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法律法规培训调研报告

煤矿法律法规培训调研报告

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1. 答:法律分析: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好镇根据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调查敬袜前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事故等亮清级划分,分别由相应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第四条 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结案。
    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经征求省级人民 意见后,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结案。
    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经征求设区的市级人民 意见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复结案。
    一般事故由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批复结案。
    第三十四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的批复时限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问:煤矿事故调查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1. 答: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判睁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衡冲悉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咐乎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2. 答:(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明搜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谨祥失;
    (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 5)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6)祥槐搏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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