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特区银行扩展消费信贷调研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赵永斌[1](2021)在《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文中认为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关键内容,也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外资首先弥补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双缺口”,发挥了经济增长“催化剂”的作用,然后通过产业关联产生投资带动和乘数效应,间接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此间,外资通过技术和管理溢出、出口促进、就业吸纳和竞争效应等机制,直接或间接提升了中国经济发展质量,带来诸多效益。目前,中国已经从政策型开放进入制度型开放的新阶段,从重点区域开放进入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在利用外资方面,进入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阶段。在此背景下,内陆地区引进外资,提升利用外资效益,对于支撑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山西省作为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中部省份,经济外向度较低,发展水平不高,如不加强引进外资,提高利用外资效益和经济开放度,势必造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中部“梗阻”。目前,山西省利用外资存在三方面的挑战:一是逆全球化抬头、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引资竞争等因素,导致来晋投资流量有减少的风险;二是中国长期对外开放政策的区域异质性,使山西省在新时代利用外资面临“马太效应”;三是外商投资的资源型经济路径依赖可能降低利用外资的效益。在上述背景下,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利用外资,提升综合效益,变“马太效应”为“后发优势”,成为山西省推动制度型开放,支撑中国全方位开放新格局需要解答的重大命题。而解答此命题,必须首先梳理利用外资的变迁历程、总结规律、评价效益并剖析影响因素,据此提出针对性强的政策建议,才能鉴往知来,解答上述命题。目前,全国层面对内陆资源型地区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的研究比较少,已有的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研究,也因缺乏对史实的把握而解释力不足。山西省作为内陆资源型地区,内陆区位特征和资源型经济特征决定了其在利用外资上具有独特的逻辑和规律。从这两个特征出发,研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变迁与效益问题,具有典型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基于此,本文对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利用外资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山西省利用外资的阶段性主导因素等,将研究时段分为1978-1991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1992-2001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2002-2012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2013-2018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四个阶段。其次采用史料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历史制度分析和归纳演绎等分析方法,对每个阶段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和规律进行梳理总结,评价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并剖析其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山西省当下利用外资的内外部环境,提出政策建议,以鉴未来。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和观点如下:一、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事实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总体规模较小,但呈现上升趋势,到现阶段已经与其经济规模相适应。外商直接投资自2006年之后成为主要投资方式。港澳台资项目比例始终占有绝对优势;欧美澳等发达国家投资份额先增后减,但高于全国水平。影响外资来源国别结构的主要因素是金融危机、地缘经济等。在投资方式上,外商独资企业比例持续低于全国,营商环境差、交易成本高和资源型行业股权比例限制使然。外商投资行业上,入世之前以工业为主,入世后服务业逐步增加,工业内部“煤焦冶电”等传统领域投资比例经历了“增-减-增”的过程。外商投资区域上,省会太原引资居多,但投资区域协调性逐渐增加,开发区、综改区等渐成主要载体。二、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规律总结(1)资源禀赋是山西省吸引外商投资的独特条件,也是导致山西省引资特征、使用效益与全国不同的根源,直到现阶段,该条件仍是吸引外商来晋投资的主要因素。(2)内陆特征与资源型经济特征在引资主导地位上彼此制衡。内陆特征下,交通成本约束形成了高附加值、非运输成本敏感型引资偏好,而资源型经济发展形成了初级资源产品(低附加值、高运输成本)引资偏好。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后者在“资源诅咒”下取得引资主导地位,倾向于降低外资效益,需要政策予以引导和规制。(3)围绕资源型经济的两面(加强优势、补齐短板)不断调整,是山西省利用外资40年政策变迁的主线,导致利用外资的出发点过度聚焦于资源型经济,而忽视其综合效益的释放。(4)外商选择何种方式在晋投资,是其竞争优势内部化成本和经营收益权衡的结果,也是反映山西省市场化程度和营商环境优劣的指标。(5)资本增殖的本性决定了无论是直接外资还是间接外资,盈利性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借用外国贷款用途的盈利性不应被公益性完全覆盖。三、关于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利用外资的综合效益总体上升,港澳台资的综合效益高于其他外资,主要是在创新和协调两方面具有优势,其他外资则在共享效益上更胜一筹。到现阶段,创新效益和绿色效益是利用外资亟待提升的两个方面。四、关于影响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的因素分析(1)山西省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长度不足、创新吸收能力较低,不利于吸收外资的创新溢出;合资企业管理“国内化”降低了外资管理经验的溢出。(2)鼓励外商投资于“煤焦冶电”等资源型、高退出门槛的行业,降低了外资在晋的协调效益,而且这种降低是持续性的。(3)投资行业高碳化和低环境规制,降低外商投资的绿色效益。(4)资源型经济下,资源收益追逐型外资挤出外向型外资;汇率缺口消失下,创汇动机减弱,引进外资的外向度降低,影响外商投资的开放效益。(5)成本敏感型外资对劳动力的技术要求低、可替代性强,且多投资于低附加值领域,在房地产过热推动土地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外资倾向于削减员工工资,从而降低了收入带动效益。上述因素也是山西省提升利用外资效益的切入点。最后,本文基于上述事实梳理、规律总结和原因分析,结合当下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际、国内、省内环境,从6个方面提出了15条针对性、可行性较高的建议。这6个方面是:(1)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下,加大绿色外资的引进力度和规模。(2)在RCEP、CIA等新型区域投资贸易协定中,立足关键领域和对象开展精准招商引资。(3)在“一带一路”倡议和“双循环”发展格局中,主动承接和引进相对先进和高效益的外资企业。(4)在“煤炭生产向资源富集地区集中”的煤炭生产布局调整下,既要提升外商投资的协调性,又要在煤炭清洁生产、运输和加工领域发挥外资的绿色效益。(5)在资源型经济转型中,提升外资的创新效益,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引资力度。(6)构建优质引资环境,重引增量更重稳存量,进一步释放既有外资企业的综合效益。
薛凤冠[2](2021)在《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研究》文中认为陈云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成员。在长期领导经济建设工作实践中,他坚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中国如何走出一条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全方位的思考和探索,形成并实践了一系列极富创造性的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的探索做出了巨大贡献。建国以来的经验充分证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开展,离不开陈云对经济建设的正确领导和指导。因此,系统梳理和研究陈云经济建设思想,对于当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经济体系,提升国家经济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本文按照内容可大致分为以下三部分:一、本文二、三章主要探讨陈云经济建设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和思想基础。其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包括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经济建设的成功实践、曲折探索和同时期其他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等三个方面;其思想理论来源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有计划按比例”思想、西方经济学的商品经济原理、毛泽东的实事求是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等。同时,其思想的形成与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和长期领导经济实践也有着密切联系,并随着实践发展而逐步充实和深化。二、本文四、五章重点阐述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通过系统梳理、归纳和总结,文章将陈云经济建设思想提炼概括为综合平衡、民生改善、国情国力、经济决策、经济改革和经济开放等六个方面,比较系统、完整地反映出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全貌。文章认为,这六个方面内容涉及到经济哲学的思想、经济发展的思想两个层次。其中,综合平衡、民生改善、国情国力、经济决策主要涉及陈云经济工作的伦理观和方法论,故可以归为经济哲学的思想;经济改革、经济开放更侧重于体现陈云在经济发展某一领域实践中的思想,可以归为经济发展的思想。这两个层次、六个方面思想,既密切联系、相互影响,又相互区别,共同构成了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完整体系。其中,综合平衡是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基础,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则是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本文第六章对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特征与启示进行了深入探讨。基于对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内容和实践的全面研究,文章从政治性、人民性、求实性、创新性、前瞻性五个角度对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特点进行了总结。文章指出,陈云的经济建设思想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渐进而审慎可以说是其最为鲜明的特点。终其一生,无论身处何时、身居何位,陈云始终保持这一特色。通过渐进和审慎,陈云在复杂和困难的局面中,推动中国经济建设逐步向前发展。最后,文章认为,陈云经济建设思想不仅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体现为五个方面:一是始终坚持以改善民生为目的;二是始终坚持以自力更生为基础;三是始终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四是始终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五是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追求。这些对于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陈云的经济建设思想对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既丰富了当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在方法论上也值得学习借鉴。
王毅[3](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姜宝中[4](2020)在《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国家级新区作为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在促进经济增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建设的超大规模综合性城市新区。国家级新区具有多元的战略目标,即承担着解决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中各类系统性问题,也肩负着探索区域和城市有效发展路径的重要使命。目前,我国的国家级新区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产业融合发展、创新机制体制等方面的示范区和试验区,发挥了带动城市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然而,从国家级新区发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产业功能与城市功能分离、管理制度与实际情况缺乏良性互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创新要素培育与累积逐年减缓等问题。选择合适的视角和理论方法,探索国家级新区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利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以及对城市创新能力促进作用和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这些研究对破除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促进其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只有解决好这些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本文以城市地域空间理论、城市网络理论、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为基础,从国家级新区发展现状为出发点,详细分析国际级新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给出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基于城市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同时研究国际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依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困境的对策建议。首先,基于2006-2018年城市经济发展面板数据,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城市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发展拉大了城市之间经济增长的差距。进一步实证分析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异质性时,实证结果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既存在区域异质性,也存在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显着,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具有区域异质性;国家级新区发展对促进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而对非直辖市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不显着,说明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具有行政等级异质性。其次,基于2003-2016年中国3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现: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在促进城市科技创新方面同样存在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效果显着,而对中西部城市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具有一定的作用,而对于非直辖市城市科技创新的作用效果不显着。最后,基于2005-2018年中国30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构建城市产业结构升级“量”和“质”两方面的衡量指标,运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实证研究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实证结果发展: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国家级新区对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中具有区域异质性和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具体来说,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在“量”和“质”两个方面都存在正向的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东部地区城市和南方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而对中西部地区城市和北方城市则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国家级新区对直辖市地区城市产业结构“量”的升级具有显着效果,但对其“质”的升级产生作用不显着。国家级新区对非直辖市城市产业结构“质”的升级具有显着促进作用,但对其“量”的升级作用不显着。综合上述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可以看出,国家级新区对我国城市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以及产业结构升级等均具有促进作用。国家级新区的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和行政等级异质性。同时看到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放缓,且国家级新区自身的发展和建设也面临着各种困境。为此,需要在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以及加强国家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国家级新区发展难题,发挥带动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程雪军[5](2020)在《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消费金融由于科技突破、经济深化、社会发展以及法律支持而获得创新发展,但是这种小额、分散、无抵押的互联网信用贷款,主要面对中低净值的“长尾”用户,类似于中国版“次贷”,倘若缺乏有效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制与风险防范,则有可能诱发中国版“次贷风险”。目前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问题,引发了学术界以及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与讨论,但是由于该问题横跨法律、金融与互联网三大学科,所以众学科讨论者甚多,但是深入研究者甚少。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其逻辑起点在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法律结构。通过对“消费金融”关键词共现网络分析,有效明晰消费金融的概念与主要模式。然后通过对消费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分析,厘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并进一步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网络借贷进行比较研究,明确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边界。对比传统金融理论,作为新型金融科技业态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虽起源于域外但却在中国迅猛发展,这有其发展的应然性也有其必然性。本文采用Citespace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进行关键词共现网络分析,并结合1000余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风险调研问卷(2019)》,基于传统金融基础理论框架,本文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理论支柱主要包括发展动因、发展模式、风险规制以及法律规制等,并具有逻辑推进关系。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与模式,参照互联网技术成熟度曲线,可以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演进分为萌芽发展、新兴成长、快速成长以及主流市场阶段。并基于数据分析测算出我国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规模为23062.10亿元左右。此后,本文进一步分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特征,以及法律、经济、社会、科技视角下的发展动因。而在这些快速发展背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相较于域外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发展模式,形成一种两分法发展模式:消费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互联网机构的消费金融化,然后对其进行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分析。在互联网消费金融快速发展的背后,我国也存在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的问题与风险。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以及司法裁判现状,分别选择“两分法”发展模式下消费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捷信消费金融公司案)与互联网机构的消费金融化(分期乐公司案、腾讯公司案)三起典型案件,对其进行案例剖析与法律问题探究。并基于这些微观法律现象问题,将其上升到宏观法律风险层面。然而,传统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的非法学分类方法,更多的是构建于行业内部特点之上,而非基于法学视野。通过借鉴“主客体关系”分析方法,本文将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解构为主体风险(经营者主体风险与消费者主体风险)以及行为风险(经营者行为风险与消费者行为风险)。从法学视野对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重构之后,本文进一步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风险与域外经验考察。通过对国内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者适格性风险与消费者适格性风险比较研究,深度剖析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体风险;在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为风险方面,本文对综合利率上限、经营者不正当竞争、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的违约信用以及消费者权益侵害风险方面比较研究,并且充分借鉴域外风险规制经验。通过对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模式以及风险研究,构建与完善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则具有重要意义。其一,需要明晰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制的逻辑以及目标,其主要目标在于促进行业稳健发展、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以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二,通过分析我国当前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体系,构建一种“多位一体”的法律规制体系。其三,从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风险与行为风险两方面加强法律规制,前者包括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者与消费者适格性规制;后者包括积极推进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引入“监管沙盒”以加强对金融创新与风险的动态平衡,加快信用体系等互联网消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规制以构建公平化、法治化的市场竞争环境,构建金融科技监管以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华清君[6](2020)在《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陈云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作为国家财经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国家财经治理实践中,他始终坚持从各个时期的国情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总结,彰显了非凡的国家财经治理能力,为党和人民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国家财经治理思想。陈云的财经治理能力首先源于青少年时期他在苏南勤勉忙碌的商业氛围和上海浓郁发达的商业环境中耳濡目染受到的深刻影响,此后经过长期反复踏实的财经理论学习与钻研,他的财经理论功底不断得以增强、深化和升华。这使他在长期的财经领导工作中,能够把自己财经方面的超凡天赋与财经科学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能够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根本的理论指导和基本遵循,以苏联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为主要的实践参照和理论思考,以西方经济理论与实践为重要的思想启发和借鉴运用,从而在建立和完善国家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实践过程中,在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和运行保障开展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制订、实施有效的治理策略,在每一次危机的紧要关头,他常常临危受命,并总是不负众望,一次又一次使国家和人民转危为安。研究陈云同志国家财经治理的理论渊源、实践历程和建立的丰功伟绩,其间显现着鲜明独特的思想脉络,主要可以概括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等六个方面。陈云关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着眼于从上层建筑角度发挥制度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激励作用,从生产关系角度发挥利益攸关方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动创造作用,从资源配置角度发挥要素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率引领作用,从再生产过程角度发挥各环节促进生产发展的导向联动作用。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明确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以及实现这个中心任务应当构建的体制机制,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核心和目的,也是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所围绕的核心和目的,旨在阐明发展依靠什么,如何激发活力,而其他各个思想分支,是为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的思想服务的。陈云关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的思想,着眼于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在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改善。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基本路径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脉络和主线,旨在阐明经济如何发展,成果如何分配,对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以及对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对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有着决定性影响。陈云关于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的思想,着眼于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维护理性的计划执行控制。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资源配置的根本方法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精髓和动力,旨在阐明经济发展所需的要素如何组织,应当怎样配置,是对如何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而在资源配置上作出的制度安排。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思想,服从于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思想,服务于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思想,决定着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思想。陈云关于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的思想,着眼于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运用政策工具稳定市场物价,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动态监控与理性校正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关于对经济运行实行休养和调理的机制,是诊治手段,旨在阐明如何监控经济运行过程,经济运行如何回归理性,因而是对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其他分支思想的再运用。陈云关于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的思想,要求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要求,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始终把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思想上的基本建设。陈云的这一思想,着力于解决财经治理的力量源泉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支柱和载体,旨在阐明治理活动的根本依靠是什么,如何形成长久的依靠,因此是践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个思想分支的主体力量,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中最能动最根本的部分,是保证思想正确执行和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根本依靠。陈云关于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的思想,要求把有利于人民、满足人民需要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工作中坚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而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作决策,因此是解决干部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问题,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根基和活的灵魂,旨在阐明治理思想的思想方法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方法论基础。陈云财经治理实践的一个显着特点,就是始终保持积极而又稳妥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具体情况运用相应的规律和财经理论,不因顺境而冲动,也不因困难而气馁,始终把握好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益效率和安全稳定,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这在根本上是由他的治理思想的理论品格所决定的,就是在财经治国中始终坚持风险思维,防止犯颠覆性错误。陈云财经治理的思想与实践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宝贵财富。新时代,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有助于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既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妥善处理分配问题;有助于我们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助于我们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更好地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的双轮联动,避免陷入改革和市场经济治理中的形而上学。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发端并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逐步成熟于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丰富并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作用于以发展对人民有利的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标、以克服纠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奠基了坚实的基础。他的思想不仅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许多相关思想对于今天的财经治理实践仍有着指导意义,必然为一代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所继承,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而令其焕发出新的思想魅力。
林明灯[7](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冉垫[8](2020)在《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构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破产主体仅限于企业法人,个人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半部破产法”明显已经难以适应,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可以促进破产立法模式转变,解决部分“执行难”、过度借贷、政策性安排等问题,加快与国际接轨。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已大体满足个人破产立法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逐步完善,《企业破产法》实施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执行领域具有许多成功改革经验,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也得到了建设发展。当前,我国应该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在借鉴其他国家个人破产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社会实际的个人破产制度。积极而不盲目地汲取发达的个人破产制度立法成果是有必要的,这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立法借鉴有了更高的要求,我们需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学习各国个人破产制度的优秀之处。多个国家在家庭财产的处理、个人破产简易程序、消费者破产程序和电子化处理等方面成果显着,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研究的核心就是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等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细致分析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利益保障的具体内容后,通过研究破产利益公平分配机制来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等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制度设计上应该灵活运转,结合个人破产立法理念和立法原则,以达到公平、高效的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等各方之间的利益的目的,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和破产失权复权等配套制度也应综合考虑来合理设置。因此,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出台时机已基本成熟,且利大于弊。从审慎的角度来看,我国引入个人破产法应避免通盘移植国外经验,大体可遵循“先严格,后适当宽松”的原则,在适用过程中结合社会现实,来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
李其成[9](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范小仲[10](2019)在《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40年来,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历史性跨越。1978-2017年中国经济实现了年均9.5%的高速增长,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的发展奇迹。然而,中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中,也面临着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等多重结构失衡的风险和挑战。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与结构失衡并存的现象被称为“中国经济增长之谜”。现有研究大多从我国要素市场化滞后于产品市场化的“不对称市场化”典型事实出发,通过实证分析要素价格扭曲的经济效应来解释“中国经济增长之谜”,并提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政策建议,但较少考察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从历史视角追溯探寻我国要素市场化滞后深层原因的研究也不多见。基于此,在要素市场化改革2013年进入重点攻坚阶段的背景下,本文根据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将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及要素计划配置体制作为分析起点,按经济体制转轨(1979-1991年)、市场经济体制建立(1992-2001年)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2002-2013年)三个时期,将要素市场化改革相应分为探索、推进和深化三个阶段,系统梳理1979-2013年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脉络,深入研究要素市场化滞后的历史逻辑和历史根源,力图从中找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制约因素,为当前的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一些新思路和新参考。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内生于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所形成的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以及要素计划配置体制,使中国在改革开放前近三十年就建立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但付出的代价高昂,表现为产业结构严重畸形,要素配置效率低下,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甚微。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经济发展战略转型以及市场化改革的启动,要素市场领域也开始进行改革探索,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和要素计划配置体制成为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对象和起点。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1979-1991年),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始实践探索。尽管还存在“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力量的不断增强,产品价格市场化及市场主体多元化对要素计划配置体制造成冲击,要素市场开始初步发育。然而,相比于产品价格,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很低,要素价格扭曲依然严重,加剧市场秩序紊乱和宏观调控困难,现实矛盾使要素市场化改革由探索进入推进阶段。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1992-2001年),“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被打破,确立了要素的商品属性和要素市场的基础地位,在产品价格市场化并轨的背景下,要素市场化改革开始正式启动并不断推进。但由于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战略性和社会性负担,需要在要素数量和价格上予以支持,要素价格“双轨制”由此形成,引发经济中产生诸多摩擦和冲突,解决摩擦客观上为深入要素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时期(2002-2013年),要素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但受到地方政府干预要素市场的掣肘,要素市场分割和要素价格扭曲并没有消除,导致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出现多重结构性失衡,要素价格扭曲成为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根源。通过考察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和启示:第一,要素市场化总体滞后是我国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第二,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多重因素制约与掣肘;第三,要素市场化抑制内生于双轨渐进式改革策略;第四,要素价格扭曲是传统发展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和锁定机制;第五,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随着我国经济规模、要素禀赋、比较优势及市场发育等发展阶段性因素的变化,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现实条件已经具备,要素市场化改革已具有“可改革性”。从历史进程和历史经验来看,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到多重因素制约,涉及经济体制的各个层面,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需要统筹推进,注重与其他相关改革的相互协同与配合。如此,才能真正建立完善的竞争性要素市场体系,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从而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成功转型。
二、深圳特区银行扩展消费信贷调研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圳特区银行扩展消费信贷调研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标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利用外资 |
1.2.2 利用外资效益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利用外资变迁的断代研究与本文的研究阶段划分 |
1.3.2 利用外资效益及机制研究 |
1.3.3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进展 |
1.3.4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基础与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一般理论解释 |
2.1.1 发展中国家(地区)利用外资的动因解释 |
2.1.2 外商向发展中国家(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2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的理论特性分析 |
2.2.1 内陆地区资源型省份利用外资动因解释 |
2.2.2 外商向内陆资源型地区投资的动因解释 |
2.3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
2.3.1 评价体系构建依据和思路 |
2.3.2 评价体系构建过程 |
2.3.3 评价体系权重设置和得分计算方法 |
2.4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预评价 |
2.4.1 综合效益预评价 |
2.4.2 综合效益预分解 |
第三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1991 年——内陆区位约束下的小规模探索阶段 |
3.1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3.1.1 国际环境:全球产业转移与后石油危机下的能源投资逻辑 |
3.1.2 国内环境:“双缺口”下的重点区域开放 |
3.1.3 省内环境:消除内陆区位劣势的投资硬环境建设加速 |
3.1.4 政策环境:超国民待遇引资规模导向与山西省的资源型产业产能培育倾向 |
3.2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2.1 主要历程:零星引资转向集中引资,随机引资转向能源重化工重点引资 |
3.2.2 总体情况:外资项目数和规模逐渐增大,投资行业快速拓展 |
3.2.3 阶段性问题:内陆劣势和营商环境短板导致引资规模小且资金到位率低 |
3.2.4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资绝对主导和美资占比较大 |
3.2.5 投资形式特征:高交易成本下的合资主导阶段 |
3.2.6 投资行业特征:以轻工业为主并逐渐向能源重化工倾斜 |
3.2.7 投资区域特征:省会太原“一家独大”和地市引资各具优势 |
3.3 1978-1991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3.3.1 变迁历程: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占主导地位 |
3.3.2 间接利用外资特征:政府主导的开发型引资,兼容公益性和盈利性 |
3.4 1978-199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3.5 1978-199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3.5.1 经济规模效益:对新增投资依赖较大且产出不稳定 |
3.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创新水平显着高于内资企业 |
3.5.3 协调效益:“煤焦冶电”四大部门投资比例趋增 |
3.5.4 绿色效益:外资企业碳生产率高于内资企业 |
3.5.5 开放效益:外向型外资企业引进偏少 |
3.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规模小但工资水平相对高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92-2001 年——内陆与资源型特征主导易位下的高速流入阶段 |
4.1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4.1.1 国际环境:冷战结束、金融危机与应对气候变化影响国际资本流向 |
4.1.2 国内环境:改革开放政策稳定性确立与“双缺口”缓解 |
4.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产业转型和国企脱困外资需求量大 |
4.1.4 政策环境:投资规则向WTO并轨的主基调与山西省引资导向嬗变 |
4.2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4.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消彼长 |
4.2.3 投资形式特征:合资比例下降与合作比例上升 |
4.2.4 投资行业特征:投资行业趋向重型化 |
4.2.5 投资区域特征: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与开发区引资功能增强 |
4.3 1992-200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4.3.1 变迁历程:注重公益性但限制盈利性,引资面向公共产品和工业设备 |
4.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4.4 1992-2001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4.5 1992-2001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4.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占比持续上升 |
4.5.2 创新效益:外资企业的创新优势持续扩大 |
4.5.3 协调效益:产出协调性下降,投资继续向“煤焦冶电”集中 |
4.5.4 绿色效益:外资工业的绿色生产水平优势继续扩大 |
4.5.5 开放效益:对经济开放度的促进作用先增后减 |
4.5.6 共享效益:小规模就业吸纳,高水平工资示范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02-2012 年——资源型经济优势强化与服务业快速引资阶段 |
5.1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5.1.1 国际环境:利用外资全球竞争加剧与能源价格驱动的煤炭投资旺盛 |
5.1.2 国内环境:吸引外资优势转换和利用外资目标转变 |
5.1.3 省内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与资源型经济对外资的“排斥” |
5.1.4 政策环境:开放领域渐广、准入前国民待遇与山西省能源原材料引资导向 |
5.2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5.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港澳台资与其他外资的此长彼消 |
5.2.3 投资形式特征:各类投资方式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
5.2.4 投资行业特征:“煤焦冶电”项目偏多而服务业整体偏少 |
5.2.5 投资区域特征:区域协调性提升但开发区引资不稳定 |
5.3 2002-2012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5.3.1 变迁历程:援助性国际贷款减少,投资性国际银行商业贷主导 |
5.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5.4 2002-2012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5.5 2002-2012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5.5.1 经济规模效益:外资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相对稳定 |
5.5.2 创新效益:外资创新水平总体较高但内部出现分化 |
5.5.3 协调效益:总体协调下,前期投资重型化导致本阶段产出协调度低 |
5.5.4 绿色效益:外资绿色生产水平继续优于内资但优势开始缩小 |
5.5.5 开放效益:外企在出口总额中的贡献增加但外企的外向度下降 |
5.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能力迅速提高但工资低于平均水平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2013-2018 年——资源型经济转型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双主导的高质量导向引资阶段 |
6.1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国内外环境分析 |
6.1.1 国际环境: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和引资竞争加剧 |
6.1.2 国内环境:经济新常态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构建 |
6.1.3 省内环境:资源型经济转型、营商环境修复和引资便利化条件打造 |
6.1.4 政策环境: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体系建设与区域开放政策一致性提升 |
6.2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2.1 变迁历程、阶段特征与问题分析 |
6.2.2 来源国(地区)别特征:既有外商增资和跨国公司国内转移成为重要来源 |
6.2.3 投资方式特征:独资比例提高但仍然较低 |
6.2.4 投资行业特征:资源型经济转型催生独特的行业引资结构 |
6.2.5 投资区域特征:开发区的引资载体功能增强推动外商投资区域协调性增加 |
6.3 2013-2018 年山西省间接利用外资变迁与分析 |
6.3.1 变迁历程:投资性国际商业贷款主导与挖掘山西特色争取援助性贷款 |
6.3.2 阶段特征、综合效益与问题分析 |
6.4 2013-2018 年山西省直接利用外资和间接利用外资的比较 |
6.5 2013-2018 年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效益分析 |
6.5.1 经济规模效益:港澳台资规模扩张推动外资整体规模提升 |
6.5.2 创新效益:内外资创新水平差距逐步缩小 |
6.5.3 协调效益:产出相对协调但投资再次开始偏向“煤焦冶电” |
6.5.4 绿色效益:碳生产率保持稳定甚至略有降低 |
6.5.5 开放效益:外资企业的外向度和外贸贡献度同步上升 |
6.5.6 共享效益:就业吸纳保持稳定,收入带动效益有所好转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反思与未来展望 |
7.1 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总结 |
7.2 山西省利用外资效益反思 |
7.3 山西省利用外资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及荣誉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现有研究的局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1.4.1 经济 |
1.4.2 经济建设 |
1.4.3 经济建设思想 |
1.5 创新之处 |
2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产生的理论来源与历史背景 |
2.1 陈云的生平与简历 |
2.1.1 青少年时期 |
2.1.2 革命战争时期 |
2.1.3 新中国成立后 |
2.2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理论来源 |
2.2.1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2.2.2 西方经济学基本原理 |
2.2.3 毛泽东思想 |
2.2.4 中国传统文化 |
2.3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 |
2.3.1 党领导经济建设的成功实践 |
2.3.2 新中国经济建设的曲折探索 |
2.3.3 其他国家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 |
3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发展历程 |
3.1 在革命战争时期萌发 |
3.1.1 中央苏区时期 |
3.1.2 陕甘宁边区时期 |
3.1.3 东北时期 |
3.2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形成 |
3.2.1 克服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 |
3.2.2 调整工商业 |
3.2.3 “一五”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
3.2.4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3.3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充实 |
3.3.1 纠正经济建设中的“左”倾错误 |
3.3.2 重视粮食工作 |
3.3.3 调整经济体制 |
3.4 在“文革”后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深化 |
3.4.1 开展对外经济交流 |
3.4.2 边调整边建设 |
3.4.3 引导和推动经济体制改革 |
4 陈云经济哲学的思想 |
4.1 陈云的综合平衡思想 |
4.1.1 综合平衡要着眼全局 |
4.1.2 综合平衡要综合施策 |
4.1.3 综合平衡要统筹兼顾 |
4.2 陈云的民生改善思想 |
4.2.1 对民生问题的认识要上升到战略高度 |
4.2.2 要切实解决好人民的吃饭问题 |
4.2.3 正确处理好改善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
4.3 陈云的国情国力思想 |
4.3.1 从国情国力出发探索加快生产力发展的道路 |
4.3.2 速度与质量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 |
4.3.3 建设规模要与国力相适应 |
4.4 陈云的经济决策思想 |
4.4.1 一切从实际出发 |
4.4.2 调查研究是实事求是的基础 |
4.4.3 交换、比较、反复 |
5 陈云经济发展的思想 |
5.1 陈云的经济改革思想 |
5.1.1 坚持市场与计划相统一 |
5.1.2 积极而稳妥地推进改革 |
5.1.3 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 |
5.2 陈云的经济开放思想 |
5.2.1 注重对资本主义的研究和利用 |
5.2.2 注重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
5.2.3 注重以自力更生为基础 |
6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主要特征及现实启示 |
6.1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特点 |
6.1.1 视为灵魂的政治性 |
6.1.2 无比鲜明的人民性 |
6.1.3 一以贯之的求实性 |
6.1.4 与时俱进的创新性 |
6.1.5 战略谋划的前瞻性 |
6.2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历史贡献 |
6.2.1 丰富了毛泽东思想 |
6.2.2 丰富了邓小平理论 |
6.2.3 指导了新中国经济建设 |
6.3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的现实启示 |
6.3.1 始终坚持以改善民生为目的 |
6.3.2 始终坚持以自力更生为基础 |
6.3.3 始终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 |
6.3.4 始终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 |
6.3.5 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追求 |
6.4 陈云经济建设思想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
6.4.1 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
6.4.2 方法论上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启迪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3)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4)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城市经济增长的研究 |
1.3.2 关于城市空间结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 |
1.3.3 关于城市国家级新区建设的相关研究 |
1.3.4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和不足 |
1.6.1 主要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经济特区 |
2.1.2 开发区 |
2.1.3 城市新区 |
2.1.4 国家级新区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城市地域空间理论 |
2.2.2 城市网络理论 |
2.2.3 产业集聚与城市经济发展理论 |
2.2.4 区域创新理论 |
2.3 国家级新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 |
2.3.1 国家级新区推进制度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2 国家级新区促进生产要素集聚的作用机制 |
2.3.3 国家级新区引导科技创新的作用机制 |
2.3.4 国家级新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 |
第3章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与建设成效分析 |
3.1 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 |
3.1.1 新区设立与初步探索阶段(1992-2009年) |
3.1.2 扩大政策实验阶段(2010-2013年) |
3.1.3 进一步增设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 |
3.2 国家级新区建设成效 |
3.2.1 营商环境显着改善 |
3.2.2 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
3.2.3 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对接 |
3.2.4 逐步发展成为宜居宜业新城区 |
3.3 国家级新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
3.3.1 体制机制创新面临严重制约 |
3.3.2 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面临重大困难 |
3.3.3 招商引资面临巨大竞争和困难 |
3.3.4 国家给予政策支持逐渐减少 |
第4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增长促进作用实证分析 |
4.1 研究方法阐释 |
4.1.1 基本思想 |
4.1.2 模型设置 |
4.1.3 模型使用条件 |
4.1.4 模型检验 |
4.2 假说提出 |
4.3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4.3.1 模型设定 |
4.3.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4.3.3 共同趋势检验 |
4.4 基于双重差分方法的结果分析 |
4.4.1 基准回归结果 |
4.4.2 安慰剂检验 |
4.4.3 稳健性检验 |
4.5 异质性检验 |
4.5.1 区域异质性检验 |
4.5.2 城市行政等级异质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科技创新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与变量说明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5.2.3 共同趋势检验 |
5.3 国家级新区发展对城市科技创新的影响 |
5.3.1 基准回归结果 |
5.3.2 安慰剂检验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异质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家级新区对城市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作用实证研究 |
6.1 假说提出 |
6.2 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说明与数据特征分析 |
6.3 产业结构升级“量”的检验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异质性检验 |
6.4 产业结构升级“质”的检验 |
6.4.1 基准回归结果 |
6.4.2 异质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相关政策建议 |
7.1 优化国家级新区的空间布局 |
7.1.1 重点向主要城市群核心城市倾斜 |
7.1.2 适度照顾中西部地区大城市 |
7.1.3 新区选址应该与原城区相互衔接 |
7.2 促进国家级新区产业优化发展 |
7.2.1 全力做强做优主导产业 |
7.2.2 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
7.2.3 努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7.3 加快完善国家级新区治理模式 |
7.3.1 加快提升国家级新区的治理能力 |
7.3.2 积极探索国家级新区治理新模式 |
7.4 积极化解国家级新区的招商引资困难 |
7.4.1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7.4.2 拓宽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 |
7.5 国家应该加强对国家级新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
7.5.1 扩大体制机制创新的制度空间 |
7.5.2 在重大项目布局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3 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
7.5.4 在融资方面给予更多便利条件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边界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理论分析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与模式 |
四、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风险与规制逻辑 |
五、域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与法律规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存在不足 |
第一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法律结构 |
第一节 消费金融概述 |
一、消费金融的界定 |
二、消费金融的主要模式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与特征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内涵厘定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边界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特征 |
第三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结构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基本业务模式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结构 |
第二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理论建构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与规制的基础理论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理论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理论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规制理论 |
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理论 |
第三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动因与模式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演进与动因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演进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特征 |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具体发展动因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概述 |
二、域外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要发展模式 |
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具体发展模式 |
第三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一、电子商务平台类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二、分期购物平台类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三、网络借贷平台类消费金融的运作机理与法律关系 |
第四章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与风险重构 |
第一节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现状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依据与规制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司法层面的规制现状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案例与问题剖析 |
一、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与陈建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
二、崔华与分期乐网络科技公司等培训借款合同纠纷案 |
三、腾讯公司与力天无限网络技术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
第三节 法学视野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重构 |
一、传统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划分与反思 |
二、法学视野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划分 |
第五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风险与域外考察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主体风险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经营者适格性风险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消费者适格性风险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行为风险 |
一、综合利率上限风险 |
二、经营者不正当竞争风险 |
三、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
四、消费者的违约信用风险 |
五、消费者权益侵害风险 |
第六章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逻辑及路径建构 |
第一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逻辑与目标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逻辑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目标 |
第二节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体系重构 |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体系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多位一体”的法律规制体系重构 |
第三节 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路径建构 |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主体风险的法律规制 |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为风险的法律规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文中图示清单 |
附录二 文中表格清单 |
附录三 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规制的立法情况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的不足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与发展过程 |
一、相关概念的提出与界定 |
(一) 国家治理 |
(二) 国家财经治理 |
(三) 陈云财经治理的特征 |
二、陈云财经治理的理论探源 |
(一) 以马克思主义财经治理的思想和方法为根本指导 |
(二) 以苏联社会主义财经管理模式为重要借鉴 |
(三) 以西方经济治理的理论和方法为必要参考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 |
(一) 两次相对集中学习积淀了系统而深厚的理论功底 |
(二) 边区和东北的理财经历开始了思想的萌芽 |
(三) 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各项工作促进了思想的初步形成 |
(四) 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历程推进了思想的逐步成熟 |
(五) 探索和推进改革开放实现了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
第二章 陈云财经治理的实践历程 |
一、努力探求财经治理实践路径保证根据地自我供给 |
(一) 打好与法币间的“货币战争”以稳定市场 |
(二) 大力推进生产自救 |
(三) 运用再分配手段治理经济困难 |
二、成功运用财经治理综合手段迅速恢复国民经济 |
(一) 建立财经治理的组织与制度框架 |
(二) 全面推进国民经济恢复 |
(三) 灵活运用财政货币政策和市场手段应对困难局面 |
三、充分调动财经治理制度力量稳步开展经济建设 |
(一) 健全完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经制度体系 |
(二)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
(三) 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 |
(四) 用市场手段解决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问题 |
(五) 在加快对外贸易中解决经济发展问题 |
四、积极发挥财经治理思想作用扎实推进改革开放 |
(一) 对国民经济实行清醒地健康地调整 |
(二) 改革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
(三) 在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 |
第三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体系 |
一、财经治理的中心任务: 集中一切力量发展经济 |
(一) 发挥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保障激励作用 |
(二) 发挥利益攸关方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能动创造作用 |
(三) 发挥资源配置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效率引领作用 |
(四) 发挥再生产各环节在促进生产发展中的导向联动作用 |
二、财经治理的基本路径: 发挥计划与市场两方面作用 |
(一) 把计划的优越性与国情实际结合起来 |
(二) 激发市场在生产力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
(三) 坚持国民经济的计划理性与市场活性 |
(四) 协调国内经济的计划性与国际市场的风险性 |
三、财经治理的根本方法: 坚持有计划按比例与综合平衡 |
(一) 筹划稳健的计划控制总量 |
(二) 权衡协调的发展比例关系 |
(三) 保持稳固的四大平衡格局 |
(四) 坚持计划全过程理性控制 |
四、财经治理的诊治手段: 坚持适时冷静的经济调整 |
(一) 从信息情报中洞悉市场状态 |
(二) 在健全法制中整顿经济秩序 |
(三) 运用政策工具治理市场物价 |
(四) 采取综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 |
(五) 深入基层一线解除群众疾苦 |
五、财经治理的依靠力量:建设可持续的人才与干部队伍 |
(一) 国家财经治理依靠大量培养和使用专业人才 |
(二) 把大力选拔任用年轻干部作为党的重大战略和生命 |
(三) 严格干部的政治标准是国家财经治理的根本要求 |
(四) 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
(五) 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财经治理在思想上的基本建设 |
六、财经治理的方法论基础:坚持丰富实用的财经治理哲学 |
(一) 坚持有利于人民的价值理性 |
(二) 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调查研究 |
(三) 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决策 |
第四章 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的历史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理论的基础 |
(一)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
(二) 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下的财经治理具有共同的目标与手段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经治理思想的丰富发展指明了方向 |
二、对国家治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了形象概括 |
(一) 陈云的市场和市场经济始终是关在“笼子”里的 |
(二) 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自主调节 |
(三) 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辩证关系 |
三、为防范国家财经治理中的颠覆性错误提供了思路 |
(一) 防范颠覆性错误是国家治理的重大命题 |
(二) 坚持人民性和计划性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思想保障 |
(三) 陈云财经治理哲学思想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有效方法 |
(四) 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是防范颠覆性错误的物质基础 |
结语 |
一、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各部分间的相互关系 |
二、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始终紧扣各个时期关键问题 |
三、陈云财经治理思想形成并服务于他所处的时代 |
四、陈云财经治理思想服务于时代又超越了时代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发表学术论文 |
出版学术专着 |
成果获奖情况 |
主持科研项目 |
致谢 |
(7)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8)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选题来源和研究意义 |
1、选题来源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1、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2、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方法、内容与结构 |
1、研究方法 |
2、研究内容与结构 |
(四)研究结论、创新与不足 |
1、研究结论 |
2、创新与不足 |
二、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一)构建我国个人破产法的必要性 |
1、促进破产法立法模式转变 |
2、解决部分“执行难”问题 |
3、解决过度借贷问题 |
4、政策性安排的需要 |
5、加快与国际接轨 |
(二)构建我国个人破产法的可行性 |
1、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 |
2、《企业破产法》实施积累的丰富经验 |
3、我国民事执行领域的系列改革经验 |
4、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发展 |
三、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理念与原则 |
(一)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理念 |
1、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2、兼顾债务人利益 |
3、维护社会利益、优化营商环境 |
(二)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原则 |
1、公平原则 |
2、高效原则 |
3、自治原则 |
四、个人破产立法的域外借鉴 |
(一)家庭财产处理 |
1、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破产机制 |
2、住宅贷款清偿程序 |
(二)个人破产的简易程序 |
1、少额管理程序 |
2、小规模个人再生程序 |
3、小额营业所得者简易重整程序 |
(三)消费者破产程序规定 |
1、消费者破产特殊程序 |
2、消费者司法外和解 |
(四)个人破产电子化处理 |
五、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主要制度设计 |
(一)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基本制度设计 |
1、破产条件 |
2、破产申请和受理 |
3、破产财产的范围 |
4、主管和管辖 |
5、债权申报 |
6、财产分配 |
(二)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配套性制度设计 |
1、个人信用和财产申报制度 |
2、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 |
3、债务人权益保护机制 |
4、刑事破产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9)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由和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已有研究成果述评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内容框架 |
第一章 历史起点: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与要素计划配置体制 |
第一节 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的形成 |
一、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选择 |
二、扭曲型要素价格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要素计划配置体制的建立 |
一、实行高度集中的资金计划配置制度 |
二、构建城乡二元的劳动力资源配置体系 |
第三节 经济发展绩效低下的困境 |
第二章 理论桎梏与实践探索:1979-1991年 |
第一节 “要素不是商品”的理论桎梏 |
一、“要素不是商品”的正式提出 |
二、突破桎梏的理论探索 |
第二节 市场机制引入对要素计划配置体制的冲击 |
一、产品价格市场化 |
二、市场主体多元化 |
三、要素计划配置体制受到冲击和改革的必然性 |
第三节 要素市场化的初步探索与要素市场的初步发育 |
一、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市场发育与利率调整 |
二、就业压力与劳动力市场发育 |
三、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市场萌芽 |
第四节 要素价格形成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 |
第三章 推进与约束:1992-2001年 |
第一节 要素市场基础地位的确立 |
第二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
一、金融市场:股票、债券市场发展与利率市场化启动 |
二、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流动加快与工资形成机制市场化 |
三、土地市场:土地配置方式向市场化转变 |
第三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约束 |
一、传统体制惯性的约束 |
二、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的限制 |
第四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中的摩擦与冲突 |
一、要素价格双轨制的体制摩擦 |
二、城乡与区域差距扩大 |
三、要素支持与配置效率的冲突 |
第四章 深化与掣肘:2002-2013年 |
第一节 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
一、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
二、全面建设劳动力市场体系 |
三、加快土地市场化改革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干预与要素市场化改革的掣肘 |
一、财政金融化与金融市场扭曲 |
二、“土地引资”和“土地财政” |
三、低工资发展模式的依赖 |
第三节 要素市场扭曲的现实特征 |
第五章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结构失衡 |
第一节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的经济增长效应 |
第二节 现行要素价格扭曲与经济结构失衡的关联 |
一、要素价格扭曲引起收入分配结构失衡 |
二、要素价格扭曲导致总需求结构失衡 |
三、要素价格扭曲造成产业结构失衡 |
第六章 结论与启示 |
一、要素市场化总体滞后是中国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 |
二、要素市场化改革受多重因素制约与掣肘 |
三、要素市场化抑制内生于双轨渐进式改革策略 |
四、要素价格扭曲是传统发展方式的重要决定因素和锁定机制 |
五、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深圳特区银行扩展消费信贷调研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山西省利用外资变迁与效益研究(1978-2018)[D]. 赵永斌. 山西大学, 2021(02)
- [2]陈云经济建设思想研究[D]. 薛凤冠. 南京理工大学, 2021(01)
- [3]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4]中国国家级新区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D]. 姜宝中. 吉林大学, 2020(01)
- [5]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规制研究[D]. 程雪军.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
- [6]陈云财经治理思想研究[D]. 华清君. 扬州大学, 2020(04)
- [7]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8]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构建[D]. 冉垫. 江西师范大学, 2020(01)
- [9]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10]中国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3)[D]. 范小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