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规范、改革、发展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霍筑杰[1](2021)在《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贵州省农村金融建设要充分发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贵州省村镇银行和贵州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针对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出现的法律监管空白,监管错位以及法律职权定位不明晰等问题,汲取省外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的经验,结合省内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历程给出解决建议,促进贵州省农村金融向更加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向迈进。首先,从法律制度框架和规制结构的角度分析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后,提出股权结构多元化,组织内部结构权责划分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制度设计。其次,在研究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财税支持制度基础上,综合财税制度功能与政府服务职能的特点,提出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财税支持制度等具体措施,接着,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市场准入退出和风险防控法律制度方面,完善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制度,提出建立贵州省新型农村金融的危机介入,风险预警和风险指示监测制度,最后,在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监管的法律制度方面,汲取国内外农村金融组织监管制度,针对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提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差异化监管,使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逐步实现行业自律的内部约束监督机制,将内外部监管结合,优化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监管模式和健全监管措施。针对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1)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方面的法律问题。(2)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财政与税收支持的法律问题。(3)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退出和风险防控法律问题。(4)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监管法律问题。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解决建议,从法人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改革,财政和税收制度促进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建设,改革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制度和进行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市场退出进行严谨的管理,最后加强对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监管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入手,成立与贵州省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相符的现代化农村金融组织,建立科学,完善,统一,开放,自由的贵州省农村金融市场环境。
于海鹏[2](2021)在《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文中研究指明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过去、现在、将来均如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至今农村经济依然比较落后和三农问题仍然很严峻。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难题,就目前中国的体制和小农经济形态来说,合作经济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发展好合作经济根源在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中国农村拥有合作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道路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普遍存在且发展很成功的选择。河北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建国以来河北地区乃至全中国一直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而探索,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河北乃至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一直很缓慢,农村合作金融背离合作制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名不副实,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都出现了异化,这并不能证明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和没有合作金融发展的条件,而是各种其他因素限制了其发展。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河北省三农问题关乎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农村合作金融问题已经成为河北乃至全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势在必行。直到199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道路,也标志着河北农村合作金融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合作基金会曾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补充、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进行改革深化,从名称中删除了“合作”二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兴起。到2015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和股份制,成为向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联社方向发展的走向异化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成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合作性金融逐步消失。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兴起,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量存在,形成了以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样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共同发展的局面。首先对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把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分为独立发展、探索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历史阶段,探讨了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进行了正面和负面分析,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发展特点等问题。
何松龄[3](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认为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舒凯彤[4](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指出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魏超群[5](2019)在《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信社和农商行作为支农支小、践行普惠金融的主力军,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具有重要意义。福建省级信用联社是由福建省内各家农信社和农商行共同发起设立,各家农信社和农商行则成为省级信用联社的社员单位。省级信用联社作为各社员单位的行业管理者,主要履行服务、协调和管理以及指导的职能,在特定历史改革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现阶段省级信用联社管理方面的不完善和不到位,与农村信用社、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困境直接或者间接的制约了社员单位的发展,一定程度阻碍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此省级信用联社管理改革势在必行。本文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对具有强制性和诱致性混合型的省级信用联社管理改革变迁进行分析,通过政府规制理论对探究在现阶段处于多重角色定位的省级信用联社制度在今后改革路线选择的核心方面,结合福建省级信用联社职能履行现状,综合从省政府、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基层信用社等方面的困境研究,最后提出深化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管理改革政策中关于职能定位和改革内容。本文研究的创新点主要基于几个方面。一是针对性较强。本文通过剖析各地省级信用联社的共性问题,最终落脚到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的管理现状和定位,对该省级信用联社改革提出政策建议;二是困境分析层次完整、脉络清晰。把多重角色于一身的省联社进行内外部逐一分析,既有政府、监管和信用社各方面的外部环境制约和影响,又有内部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的自身缺陷。
肖向荣[6](2019)在《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中国已进入了脱贫攻坚时期,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底线任务,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服务“三农”的金融主力军,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在金融扶贫工作中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勇挑重任的担当,在对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和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给予大力支持。但同时,如何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性也是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工作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从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当前的金融扶贫现状出发,结合所处的环境,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自身的机会、威胁、优势和劣势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将各种因素进行匹配系统分析,为金融扶贫拓展策略的提出做好准备;然后根据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战略发展规划,借鉴其它银行金融扶贫的经验,以金融扶贫的可持续性和效益性作为定位,从差异化、成本控制、聚焦优势等方面制定金融扶贫业务的拓展策略;最后设计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拓展策略的实施步骤,同时为了保障策略的有效实施,从组织、人员、制度和系统等维度展开讨论,提出有效建议,并评价实施金融扶贫拓展策略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研究发现,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虽然面临成本高、管理难等问题,但可以运用本土优势、资源优势、科技优势进一步探索,通过加强产品创新、资源整合、高效管理、风险防控等措施,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效益性。
安春伟[7](2019)在《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激励相容的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过十多年的深化改革,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基本上形成以股份制改革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商业银行运行体制。在改革实践中,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面临着目标选择问题,是以追求盈利的商业化发展为目标,还是坚持服务“三农”的政策性目标,亦或是将盈利目标与服务“三农”目标有机统一、协调发展。对此,政府和学界均非常重视,并积极探索解决机制。由于农村信用社本身的历史属性、“三农”的特殊性、政策性要求以及改革后的商业化发展需要,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不应当单纯以某一目标为导向,政策性目标与商业化目标不是二选一的关系,而需要互利共生,实现二元目标协调发展。然而,受到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制约,尤其是二元目标融合机制缺失,改革实践中往往出现政策性目标与商业化目标冲突。为了满足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二元目标相容性发展诉求,需要适度限制盈利性、发展服务性,建立一套融合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最大化发挥机制的效能,一方面要有科学的理论作为基础,另一方面要有法律制度提供保障。因此,要结合实证抽象出现有的机制设计,引入激励相容理论,构建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二元目标相容的法律机制。基于上述思路,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该部分以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情况为契入点,提出如何解决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文章的研究对象和理论框架,由此梳理了农信社股份制改革模式、改革目标、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激励相容机制理论方面研究现状的文献述评,是本次研究的前提。第二部分是简述我国农信社股份制改革,通过分析改革历程、改革模式和改革动因,进而得出改革的二元目标目标,是文章研究的基础。第三部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导致二元目标冲突的的法律问题,主要从从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和服务“三农”法律保障不健全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激励相容机制的实践与表达,首先论述激励相容机制理论;其次论述改革中激励相容的法律制度的设计原则;再次以J农商行为例分析激励相容机制在J农商行改革中是如何实现的。第五部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激励相容的法律机制优化,作为文章的最后一部分,通过前文的分析,分别从法人治理机制的法律完善、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监管规则、构建服务“三农”的法律制度保障、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文章的创新点,和大部分关于农村信用改革的研究方法不同,文章以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二元目标为切入点,分析二者之间的冲突和相容,找出导致二元目标不相容的法律问题,引入激励相容机制。以J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为例,通过实证分析,证论证激励相容机制在改革中的可行性,采用经济理论与法学理论相结合的方法,搭建分析研究框架,在该理论基础与实证相结合的思路下,提出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建立激励相容的法律机制优化方案。
孙节[8](2018)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在步入二十一世纪后在经济上的旧问题基本已经得到处理,并且逐渐步入“新常态”,同时经济变化得以稳定,但伴随而来的是我国宏观经济失衡具有新特征,而这些新特征中不仅有通货膨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经济下行的风险。由此我国全面推进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开始侧重于开展农业供给结侧构性改革。作为当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在支持现代化农业建设中也将起到巨大的作用。考虑到目前经济形势的下行态势以及资金流动性的减弱,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利润下滑、增速缓慢等问题,金融业在对“三农”、“小微”方面的支持力度可能减弱。对于那些农村的金融业的主要出力者,农村信用社作为其中一员,始终把促进“三农”成长、支持小微为发展目标,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过60多年的发展,虽然外在表现是合作制,但实际上早已走上了商业化的道路,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商业银行。而我国的农业大省——河南省,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农村经济的发展,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改革的步伐在稳步推进,但是依然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如金融监管力度不足、行政化色彩浓厚、股权结构不集中、法人治理存在缺陷、风险控制不到位、缺乏软实力建设、金融业务发展结构单一、涉农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等问题。本文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为题,运用文献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等方法,探究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后再根据这些问题的特点,找出更加合适的对策建议。对策主要是从加强内外部监管,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现代银行经营理念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新型企业文化等方面着手,以期让改革更加有成效,持续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余佳洁[9](2016)在《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研究》文中提出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关系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将成为我国未来金融体系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由于目前缺乏完善的合作金融法律体系,使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定位、功能、市场准入、业务监管和组织治理结构等方面距离农村金融合作性的特点相去甚远,难以承担金融“主力军”的重任。本论文拟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改革为关注点展开研究,旨在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导与规范依据。论文采取比较分析、实证研究、历史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源起及发展开始论述,同时概览世界各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总结其经验教训,并且基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曲折的历史发展,分析其法律性质的各种定位问题,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绘制出更科学的结论,从而对改革和发展农村信用社做出有益的规范建议。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在逻辑结构上服务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这一核心论题,通过实践问题的梳理及相关理论分析来达到研究目的。论文第一部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进行分析。本部分首先从理论上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与功能进行分析,然后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发展进行梳理,最后就目前学术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问题上的分歧进行了概括。第二部分主要就农村信用社法律性质改革之必要性问题展开。本部分首先对农村金融体系在组织体系方面的协调性进行探讨,旨在对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进行理论与实践上的说明;其次,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进行归纳、分析,进一步对农村信用社法律性质的改革进行必要性论证。第三部分主要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几个基本问题进行研究。本部分首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时代背景与环境进行阐述,进而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质及功能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国外农村信用合作社立法与实践等方面的借鉴与启示,提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路径。第四部分着重研究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进行改革的具体措施。本部分基于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路径,从设立制度的变革、经营范围的改革、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监管模式的调整等方面,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具体措施进行论述,提出在新农村建设这一时代背景下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二元化模式的具体建议。
林建伟[10](2015)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文中提出当前,农村融资渠道狭窄,农户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中央出台政策鼓励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探索。但由于现行法的明确禁止,各试点地区纷纷借助“附加担保”、“组合担保”、“反担保”等形式规避风险,增加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以促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本研究从农地融资功能出发,以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行为分析方法、典型抽样调查法、计量模型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讨论。首先,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产权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和风险理论,结合我国试点地区的实际运行模式,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其次,运用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结合福建省样本地区的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农户、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机理。再次,以福建省样本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就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讨论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后,借鉴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从修订法律、强化激励、风险防范、配套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改善我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由于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法律困境、市场约束以及配套条件缺乏等原因,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民生风险等各种风险。与其他信贷风险不同的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主要是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农地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农地流转薄市场的约束等原因所致,应予注意并区别对待。第二,农户的法律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但失地风险认知和还款风险认知未通过显着性检验。这与有些学者的担心差距较大,表明建立在三权分置基础上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较好地规避了失地风险,在政府的政策鼓励和行政推动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民生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第三,信贷员的风险认知与农户的风险认知存在差异。现实中,信贷员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致使其行为态度谨慎,抑制了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并间接抑制了农户的信贷需求意愿。鉴于此,金融机构应本着支持“三农”发展的愿望,着眼于防范风险而非消灭风险,审慎把握风险中隐含的机会,采取措施,鼓励信贷员积极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第四,从政府的角度看,现有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不足,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应当尽快修订法律,确立抵押品限定规则、登记生效规则和抵押权实现规则;通过设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有效激励。此外,还应加强农地流转市场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和条件建设,以提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制度效率。本研究从风险认知的视角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风险认知及其对信贷供需意愿的影响,研究的角度新颖。基于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得出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具有特殊性,风险认知存在差异性并抑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结论。据此提出的修改相关法律规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以及从政府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强化激励的改进策略,具有一定的新意和实际可操作性。
二、农村信用社规范、改革、发展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村信用社规范、改革、发展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的历程 |
(一)贵州省农村信用社领军的时期 |
(二)贵州省村镇银行崛起的时期 |
(三)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并起的时期 |
二、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
(一)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的法律问题 |
(二)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财政与税收支持的法律问题 |
(三)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市场准入及退出的法律问题 |
(四)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监管的法律问题 |
三、省外关于农村金融组织规制的做法与经验 |
(一)吉林省和湖北省关于农村金融组织规制的做法与经验 |
(二)德国关于农村金融组织规制的做法与经验 |
(三)美国关于农村金融组织规制的做法与经验 |
(四)日本关于农村金融组织规制的做法与经验 |
四、解决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法律问题的建议 |
(一)完善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的建议 |
(二)完善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财政与税收支持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三)完善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则的建议 |
(四)完善农村金融组织监管制度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四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合作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现代合作思想的发展 |
二 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
第二节 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现代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第二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独立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背景 |
二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一 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 |
二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历程 |
三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探索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 |
一 正面分析 |
二 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 |
三 其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
二 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 |
三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
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面分析 |
五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 |
二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整顿规范 |
第五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正面分析 |
一 肩负了三农的历史责任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推动了河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三 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四 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储蓄动员 |
五 做出了很大的社会贡献 |
第二节 发展问题分析 |
一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二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畸形发展 |
三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难以承担三农历史重任 |
四 农村合作金融历史问题复杂 |
五 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不足 |
第三节 发展特点分析 |
一 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
二 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占主要地位 |
四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5 创新与特色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省级信用联社 |
2.1.2 社员单位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3 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管理现状分析 |
3.1 服务方面 |
3.1.1 科技技术支持 |
3.1.2 组织人员招录和培训 |
3.1.3 社员单位文化建设 |
3.2 业务指导方面 |
3.2.1 审计和督导 |
3.2.2 业务指导和政策服务 |
3.2.3 规范指导社员单位法人治理 |
3.2.4 指导合规意识的培养 |
3.3 协调协同方面 |
3.3.1 贯彻政府发展规划部署 |
3.3.2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督导 |
3.3.3 开展社员之间的内部协调 |
3.4 行业管理方面 |
3.4.1 制定规章制度 |
3.4.2 考核社员单位业务绩效 |
3.4.3 推荐高管到社员单位任职 |
3.5 改革措施 |
3.5.1 成立区域审计中心 |
3.5.2 设立资金清算中心 |
3.6 管理工作成效 |
3.6.1 有效解决历史包袱 |
3.6.2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3.6.3 推动多方合作互动 |
4 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管理困境和原因分析 |
4.1 服务社员单位方面 |
4.1.1 社员单位高管配备与实际情况不合理 |
4.1.2 业务审批干预较多 |
4.1.3 社员单位的股东利益表达不充分 |
4.2 承担省政府授权的职能方面 |
4.2.1 难以管控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 |
4.2.2 人事安排和管理不够顺畅 |
4.3 配合监管部门监管和检查方面 |
4.3.1 法律法规针对性不强 |
4.3.2 监管工作不到位 |
4.4 管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
4.4.1 产权关系不明晰 |
4.4.2 公司治理不够完善 |
4.4.3 部分政策缺乏针对性 |
5 国内其他省级信用联社经验借鉴 |
5.1 河南省级信用联社 |
5.1.1 河北省级信用联社主要做法 |
5.1.2 河北省级信用联社经验借鉴 |
5.2 广东省级信用联社 |
5.2.1 广东省级信用联社主要做法 |
5.2.2 广东省级信用联社经验借鉴 |
5.3 安徽省级信用联社 |
5.3.1 安徽省级信用联社主要做法 |
5.3.2 安徽省级信用联社经验借鉴 |
6 深化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管理改革的建议 |
6.1 明确职能和角色定位 |
6.1.1 精准有效的传导政策 |
6.1.2 用心提升服务品质 |
6.1.3 积极配合外部监管 |
6.2 树立管理的方向与重点 |
6.2.1 健全法人治理架构 |
6.2.2 服务三农领域 |
6.2.3 行政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 |
6.3 实施管理改革的具体建议 |
6.3.1 优化与社员单位的产权关系 |
6.3.2 按照评级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
6.3.3 完善系统服务载体与平台建设 |
6.3.4 强化内部审计检查和社会监督 |
7 总结与展望 |
7.1 总结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2.1 理论基础 |
1.2.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第2章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环境分析 |
2.1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概况 |
2.1.1 发展历程 |
2.1.2 组织结构与人员队伍 |
2.1.3 业务经营情况 |
2.2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外部环境分析 |
2.2.1 宏观环境 |
2.2.2 行业环境 |
2.3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内部环境分析 |
2.3.1 金融扶贫概况 |
2.3.2 存在的问题 |
2.4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SWOT分析 |
2.4.1 优势 |
2.4.2 劣势 |
2.4.3 机会 |
2.4.4 威胁 |
2.4.5 SWOT分析结果 |
第3章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制定 |
3.1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制定基础 |
3.1.1 发展战略和目标 |
3.1.2 其它银行典型案例 |
3.1.3 策略定位 |
3.2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差异化策略 |
3.2.1 职能差异 |
3.2.2 客户差异 |
3.3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产品创新策略 |
3.3.1 创新途径 |
3.3.2 担保机制 |
3.4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成本管理策略 |
3.4.1 筹资成本管理 |
3.4.2 运营成本管理 |
3.4.3 资金损失成本管理 |
第4章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实施 |
4.1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实施步骤 |
4.2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实施保障 |
4.2.1 组织保障 |
4.2.2 人员保障 |
4.2.3 制度保障 |
4.2.4 系统保障 |
4.3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实施效果 |
4.3.1 经济效益 |
4.3.2 社会效益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激励相容的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导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文献综述 |
0.3 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
0.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历程与目标选择 |
1.1 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历程 |
1.2 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的二元目标 |
1.2.1 服务三农的政策性目标 |
1.2.2 追求盈利的商业化目标 |
1.2.3 二元目标的冲突与相容 |
2.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导致二元目标不相容的法律问题 |
2.1 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 |
2.1.1 股东大会权力失效 |
2.1.2 董事会职责定位不明 |
2.1.3 监事会监督权力受限 |
2.2 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 |
2.2.1 政府监管制度紊乱 |
2.2.2 省联社管理权受阻 |
2.2.3 自律监管效能不足 |
2.3 服务三农法律制度不健全 |
2.3.1 金融支农法律保障缺失 |
2.3.2 三农金融风险转移法律制度不完善 |
2.3.3 三农贷款监管规则存在缺陷 |
3.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激励相容机制的实践与表达 |
3.1 激励相容机制理论 |
3.2 激励相容的法律制度设计原则 |
3.2.1 平等原则 |
3.2.2 有效监管原则 |
3.2.3 倾斜保护原则 |
3.2.4 可持续发展原则 |
3.3 激励相容机制的实践与表达——以J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为例 |
3.3.1 简述J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 |
3.3.2 激励相容机制在J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的实践与表达 |
4.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激励相容的法律机制优化 |
4.1 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
4.1.1 优化股权结构设计 |
4.1.2 提高监事会制度效能 |
4.2 健全经营监管体系 |
4.2.1 确立经营监管的指导思想 |
4.2.2 调整省联社管理职能 |
4.2.3 完善政府监管机制 |
4.3 构建服务三农的法律保障制度 |
4.3.1 完善金融支农法律制度 |
4.3.2 细化涉农专项贷款规定 |
4.4 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 |
4.4.1 健全农村金融市场法律制度 |
4.4.2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征信机制 |
4.4.3 完善农村金融担保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农村信用社改革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2.1 农村信用社改革面临的挑战 |
2.1.1 监管体系不健全 |
2.1.2 外部环境建设不完善 |
2.1.3 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
2.2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机遇 |
2.2.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发展 |
2.2.2 普惠金融逐渐深入 |
2.2.3 良性政企银关系逐步形成 |
2.2.4 农业绿色发展开辟了新空间 |
2.2.5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产生了新需求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
3.1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背景和历程 |
3.1.1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背景 |
3.1.2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历程 |
3.2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 |
3.2.1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要内容 |
3.2.2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就 |
3.3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 |
3.3.1 未构建完善的外部金融监管体系 |
3.3.2 内部监督管理力度亟待加强 |
3.3.3 现代银行经营理念与企业文化制度构建尚不规范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完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思考 |
4.1 加大外部金融监管力度,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
4.1.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农村金融环境 |
4.1.2 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
4.1.3 建立各监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
4.1.4 构建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 |
4.1.5 建立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信息披露制度 |
4.2 建立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控制手段 |
4.2.1 规范并优化股权结构 |
4.2.2 完善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
4.2.3 重整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业务流程 |
4.3 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制度 |
4.3.1 加快河南省农合机构转型,积极打造现代金融企业 |
4.3.2 坚持技术驱动,提高金融供给的质量与效率 |
4.3.3 建立健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各项风险约束机制 |
4.4 建设适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现代企业文化 |
4.4.1 建立人才的选用机制,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
4.4.2 注重软实力的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
4.4.3 建设创新型企业文化 |
4.4.4 进行业务创新,增强服务功能 |
4.5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 |
第一节 农村合作信用社的作用与功能 |
第二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发展 |
第三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法律性质争论 |
第二章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必要性 |
第一节 农村金融体系的协调性分析 |
第二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运行现状 |
第三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矛盾与困境 |
第三章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新农村建设中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功能与性质 |
第三节 国外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制实践的借鉴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路径 |
第四章 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改革的具体措施 |
第一节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制度的变革 |
第二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范围的改革 |
第三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机构的设置 |
第四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模式的调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范畴的界定 |
1.4.1 土地承包经营权 |
1.4.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
1.4.3 风险与风险认知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述评 |
2.1.2 国内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机制设计理论 |
2.2.3 风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 |
3.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类别 |
3.1.1 信用风险 |
3.1.2 市场风险 |
3.1.3 操作风险 |
3.1.4 流动性风险 |
3.1.5 法律风险 |
3.1.6 民生风险 |
3.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 |
3.2.1 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 |
3.2.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困境 |
3.2.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借款人的信用危机 |
3.2.4 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不到位 |
3.2.5 农地经营权流转薄市场的约束 |
3.2.6 政府不当干预行为 |
3.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及其风险 |
3.3.1 江苏新沂模式 |
3.3.2 宁夏同心模式 |
3.3.3 辽宁法库模式 |
3.3.4 四川崇州模式 |
3.3.5 福建明溪模式 |
3.3.6 经验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4.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1 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1 理论解释 |
4.1.2 理论分析框架 |
4.2 农户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2.1 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2.2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机理 |
4.3 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3.1 信贷员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3.2 风险认知对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机理 |
4.4 本章小结 |
5.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 |
5.1 农户经济行为与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1.1 农户经济行为 |
5.1.2 农户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2 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分析 |
5.2.1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 |
5.2.2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特征 |
5.3 风险认知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实证分析 |
5.3.1 变量选取 |
5.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5.4 本章小结 |
6.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 |
6.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的条件与特征 |
6.1.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条件 |
6.1.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特征 |
6.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分析 |
6.2.1 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2.2 信贷员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3 风险认知影响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实证分析 |
6. 3.1变量选取 |
6.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6.4 本章小结 |
7. 改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 |
7.1 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借鉴 |
7.1.1 德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2 美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3 日本农地金融模式 |
7.1.4 国外经验启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修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则 |
7.2.2 构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 |
7.2.3 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配套制度与条件 |
7.2.4 强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 |
7.3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的研究结论 |
8.2 未来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福建省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状况问卷调查 |
附录2: 福建省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状况问卷调查 |
致谢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四、农村信用社规范、改革、发展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贵州省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 霍筑杰. 贵州师范大学, 2021(11)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D]. 于海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3]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4]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5]福建省级信用联社管理研究[D]. 魏超群. 福建农林大学, 2019(05)
- [6]湖南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扶贫业务拓展策略研究[D]. 肖向荣. 湖南大学, 2019(01)
- [7]我国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中激励相容的法律机制研究[D]. 安春伟.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8]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孙节.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8(04)
- [9]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性质研究[D]. 余佳洁. 甘肃政法学院, 2016(10)
- [10]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D]. 林建伟. 福建农林大学, 20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