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最新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文献综述)
李帆[1](2021)在《租赁会计准则改革对中百集团财务管理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租赁是企业取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常见方式。旧租赁会计准则对经营性质的租赁和融资性质的租赁采用完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给企业利用租赁业务进行表外融资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会计信息透明度不足而饱受报告使用者的诟病。为解决旧租赁会计准则的缺陷,我国财政部2018年12月发布修订后的新租赁会计准则不再要求承租人将租赁业务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方式。然而,租赁准则的变化也将给相关行业尤其是零售行业中的企业在会计处理和经营管理方面带来一定的挑战。本文选取零售行业中租赁业务比重大、租赁价值高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百集团)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分析其在新租赁会计准则实施后可能产生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具体而言,本文从三个方面展开研究。首先,以新租赁会计准则为主线,结合租赁会计准则修订的理论依据及发展历程,对租赁会计准则修订的原因和变化进行了梳理。然后,根据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重述中百集团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表。最后,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比较中百集团实施新租赁会计准则前后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化,分析新租赁会计准则对中百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产生的影响。本文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发现,在租赁期内新租赁会计准则给零售企业财务报表带来显着影响,具体表现在租赁业务处理更复杂、企业资产负债规模大幅上升、租赁前期利润下降、现金流量总额虽然不变但其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等方面。此外,财务报表的变化也使零售企业的关键财务指标出现恶化。这些研究结果表明,应用新租赁准则虽然更加真实的反映了租赁业务的经济实质从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也可能导致利益相关者对零售企业的评价下降,给零售企业融资和门店扩张增加了难度。最后,针对零售企业如何适应和平稳过渡到新租赁会计准则,本文提出应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建立完善信息系统、调整经营扩张战略、积极与报表使用人沟通和发展线上零售等措施,以减少租赁会计准则修订带来的影响。
王伟帆[2](2021)在《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划分及影响研究 ——以中国银行永续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永续债、优先股等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不断涌现。由于它们兼具“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这便导致它们的会计处理与划分工作日趋复杂。尤其是在当前“去杠杆、稳杠杆”的大背景下,金融工具不同的划分结果将会对于企业的杠杆率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一项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被划分为金融负债将会导致企业杠杆率上升;反之,则会起到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作用。正是基于这一点,加之顺应当前“去杠杆,稳杠杆”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发行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并将其划分为权益工具从而在筹集资金的同时满足降杠杆、稳杠杆的要求。也正是因为如此,有相当部分的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实质上属于金融负债却被划分为了权益工具,表面上满足了企业“降杠杆”的需求,但加剧了企业潜在的财务风险。因此,研究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的划分问题对于分析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明晰企业自身的杠杆率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将主要研究有关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的准则变革、永续债的会计属性和特征并讨论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所带来的经济后果与影响。面对类型众多的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本文旨在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种作为分析对象,在保证研究具有针对性的基础上又能够以此为切入点分析研究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之所以选择永续债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当前我国永续债发行规模逐年扩大,所发行永续债类型涉及多个行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选择永续债进行融资;第二,由于永续债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性质,这使得发行主体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倾向于将其分类为权益工具,从而既能够融通资金又不增加自身的财务负担,但这一会计处理往往与实际经济情况不符,相当一部分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实质上仍然属于负债,这就导致了永续债会计处理结果不符合实际经济情况的问题。因此,基于上述两点原因,本文认为有必要选择永续债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的相关研究。在进行具体案例研究之前,本文首先整理了相关的理论基础,从多个理论角度讨论了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分基础并对所有权理论、剩余权益理论、实体理论以及企业理论进行了相应的梳理。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对于国际会计准则有关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准则进行了梳理汇总,并且引入了讨论稿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理论充实。除此之外,本文还引入了“损失吸收法”这一理论作为对照,从而增强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划分研究工作的理论基础。明确好理论基础之后,本文梳理了我国永续债当前的发行规模等具体情况并对于永续债合同条款的一般性特征进行了总结归纳。在此基础之上,本文对于中国银行永续债进行了细致研究,按照中国银行永续债的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细致分析其该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在完成合同条款层面分析工作之后,本文着眼于中国银行发行该项永续债的实际情况,从经济实质的角度分析该项永续债是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在分析过程中,本文汇总形成了中国银行永续债处理过程存在的两大问题——利息派发问题以及利率与风险问题。从这两大问题入手,本文认为一方面,中国银行永续债并未完全无条件地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现时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央行票据互换工具的存在,该项永续债自身流动性风险的降低,其到期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强。正式基于对上述两大问题的考虑,本文认为中国银行永续债理由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在讨论完划分结果之后,本文对于不同划分结果对于中国银行资产表、资本结构及杠杆率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汇总总结。本文的最后针对永续债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参考IASB讨论稿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下建议:(1)参照讨论稿相关内容,引入新的分类维度,改进划分方法。(2)以讨论稿为指导,改进有关准则规定,提高金融工具列报信息的质量。(3)借鉴讨论稿中的探索经验,强化对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4)发行主体需要遵循准则规定,合理使用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
刘宁涵[3](2021)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研究 ——以N银行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当时很多国内外经济学者将此次金融危机的急速恶化归因于会计准则的滞后性,认为原有的会计准则难以适应企业风险管理实务的发展需要,与此同时,我国会计准则也处在与当时经济发展不匹配的困境。在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动下,我国会计准则走上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道路。2017年3月31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外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加速升级、国内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全面趋同这一研究背景,分析了研究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影响的意义。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提出本文的创新之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具体的研究框架。其次,对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关于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研究结论、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质量的研究成果进行评述。再次,将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对比,详细总结两种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主要不同点,分析这些变化对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带来的影响,为后续数据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在规范性研究的基础上,以N银行为例,阐述了N银行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所采用的具体应对方法,并对N银行在两种不同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告会计实务进行对比,总结出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变化对N银行财务报告报告的相关性、可比性、谨慎性和及时性所产生的影响。最后,推及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所产生的影响,从制度建设、系统构建、人才培养等三个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提出发展建议,给我国即将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商业银行提供借鉴和参考,对未来进行展望并分析了研究中的不足。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自2018年才开始正式实施,当前关于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文献大部分是对会计准则本身理论层面以及预期产生的整体影响方面的研究,针对财务报告质量方面影响的研究相对较。本文专门研究新准则在财务报告质量方面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会计理论研究,丰富会计发展理论。鉴于该研究方向相关的实证研究则更少,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正式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后对财务报告质量产生的实际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三方面对我国商业银行提出发展建议,因此研究方向和内容时效性很强。本文以具有较强代表性的N银行为例,对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实施结果进行验证,总结出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产生的影响,将对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有着重大现实意义。
肖弋迪[4](2020)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财务报告的影响 ——以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对金融市场的冲击暴露了当前金融工具分类随意性较大、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不及时、不足额以及套期会计准则规定与企业风险管理实践脱节等诸多问题,人们日益重视对金融工具准则的修改,以期制定出更高质量的、统一的金融工具准则。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企业的会计准则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财政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7年发布“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要求,新金融工具准则从2018年后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中,绝大多数属于金融资产,因此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更为深刻而广泛。故本文以此为背景,通过研究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历史,辨析新旧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差异,围绕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展开研究,并概述了实行新准则给银行业各方面带来的影响,随后介绍了28家上市银行实施新准则后的概况,将重点聚焦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银行财务报告方面的影响。本文结合具体案例,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分别是我国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代表,归纳了两家银行对新准则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施行新准则后的最新财务数据,通过对比分析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深入研究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动因,印证笔者的一些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进而为我国银行业应如何更好地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提出建议。
欧阳晓彤[5](2020)在《新租赁准则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的应用预期效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众多行业都受到了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了防范过重固定资产投资带来的风险,顺利地度过危机,企业尽可能地寻找能降低运营成本的方法。租赁正是现代企业获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主要方式,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租赁的形式也更加丰富多样,全球租赁业发展前景广阔,成为了一种集各种优势为一体的新发展行业。租赁业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中国租赁准则的进步。自最新国际租赁准则(IFRS16)正式发布以来,2016年,中国为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融合,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称为“新租赁准则”)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在旧租赁准则下,租赁被划分为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租赁模式,且经营租赁部分不进入资产负债表中,这一规定为许多企业进行表外融资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企业修饰财务报告,企业的会计信息缺少了全面性和真实性,为更加严谨规范地表现企业更加真实的财务状况,所以国际会计组织率先组织修订了过去的租赁准则,也为我国租赁准则的更新提供了参考基础。新租赁准则里增加了许多全新的内容,不但引入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概念,它还阐明了识别,分拆和合并租赁的方法,最重要的是,新租赁准则取消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租赁分类,并采用单一使用权资产模型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表中反映。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势必会给企业带来多多少少的影响,特别是那些租赁业务多、租赁价值大周期长的企业将会受到更大的影响,为了研究新租赁准则实施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本文特别选取了零售行业来进行案例研究分析,这是由于零售行业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涉及的租赁业务较多且规模较大,比如需租赁房屋及各类建筑物作为门店和仓储库房,且租赁期限往往较长,所以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必将给零售行业带来重大影响,具有一定的研究代表性。本文选取的案例企业为零售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北京华联综合超市,以该公司的年报财务数据为基础,运用新租赁准则所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重述其财务报表,采用的方法是定量和定性结合,去科学分析关键财务指标的变化,比较新旧准则下企业在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列报和财务指标方面的变化,并分析租赁准则改革对零售业的影响,还提出了企业针对新租赁准则的应对措施。
王艺霖[6](2020)在《新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应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基于北京银行的案例分析》文中提出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已发生损失模型成为众矢之的,为了弥补其弊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我国财政部也就此于2017年发布了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并且要求银行自2018年起分批次执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比重极大,易受准则改革的影响。因此,本文将以新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应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为核心,着眼于三个具体问题:商业银行如何基于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探索具体计算方法;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改变对于商业银行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实施效果如何,能否达到准则改革的预期目的。目前有关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研究多集中于定性的角度,少有文献涉及定量分析,且计算粗略,未应用主流方法,测算年限短。本文的特色在于填补上述空缺,一是结合主流思路探究模型计算方法,并应用于案例银行,二是增加定量分析,对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变化影响进行量化,延长测算年限,分析长期的应用效果。首先,本文详细地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由来、定义和内容,比较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与已发生损失模型的不同点,分析模型的变化及合理性;其次,根据北京银行金融资产减值办法,结合主流设计思路,探讨新模型应用方案;再次,应用讨论结果对北京银行2014年至2018年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模拟测算,将计算结果与原方法下的数据进行对比,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来分析减值模型改变对北京银行财务信息和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最后,利用测算数据检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能否解决原模型缺陷,达到预期效果,并提出新模型的应用对策。本文的主要发现有:第一,银行可根据内部评级法建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但需修改参数设定;第二,预期信用损失集中分布于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各阶段准备金率与其风险特征相符;第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使得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和减值损失对于未来风险变动更加敏感,但未对银行利润造成长期压力,且总体上促进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第四,新模型的应用将促使银行加强资本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构建更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第五,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与已发生损失模型相比,计提减值更具前瞻性,减值损失波动幅度降低,顺周期性也得到缓释。本文的研究结果为后续银行落地实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提供可参考的建议,也有助于推进银行在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方面的完善。
于亚[7](2020)在《IFRS17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研究 ——以中国人寿为例》文中认为2017年5月1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近些年以来中国保险行业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而且中国会计准则逐渐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基于上述背景事实,本文将研究IFRS17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将会对保险行业产生哪些影响。目前关于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保险准则的发展历程,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变化以及国际保险合同准则产生的影响三个方面。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有两个方面:一是当前研究关于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二是少数关于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定量分析研究通过自己的假设进行分析,以实际案例进行定量分析的较少。本文运用案例研究法进行研究,选取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中国人寿为案例研究对象研究国际保险合同准则产生的影响。首先分析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发展历程和国际保险合同准则此次颁布发生的变化,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IFRS4颁布以前,第二阶段为IFRS4颁布以后到目前;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变化包括确认、计量和列报披露;其次以中国人寿为案例研究对象分析此次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实施将会给保险行业带来的影响,包括保险行业概况、中国人寿的介绍、财务影响和非财务影响。保险行业概况包括保险行业数量、保险行业资产、保险行业收入支出和保险行业的企业四个方面;中国人寿的介绍包括基本情况介绍、业务情况介绍和人员情况介绍三个方面;财务影响包括对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利润表的影响、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和对财务指标的影响;非财务影响包含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和对企业战略的影响。最后是根据上述的分析,得出本文的研究结论和研究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实施将会对保险行业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各项指标产生影响,同时对企业人员结构、信息系统建设、产品设计、业务发展、业绩考核和风险控制带来改变。根据上述影响给保险行业应对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变化带来的冲击提出相关的建议,一方面是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建议,另一方面是企业战略方面建议。本文的研究价值为通过对比国际保险合同准则IFRS17和IFRS4,指出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将会产生的变化;分析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给保险企业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应对此次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实施给保险行业带来的巨大冲击。
周琴琴[8](2019)在《国际会计准则变化对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研究 ——基于IFRS9和IFRS17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我国保险业形成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保险监管体系。当前,保险业面临着利率下行的宏观压力,以及来自新进入者(如“金融科技公司”)的竞争压力,如何优化保险产品结构、防范保险行业风险,是保险监管机构当下需要密切关注的目标;在未来的几年时间里,保险监管将面临更具挑战性的部分——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IFRS9”)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IFRS17”),根据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最新要求,保险公司将在2022年正式实施IFRS9和IFRS17。IFRS9和IFRS17是与保险行业联系最紧密的两大国际会计准则,将给保险行业的发展和保险偿付能力监管带来深入而广泛的影响。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发展背景下,对IFRS9、IFRS17的深入研究迫在眉睫,但目前对IFRS9、IFRS17的相关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从单个研究对象来看,针对IFRS9的研究更多集中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给银行业带来的影响,但随着IFRS9的应用,对保险公司影响的讨论日益增多,IFRS17的研究对象主要为保险公司,又以寿险公司为主;从研究内容来看,以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视角为主,主要以保险公司合同负债的会计计量、经营利润为侧重点。因此,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研究IFRS9、IFRS17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影响,逐步扩大IFRS9、IFRS17的研究范围。本文的核心内容是构建国内外会计准则变化对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的分析体系:通过对IFRS9、IFRS17及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的理论内涵进行全面梳理,集中论述IFRS9、IFRS17如何通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为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优化发展建言献策,以此形成较为完整的分析框架。本文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思路方法,即第1章。本文以国际会计准则变化为基础,重点探讨IFRS9、IFRS17对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影响,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整体框架与会计信息存在密切的联系,会计准则的变化会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随着两大新准则的实施在即、我国保险业“偿二代”二期工程的推进,本研究对补充完善保险会计理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具有一定的贡献价值。第二部分展现了国内外会计准则的最新发展现状,即第2章和第3章。第2章归纳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对会计准则、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现状,从已有研究可知,我国保险偿二代的整体框架与会计信息存在密切关系,IFRS9和IFRS17实施在即,关于两项准则对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的相关研究还处于空白,因此研究IFRS9和IFRS17如何对偿付能力监管产生影响十分必要。第3章对比了IFRS9与我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IFRS17与我国现行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异同。首先,通过IFRS9下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类,比较了金融资产在新旧准则下的分类差异;详细解读了IFRS9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及其对金融资产的计量影响。接着,通过比较分析IFRS17与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区别,混合合同分拆是第一步,详细介绍了保险合同在初始确认的准则差异,重点对比了IFRS17下通用模型法、保费分配法、可变费用法三种模型与我国现行准则下的后续计量方法的区别。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重点分析IFRS9、IFRS17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影响机制,即第4、5、6、7章。第4章重点阐述会计准则及其变化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的传导路径。首先,归纳总结出资产负债的会计计量与监管计量的差异及寿险合同负债的会计计量与偿二代计量差异;然后,逐步理清IFRS9和IFRS17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计算的传导路径:IFRS9和IFRS17分别通过资产端和负债端影响认可资产、认可负责,详细阐述了准则如何影响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计量,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产生直接影响。第5章以上市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为例,深入分析IFRS9对偿付能力监管的影响,IFRS9的执行使中国平安分类为FVTPL的金融资产增多损益波动变大,公司资产配置更偏于保守使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能够保持较为平稳的趋势。该部分认为:IFRS9的金融资产分类和资产减值模型将会使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增大,可能会使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波动随之变大,目前计算金融资产的可量化风险最低资本以会计分类为基础,无法反映金融资产的风险实质。第6章详细分析IFRS17对实际资本和可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的影响,分别讨论了IFRS17下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的几个重要变化对实际资本和最低资本可能造成的影响。首先是折现率的改变,笔者认为IFRS17的现时利率在我国实行存在难度,偿付能力监管和IFRS17关于保险合同负债折现率的对接极具挑战,对此提出两个解决思路;其次是合同服务边际,合同服务边际是个会计概念,在偿付能力监管中被确认为实际资本,因此IFRS17下合同服务边际的吸收机制使其每期会发生变化将对实际资本产生影响;然后是可变费用法的实施对实际资本的影响,笔者认为在计量使用VFA模型的保险产品的认可负债时应剔除其投资成分。最后从IFRS17对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的折现率变化与利率风险最低资本关系以及IFRS17负债评估与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关系来分析IFRS17对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的影响。第7章探索IFRS9和IFRS17的联动影响,以Z公司为例模拟两项准则并用如何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造成影响,模拟结果发现:(1)当资产的会计分类保持不变时,对负债使用反映当前信息的折现率贴现会使实际资本波动增大;(2)当保持负债评估折现率选定标准不变时,同一种资产的不同会计划分使其对应的最低资本不同,对偿付能力结果产生不同影响;(3)当资产和负债都采用反映当期信息的公允价值计量时,偿付能力充足率波动减小。第四部分是结论和建议,即第8章。这部分内容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机构应对新会计准则变化给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的相关建议。一是针对IFRS9、IFRS17的计量要求,保险公司需要平衡公司利润和偿付能力监管的关系。二是针对保险公司金融资产,调整其以风险为导向计量最低资本的方法,使其更符合风险实质。三是监管机构需集思广益,制定符合我国经济环境和保险市场特征的评估利率。四是对IFRS17中一些会计评估难点进行统一规范,以更好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本文的主要创新在于:以IFRS9和IFRS17角度出发,较为全面地分析了两项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相关会计准则的异同,并逐次探析会计准则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相互影响,启发新的研究思路。对两项新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提炼归纳,通过理论分析、案例分析和模拟研究等方式构建会计准则变化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分析框架,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但由于新准则难度较大且尚未正式实施,限于笔者有限的会计和精算知识,论证分析或有不深刻的地方,对较为复杂的精算模型等内容尚未展开深入研究,未来若有更多的数据资料则可进一步做实证分析。
葛其明[9](2018)在《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文中提出中国证券市场正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工作会议中亦已明确要“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2决策层的发声和执行层的尝试均已明确,“包容性”与“适应性”是未来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方向。证券市场建设的关键在于基础性制度的完善,因而,“包容性”与“适应性”的改革一定意义上是扩大制度的应用情景,赋予制度以“差异化”的品性。而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亦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长及披露内容的增加,所披露信息的同质化和形式化时有发生,呈现共性有余而个性不足的情形。因此,为了突出信息披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有必要实施差异化的信息披露。本文旨在系统论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内涵与规则,并总结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理念的现有实践,分析境外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并对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设性的方案和建议。以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本文由绪论、正文六个章节,以及结论等内容构成。各部分的核心内容简述如下:绪论部分分别梳理了选题背景、文献分析、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不足。通过文献分析可知,国内外对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研究大多落入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领域,针对差异化披露的研究相对不足,我国学界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构想,但研究局限于方式的呼吁而缺乏体系的深度,在方法上也有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籍此,本文的研究目标是填补相关空白,提出了一个更全面的信息披露观察视角。为了实现研究目标,本研究以问题为导向,正文部分拟分别问答以下问题: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具有哪些法律特征与法律价值?境外法域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表现形式及其价值与局限性是什么?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规则及问题有哪些?我国证券市场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否可以做,是否应该做,以及具体怎么做?这些问题的提出紧密围绕本文的研究目标,始终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论证逻辑。不仅如此,上述问题之间环环相扣,分析由表及里。同理,建立在全文研究的基础之上,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本文选择的研究方法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正文第一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本章旨在厘清差异化信息披露是什么?一方面,本章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出发,梳理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定义和特征,另一方面,本章还透过差异化信息披露定义之乱,从不同的逻辑理路探寻了其内因。为此,本章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各种定义进行了提炼总结,对其共性进行了甄别与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差异化信息披露的一般法律定义。本文认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以定义为:在一国或地区内,根据上市公司所在市场、所处行业及自身规模等属性的差异,就信息披露的标准做出不同规定,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呈现出差异化的特点,进而促进信息披露有效性的一项制度。紧随其后,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涵特征,并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选择性信息披露及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比较分析,旨在梳理差异,并通过差异性的展现,进一步澄清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概念的认识。围绕差异化信息披露作为一项证券法律制度应有的法学理论之义,本章论述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公平原则及效率原则的竞合关系,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对于资本市场公平原则的维护和对于效率原则的提升。在分析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时,本章的讨论以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为脉络展开,构成前述内容的外延和深化,同时也与前文的特征论述形成呼应。本章还梳理重述了证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背景,从信息披露的发展历程、结构划分、及质量衡量与评价标准三个方面加以梳理阐述,力求展现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价值解构,以历史发展与价值评价的视角,强调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意义,这既点题了本章叙述的目的,也是对全文论述的开启。正文第二章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本章的宗旨是呈现差异化信息披露有何种表现形式,及其背后的展开逻辑及实际效果。考虑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模式各异,侧重点不一,本章依据差异化的标准对它们进行了分类,具体的类别包括区分行业、区分企业规模、区分流动性、区分发行规模及区分重要性水平。为了更好地展示不同法域内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制度细节,本章的几个小节又以法域元素展开排比论证。除了必要的差异化信息披露文本阐述,本文侧重于探析各种差异化披露模式的适用情景,以及结合有关披露情景证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实然影响力。本章在全文体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对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细节的分析叙述,旨在进一步厘清理论的发展脉络和方向,另一方面以此为基础,通过综合比较境内外各主要证券市场关于差异化信息披露在立法起源,基本法律理念,具体法律规定等诸方面的异同,为后续中国证券市场的个体讨论建立一个比较法的基础。正文第三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在第一章的理论铺陈与第二章的实务阐述的基础之上,本章提炼、总结了我国证券市场对于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有实践,按证券发行市场(一级市场)与证券交易市场(二级市场)的逻辑划分方式分别展开分析。本章一方面基于法条研究,分析了持续信息披露阶段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的个性化披露的法律要求,及并购交易中权益变动报告的差异化对待,并以主板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为例,阐述了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现有的差异化披露的法律思想,紧接着,本章对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论述,指出存在法律规范的制度有效性不足、法律法规和披露规章过于碎片化,及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执行和操作难以把握等缺陷;另一方面,本章也基于实证研究,分析了几例因不重视差异化信息披露而导致信息披露失效的案例,如重庆啤酒信息披露失效事件和獐子岛信息披露失效事件。从理论联系实际,再从实际升华到理论,这一章的讨论,旨在全面展现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现状,讨论其不足,并以此为基础,为我国证券市场最终形成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成熟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本章始终不欲夸大制度的现实缺陷,而是希望客观、全面地认知问题,并引发学界与监管层面的思索。本章的写作安排同样是为后文的展开做铺垫,特别是为下文分析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改进和完善进路埋下伏笔。正文第四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本章既是对前文分析论证的呼应,也是后文得以展开的前提基础。本章指出,随着市场的迭代演进,现行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多年的运行过程中,暴露出了适用性狭窄的缺陷: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功能角度而言,无法解决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能低下的困境,从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价值角度而言,出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及证券市场营利属性的驱使,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也存在局部改造的必要。本章的分析既是站在现实角度的思索,也是站在理性立场的审视。正文第五章为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是在法经济学的语境下进行的分析。从法律的价值看,法律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3这种利益关系影响着立法的价值判断与选择,促使着立法动机的产生,并引导着立法行为的价值目标。具体到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其调整的主要对象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及监管机构之间的三角关系,其中尤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为重点。因此,对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解构与分析,成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的有益视角,也是本章数理分析研究手段的应用基础。本章运用了博弈理论与实物期权两项法经济学的工具:其一,从探讨信息披露利益攸关方的角色定位出发,建立了博弈均衡模型,并以有限理性为假设,进行动态演化推演,获得了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设计受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成本、处罚强度、监管强度等因素的影响的结论;其二,将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视为是在常规信息披露基础上的一项追加投资,进而将扩张期权与延迟期权的方法引入到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决策过程,得到的结论是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构建也受制度实施选择期,及企业的期望收益率两个因素的影响。具体而言,运用法经济学的工具分析获得的结论是:降低差异化信息披露成本、增加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加强监管并使监管强度达到一定程度、压缩制度实施的选择期、增大上市公司的期望收益率,这五项措施有利于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对这些细节的把握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成法并有效执行之关键影响因素的理解。本章最后将法经济学的研究结论与目前我国现有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中的差异化元素及片段结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分析,将理论的发现回归到对实践的指导。正文第六章为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本章是基于前面诸章节的分析,提出对于我国构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分两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是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本章阐述了有效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差异性原则,及自愿性原则。原则既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挥其应然作用的总体要求,亦是对其在我国实然境遇的应对建议。结合前文构建的分析框架,本章余下部分阐述了对于我国构建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首先是进一步明确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本章围绕差异化的区分标准及差异化的形式与内容展开论述;其次是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本章从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归责机制,属性认定机制,反馈机制及指引机制的健全完善五个层面提出建议;再次是建立健全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本章围绕风险导向型监管与监管沙箱制度分别论述;最后本章提出了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完全港”制度作为制度构建的突破点之一,以平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鼓励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披露特征性信息,激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在“强制性”与“自愿性”之间的良性互动。我国的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完善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以差异化披露为切入点,它将为我们打开一扇研究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新窗口。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日新月异,证券发行模式注册制的改革亦箭在弦上,这些都为信息披露的改进提供了制度创新的基础,同时也是对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时代呼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关注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内容与形式,思考推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索改善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实施之进路,无疑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理论价值。作为总结,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助力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引擎。欲发动该引擎,在理念与制度设计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不可或缺。
李科[10](2018)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减值中应用的研究 ——以A银行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协会新出台了《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要求在计提金融工具减值时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2017年4月17日,我国新会计准则也规定在我国金融工具减值的确认和计量过程中,不再适用已发生损失模型,转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本文紧扣会计目标理论,从中国当前金融市场的实用角度出发,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讨论。文章系统梳理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理论基础,明确了其所能解决的金融工具减值中现存的问题,全面比较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与存在于学界及实务界其他模型的异同和优劣。从而得以进一步创造性地,在遵循国际准则理论思想的基础上,以巴塞尔资本协议为蓝本,结合我国金融市场的具体国情构建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金融减值计算模型,并利用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之一的A银行2012-2016年度财务数据,进行针对该银行贷款业务减值测试的情景模拟,将得出的相应数据与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计提下的数据,进行了相关性、波动性和周期性等多方面、全方位的对比整理分析,就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应用后的会计影响和经济效果进行了广泛而中肯的论证。最后发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解决顺周期性以及悬崖效应的问题上具有明显作用,同时也能极大地维护和提升金融体系自身的稳定性。本文研究表明,金融工具减值问题虽然属于会计领域讨论的范畴,但是不能将其简单地视为纯粹的会计问题。在金融工具、金融企业及至于金融市场所形成的一个互为关联的有机金融体系中,金融工具减值作为一种基石性的存在,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是保障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慎重对待金融与会计的复合型问题,但也不能做绝对的切割。在维持金融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大局下,尽力做好金融市场的会计服务工作。
二、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最新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最新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1)租赁会计准则改革对中百集团财务管理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经营租赁资本化 |
1.2.2 旧租赁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
1.2.3 租赁会计准则改革的影响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及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与变化 |
2.1 相关概念 |
2.1.1 融资租赁 |
2.1.2 经营租赁 |
2.2 理论基础 |
2.2.1 租赁权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理论 |
2.3 租赁准则发展历程 |
2.3.1 国际租赁准则 |
2.3.2 我国租赁准则 |
2.4 我国租赁准则改革变化分析 |
2.4.1 租赁范围变化 |
2.4.2 租赁识别、分拆和合并的变化 |
2.4.3 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 |
2.4.4 出租方会计处理的变化 |
2.4.5 列报和信息披露的变化 |
2.4.6 新租赁准则变化总结 |
3 中百集团简介及租赁业务情况分析 |
3.1 零售业现状 |
3.1.1 零售市场稳中有升 |
3.1.2 线上零售加速发展 |
3.1.3 经营租赁价值高周期长 |
3.2 中百集团概况 |
3.2.1 中百集团简介 |
3.2.2 中百集团的租赁情况 |
4 实施新租赁准则对中百集团的影响 |
4.1 重述会计处理 |
4.1.1 租赁定义 |
4.1.2 确认与计量 |
4.2 重述财务报表 |
4.2.1 重述资产负债表 |
4.2.2 重述利润表 |
4.2.3 重述现金流量表 |
4.3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4.3.1 资本结构变差 |
4.3.2 费用有所增加 |
4.3.3 偿债能力恶化 |
4.3.4 营运能力下降 |
4.3.5 盈利能力下降 |
4.4 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
4.4.1 融资难度增加 |
4.4.2 门店扩张更谨慎 |
4.4.3 租赁业务核算更复杂 |
4.4.4 报表使用人获得更真实的会计信息 |
5 结论及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启示 |
5.2.1 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水平 |
5.2.2 建立或完善租赁业务信息系统 |
5.2.3 调整门店扩张战略 |
5.2.4 积极与关键报表使用人沟通 |
5.2.5 大力发展线上零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划分及影响研究 ——以中国银行永续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划分的理论基础 |
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概念界定 |
2.1.1 负债的定义 |
2.1.2 所有者权益的定义 |
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区分的理论基础 |
2.2.1 所有权理论 |
2.2.2 剩余权益理论 |
2.2.3 实体理论 |
2.2.4 企业理论 |
第3章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划分标准分析 |
3.1 国际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 |
3.1.1 国际会计准则的演进与现行规定 |
3.1.2 IASB对于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方法的探索 |
3.2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的划分标准——损失吸收法 |
3.2.1 损失的定义 |
3.2.2 损失吸收法的划分标准 |
3.2.3 损失吸收法的划分视角 |
3.3 国际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与损失吸收法的比较 |
3.3.1 IAS32与损失吸收法的比较 |
3.3.2 讨论稿与损失吸收法的比较 |
第4章 我国永续债发行现状及其合同特征 |
4.1 我国永续债发行现状分析 |
4.1.1 我国永续债发行规模 |
4.1.2 我国永续债的行业分布情况 |
4.1.3 我国永续债的信用评级情况 |
4.2 永续债相关概念解析 |
4.2.1 永续债的概念及其特征 |
4.2.2 永续债的发行目的 |
4.3 永续债合同特征分析 |
4.3.1 续期选择权条款分析 |
4.3.2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
4.3.3 利息条款 |
4.3.4 或有结算条款 |
4.4 永续债分类问题的判断流程 |
第5章 中国银行永续债案例分析 |
5.1 发行动机分析 |
5.2 基于永续债主要合同条款的会计处理分析 |
5.2.1 发行期限 |
5.2.2 有条件赎回条款 |
5.2.3 清偿顺序 |
5.2.4 票面利率 |
5.2.5 利息发放条件 |
5.2.6 回售条款 |
5.3 基于永续债发行主体实际情况的会计处理分析 |
5.3.1 中国银行永续债的利息派发问题 |
5.3.2 中国银行永续债的利率与风险问题 |
5.3.3 中国银行永续债案例问题汇总 |
5.4 不同会计处理结果的影响 |
5.4.1 分类为权益工具 |
5.4.2 分类为金融负债 |
第6章 结论及相关对策与建议 |
6.1 关于中国银行永续债会计处理分析的结论 |
6.2 相关对策和建议 |
6.2.1 参照讨论稿相关内容,引入新的分类维度,改进划分方法 |
6.2.2 以讨论稿为指导,改进有关准则规定,提高金融工具列报信息的质量 |
6.2.3 借鉴讨论稿中的探索经验,强化对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 |
6.2.4 发行主体需要遵循准则规定,合理使用创新型复合金融工具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研究 ——以N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会计准则加速升级 |
1.1.2 国内与国际会计准则全面趋同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发展历程 |
2.1.1 国外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
2.1.2 国内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
2.2 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的相关研究 |
2.2.1 金融工具分类的相关研究 |
2.2.2 金融工具计量标准的相关研究 |
2.3 金融工具减值模型的相关研究 |
2.4 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的相关研究 |
2.5 会计准则与财务报告质量的相关研究 |
2.6 文献评述 |
第3章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其影响 |
3.1 金融工具的分类 |
3.1.1 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分类 |
3.1.2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分类 |
3.1.3 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重分类 |
3.1.4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重分类 |
3.2 金融工具的计量标准 |
3.2.1 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计量标准 |
3.2.2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计量标准 |
3.3 金融工具减值模型 |
3.3.1 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减值模型 |
3.3.2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减值模型 |
3.3.3 新会计准则“三阶段”金融工具减值法 |
3.4 金融工具套期保值会计 |
3.5 对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分析 |
3.5.1 我国财务报告质量相关概念 |
3.5.2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相关性的影响 |
3.5.3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可比性的影响 |
3.5.4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谨慎性的影响 |
3.5.5 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告及时性的影响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以N银行为例 |
4.1 上市商业银行N银行介绍 |
4.2 新会计准则下N银行的会计政策 |
4.2.1 金融工具新分类原则 |
4.2.2 预计信用损失模型 |
4.3 新会计准则下N银行会计实务的变化 |
4.3.1 金融工具组成结构的变化 |
4.3.2 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变化 |
4.3.3 利息收入和的变化 |
4.3.4 其他非利息收入的变化 |
4.3.5 减值损失的变化 |
4.4 对N银行财务报表质量的影响 |
4.4.1 对其财务报告相关性的影响 |
4.4.2 对其财务报告可比性的影响 |
4.4.3 对其财务报告谨慎性的影响 |
4.4.4 对其财务报告及时性的影响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的建议 |
5.1 加快基础制度建设 |
5.1.1 建立公允价值信息制度 |
5.1.2 建立风险管理制度 |
5.1.3 完善套期保值的信息披露制度 |
5.2 加强配套系统构建 |
5.2.1 优化信息采集系统 |
5.2.2 完善风险管理系统 |
5.3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财务报告的影响 ——以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研究创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结构 |
2 金融工具准则的演进历程及文献综述 |
2.1 国内外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演进历程 |
2.1.1 国际金融工具准则的演进历程 |
2.1.2 国内金融工具准则的演进历程 |
2.2 文献综述 |
2.2.1 金融资产重新分类计量对银行影响的相关研究 |
2.2.2 预期损失模型对银行影响的相关研究 |
2.2.3 文献评述 |
3 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及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概述 |
3.1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变化 |
3.1.1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修订完善背景 |
3.1.2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
3.1.3 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修订的目的 |
3.2 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对银行业的影响概述 |
3.2.1 对商业银行的内部影响 |
3.2.2 对商业银行的外部影响 |
4 实施金融工具准则对银行财务方面的影响 |
4.1 我国商业银行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 |
4.2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分类的影响 |
4.3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股东权益的影响 |
4.4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决策的影响 |
5 案例概况与研究设计 |
5.1 案例概况 |
5.1.1 案例简介 |
5.1.2 营业收入概况 |
5.1.3 金融资产概况 |
5.2 选择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作为目标案例的原因 |
5.3 案例分析整体框架 |
6 案例分析与讨论 |
6.1 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情况 |
6.1.1 金融资产重新分类计量的实施情况 |
6.1.2 预期损失模型的实施情况 |
6.2 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对银行财务报告的影响 |
6.2.1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6.2.2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利润表的影响 |
6.2.3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
6.2.4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
6.3 中国农业银行与招商银行金融工具准则变化影响对比分析 |
7 总结及建议 |
7.1 总结 |
7.2 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新租赁准则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的应用预期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框架 |
1.3.4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二 租赁准则的修订历程和理论基础 |
2.1 租赁准则的修订历程 |
2.1.1 国际租赁准则的修订历程 |
2.1.2 我国租赁准则的修订历程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租赁准则相关概念界定 |
2.2.2 现代产权理论 |
2.2.3 租赁周期理论 |
三 我国新旧租赁准则的比较分析 |
3.1 会计处理上的比较 |
3.1.1 承租人会计处理上的比较 |
3.1.2 出租人会计处理上的比较 |
3.2 财务报表的比较 |
3.2.1 承租人的列报 |
3.2.2 出租人的列报 |
3.3 新租赁准则对资产结构的影响分析 |
3.3.1 增加固定资产,减小租赁比例 |
3.3.2 优化股权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收益 |
3.3.3 加强流动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
3.4 新租赁准则对税务的影响分析 |
3.4.1 租赁定义的变化对税务处理的影响 |
3.4.2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确认对税务处理的影响 |
四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案例分析 |
4.1 零售业的市场概况及租赁业务介绍 |
4.1.1 零售业市场概况 |
4.1.2 零售业的租赁业务 |
4.1.3 零售业的租赁模式 |
4.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简介 |
4.2.1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的基本情况 |
4.2.2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的门店及租赁业务情况 |
4.3 新租赁准则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的财务影响 |
4.3.1 会计处理的比较分析 |
4.3.2 财务报表的比较分析 |
4.3.3 财务指标的比较分析 |
4.4 新租赁准则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
4.4.1 资产结构变化,暴露财务风险 |
4.4.2 净利润下降,优化股权投资结构 |
4.4.3 流动资金利用率增加,提高盈利能力 |
4.5 新租赁准则对税务处理的影响 |
4.6 新租赁准则对融资及经营活动的影响 |
4.7 新租赁准则对财务系统的影响 |
五 新租赁准则对零售业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5.1 新租赁准则对零售业的正面影响 |
5.1.1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
5.1.2 简化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
5.1.3 体现了租赁的本质 |
5.2 新租赁准则对零售业的负面影响 |
5.2.1 企业利润先降后升 |
5.2.2 企业财务指标恶化 |
5.2.3 税会差异增加财务风险 |
5.2.4 影响企业绩效评估 |
5.3 新租赁准则下零售业的应对措施 |
5.3.1 学习新租赁准则,部门分工合理 |
5.3.2 梳理租赁合同,优化会计流程 |
5.3.3 部署未来租赁战略,重新调整租赁比例 |
5.3.4 保证充足现金流,顺利度过新租赁准则过渡期 |
5.3.5 完善会计信息系统,加强企业财务人员培训 |
六 研究总结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致谢 |
(6)新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应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基于北京银行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
1.2 研究现状与存在不足 |
1.3 研究思路与本文特色 |
1.4 本文研究的应用价值 |
1.5 本文研究的结构安排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变化研究 |
2.2 关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实务研究 |
2.3 关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影响研究 |
2.4 已有研究的文献评述 |
3 研究内容与理论分析 |
3.1 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 |
3.2 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
3.2.1 已发生损失模型的内容及弊端 |
3.2.2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内容介绍 |
3.2.3 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变化分析 |
4 案例概况与研究设计 |
4.1 案例选择思路 |
4.2 案例情况概述 |
4.3 研究设计内容 |
5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北京银行的应用 |
5.1 原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办法 |
5.1.1 单项评估和组合评估 |
5.1.2 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 |
5.2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思路 |
5.2.1 发放贷款和垫款三阶段划分 |
5.2.2 对内部评级法的借鉴 |
5.2.3 计算公式及参数确定 |
6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影响及效果分析 |
6.1 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模拟测算预期信用损失 |
6.1.1 计算思路及过程 |
6.1.2 计算结果的分析 |
6.1.3 模拟测算的小结 |
6.2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北京银行财务信息的影响 |
6.2.1 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
6.2.2 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 |
6.2.3 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6.2.4 对财务信息影响的总体评价 |
6.3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北京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
6.3.1 对资本管理的影响 |
6.3.2 对业务管理的影响 |
6.3.3 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
6.3.4 对经营管理影响的总体评价 |
6.4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北京银行的应用效果分析 |
6.4.1 贷款损失准备的前瞻性 |
6.4.2 信用减值损失的波动性 |
6.4.3 信用减值损失的顺周期性 |
6.4.4 提升新模型应用效果建议 |
6.4.5 新模型应用效果总体评价 |
7 研究结论 |
7.1 案例总结与结论分析 |
7.2 实践启示 |
7.3 本文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IFRS17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研究 ——以中国人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现状与存在不足 |
1.3 研究思路与分析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研究的应用价值 |
1.5 本文以下的结构安排 |
2 文献回顾 |
2.1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发展文献回顾 |
2.2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变化文献回顾 |
2.3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影响文献回顾 |
2.4 概括性述评 |
3 理论基础 |
3.1 委托代理理论 |
3.2 资产负债观理论 |
3.3 会计准则经济后果 |
4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发展及变化 |
4.1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发展 |
4.1.1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发展第一阶段 |
4.1.2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发展的第二阶段 |
4.2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变化 |
4.2.1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确认变化 |
4.2.2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计量变化 |
4.2.3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列报披露变化 |
5 案例分析 |
5.1 保险行业的发展现状 |
5.1.1 保险行业数量 |
5.1.2 保险行业资产 |
5.1.3 保险行业收入支出 |
5.1.4 保险行业的企业 |
5.2 中国人寿的情况介绍 |
5.2.1 基本情况介绍 |
5.2.2 业务情况介绍 |
5.2.3 人员情况介绍 |
5.3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财务影响 |
5.3.1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利润表的影响 |
5.3.2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资产负债的影响 |
5.3.3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财务指标影响 |
5.4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的非财务影响 |
5.4.1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经营管理的影响 |
5.4.2 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企业战略的影响 |
6 研究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国际会计准则变化对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研究 ——基于IFRS9和IFRS17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文献综述 |
2.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2.1.1 IFRS9 |
2.1.2 IFRS17 |
2.2 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 |
2.3 会计准则与偿付能力监管的关系 |
2.4 文献评述 |
3.国际和国内会计准则的最新发展 |
3.1 IFRS9和我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最新变化 |
3.1.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的分类 |
3.1.2 金融资产减值 |
3.2 IFRS17与我国保险合同会计准则的区别 |
3.2.1 混合保险合同的拆分 |
3.2.2 保险合同初始确认的差异 |
3.2.3 保险合同后续计量的差异 |
4.会计准则及其变化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的传导路径 |
4.1 当前会计准则下所有者权益计量与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下实际资本计量的关系 |
4.1.1 会计准则下资产与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下认可资产的异同 |
4.1.2 会计准则下负债与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下认可负债的异同 |
4.1.3 会计准则下所有者权益与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下实际资本的异同 |
4.2 当前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的计量与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下最低资本计量的关系 |
4.2.1 会计准则与保险公司最低资本关系 |
4.2.2 会计准则与量化风险最低资本 |
4.3 IFRS9和IFRS17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影响路径 |
4.3.1 IFRS9和IFRS17对实际资本计量的影响路径 |
4.3.2 IFRS9和IFRS17对最低资本计量的影响路径 |
5.IFRS9对实际资本和可量化风险资本的影响分析 |
5.1 IFRS9对资产的影响分析 |
5.1.1 IFRS9对资产分类的影响 |
5.1.2 IFRS9对投资资产配置的影响 |
5.2 IFRS9金融资产重分类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
5.3 IFRS9对认可资产和实际资本的影响 |
5.3.1 IFRS9对认可资产的影响 |
5.3.2 IFRS9对实际资本的影响 |
5.4 IFRS9对可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的影响分析 |
5.4.1 IFRS9下金融资产分类对风险暴露和风险因子的影响 |
5.4.2 IFR9 下金融资产分类对利率风险的最低资本的影响 |
5.4.3 IFRS9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对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影响 |
5.5 IFRS9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 |
6.IFRS17对实际资本和可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的影响分析 |
6.1 IFRS17下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的变化对实际资本的影响分析 |
6.1.1 IFRS17下保险合同负债计量采用的折现率变化对实际资本可能的影响 |
6.1.2 IFRS17下合同服务边际计量和分摊的变化对实际资本可能的影响 |
6.1.3 IFRS17下可变费用法计量模型的应用对实际资本可能的影响 |
6.2 IFRS17对可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的影响分析 |
7.IFRS9与IFRS17联动对实际资本和可量化风险最低资本的影响 |
7.1 IFRS9与IFRS17联动影响分析 |
7.2 模拟研究 |
7.2.1 模型基本假设 |
7.2.2 负债核算模型 |
7.2.3 资产核算模型 |
7.2.4 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模型 |
7.2.5 实际资本比较的数值分析 |
7.2.6 金融资产会计分类对偿付能力影响的数值分析 |
8.结论及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及不足 |
六、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理解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涵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界定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特征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内涵的辨析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关系的客体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价值 |
第三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与规则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原则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则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特征 |
一、发展历程上经历了从账簿、报表、报告到多层次信息披露 |
二、结构上划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与交易市场信息披露 |
三、法律规则上受制于披露质量与评价体系的检验 |
第二章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模式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行业属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K规章、S-X规章、行业指引、监管备忘录 |
二、香港:周年报告的参考披露材料、证券上市规则 |
三、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十四条之四之七 |
第二节 企业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S-B规章、过渡性披露格式、小型报告公司披露规则、新兴成长公司的信息披露 |
二、英国:主板市场与AIM市场的披露差异 |
第三节 流动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二条、第三条 |
二、适用性分析——尊重产品间的差异 |
第四节 发行规模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A规章的小额发行豁免、JOBs法案的众筹豁免 |
二、适用性分析——豁免与强制的平衡 |
第五节 重要性为标准的差异化披露模式 |
一、美国:兼顾证券价格与投资者决策的二元重要性标准 |
二、日本:投资者决策角度的重要性标准 |
三、适用性分析——原则化规定的合理把握 |
第六节 域外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三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评价与问题分析 |
第一节 证券发行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不同市场板块之间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二、同一市场板块下的制度现状及评析 |
第二节 证券交易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评析 |
一、定期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二、临时报告中的差异化披露 |
三、并购交易中的差异化披露 |
第三节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
一、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自身的有效性不足 |
二、差异化制度呈现碎片化,缺乏体系的构建 |
三、差异化披露缺乏鼓励自愿披露的制度保障 |
第四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缺位的案例分析 |
一、重庆啤酒疫苗事件——形式化信息披露的危害 |
二、獐子岛事件——特征性信息被故意隐瞒 |
第四章 我国差异化披露法律制度构建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分析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尊重市场主体属性 |
四、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
第二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
一、国内已有碎片化的差异化信息披露经验 |
二、国外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供借鉴 |
三、理论上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符合多方主体的价值需求 |
四、实践中显示各方主体认同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第五章 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法经济学与差异化信息披露 |
一、法经济学的定义 |
二、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三、法经济学在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中的适用性分析 |
第二节 基于博弈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博弈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与收益分析 |
三、博弈模型的动态演化分析 |
第三节 基于期权理论的影响因素确认 |
一、期权理论应用于信息披露研究的适用性 |
二、应用扩张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三、应用延迟期权理论的因素确认 |
第四节 制度建设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信息披露成本 |
二、违规处罚力度 |
三、监管强度 |
四、制度实施的决策选择期 |
五、企业的期望收益率 |
第六章 我国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之构建 |
第一节 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
一、有效性原则 |
二、重要性原则 |
三、成本效益原则 |
四、差异性原则 |
五、自愿性原则 |
第二节 进一步明确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范畴 |
一、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区分标准之评析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形式与内容之分析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机制 |
一、强化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内生机制 |
二、建立权责匹配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归责机制 |
三、规范上市公司差异化属性的认定机制 |
四、建立差异化信息披露的反馈机制 |
五、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指引机制 |
第四节 建立健全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
一、建立风险导向型的监管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信息披露的监管沙箱制度 |
第五节 探索我国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制度 |
一、“安全港”制度的法律概念与法律特征 |
二、差异化信息披露与安全港制度的法律契合 |
三、差异化信息披露中的安全港规则设计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工作 |
附录 |
(10)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减值中应用的研究 ——以A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
1.2.1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2 文献研究评价 |
1.3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文章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论文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论文创新点 |
2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研究基础 |
2.1 资产减值的理论基础 |
2.1.1 资产减值中的会计目标理论 |
2.1.2 资产减值中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理论 |
2.2 资产减值损失模型的比较研究 |
2.2.1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概念 |
2.2.2 与现行模型的比较 |
2.2.3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比较评述 |
3 构建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模型 |
3.1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方法 |
3.1.1 金融工具减值时点的确认 |
3.1.2 金融工具减值金额的计量 |
3.2 计算公式中的主要变量 |
3.2.1 违约率 |
3.2.2 违约损失率 |
3.2.3 实际利率 |
3.2.4 合同现金流 |
4 A银行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计算及结果分析 |
4.1 A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计算 |
4.1.1 A银行贷款三阶段的计提方法 |
4.1.2 A银行贷款损失的计算 |
4.2 A银行减值计提结果的分析评述 |
4.2.1 对贷款减值损失的分析 |
4.2.2 对财务状况影响的分析 |
4.2.3 对顺周期风险的抑制性分析 |
4.2.4 对经营稳健性影响的分析 |
4.2.5 对资产质量状况影响的分析 |
5 结论、不足之处与对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不足之处 |
5.3 对策建议 |
5.3.1 减少模型对利润的不利影响 |
5.3.2 构建匹配的信息披露制度 |
5.3.3 稳步推进模型中国化 |
5.3.4 防范过高的主观操作可能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最新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参考文献)
- [1]租赁会计准则改革对中百集团财务管理的影响研究[D]. 李帆. 武汉纺织大学, 2021(09)
- [2]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划分及影响研究 ——以中国银行永续债为例[D]. 王伟帆.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3]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商业银行财务报告质量的影响研究 ——以N银行为例[D]. 刘宁涵.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4]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商业银行财务报告的影响 ——以中国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为例[D]. 肖弋迪.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5]新租赁准则在北京华联综合超市的应用预期效果研究[D]. 欧阳晓彤. 贵州财经大学, 2020(12)
- [6]新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应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基于北京银行的案例分析[D]. 王艺霖.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7]IFRS17国际保险合同准则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研究 ——以中国人寿为例[D]. 于亚.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8]国际会计准则变化对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影响研究 ——基于IFRS9和IFRS17的分析[D]. 周琴琴.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9]证券市场差异化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 葛其明.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6)
- [10]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减值中应用的研究 ——以A银行为例[D]. 李科. 云南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