一、2002年:新版证书启用 旧版证书废止(论文文献综述)
金自宁[1](2021)在《专业知识与行政权力:我国环评审批的制度定位》文中研究指明环境影响评价是应用专业知识的活动,但是,对项目开发具有"否决"效力的环评审批,则是运用公共权力的行政行为。回顾我国环评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实践变迁,可以近距离观察环评审批中行政权力与专业知识之间的复杂关系。要正确处理这一关系,有必要认识到被纳入行政过程之中的环评属于规制科学,具有事实与价值交织、科学与政策融合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以权力与知识的关系为焦点,澄清我国环评审批的制度定位。
饶滚金,樊江,李鹏[2](2021)在《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文中研究表明阐述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政策制度的历史沿革,对各阶段的管理规定进行总结归纳和比较分析,就促进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正规化、规范化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海事管理机构、航海院校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参考和借鉴。
饶滚金,樊江,李鹏[3](2021)在《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中阐述了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政策制度的历史沿革,对各阶段的管理规定进行总结归纳和分析比较,就促进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供海事管理机构、航海院校以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参考和借鉴。
史博学[4](2020)在《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合同解释离不开方法的运用,《合同法》第125条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唯一集中规定合同解释方法的条文,直接规定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五种解释方法,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但是这些解释方法在不同具体类型或领域的民事合同(如保险合同)中应当如何运用,立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商业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在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违约行为等不可预见的风险事故时,对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损失和企业生产经营损失进行补偿,提升社会整体风险抵御能力。由于商业保险合同的专业性、多样性和公益性等特点,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往往需要整体考虑保险原理与专业术语、合同材料的举证与辨别、行业交易习惯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多个因素,与其他领域的民事合同存在较大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商业保险合同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主要基于已方利益诉求来解释合同条款,法官在具体运用五种合同解释方法裁判案件时,并没有可以直接引用的关于解释方法如何具体运用的法律依据,只能依靠对合同解释理论的掌握和类似案例的发现来裁判,容易产生案件争执不休、判决难令人信服和类案不同判等种种问题。在理论研究中,对五种解释方法的运用研究较多,但是对五种解释方法在具体合同领域(尤其是商业保险合同领域)如何运用,研究的较少。基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和理论研究的匮乏,亟需对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进行系统梳理,研究五种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规律和主要解释功能,探究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方式,找寻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路径。针对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文义解释方法主要基于商业保险原理和术语的专业性,解决社会大众的通常理解与专业理解的冲突问题,运用的重点在于对文义理解标准的确定,如是依据字面意思还是依据保险术语标准。体系解释方法主要基于合同载体的多样性,解决不同合同载体、不同合同条款以及不同法律政策之间的冲突问题,运用的重点在于对体系范围的确定。目的解释方法主要基于保险产品的公益性,用于解决不同合同目的之间相冲突的问题,运用重点在于对合同目的的探究。习惯解释方法主要基于保险原理与交易习惯,用于解决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与保护弱势方利益相冲突的问题,运用重点在于保险原理的论证说理与习惯的发现。诚信解释方法主要基于保险交易中常见的信息不对称情形,用于解决合同双方在专业经验等方面的巨大差异问题,保证合同解释结果的公平公正,运用重点在于相关解释规则适用条件的具体辨别,如怎样认定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各种说明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明确说明”标准等问题。对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往往并不是简单运用一种解释方法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对多种解释方法进行综合运用。在综合运用过程中,五种解释方法并没有普遍适用并完全固定的位阶或运用顺序,但是对于不同类别的合同条款,存在一些大概的适用顺序和排除适用规律,可以加以提炼运用。目前,立法上未对商业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明确分类,学理上的分类也无法满足合同解释的需求,在合同解释语境下,应当从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果的选择角度,将条款重新分类,分为格式条款、议定条款和示范条款三种。在重新分类的基础上,再探寻不同类型条款所固有的解释方法综合运用规律。在综合运用解释方法之后,如果仍得出难以取舍的复数解释结果,需要针对不同的条款类型,运用不同理论或模式进行选择,如格式条款应当采不利解释结果,议定条款需要进行利益衡量理论。在整个商业保险合同解释过程中,需要法官和各方当事人的参与,也需要对各方进行约束。解释方法的运用需要遵守诉讼程序,依法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法官对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论的采纳,需要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导论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进路、研究方法、文献综述等内容,理论研究中,对单一或多种解释方法在民事合同中的运用研究较多,对于在具体领域或类型合同中的运用,尤其是在商业保险合同解释中进行系统梳理与综合运用的研究较少。第一章旨在研究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相关的基本理论与立法规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来源于合同解释方法,本章首先介绍合同解释方法的相关基本理论,研究合同解释的必要性、内涵、价值等,在此基础上探讨合同解释的方法与原则、规则之间的关系。其次,研究了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商业保险合同解释与合同解释具有承继关系,但在主体与客体方面,与其他民事合同具有很大的差异。再次,对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了大陆法系国家的探求当事人真意、体系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以及英美法系国家的意图解释、平义解释、语境解释等解释方法,这些解释方法的运用对我国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的研究有诸多借鉴之处。最后,对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规定中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进行了研究,合同解释方法集中规定在《合同法》第125条中,同样也适用于商业保险合同,并且在这一合同领域具有特殊的运用方式。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研究了商业保险合同的五种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主要研究了五种解释方法的基本理论、价值基础、适用条件、运用中的问题与完善措施等。文义解释具有优先性,往往是需要最先使用的解释方法,在专业术语解释等方面与社会大众的通常理解还有一些偏差,需要规范文义解释方法的运用。体系解释的参照材料具有多样性,从合同的其他条款到投保单、暂保单等其他合同材料,从传真邮件等证据材料到行业规范等规定,都需要全面考虑,这些也都可以作为运用体系解释方法的参照材料。目的解释方法着重考察各方当事人的目的,还要考虑合同外第三者(如交通事故中的伤者)、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目的等,从利益衡量的角度,获得公平公正的解释结果。有利解释规则是商业保险合同中享有盛名的解释规则,是出于《保险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属于目的解释方法范畴,在实践中也被广泛应用。对通常理解的科学把握、与文义解释的衔接、对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把握是规范运用有利解释规则的重要内容。习惯解释方法重在发现与遵循约定俗成且形成交易习惯的做法,在意思自治的市场交易中,习惯能淘汰其他做法最终获得普遍认可,说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社会基础,符合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习惯解释方法重点在于考察保险行业的交易习惯,也要考虑与保险合同相关的其他行业习惯,如国际物流责任保险要考虑国际贸易行业的习惯;同时,还要考虑长期签订同类保险合同的个体当事人在历史交易中形成的特定交易习惯。诚信解释方法,是商业保险合同中特别重要的解释方法,主要是基于理论界公认的保险领域的最大诚信原则,其三种解释规则在《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商业保险以外的其他民事合同。保险人明确说明规则、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体现了对保险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是对商业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局面的理性回应;投保人如实告知规则是对保险消费者的约束,主要为了避免道德风险,体现了对商业保险市场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第七章旨在研究五种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论的确定。商业保险合同的五种解释方法,在具体个案的运用中,并没有固定的顺序或者适用位阶,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综合运用。但是对于不同类别的合同条款,也存在一些综合运用的规律,这就需要对原有的合同条款分类进行优化,将保险合同条款分为格式条款、议定条款和示范条款,再分类研究不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方式。如格式条款需要运用不利解释进行选择,议定条款则需要运用利益衡量理论进行选择。对于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与解释结果的选择,还需要规范的诉讼程序与确定解释结论的充分论证说理,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的解释方法运用体系。
赵骄阳[5](2019)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下既有住宅改造的困境与对策》文中认为我国住宅建设经过30余年的高速发展后由增量时代转入存量时代,既有住宅改造逐步成为住宅建设道路上的“新常态”。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了住房私有化,区分所有住宅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目前最普遍的居住形态,对于既有住宅的改造势必会牵涉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同时在法规、主体、利益、协商等多个方面引发不同的问题。本文以我国既有住宅改造为研究对象,提出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角度进行住宅改造问题根源探究及对策完善的研究方向。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指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保障既有住宅改造中业主共同利益的立法基础,并提出现阶段我国既有住宅自下而上改造模式的新要求。其次,从法律的角度对近十年间住宅改造相关司法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挖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既有住宅改造的相关性;从改造的角度运用问卷调查法探究既有住宅改造中集体行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同时验证既有住宅改造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高度相关。再次,结合调研数据和改造个案探究我国既有住宅改造现存的主要问题集中于实施主体不明确、利益分配不合理和协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针对现存问题从主体、利益和协商三个维度深入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缺陷根源。最后,借鉴香港及其他地区的既有住宅改造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以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为主要对策的建议,对应主体、利益和协商三个维度分别提出改进建议。本文通过既有住宅改造的相关研究呼吁对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补充完善,有助于建立健全既有住宅改造的运行机制,以期对当下备受关注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行有所借鉴和启发。
崔浩然[6](2019)在《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建设的对策研究 ——基于国地税机构合并背景》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践行《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同年9月制定《“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开始布局智慧税务,逐步完善税收现代化发展。电子税务系统作为“互联网+税务”的载体在推广税收事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通过对电子税务系统发展情况进行研究,了解现阶段我国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即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府信息平台。为在国地税机构合并期间,电子税务系统应如何发展及税务部门应如何与电子税务系统进行适配提供方向。文章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和实地调研法,了解国内外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历程及现状,选取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为具体研究对象,深入分析其发展历程,以及现阶段和未来一段时间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了解纳税人和征税人以及软件开发对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的认知情况,发掘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最终得出现阶段电子税务系统发展的方向: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对税务部门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进行与电子税务系统发展的适配化调整,同时加大风险管理和安全保障力度,并在此基础上,保证统一信息标准,以省为单位,试点开展多政府部门协作,构建统一的电子政府信息平台。
段胤甲[7](2018)在《新版《合同范本》在新形势下煤炭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文中研究表明《合同范本》在煤炭建设工程领域的使用大致经历了粗犷缔约、快速发展和稳步转型三个时期。较之以往,新版《合同范本》不仅集中反映了当前国内《合同法》立法的最新成果,也融合了专业建筑工程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新常态下合同解除问题及"互联网+"在建筑工程领域应用的探讨,结合现阶段煤炭行业特点,进一步发掘和优化范本使用方法,以期达到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利义务、有效预防纠纷滋生的目的。
刘长秀[8](2018)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合同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心谋划下,“一带一路”建设成果丰硕。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走出去”的建筑企业越来越多,“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企业在签订合同时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国际上通用的国际标准合同,其中大多数项目都采用了 FIDIC合同条件,而在国内许多大型和特大型工程按照国际投资要求也采用了 FIDIC合同条件。FIDIC合同对于我国建筑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由于我国工程合同制度起步较晚,80年代初才开始研究,虽然这些年国家不断出台新政策使施工合同不断完善和日趋合理,但在实践中仍有各种弊端以及缺陷警示不断出现。因此,将国内有代表性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进行比较研究具有迫切的必要性。本文选择了 2013年正式在全国施行的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对比分析,目的在于:一方面通过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年版)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进行对比,以便使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清楚了解两个合同之间的差异,在实际中更好地维护自己权利和应得的利益,合理转嫁施工风险,从而避免不应有的损失,进一步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更能够使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国际接轨及一致;另一方面FIDIC合同条件作为国际上权威的通用条件必有其优势及精华之处,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年版)与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进行比较,取其精华,补其不足,使我国国内施工合同更能与国际标准接轨,并结合工程合同管理实际,对完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建议,增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目前施工合同研究现状以及本论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第二章首先概括总结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我国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展现状,并探讨了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展趋势:合同语言趋于清晰简洁、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灵活性程度上升、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更注重设计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分配方案、更注重合同参与方之间的协作关系。最后介绍了合同比较分析的重要性以及主要内容。从第三章开始进行了 2013施工合同与FIDIC99施工合同具体内容比较研究。第三章主要是就合同主要相关方责权利关系进行分析,首先以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的结构图理清三方之间的相互关系,接着就业主的义务与权利、承包商的义务和权利、工程师的义务和权利分别展开详细研究,找出异同,提出修改意见。第四章主要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三方面来展开。进度控制方面,主要从开工日期、进度计划、暂时停工和复工以及竣工日期四个条款来进行比较研究;质量控制方面,主要从工程质量检验、材料与永久设备质量、缺陷责任方面来对比,并灵活运用图、表方式,清晰简洁;成本控制方面,主要包括业主资金的安排、测量和估价、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保留金及质量保证金五个方面,主要以表格形式将2013施工合同及FIDIC99施工合同进行比较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意见。第五章主要就索赔和争端的解决两方面来讨论研究。索赔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的现象,索赔不是惩罚,是一种正常的履行合同权利的要求,在索赔小节中详细列出FIDIC99施工合同中雇主(发包人)及承包商(承包人)能够索引的索赔条款,并就索赔程序单独列表研究,通过实际案例说明两个施工合同文本在实际应用中的区别,并提出修改建议。争端解决方面,本论文将FIDIC99施工合同中DAB争议解决程序及2013施工合同争议评审程序以图的形式展现出来,两个程序合理性、流程完善程度通过图的展现一目了然,便于理解。第六章研究成果应用。首先通过两个案例,将前几章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案例研究,指出存在问题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并对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1、发包人义务方面,建议将“风险”从“不可抗力”中单独列出来。2、承包人义务方面,增加履约担保提交的时限要求及当履约担保即将期满时的处理情况。3、工程师权力方面,建议加大监理工程师权力,减少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影响。4、索赔方面,建议完善2013施工合同索赔流程。5、争议解决方法方面,建议完善2013施工合同争议评审制度。通过研究对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提出发展展望:1、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各种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更新换代2、合同体系已露雏形,新合同体系形成指日可待3、先进的现代管理技术逐步融入合同管理过程中。最后一节指出了国内承包商出国应用FIDIC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本文的研究成果不仅是通过合同对比研究,发现不足,然后弥补不足,更重要的是希望合同不断的完善,能够在建筑市场被市场主体合理采用,从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减少甚至制止会给合同各方带来危害的不端行为。同时也希望我国承包商能够清楚看到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的不同,掌握国际惯例,理解领悟合同规定,通过合同规范自己行为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牧洲[9](2017)在《建筑绩效评估的机制与方法 ——以居住建筑后评估实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日益严峻的气候和环境问题给建筑学的发展带来挑战,我国建筑行业处在由“粗放式”的量的增长向“精细化”的品质提升转型和过渡的重要时期,建筑各项指标的绩效表现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建筑绩效评估(BPE)理论脱胎于二战后环境行为学的发展及后续建筑学领域发展起来的使用后评估方法(POE),是指导针对建筑物进行科学、理性评估的重要方法论。以英国为发端和重要代表的BPE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至今在主要发达国家都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理论体系、实践经验和行业市场,而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居住建筑是各种功能类型中最常见、最普遍以及与人的日常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建筑类型,专门针对居住建筑绩效表现开展的评估工作在我国仍不够成熟,实践也不够广泛,亟待加强研究。本论文对建筑绩效评估的理论体系与实践方法进行了梳理、分析和归纳,对BPE体系在我国和英国的发展进行了综述,进而聚焦居住类建筑,总结出在居住类建筑的评估实践中应当着重从使用后阶段的“物理环境”和“居住行为”两个重要方面入手,进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开展了主要包含“实地测试”(针对物理环境)和“问卷调研”(针对居住行为)两部分的实证研究,实测采样涉及到寒冷地区北京、夏热冬冷地区上海与武汉、夏热冬暖地区广州和深圳总计114户样本,问卷调研则在不同气候区发放和回收了问卷近500份。基于两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对比分析,从“物理环境”和“居住行为”两个方面对样本的绩效表现进行了评估研究,探索了居住建筑BPE中针对使用后阶段的具体评估操作,验证了其方法与内容的适用性,进而尝试性的针对我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自身居住建筑绩效评估体系提出建议,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该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参考。本论文的组织逻辑分为以下几部分:开篇介绍研究背景,结合环境问题、建筑学发展和我国现状三个方面引出建筑绩效评估概念并进行综述;然后对BPE的体系发展和方法论进行综述(分为我国和英国两方面);紧接着聚焦居住类建筑的评估内容、方法与程序;然后利用建筑绩效评估中的实测和调研方法在我国开展了大范围、长周期的深入实践,对获得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最后基于前文的研究成果,针对我国居住建筑绩效评估事业的发展尝试性的提出建议;作为全篇收束,总结了论文研究所做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展望。
张佳丽[10](2017)在《21世纪以来美国价值观对其外交政策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美国文化的视角深入研究美国价值观在其外交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和影响。美国外交政策研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美国外交政策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国家利益、价值观念和总统风格等。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下,对于观念、规范、认同、信仰等文化因素的研究取得较大进展,这为当今研究国际关系开辟了全新的视角。研究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特别是一个大国的外交政策,必须结合它的政治传统、价值观念以及广义上的文化来开展。文化同一国外交之间的关系之所以重要,是由文化本身的内涵和发挥的功能决定的。价值观念是文化的核心要素,是某个社会中各个群体在历史长河中的长期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认同和评价,这些认同和评价具有稳定性、持久性和普遍性。因此可以说,一个国家的价值观既是该国国家特性的一部分,同时又是该国的主要精神,甚至是影响该国外交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因素。笔者认为,美国价值观在外交政策中的影响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核心价值观,第二层次是在其基础上形成的政治价值观,第三层次是直接影响外交政策的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其中,核心价值观是所有决策者共同的价值观,以总统为主导的决策者由于其出身、宗教信仰、教育背景、职业生涯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政治价值观,这些政治价值观在外交上又会形成一定的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从而影响外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美国价值观具有两个特点:矛盾性和多维度性。美国核心价值观是美国例外论(如上帝的选民、天定命运、美国霸权论等)和普世价值观(个人主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的对立复合体。从其国父到普通民众,美国人都认为美国是独特的——是上帝挑选出来的,肩负拯救其他民族的神圣使命,注定要领导世界,而且这种独特性是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和美国国际地位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尽管有一代又一代新移民的加入,美国被认为是一个多元文化国家,但迄今为止美国仍没有摆脱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清教徒的新教文化的深入影响。与此同时,美国人还认为自己的价值观和制度是普世的,是全世界人民应该学习的典范,并竭力将之推广到各个国家。笔者认为,由于美国价值观的矛盾性和多维度性,以总统为主导的美国对外政策决策层的政治价值观呈现出两个维度的对立:一是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的对立,二是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对立。同时,总统主导下的决策层在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上也存在着两个维度的对立:一是孤立主义与国际主义的对立,二是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的对立。以上三个层次的美国价值观通过美国外交决策体系影响外交政策。美国外交决策体系是包括总统、行政机构、国会、最高法院、地方政府、利益集团、思想库、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等在内的复杂体系,其中总统、行政机构、国会是主要的决策主体。美国外交决策过程是总统主导下的外交决策机构之间的博弈过程。各个外交决策主体的价值观是美国制定和实施外交政策的根本原因。本文通过对小布什、奥巴马两任政府执政期间和特朗普政府执政初期所制定和实施的国家战略、地区和国别政策,以及参与全球治理和处理热点问题三个方面的分析,找到美国价值观对制定和实施这些外交政策的影响。笔者认为,小布什政府实施全球反恐战略,积极干预国际事务与地区安全等外交政策深受小布什政府价值观(布什主义)的影响,其政治价值观为偏向理想主义的新保守主义,外交上信奉单边主义和国际主义。奥巴马政府推行“巧实力”战略,实施“重返亚洲”的再平衡战略,重视非传统安全和全球性问题;对外政策上强调国际合作和国际制度,综合运用美国军事、经济实力与价值观来影响世界。这体现了奥巴马政府在政治价值观上偏重现实的实用自由主义,结合了多边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外交理念。特朗普政府执政后,通过实施“美国优先”的执政理念,以达到美国在战略收缩阶段继续称霸全球的“再次伟大”的战略目标。特朗普的执政理念和战略目标正是美国核心价值观在当前国内外形势下的体现。从特朗普执政前后的个人领导风格和一系列言行可以判断特朗普政府的政治价值观是保守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偏重孤立主义和单边主义。因此,自特朗普上任以来,很多涉及国家战略和内政外交的新政看上去都与时代的特征格格不入,如“逆全球化”的经济和贸易政策、逆行倒施的能源与环保法案、“不人道”的移民政策等等。中美两国作为分属东西方的大国,在文化传统、历史发展和政治制度等方面有着很大区别,这在客观上成为中美关系发展的障碍。而两国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价值观的差异。作为21世纪最重要的两个大国,中美关系对两国人民的福祉、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未来,两国如何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管控分歧,合作共赢,共同努力构建更加成熟的大国关系,应该从更深层次——价值观的角度去思考:中美两国都应该着眼大局,互相取长补短,不断自我完善,构建中美两国基于文化共生、文化自觉上的新型大国关系。从这种意义上讲,特朗普政府的价值观和对华政策倾向在长远上对中国所带来的机遇大于挑战,只不过双方都要有耐心平稳度过一两年的磨合期。
二、2002年:新版证书启用 旧版证书废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2年:新版证书启用 旧版证书废止(论文提纲范文)
(1)专业知识与行政权力:我国环评审批的制度定位(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我国环评审批制度规范的历史沿革 |
(一)法律文件观察:环评之专业技术性逐渐突显 |
(二)分析:权力与知识此消彼长 |
(三)可能的解释:知识与权力的不同逻辑 |
三、理论反思:当行政权力遇上专业知识 |
(一)流行的知识(权力)观及其在我国环评法领域的影响 |
(二)规制研究新发展:对流行知识(权力)观的挑战 |
(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科学与政策的交织 |
四、我国环评审批制度的追根溯源与重新定位 |
(一)追根溯源:支持对环评实施行政审批的理由 |
(二)我国环评审批实践中的调适 |
(三)回归规范立场:准确定位嵌入行政过程中的专业知识 |
五、结语 |
(2)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论文提纲范文)
一、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84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二)“95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三)“07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四)“19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二、历次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办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文件的系统总结 |
三、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费 |
四、促进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正规化、规范化的意见和建议 |
1.拟从事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按“19办法”要求做好培训准备以及培训实施工作 |
2.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针对“19办法”及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 |
(3)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论文提纲范文)
一、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84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二)“95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三)“07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四)“19办法”及其配套实施文件 |
二、历次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办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文件的系统总结 |
三、磁罗经校正人员考试费 |
四、促进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的意见和建议 |
(一)拟从事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应按“19办法”要求做好培训准备以及培训实施工作 |
(二)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应针对“19办法”及时修订质量管理体系 |
(4)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简称说明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问题意识与研究进路 |
三、文献综述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概述 |
第一节 合同解释方法的基本理论 |
一、合同解释的必要性 |
二、合同解释的内涵 |
三、合同解释的价值 |
四、合同解释方法与解释原则、解释规则的关系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
一、商业保险合同解释与合同解释的内在关联 |
二、商业保险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
三、商业保险合同客体的特殊性 |
第三节 不同法系国家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 |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 |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 |
三、借鉴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 |
一、合同解释方法的案例引出 |
二、理论中的合同解释方法 |
三、法定模式下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体系——从《合同法》第125条展开 |
第二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文义解释方法—基于条款专业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文义解释 |
一、条款专业性视角下文义解释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
二、文义解释方法的适用标准 |
三、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文义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 |
一、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存在争议 |
二、文义解释方法的适用条件不明确 |
三、专业术语的含义与社会通常理解存在出入 |
四、法官运用文义解释方法不够灵活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文义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肯定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 |
二、厘定文义解释方法的适用标准 |
三、规范专业性术语的文义解释 |
四、增强法官运用文义解释方法的主观能动性 |
五、相关案例的解释操作 |
第三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体系解释方法——基于合同多样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体系解释方法 |
一、合同多样性视角下体系解释中的“体系”范围 |
二、体系解释方法的功能 |
三、体系解释方法的具体适用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体系解释方法的运用争议 |
一、体系解释方法的主要规则存在争议 |
二、体系解释方法的适用步骤不明确 |
三、法官的法律解释受到诸多限制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体系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明确体系解释方法的主要内容 |
二、明确体系解释方法的适用步骤 |
三、明确赋予并规范法官的解释权限 |
四、相关案例的解释操作 |
第四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目的解释方法——基于产品公益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目的解释方法 |
一、目的解释方法的案件操作分析 |
二、产品公益性视角下商业保险合同之目的 |
三、目的解释方法的功能与理论演变 |
四、有利解释规则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目的解释方法的运用难题 |
一、“目的”的客观性难以保证 |
二、目的解释方法的滥用 |
三、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步骤不明确 |
四、有利解释规则的主要运用问题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目的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商业保险合同目的的确定 |
二、明确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原则与适用标准 |
三、厘清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方式 |
四、有利解释规则的规范运用 |
第五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习惯解释方法——基于合理期待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习惯解释方法 |
一、习惯解释方法的案例操作分析 |
二、合理期待视角下的商业保险合同“习惯” |
三、习惯解释方法的运用前提 |
四、运用习惯解释方法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习惯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 |
一、立法对习惯的轻视 |
二、习惯的界定标准不明确 |
三、不同习惯之间的适用顺序模糊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习惯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在立法上和司法上加强对习惯的重视 |
二、规范习惯的认定与分类 |
三、规范习惯解释方法的适用 |
第六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诚信解释方法——基于信息不对称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诚信解释方法 |
一、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的最大诚信原则与诚信解释方法 |
二、投保人如实告知规则 |
三、保险人明确说明规则 |
四、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诚信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 |
一、如实告知规则存在的问题 |
二、明确说明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存在的争议问题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诚信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投保人如实告知规则的规范运用 |
二、保险人明确说明规则的价值衡量 |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的规范运用 |
四、相关案例的解释操作 |
第七章 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果的衡量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
一、解释方法综合运用的引出 |
二、解释语境下条款的重新分类——格式条款、议定条款和示范条款 |
三、不同类别合同条款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
第二节 示范条款与格式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 |
一、示范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 |
二、格式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不利解释 |
第三节 议定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利益衡量 |
一、利益衡量的一般理论 |
二、利益衡量在议定条款解释结果选择中的运用 |
第四节 解释方法运用的诉讼程序与解释结论的论证说理 |
一、解释方法运用的诉讼程序 |
二、解释结论的论证说理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下既有住宅改造的困境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存量更新与改造 |
1.1.2 多元化主体改造 |
1.2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更新模式角度下改造相关研究 |
1.3.2 法律体制角度下改造相关研究 |
1.3.3 业主自治角度下改造相关研究 |
1.3.4 集体行动角度下改造相关研究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框架 |
1.6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2.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发展沿革 |
2.1.1 国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起源与发展 |
2.1.2 我国住房体制改革及相关的法律建设 |
2.2 《物权法》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与内容 |
2.2.1 区分所有权的构成 |
2.2.2 专有权内容 |
2.2.3 共有权内容 |
2.2.4 成员权内容 |
2.3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既有住宅改造的影响与作用 |
2.3.1 确保业主在改造中的主体地位 |
2.3.2 协调多方权益与保障整体利益 |
2.3.3 适应自下而上的自主改造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既有住宅改造相关司法案例统计分析 |
3.1 案例筛选 |
3.2 数据统计与分析 |
3.2.1 案件类型 |
3.2.2 诉讼主体 |
3.2.3 责任方式 |
3.2.4 争议部位 |
3.2.5 判决依据 |
3.3 既有住宅改造与区分所有权的相关性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既有住宅改造中集体行动影响因素分析 |
4.1 集体行动理论与既有住宅改造 |
4.1.1 集体行动理论概述 |
4.1.2 既有住宅改造中的集体行动 |
4.2 改造中集体行动影响因素调研 |
4.2.1 问卷设计 |
4.2.2 问卷筛选与调整 |
4.2.3 调研范围与样本 |
4.2.4 数据统计与汇总 |
4.2.5 信度与效度检验 |
4.3 改造中集体行动的影响因素与相关性 |
4.3.1 主要影响因素识别 |
4.3.2 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
4.3.3 影响因素与区分所有权的相关性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既有住宅改造的困境与根源 |
5.1 实际改造案例调研 |
5.1.1 案例概况 |
5.1.2 改造过程 |
5.1.3 既存问题 |
5.2 实施主体不明确 |
5.2.1 政府大包大揽 |
5.2.2 业主权利受限 |
5.2.3 实施主体困境的根源 |
5.3 利益分配不合理 |
5.3.1 业主同权不同利 |
5.3.2 费用分摊难协调 |
5.3.3 利益分配困境的根源 |
5.4 协商机制不健全 |
5.4.1 决策机制不完善 |
5.4.2 权利义务不对等 |
5.4.3 集体协商困境的根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既有住宅改造的经验借鉴与对策建议 |
6.1 明确业主委员会主体地位 |
6.1.1 法律依据 |
6.1.2 经验借鉴 |
6.1.3 具体建议 |
6.2 合理分配业主利益比例 |
6.2.1 分配原则 |
6.2.2 经验借鉴 |
6.2.3 具体建议 |
6.3 建立业主集体协商机制 |
6.3.1 经验借鉴 |
6.3.2 具体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总结与创新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司法案例统计表 |
附录 B 龙源世家小区水网改造日志记录 |
附录 C 富荣花园《大厦公契》译文(节选) |
附录 D 调研问卷及相关文献影响因素汇总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6)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建设的对策研究 ——基于国地税机构合并背景(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概况 |
1.2.2 国内研究概况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电子税务系统建设的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电子税务系统 |
2.1.2 政府流程再造 |
2.2 电子税务系统建设的相关理论依据 |
2.2.1 技术接受模型理论 |
2.2.2 税收遵从理论 |
2.2.3 帕累托最优和帕累托改进 |
第3章 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1 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历程 |
3.1.1 分设网厅阶段 |
3.1.2 联合网厅阶段 |
3.2 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现状 |
3.2.1 电子税务局发展历程 |
3.2.2 电子税务局运行成果 |
第4章 N省电子税务系统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挑战 |
4.1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电子税务系统存在的问题 |
4.1.1 国地税机构合并带来的税收风险与网络安全问题 |
4.1.2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的人员配置与信息化应用问题 |
4.1.3 基础设施不适配 |
4.1.4 纳税人接受程度低 |
4.1.5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非属地纳税人处置问题 |
4.1.6 首次登录电子税务系统异常问题 |
4.1.7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激励及惩戒问题 |
4.2 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电子税务系统面临的挑战 |
4.2.1 缺乏数据信息与资源共享的顶层设计 |
4.2.2 机构设置与业务流转不适配 |
4.2.3 电子业务仍需拓展 |
第5章 国内外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建设的经验借鉴 |
5.1 国内电子税务系统发展情况 |
5.1.1 广东省经验借鉴 |
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验借鉴 |
5.2 国外电子税务系统建设情况 |
5.2.1 美国经验借鉴 |
5.2.2 英国经验借鉴 |
5.3 国内外电子税务系统发展情况对N省的启示 |
第6章 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顶层建设 |
6.1.1 完善数据共享法律法规,统一数据信息应用标准 |
6.1.2 制定电子税务系统发展规划和工作机制 |
6.1.3 构建多部门联合的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6.1.4 利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解决涉税问题 |
6.2 提升电子税务系统风险防范和信息安全水平 |
6.2.1 完善电子风险信息管理体系和功能 |
6.2.2 加大人员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力度 |
6.2.3 引入风险防范的第三方 |
6.3 设定与电子税务系统相适配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 |
6.3.1 构建适配电子税务系统的组织结构 |
6.3.2 优化和简化电子办税业务流程 |
6.3.3 提升信息化税务干部水平 |
6.4 增强纳税人参与度 |
6.4.1 转变基层税务部门行政理念 |
6.4.2 以纳税人需求为中心 |
6.4.3 增强纳税人电子税务系统功能权限 |
6.5 完善电子税务系统基础设施 |
6.5.1 优化信息化基层设施配置 |
6.5.2 优化网络办税系统环境 |
6.5.3 拓展移动办税终端 |
结语 |
附录 |
附录1 电子税务系统使用情况调查问卷(税务系统内部使用情况) |
附录2 电子税务系统使用情况调查问卷(纳税人使用情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新版《合同范本》在新形势下煤炭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合同范本》在煤炭建设工程使用的三个时期 |
1.1 旧版《合同范本》颁行前的粗犷缔约期 |
1.2 旧版《合同范本》颁行后至全面修订前的快速发展期 |
1.3 2012年前后《合同范本》重大修订以来至今的稳步转型期 |
2 新版《合同范本》的使用 |
2.1 合同价款的合理确定 |
2.2 新常态下合同解除问题讨论 |
2.3 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证明 |
2.4 互联网+新版《合同范本》 |
3 结语 |
(8)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合同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2.1 有关FIDIC合同条件的翻译与引进 |
1.3.2.2 有关FIDIC合同内容以及特征的解读 |
1.3.2.3 我国合同研究历程 |
1.3.2.4 有关新旧版施工合同的对比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国际工程合同与我国工程合同发展综述 |
2.1 国际工程合同的发展现状 |
2.1.1 国际工程合同的发展 |
2.1.2 国际工程合同的现状 |
2.1.3 FIDIC合同条件 |
2.2 我国工程合同的发展现状 |
2.2.1 我国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产生 |
2.2.2 1999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行 |
2.2.3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行 |
2.2.4 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行 |
2.3 国际工程合同发展趋势 |
2.3.1 合同语言趋于清晰简洁 |
2.3.2 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 |
2.3.3 灵活性程度上升 |
2.3.4 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 |
2.3.5 更注重设计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分配方案 |
2.3.6 更注重合同参与方之间的协作关系 |
2.4 合同比较分析的重要性以及主要内容 |
第三章 合同主要相关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责权利关系分析 |
3.1 施工合同所确定的主要合同关系 |
3.2 业主的义务与权利 |
3.2.1 许可、执照或批准 |
3.2.2 承担风险 |
3.2.3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3.3 承包商的义务和权利 |
3.3.1 履约担保 |
3.3.2 质量保证 |
3.3.3 道路通行权和设施 |
3.4 工程师的义务与权利 |
3.4.1 开工令的效力 |
3.4.2 分包决定权 |
3.4.3 变更权 |
第四章 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 |
4.1 进度控制 |
4.1.1 开工日期 |
4.1.2 进度计划 |
4.1.3 暂时停工和复工 |
4.1.4 竣工日期 |
4.2 质量控制 |
4.2.1 工程质量检验 |
4.2.2 材料与永久设备质量 |
4.2.3 缺陷责任 |
4.3 成本控制 |
4.3.1 业主资金的安排 |
4.3.2 测量和估价 |
4.3.3 预付款 |
4.3.4 工程进度款 |
4.3.5 保留金及质量保证金 |
第五章 索赔和争端的解决 |
5.1 索赔 |
5.1.1 雇主(发包人)索赔条款 |
5.1.2 承包商(承包人)索赔条款 |
5.1.3 索赔程序 |
5.1.4 引发承包商索赔的主要因素 |
5.1.4.1 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 |
5.1.4.2 现场条件变化所引起的索赔 |
5.1.4.3 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
5.2 争端解决方式 |
第六章 研究成果应用 |
6.1 案例研究 |
6.2 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建议 |
6.3 我国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展展望 |
6.3.1 与施工合同相关的各种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更新换代 |
6.3.2 合同体系已露雏形,新合同体系形成指日可待 |
6.3.3 先进的现代管理技术逐步融入合同管理过程中 |
6.4 国内承包商出国应用FIDIC时应注意的问题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9)建筑绩效评估的机制与方法 ——以居住建筑后评估实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与综述 |
1.1 问题缘起与背景 |
1.1.1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问题 |
1.1.2 建筑学的发展趋势 |
1.1.3 评估过程中的悖离 |
1.1.4 国内国情与政策背景 |
1.2 基本概念与研究定界 |
1.2.1 概念定义 |
1.2.2 概念表述选择与依据 |
1.2.3 理论定位 |
1.2.4 新视角 |
1.3 BPE的发展历程 |
1.3.1 溯源 |
1.3.2 发展轴梳理 |
1.3.3 BPE在英国的发展概况 |
1.3.4 BPE在我国的发展概况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逻辑 |
1.4.1 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逻辑架构 |
1.5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1.5.1 研究意义 |
1.5.2 创新点与学术价值 |
第2章 BPE的逻辑机制与实施现状 |
2.1 基本架构:目标、要素与层级 |
2.1.1 目标 |
2.1.2 要素与层级 |
2.2 过程模型:全周期反馈机制 |
2.2.1 前端:策略规划与策划 |
2.2.2 中端:设计及施工 |
2.2.3 末端:使用与循环再生 |
2.3 实施保障:规则体系(英国为例) |
2.3.1 国际条约与欧盟法规 |
2.3.2 法律层级(Act) |
2.3.3 条例层级(Regulation) |
2.3.4 技术准则层级(Code&Guidance) |
2.3.5 标准层级(Standard) |
2.4 评估方法论:体系与工具 |
2.4.1 主要发达国家概述 |
2.4.2 英国评估体系与工具 |
2.4.3 我国评估体系 |
2.5 结果呈现:认证系统(英国为例) |
2.5.1 能源绩效认证(EPC) |
2.5.2 能耗标识认证(DEC) |
2.5.3 空调系统认证(AC) |
2.6 小结 |
第3章 居住建筑BPE的方法与要点(英国为例) |
3.1 居住建筑的特殊性 |
3.1.1 英国现状 |
3.1.2 我国现状 |
3.2 居住建筑BPE体系发展 |
3.2.1 规则保障 |
3.2.2 体系发展历程 |
3.2.3 现行标准与方法 |
3.3 居住建筑调查(EHS)项目 |
3.3.1 概述 |
3.3.2 内容、方法归纳 |
3.4 要点与启示 |
3.4.1 要点归纳 |
3.4.2 启示 |
3.5 小结 |
第4章 居住建筑热环境实测与后评估 |
4.1 研究背景与概况 |
4.1.1 问题引出 |
4.1.2 研究对象和内容 |
4.1.3 研究方法 |
4.1.4 测试实施情况 |
4.1.5 数据成果与工具 |
4.2 居住建筑热环境绩效总体情况 |
4.2.1 全年温度分布 |
4.2.2 全年湿度分布(客厅) |
4.2.3 夏季温湿度分布 |
4.2.4 冬季温湿度分布 |
4.3 舒适度情况差异化分析 |
4.3.1 地区性差异 |
4.3.2 季节性差异 |
4.3.3 不同房间的舒适性差异 |
4.3.4 不同采暖方式的影响 |
4.4 热环境测试结论与措施建议 |
4.4.1 寒冷地区 |
4.4.2 夏热冬冷地区 |
4.4.3 夏热冬暖地区 |
4.5 小结 |
第5章 居住建筑使用行为的模式与影响 |
5.1 典型样本热环境调节行为 |
5.1.1 寒冷地区 |
5.1.2 夏热冬冷地区 |
5.1.3 夏热冬暖地区 |
5.2 开窗行为与热舒适(北京为例) |
5.2.1 客厅 |
5.2.2 卧室 |
5.2.3 不同房间差异 |
5.2.4 工作日与周末的差异 |
5.2.5 逐月变化 |
5.2.6 动机与热环境影响 |
5.3 收入水平与用能行为(北京为例) |
5.3.1 背景 |
5.3.2 概况与基本信息 |
5.3.3 数据分析 |
5.3.4 讨论 |
5.4 用能行为特征及其影响 |
5.4.1 基本信息 |
5.4.2 建筑物特征 |
5.4.3 典型季节热环境调节主观意愿 |
5.4.4 能源与水资源消耗情况 |
5.5 小结 |
第6章 基于实证的归纳讨论与优化建议 |
6.1 基于实证和现行标准的再讨论 |
6.1.1 方法与内容适用性(针对POE) |
6.1.2 评估体系要点归纳 |
6.1.3 现行体系的潜力发掘 |
6.2 使用者视角的优化建议 |
6.2.1 评估内容的梳理 |
6.2.2 操作的优化 |
6.2.3 未来发展途径建议 |
6.3 小结 |
第7章 结语 |
7.1 论文工作总结 |
7.2 本研究的局限性与展望 |
7.2.1 局限性 |
7.2.2 后续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Ⅰ |
附录Ⅱ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21世纪以来美国价值观对其外交政策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 |
四、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 |
五、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美国价值观与美国外交决策 |
第一节 美国外交决策机制 |
一、美国外交决策体系 |
二、美国外交决策模式 |
第二节 价值观的概念及内涵 |
一、价值观的概念 |
二、价值观与文化、意识形态的关系 |
三、价值观的内容与维度 |
第三节 美国价值观及其对外交政策的影响 |
一、美国价值观的形成 |
二、美国价值观的特点和维度 |
三、美国价值观在外交政策中三个层次体现 |
第二章 美国价值观对小布什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小布什政府的外交决策机制 |
一、小布什政府的外交决策体系 |
二、小布什政府的外交决策模式 |
第二节 小布什政府的价值观 |
一、核心价值观:摧毁邪恶政权,维护美国霸权 |
二、政治价值观:新保守主义、理想主义 |
三、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单边主义、国际主义 |
第三节 价值观对小布什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分析 |
一、小布什政府的国家战略:反恐防扩,借助中俄 |
二、小布什政府的地区和国别政策 |
三、小布什政府价值观对美国处理朝鲜核问题的影响分析 |
第三章 美国价值观对奥巴马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奥巴马政府的外交决策机制 |
一、奥巴马政府的外交决策体系 |
二、奥巴马政府的外交决策模式 |
第二节 奥巴马政府的价值观 |
一、核心价值观:借助多边体系,推广美国价值 |
二、政治价值观:实用自由主义、偏重现实主义 |
三、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国际主义、多边主义 |
第三节 价值观对奥巴马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分析 |
一、奥巴马政府的国家战略:运用巧实力,重返亚太 |
二、奥巴马政府的地区和国别政策 |
三、奥巴马政府价值观对美国处理热点问题和参与全球治理的影响分析 |
第四章 美国价值观对特朗普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特朗普政府的外交决策机制 |
一、特朗普政府的外交决策体系 |
二、特朗普政府的外交决策模式 |
第二节 特朗普政府的价值观 |
一、核心价值观:重振美国实力,展示美国榜样 |
二、政治价值观:特朗普保守主义与现实主义 |
三、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孤立主义、单边主义 |
第三节 价值观对特朗普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分析 |
一、特朗普政府的国家战略:美国优先,再次伟大 |
二、特朗普政府的地区和国别政策 |
三、特朗普政府价值观对美国处理热点问题和参与全球治理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美国价值观对三任政府外交政策影响的对比分析 |
第一节 三任政府的外交决策机制的比较 |
一、三任政府外交决策体系的比较 |
二、三任政府的外交决策模式的比较 |
第二节 美国三任政府价值观的比较 |
一、三任政府价值观层次的比较 |
二、三任政府价值观维度的比较 |
三、三任政府价值观的特点分析 |
第三节 价值观对三任政府外交政策的影响分析 |
一、小布什政府价值观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
二、奥巴马政府价值观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
三、特朗普政府价值观对美国外交政策的影响 |
第六章 美国价值观对其对华政策的影响及中国的应对 |
第一节 美国和当代中国价值观的比较 |
一、中美核心价值观的比较 |
二、中美政治价值观的比较 |
三、中美外交思想和行为准则的比较 |
第二节 中国如何应对价值观差异对中美关系的挑战 |
一、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不碰底线 |
二、创新方式,管控分歧,合作共赢 |
三、着眼大局,取长补短,自我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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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常用网址 |
四、2002年:新版证书启用 旧版证书废止(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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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J]. 饶滚金,樊江,李鹏. 世界海运, 2021(03)
- [3]磁罗经校正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的历史沿革及现状[J]. 饶滚金,樊江,李鹏. 中国海事, 2021(01)
- [4]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研究[D]. 史博学. 山东大学, 2020(09)
- [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下既有住宅改造的困境与对策[D]. 赵骄阳. 天津大学, 2019(01)
- [6]N省电子税务系统发展建设的对策研究 ——基于国地税机构合并背景[D]. 崔浩然.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7]新版《合同范本》在新形势下煤炭建设工程领域的应用[J]. 段胤甲. 中国煤炭, 2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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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建筑绩效评估的机制与方法 ——以居住建筑后评估实证为例[D]. 王牧洲. 清华大学, 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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