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上市公司信息批露的规范性(论文文献综述)
岳智喜[1](2021)在《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阶段国家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企业发展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需要展现新作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己成为一种世界潮流。环顾世界各地,越来越多的着名的跨国公司已将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到企业发展战略高度,将其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要组成内容。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加速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国际社会对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非常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和能力在国内市场环境下将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国际竞争中将制约其竞争力的提升。将社会责任履行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不仅有利于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能帮助企业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和新挑战时,增强发展动能,增强发展主动权,是极具引领作用的战略组成部分。企业应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为企业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和发挥积极社会影响的战略机遇。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主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和新的商业规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社会责任战略实施和信息披露,取得了显着的成绩。本文以格力电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着力对格力电器近15年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纵向分析,运用《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4标准进行对照分析,选择TCL科技进行行业横向对比分析。通过梳理分析,发现格力电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均存在不足之处,从格力电器公司规模、治理结构、股权结构、经济效益、社会责任战略偏重、社会责任成本、行业特性、法律法规环境、社会环境和共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从报告形式和内容、理念认识、发展战略及管理活动、制度设计、治理结构、指标信息、预警体系、反馈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改善措施,以提升格力电器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胡志强[2](2021)在《企业异质性条件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步伐减慢,现在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经济结构优化和创新发展。企业作为我国研发创新的主体,其研发状况一直备受关注,但研发创新由于外部性和融资约束使得企业研发积极性不高。为改善企业研发动力不足问题,各国政府主要通过财政补贴政策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一定的支持,这从理论上可以弥补企业一定的外部性损失,但是,在实践中财政补贴是否起到激励企业研发积极性的作用,是否促进企业研发水平的提高仍然是一个未知数。此外,不同规模、所有权不同、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不同区域的企业中,财政补贴对于企业研发创新的作用是否不同,不同类型企业是否存在财政补贴的适度区间,在实践中政府对于不同类型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是否应该有所区别。对于上述问题的讨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首先在梳理有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公共物品、外部性与市场失灵理论,信息不对称与信息传递等相关理论对政府进行财政补贴的必要性进行阐述,并以此为基础提出相关假说。其次,与以往文献从单一角度分析不同的是,本文采用广义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进行样本筛选匹配并结合自然三次样条方法从研发投入和研发产出两个角度对不同规模、不同所有权、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不同区域企业情况下财政补贴强度对企业研发作用的适度区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通过实证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财政补贴强度对于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实质型专利、策略型专利的作用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存在正向激励作用,且随补贴强度的增加研发水平不断上升,没有明显的饱和点;二,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呈“N”型曲线的非线性作用,低补贴阶段和高补贴阶段表现为正向作用,且随补贴强度的增加呈上升趋势,而在中间补贴阶段则随补贴强度增加呈下降趋势,存在补贴的适度区间;三,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呈倒“U”型曲线的非线性作用,在补贴强度未达到一定规模前,财政补贴呈正向作用,补贴强度超过一定规模后呈下降趋势,存在适度补贴区间。(2)不同类型企业的适度区间不同,且企业的平均补贴强度未达到最优补贴点。最后,结合有关实证结果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和昭辉[3](2020)在《上市公司A股、H股分拆上市比较分析 ——以上海环境和铁建装备为例》文中提出我国资本市场近年来发展较快,很多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和多元化经营的目的,从而提升其自身价值。随着规模经济的边际效益递减,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采用分拆上市这种修正手段缓解母子公司的融资压力,注重对核心业务的资源分配。我国分拆上市起步较晚,2000年同仁堂的成功分拆上市引起了上市公司更多的关注,但境内主板市场在2000年至2009年间对分拆上市缺乏规则指引,期间众多上市公司选择分拆子公司赴境外上市。随着创业板的开启后平稳运行以及2010年4月中国证监会出台了分拆上市相关法规,境内分拆开始逐渐兴起。2019年7月科创板的成立更是为分拆上市增加了新的平台,有分拆诉求的公司在分拆路径的选择上更加多样。然而A股、H股分拆上市各有利弊,有分拆诉求的上市公司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选择适合的分拆路径。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分拆上市的发展历程,介绍了境内主板、香港联交所分拆上市最新的准入条件,分析和总结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下分拆上市现阶段的特点。然后引入上海环境在A股主板分拆上市和铁建装备赴港分拆上市的案例,对分拆背景、动因和过程做简单介绍。本文立足于A股、H股分拆上市的异同,从A股、H股分拆上市的监管政策、审核效率、上市成本、估值差异和子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多个方面对A股、H股分拆上市进行全面的比较,进一步分析总结了A股、H股分拆上市优势与不足。最后本文针对分拆上市在不同路径下的差异,对我国分拆上市的相关规则提出建议,包括提高中介机构的监管作用,从严把控分拆上市审批制度,加强对资产评估的市场监管等;也为有意通过分拆上市提高绩效的公司提供了合理选择分拆路径、加强分拆上市风险防控等经验借鉴。
李振宁[4](2019)在《我国网络借贷现存问题调查报告》文中指出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新兴业态,随着互联网金融普及和推广,网络借贷在我国逐渐发展兴盛起来。网络借贷行业经过早年的野蛮发展,也暴露出发展停滞、大量平台清退、平台倒闭集中爆雷等一系列问题。监管层面自2016年来开始大刀阔斧对网络借贷行业进行整改和规范,但在2018年中网络借贷平台依然出现大量倒闭跑路事件。本文通过对e租宝事件、三农资本事件以及钱宝网事件三个典型案例分析发现,我国网络借贷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来源于网络借贷行业、网络借贷平台与网络借贷人群三个层面。其一网络借贷行业存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行业自律不足等问题;其二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着资金存管、资金使用监控审查、信息披露不完整、拆标不合理、虚假增信与实际年利率偏高等问题;其三则是网络借贷人群征信的问题。对此本文利用问卷调查与网络数据调查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以上三个层面提出了加强对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督管理、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水平与提升网络借贷人群的整体素养相关的对策建议。其中网络借贷行业方面的建议主要是明确监管主体建立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针对网络借贷平台的建议主要来自于资金存管、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平台的风险管控、收费标准等方面;最后对网络借贷人群进行理性投资借贷宣传教育,建议对其制定个人信用凭证。
张晓璟[5](2018)在《文化传媒企业新三板挂牌财务规范化研究 ——以XXX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文化传媒企业具有生产要素投入构成中实物资产投入占比偏低,投资规模金额巨大、智力成果附加产出终端实现增值收益的行业特点,隶属于高投资、高风险行业。受益于产业政策扶持、资源要素投入增加及新兴传媒方式下受众群体增长三要素驱动,文化传媒行业产业规模近年得以快速发展,在对应于支撑生产运营的资源要素投入方面,单一来源债务融资及定向权益融资已不足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运营资金需求,进而公司通过多元化融资模式获取相应资金投入正成为公司有序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规划。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新三板市场服务对象定位于创新型、创业型及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受限于公司自身客观实际,当前拟申报挂牌企业普遍存在着财务规范性方面瑕疵,这一方面对挂牌申报工作的有序推进造成障碍,另一方面也潜在增大了公司运营过程中财务、法务与运营风险的发生。财务规范性作为企业治理体系与管理过程的有机结合产物,受企业文化与制度及业务安排的共同影响,为有效应对相关风险,以财务计列规范性及风险防控为视角,从内部控制层面出发进行系统整理分析,提出建立与完善公司风险防控的相关举措,据以推进生产运营的有序规范开展,在理论与实务层面上具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本文以新三板市场及文化传媒行业发展现状为研究背景,以实际经办某挂牌公司为研究对象,借助会计与审计等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及行业实践经验,对实务中因制度支撑欠缺、会计核算基础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等相关影响下的常见财务规范性问题进行列举描述,分析过程引入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理念,从治理与文化、战略与目标设定、绩效、检查与修正、信息沟通与报告五个维度,将案例公司财务规范性问题聚焦于会计政策偏离、新兴业务下的职业判断、关联交易与信息整合缺失四个方面,提出财务规范性的建立与完善,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战略目标、企业价值观与风险管理的相互统一、内外部控制监督、业财融合模式下的信息传递与沟通的无缝对接、良好专业技能下的财务信息确认计量与批露等多个方面,其核心实质应为企业风险管理目标设定与后续实施的有效全生命周期把控。
李俊[6](2015)在《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文中提出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山西省是我国煤炭资源大省、能源强省,煤炭资源储量大、品种全、质量优。建国以来,山西煤炭企业在为国民经济提供丰富能源和创造巨额利税同时,也付出了资源破坏、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风险的惨重代价,形成了畸形的“煤炭依赖综合症”基本经济特征。山西煤炭企业如何能够真正承担起企业环境责任,实现安全、绿色生产,走一条由粗放、高耗、低效、单一线性发展向集约、低碳、高效、多元循环转变的发展之路,实现资源依赖型发展向创新驱动型发展转变,促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到山西经济成功转型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对企业落实保护环境责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为论述主题,系统研究了企业环境责任的基本理论、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基本理论、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实对策。全文分为六章:第一章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与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与评述、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第二章评述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循环经济理论、环境公众参与理论等企业环境责任相关基本理论;第三章分析了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第四章以山西上市煤炭企业为例系统研究了煤炭企业环境责任的主要内容、履行现状,以山西上市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样本及数据为依据对山西上市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评价;第五章针对问题提出了完善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相应对策;最后形成了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结论。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不理想;第二,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可以促进煤炭企业走绿色、集约、可持续发展道路;第三,煤炭企业可以借助于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进行分析、评价,建立对策,从而改善披露问题。通过对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本研究的创新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结合环境责任和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基础构建了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另一方面,基于案例研究,对山西煤炭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进行样本分析,剖析了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胡伟[7](2011)在《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本文主要以控股公司为背景,对公司控制权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公司控制权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权利,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内容,它是公司参与各方之间权益连接的纽带。控制权具有两面性,它既能给权利主体带来整体利益的提升,又极易被权利主体滥用,严重侵害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利益,造成公司各方主体间的利益失衡,尤其是在公司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的今天,这一现象尤为突出。因此,公司控制权的合理配置与正当行使在现代公司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应当对控股公司控制权进行适度的规制,创设一套完备而有效的机制保障控股公司控制权的正当行使,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本文综合运用法学和经济学理论,采用比较研究、历史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方法在对控股公司控制权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探索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以期推动公司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全文共分为六章,其中前三章是对控股公司控制权相关概念范畴、理论基础、基本原则的介绍和评析。该部分作为全文的理论根基,对下文的制度构建起到了理论铺垫的作用。后三章是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基本框架的建构,并对我国相关规制制度进行全面的反思,进而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第一章对控股公司控制权基本范畴进行了探讨。本章首先结合国内外立法及学理对控股公司内涵与外延的探讨,把控股公司定义为持有他公司表决权股份或有表决权的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基于股权控制关系而实质上拥有他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然后着重探讨了公司控制权。本文认为公司控制权是控制者对公司所有资源具有的支配性影响,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公司控制权是一项“推定的权利”而非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但由于控制权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由于公司股权的分散及公司内部权利的分化,公司控制权日益显示出独立化、工具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这些都是目前法律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第二章着重分析了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及基本原则。公司控制权虽然具有合理性成分,但由于控制权溢价及控制权私人收益的放大效应,控制者极易滥用控制权,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法律必须对此进行一定的调整。本文认为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以及经济学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构成了对控股公司控制权进行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此外,在对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同时,也应遵循公平、利益平衡及效率原则。第三章是关于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基本框架的建构。本章首先以控股公司责任承担为基点,对两大法系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模式作了总体性概括,指出英美法系采用的是传统模式,该模式以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及其衍生原则为中心,以“原则承认,例外否认”为特点,通过判例法形成了一套灵活多变的规制模式。而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则从公司集团的视角探索出了控股公司控制权规制的另一模式。该模式采用双重构造的立法技术,依据控股公司的控制类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规制路径。因此,该模式又称为双重模式。本文认为,上述两种规制模式并无优劣之分,关键是能否与本国公司发展的实际及法律传统相符。鉴于我国具有的成为法传统,我国控股公司控制权的规制模式的确立可以大陆法系的模式为主,兼采英美法系的传统模式。综合各国公司法关于控股公司控制权的规制路径,本文认为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的建构应该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一般控制行为予以原则性规定,即对控股公司课以诚信义务,并对控股公司控制权争夺工具(表决权)为一定程度的限制,以此约束控制权的滥用。第二,对典型控制行为进行具体性规定,采用类型化的研究思路,结合控股公司控制权滥用的几种典型形态,进行动态化、灵活性的规制。第三,对控股公司滥用控制权的行为予以司法规则,建立完善的救济机制,为利益受侵害方提供充分而周延的法律保护。第四、五、六章是对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基本框架的具体分析。首先深入分析了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内涵。通过对诚信义务的法理基础、脉络流变、立法演进的梳理,指出控股公司与从属公司及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信义关系。控股公司与董事不同,其承担的诚信义务是以忠实义务为主,注意义务为辅的义务体系。此外,原则性规定还包括对控股公司控制权行使的限制,主要表现为表决权排除及对控股公司与从属公司交叉持股的限制。其次是对几种典型控制行为的具体规制,并结合国内外的公司立法,对关联交易、挤出合并、公司机会中三种典型的控制权滥用情形予以深入系统的分析。本文认为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与公司机会规则,引入挤出合并制度,为有效约束控股公司控制权滥用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最后,在控股公司控制权滥用后的司法规制方面,应分别对从属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债权人实施不同的救济措施。就从属公司及其他股东而言,可以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为一般的救济路径;以表决权诉讼为具体的救济路径;以公司解散诉讼为最终的救济路径。而对债权人而言,可以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引入衡平居次原则及实质合并原则,借鉴责任代偿理论和适格康采恩制度上的举证责任分配机制,建立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减轻从属公司债权人的举证负担。
谢银玲[8](2010)在《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 ——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文中提出本文以全球跨境企业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敌意收购为考察对象,以公司自身治理的法理基础为起点,通过世界并购浪潮对现代企业的洗礼、国际组织有关并购的立法和实践分析,以及世界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的研究与借鉴,试图为现行的中国外资并购相关立法提供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的防御献策,并建立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后盾。本文正文五章,前缀绪论,正文焦点有三:一、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之价值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二、现行外资并购法制体系之商榷(第四章第三节);三、完善我国反收购法制之对策(第五章第三节),各章内容概述如次:第一章“上市公司并购防御与治理原则微观分析”彻底揭露上市公司并购中各个公司主要内部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制衡关系,以便从法理上确认管理层并购防御权的正当性。本章以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价值为起点,从公司治理角度,较深入地分析并购活动与公司治理的联系,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原则对反收购的作用,论证上市公司管理层并购防御权之法理基础,并在文中确认:中国上市公司在被收购的过程中,核心管理层──董事会对外来并购防御有法定的防御权,这为上市公司面临敌意收购的防御判断建立了一个更加专业的基础。内容包括第一节“上市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之价值分析”(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相关的治理问题)、第二节“经营权的法理基础”(董事权利与义务论证)以及第三节“上市公司并购防御措施之治理基础”(反收购理论争议之核心及并购防御权之归属)。本章结语:“反收购措施不破公司治理原则”将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防御决策置于其经营权的本职任务,视反收购措施为经营管理的至高表现。第二章“跨境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动因、风险及东道国价值论证”为本文所涉有关经济方面之核心理论,涉及古典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帕累托效率概念以及国家竞争力钻石模型理论等多种与市场经济追求有效竞争的相关理论,目的是对当代企业跨境并购的缘起有一根本性的掌握。为完全透视企业外部成长的价值及发展中国家的两难性,本章以比较充裕的篇幅从经济及管理学角度论证企业并购的不可避免性及反收购的必要性,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在外资的需求以及国家经济安全发展全局的平衡中,应谨慎规范跨国并购的防御规制。内容包括第一节“跨境敌意并购之理论进路”、第二节“反收购措施之风险结构”以及第三节“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之价值分析”。从本文的题名“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可看出,发展中国家的价值选择将成为本文的根本点,本节将提示本文最终将要传达的:国家对利用外资有怎样的价值选择就会有怎样的经济政策,同时就会有怎样的外资立法(当然包括外资并购立法)。本章结语最终得出:“发展中国家之并购防御法制必慎裁独断”,意指外资政策思虑要审慎、果决,谨防迷失核心价值。第三章“国际跨境并购竞争规制之比较分析”涉及国际间有关并购的法理、实际法规、实务分析,具体依该国或地区并购法制史在两大主要法系之代表性、与中国竞争立法的相关性、亚洲并购竞争法制最先进代表国家、中国社会条件相似性,以及与我国国情紧密性等五个因素为标准,选取美国、德国、欧盟、日本、印度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六个代表性国家及地区作为阐述目标,分析了世界历经几次并购浪潮后,两大法系的几个代表性国家及地区的并购与反收购规制的发展进程及其竞争法制的实践经验,观察在并购活动全球化下,各国家、地区乃至各国际组织的竞争政策与规制之发展概况,何以为中国现行相关制度参照系。内容包括第一节“普通法系国家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第二节“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第三节“区域组织竞争规制典范──欧盟”以及第四节“国际组织关于投资竞争规制之现况”。本章的结语“趋同乃现实不必是理想”说明经济全球化后,世界各国外资立法的自然融合现象。第四章“我国上市公司外资倂购法制体系分析”旨在为我国现行倂购与反收购法制概念与体系及其缺漏之总体检。本章为本文研究的“重磅区”,在检阅国际有关竞争法制及外资立法例后,回到中国的现行上市公司并购立法与实践现况。全文涉及我国现行规范并购业务数十部主要法律法规的梳理,以及整体并购系统成长空间的抽象总结,为尽量顾及规范阐释的忠实性,本章行文平铺直述,诌议不讳,期能比较准确地掌握我国现行并购法制的优势与缺点。内容包括第一节“现行并购基本法制”、第二节“外资并购专门法制”以及第三节“现行外资并购法制体系之商榷”。结语题为“今非昔比的价值选择”,从我国现行外资立法的政策与思路,揭示国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价值选择。第五章“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制对策之诌议”作为本文的研究目的及结论,本章试图从我国自成体系的现行并购相关法制中,为上市公司的反收购措施抽离出适法的与无法规支持的,并于当下无法施行的反收购措施分析之中,开辟解决的途径,最终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是为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制提出对策与修法建议,希望为未来“中国企业并购规范与制度指南”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内容包括第一节“现行法制下反收购措施之适用分析”、第二节“现行法制适用反收购措施之瓶颈”以及第三节“完善我国反收购法制之对策”。第五章作为本文的结论,其结语“巨人肩膀的登高望远”也传达了本文的重要精神。英国首相布朗(Gordon Brown)于2009年4月2日在英国伦敦的全球最大经济体G20高峰会议的闭幕新闻发布会称“《华盛顿共识》的时代已经结束”,事实上“华盛顿共识”时代的结束暴露的是一种思维(美国式新自由主义经济观念)在历史长河中因过度消费而导致的能量耗尽。人类理性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其“选择性”,理性的动能创造了世界的多样性,欧洲的“社会市场经济”、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或者中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是选择项,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选择项,将某种价值观强加于所有的对象就是一种“思维的过度消费”,这种傲慢恰恰是反理性的。是以,即使在多元复杂的全球化经济网络,无所谓从一而终的经济发展理论,“永远的宏观微调”是政策不妨碍法制的不二原则。欧洲的“社会市场经济”与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双方过招,对比的结果,明显可见:政府那只鞭策市场的手,轻重不一,则效果各异。1997年的东南亚经济危机首次见证了极端“自由市场经济”的败笔,2007年美国次贷风波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则突显了“社会市场经济”那只宏观的手确实不可偏废。本文将国家宏观调控的“手”视为自由竞争市场的“巨人肩膀”,也将“法制化”的反收购措施视为被收购目标公司的“巨人肩膀”;上市公司反施购措施的法制化,小而言之,是政府保障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最具有现实意义的礼献,大而宣之,也是政府对市场自由竞争的理性化支持。我们期待:法律规制成为政府经济计划与政策的真正载体,而法制体系是国家意志抵御社会破坏者的防火墙,更是执法机构与境内外守法个体或组织共同仰望的靠山。经济社会秩序建筑无所谓上层或下层,无论内外资的并购活动,皆应依赖相同的法制系统,法制化规则将使外资对东道国的计划与政策无须比内资更加忧虑,目光只需停留在输入地的法律上,此举必为中国政府对市场施以最少干预的强力体现。
曹细钟[9](2010)在《有限理性与审计质量 ——基于两种计量模式审计比较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受财务会计目标的权威观点——决策有用的计量观的指引,财务会计正在逐步摒弃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朝着基于价值的方向大步迈进,公允价值计量得到广泛的推崇和日益增多的应用,估值成为财务会计最前沿的问题,财务会计正越来越多地把公司对未来的预期纳入财务报表中反映,而非在表外作为附注批露。审计是对会计确认的再确认、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判断和对审计主体自身行为的判断,是财务信息进入资本市场的最后一道也是最关键的一道屏障。尽管审计是一个要依靠市场有效需求才能生存的行业,尽管现行会计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对审计有较为详细的规范,尽管各国政府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对审计都寄予了厚望,但遗憾的是,审计并没有发挥其预期的效用。特别是此次主要由25家公司引起的金融危机,其核心金融产品——信用违约掉期产品(CDS)的真实交易的净头寸仅1.7万亿,却导致许多国家经济衰退、国际金融动荡甚至国家破产,许多大公司动辄损失以几十亿、数百亿美元计,即可见其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所蕴含的系统性风险、资产误定价和误导性信息的严重性,也表明审计的合理期望差距仍在进一步加大,期望差距产生的主要方面是审计主体的能力。而中国2007年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又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因此深入研究审计主体的职业能力,尤其是职业判断能力及其行为规律也就显得尤为迫切。审计是过程与结果的结合,也是行为与技术的结合,技术可以标准化,但行为不易观察且无法标准化,只能通过可验证性程序和方法来合理保证,所以影响审计判断质量进而影响审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是对审计技术、程序和方法的选择与综合运用,即审计行为。论文在相关文献综述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公允价值审计的过程与结果,特别是围绕审计过程,从审计对会计确认的再确认、对公司管理层行为的判断及对审计主体自身行为的判断三个方面,详细分析了有限理性在公允价值审计中的体现及其对审计工作质量的影响。在对公允价值审计过程职业判断的有限理性进行分析时,本文发现,通用财务报告目标也是一般目的的审计目标,即合法性、公允性,是不合理的,审计质量判断标准不明确,某些专家主张的“程序理性”是不恰当的,会误导审计实务,因此对目前的通用财务报告目标和审计质量判断标准展开了讨论。审计判断的有限理性在审计过程中得以体现,在审计结果中得到综合反映,故论文最后通过对审计质量的检验对两个理论进行了验证,结论证实了相应的理论分析。研究发现,公允价值审计涉及的判断绝大多数是结构的不确定性问题,而非参数的不确定性问题,故造成审计主体职业判断有限理性的主要原因是公允价值计量下的会计审计环境有异于历史成本计量的复杂性,审计主体对环境的认知与计算能力的有限性,以及信息的不完全、非对称性所致的判断偏误,能力不足是其主要表现,而非审计主体的机会主义所致的审计舞弊。风险导向审计是公允价值审计最好的审计模式,但目前审计实务对经营风险的评估存在缺陷,忽视了衍生工具的运用所带来的对企业经营风险特征的改变就是其中之一,因而有必要重新认识重要性、重大错报风险和财务报告目标、独立性等概念,强化对审计行为规律的研究。论文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当前公允价值审计的质量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相比有着显着的差异;而且外在环境的变化如证监会经济处罚对审计质量的改善未必一定有效,从而验证了审计判断有限理性的前景理论和企业能力理论。由此作者认为,重视审计主体的能力建设才是治本之策。能力建设包括注册会计师个体的能力建设和事务所整体的能力建设。
孙建福[10](2009)在《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篮球职业化改革的进展,职业篮球俱乐部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同时也暴露了更多的问题,在2006到2007CBA职业篮球联赛开赛之前,发生了云南红河俱乐部拖欠球员的工资奖金;陕西东盛私卖球队股权和巴特尔转会争夺等事件,通过信息披露可以有效地解决其中的一些问题,使CBA职业篮球联赛更加规范化的发展,整个职业联赛更加透明化,更有利于篮球协会对联赛的监管。本文借鉴西方发达的职业体育俱乐部信息披露内容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一般理论,希望能够做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实地走访法。主要结论:(1)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信息披露主体即中国篮球协会管理下的职业篮球俱乐部和联赛委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与俱乐部以及篮球协会有关的真实信息完全、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予以公开,以满足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和篮协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2)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应当是在中国篮球协会的领导和监督下,以《体育法》、《公司法》和职业篮球俱乐部相应法规为依据,采取强制性披露与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各俱乐部在篮协的组织和管理下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同时各俱乐部也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进行自愿性的披露。(3)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原则应借鉴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的“三公”原则,同时,还应当具有全面性、时效性、易解性和规范性等原则;其披露的形式可分为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日常信息、重大信息和财务信息三部分,此外,还应适当增加一些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披露的主要途径是通过正式报送和俱乐部与篮协官方网站。(4)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的信息披露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进行。该类法律规范依其效力的不同,主要由三种不同层次的规范组成。第一层次是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基本法律;第二层次的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第一层的法律条文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第三层次是自律规范。
二、试论上市公司信息批露的规范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上市公司信息批露的规范性(论文提纲范文)
(1)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及价值 |
1.1.1 选题来源 |
1.1.2 研究意义和应用价值 |
1.2 文献综述 |
1.2.1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界定 |
1.2.2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 |
2.1.1 企业社会责任的类型 |
2.1.2 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理论 |
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1 利益相关者 |
2.2.2 利益相关者的划分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1 信息不对称 |
2.3.2 信息不对称的负效应 |
2.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信号传递理论 |
2.4.1 信号传递理论内涵 |
2.4.2 信号传递影响因素 |
第3章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
3.1 格力电器概况 |
3.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发展 |
3.3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 |
3.3.1 关于本报告、目录、前言 |
3.3.2 报告主体部分 |
3.3.3 报告后记部分 |
3.4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状况分析 |
3.4.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报告主体部分纵向分析(2010-2019) |
3.4.2 格力电器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与G4 标准对比 |
3.4.3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报告行业横向分析 |
第4章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足之处及原因分析 |
4.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足之处 |
4.1.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披露形式不足之处 |
4.1.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不足之处 |
4.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足之处原因分析 |
4.2.1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内部原因分析 |
4.2.2 格力电器社会信息披露问题的外部原因分析 |
第5章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善措施 |
5.1 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改善的原则和总体要求 |
5.2 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改善措施 |
5.2.1 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改善 |
5.2.2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保障措施 |
第6章 结论 |
致谢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2)企业异质性条件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不同财政补贴方式的影响 |
1.3.2 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影响 |
1.3.3 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产出影响 |
1.3.4 影响补贴效果的因素 |
1.3.5 总体评价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相关假说 |
2.1 公共物品、外部性与市场失灵理论 |
2.2 技术创新理论 |
2.2.1 熊彼特假说 |
2.2.2 新古典学派的创新理论 |
2.2.3 内生增长理论 |
2.3 信息不对称与信息传递理论 |
2.4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5 相关假说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分析 |
3.1 数据来源与变量说明 |
3.2 宏观数据描述性分析 |
3.2.1 财政补贴 |
3.2.2 研发投入 |
3.2.3 研发产出 |
3.3 微观数据描述性分析 |
3.3.1 全样本描述性分析 |
3.3.2 分组样本描述性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分析 |
4.1 研究方法 |
4.2 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整体性影响 |
4.3 规模异质性下财政补贴对研发投入的影响 |
4.4 所有权异质性下财政补贴对研发投入的影响 |
4.5 高新技术资质认定异质性下财政补贴对研发投入的影响 |
4.6 区域异质性下财政部贴对研发投入的影响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产出的影响分析 |
5.1 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产出的整体性影响 |
5.2 规模异质性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产出的影响 |
5.3 所有权异质性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产出的影响 |
5.4 高新技术资质认定异质性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产出的影响 |
5.5 区域异质性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产出的影响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上市公司A股、H股分拆上市比较分析 ——以上海环境和铁建装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越来越多上市公司通过分拆上市增资、融资 |
1.1.2 从H股到A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面临更多选择 |
1.1.3 上海环境和铁建装备的分拆上市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分拆上市动机的相关研究 |
1.3.2 关于分拆上市绩效的相关研究 |
1.3.3 关于分拆上市路径选择的相关研究 |
1.3.4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第二章 A股、H股分拆上市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2.1 分拆上市的历史进程 |
2.1.1 2000年-2003年—起步阶段 |
2.1.2 2004年-2008年—实验阶段 |
2.1.3 2009年-2013年—震荡阶段 |
2.1.4 2014年至今—平稳发展阶段 |
2.2 分拆上市的准入条件 |
2.2.1 证监会关于分拆上市的相关法律规范 |
2.2.2 香港联交所关于分拆上市的相关法律规范 |
2.3 现阶段分拆上市的主要特点 |
2.3.1 分拆上市准入条件宽松化 |
2.3.2 分拆上市路径选择多样化 |
2.3.3 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诉求日趋旺盛 |
2.3.4 国企或高新技术行业分拆上市出现频率较高 |
第三章 上海环境A股、铁建装备H股分拆上市的案例介绍 |
3.1 A股分拆上市案例分析——以城投控股分拆上海环境为例 |
3.1.1 上海环境分拆上市的背景 |
3.1.2 上海环境分拆上市的动因分析 |
3.1.3 上海环境分拆上市过程 |
3.1.4 上海环境主板上市后的经营状况 |
3.2 H股分拆上市案例分析——以中国铁建分拆铁建装备为例 |
3.2.1 铁建装备分拆上市的背景介绍 |
3.2.2 铁建装备分拆上市的动因分析 |
3.2.3 铁建装备分拆上市过程 |
3.2.4 铁建装备赴港上市后的经营状况 |
第四章 上海环境A股、铁建装备H股分拆上市的比较分析 |
4.1 A股、H股分拆上市均提高子公司的综合实力 |
4.1.1 分拆上市提升铁建装备和上海环境的盈利能力 |
4.1.2 分拆上市增强铁建装备和上海环境的偿债能力 |
4.2 A股分拆上市门槛高于H股分拆上市 |
4.2.1 A股对母公司盈利能力要求较高 |
4.2.2 A股对母子公司独立性限制严格 |
4.2.3 A股禁止交叉持股的上市公司分拆上市 |
4.3 A股分拆上市费用较低 |
4.4 A股分拆上市融资规模大 |
4.4.1 A股市场整体容量大 |
4.4.2 A股市场平均市盈率高 |
4.4.3 上海环境A股融资规模明显高于铁建装备 |
4.5 H股监管内容全面,监管过程透明 |
4.6 H股分拆上市审核效率较高 |
4.7 H股分拆上市有助于提升国际影响力 |
第五章 有利于上市公司分拆上市路径选择的建议 |
5.1 进一步完善A股分拆上市制度安排 |
5.1.1 严格分拆上市审批制度,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 |
5.1.2 注重市场的信息披露,加强监管透明度 |
5.1.3 明确分拆上市过程,发挥中介机构在监管中的作用 |
5.2 上市公司合理选择上市地点 |
5.2.1 上市公司选择A股分拆上市的出发点 |
5.2.2 上市公司选择H股分拆上市的出发点 |
5.3 上市公司应加强分拆上市的风险防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网络借贷现存问题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价值 |
1.3 网络借贷发展的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1.3.1 网络借贷理论基础 |
1.3.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3.1.2 信贷配给理论 |
1.3.1.3 长尾理论 |
1.3.2 文献综述 |
1.3.2.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的主要框架结构及其内容 |
1.5 创新之处 |
2 我国网络借贷发展情况调查 |
2.1 调查情况介绍 |
2.2 我国网络借贷发展现状 |
2.3 网络借贷典型风险事件介绍及分析 |
2.3.1 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事件介绍 |
2.3.2 网络借贷平台风险事件分析 |
2.4 我国网络借贷主要现存问题 |
3 我国网络借贷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
3.1 网络借贷行业存在的问题 |
3.1.1 市场准入门槛不明晰导致平台质量参差不齐 |
3.1.2 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导致投资人权益无法保障 |
3.1.3 行业自律不足带来网络借贷风险隐患 |
3.2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问题 |
3.2.1 资金存管缺失与信息披露不完整 |
3.2.2 平台信息技术尚不成熟 |
3.2.3 缺乏有效的资格审查与资金使用情况监控手段 |
3.2.4 拆标不合理引发期限错配 |
3.2.5 虚假增信担保高收益率 |
3.2.6 真实年化利率普遍偏高 |
3.3 网络借贷人群存在的问题 |
3.3.1 网络借贷人群为征信水平普遍偏低的非理性人群 |
3.3.2 个人征信体系不健全 |
4 促进我国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对策建议 |
4.1 加强对网络借贷行业的监督管理 |
4.1.1 明确行业监管主体责任 |
4.1.2 建立行业准入及退出机制 |
4.1.3 加强行业自律规范 |
4.2 提高网络借贷平台的经营水平 |
4.2.1 严格执行资金存管与信息披露 |
4.2.2 加强平台公司信息系统建设 |
4.2.3 健全公司的管理架构与风险控制 |
4.2.4 科学设定产品模式防范流动性风险 |
4.2.5 推出合理的平台增信方式 |
4.2.6 明确收费标准及方式并对总费率进行公示 |
4.3 提升网络借贷人群的整体素养 |
4.3.1 强化对公众理性投资借贷的宣传与教育 |
4.3.2 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文化传媒企业新三板挂牌财务规范化研究 ——以XXX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动态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文献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化传媒业新三板市场财务规范性概述 |
第一节 文化传媒业新三板市场财务规范性基本概念 |
一、新三板概念 |
二、文化传媒业概念 |
三、财务规范概念与内涵 |
第二节 财务规范性相关理论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信号传递理论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章 新三板发展历程与挂牌要求 |
第一节 我国新三板市场发展进程 |
一、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形成 |
二、我国老三板市场的设立与发展 |
三、我国新三板市场的设立与发展 |
第二节 国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情况 |
一、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二、英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三、韩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四、日本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第三节 新三板挂牌条件与挂牌流程 |
一、新三板挂牌条件 |
二、新三板挂牌流程 |
三、文化传媒企业挂牌方面 |
第四章 XXX公司新三板挂牌财务规范性分析 |
第一节 财务规范性概述 |
一、财务规范性方面 |
二、财务舞弊与欺诈防控方面 |
第二节 案例公司分析 |
一、案例公司背景 |
二、案例公司财务规范性问题 |
三、案例公司财务规范性应对策略的相关考虑 |
第五章 结论与不足 |
第一节 研究成果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价值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评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企业环境责任基本理论 |
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循环经济理论 |
2.4 环境公众参与理论 |
第3章 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基本理论 |
3.1 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 |
3.2 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 |
3.3 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
3.4 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 |
第4章 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案例研究 |
4.1 煤炭企业环境责任的主要内容 |
4.1.1 经济视角下煤炭企业环境责任 |
4.1.2 法律视角下煤炭企业环境责任 |
4.1.3 伦理视角下煤炭企业环境责任 |
4.2 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现状 |
4.2.1 山西煤炭企业在履行环境责任方面的成绩 |
4.2.2 山西煤炭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方面的不足 |
4.3 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样本及数据来源 |
4.3.1 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样本 |
4.3.2 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数据来源 |
4.4 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分析 |
4.4.1 招股说明书 |
4.4.2 董事会报告 |
4.4.3 重要事项报告中披露的环境责任会计信息 |
4.4.4 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环境责任会计信息 |
4.5 山西煤炭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评价 |
4.5.1 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意愿不强 |
4.5.2 独立的环境责任会计报告体系尚未建立 |
4.5.3 缺少对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监督 |
4.5.4 煤炭企业环境责任法律体系不完善 |
第5章 完善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对策 |
5.1 加强煤炭企业自主披露环境责任意愿 |
5.1.1 加强煤炭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
5.1.2 提高煤炭企业会计人员素质 |
5.2 建立独立的第二报告体系 |
5.2.1 资源变动状况表 |
5.2.2 生态损益表 |
5.2.3 物质流量表 |
5.2.4 生态权益增减变动表 |
5.2.5 生态权益增减变动分析表 |
5.2.6 报表附注 |
5.3 加强政府部门主导作用 |
5.3.1 建立环境激励和约束机制 |
5.3.2 建立环境绩效考核机制和环境责任问责机制 |
5.4 加强煤炭企业环境责任法律规制 |
5.4.1 建立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规范 |
5.4.2 建立环境责任审计法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7)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本文的内容及结构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五、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控股公司控制权的基本范畴 |
第一节 控股公司概述 |
一、控股公司概念之厘定 |
二、控股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
三、控股公司与相关企业形态的比较 |
第二节 公司控制权的争鸣与重构 |
一、公司控制权性质研究评述 |
二、公司控制权的权利范式诠释 |
第三节 公司控制权与相似概念的厘定 |
一、公司控制权与公司控制 |
二、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
三、公司控制权与控股权 |
第四节 公司控制权的发展趋势 |
一、公司控制权之独立化 |
二、公司控制权之工具化 |
三、公司控制权之制度化 |
第二章 控股公司控制权的法律困境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与公司基本原则的冲突 |
一、控股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独立人格原则的冲突 |
二、控股公司控制权与有限责任原则的冲突 |
三、控股公司控制权与股权平等原则的冲突 |
第二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与公司法理念的融合 |
一、公司控制权与公司属性的兼容性 |
二、公司控制权与公司法人本质理论的兼容性 |
第三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一、诚实信用原则 |
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四、委托代理理论 |
第四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原则 |
一、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正当性原则 |
二、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公平性原则 |
三、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效率性原则 |
第三章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 |
第一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比较法考察 |
一、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之传统模式 |
二、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之双重模式 |
三、两种模式的宏观反思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体系的建构 |
一、对一般控制行为的原则性规定:诚信义务与限权 |
二、对典型控制行为的具体性规定:类型化研究 |
三、控股公司控制权滥用的司法规制:救济机制的构造 |
第四章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原则性规定 |
第一节 控股公司诚信义务的承担 |
一、控股公司诚信义务的法理思辨 |
二、控股公司诚信义务性质与内涵探究 |
三、我国控股公司诚信义务的立法现状及完善 |
第二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的限制:以表决权限制为中心 |
一、控股公司表决权的排除 |
二、控股公司与从属公司相互持股的限制 |
三、我国控股公司控制权限制制度的完善 |
第五章 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的类型化研究 |
第一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在关联交易中的法律规制 |
一、控股公司控制权在关联交易中规制的必要性 |
二、非公平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公平性要求 |
三、我国控股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范的反思与完善 |
第二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在挤出合并中的法律规制 |
一、挤出合并的一般概述 |
二、控股公司控制权在挤出合并中规制的必要性 |
三、控股公司控制权在挤出合并中的规制路径 |
四、我国引进挤出合并制度的理想与现实 |
第三节 控股公司控制权在公司机会规则中的法律规制 |
一、公司机会规则的一般理论 |
二、控股公司控制权在公司机会中规制的必要性 |
三、公司机会规则认定标准的嬗变与启示 |
四、我国公司机会规则的检视与完善 |
第六章 控股公司控制权失范的救济机制 |
第一节 对从属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法律救济 |
一、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一般的救济路径 |
二、公司决议瑕疵之诉:具体的救济路径 |
三、公司解散之诉:最终的救济路径 |
第二节 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法律救济 |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及其衍生原则 |
二、责任代偿理论与适格的事实康采恩:举证责任的重构 |
第三节 反思与重构:我国现有相关救济制度的检视 |
一、我国救济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我国相关救济制度的思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 ——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现况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况 |
第二节 研究价值及主要论点 |
一、研究价值 |
二、主要论点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章节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章节结构 |
第一章 上市公司并购防御与治理原则微观分析 |
第一节 上市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之价值分析 |
一、所有权的永恒搏奕──公司派与市场派之较量 |
二、经营权与所有权之信赖关系 |
第二节 经营权的法理基础 |
一、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关系 |
二、董事的义务 |
三、董事的责任 |
第三节 上市公司并购防御措施之治理基础 |
一、公司治理的自身逻辑 |
二、反收购理论争议之核心问题 |
三、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防御权谁掌乾坤 |
结语:反收购措施不破公司治理原则 |
第二章 跨境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动因、风险及东道国价值论证 |
第一节 跨境敌意并购之理论进路 |
一、全球化之滥觞 |
二、无国界并购效应理论 |
三、国际投资之发展趋势 |
第二节 反收购措施之风险结构 |
一、上市公司并购之基本分析 |
二、防御目的与反收购措施风险之关系 |
三、防御决策之博弈特性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之价值分析 |
一、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风险考察 |
二、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价值取向 |
三、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立法的基本原则 |
结语:发展中国家之并购防御法制必慎裁独断 |
第三章 国际跨境并购竞争规制之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普通法系国家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 |
一、美国 |
二、印度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 |
一、德国 |
二、日本 |
三、台湾地区 |
第三节 区域组织竞争规制典范──欧盟 |
一、欧盟竞争法制总览 |
二、欧盟竞争法制的三大支柱 |
三、法律责任与救济 |
四、欧盟竞争法制的阻碍与未来展望 |
第四节 国际组织关于投资竞争规制之现况 |
一、西方并购浪潮之历程 |
二、国际组织竞争规制进程 |
三、发达国家的矛盾情结 |
四、发展中与经济转型国家的发想 |
结语:趋同乃现实不必是理想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外资并购法制体系分析 |
第一节 现行并购基本法制 |
一、并购法制体系总览 |
二、基本并购法制分析 |
第二节 外资并购专门法制 |
一、外资政策与法制 |
二、外国投资者并购规范 |
三、外商企业并购规范 |
第三节 现行外资并购法制体系之商榷 |
一、产业挂帅,竞争阻碍 |
二、立法用语含混晦涩、歧义丛生 |
三、法律效力等级错乱、体系交叠 |
四、内外双轨、烟硝难止 |
五、历史问题不容再留 |
结语:今非昔比的价值选择 |
第五章 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制对策之诌议 |
第一节 现行法制下反收购措施之适用分析 |
一、外资合法敌意收购模式 |
二、现行法制的反收购设置适用 |
第二节 现行法制适用反收购措施之瓶颈 |
一、现行法制下禁止或有限制的反收购措施 |
二、国家安全审查机制阙如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反收购法制之对策 |
一、完善竞争市场之进路 |
二、完善外资并购法制之建议 |
结语:巨人肩膀的登高望远 |
案例索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有限理性与审计质量 ——基于两种计量模式审计比较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导论 |
1.1 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对职业审计提出了新挑战 |
1.1.1 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 |
1.1.2 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模式的主要差别 |
1.1.3 公允价值审计对审计职业提出的新要求 |
1.2 研究的内容、目的、方法和意义 |
1.2.1 研究的内容 |
1.2.2 研究的目标与方法 |
1.2.3 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1.3 论文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创新 |
1.3.1 论文的基本框架 |
1.3.2 可能的主要创新点 |
2.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3 现有文献评述 |
3.审计判断有限理性的理论分析 |
3.1 前景理论视角下的审计判断有限理性 |
3.2 企业能力理论视角下的审计判断有限理性 |
3.3 审计判断有限理性符合透镜模型 |
3.4 审计舞弊的分类监管 |
4.公允价值审计实践中的有限理性及其改善措施 |
4.1 公允价值审计实践中有限理性对审计质量影响的概述 |
4.1.1 行为审计研究最新进展的启示 |
4.1.2 公允价值计量理论模式下审计判断有限理性的影响 |
4.1.3 公允价值计量实践中审计判断的有限理性的影响 |
4.1.4 中国现行准则中需发挥职业判断的领域 |
4.2 衍生金融工具审计中的有限理性及其改善 |
4.2.1 衍生工具及其价值 |
4.2.2 衍生工具的风险与度量 |
4.2.3 衍生工具审计及其有限理性的改善 |
4.2.4 衍生工具审计案例:有限理性对审计质量影响的具体分析 |
4.3 再论通用财务报告目标与审计质量判断标准 |
4.3.1 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 |
4.3.2 财务报告审计质量的判断标准 |
5.实证检验 |
5.1 审计判断有限理性的前景理论检验 |
5.2 审计判断有限理性的企业能力理论检验 |
6.研究结论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10)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文献综述: |
1.2.1 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简史 |
1.2.2 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 |
1.2.3 国外学者关于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 |
1.2.4 国内学者关于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 |
1.2.5 国内外职业体育俱乐部信息披露制度的研究 |
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实地走访法 |
2.2.3 专家访谈法 |
2.2.4 问卷调查法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信息披露与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 |
3.1.1 信息披露 |
3.1.2 信息披露制度 |
3.2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2.1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
3.2.2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可行性 |
3.3 CBA职业篮球联赛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 |
3.3.1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原则 |
3.3.2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形式 |
3.3.3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内容 |
3.3.4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途径 |
3.3.5 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的监管 |
3.3.6 对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的验证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5 致谢 |
6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成果 |
四、试论上市公司信息批露的规范性(论文参考文献)
- [1]格力电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D]. 岳智喜. 长春工业大学, 2021(08)
- [2]企业异质性条件下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的影响研究[D]. 胡志强.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3]上市公司A股、H股分拆上市比较分析 ——以上海环境和铁建装备为例[D]. 和昭辉. 河北大学, 2020(08)
- [4]我国网络借贷现存问题调查报告[D]. 李振宁.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5]文化传媒企业新三板挂牌财务规范化研究 ——以XXX公司为例[D]. 张晓璟. 云南财经大学, 2018(05)
- [6]山西煤炭企业环境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 李俊. 山西财经大学, 2015(10)
- [7]控股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制研究[D]. 胡伟. 复旦大学, 2011(12)
- [8]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 ——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D]. 谢银玲. 华东政法大学, 2010(05)
- [9]有限理性与审计质量 ——基于两种计量模式审计比较的视角[D]. 曹细钟. 暨南大学, 2010(09)
- [10]我国CBA职业篮球联赛组织信息披露制度的构建[D]. 孙建福. 北京体育大学,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