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旅行社制度环境比较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蒋佳慧[1](2021)在《中外旅行社企业跨国合作的风险评价与防范策略》文中提出
王丽颖[2](2021)在《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以货物交易为核心的工业经济被以信息和服务为基础的全球经济体系所替代,服务类合同已经成为主要的合同类型。《民法典》在合同编19种典型合同中规定了10种具体服务合同类型,与《合同法》相比,增加了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典型服务合同,没有采纳对服务合同一体规范的体例,现代生活中常见的医疗服务合同、家政服务合同、快递服务合同、储蓄服务合同、个人劳务合同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合同仍然以非典型样态存在。可见,《民法典》合同编在解决服务类合同典型化方面变化并不大,非典型服务合同的规范界定和法律适用仍然是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对其进行理论研究仍然很有必要,对于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解决非典型服务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非典型服务合同的界定是清晰地论证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前提。关于非典型服务合同的界定,在以劳务合同概念统筹所有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的前提下,按照平等性关系与从属性关系的区分标准,将劳务合同分为服务合同和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建立起由民法调整服务合同、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调整规则体系。其中,服务合同是指一方(服务提供人)独立地为他方提供服务,他方(服务受领人)支付或不支付服务报酬的协议。典型服务合同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了具体类型的服务合同,非典型服务合同与典型服务合同相对应存在,是指没有被法律规定具体类型的服务合同。典型服务合同包括《民法典》规定的10种具体典型服务合同和特别法中规定了具体类型的服务合同,后者如《旅游法》中的旅游服务合同、《电子商务法》中的电子商务合同等;非典型服务合同包括除《民法典》10种典型服务合同,以及民事特别法中明确规定了具体类型的服务合同以外的服务合同。非典型服务合同的类型化研究以及《民法典》规范下的法律适用样态是研究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按照《民法典》第467条第1款规定的法律适用逻辑,对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进行了系统分析,发现以买卖合同为典型构建起来的合同编通则对非典型服务合同能提供的规则支持是有限的,具有服务合同基本类型地位的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也不足以承担服务合同一般性规定的功能,无法为非典型服务合同提供全部参照适用。通过对司法实践中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进行案例检索,发现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合同编通则(《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居多,直接参照适用具体典型服务合同规定较少,即使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合同法》总则)作为裁判依据,也常常需要援引与非典型服务合同类型相关的特别法作为裁判依据。究其原因,在于服务合同与物型合同有着本质的区别,应立足非典型服务合同双方的人身属性以及相互信赖属性,进行一般性规范的梳理。相比于物型合同,非典型服务合同的义务规则、解除规则和违约救济规则有特殊之处。立足服务合同的本质属性和司法实践中丰富的判例,探寻服务合同在义务履行、任意解除和违约救济方面特殊的法律适用规则。在合同缔约阶段,基于服务的无形性,以信息提供义务为核心的先合同义务对非典型服务合同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其注意程度远高于物型合同。在合同履行阶段,因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同步,服务提供人亲自履行原则具有优先适用的地位,第三人代为履行仅为例外。对以履行手段债务为目的非典型服务合同而言,服务提供人负有更高的一般注意义务标准,即服务提供人应以一个理性人应具有的注意及技能履行合同义务,并符合与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定;当服务提供人声称具备较高技能时,则要以其所承诺的注意义务为标准;当服务提供人以专业人员身份提供服务时,要尽到专家标准的高度注意义务。当然,对于以履行结果债务为目的的非典型服务合同而言,其主给付义务仍应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此外,为更好达到实质平等目的,非典型服务合同附随义务的标准也较高,服务受领人要积极履行协作义务,服务提供人要积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生态环保义务和遵守服务受领人指令的义务。基于较强人合性的特点,在双方相互信赖丧失时终止对服务受领人没有意义的合同,赋予双方任意解除权,对非典型服务合同具有特殊意义。但要根据商事和民事、有偿与无偿的差异进行区别适用,对商事性、有偿性的非典型服务合同,应限制双方任意解除权的行使;对民事性、无偿性的非典型服务合同,双方任意解除权可自由行使。对于不定期继续性非典型服务合同,应适用《民法典》第563条第2款的规定,任意合同解除权人只要履行事先通知义务,就毋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他非典型服务合同则不能豁免,其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可期待利益损失。考虑非典型服务合同双方人格尊重及不可强制履行的特点,在判断服务提供人提供的服务是否存在瑕疵而构成违约责任时,要根据服务提供人是否尽到善管注意义务、是否与服务关系特殊性相符、是否有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是否与合同约定的对价相匹配、履行障碍发生后是否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应对等多项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当医疗服务合同、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等非典型服务合同发生违约时,由于人身的不可强制性,应优先适用损害赔偿规则进行救济,并根据有偿和无偿的差异,确定是否保护可期待利益损失。总之,非典型服务合同应按照《民法典》第467条第1款规定的逻辑,运用合同解释、法律解释、适用判例(类案检索)等方法,构建依据法律规范体系、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具有规范意义的合同或者合同范本(格式合同)、习惯法、判例和学说等开放性的法律适用体系,并对服务合同特有的并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法理规范和交易惯例予以总结,以作为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和后续有关司法解释的参考与指导,适时将符合条件的非典型服务合同典型化。
刘群[3](2021)在《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研究 ——以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为例》文中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到的“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在此背景下,以职业教育为特色的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旅游相关行业优秀从业者的重任。但高职旅游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效果依然差强人意,种种因素会造成这种现象的出现,其中不容忽视的因素之一是高职旅游相关专业学生就业能力较差。本文以能力本位为理论支撑,以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为例,通过案例分析、调研统计、质的研究及文献分析等方法,对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进行深入剖析。首先,笔者选取了两所同类型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学校与两所院校在就业能力培养上存在的差距。其次,从旅游行业所需人才的职业能力内容出发,通过访谈星级酒店、旅行社负责人,分析行业对人才的工作能力需要;从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培养质量出发,对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旅游系教师进行问卷调查,分析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不足的原因。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对策,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以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为导向,优化学院现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开展更深度的新型校企合作模式,培养符合旅游市场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与行业内领军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在旅游管理专业中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使企业深入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高效利用学院实训室,增加实训室课时量,使之成为真正实训的场所;严把学生培养质量关,将旅游行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毕业必备条件;创建创业学分兑换制度,对学生本人获取营业执照的可以兑换相应学分;开设第二外语选修课,鼓励学生参加社团活动锻炼非专业能力等,最终依照能力本位理论提升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新时代对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设定了更高的培养目标,在此背景下,笔者丰富了能力本位理论中“能力”一词构成要素。未来社会对行业人才能力的需要,相比于传统单一的“专业”技能,非专业能力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比如文化素养、职业素养、创新能力等。基于“新”能力本位理论,提升后的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兼顾了学生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操作和职业素养,全面提升了学生的就业能力,为旅游行业输送高水平技能型人才贡献力量。论文的创新之处:本文通过对现行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就业能力培养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针对目前该校旅游管理专业就业能力培养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和创新性的对策和建议,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出“基础技能培养——核心技能提升——综合技能拓展”的课程规划路径;实行“双证制”实践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学徒制”的深度校企合作模式。以期在解决现行旅游管理专业存在问题的同时也为兄弟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就业能力提升提供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
郭盼盼[4](2021)在《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技术的发展,旅游行业涌现出一批拥抱互联网技术的线上旅游企业,比如携程、飞猪、同程旅游等,对以“线下旅游产品和销售服务”为主要获取客户渠道的传统旅行社企业来说,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加上旅游消费需求的升级,使得其业务方式及运营模式已不能满足旅游市场及旅游消费者的需求,致使传统旅行社企业的发展受到巨大的挑战。本文研究的对象—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的业务,面对当下的环境和时局的变化,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比如零售板块客源市场遭受竞争者蚕食、规模效益降低、盈利能力减弱、人才流失、年度增长速度放缓等现象。本文围绕新境色旅行社集团的总体战略“打造中国休闲旅游、主题旅游的第一品牌”,结合战略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战略的一系列工具对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进行战略分析,找到其战略变革的四个关键要素—机遇、威胁、优势、劣势,然后通过SWOT矩阵对四个关键要素进行组合分析,制定出可采取的备选战略、再通过QSPM矩阵对备选战略进行优选,最后制定出适合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发展的业务战略即为“差异化战略”,其主要包括产品与服务的差异化、销售渠道的差异化、营销推广的差异化、旅游人才培养发展模式的差异化、客户服务质量的差异化;最后从业务战略的落地推进实施、保障性措施及战略实施控制的把控,以保障业务战略被完全而正确的实施来解决上述提到的问题。同时,为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制定业务战略,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业务向健康方向发展,持续成为集团的利润增长点,二方面有利于整体新境色旅行社集团的持续健康发展,保存市场竞争实力和优势,三方面也对以“传统线下零售业务为发展模式”的旅行社企业的突围提供积极的借鉴作用。
谢忱[5](2020)在《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06年以来,邮轮产业在中国迅猛发展。由于我国邮轮产业发展重心一直集中于邮轮旅游市场培育,行业管理与立法方面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因而出现了一系列诸如低价团泛滥、恶性竞争、免责条款滥用等行业乱象,行业立法迫在眉睫。为解决行业立法滞后带来的种种问题,以上海为代表的我国邮轮产业发达城市,发布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邮轮旅游的政策性文件与行业规章,例如《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并建立了船期保险、多部门联合调解等行业管理机制,国内邮轮旅客的小额纠纷维权渠道已经逐渐畅通。然而,我国邮轮旅游的乱象并未得到根本改善,邮轮旅客人身伤亡等严重人身侵权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低价出境、大量购物、旅客权益保障不足”等负面印象,仍然充斥着大众对邮轮产业的认知。究其根本原因,我国法律学界与实务界当中,存在着邮轮旅游服务实际提供者与服务销售者之间责任倒挂的错误认识,导致对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一直无法达成共识,从而限制了立法活动的层次和深度,对邮轮公司的承运人责任规制与对邮轮旅客的特别立法保护更是无从谈起。这种错误认识源自我国因为独特的旅游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所产生的独特的邮轮船票销售模式。由于《旅行社条例》等国内立法对出境游经营主体的限制,导致我国开展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受阻,过度依赖旅行社通过包切舱模式销售船票和组织邮轮旅游。而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包价旅游合同的研究不足,使得作为包价旅游合同主体的旅行社在大多数学者的眼中成为替代邮轮公司的责任主体,在海商法中承担了本应由邮轮公司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导致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分配明显失衡。因此,对我国特殊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下所形成的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进行系统性的深入研究,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国内运输法兼旅游法为视角,参考大量邮轮产业发达国家相关立法和判例,对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在我国法特别是海商法下法律关系性质和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表现进行系统性研究,重点在于澄清学界对于包价旅游合同、邮轮舱位租用合同和邮轮船票的种种误区,在海商法和旅游法的框架下厘清包切舱旅行社、邮轮公司、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等主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并为我国邮轮旅游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立法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以邮轮和邮轮产业的历史沿革入手,对邮轮产业的行业与文化特点进行归纳,并研究不同邮轮船票销售模式的表现和成因。第二章从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定义、法律关系特点、部门法定位与涉外法律关系适用入手,在我国法下搭建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框架。第三章研究分析在不同的邮轮船票销售模式下,对业界有关包切舱模式和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理论研究误区进行澄清,指出不同邮轮船票销售模式下,旅行社等邮轮船票销售主体对邮轮旅游的参与,都不会对邮轮公司的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地位造成实质性影响。第四章通过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法律性质,以及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责任连带关系进行研究,理顺邮轮旅游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五章落脚到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最重要的部分,即海商法下邮轮公司与邮轮旅客的关系,对海商法下的邮轮运输承运人识别、承运人责任体系尤其是邮轮公司对旅客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研究。通篇形成一个从整体到部分,从一般到特殊,从全面到重点的完整研究体系。
李小龙[6](2020)在《海南省旅游消费标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旅游标准化工作一直以来备受国家和海南省高度重视,旅游标准化工作能够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推动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而旅游标准体系的构建作为旅游标准化工作推进的最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行业规范化管理的蓝图和技术支撑,成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最重要抓手。本文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的大背景下,抢抓历史机遇,复盘了国内外旅游标准化研究的精髓,并做出归纳和总结,对相关概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打下了科学的研究基础,基于对全国旅游业标准体系的解读,考虑到建设旅游标准体系要符合本地实际、体现地方特色、覆盖产业各相关要素,从而引领各地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并将视角锁定在海南省旅游消费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在分析了国内外旅游标准化发展状况和总结了海南省旅游标准化发展现状后,提出了海南省旅游标准化发展的问题以及建议,然后根据系统原则和旅游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尝试构建一套适度超前的海南省旅游消费标准体系框架,并逐个分析各子体系应制定的标准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预期给产业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在新业态出现时便建立适宜的标准,从而引领新业态科学、规范的发展,为海南省旅游标准化工作提供科学的指导。此地方标准体系的构建研究既符合标准体系基础理论要求,又与海南省旅游业自身特点及其发展规律相吻合,于全面提升海南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有重要意义。既是探究本省旅游强省之路,又能为其他省份构建或完善旅游标准体系提供一定的借鉴。
周薇[7](2020)在《全域旅游背景下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全球经济增长同步态势逆转,致使全球经济面临着不断增大的下行压力。旅游业的自我修复能力和复苏能力强于其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增长有着重要的战略价值,当前旅游产业发展已到了关键的黄金转折期。据世界旅游组织2017年数据显示,中国游客对国际旅游市场的贡献率最大。旅游业竞争力中国文化资源位居世界第一位,自然景观位居世界第五位。而我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率和社会综合就业贡献率达均达10%以上。随着旅游业的贡献率不断攀升,国内外旅游市场不断扩大。在2016年我国提出了“全域旅游”国家战略,置身于国际化视界和发展态势,构建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体系,契合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使旅游业向着可持续方向发展。2008年,我国提出了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构想,并于2014年颁布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一直在践行。如今,中国旅游业正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新格局转变,向着休闲旅游、全方位、多角度、多维度发展。未来,出游潮流普及化、旅游方式多样化、旅游制度规范化都会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国家整体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进步。可见,在全域旅游的战略之下,如何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成为重要课题。具有冰雪之冠美誉的黑龙江省,三个月的冰雪旅游收入不仅在全国占了半壁江山,还拉动了全省旅游的主要经济收入,冰雪旅游处于龙头地位,优势明显,但黑龙江省旅游总收入、旅游总人次、旅游产业结构等重要指标与国内旅游强省相比仍然很不理想,在全国排名相对靠后。如何践行全域旅游发展理念、遵循全域旅游发展导向、贯彻全域旅游发展路径,从不同维度和多个层面提出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的发展方向和具体策略模式,助力黑龙江经济发展、振兴东北,应是黑龙江省旅游产业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基于此,本论文以全域旅游为背景,以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理论为指导,对黑龙江省旅游业产业结构进行研究,以实地调研、文献研究、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经济发展指标、客源结构、产品结构等为基础,依据SWOT分析、旅游产业集中度分析、旅游产业合理化和旅游产业经济结构定量分析,厘清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最后提出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战略和路径,以期促进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本论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通过背景和意义分析明确全域旅游背景下迫切需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对国内外全域旅游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明确本论文的研究方向。第二章是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理论基础部分。通过阐述基本概念、分析全域旅游与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关联性与战略性,为后面研究打基础。第三章分析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及特征分析。从定性的角度分析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主要分析国内与入境市场的特征分析以及旅游产业各部门的发展状况,从而发现旅游产业存在的问题。第四章通过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定量分析,对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发展中的障碍进行详细诊断,以便对症下药。第五章基于全域旅游发展理论与发展要求对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进行SWOT分析,并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第六章根据研究得出全域旅游背景下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战略架构和保障措施,为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决策。第七章研究的结论以及存在的不足和尚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周博[8](2019)在《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文中认为旅行是人的一种空间流动形式,既能够呈现人和时空的互动关系,又可在旅行观念和旅行实践的演化中审视社会生活方式的嬗变,窥探时代变迁的特征。因而,由“旅行”这一视角切入,一方面可从历史人文地理的视角概观近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人地关系的时空变化,另一方面又可从社会文化史的视角考察现代旅行观的内容要素,以及旅行作为一种现代性生活方式的生成过程。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这种转型在城市中尤为显着,其中学校教师、编辑、记者、公务员、企业家、律师等新知识群体的生活方式呈现出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典型特征。本文的研究时段限定于民国中期,即1927—1936年,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因民国前期军阀混战不断,国内旅行事业发展受限,未能形成较为完整的旅行文献体系;二是《旅行杂志》创刊于1927年,此后的“黄金十年”,国民政府在经济、交通、新生活运动等方面进行国家建设,旅行事业得以正常而快速地发展;三是抗战爆发后,国内旅行虽未中断,但受时局影响,旅行被赋予了“救国”“挽救经济国难”等政治意义,与休闲旅行形成较大差别。故而,民国中期是研究休闲旅行的最佳时段。本文以1927—1936年间的《旅行杂志》及大约同时期其他报刊杂志所刊载的国内游记为核心文献,重返民国中期城市新知识群体的生活场域,以时人笔录的旅行观感探究其旅行动机、旅行路线、旅行感悟等,将微观视角与宏观视角相结合,力图真实地描述民国中期的国内旅行活动,借以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生活状态以及观念变化。本文主体框架分为上、中、下三篇,分别探究旅行者之游兴、游踪及游观,每篇各含三章,全文共由九章组成。上篇游兴之第一章,通过分析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所刊载国内游记的作者身份、与作者同游者的身份,以及游记中所记载作者在旅行途中所遇其他旅行者之身份及经历,发现此时期旅行者群体有四种特征:第一,在职业类型上,主要是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出版社和报社之编辑、记者,政府公务员,工商、金融实业界之企业家及从业者,以及医生、律师、画家和作家等自由职业者;第二,在教育背景上,多接受过现代新式教育,尤其多具有现代高等教育背景;第三,在出国经历上,大部分有出国留学、海外考察及海外任职等经历;第四,在生活地点及旅行出发地上,多为当时中东部地区沿海沿江之都市。这一群体正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即城市新知识群体。上篇游兴之第二章,对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刊载的国内游记中作者所记录的出行原因与主观动机进行分析和归纳。出行原因最主要的是休闲游览,此类游记篇数最多,其次是公务考察、返乡探亲的途中兼事游览。关于休闲游览的主观动机则种类繁多,有“嗜好游览”、“偿久慕之情”、“消此闲暇”、“避暑养疴”、“蜜月”等多种类型。上篇游兴之第三章,在对游记作者的主诉旅行动机种类的归纳基础上,探究旅行动机产生之宏观和微观原因。通过游记文本对比可知,动机产生的宏观原因主要是现代化与城市化,具体而言包括城市娱乐的兴盛、“都市病”的出现、新休假制度下的休闲集中化、新职业划分下的公务考察频繁化,以及西方人在中国的旅行示范所引领的休闲游览新风尚;微观原因则是个人爱好、“海外亲历”、“借地消遣”、健康预期等。中篇游踪之第四章,对所搜集整理的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刊载的536篇国内游记的游踪分布进行历时性统计分析,并对其中游踪在一省范围之内的465篇游记进行空间布局分析,发现当时旅行者的游踪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特征是以江浙地区为中心逐渐向中西部地区扩展,从而可将全国之游踪范围划分为中心区、扩散区和边疆区。中篇游踪之第五章,通过对前文所述全国游踪分布特征进行图像分析后,发现其分布呈点状、线性及圈层三种特征。点状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分布多集中于山、水、古迹所在地;线性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沿公路、铁路交通线及沿江、沿海分布;圈层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分布以城市为中心向外呈现圈层扩散,且分布密度由近及远呈现递减趋势。中篇游踪之第六章,探究前文分析所得之全国游踪分布的时空特征形成的主要原因和推动要素,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游览目的地开发建设、地方官绅的捐款兴建和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二是新式交通的发展;三是新式旅馆的兴起和住宿设施多样化,以及专门的旅行服务机构的诞生。下篇游观之第七章,在游程结束后,旅行者常伴随有对旅行体验的感悟和旅行意义的思索。通过游记文本分析,民国中期旅行者对于旅行的认知既有继承于古人之传统认知,如旅行之于教育、社会和健康等方面的价值,此外亦有城市化背景下对医治“都市病”之功效的体悟和特殊国情背景下对“爱国”意义的思索。下篇游观之第八章,随着民国中期旅行活动的兴盛发展,旅行事业开始引起民国学人的重视。民国学人认为发展旅行事业乃是“无形之输出”且“有裨益于地方经济”,利于“人之交谊”及“国交亲善”、可“谋文化之推广”和“兴起进取的精神”、“登临凭吊”能激发爱国热情。此时民国学人积极探讨发展旅行事业之意义的原因,在理论上乃是受西方旅行话语之影响,在实践上是出于“挽救经济国难”之目的,期待以旅行事业的发展吸引海外游人来华游览,亲眼见证中国的社会发展和中国人民之良善,借此回应“反宣传”,以获取近代国家资格。下篇游观之第九章,民国学人积极探索中国发展旅行事业之价值和意义,先后经历了对他国发展旅行事业的现象描述和经验总结阶段、对发展旅行事业的多重价值和具体路径(宣传、招徕、接待)的探讨阶段、以佘贵棠为代表的旅行理论总结等三个阶段,最终初步完成了中国化的旅行理论体系构建。综上,本文在对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所刊载的国内游记进行量化统计和质性分析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民国中期城市新知识群体国内旅行活动的游兴、游踪、游观,旨在探究现代旅行活动中所折射出的人地互动,从“旅行”的底层视角管窥中国现代性生活方式的一种生成路径。
乔花芳[9](2015)在《湖北省旅游业的时空分异及空间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旅游业是人地关系的表现形式之—,地理环境为旅游企业的供给活动、旅游者的旅游活动和旅游主管部门的管理活动提供了活动的空间和载体,上述行为又反过来不断丰富地理空间要素,并改变地理景观状态。在社会转型期,旅游资源的跨地域分布和旅游者的跨区域流动在客观上要求政府空间管理的尺度跨越行政区划的限制,旅游业时空分异的加剧强化了区域旅游业的空间失衡状态,影响旅游要素在空间配置中的公平与正义,亟需优化旅游业的空间管理。本文以地理学的空间治理理论为指导,遵循“时间演变→空间分异→时空透视→空间治理→空间重构”的逻辑思路,通过探讨湖北省旅游业在时间演变和空间分异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寻求以空间治理理论为指导重构区域旅游业,实现区域旅游要素的合理配置,从而推动区域旅游业协调发展。主要研究结论如下:旅游业的时间演变受社会经济因素影响较大。根据1980年至2013年期间湖北省外汇旅游收入,可以将湖北省旅游业划分为1980年至1988年、1989年至1998年、1999年至2008年、2009年至今等四个时间序列。从以上时序演进可见,湖北省旅游业的每一次巨大波动都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高度吻合。湖北省旅游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应考虑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化,并进行适时调整。湖北省各行政区域间旅游业的空间失衡明显。体现湖北省各行政区域旅游业绝对差异的标准差和首位度等指标较高,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其中,VOC从2005年的55.1411上升至2013年的393.3605,增长了6.13倍;首位度从2005年的4.1100上涨到2013年的6.4971,九年间湖北省旅游业的平均首位度高达5.8548,远远高于同时期的其他省份。以上两组指标反映出湖北省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集中度非常高,各行政区域之间的空间差异极为显着,省内旅游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旅游业表现为十分明显的空间失衡状态。旅游业专业化率较高的市州拥有更丰富的旅游资源赋存。2005年至2013年,湖北省旅游业的区位商不断增加,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持续提升,其中,神农架林区、恩施州、武汉市、十堰市和宜昌市等市州处于相对高位,其平均区位商分别为10.0181、1.6568、1.4259、1.2803和0.9170,是湖北省旅游专业化率最高的五个市州;区位商最低的三个市州分别是仙桃(0.2329)、潜江(0.1427)和天门(0.1302)。专业化率和旅游资源赋存状态之间高度吻合,旅游资源越丰富的市州,旅游业的专业化率越高;反之,则专业化率越低。从下文的分析同样可见,湖北省各行政区域旅游资源的数量与各市州年均旅游人数和年均旅游收入的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554和0.560,属于中度的正相关关系;旅游资源的品类与年均旅游人数和年均旅游收入之间的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783和0.8ll,属于中度和高度正相关关系。区域旅游资源的开发可以直接增强旅游吸引力,提升旅游专业化率。区域旅游业的时空分异与旅游管理制度、旅游资源禀赋、交通可达性等因素密切相关。通过对湖北省旅游业时空分异的剖析发现,旅游业的时空分异与旅游管理制度、旅游资源的种类和数量、交通可达性、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具有中度或高度的正相关关系。因此,缩小区域旅游业的时空分异,应从旅游资源开发、完善交通设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健全旅游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展开。空间治理应遵循差异化空间战略。基于湖北省的旅游资源赋存、交通可达性等现实基础,旅游业的空间治理应逐步实施近期节点极化、中期轴线联动化和远期圈层网络化的循序开发路线,即近期优先发展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和恩施州等作为湖北省旅游业的核心节点;中期通过连接武汉市、宜昌市和恩施州的长江生态休闲旅游轴,连接武汉市、襄阳市和十堰市的汉江历史文化旅游轴,连接恩施州和十堰市的山水人文旅游轴,实现三条旅游发展轴线对重点旅游区域的带动效应;远期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为依托,构建“点线共存,线圈互动”的区域旅游网络体系。具体到湖北省两个圈域,其空间重构路线也有所差异。武汉城市圈将从目前单一核心的中心-外围结构演变为多中心结构,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目前处于低水平多中心结构状态,未来应凭借现有网络化基础和多核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实现区域旅游业的整体发展。空间治理的研究宜从多学科的视角展开。空间治理源自社会科学领域,其落脚点是“治理”隶属管理学的范畴,但是“空间”则是该理论的核心和灵魂,尤其对于中国而言,空间规划手段才决定了其现实生命力,“空间治理”是治理理论中国化的有效途径。关于“空间治理”的内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空间治理表现为对区域资源和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可达到科学有效的空间利用;另一方面,空间治理还表现为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元协商、沟通和互动。因此,空间治理是空间规划手段和多元治理的统一,本身即具有多学科研究的潜质。综上,对空间治理的研究应从多学科、多元化的视角展开。首先,从地理学意义上,空间治理代表一种改造空间的技术手段,通过空间重构修复各区域、各主体在空间资源分配中的不平衡和不对等,实现空间正义;从公共管理学视角上,空间治理需要政府间的相互协调;从旅游学角度看,空间治理仍然需要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协商和合作。
黄利,王丹[10](2010)在《中外旅行社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旅游业龙头的旅行社,在旅游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就中外旅行社的发展模式、分工体系、集团化、制度、信息化等方面进行了比较,通过比较得出了外国旅行社优秀经验对我国旅行社的借鉴意义。
二、中外旅行社制度环境比较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外旅行社制度环境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上编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路径方法 |
引言 |
第一章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前提:概念界定 |
第一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的概念 |
一、服务合同 |
(一)立法对服务合同的界定 |
(二)学界对服务合同的界定 |
(三)服务合同的界定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 |
(一)非典型合同的界定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的界定 |
第二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与相邻概念的区分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关系 |
(一)劳务合同的界定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与劳务合同关系的厘定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关系 |
(一)雇佣合同的界定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关系的厘定 |
第二章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 |
第一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方法论 |
一、吸收主义理论 |
(一)吸收主义理论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吸收主义理论的考量 |
二、结合主义理论 |
(一)结合主义理论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结合主义理论的考量 |
三、类推适用主义理论 |
(一)类推适用主义理论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类推主义理论的考量 |
第二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具体方法 |
一、合同解释方法 |
(一)合同解释方法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合同解释方法的考量 |
二、法律解释方法 |
(一)法律解释方法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法律解释方法的考量 |
三、司法判例方法 |
(一)司法判例方法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司法判例方法的考量 |
四、司法解释的方法 |
(一)司法解释方法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司法解释方法的考量 |
第三章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现状 |
第一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现行法适用样态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民法典》的样态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民法总则的样态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合同编通则的样态 |
(三)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典型服务合同的样态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特别法的样态 |
(一)适用特别法的法律效果 |
(二)特别法作为裁判依据 |
第二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 |
一、《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调整非典型服务合同规则的缺失 |
(一)影响合同性质的认定 |
(二)影响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 |
二、参照适用承揽规则调整非典型服务合同存在的问题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承揽合同规则的有限性 |
(二)承揽合同不具有服务合同一般规则的功能 |
三、参照适用委托规则调整非典型服务合同存在的问题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委托合同规则的有限性 |
(二)委托合同不具有服务合同一般规则的功能 |
下编 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解释理论 |
引言 |
第四章 非典型服务合同义务:以高度信赖为基础 |
第一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亲自履行原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亲自履行原则的理论依据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具有高度的信赖属性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亲自履行原则的考量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亲自履行原则的比较法分析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亲自履行原则的法律适用效果 |
第二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先合同义务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先合同义务的确立 |
(一)先合同义务是否存在的争议 |
(二)先合同义务存在的理论基础 |
二、信息披露义务作为非典型服务合同先合同义务的考量 |
(一)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存在的争议 |
(二)信息披露义务的内容 |
第三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主给付义务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注意义务作为非典型服务合同主给付义务的基本理论 |
(一)注意义务的内涵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注意义务的理论依据 |
二、注意义务作为非典型服务合同主给付义务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注意义务的比较法分析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注意义务规则的具体适用 |
第四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附随义务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协作义务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协作义务的争议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协作义务的具体适用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安全保障义务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安全保障义务的争议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适用 |
三、非典型服务合同遵守客户指令义务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服务提供人遵守客户指令义务的争议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服务提供人遵守客户指令义务的具体适用 |
四、非典型服务合同环保义务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生态环保义务在《民法典》合同编实现路径的争议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生态环保义务的具体适用 |
第五章 非典型服务合同解除权构造:以任意解除权为核心 |
第一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规则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正当性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界定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存在的理论基础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必要性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功能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比较法分析 |
第二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规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争议问题 |
(一)服务受领人享有或者不享有任意解除权的争议 |
(二)服务受领人行使任意解除权的法律效果 |
(三)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具体规则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规则适用的限制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适用范围和主体的限制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的约定限制 |
(三)非典型服务合同任意解除权行使条件的限制 |
第六章 非典型服务合同的违约救济: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 |
第一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违约责任认定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服务瑕疵的判断 |
(一)服务瑕疵判断的理论学说 |
(二)服务瑕疵判断标准的确定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服务瑕疵的法律责任 |
(一)服务瑕疵法律责任的性质 |
(二)损害赔偿责任对服务合同具有普遍性意义 |
第二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不可强制履行原则的法律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不可强制履行原则的解释路径 |
(一)合同具有人身属性构成不可强制履行的理由 |
(二)合同标的特殊性构成不可强制履行的理由 |
(三)信赖关系的丧失构成不可强制履行的理由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适用不可强制履行原则的考量 |
(一)不可强制履行原则适用的条件 |
(二)不可强制履行原则适用的限度 |
第三节 非典型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优先适用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实现方式 |
(一)非典型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性质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标准 |
二、非典型服务合同损害赔偿的范围 |
(一)无偿服务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 |
(二)有偿服务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 |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可行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21种非典型服务合同援引实体法条款统计表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研究 ——以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技术路线 |
四、本章小结 |
第2章 关于就业能力的研究综述及理论基础 |
一、关于就业能力的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二、理论基础 |
三、相关概念 |
四、本章小结 |
第3章 就业能力培养情况对比分析 |
一、三所高职院校简介 |
二、就业能力培养情况对比分析 |
三、本章小结 |
第4章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调研分析 |
一、调研设计与样本说明 |
(一)调研设计 |
(二)样本说明 |
二、调查过程 |
三、调查结果分析与结论 |
四、本章小结 |
第5章 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学院层面问题 |
(一)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及创新创业课程内容有待提升 |
(二)课程设置学时数不达标 |
(三)教学模式单一 |
(四)实习环节管理不够规范 |
(五)毕业条件较宽松 |
(六)就业能力评价体系和反馈机制有待完善 |
二、学生层面问题 |
(一)专业能力欠缺 |
(二)就业目标过高 |
(三)求职能力不足 |
(四)职业素养有待提升 |
(五)创新创业能力不够 |
三、教师层面问题 |
(一)教师知识体系有待更新 |
(二)教师实践经验较少 |
(三)教师自身能力提升积极性不够高 |
(四)教师授课方式和内容缺乏创新 |
(五)教师教学和管理模式有待提升 |
四、学院层面原因分析 |
(一)课程设置不达标 |
(二)制度建设待完善 |
(三)教师管理手段待提升 |
(四)学生管理需严格 |
五、学生层面原因分析 |
(一)学生主动学习能力差 |
(二)学生就业认知不清晰 |
(三)学生职业选择性单一 |
六、教师层面原因分析 |
(一)教师职业素养原因 |
(二)教师结构原因 |
(三)教师创新能力原因 |
七、本章小结 |
第6章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对策 |
一、用人单位层面 |
(一)准备阶段 |
(二)适应阶段 |
(三)稳定阶段 |
(四)成熟阶段 |
(五)实习结束 |
二、学院层面 |
(一)突出专业核心提升专业能力 |
(二)构建专业的就业指导团队提升求职能力 |
(三)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提升非专业能力 |
(四)毕业采用“双证制”提升学习能力 |
(五)“以赛促教”提升创新创业和职业生涯规划能力 |
(六)升级改造校内外实训条件提升实践教学效果 |
(七)构建科学的就业能力评价与反馈制度 |
(八)出台教师奖励机制提升教师工作积极性 |
三、教师层面 |
(一)基于就业能力导向创新教学方法 |
(二)注重自身能力提升 |
(三)树立良好师德师风 |
四、学生层面 |
(一)加强专业能力提升 |
(二)重视非专业能力的锻炼 |
(三)注重求职能力的提升 |
(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
(五)注重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
五、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一、结论 |
二、研究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基于职业能力需求的旅游管理专业课程对照一览表 |
附录二 基于职业能力需求的旅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进程表 |
附录三 访谈旅行社、酒店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内容提纲 |
附录四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就业能力培养情况问卷调查(学生篇) |
附录五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就业能力培养情况问卷调查(教师篇)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4)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及内容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内容 |
1.3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1.3.1 企业战略管理理论 |
1.3.2 业务战略理论 |
1.3.3 相关文献综述 |
1.4 技术路线、研究工具与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工具 |
1.4.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外部环境分析 |
2.1 宏观环境分析 |
2.1.1 政治环境分析 |
2.1.2 经济环境分析 |
2.1.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2.1.4 科技环境分析 |
2.2 旅游行业与市场环境分析 |
2.2.1 旅游行业分析之行业生命周期分析 |
2.2.2 旅游行业分析之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
2.2.3 旅游行业市场分析 |
2.2.4 旅游行业主要竞争者分析 |
第三章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内部环境分析 |
3.1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资源分析 |
3.1.1 有形资源 |
3.1.2 无形资源 |
3.1.3 人力资源 |
3.2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能力分析 |
3.2.1 组织管理能力分析 |
3.2.2 销售渠道线下拓展与运营能力分析 |
3.2.3 线下营销服务能力分析 |
3.2.4 销售团队能力分析 |
第四章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战略制定与选择 |
4.1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战略制定 |
4.1.1 战略目标体系简介 |
4.1.2 战略制定—内外部因素评价 |
4.1.3 战略制定之信息匹配 |
4.2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战略选择 |
4.2.1 定量战略计划矩阵(QSPM)应用 |
4.2.2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差异化战略的内容 |
第五章 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战略实施与控制 |
5.1 零售板块业务战略实施 |
5.1.1 打造销售渠道的差异化 |
5.1.2 打造产品与服务的差异化 |
5.1.3 打造营销推广的差异化 |
5.1.4 打造旅游人才培养发展模式的差异化 |
5.1.5 打造客户服务质量差异化 |
5.2 零售板块差异化战略的实施保障 |
5.2.1 加强零售业务团队战略思想的沟通与培训 |
5.2.2 优化零售板块组织架构 |
5.2.3 导入新型组织管理与激励机制,提升零售板块组织效能 |
5.2.4 深度推进内外部产品供应商甄选机制,提升服务效力 |
5.3 零售板块差异化战略的实施控制 |
5.3.1 战略实施—人力相关资源控制 |
5.3.2 战略实施—运营投入预算控制 |
5.3.3 战略实施—技术适宜控制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CPM矩阵专家问卷调查表 |
附录B EFE矩阵专家问卷调查表 |
附录C IFE矩阵专家问卷调查表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邮轮及邮轮产业 |
第一节 邮轮的定义与历史沿革 |
一、产业视角下的邮轮与邮轮旅游的定义 |
二、邮轮定义的历史沿革考证——“邮轮”与“游轮”之争 |
三、邮轮旅游产业本土化的进程与特点 |
第二节 邮轮产业的行业特点与文化特点 |
一、邮轮产业的行业特点 |
二、邮轮产业的文化特点 |
第三节 邮轮船票销售模式及其成因与结果 |
一、邮轮船票直销模式 |
二、包切舱模式 |
三、包切舱模式在我国兴起与异化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法律框架下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定义与内容 |
一、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定义 |
二、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
第二节 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特点 |
一、以海事法和旅游法为主线的部门法交叉管辖 |
二、国际性与本土性并存 |
三、受产业结构影响的价值平衡选择 |
第三节 邮轮旅游法律规范的部门法定位 |
一、研究部门法定位的意义和路径 |
二、世界主要国家邮轮旅游法律定位 |
三、我国对邮轮旅游法律规范应采取的部门法定位 |
第四节 涉外邮轮旅游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一、传统冲突规范对涉外邮轮旅游侵权的不适应性 |
二、适用母港所在地法律重构涉外邮轮侵权准据法的必要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邮轮船票销售主体与邮轮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包切舱旅行社与邮轮旅客的法律关系 |
一、域外法下包价旅游合同的性质 |
二、我国法律对包价旅游合同的学理争议 |
三、在我国法下重新认识包价旅游合同性质 |
第二节 我国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合法性与旅行社应然法律地位的探析 |
一、我国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合法性基础 |
二、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不同发展阶段和法律关系 |
三、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对旅游服务合同下旅行社地位的重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邮轮旅游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包切舱旅行社与邮轮公司的法律关系 |
一、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表现 |
二、邮轮舱位租用合同在大陆法下的性质探析 |
三、美国法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性质界定 |
四、海商法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性质界定 |
第二节 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 |
一、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定义与表现 |
二、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 |
三、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合同责任承担 |
四、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侵权责任承担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邮轮公司与邮轮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海商法视角下邮轮公司承运人身份的确定 |
一、我国《海商法》下承运人的定义和外在表现 |
二、邮轮运输服务在我国承运人制度下的定位 |
三、邮轮公司与旅行社的承运人地位选择 |
第二节 以《海商法》为主线的承运人法定责任体系 |
一、海上旅客运输法的排他性管辖效力 |
二、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
三、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
四、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与强制保险 |
第三节 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重构 |
一、安全保障义务的定义和立法现状 |
二、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特点 |
三、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框架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海南省旅游消费标准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国外旅游标准化研究综述 |
(2)国外旅游标准体系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旅游标准化研究 |
(2)旅游标准体系研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界定 |
2.1 标准、标准化、旅游标准化 |
2.2 标准体系、旅游标准体系 |
2.3 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
2.3.1 历史机遇 |
2.3.2 概念阐释 |
2.3.3 建设路线分析 |
3 国内外旅游标准化发展现状概述 |
3.1 国外旅游标准化发展概述 |
3.1.1 国际组织的旅游标准化 |
3.1.2 发达国家的旅游标准化 |
3.2 我国旅游标准化发展概述 |
3.2.1 初级萌芽阶段 |
3.2.2 发展完善阶段 |
3.2.3 逐渐成熟阶段 |
3.2.4 小结 |
3.3 海南省旅游业及旅游标准化发展分析及存在问题 |
3.3.1 海南旅游业发展分析 |
(1)发展优势 |
(2)劣势分析 |
3.3.2 海南旅游标准化发展现状 |
(1)海南旅游标准化发展轨迹 |
(2)地方旅游标准体系构建 |
(3)旅游标准制定和实施 |
(4)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 |
3.3.3 存在问题 |
(1)标准制定滞后于海南旅游产业发展 |
(2)旅游标准实施的有效性不显着,宣贯力度有待加强 |
(3)旅游标准化人才严重缺乏 |
(4)现行旅游地方标准出现“老化”、“地域限制”等问题 |
4 海南省旅游消费标准体系的构建 |
4.1 构建总体思路 |
4.2 构建方法与原则 |
4.2.1 构建方法 |
4.2.2 构建基本原则 |
(1)目标要明确 |
(2)要全面成套 |
(3)层次要适当 |
(4)要划分清楚 |
4.3 框架结构 |
4.3.1 总体构成 |
4.3.2 基础标准体系构成 |
4.3.3 消费供给标准体系构成 |
4.3.4 消费环境标准体系构成 |
4.3.5 国际化标准体系构成 |
4.4 标准体系项目研究 |
4.4.1 基础标准体系JC1 |
(1) 指南、指引、导则JC101 |
(2) 术语、代号、缩略语JC102 |
(3) 图形、标识、符号JC103 |
4.4.2 消费供给标准体系XG2 |
(1) 旅游产品与业态XG201 |
(2) 生态资源与规划XG202 |
(3) 旅游目的地XG203 |
(4) 品牌建设XG204 |
(5)信息技术与服务XG205 |
4.4.3 消费环境标准体系XH3 |
(1) 消费安全与应急XH301 |
(2) 公共设施与服务XH302 |
(3) 人力资源保障XH303 |
(4) 资金(金融)保障XH304 |
(5)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XH305 |
4.4.4 国际化标准体系GJ4 |
(1) 国际化设施GJ401 |
(2) 国际化服务GJ402 |
5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 1:明细表 |
附件 2:明细表(国际相关标准和发达国家相关标准、我国港澳台地区标准) |
附件 3:明细表(建议制订修订地方标准)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在学期间发表文章) |
致谢 |
(7)全域旅游背景下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全球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转型升级 |
1.1.2 中国旅游业发展方向呼唤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
1.1.3 全域旅游发展的时代背景呼唤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
1.2 研究内容、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目的 |
1.2.3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国外全域旅游研究进展与综述 |
1.3.2 国内全域旅游研究进展与综述 |
1.3.3 国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研究进展与综述 |
1.3.4 国内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研究进展与综述 |
1.3.5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4.3 研究的重难点 |
1.4.4 研究的创新点和局限性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理论基础 |
2.1 概念阐述 |
2.1.1 旅游与旅游业 |
2.1.2 全域旅游 |
2.1.3 旅游转型升级 |
2.2 理论基础 |
2.2.1 旅游系统论 |
2.2.2 转型升级发展理论 |
2.2.3 产业融合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全域旅游与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理论构建与关联性 |
2.3.1 全域旅游的内涵和特点 |
2.3.2 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内涵和边界 |
2.3.3 全域旅游时代对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要求 |
2.3.4 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战略价值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及特征分析 |
3.1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
3.1.1 自然资源与人文历史情况 |
3.1.2 旅游资源情况 |
3.2 黑龙江省国内与入境旅游市场分析 |
3.2.1 旅游产业发展呈现上升趋势,但产业规模较小 |
3.2.2 旅游业总产值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旅游产业经济效益不容乐观 |
3.2.3 旅游市场主体仍是国内旅游市场,国际旅游市场以邻国为主 |
3.3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各部门发展状况 |
3.3.1 旅行社经营效益较差,经营方式较为粗放 |
3.3.2 星级饭店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低 |
3.3.3 旅游景区数量较多,文化内涵不足 |
3.3.4 旅游交通发展迅速,公路、水运客运周转量下降 |
3.3.5 旅游教育培训机构较为落后,旅游专业人才匮乏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定量分析 |
4.1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集中度分析 |
4.1.1 旅游产业集中度分析模型与方法 |
4.1.2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集中度测算 |
4.2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合理化分析 |
4.2.1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合理化模型与方法 |
4.2.2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合理化测算 |
4.3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经济效益分析 |
4.3.1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经济效益方法与测算 |
4.3.2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生产力分析 |
4.3.3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效益分析 |
4.4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结构的效益分析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SWOT分析及经验借鉴 |
5.1 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SWOT分析 |
5.1.1 优势 |
5.1.2 劣势 |
5.1.3 机遇 |
5.1.4 挑战 |
5.2 国内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模式总结 |
5.2.1 浙江案例 |
5.2.2 广西案例 |
5.2.3 日本案例 |
5.2.4 德国案例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全域旅游背景下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具体战略架构与保障措施 |
6.1 全域旅游背景下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具体战略架构 |
6.1.1 明星产业转型升级:冰雪旅游提升战略 |
6.1.2 助力旅游竞争力:避暑康养创新发展战略 |
6.1.3 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创新战略 |
6.1.4 促进产业经济高效:“旅游+”跨界融合战略 |
6.1.5 优化产业空间结构:空间结构全域优化战略 |
6.2 全域旅游背景下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保障措施 |
6.2.1 旅游公共服务提升与完善战略 |
6.2.2 培育专业文化型导游队伍 |
6.2.3 实施全域营销战略,促进旅游市场全域化 |
6.2.4 创新管理思路,构建市场化管理体制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讨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上篇:游兴 |
第一章 旅行者之身份特征 |
第一节 游记作者之身份特征 |
一、职业类型 |
二、教育背景及留学经历 |
三、居住地及旅行出发地 |
第二节 游记作者之游侣身份特征 |
一、与友人相偕同游 |
二、与同寅相偕同游 |
三、与家人相偕同游 |
四、与同学相偕同游 |
第三节 游记作者旅途中所遇其他旅行者之身份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游记作者出行原因及主诉动机 |
第一节 休闲游览之动机 |
一、“性本好游”:视旅行为乐事,事旅行成习惯 |
二、因“久慕”而发之游兴 |
三、逃离城市:逃离喧嚣环境和枯燥工作 |
四、“消此闲暇”与“借地消遣” |
五、养疴避暑:对身体康健的追求 |
六、“蜜月旅行”:受西方影响的时髦事物 |
第二节 兼事游览:公务、考察、探亲旅行中之主诉动机 |
一、考察旅行 |
二、公务旅行 |
三、返乡探亲 |
四、其他旅行中的游览动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游记作者之游兴动机产生的原因 |
第一节 城市生活方式现代化 |
一、城市化、现代化与城市生活方式现代化 |
二、休闲旅行:城市娱乐新风尚 |
三、旅途中呈现之城市生活现代性 |
第二节 城市生活的不快体验:拥挤、喧嚣与压力 |
一、拥挤:城市化与城市人口增多 |
二、喧嚣:工业化与城市环境污染 |
三、压力:八小时工作制与超负荷工作 |
第三节 新休假制度下的休闲集中化 |
一、星期休息制与日常休闲旅行 |
二、公共假期与假日休闲旅行 |
三、师生专享假期:暑假、寒假、春假之旅行 |
第四节 新职业和新机会:公务考察旅行 |
一、“公务”职业群体之旅行机会 |
二、“交通运输业”职业群体之旅行机会 |
三、“自由职业”群体中新闻从业者之旅行机会 |
四、“自由职业”群体中教育从业者之旅行机会 |
五、工商实业界的考察旅行机会 |
六、参加学会、学社、研究会主办会议之旅行机会 |
第五节 “海外亲历”与“本土示范”引领旅行新风尚 |
一、留学生目睹与亲历之海外旅行游览热潮 |
二、在华外国人的旅行示范 |
三、海外来华旅行团的旅行示范 |
本章小结 |
中篇:游踪 |
第四章 1927—1936年《旅行杂志》国内游记游踪之时空分布 |
第一节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记游踪之时间分布 |
一、1927—1928年间分布统计 |
二、1929—1932年间分布统计 |
三、1933—1936年间分布统计 |
第二节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记游踪之空间分布 |
一、中心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二、扩散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三、边疆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踪分布特征 |
第一节 点状分布特征:山、水、古迹 |
一、山:游山与山居避暑 |
二、水:从江河湖泊到海滨 |
三、古迹:访古而思今 |
第二节 线性分布特征:沿水陆交通线分布 |
一、沿陆路交通线分布 |
二、沿水路交通线分布 |
第三节 圈层分布特征:以城市为中心的发散 |
一、由沪杭宁平津出发之游踪分布 |
二、由其他城市出发之游踪分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游踪分布特征产生之原因 |
第一节 新式交通拓展旅行之时空范围 |
一、空间不变,时间缩短 |
二、时间不变,空间扩展 |
第二节 住宿设施的现代化与多样化 |
一、新式旅馆的兴起与发展 |
二、传统之逆旅、客店、客栈等住宿设施 |
三、传统之寺庙与道观等住宿设施 |
四、多样化的住宿设施 |
第三节 政府主导游览地之开发建设 |
一、城市公园与游憩地的开发建设 |
二、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建设 |
第四节 地方官绅的捐款兴建与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 |
一、地方官绅的捐款和兴建 |
二、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 |
第五节 旅行服务机构的诞生 |
一、客源地之旅行服务 |
二、目的地之旅行服务 |
三、连接客源地与目的地之交通服务 |
本章小结 |
下篇:游观 |
第七章 由传统行为到现代意识:旅行意义认知中的新与旧 |
第一节 传统旅行意义认知的继承和发展 |
一、“旅行是活学问”之教育意义 |
二、体察民情之社会意义 |
三、调节身心之健康意义 |
第二节 对旅行意义的新体悟 |
一、激发爱国热情与树立文化自信 |
二、医治“都市病”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由休闲活动到旅行事业:对发展旅行事业之意义的认知 |
第一节 民国学人视域中发展旅行事业的价值 |
一、“无形之输出”且“有裨益于地方经济” |
二、利于“人之交谊”及“国交亲善” |
三、“谋文化之推广”,“兴起进取的精神” |
四、“登临凭吊”而知“祖国的可爱” |
第二节 积极探讨旅行事业之价值的原因 |
一、“西学东渐”之一部 |
二、“挽救经济国难” |
三、回应“反宣传”,获取“近代国家资格”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由实践探索到理论自觉:近代中国旅行事业之理论生成 |
第一节 对西方旅行事业的话语引入和经验分析(1930—1935) |
一、旅行话语的引入方式及其对经济价值的关注 |
二、民国学人对海外旅行事业兴盛发展原因的经验分析 |
第二节 对发展旅行事业具体路径的探讨(1936—1940) |
一、全面探讨旅行事业之价值 |
二、深入探讨发展旅行事业之路径 |
第三节 构建本土化的旅行话语理论(1941—1949) |
一、构建旅行话语之理论体系 |
二、构建旅行话语之目的在于指导战后经济重建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目录(536篇) |
附录二: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作者信息(部分) |
附录三: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主要省区游踪分布示意图 |
附录四: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之游踪出发地与目的地关系示意图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湖北省旅游业的时空分异及空间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1.1 理论背景:经济地理学的制度转向 |
1.1.2 现实需求:旅游业空间管理模式的转变 |
1.1.3 政策保障:国家战略下的政策支撑 |
1.2 研究价值 |
1.2.1 实践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总体设计 |
1.3.1 研究区域 |
1.3.2 研究目标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方法 |
1.3.5 基础数据 |
1.3.6 技术路线 2 相关研究进展 |
2.1 空间治理研究 |
2.1.1 国外研究 |
2.1.2 国内研究 |
2.1.3 研究述评 |
2.2 旅游治理研究 |
2.2.1 国外研究 |
2.2.2 国内研究 |
2.2.3 研究述评 |
2.3 旅游业时空分异研究 |
2.3.1 国外研究 |
2.3.2 国内研究 |
2.3.3 研究述评 |
2.4 小结 3 理论简析 |
3.1 概念辨析:空间治理 |
3.1.1 “治理”研究缘起 |
3.1.2 “治理”与“管制” |
3.1.3 “空间治理”释义 |
3.2 理论基础:现代系统论视角下的制度经济地理学 |
3.2.1 科学支撑:现代系统论 |
3.2.2 学科基础:经济地理学的制度转向 |
3.2.3 多元视角:管理学 |
3.3 小结 4 湖北省旅游业的时间演变 |
4.1 阶段性的年际变化 |
4.1.1 起步阶段(1980-1988年) |
4.1.2 波动阶段(1989-1998年) |
4.1.3 调整阶段(1999-2008年) |
4.1.4 深化阶段(2009年至今) |
4.2 特征性的年内变化 |
4.3 小结 5 湖北省旅游业的空间分异 |
5.1 行政区域分析 |
5.1.1 标准差急剧增加 |
5.1.2 基尼系数小幅波动 |
5.1.3 首位度维持高位 |
5.1.4 赫芬达尔系数稳中有增 |
5.1.5 区位商缓慢上升 |
5.2 圈域分析 |
5.2.1 旅游经济规模的绝对差异存在不同 |
5.2.2 旅游经济规模的相对差异保持稳定 |
5.3 小结 6 湖北省旅游业的时空透视 |
6.1 时空分异中的问题解析 |
6.1.1 受社会经济因素影响较大 |
6.1.2 旅游要素区域性失衡 |
6.1.3 旅游业空间差异显着 |
6.2 时空分异的成因分析 |
6.2.1 旅游相关管理制度 |
6.2.2 旅游行业管理职能 |
6.2.3 旅游资源禀赋 |
6.2.4 交通可达性 |
6.2.5 区域间极化效应 |
6.2.6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 |
6.3 小结 7 湖北省旅游业的空间治理方略 |
7.1 基本要求:空间治理理论的应有之义 |
7.1.1 明确多元参与主体 |
7.1.2 构建有限政府 |
7.1.3 强化公共事业属性 |
7.1.4 实现多重效益目标 |
7.2 主要原则:中国国情下的必然选择 |
7.2.1 新角色:从政府主导到政府促进 |
7.2.2 新目标:从经济效益到综合效益 |
7.3 改革思路:实现旅游要素的空间公平 |
7.3.1 彰显空间规划公平 |
7.3.2 提高空间管理能力 |
7.3.3 打破行政区间界限 |
7.3.4 培育市场参与主体 |
7.4 时序配置:点—轴—圈循序开发战略 |
7.4.1 近期节点极化 |
7.4.2 中期轴线联动化 |
7.4.3 远期圈层网络化 |
7.4 空间重构:圈域差异化空间组织 |
7.4.1 武汉城市圈:从中心-外围结构到多中心结构 |
7.4.2 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从低水平到高水平 |
7.5 小结 8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1.1 旅游业的时序演进受社会经济因素影响较大 |
8.1.2 湖北省各行政区域间旅游业的空间失衡明显 |
8.1.3 旅游业专业化率较高的市州拥有更丰富的旅游资源赋存 |
8.1.4 区域旅游业的时空分异与旅游资源禀赋、交通可达性等因素密切相关 |
8.1.5 政府空间管理水平影响了区域旅游业的时空分异 |
8.1.6 区域旅游业的空间治理应遵循差异化空间战略 |
8.2 论文创新之处 |
8.3 后续研究展望 |
8.3.1 研究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 湖北省旅游业主要指标 附录2 湖北省各市州旅游业主要指标 附录3 湖北省黄金周期间旅游业主要指标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致谢 |
(10)中外旅行社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旅游业发展模式比较 |
2 旅行社分工体系比较 |
3 旅行社集团化比较 |
4 旅行社行政管理制度比较 |
5 旅行社的信息化比较 |
6 旅行社制度比较 |
7 对我国旅行社的借鉴意义 |
四、中外旅行社制度环境比较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外旅行社企业跨国合作的风险评价与防范策略[D]. 蒋佳慧. 广西大学, 2021
- [2]非典型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研究[D]. 王丽颖. 吉林大学, 2021(01)
- [3]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研究 ——以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为例[D]. 刘群.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4]新境色旅行社集团零售板块业务战略研究[D]. 郭盼盼. 兰州大学, 2021(02)
- [5]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D]. 谢忱.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6]海南省旅游消费标准体系构建研究[D]. 李小龙. 海南大学, 2020(12)
- [7]全域旅游背景下黑龙江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研究[D]. 周薇.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1)
- [8]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D]. 周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9]湖北省旅游业的时空分异及空间治理研究[D]. 乔花芳.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 [10]中外旅行社比较研究[J]. 黄利,王丹. 科技广场, 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