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副主任在青海考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陈春扇[1](2020)在《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文中认为十八大以来的生育政策调整完善,标志着过去40多年来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目标导向实现了根本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战略安排。同时,在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对新时代背景下的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期待,特别是对作为和群众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的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本文结合本人基层乡镇近5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践,通过查阅文献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当前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对新时代背景下基层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职能转型提出建议和思路。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研究的选题依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立足于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设计技术路线图,探索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界定了新时代背景、乡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计划生育家庭等相关概念,阐述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相关内容。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全面二孩”、机构改革、健康中国战略及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当前泗溪镇人口计生发展现状与特点,并用访谈调查与问卷调查的形式分析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问题。第五部分主要从组织结构、管理方式、服务理念及服务内容四个方面,对当前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第六部分提出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生工作职能转型建议。
毛鹏远[2](2019)在《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国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正面临着“条块分割”与“碎片化”的处境,“断链式”、“碎片式”的卫生服务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体制机制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导致不能有效的引导患者分层次就医,同时也降低了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卫生服务联合建设中的重重障碍已成为我国目前医疗卫生改革中亟待解决的瓶颈。为实现缓解老龄化加剧时段给社会发展带来的经济压力,刺激民众生育意愿的目的,生育政策在三年内经历了两次大的调整,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之后,生育率不升反降。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民众生育二孩的比例有所上升,但是一孩生育率持续降低,预想中的“补偿性生育高峰”并没有出现,尽管我国现已初步建立起妇幼保健机构三级诊疗体系,但对于急速增长的民众生育需求反应缓慢,尤其是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根据研究内容的系统性特征,本文共分九章,第一章简述了国内外卫生服务提供研究现状;第二章从理论角度阐述了相关概念及应用;第三章介绍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第四章追溯了妇幼机构历史沿革与演进历程;第五章比较不同类型的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第六章提炼了妇幼保健服务协同特征与影响因素;第七章探讨了我国医联体的发展状况;第八章从操作层面分析三级妇幼保健机构间卫生服务提供协同体系缺失的制度归因,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一体化”理念下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协同体系的实施路径和模型框架;第九章关于本文的总结与展望,也指出了本文的创新点与研究不足。本文广泛搜集国内外与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的文献进行系统整理、归纳分析并利用利益相关者维度分析,旨在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增强群众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本研究针对人口老龄化加剧时段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的现实困境,提出了有利于人口结构调整的策略集,为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本文通过九章的篇幅总结了从宏观的医疗联合体国际发展形势深入至我国典型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发展模式,将人口结构调整的角度作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我国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的现实状况、缺失节点与优化路径,最终提出了构建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的研究模式,并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发现了研究不足,以资在后续的研究中得以改善,力求研究结论更加精准实用。基于Donabedian的结构——过程——结果三维度卫生项目评价框架,指导上述有关评价数据的调查搜集,并运用Topsis分析法基于归一化的原始数据矩阵,评价出高优指标和低优指标,并将所有指标趋同化分析确定实际协同效果或待选协同策略与理想解的距离和负理想解的距离,计算实际协同效果或待选协同策略与理想解的相对接近度,最终通过计算结果综合对比分析三级妇幼保健机构间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缺失程度,筛选缺失关键节点、提出优化协同的干预清单,并设计出有利于人口结构调整的策略集,为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徐乾[3](2019)在《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新生儿数量的增加,家庭结构的变化,我国儿童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长,且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导者,担负着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供给责任。然而,目前我国在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仍存在主体责任不清、政策碎片化、保-障范围窄、服务体系不健全、财政缺口大、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同时,近年来,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要提振生育意愿,也要求进一步提升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以降低家庭的养育成本。这使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成为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重点强调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包括儿童在内的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支持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顾,鼓励社会组织兴办托幼机构,并要求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加快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办好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继续推进儿童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并要求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政府报告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说明党和国家对儿童的关怀和解决儿童公共服务供求矛盾的紧迫性。深入分析儿童公共服务主体责任,提升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水平,满足当前儿童公共服务的迫切要求,弥补政府财政在儿童公共服务保障中的不足,提升儿童公共服务的供给效能,探讨具有新时代特征的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必要性、可能性、可行性和可能效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本文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第一,构建儿童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主体框架。本文在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责任、理念、规模和模式进行理论解构,并构建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责任框架,深入分析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过程中各主体的特征,依据其特征演化主体间参与、合作与博弈网络关系,进而形成基于比较优势和不对称权利下的功能互补、协同增效的合作模型。结合主体供给效能分析,清晰界定我国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优势领域,从而发展出一套对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实践更有解释力和指导意义的规范性指导体系。第二,分析我国儿童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和问题。首先,分别从纵向和横向主体网络关系的角度,分析各个主体在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效率。其次,对支持性、替代性和补充性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政策体系和现状深入研究,并进一步分析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存在的现实问题。第三,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实证分析。首先,构建世代交叠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在人力资本视角下考虑儿童教育公共服务、卫生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规模和结构,以及不同儿童教育公共服务投入模式等因素,测度对经济增长、福利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其次,运用循证法对我国现有政策规定的儿童教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进行测度,研究现有供给水平与政策要求间的财政投入缺口。再次,建立计量模型,对国际上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进行测算和预测。最后,对儿童人口数量进行预测,结合医疗卫生公共服务需求和实际投入,测算财政投入缺口,为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规模提供参考与借鉴。第四,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国际经验。首先,对OECD国家不同儿童公共服务内容财政支出规模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不同国家的投入水平和针对不同年龄儿童的投入结构的差异和特征;其次,对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内容进行分析;最后,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促进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激励多元主体参与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三方面,分析国外财政保障重点举措。本文的主要结论。首先,本文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方面存在着主体责任不清晰,保障范围不明确、保障缺口大等五大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理论界定不清晰、预算管理不到位、政府引导不足以及法律政策不健全四个方面。其次,本文通过世代交叠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对不同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对一国经济增长、福利水平等宏观经济指标有积极正面影响,增加儿童教育等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有助于提升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的福利水平;第三,运用循证法对我国现有政策规定的儿童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情况进行测算发现,我国义务教育政策需求与实际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资金缺口仍较大。第四,本文运用计量模型对国际上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投入规模进行测算和预测发现,与同等收入水平的国家在儿童教育公共服务上的投入规模相比,我国财政投入仍有较大差距。第五,采用国际人口预测软件PADIS-INT进行儿童人口预测,并结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对人均应有投入进行计算,测算我国未来儿童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需求和缺口。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五个政策建议。一是要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明确公共服务主体责任,并激励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二是扩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与质量。国家层面应丰富供给内容,地方政府层面应力求供需平衡,同时应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儿童公共服务供给;三是合理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并从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角度丰富保障手段;四是加强预算管理、精细税收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五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绩效评价主体和内容,细化评价指标。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易富贤[4](2018)在《联合国人口基金与中国的计划生育》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该文作者叙述了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由来,分析了联合国人口基金如何诱导中国实行计划生育、资助建立人口学。早在1994年的开罗会议上,联合国改变政策,放弃"人口控制"主张,反对"物理强制",鼓励"精神软制"。开罗会议却对中国公众秘而不宣,联合国人口基金和人口学家掩盖中国计划生育真相,联合国用恐吓性的人口预测误导中国决策。如果不是联合国人口基金的诱导,中国不会贸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如果不是联合国人口基金及其培养的人口学家的"科学诠释",中国不会如此心安理得地实行几十年的计划生育。如果不是联合国人口基金及其培养的人口学家虚夸生育率、恐吓性预测人口,中国早就停止计划生育了。作者建议,中国应该终止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的合作,联合国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撤出中国。
周长友[5](2018)在《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文中指出恩格斯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体现为两种类型,一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另一则是人类自身的生产。政治学研究长期以来以人类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为关注重点,较少论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价值分配过程。本文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以中国现代节育运动历史文献资料为基础,结合部分田野访谈资料,深入考察分析了现代生殖技术进步对节育运动中国家权力空间生产和分配的作用和影响,探讨现代国家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生育权利和资源的价值分配及其政治逻辑。国家权力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重塑了人们的身体观,同时也扩展了政治价值分配的权力空间,从而使医疗化身体、国家化生育和科学化生育成为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主要特征。国家权力和科学技术的双重作用不仅在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衍生出性别、民族、区域和年龄结构等失衡性权利问题,同时也衍生出配子技术和选择生育等生命和技术伦理问题。这些演变不仅是现代国家生育权利和资源权威性分配的产物和结果,也会对未来中国生育政治的权力与权利分配格局产生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将生育政治的历史过程、运行逻辑、实践后果及时代特征展露无遗。传统社会由于受到生产力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人口增长相对缓慢,“广土众民”成为王朝统治者追求的主要政治目标,家庭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成为节育行为的主要实施者和参与者。西方近代节育思想在中国社会的传播不仅带来了生育“价值的颠覆”,而且使部分知识分子将节育运动同提高国民素质和摆脱“东亚病夫”形象的政治意义紧密联系在一起,西方医学科学和技术的传入则为在中国社会进行节育实践提供了可能。这促使中国近代节育运动逐渐由观念宣传迈向行动实践,开始在一些沿海大城市零星开展起来,但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产生的影响均非常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们的生育行为迅速从“私域”走向了“公域”,个人身体在技术支持下开始成为国家权力运行的公共空间,科学技术的进步为贯彻国家生育意志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医疗化身体、国家化生育和科学化生育等现代节育运动的基本特征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生殖医学技术进步带来的身体医疗化现象不仅抛弃了传统医学将人类身体视为一个封闭空间的旧有认知,而且将公民的个人身体内部空间公开地展示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规训之下。生育行为的政治化和技术化转变使国家政治权力成为节育技术推广和应用的权力保障,生殖技术则为节育行为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两者紧密协作共同塑造了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基本面貌。公民个人的身体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作用下成为被规训的后果和对象。在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国家权力的作用下,公民个人身体不仅成为不断被权力化敞视、检查和填充的对象,同时也成为被技术化敞视、检查和填充的对象。医疗化的身体不仅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规训作用下成为了空间编排的消极接受者和时间监控的消极服从者,而且逐渐演变形成了身体“真理”知识的积极驯服者。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化生育以计划生育政策为主要内容,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被认为是政策实施的两项主要宗旨。国家通过建立人口计划目标调控体系和完善人口计划工作指标体系实现对人口增长数量的计划约束,同样通过建立优生目标调控体系和完善优生目标调控方式实现对人口增长质量的计划控制。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国家通过建立从中央、省、地(市)、县、乡、村的六级计划生育行政组织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构建了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繁密计划生育权力和技术网络,形成了对公民个人身体和生育行为进行权力和技术监视的强大力量。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动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强化了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力度,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公民个体和家庭在面对强势权力和技术干预时的权利失能化倾向。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科学化生育不仅是贯彻国家生育调控意志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满足人们优生优育需求的主要方式。国家通过建立准生证制度、利益导向制度和基层监控制度等权力监控体系实现了对国家化生育意志的科学调控,同时也通过建立计划生育医疗技术监控、避孕药具监控和人口统计监控等方式实现了对人们科学生育行为的国家监控。医疗组织的广泛建立、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医疗技术的普及推广不仅是贯彻国家科学化生育意志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满足人们优生优育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条件。国家计划生育技术体系的建立不仅为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人口数量增长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国家优生优育措施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国家政治权力对公民个体生育权利和技术资源的分配具有规划性、选择性和非均衡性,由此衍生出一系列非均衡性的生育权利和生育后果。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节育技术应用中的性别失衡和女性婚姻中的“货币化”倾向等揭示出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固有的性别权利失衡问题。各民族之间生育政策的失衡、民族区域之间生育政策的差异和人口增长状况的差别等问题折射出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民族权利失衡问题。人口增长的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则表明了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各区域之间人们享有生育权利的失衡问题。人口年龄结构中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则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各区域之间的人口在青少年抚养和老年人口赡养负担方面的权利失衡问题。医疗资源的城乡失衡、地区失衡和结构失衡问题则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人民享有平等医疗资源的权利失衡问题。在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权力和技术显然会对生育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产生深刻影响。随着现代国家权力的扩张和技术的进步,人类生育日益公共化、国家化、政治化和技术化,由此衍生出诸多的生育问题并引发了激烈的权利之争。随着社会发展及公民个人独立和权利意识的增长,人们更加关注技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制约以及人口生产过程中的女性平等、生育平等、生命平等和生育自由等问题,尝试重新思考和确定生育过程中的权力干预的边界和技术渗透的限度问题。这导致人们对于今天中国生育权利和资源分配的非均衡性以及由此衍生的诸多问题,国家人口生产的目标及计划生育政策本身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等提出了质疑。在实践中,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大幅度调整国家人口生产和发展目标及“计划生育”政策。这些国家目标和政策的调整并未改变人口生产资源和权利的国家权威性分配的特征,甚至在一定程度是生育政治逻辑的继续和体现,只是在不同时期国家权力干预和调控的范围、重点、目标以及手段有所不同而已罢了。
许洁霜[6](2012)在《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过程及实施可行性的案例研究》文中指出一、研究背景1994年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开始明确青少年(10-19岁)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不同于成年人,把青少年的生殖健康确定为应当优先关注的领域之一。在国际社会的积极倡导下,各国都通过创造安全和支持性的环境、向青少年/未婚青年提供信息生殖健康信息和服务、培养个人技能和鼓励青年(15-24岁)参与决策等干预措施来促进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公共政策即“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的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卫生政策也属于公共政策。国家的政策法规对促进青少年生殖健康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导向作用,中国迄今尚未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的专项政策,更缺乏对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相关研究。我国政府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的资助下,自1998年开始在第4周期(1998-2002)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中开辟了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并逐渐扩大试点范围到第5周期(2003-2005)和第6周期(2006-2010)。由于缺乏全国性的专项政策,我们选择了覆盖全国30个省市的第6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中的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方案作为相关政策的研究案例。研究在特定的政策背景下有哪些参与者与政策过程发生互动,他们的参与程度如何?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是否考虑了实施过程中人力资源、卫生系统和卫生服务提供的关键因素?政策制定是否利用证据使决策更高质量、更科学性?是否有公民社会组织参与使决策更加民主化?政策中的内容之一--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的全面实施选择现有的妇幼保健机构是否可行?本研究致力于填补这些空白,为今后我国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专项政策提供偱证的政策建议,提高我国青少年/未婚青年的生殖健康水平。二、研究目的对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进行分析,探讨政策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并研究此相关政策在我国现有的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实施的可行性,为今后我国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的专项政策提供循证的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1.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的案例研究:采用非随机目的抽样的方法在国家和项目县层面选择包括政府官员、公民社会组织、决策者、卫生管理者、国际发展伙伴、学者共15人进行关键知情人半结构式深入访谈直至信息饱和,结合使用文献分析法,建立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研究理论框架模型,从政策背景、政策过程、政策内容和政策参与者等影响政策的主要方面对第6周期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卫生系统、人力资源、卫生服务提供、公民社会组织和循证决策等关键因素对政策过程的作用及影响。2.卫生系统实施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可行性的案例研究:CP6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的内容之一--“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的实施选择了项目县的妇幼保健机构,但前一部分的案例研究仅仅反应了在一个项目县的试点研究情况,为了了解全面实施的可行性,本部分兼顾分层、区域差异还有调查的可行性采用目的抽样的方法,对我国全部55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和50%二级妇幼保健机构(225家),利用卫生政策实施的资源投入模型从财政资源、硬件条件、物资与健康教育材料、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制度与政策支持以及青年参与7个方面评价了我国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实施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的可行性。3.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体系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分析:采用社会学的内容分析法,回顾自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所有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主要从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权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性与生殖健康服务和未婚青年流动人口政策四个维度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结合国家层面决策者的个人深入访谈分析现有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4.未来制定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的建议:综合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提出未来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专项政策的循证政策建议。四、主要研究结果(一)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的案例研究1.国际宏观环境对青少年生殖健康问题的重视,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政治承诺和工作重点的转变,国际合作项目为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提供了技术可行性,再加之我国国内青少年/未婚青年生殖健康问题的凸显,以及公民社会组织在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方面的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这些都推动了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被列入政策议程。2.CP6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由UNFPA发起,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过程除了有政府机构如商务部、卫生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参与,也包括了国内的公民社会组织如专家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和中国青年网络。项目县层面的政策实施由当地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计生、卫生、教育部门和青年代表各承担了不同的职责。国家协调委员会和项目县领导小组的成立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协调作用,保证了多部门的协作配合,为项止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行性。3.在政策过程中,通过前期经验总结、领导与协调机制、过程监督和评估机制统筹考虑了人力资源、服务提供、卫生系统和公民社会组织的参与4个关键因素,为CP6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加了可行性。同时政策过程科学地参考了对以往项目的评估结果和重大国际事件等证据,因而项目完全符合国际倡导的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框架,并发扬前期工作的优势,改进不足。在项目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阻力如教育部门的有效参与不足、项目资金的划分不清和投入不足、以及人力资源缺乏和执行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都影响了执行的效果,制约了政策目标的实现。(二)卫生系统实施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可行性的案例研究1.CP6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政策内容之一是在卫生系统的妇幼保健机构向青少年/未婚青年提供生殖健康友好服务。现有妇幼保健机构中向青少年/未婚青年提供服务的部门主要是青春期门诊。按照卫生部1995年《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的要求--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机构都要在其二级专业分科中设置“青春期保健”门诊,对一级妇幼保健机构未做要求。但目前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青春期临床保健门诊比例仅40.0%,二级机构的比例更低为11.1%;不同区域妇幼保健机构中开展青春期临床和保健门诊的情况也不同,以华中和华北最高超过25%,华东、华南和西南接近20%,东北和西北地区最低分别为12.2%和3.6%。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绝大多数都位于城市,现有青春期门诊的设置格局根本无法满足青少年/未婚青年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2.中国为青少年/未婚青年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现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妇幼保建机构的各项工作中尚未受到必要的重视和支持。青春期门诊都无独立的科室建制,而是作为二级专业归属于其他临床或保健科室。无论是三级机构还是二级机构,大多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例如服务人员仍然沿用过去单一的成人服务模式;服务时间不适合青少年就诊;对外宣传青春期保健及其门诊的力度不够,被动地等患者上门;男性青少年明显地被排除在服务之外;环境布置对青少年缺乏吸引力;不能有效地保护隐私;免费避孕措施配备不足,健康教育材料青少年取用不方便;缺乏青年参与;缺乏规范的技术常规;服务费用青少年的经济能力无法承受;服务提供者的理念和技能有待提高等等,目前大多尚不具备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实施的可行性。3.经多因素分析调整了可能的影响因素后,环境布置对青少年友好、多种信息宣传方式、面向青少年的多种服务模式以及青年参与青春期门诊的设计和运营是青春期门诊总评价得分的有利因素。参与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的实施有少量门诊运营经费的支持并不足以提高友好服务实施的可行性。也在更大规模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验证了第二章政策过程的研究结果:虽然国际合作项目的实践经验提供了技术的可行性,但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导致友好服务的开展不利。因此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实施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依赖完善的政策保障与财政支持。(三)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体系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分析1.青少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虽然现有的政策法规都包含了青少年健康和发展权益的内容,但国家层而迄今仍没有关于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的专项立法。保障权利,法律先行。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只有以法律的形式所确认,才有可能使之得到保障,也才能推动青少年生殖健康专项政策的产生,进而促使问题通过公共政策的途径得到有效解决。2.我国政府在性教育法律体系的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比较显着的进展,但性教育在政策之间定义的不一致,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缺乏系统的教学体系建设,教师缺乏、其知识与能力有待提高以及缺乏面向校外青少年/未婚青年的性教育政策和实施体系,这些都制约了性教育政策的实施效果。滞后于时代发展的性教育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3.向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青少年/未婚青年一直被排除在外,他们的生殖健康服务需求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政府向青少年/未婚青年提供生殖健康服务的计划仍然不明晰。怎样保证他们对生殖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与可接受性应成为今后政策关注的焦点。4.未婚青年流动人口作为社会弱势群体,面临着比同龄常住人口更多、更复杂的生殖健康风险。现有的政策法规虽然有加强未婚青年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的原则性条款,但他们能够享受哪些生殖健康公共服务、具体由什么机构负责、怎样来实施、以及经费由谁来保证都未明确规定。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该充分考虑怎样保障未婚青年流动人口享受与已婚育龄人群同样的生殖健康权力。5.青少年生殖健康需要在政策支持、教育和服务等多个维度共同促进,其实施需要建立长效的跨部门的合作机制,打破部门之间协作上的壁垒,才能使促进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实现积极的效果和可持续效应。五、政策建议建议将青少年生殖健康置于国家公共政策议程的优先地位,出台青少年生殖健康专项政策,并将重点放在政策过程的关键因素、考虑政策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改进目前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等方面:1.加强高层倡导,推动青少年生殖健康纳入政策议程,确保其在政策内容里得到有效落实。2.高度重视青少年/未婚青年的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在政策法规中明确他们的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并构建保障权利实现的实施体系,确保他们获得适宜和可接受的信息、教育和服务。3.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性教育政策及实施体系,包括:明确性教育的策略和目标,并据此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完善性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加强师资培训;促进校外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的性教育政策和实施体系的建立;并建立科学、有效的性教育评价制度和体系。4.制定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的专项政策,包括:把青少年生殖保健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医疗服务体系之中;建立适宜青少年/未婚青年生殖健康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加强服务提供者的能力建设;加强青少年参与友好服务提供;提高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机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开发青少年生殖保健服务技术规范;发挥公民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5.关注未婚青年流动人口的性与生殖健康需求,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和服务职能,由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障以及社会其它各部门联手联动来构建面向未婚青年流动人口完善的教育和服务体系。6.政府要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制定和落实青年参与决策的制度和法律,不断丰富青年的参与方式,扩大青年的参与范围,提高青年的参与水平。7.加强公民社会组织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合作关系,政府要赋予公民社会组织更多的职能,引导其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再到“制度性参与”;对于独立的公民社会组织,政府要加强技术和资金支持,促进他们的发育、成长和成熟。作为公民社会组织本身,应加强组织完善和能力建设,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介入政策过程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政策主张。8.国务院妇儿工委应作为牵头部门,发挥其跨部门的强大协调优势,推动和促进各级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与公民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和互动,共同营造促进青少年生殖健康的良好支持性环境。
赵洪鑫[7](2011)在《中国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及优质服务干预效果评价》文中研究说明[研究背景]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巨大的城乡差别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我国的人口流动呈现出波浪推进之势。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预计,在未来的30年,我国将形成5亿城镇人口、5亿流动迁移人口、5亿农村人口的“三分天下”的格局。进城农民数量的不断增大是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的巨大推动力,但由于从农村进城的流动人口年龄结构轻,文化程度低,收入低,生活条件差,健康意识薄弱,远离家乡,脱离了父母的监护和原居地道德风俗的束缚,流动人口的性观念和性行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表现为性观念开放、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性行为安全意识差等特点,这些使得该群体意外妊娠发生较多,并存在性病/艾滋病感染等生殖健康方面的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在充分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循证化的干预措施,通过多部门合作,采取多种宣传途径,向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培养其权利意识、生殖保健意识,树立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信念,增加计划生育服务的可及性,最终改变不利于生殖健康的行为,提高避孕节育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接受性。另一方面,对于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通过宣传、倡导、咨询技巧培训和技术培训等,提高服务者的生殖健康知识水平,促使其深入学习流动人口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强其为流动人口服务的信念,提高综合服务的技能,才能保障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开展。[研究目的]探讨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特征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现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方案,在试点社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研究,评估干预效果,探讨适宜流动人口的优质服务模式。[研究方法]本研究是基于工作场所的流行病学社区干预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收集资料。在流动人口流入地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选择研究对象,于北京、上海和成都三个人口高度集中的大城市选择流动人口集中的区选择工作性质、规模和工作条件基本相似的工厂、建筑工地和服务娱乐场所各4个,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在选定的干预社区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综合干预方案,对照社区开展常规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基线调查和终末评估调查比较项目开展前后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变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的知识、态度、行为变化,以评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实施效果。[研究结果]本研究共调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161人,干预后随访到有效对象144人(失访率10.56%)。调查流动人口6304人,干预后随访到有效对象5503人(失访率12.7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现况:通过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育龄流动人口的访谈,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如下:1)育龄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但也存在服务宣传方式单一、检查收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2)“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双向管理”政策实施情况有待改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目前还没有常规的工作沟通,责任分工也不是很明确;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有待完善;4)“缺乏权力,没有强制手段”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最难解决的问题;5)加强宣教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最应解决的问题;6)流动人口现居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参差不齐;7)未婚流动人口对现众服务资源的利用少;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最应该解决的问题包括:“加大宣教力度”、“提供免费、方便的医疗服务”、“领导重视”、“开发新型避孕节育措施,改善免费避孕药具的质量”、“增加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数量”、“计卫联手、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等;9)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优势和障碍并存。2.项目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问卷调查结果本研究调查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以30-40岁为主,女性超过90%,学历以大学为主,平均月收入以2000-4000为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或取得医师资格的约占一半,以从事宣教服务和咨询服务为主。上海现场的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有60.78%;北京现场的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有23.81%;成都现场的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有82.9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的掌握整体都比较好,能正确回答相关问题的技术人员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9种常用避孕方法知识水平测试得分均较高,超过80分,仅皮埋等得分较低。50岁以上的服务人员避孕节育知识得分低于30岁以下者,平均月收入高的服务人员,避孕节育知识水平也越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服务人员,知识得分高于未接受培训者;取得合格证的服务人员,知识水平高于未取得合格证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提供宣教服务的意愿都很强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为户籍人口提供过上环取环、查孕、查病、绝育手术、皮埋、人流等服务的比例要高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生殖健康综合咨询了解甚少,对规范化咨询服务六个原则、标准化咨询服务六个基本步骤、避孕节育咨询服务六个主题的知晓率全部在50%以下甚至更低。3.对育龄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的结果:本调查中的流动人口以20-40岁为主,未婚35.76%,已婚64.24%,近80%为农业户口,来现居住地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接近90%;流动人口在现居地的主要居住方式为集体宿舍、自租房和与他人租房,自己购房的不足百分之十;大部分流动人口的医疗费用是全部由自己支付的,仅有不足10%的研究对象的医疗费用大部分由工作单位支付;16.64%的18岁以上未婚流动人口表示目前有性生活,流动人口发生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年龄平均为22岁,最小为12岁;流动人口到现居地后累计性伴个数平均为1.29个,性伴总数最多为30个。性伴数量大于1的比例接近20%;流动人口对常用避孕措施的使用方法、避孕原理、优点和副作用的整体知晓情况较差。在满分为100分的9种常用避孕方法知识水平测试中,流动人口对男用避孕套的回答情况最好,平均得分约为40分,其他8种避孕方法的得分都在30分左右,对于皮埋等方法,得分更是低于10分。9种方法的平均得分,三地流动人口均低于30分。已婚流动人口平均孩子个数为1.27个,小孩数量超过2个的不到3%,期望孩子个数为1.66个,期望孩子个数超过2个的不超过5%。流动人口并未表现出明显的超生倾向。未婚有性生活流动人口避孕现用率为85.87%,已婚有性生活流动人口避孕现用率达到了91.26%。未婚有性生活的研究对象,最主要使用的避孕方法依次为避孕套(74.19%)、口服避孕药(10.65%)、宫内节育器(7.42%)、绝育术(1.94%),其他方法包括避孕针剂、紧急避孕药、皮埋、自然避孕法等有5.81%。已婚有性生活的研究对象,最主要使用的避孕方法依次为宫内节育器(51.24%)避孕套(25.16%)、绝育术(17.47%)、口服避孕药(3.63%),其他方法包括避孕针剂、紧急避孕药、皮埋、自然避孕法等有2.49%。接近半数的研究对象避孕节育方法是由双方共同决定的。未婚研究对象由他人(计划生育干部、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医生等)决定避孕方法的比例很低。但已婚流动人口现用避孕方法由他人决定的比例仍有19.90%。研究对象最近1年接受过面对面避孕节育咨询的比例仅为13.35%。大部分流动人口不知道自己或伴侣使用的宫内节育器类型。在知晓自己所使用的宫内节育器类型的流动人口中,使用率最高的是宫型IUD,其次是O型165环和Tcu220C。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的查环率仅为55.71%。使用避孕套的流动人口,最近3次性生活均使用了避孕套的比例在90%左右。共有163人目前使用口服避孕药避孕,其中有22.30%的对象不知道自己使用口服避孕药的种类;避孕1号(18.47%)、妈富隆(19.38%)、避孕三相片(13.94%)、避孕2号(12.20%)是常用的避孕药类型。有过性行为的流动人口中,使用过紧急避孕药的有11.20%,其中22.27%的流动人口对自己使用的紧急避孕药种类不了解。知晓者中以使用左炔诺孕酮的人数最多,其次是米非司酮;同时流动人口对紧急避孕药正确使用的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分别仅有17.44%和6.12%的研究对象知道紧急避孕药1个月和1年最多可以服用的次数。31.27%的流动人口在户籍地接受过免费的计划生育检查。到现居住地后,接受免费计划生育检查的比例仅为23.13%,流动人口接受免费计划生育检查的比例降低。在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接受过面对面咨询服务的比例仅为18.51%。流动人口在现居地获得过宣教服务的比例有49.03%;获得过咨询服务的比例为19.78%;获得过技术服务的有33.57%;获得过随访服务的有14.63%。高达41.64%的研究对象对这些服务表示不满意。4.优质服务干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知识态度行为的影响经过培训,技术服务人员的避孕节育知识得分和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认识有所提高,但幅度并不大。而干预前后干预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规范化咨询服务六个原则、标准化咨询服务六个基本步骤、避孕节育咨询服务六个主题的认识大幅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意愿增加,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的服务比例增加。5.优质服务干预对流动人口知识态度行为的影响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活动显着提高了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知识水平;干预对研究对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促进作用;干预能够提高研究对象接受过免费计划生育检查(查环、查孕、查病)的比例;干预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服务的需求;在一年的干预期过后,对照组和干预组研究对象避孕现用率和避孕方法构成比变化不大;干预活动提高了查环率和最近3次性生活坚持使用避孕套的比例;显着提高了研究对象寻求计划生育服务的行为,减少了人工流产。[结论]工厂、工地、服务娱乐场所工作的流动人口没有明显的超生倾向,已经不再属于“超生游击队”。大城市的流动人口避孕现用率高,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避孕节育知识水平低下,对计划生育服务需求高,但在现居地接受的计划生育服务不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能力较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避孕节育知识水平和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掌握较好,但缺乏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能力,对流动人口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不足。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项目一年以来,干预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生殖健康综合咨询能力大幅提高,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增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能力也有一定提高。流动人口优质干预基于工作场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模式值得进一步推广,但优质服务干预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长期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高莹莹[8](2010)在《优化人力资源视角下的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培训需求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目的以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为依托,通过对六个项目县2006年-2008年培训情况以及2009年培训需求分析,尝试从优化人力资源的视角探讨中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队伍现状及培训需求,并分析东中西部和县乡村三级机构的培训需求差异,从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和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出建议,为以后的培训提供参考。方法本研究为描述性研究,以定量研究为主,定性研究为辅。通过问卷调查表,收集六个项目县2006-2008年培训情况以及2009年培训需求等资料;并采用个人深入访谈法收集相关信息。结果从组织层面、任务层面和个人层面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发现现有基层计生人员整体学历层次较低;在培训级别上,县级培训最受关注。在培训渠道上,直接培训更受欢迎,再培训随机构级别的降低受欢迎程度增加。在培训方式上,参与式培训需求最高;在培训内容上,存在重技术轻理念现象。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机构的培训需求存在一定差异。结论(1)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力资源需要优化;(2)现有培训尚未提升到战略地位;(3)人力资本激励措施在培训中没有充分体现;(4)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重要理念的培训有待强化;(5)不同行政级别的机构人员在培训级别需求上存在显着差异;(6)从个人层面,对国家或省级专家开展的直接培训需求也显示出差异;(7)参与式培训效果优于授课式和研讨式;(8)有参观考察的培训班更受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欢迎;(9)信息化对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力资源优化至关重要。建议(1)基层人口计生系统的培训要具有战略眼光;(2)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的优化方式要注意多样性;(3)重视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培训的前瞻性;(4)基层人口计生系统的培训要遵循职业生涯发展规划;(5)建立并继续完善继续教育机制,理顺培训与职称晋升的关系;(6)以全员综合培训为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培训的基础;(7)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力资源优化要注意逐级培训;(8)视需要和许可条件选择组合培训方法;(9)电脑网络培训法应成为基层培训发展的重要趋势。
蒋若凡[9](2010)在《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研究 ——以四川为例》文中指出一切人口问题的核心和实质内容都是发展问题。获得自由、充分和全面的发展,这是一切人口问题的核心诉求。人口发展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良好的人口发展,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中国能否实现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的转变,关系到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科学的、有效的人口管理是推动和实现人口发展的重要途径。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政府转型的不断深化;科学的人口发展观要求从“人口增长的视野”转变为“人口发展的视野”;人口发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影响因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在这种背景之下,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单纯以控制人口增长为目的、以行政制约手段为主的传统人口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个问题在未来时期如何解决?笔者借鉴了西方治理理论中关于建立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三者相互依赖与多元合作的公共事务治理模式的理论精髓,尝试性地提出了强调由政府引导、培育、鼓励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公众参与到人口发展的社会事务中,逐步形成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的多元主体治理格局,并通过有效服务、公共产品的提供代替原有强制干预的行政管制手段,最终实现人口和谐、科学发展的人口管理新模式——人口发展政府治理模式。本研究首先以人口发展的界定作为契入点而展开研究,涉及人口发展概念诊释、同近似概念的特征甄别等一系列内容要素的研究。然后界定出本文研究对象——狭义的人口发展,即人口自身发展。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不同的制度安排(包括政府管理制度)必然会对人口发展产生影响,因此,在界定狭义人口发展概念的基础上,本文尝试从制度角度对人口发展进行了重新定义。随后,通过人口转变理论这一解释工具揭示出建国后我国政府主导的外推型人口发展模式所诱发的人口问题以及呈现出的人口管理弊端。在市场、公民社会、政府的共同转型作用背景之下,论文提出了人口发展政府治理这一新概念,并对其内涵、特征、功用及任务作出了详尽的阐述与逐一的分析。进一步地,作者从宏观的角度对人口发展政府治理进行了制度体系的全面设计,力图完善这一模式,内容包括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指导思想;治理理念、职能、体制、主体、手段上的目标取向;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组织机构重新设计;政府、公民社会组织、社区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治理运行机制;以及涵盖人才资源、资金投入、公益宣传和数字技术的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多元保障”体系。在论文的后半部分,以我国人口大省四川为例,首先对四川人口发展的现状作出分析,然后使用“离散人口发展方程”构筑模型对未来四川人口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以期探究出四川人口发展过程中现在和未来的人口问题并加以治理。其中包括:四川人口总量的政府治理、四川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府治理、四川人口老龄化的政府治理、促进人口城乡有序转移的政府治理、四川人口整体素质提升的政府治理,笔者都分别进行了治理对策上的研究。经过详细论述“数量第一,结构第二”这样一个在我国人口学界具有争议论调之后,笔者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数量与结构并举,四川人口自然结构的治理应是当前四川人口发展政府治理不容忽视的重点”的建议。论文的最后特别以人口老龄化和出生性别比偏高这一突出的人口自然结构问题进行了更加细化的研究,并结合治理元素分别提出了政府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对策。总之,立足于人口发展的角度,借鉴治理的理论精髓,去研究人口发展管理制度并提出人口发展政府治理模式是极富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更是一种全新的尝试。
王凤兰[10](2010)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工作考察情况介绍》文中认为
二、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副主任在青海考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副主任在青海考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6.1 重点与难点 |
1.6.2 创新点 |
2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新时代背景 |
2.1.2 乡镇计划生育 |
2.1.3 家庭发展 |
2.1.4 计划生育家庭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 新时代背景下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 |
3.1 全面二孩实施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2 新一轮机构改革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3 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3.4 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 |
4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现状 |
4.1 泗溪镇人口发展现状及变化特点 |
4.1.1 泗溪镇人口发展现状 |
4.1.2 泗溪镇人口发展变化特点 |
4.2 泗溪镇计划生育工作内容 |
4.3 泗溪镇计生工作人员访谈结果 |
4.3.1 当前泗溪镇计生工作的变化 |
4.3.2 泗溪镇计生工作面临的困难 |
4.4 泗溪镇计生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 |
4.4.1 群众服务需求调查 |
4.4.2 生育服务满意度调查 |
4.4.3 问卷调查结果的思考 |
5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 |
5.1 组织结构方面 |
5.1.1 卫计部门整合力度不够 |
5.1.2 未发挥村级卫计宣传员网格作用 |
5.1.3 计生协会未发挥作用 |
5.1.4 计生队伍力量弱化 |
5.2 管理方式方面 |
5.2.1 计生考核任务目标不科学 |
5.2.2 一票否决考核机制显弊端 |
5.3 服务理念方面 |
5.3.1 计生工作理念未转变 |
5.3.2 计生工作缺乏主动性 |
5.4 服务内容方面 |
5.4.1 计生宣传不到位 |
5.4.2 计生业务水平有限 |
5.4.3 信息数据统计不精准 |
5.4.4 计生服务设备匮乏 |
5.4.5 干群关系不和谐 |
6 新时代背景下泗溪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的建议 |
6.1 组织结构转型 |
6.1.1 优化卫生计生资源整合 |
6.1.2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
6.2 管理方式转型 |
6.2.1 合理调整计生考核目标 |
6.2.2 引导群众自治 |
6.3 服务理念转型 |
6.3.1 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 |
6.3.2 家庭发展服务理念 |
6.4 服务内容转型 |
6.4.1 服务对象转型 |
6.4.2 服务方式转型 |
6.4.3 服务内容转型 |
7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访谈纲要 |
致谢 |
(2)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研究现状和述评 |
2.1 研究现状 |
2.2 国内外关于“一体化”卫生服务研究动态 |
3 研究思路 |
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 协同理论 |
1.1 基础理论 |
1.2 理论特征 |
2 基于文献计量学基础对于“服务协同”的分析研究 |
3 卫生服务提供协同 |
3.1 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提供纵向协同模式 |
3.2 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提供横向协同模式 |
3.3 跨医疗机构间服务提供协同模式 |
4 “服务协同”理论在其他领域中的运用 |
4.1 服务协同模式在图书资源领域运用 |
4.2 服务协同模式在经济领域中运用 |
4.3 服务联合模式在社会化服务管理领域中运用 |
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 研究对象与资料来源 |
2 研究内容 |
2.1 基础理论研究 |
2.2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的现况调查和综合评价 |
2.3 深度分析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纵向卫生服务纵向整合缺失成因 |
3 研究目标 |
4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5 研究方法 |
5.1 文献研究和宏观政策分析 |
5.2 现况研究 |
5.3 评价框架和Topsis综合评价法 |
5.4 统计方法 |
6 研究技术路线图(见图3) |
第四章 妇幼机构历史沿革与演进历程 |
1 我国“妇产科学”的演进史 |
1.1 中医妇科学的诞生 |
1.2“妇产科”发展进阶 |
2 专业妇产机构的产生 |
3 妇幼机构发展现状 |
3.1 妇幼保健机构接诊对象 |
3.2 妇幼保健机构科室设置 |
3.3 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框架和内容 |
3.4 我国妇幼机构发展规模 |
4 妇幼保健机构规模统计 |
4.1 妇产(科)医院规模统计 |
4.2 妇幼保健院发展现况 |
4.3 儿童医院统计现况 |
5 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发展现状 |
5.1 妇女保健服务提供现状 |
5.2 儿童保健服务提供现状 |
5.3 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趋势 |
6 全球妇幼卫生发展势态 |
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立与民营妇幼保健机构间比较 |
1 典型机构 |
1.1 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样本—F医院 |
1.2 民营妇幼医疗机构样本—H医院 |
2 组织形式间的比较 |
2.1 F医院的组织结构 |
2.2 H医院的组织结构(见图17) |
2.3 F医院与H医院组织结构比较 |
3 信息与沟通机制比较 |
3.1 医院信息概述 |
3.2 F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方式 |
3.3 F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特点与问题 |
3.4 H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方式 |
3.5 H医院信息传递的主要特点与问题 |
3.6 F医院与H医院信息传递的总体比较 |
4 激励机制比较 |
4.1 F医院激励机制概况 |
4.2 H医院激励机制概况 |
4.3 F医院与H医院激励机制比较 |
5 组织文化比较 |
5.1 组织文化的主要构成 |
5.2 理想的组织文化——丹尼森组织文化模型 |
5.3 F医院的组织文化 |
5.4 H医院的组织文化 |
5.5 F医院与H医院组织文化建设比较 |
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协同的特征与影响因素 |
1 妇幼保健机构的性质 |
2 妇幼保健服务协同的意义 |
3 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协同的特征 |
3.1 以妇女儿童利益为核心 |
3.2 妇幼保健服务与临床卫生服务相结合 |
3.3 地域辐射半径制衡 |
3.4 妇幼保健机构考核标准特殊性 |
4 实证调查结果分析 |
4.1 资料来源 |
4.2 数据分析 |
4.3 统计方法 |
4.4 统计结果 |
5 影响妇幼保健卫生服务协同的因素 |
5.1 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工作负担过重 |
5.2 高危妊娠因素增多 |
5.3 人力资源供给不足 |
5.4 从业人员学历层次偏低 |
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医疗服务联合体的模式分析与典型案例 |
1 医疗联合体的概念 |
2 医疗联合体的主要类型 |
2.1 紧密型医联体模式 |
2.2 半紧密型医联体模式 |
2.3 松散型医联体模式 |
3 我国典型的医联体案例 |
3.1 武汉医院“直管”模式 |
3.2 上海瑞金医院“重置”模式 |
3.3 镇江“医疗集团”模式 |
3.4 河南省“区域医联体”模式 |
4 国外医联体的典型案例 |
4.1 “守门人”制度—英国 |
4.2 ACO—美国 |
4.3 医疗服务集团—新加坡 |
5 研究述评 |
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妇幼保健机构联合体卫生服务协同模型框架研究 |
1 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需求研究 |
2 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效应研究 |
3 关于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提供质量评价的研究 |
4 现实困境 |
4.1 生育新政下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面临严峻挑战 |
4.2 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能缺失致使顶层机构就诊压力过大 |
4.3 服务对象去基层就诊意愿不强 |
4.4 上级机构缺乏向下转诊的动力 |
5 关于“一体化”卫生服务研究进展 |
6 妇幼保健机构联合体系卫生服务协同模型框架 |
6.1 统一规划区域间医保结算政策 |
6.2 健全双向转诊通道 |
6.3 构建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平台 |
6.4 构建各利益相关主体间利益均衡机制 |
7 研究意义 |
8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1 研究创新 |
1.1 观点新颖 |
1.2 理论研究方法创新 |
1.3 综合评价方法运用创新 |
2 研究不足 |
2.1 文献检索存在瑕疵 |
2.2 研究设计不足 |
2.3 模型尚未完善 |
3 研究总结 |
4 研究展望 |
4.1 理论研究将不断深入 |
4.2 研究设计将更加全面 |
4.3 实证研究将持续进行 |
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攻读期间取得成果 |
附录 |
附件1 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访谈相关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 |
附件2 江苏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医务人员情况问卷调查表 |
附件3 江苏省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就诊方问卷调查表 |
附件4 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状况研究访谈相关人员访谈提纲 |
(3)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及评析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简要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相关理论分析 |
2.1 基本内涵界定 |
2.1.1 儿童相关概念辨析 |
2.1.2 公共服务相关概念辨析 |
2.1.3 儿童公共服务相关概念辨析 |
2.1.4 儿童公共服务内容及分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定位 |
2.2.2 财政分权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责任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理念 |
2.2.4 福利经济学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规模 |
2.2.5 多中心治理理论与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模式 |
2.3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责任分析框架 |
2.3.1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特征 |
2.3.2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间关系 |
2.3.3 儿童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
2.3.4 儿童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
2.3.5 儿童公共服务供给效能 |
第3章 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各年龄段需求现状分析 |
3.1.1 0-6岁儿童公共服务重点需求 |
3.1.2 7-12岁儿童公共服务重点需求 |
3.1.3 13-18岁儿童公共服务重点需求 |
3.2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现状分析 |
3.2.1 纵向主体网络: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配合 |
3.2.2 横向主体网络:政府部门引导,社会力量合作 |
3.3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政策体系现状分析 |
3.3.1 支持性儿童公共服务 |
3.3.2 替代性儿童公共服务 |
3.3.3 补充性儿童公共服务 |
3.4 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内容现状分析 |
3.4.1 支持性儿童公共服务 |
3.4.2 替代性儿童公共服务 |
3.4.3 补充性儿童公共服务 |
3.5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存在问题分析 |
3.5.1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主体责任不清与缺位 |
3.5.2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政策碎片化 |
3.5.3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投入不足与重点不突出 |
3.5.4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城乡发展不均衡 |
3.5.5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效率不高及绩效评价机制不完善 |
第4章 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效能的实证分析——以教育、卫生公共服务为例 |
4.1 人力资本视角下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
4.1.1 模型设定 |
4.1.2 基准模型 |
4.1.3 公共教育模型:以保障教育公共服务为主 |
4.1.4 私人教育模型:以保障卫生公共服务为主 |
4.1.5 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
4.1.6 结论 |
4.2 我国儿童教育公共服务的财政规模测算 |
4.2.1 测算方法 |
4.2.2 参照我国政策标准测算 |
4.2.3 参照国际标准测算 |
4.3 我国儿童卫生公共服务的财政规模测算 |
4.3.1 儿童出生人口预测工具与方法 |
4.3.2 测算财政供给缺口 |
第5章 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国际借鉴 |
5.1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支出规模与结构比较 |
5.1.1 OECD国家儿童家庭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比较 |
5.1.2 OECD国家儿童教育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比较 |
5.1.3 OECD国家不同年龄段儿童财政支出比较 |
5.2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实践经验 |
5.2.1 国外婴幼儿保育公共服务 |
5.2.2 国外儿童教育公共服务 |
5.2.3 国外儿童医疗公共服务 |
5.2.4 国外儿童救助与保护公共服务 |
5.3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重要举措 |
5.3.1 明确央地儿童公共服务保障责任 |
5.3.2 促进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 |
5.3.3 激励多元主体参与儿童公共服务供给 |
5.4 国外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对我国的启示 |
5.4.1 完善法规政策保障 |
5.4.2 明晰政府事权划分,合理规范财政支出 |
5.4.3 促进儿童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转移支付手段 |
5.4.4 激励非政府组织参与,实现儿童公共服务多元供给 |
第6章 完善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的政策建议 |
6.1 明晰政府财政责任,激励多元主体参与 |
6.1.1 明晰政府财政责任 |
6.1.2 激励多元主体参与 |
6.2 扩大财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与质量 |
6.2.1 扩大财政保障范围 |
6.2.2 提高保障水平与质量 |
6.3 调整财政投入结构,丰富财政保障手段 |
6.3.1 合理调整财政投入结构 |
6.3.2 丰富财政保障手段 |
6.4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
6.4.1 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
6.4.2 精细税收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6.5 完善评价体系,健全监管机制 |
6.5.1 完善评价体系 |
6.5.2 健全监管机制 |
6.6 加强顶层设计,协同财政保障实施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联合国人口基金与中国的计划生育(论文提纲范文)
一、联合国人口基金的历史 |
二、联合国人口基金诱导中国实行计划生育、资助建立人口学 |
三、1994年开罗会议:联合国放弃“人口控制” |
四、开罗会议:从“物理强制”到“精神软制” |
五、开罗会议对中国公众秘而不宣 |
六、联合国人口基金和人口学家掩盖中国计划生育真相 |
七、联合国用恐吓性的人口预测误导中国决策 |
(5)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选题背景与意义 |
2、研究综述 |
3、本研究尝试解答的问题 |
3.1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调控问题 |
3.2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科学调控问题 |
3.3 现代节育运动调控衍生的失衡性问题 |
3.4 现代生育政治中的权力与权利分配之争问题 |
第一章 医疗化身体: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节育控制 |
第一节 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兴起 |
1、中国近代节育政治的兴起 |
2、中国现代节育政治运动的演变 |
第二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身体权力化“规训” |
1、身体的权力敞视 |
2、身体的权力检查 |
3、身体的权力填充 |
第三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身体技术化“规训” |
1、身体的技术敞视 |
2、身体的技术检查 |
3、身体的技术填充 |
第四节 身体的失控: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个体化失能 |
1、身体空间编排的消极接受者 |
2、身体时间监控的消极服从者 |
3、身体“真理”知识的积极驯服者 |
第二章 国家化生育: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调控 |
第一节 国家人口调控目标下的节育运动 |
1、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发展历程 |
2、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调控体系 |
3、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指标体系 |
第二节 国家优生目标调控下的节育运动 |
1、国家优生工作的发展历程 |
2、国家优生目标的调控体系 |
3、国家优生目标的调控方式 |
第三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计生组织体系 |
1、计划生育组织体系 |
2、计划生育运行方式 |
第三章 科学化生育: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技术监控 |
第一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组织、资源与技术控制 |
1、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组织控制 |
2、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资源控制 |
3、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技术控制 |
第二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社会监控体系 |
1、国家化生育权力监控体系 |
2、国家化生育技术监控体系 |
第四章 失衡性权利:生育权利的非均衡性及后果 |
第一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性别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出生人口性别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性别平等问题 |
3、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女性与婚姻 |
第二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民族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人口生育政策之间的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地域之间生育政策失衡问题 |
3、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状况之间的失衡问题 |
第三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区域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城乡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地区失衡问题 |
第四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年龄结构失衡问题 |
1、人口年龄结构失衡中的城乡差异 |
2、人口年龄结构失衡中的地区差异 |
第五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医疗资源失衡问题 |
1、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城乡失衡问题 |
2、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地区失衡问题 |
3、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结构失衡问题 |
第五章 技术性失衡: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权利之争 |
第一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妇女解放与奴役之争 |
第二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生育权与生命权之争 |
第三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公民平等权之争 |
第四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国家权力与公民自由之争 |
第六章 生育政治:现代国家生育权利和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及其逻辑 |
第一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内涵 |
1、生育的概念 |
2、政治的概念 |
3、生育政治的概念与内涵 |
3.1 什么人享有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3.2 人们在什么时候享有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3.3 人们怎么样获得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第二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中的权力与权利分配逻辑 |
1、生育政治权力和权利分配的一般逻辑 |
2、生育政治权力与权利分配的特殊逻辑 |
3、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特征 |
第三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逻辑演变 |
1、节育运动中的国家权力干预将减弱,社会和家庭自主调控力度将增强 |
2、节育运动中的消极技术干预力量将减弱,积极技术干预力量将增强 |
3、个人自主生育和科学选择生育将会给节育运动带来的新的伦理和法律挑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过程及实施可行性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研究背景和研究设计 |
一、 研究背景 |
二、 既往研究的不足与本研究的科学问题 |
三、 研究的理论基础 |
四、 研究目的 |
五、 研究内容 |
六、 研究方法 |
七、 质量控制 |
八、 伦理学审查 |
九、 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研究目的与方法 |
第二节 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制定的政策环境 |
第三节 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内容 |
第四节 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政策过程 |
第五节 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的参与者 |
第六节 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中关键因素的统筹考虑 |
第七节 基于循证的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过程 |
第八节 政策问题 政策内容与政策过程的关系 |
第九节 小结 |
第三章 卫生系统实施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可行性的案例研究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结果 |
四、 讨论 |
五、 建议 |
第四章 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体系的问题和发展趋势分析 |
第一节 研究目的与方法 |
第二节 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相关政策内容分析 |
第三节 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相关政策内容分析 |
第四节 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相关政策内容分析 |
第五节 未婚青年流动人口相关政策内容分析 |
第六节 青少年生殖健康政策发展趋势分析 |
第五章 研究总结与政策建议 |
一、 研究总结 |
二、 政策建议 |
三、 本研究的创新和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一 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件二 半结构式访谈提纲模板1 |
附件三 半结构式访谈问卷2 |
附件四 文献分析工具模板 |
附件五 妇幼保健机构青春期门诊调查问卷 |
附件六 青少年/青年友好服务评分量表 |
附件七 已发表文章 |
(7)中国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及优质服务干预效果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研究背景 |
研究的问题及意义 |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假设 |
研究设计 |
研究目的 |
研究方法 |
研究结果 |
第一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现况 |
第二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 |
第三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项目活动参与情况 |
第四部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干预效果评价 |
第五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干预效果评价 |
讨论 |
主要结论 |
相关建议 |
创新性与不足 |
附表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优化人力资源视角下的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培训需求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研究背景 |
1.1 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现状 |
1.2 培训是人力资源优化的重要途径 |
1.3 培训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 |
1.4 培训是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项目的重要内容 |
2 研究目的与研究目标 |
2.1 研究目的 |
2.2 研究的具体目标 |
3 理论基础 |
4 研究内容 |
4.1 调查对象 |
4.2 研究方法 |
4.2.1 定量研究 |
4.2.2 定性研究 |
4.3 技术路线 |
4.4 分析方法 |
5 主要结果与发现 |
5.1 从组织层面分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培训需求 |
5.1.1 从组织目标分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培训需求 |
5.1.2 从组织资源分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培训需求 |
5.1.3 从外部环境分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培训需求 |
5.2 从任务层面分析基层人口与计生服务人员培训需求 |
5.3 从个人层面分析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培训需求 |
5.3.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5.3.2 培训基本情况 |
5.3.3 培训有效性调查 |
5.3.4 培训需求调查 |
6 结论 |
6.1 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力资源需要优化 |
6.2 现有培训尚未提升到战略地位 |
6.3 人力资本激励措施在培训中没有充分体现 |
6.4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重要理念的培训有待强化 |
6.5 不同级别的机构在培训级别需求上存在显着差异 |
6.6 从个人层面,对国家或省级专家开展的直接培训需求也显示出差异 |
6.7 参与式培训效果优于授课式和研讨式 |
6.8 有参观考察的培训班更受基层人员的欢迎 |
6.9 网络技术在基层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力资源优化中未充分发挥 |
7 建议 |
7.1 基层人口计生系统的培训要具有战略眼光 |
7.2 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的优化方式要注意多样性 |
7.3 重视基层人口计生队伍培训的前瞻性 |
7.4 基层人口计生系统的培训要遵循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
7.5 建立并完善继续教育机制,理顺培训与职称晋升的关系 |
7.6 以全员综合培训为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培训的基础 |
7.7 人口计生系统的人力资源优化要注意逐级培训 |
7.8 视需要和许可条件选择组合培训方法 |
7.9 电脑网络培训法应成为基层培训发展的重要趋势 |
8 研究的局限性 |
8.1 样本不是随机样本 |
8.2 样本的全国代表性不够 |
8.3 对基层计生人员没有分类 |
参考文献 |
综述 |
附录1 2009年培训需求评估调查表 |
附录2 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文章、撰写书籍情况 |
致谢 |
(9)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研究 ——以四川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价值及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问题及研究范围的界定 |
1.1.3 价值域的探讨:理论与实践 |
1.1.4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研究综述及客观评价 |
1.2.1 治理理论的研究概况 |
1.2.2 人口发展理论的研究概况 |
1.2.3 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研究概况 |
1.3 逻辑思路、方法与创新 |
1.3.1 本研究的逻辑思路 |
1.3.2 本研究的立论方法 |
1.3.3 本研究的探索与创新 |
2.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提出及理论分析 |
2.1 人口发展概念的诠释 |
2.1.1 人口发展的界定 |
2.1.2 人口发展及相关概念的辨析 |
2.1.3 本研究对于人口发展的定义 |
2.2 建国后我国人口发展推进模式的反思 |
2.2.1 人口发展的推进模式——基于人口转变论的解读 |
2.2.2 我国政府主导外推型人口发展模式的人口经济效应分析 |
2.2.3 外推型人口发展模式所显现的人口管理问题 |
2.3 治理视阈下我国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提出及理论分析 |
2.3.1 治理理论的思想内核 |
2.3.2 治理理论对未来人口发展管理的启示——多元主体与多元参与的契合 |
2.3.2 我国人口发展政府治理提出的背景 |
2.3.4 治理视阈下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内涵阐释及理论分析 |
3.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制度体系设计 |
3.1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指导思想 |
3.1.1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现了辨证思维的方法 |
3.1.2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现了制度创新的要求 |
3.1.3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 |
3.1.4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思想 |
3.2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目标取向 |
3.2.1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理念:向以人为本型转变 |
3.2.2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职能: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
3.2.3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体制:向参与开放型转变 |
3.2.4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主体:向多元主体型转变 |
3.2.5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手段:向灵活多样转变 |
3.3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组织机构设计 |
3.3.1 现行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的负效应 |
3.3.2 结论:现行人口管理职能机构从分散走向整合的必要 |
3.3.3 改革现行人口管理组织机构的措施与建议 |
3.4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运行机制设计 |
3.4.1 建立"参与治理"的立体网络机制 |
3.4.2 政府是调控人口发展的宏观主体 |
3.4.3 公民社会组织是人口发展治理的中观纽带 |
3.4.4 社区是人口发展治理的微观基础 |
3.5 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多元保障"体系设计 |
3.5.1 建立导向正确的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用人机制 |
3.5.2 健全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 |
3.5.3 打造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的"公益性宣传"保障机制 |
3.5.4 建设人口发展政府治理"数字化管理"技术保障平台 |
4. 四川人口发展现状、趋势与政府治理研究 |
4.1 四川人口发展现状分析 |
4.1.1 四川人口总量特征 |
4.1.2 四川人口结构特征 |
4.1.3 四川人口素质特征 |
4.2 未来四川人口发展趋势研究 |
4.2.1 人口预测模型的选择、数据处理、检验与参数的设定 |
4.2.2 未来四川人口规模预测:总人口、育龄妇女、出生和死亡人口 |
4.2.3 未来人口年龄结构变动预测分析 |
4.2.4 未来人口城乡结构预测分析 |
4.3 四川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政府治理 |
4.3.1 四川人口总量的政府治理 |
4.3.2 四川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政府治理 |
4.3.3 四川人口老龄化的政府治理 |
4.3.4 四川人口城乡有序转移的政府治理 |
4.3.5 四川人口整体素质提升的政府治理 |
4.3.6 数量与结构并举——人口自然结构的治理是四川人口发展政府治理不容忽视的重点 |
5. 四川出生人口性别比政府治理研究 |
5.1 四川与全国各地区出生性别比的比较分析 |
5.1.1 历年我国出生性别比变动趋势与特点 |
5.1.2 全国分孩次出生性别比分析 |
5.1.3 四川出生性别与全国其他地区的比较分析 |
5.2 四川省内出生性别比的基本情况 |
5.2.1 四川各地区出生性别比与总和生育率的变动分析 |
5.2.2 四川各地区分城乡出生性别比与生育率的比较 |
5.2.3 四川各地区分孩次出生性别比的比较分析 |
5.3 四川出生性别比升高的理论解释及治理困境分析 |
5.3.1 文化因素:传统生育文化中的"男孩偏好"依然存在,并对人们的生育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 |
5.3.2 政策因素:紧缩性生育政策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生育行为的选择 |
5.3.3 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加强了人们对生育行为的性别选择 |
5.3.4 管理因素:管理乏力是性别选择的外部诱因 |
5.4 政府治理出生性别比的具体措施和对策建议 |
5.4.1 治理的主导思路:标本兼治 |
5.4.2 创造良好治理制度、文化环境,弱化"男孩偏好" |
5.4.3 大力发展地区经济,转变人们对孩子性别的价值偏好 |
5.4.4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
5.4.5 生育行为"全程治理"的新型出生性比治理模式 |
6. 四川人口老龄化政府治理研究 |
6.1 四川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口发展现状 |
6.1.1 历年四川人口老龄化变动状况 |
6.1.2 四川老年人口自然结构状况 |
6.1.3 四川老年人口的基本健康、生活状况 |
6.2 未来时期四川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分析 |
6.2.1 未来时期四川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口结构与老年人口的预期寿命变动分析 |
6.2.2 未来时期四川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变动预测 |
6.2.3 老龄化与人口红利及其"拐点"分析 |
6.3 人口老龄化对四川的逆经济社会发展力及治理困境分析 |
6.3.1 老龄化与经济发展 |
6.3.2 老龄化与劳动参与率、就业人口变动分析 |
6.3.3 老龄化与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
6.3.4 老龄化与养老保障 |
6.3.5 四川老龄化治理的困境 |
6.4 政府治理人口老龄化的具体措施和对策建议 |
6.4.1 提高四川人口的人力资本存量,保持劳动力资源的竞争优势 |
6.4.2 建立、健全城乡协调的养老保障体系 |
6.4.3 加强老年人口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人口老龄化社区照顾模式 |
6.4.4 关注老年产业的发展,引入市场机制以满足老年人口的多样性需求 |
6.4.5 构建老龄化政府治理体系,共同促进四川老龄化事业发展 |
7. 总结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副主任在青海考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背景下乡镇计划生育职能转型研究 ——以泰顺县泗溪镇为例[D]. 陈春扇. 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03)
- [2]以“一体化”为导向的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服务提供协同模式研究[D]. 毛鹏远.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19(02)
- [3]我国儿童公共服务财政保障问题研究[D]. 徐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4]联合国人口基金与中国的计划生育[J]. 易富贤. 社会科学论坛, 2018(04)
- [5]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D]. 周长友.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6)
- [6]中国青少年生殖健康相关政策的过程及实施可行性的案例研究[D]. 许洁霜. 复旦大学, 2012(02)
- [7]中国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及优质服务干预效果评价[D]. 赵洪鑫. 复旦大学, 2011(12)
- [8]优化人力资源视角下的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培训需求分析[D]. 高莹莹. 昆明医学院, 2010(08)
- [9]人口发展政府治理研究 ——以四川为例[D]. 蒋若凡. 西南财经大学, 2010(07)
- [10]宁夏回族自治区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工作考察情况介绍[J]. 王凤兰.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