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实施注册安全主任的必要性(论文文献综述)
穆希琳[1](2021)在《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正式制度中,工会互助制度属于工会保障职能中兼具职工集体福利和困难职工帮扶双重主题的制度形式。该制度的生成是结构互构与个体需求的复合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制度的表现样态呈现区别化,本文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将厘清制度的发展脉络,对各阶段制度内容和运行实际效果的分析是归纳制度阶段特征的依据。而在工会互助制度变迁的逻辑体系中,原有的制度生成结构发生变化,作为工会组织“自我赋能”的中层力量崛起发挥着创新工会互助制度组织形态的作用。对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将原本呈现为割裂状态的工会互助制度典型阶段融汇为一脉相承的制度发展过程,并且将静态的制度呈现以动态演进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构建“结构—需求—制度”的分析框架,将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和变迁的动力要素划分为“宏观制度—单位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结构,又将个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使用“认同—行动”双重维度进行类型划分。通过分析强化了“中层组织”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中层组织呈现单位组织“退场”、上级工会组织“入场”。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尝试达到“自我赋能”,这一外在突生的力量为工会互助制度变迁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形态。本研究选择东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YZ厂作为田野调查点开展实证研究。YZ厂建厂历史悠久,工会互助制度发展历程完善,并且当下YZ厂仍保留单位内外多种互助制度并行,在参与上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的主流互助制度之外,在单位内部按年度职工仍开展向厂内互助基金会捐款。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定性分析方法中的实地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将该厂1955年建厂初期至1995年间在工会会员之间实行的以“互助储金会”为代表的经济互助制度,结合“生活服务小组”、“思想互助小组”等为代表的劳力互助制度和思想互助制度,统称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将1995年后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组织的以职工医疗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低位时期,收入分配制度遵循平均主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客观现实。社会管理领域国家以单位体制将个体纳入单位组织中便于管理及整合,单位组织也成为国家向个体提供福利待遇的中间组织。本论文所研究的国有企业在单位体制时期是典型的能够为单位成员提供近乎全覆盖福利、单位成员对单位组织依附黏性较强的单位组织。从自上而下的结构角度而言,国家经济社会的宏观制度要求单位组织承担国家意志的传达者、国家资源的提供者角色,纳入代表着“国家”的单位组织中的个体依靠单位解决自身的困境成为该历史阶段下理所当然的选择。这是国家制度对单位组织内部成员互助行为的社会建构。从自下而上的结构角度而言,在企业与国家“同构”之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听从党委领导并为行政部门分忧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国家总体资源供给量不足的局限下,动员群众力量展开互助互济活动成为工会的理性选择。把单位成员的问题在单位组织的场域内解决,这是单位组织“向上负责”的反馈表现。在国家宏观制度与中层单位组织的互构结构之外,大量职工存在临时性经济借贷需求这样微观个体的实际需求也是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要素。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互助制度中呈现正反馈递增的设置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变迁的方式,符合职工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的预期惯性,也符合制度制定的主体工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由于工会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功能侧重有所区别,工会互助制度也随之呈现了从“解群众之困”到“筑风险补充保障”的功能偏重转向。在单位体制之下,工会是生产性行政单位的企业同盟者或建设伙伴。因此工会组织为单位行政减轻负担的同时还要为职工群体缓解压力,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工人的生活福利工作,将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职工“揽”到工会职责份内,采取广泛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自身问题的方式设立“互助储金会”,这是工会对稳定单位体制的有效的助益方式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群体边界相较单位体制时期工会互助制度范围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将一事一时的工会“送温暖活动”转变为覆盖全年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将工会单向“施惠”转变为职工双向多元互助参与。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当代价值不仅在于为职工提供风险补充保障,更在于“重塑”单位内部职工间相互关爱的凝聚力。“在内”有单位组织对“单位人”的关怀,“单位人”以尽心完成职业目标作为对单位组织的回馈;“在外”利用大数法则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低投入的非营利性的风险补充补充保障。笔者认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发展进路应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的原则上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互助保障体系,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的下岗职工、人数日渐增加的离退休职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职工等群体设置有工会特色的互助保障制度,这也将是工会迎合职工民意需求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持续“赋能”的表现。
石瑞[2](2021)在《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循证实践方案的构建》文中研究说明目的:利用问卷调查法了解山西省11个地市级医院心血管科护士对冠心病二级预防知-信-行管理现状,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明确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管理的需求;在此基础上,系统检索国内外关于冠心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管理临床实践指南,评价与总结冠心病二级预防管理的最佳证据,结合专家会议法,构建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管理方案,为临床管理提供依据。方法:(1)问卷调查法:自制心血管科护士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知-信-行现状调查问卷,采取便利抽样法选取山西省11地市级中1087名心血管科护士通过问卷星调查护士对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管理知识、态度和行为。(2)半结构访谈法:根据访谈提纲,深入访谈18名冠心病患者并了解其对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管理的需求。(3)证据总结:系统检索冠心病心脏康复和二级预防管理临床实践指南,筛选并对指南证据整合分析。(4)证据评价:依据“2014年版JBI证据预分级及证据推荐级别系统”对上述证据进行综合、提炼,拟定冠心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管理方案初稿。(5)专家会议法:组织临床、护理及康复相关专家举行专家会议,对护理方案初稿结合国内临床实际进行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管理方案》。结果:(1)问卷调查结果:共收回问卷1120份,有效问卷1087份,有效回收率为97.0%。心血管科护士冠心病二级预防知识维度得分为(24.17±5.37)分,态度维度得分为(53.85±7.97)分,行为维度得分(51.23±10.07)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显示,不同科室、近12个月是否学习相关指南/共识、心血管工作年限、所在医院及科室是否开展心脏康复、医院等级、是否参加过心脏康复专科培训是护士冠心病二级预防知信行总分水平的影响因素(P<0.05)。(2)质性研究结果: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的需求主要为5个方面:冠心病相关知识缺乏,个性化、操作性康复指导需求,出院后延续康复指导需求、家庭与社会关怀需求、医院与社区联合服务需求。(3)证据综合和证据评价:通过系统检索国内外指南,共纳入17篇临床实践指南进行证据总结,初步总结13个方面,150条证据,包括心脏康复、运动疗法、膳食推荐、情绪/心理/睡眠管理、血压、血脂、血糖管理、戒烟、限制饮酒,体重和腰围管理、职业康复、健康教育及性生活。(4)专家会议结果:结合问卷调查、患者访谈和最佳证据结果,并结合专家会议的讨论意见,对方案初稿进行修订,形成终版《冠心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管理方案》。结论:(1)心血管科护士对冠心病二级预防管理的知识和行为水平有待提高,而护理态度较积极,护理临床实践管理与指南建议存在较大差距,加强护士对冠心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培训是必要的。(2)不同患者存在不同的心脏康复需求,健康教育及心脏康复干预策略的不同导致患者临床结局不同,提示医务人员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管理策略应评估个体需求,实施个性化管理方案。(3)基于现况调查、患者访谈、证据综合和专家会议法构建的《冠心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管理方案》符合临床实际和满足患者需求,该方案涉及内容共13个方面,为后续管理者针对护理人员心脏康复管理的培训提供方案,推动心脏康复管理向精细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发展。
张倩[3](2021)在《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与保护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城市更新速度的加快,积极转型升级的工业企业因为城市土地更新的需求而搬离城市中心地区,不能够适应经济新形势的传统工业企业面临着衰退、破产的困境,基于以上两种原因,城市中心地区大量的工业厂房、仓库等工业设施因此被闲置。城市中大型工业企业除了进行工业生产的生产区域外,还会有完备的住宅、医疗和教育等生活配套设施,它们基本上已经与城市基础设施融为一体,能够履行基本的社会功能。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当中不可多得的重要财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课题。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拥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建筑群且有独特工业历史风情的区域,所有与工业生产有关的建筑、设备都是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构成要素,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工业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者,理应受到合理地保护。但是在房地产业巨额利润的吸引下,许多位于城市黄金地段的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被夷为平地,就算有幸逃过了被拆除的命运,却因内部建筑体量大、占地面积广,而给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造成许多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成为“烫手的山芋”,因缺乏合理的保护与规划而被荒废,如何保护利用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城市历史风貌与历史文脉的延续,成为许多工业城市面临的难题。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是山东省首批历史文化街区中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典型代表。潍柴集团2012年完成了主要生产区的搬迁工作,见证了潍柴几十年发展历史的老厂区被整体闲置,直到2014年被山东省政府选入省内首批历史文化街区名单当中,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作为潍坊市稀有的工业遗产,具有极其珍贵的研究价值。本文运用实地调研、比较研究等方法,通过对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调查研究,分析了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发展历史与遗产构成,并对其做出价值评价,为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再利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文章共分为八个部分:绪论部分将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内涵特征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第一章主要探讨了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相关研究理论。本章主要是以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是什么、为什么要保护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如何保护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逻辑结构串联,具体包括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基本理论、保护利用的驱动力、利益相关者三个方面。在新时期城市更新的背景之下,无论是受外在的客观条件还是自身特征的影响,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作为稀有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都需要得到妥善合理的保护与再利用。我们在讨论城市文化遗产的再利用问题时,根本目的是探寻保护文化遗产的合理路径,所以一切改造利用活动都是以保护为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可以作为可利用的文化资源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协作,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利用。第二章集中对潍柴发展历史进行研究。本章以潍坊市地方志与潍坊柴油机厂厂志为基础资料,结合实地调研,梳理了潍坊柴油机厂的历史发展脉络,包括潍坊柴油机厂的建厂背景和建厂历程。对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发展历史进行研究,为保护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提供了历史依据,为更好地认识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存现状与价值意义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章主要探讨了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规划,介绍了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内生产区域与配套设施的基本概况。笔者通过查找资料和实地调研,基本了解了整个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与遗产保存状况,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进行此类历史文化街区的遗产排查时,除了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等有形的物质遗产外,也不应忽略以工业生产技术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都是城市工业发展历史的经历者和见证者,也是延续城市工业文明的主要承载者,拥有同样重要的保护价值。科学分析历史文化街区的遗产构成是对其进行价值判断的前提与基础。第四章对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价值评价的内容与意义进行总结。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评价内容包括街区内的工业建筑、工业生产流程以及工业配套设施,并从历史价值、科学技术价值、社会价值、精神价值、经济价值等方面对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全面分析,说明对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与再利用的现实意义。第五章对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背景进行了调查分析,探讨了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现状以及潍坊市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发展概况,这是探寻历史文化街区再利用途径的前提。第六章对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再利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在城市更新的背景之下,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如何调整自身结构功能以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成为整个社会都需要面临的重要问题。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除了用于居住、教育等配套设施之外,大部分用于工业生产的厂房、仓库已经完全丧失了原始功能,成为城市闲置空间,通过工业遗产旅游、文化创意产业以及商业的植入来实现历史文化街区与现代生活更好地融合,也是完善城市产业功能组团中的业态配比的重要途径。最后一部分则是对全文的总结与思考。
任思齐[4](2021)在《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如今,企业之间的竞争重点在于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的管理是企业管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薪酬体系是人力资源管理中体现员工与企业价值的重要体系,建立、完善合理的薪酬体系对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企业的战略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的任务,需要不断地追求企业效益;国有企业还承担着国家的基础建设以及稳定就业等一系列责任,国有企业的良好运营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长治久安有着重要意义。对国有企业的薪酬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可以改善国企员工的薪酬水平,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进而作用在公司整体运营层面,推动国有资产更好地保值与增值,维护社会稳定。本文选取MQ工程公司作为研究对象,MQ工程公司是一个处于成熟期的国有工程建设类公司,有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笔者系统地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对象、方法等,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法,广泛阅读与薪酬体系有关的相关文献,通读薪酬体系的相关理论,并大量搜集MQ工程公司的相关资料,在进行实地的访谈和问卷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存在工资等级行政化色彩浓重、绩效考核体系缺乏有效性与针对性、薪酬体系设计缺乏对企业战略的考虑以及薪酬体系缺乏对非货币性薪酬的设计四个问题。结合MQ工程公司当前的薪酬体系现状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以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期望理论、公平理论、双因素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以及利润分享理论为理论基础,在遵循公平性、激励性、竞争性、战略性、经济性与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针对该公司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淡化工资等级行政化色彩、加强绩效考核体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匹配企业战略的薪酬体系优化以及非货币性薪酬的设计四类优化措施,并对薪酬体系优化设计方案的实施步骤进行分解,分别是薪酬体系优化方案的公示、薪酬体系优化方案的试行、风险识别及处理机制的设立以及薪酬体系优化方案的最终实施,以财务保障、信息化保障与文化保障为薪酬体系优化方案融入公司保驾护航。通过对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的优化研究,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薪酬体系设计时需要考虑到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设计;非货币性薪酬对于员工具有激励作用;员工的期望可以与绩效考核联系在一起,在薪酬体系的设计过程中要重视绩效考核对于员工工作的推动作用;公平感在组织中是维持员工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薪酬体系设计的过程中要力求过程公平、制度公平与结果公平;薪酬体系的设计实质上是将人力资源与企业效益联动设计的一个过程,在设计时要注意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保持薪酬体系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康雯嘉[5](2021)在《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文中提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我国的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剧烈变迁。城市基层社会运行机制的转换,以及基层善治何以可能是社会学研究的前沿问题。改革以降,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国家在改革调适传统自上而下的纵向“条线”式管理体系的同时,逐渐实现重心下移,向以“街居体系”为中轴,多元主体纵横嵌入的“重层性”治理格局演化。在打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命题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弥合国家与社会间结构性张力,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实为我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理论旨归。本研究运用社会学研究的质性方法,对C市N区多个街道展开持续深度的田野调查,结合社会学理论话语与实证资料,将伴随新时期街道改革和社区建设而生成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结构界定为“嵌合式治理”。质言之,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是指在街道主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在“街居复合性主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社区两委)与“多元社会力量”(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志愿者、居民等)之间,通过彼此持续密切的嵌入和互动,生成的一种立体交叉、相互形塑的关系构型和协同合作的治理模式。它突破了国家单统的“条线”式治理传统,其实质是基层社会治理领域以“公+共”为特质的本土新公共性营造。研究发现,将研究视野限囿于社区微观场域,难以解释和揭示基层社会治理的真实运作逻辑。实际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演展受到政府派出机关“街道办”的深刻形塑,因而本文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视域转向对街居复合结构的整体观照。本文以“嵌合式治理”为研究框架,重点研讨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理论命题,并以系统性的实证研究,丰富“嵌合式治理”的理论内涵与实践维度。本文将“嵌合式治理”的研究置于我国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结构转换与街道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实证方法对嵌合式治理,及其所内含的嵌合关系的建立、嵌合结构与运行机制、嵌合内蕴动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展开整体性研究。其一,嵌合关系的建立研究。从嵌合关系的建立机制上看,街居主体与多元社会力量嵌合关系的构建需要满足多种基本条件,即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研究发现嵌合关系的建立依循不同路径展开,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街道搭建嵌合平台构成了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可见,嵌合关系的建立主要由基层治理行政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所主导,但此并非力图构造国家对社会的吸纳、收编和控制关系,而是以政社互嵌与合作为价值导向的。其实质是在由国家主导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过程中,实现基层社会活力的“复兴”与“再造”。其二,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研究。嵌合治理的实质是国家与社会在治理体系中结构关系搭建和行动关系运转的一种机制提炼。本文依托“结构——行动”的社会学研究范式和理论资源,对嵌合治理的场域关系及其动态运行机制展开研讨。广泛嵌入于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不同类型社会力量,与街居主体嵌合而成的治理结构与实践形态存在极其复杂的面向,需要我们针对性辨析。本研究发现,展开于城市基层社会领域的嵌合式治理在结构与行动上是相互形塑、耦合、协变的,政社的关系结构影响国家与社会的行动选择与进展,政社治理行动不断突破既有限域,拓展出政社嵌合的新式结构。一言以蔽之,嵌合式治理既更新、构建了社会,也更新、构建了国家。其三,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研究。以行政权威和资源作为动力机制构造基层治理嵌合结构并展开治理行动,仍存在局限性,因此,我们需要将政党维度带入嵌合治理动力结构中加以分析。党组织在中国社会系统中具有“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中枢性作用,它能够将基层区域内多元主体和资源激活调动起来,使之参与到服务群众的结构体系当中。在街道改革的背景下,以街道党工委协同社区党委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深刻影响着基层治理构型与运行机制,政党的组织嵌入、体制吸纳、政治资源、价值引领成为嵌合治理的不可或缺亦不可替代的内蕴动力。其四,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研究。常态的嵌合式治理机制在面临突发性公共危机时,难以“一键切换”至新式形态并对问题予以妥善破解,因而探寻应急状态下的非常态嵌合治理逻辑及其行动是嵌合治理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新冠疫情爆发与基层抗疫展开的非常时期,街居主体采取应急动员的方式将大量居民吸纳进疫情防控体系,构筑起应急状态下的嵌合治理机制。非常态的嵌合治理不是在原本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之外的另起炉灶,而是生长和镶嵌其中的机制创新。我们需要努力建构起常态与非常态嵌合治理机制间的关联性和转换方式,形成顺应基层社会运行逻辑的新常态化嵌合治理机制。文章认为,与行政吸纳、依附合作等表征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概念不同,以建构“共建共治共享”的关系模式为旨归的嵌合式治理的重要价值在于,国家与社会在持续互嵌、协动、形塑的过程中“磨合”出更加有助于治理行动开展的政社关系结构,而此结构又将进一步促进治理行动的发展和升级。特别是街居与多元社会力量在彼此嵌入的基础上,耦合而成了一个全新的“治理嵌合体”,其超越了嵌入主体治理权力、资源、功能的简单相加与复合,生产出新的治理和服务功能。质言之,嵌合式治理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可能的理论思路和实践方向。但我们仍需注意,嵌合式治理仅是开其端绪,仍处于复杂的调适过程,并呈现出一些局限,如外部社会主体的嵌入,可能造成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街道主导嵌合关系的建立并深度调控嵌合行动,会挤压社会自主运作空间,并造成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商业性变量的引入存在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的风险;常态性与非常态性嵌合治理机制面临衔接和转换的复杂难题,等。这需要我们持续不懈地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公共性”,并赋予嵌合治理新意涵、演展其新形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慕朝阳[6](2021)在《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发展演进研究(1915-1951)》文中研究说明教会学校的身体教育于近代发端,并且在当时起到了启蒙和示范作用,是近代教育史的反思和呼唤。金陵女子大学不仅是基督教会近代在华所创办的第一所女子本科级院校,还是中国近代教会高等教育与女子体育教育的综合体。作为近代我国体育专业排名靠前的女子高等院校,金陵女子大学将身体教育融入对学生的日常教育当中,其对近代女子身体教育以及女子体育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以1915-51年间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的历史演变过程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历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对其演变过程进行梳理,以期总结其先进的身体教育思想、理念和方法可以为现代高等院校女子体育教育提供启示。根据其发展演进过程中的不同特点,本文先介绍金陵女子大学创立背景以及当时社会条件下女性身体教育发展情况,梳理清末民初中国女子身体解放的萌芽及女子身体教育的早期发展(1840-1914),再将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演进过程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期:(1)各方势力交织下的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的初期形成(1915-1925),介绍了金陵女子大学建校初期在复杂国情下的身体教育观的初期发展,这一时期各方势力交错,本阶段分别从民族主义角度分析金陵女子大学在国族利益优先背景下,以塑造强壮国民之母以及“新女国民”为目的的国有化身体教育观;从帝国主义文化渗透角度分析金陵女子大学作为教会学校原生的基督化身体教育观;以及从传统性别平衡打破后的女性主义角度出发的性别化身体教育观,对初期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发展进行探讨;(2)本土规训整合后的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的中期发展(1926-1936),这一阶段首先揭示了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在国家政策大环境下弱化宗教性、倾向世俗化的趋势,然后以规训主义和女性本位思想为切入点剖析其身体教育观发展的特点;(3)动荡和恢复时期的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的晚期实践(1937-1951),本阶段论述金陵女子大学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身体教育观实践和社会主义改造下的身体教育观及其实践,这一时期的金陵女子大学将身体教育理论寓于实践,实践中反哺理论,达到进一步升华。研究发现,金陵女子大学的身体教育观体现出如下特点:体育教育专业性强;教学内容实用性强,职业化程度高;身体教育普及度高;女性本位思想的践行;宗教性与民族性的融合。金陵女子大学先进身体教育观对当下我国高校女子身体教育的发展有借鉴作用:(1)对高校女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的启示,可参考金陵女子大学的体格检验、体质分组以及医疗食补等身体教育措施设置。(2)对高校女学生体育课程安排与设置的启示,如金陵女子大学严格体育相关考勤制度,体育成绩与毕业挂钩,严肃考风考纪等设置,以及开设身体教育中多样化的运动项目,在教学中因材施教、小班教学,激发女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等。(3)对高校女学生身体教育中运用女性本位思想教学的启示,金陵女子大学在身体教育中厘清男女在身体发育和活动中的特点,针对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性实施身体的弹性化教育,这种教育模式充分体现了女性特色和教育者的女性视角,可以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产生内在动力,养成对自我身体健康塑造和审美意识。(4)对高校培养体育专业女生就业方面的启示,高校除了对体育系女生专业知识和技术上的授业,还需要开拓更广阔的就业平台,联合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充实针对女性的体育职业化岗位,并且为优秀人才提供或推荐更高阶的教育进修机会。
王小涛[7](2021)在《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研究 ——以《药品管理法》第23条为视角》文中提出为完善我国的同情用药法律制度,从适用条件、审查机制、知情同意以及制药商激励机制四个角度对《药品管理法》的第23条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我国同情用药法律制度中存在适用条件不明、审查机制不明、知情同意不明以及缺乏制药商激励措施的问题。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的同情用药面临着侵犯患者权益、降低患者药物可及性、扰乱药物市场以及制药商参与积极性低等挑战。在立足于我国国情并研究和借鉴美国、欧盟及其主要成员国的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在适用条件方面,尽快明确“严重危及生命”以及“无有效治疗手段”的内涵,适当扩大适用对象的范围,应当根据申请同情用药的患者人数以及疾病的严重程度明确用药标准,明确开展同情用药不得干扰注册临床试验,明确“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的内涵,明确医生和制药商均可作为提出同情用药申请的主体并参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承担相关职责;在审查机制方面,明确针对同情用药的行政和伦理双重审查机制;在知情同意方面,明确医生告知义务的法定内容以及标准,明确该制度下知情同意权的行使事宜;在制药商激励机制方面,允许制药商就同情用药收取费用,同时有关部门应当以同情用药的特性为基础制定认定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因果关系的法定标准。
曹瀚予[8](2021)在《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地方法之制定、修缮以及运行实践中,善于观察和思考的人士或许已经觉察到一种现象,即由地方立法直接推动的地方治理乃至国家治理和制度革新,无论是在专家学者们的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实务工作者基于立法经验和实践建议建言中,会经常提到几个未能解决的难题:“一统就死,一放就乱”、“如法炮制”的“景观式立法”、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矛盾、立法的创新性不足、立地方立法边界不明、“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质疑等,而这些难题都与地方立法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创制性立法有关。如果将我国整个立法体制视作一个国度,中央立法就是这个国度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统摄管理整个立法国度,制定基本政策,把握发展方向,地方立法则扮演着“执行者”和“协助者”的角色。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出发,地方立法起着“上通下达”的重要作用:协助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中央立法在地方的有效执行、解决中央立法无法独力处理或暂时不宜处理的问题、解决理应由地方自主处理的问题、为中央立法提供“先行先试”的经验。但随着改革发展进程不断推进,尤其在进入了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新时期,社会关系愈发复杂,急需新的规则去规范约束,此时国家对地方立法的要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总结过往经验、肯定已有做法,而是要求其在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执行性立法的同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有引领意义的创制性立法。倘若地方立法丧失了创制性,只作为中央立法的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就丧失了其地方性的本质属性。如此,地方立法增加了一个“改革者”、“实验田”的角色。创制性立法作为一种立法类型和立法现象,客观地存在于地方立法之过程中,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并未引起诸多学者之关注。诸学者所提创制性立法仅是为论证其他主题之需要,而附带说明或借鉴思考,无意作科学周延之诠释,且很多时候将“创制性立法”理解为“立法的创新性”。实际上,在学术研究和立法实践中,这两个概念之间是存在区别的,创制性立法既可以被视为一种地方立法的属性,又可以被视为一种地方立法的类型。将其视作一种立法属性时,“创制性”等同于“创新性”,”“创制性立法”亦即“具有创新性的立法”。就地方立法而言,创制(新)性是一项基本特征,一部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相较上位法若没有丝毫创制,则其必要性势必受到质疑,也很难通过备审制度的监督。此时的地方立法根据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分为执行性立法、先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试验性立法、自主性立法等不同立法类型,即便在执行性法规中也会存在“创制性条款”,从而具备执行性和创制性双重属性,都可以一定程度超出上位法规定的范围。而将其视为立法类型时,创制性立法是与执行性立法相对应的概念,“创制”的涵义在于“创设”、“增设”,以立法目的和立法内容为划分标准,地方立法仅包括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两种类型。地方创制性立法是指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为了弥补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的空白或不足,解决地方出现的具体问题或满足某种需求,就不存在上位法或上位法尚未规定的事项,运用自主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创制新的权利义务规范的活动。在从当前各地地方权力机关开展的立法活动境况来看,创制性立法已经成为我国地方立法发展的一个鲜明倾向。与执行性立法相比,创制性立法更能体现地方立法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作为近年来地方立法过程中最为活跃的力量,必然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依据。其理论依据主要包括了试验治理理论、国家试错策略论、地方制度竞争论、地方性知识理论、地方法治观理论等诸多法学理论和国家政策。但由于缺乏制度上的规范,创制性立法缺乏统一且完整的判定标准。目前已有的研究对创制性立法的区分大致可以从法对制度和权利的设定、上位法依据、依附关系三种角度出发,但这三种观点都有所欠缺,无论是从逻辑行还是操作性上,很难明确合理地将创制性立法和执行性立法区分开。将判断标准和判断方法结合来看,判断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其中的具体条款,可以通过依据性标准、创制性标准以及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标准三个标准进行认定。而这三个标准又可以通过诸多不同的方法和手段予以判断:依据性标准可以通过法的名称和法源条款进行判断;创制性标准可以通过法的权利性条款、义务性条款以及责任性条款加以判断;立法目的和原则标准可以通过立法目的条款和法规内容整体把握。这些标准既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很难仅通过其中某一单独标准对地方创制性立法进行准确判断,必须将三个标准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才能更好地对地方立法的属性进行判断。我们可以按照创制性立法的三个判断标准将创制性立法进行分类:按照依据性标准可以分成整体型创制和部分型创制,或者独立型创制和依附型创制,其中后者可以看作是部分型创制的下级分类,这两种分类四种类型表现的是地方立法整部法规或具体条款与上位法的关联性;按照创制新的权利义务性标准,可以分成权利义务型创制和处罚强制型创制,这两种类型表现的是地方性法规中具体的创制内容;按照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标准,可以分成地方事务型创制和先行先试型创制,表现的是地方立法主体创制性立法的目的是“管理地方性事务”还是“先行先试”,其中自主性立法对应的是地方事务型创制,先行性立法对应的是先行先试型创制。基于无知论的假设和进化论理性主义的哲学立场,任何人试图通过理性分析建构出比由经济社会演化而来得更有效的规则,都是不可能的。通过对山东省和几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实践进行考察剖析后可以发现,目前的地方创制性立法正面临着“形式增长”、“地方”着力不足、立法供给难以满足地方需求、创制内容与体例结构不匹配、“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合法性质疑等困境。出现诸多问题的症结在于央地立法权限的分配问题,包括传统理解下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张力、创制边界模糊、创制能力短缺、中央制约管控与地方有效治理的矛盾、创新试验与既有法制的冲突。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在不断发展中完善的,创制性立法亦是如此。面对以上如此困境,地方立法机关首先应从理论观念上进行革新,主要包括了对“法制统一”原则的再理解、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立法供给、正确看待“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问题等。除了通过理念革新外,在新时期下还应当重视大数据技术在地方立法活动中的应用,切实提高地方创制能力外,例如提升创制性立法的公众参与能力、立法后评估水平等,同时还需完善监督和防范机制来防止地方立法权的滥用。
郭子豪[9](2021)在《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法律保护》文中研究表明双层股权结构最大的问题是所有权与控制权失配而存在非控制股东受侵害风险,而且实践中非控制股东受侵害事件也确有发生。因为这种风险不可避免,所以非控制股东保护将始终是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运行有效的重要影响因素。然而自2019年引入双层股权结构以来,科创板有关非控制股东保护的规定基本未变,其“竞争对手”创业板却在2020年6月解禁双层股权结构的规则中对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做了完善。本文以此为契机,通过现状梳理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建议,试图完善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保护措施。具体而言,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必要性论证。完善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的理由有三个:一是理论上双层股权结构提升了非控制股东受侵害的可能性,实践中侵害事件也确有发生;二是科创板既未解决引入双层股权结构的本土化风险,其当下股东保护措施又无力应对非控制股东受侵害问题;三是若科创板不完善相关措施,政策上无法与创业板达到同等水平,其板块竞争力也可能因此而减弱。第二部分是现状梳理和问题发现。首先,将科创板现有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进行梳理。其次,根据梳理结果归纳各阶段存在的问题。事前层面的问题主要是限制不足,表现在对投资者的适当性限制易被规避,对特别表决权主体的限定过于广泛,未规定触发概率大的固定期限型日落条款以及对双层股权结构信息披露要求不高。事中保护的缺陷主要在机构监管与公司治理层面。机构监管重事前而轻事后。内部治理中监事会独立性不足,独立董事作用发挥不充分,是否规定控制人信义义务尚不明确。事后层面问题在诉讼发动困难,诉讼中对滥用特别表决权的认定困难以及补偿机制缺失。第三部分是经验借鉴。首先,选择双层股权结构运用较为成功的美国,同是新兴资本市场的新加坡,解禁时间与科创板接近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借鉴对象。其次,评价三者之间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在启示与借鉴部分结合我国国情讨论科创板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完善过程中的应为与不为。监管尺度方面,认为科创板的规定应当更具体化。第四部分是针对问题提出建议。第一,针对事前层面的问题,科创板应对双层股权结构严格限制,包括对投资者的限制,对特别表决权主体的限制,增加适用固定期限型日落条款的选择权和提升信息披露要求。第二,事中保护层面既要加强部门监管,也要完善公司治理,发挥监事、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对控制股东的要求。第三,事后层面要保证诉讼的可操性,建立特别表决权滥用的司法认定预期。在制度建设层面应及时完善事后退出与补偿机制。
王俊[10](2021)在《基于循证构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及效果评价》文中研究说明目的:1.调查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使用现状并从老年人、护理人员及医养结合机构角度分析其影响因素,为构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提供临床依据。2.总结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预防及管理的最佳证据,为构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提供循证依据。3.构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并进行适用性检验。方法:1.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现状调查(1)身体约束使用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通过整群抽样,利用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调查表对重庆市6家医养结合机构1026名老年人进行调查,运用直接观察法、标准化访问护理人员及查看老年人医疗健康档案收集相应资料;运用卡方检验、二元logistic回归进行统计分析。(2)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的质性研究:基于计划行为理论(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采用目的抽样法,选取重庆市2家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进行半结构式访谈(n=12)和TPB开放性问卷调查(n=20),运用Colaizzi7步法进行内容分析。(3)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的量性研究:通过整群抽样,采用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分问卷和自制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身体约束计划行为理论问卷(PR-TPB问卷),调查重庆市6家医养结合机构316名护理人员的身体约束实践,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及意向,以TPB为理论基础,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各变量对身体约束实践的影响路径及程度。2.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证据综合(1)身体约束干预措施效果的meta分析:系统检索Pubmed,CINAHL,EMBASE,Web of Science,Cochrane library(CENTRAL),Psyc INFO,CNKI,Wan Fang Data,VIP,Open Grey数据库中有关养老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干预措施效果的随机对照试验(RCT)和临床对照试验(CCT),采用Rev Man 5.3软件进行meta分析。(2)相关指南及系统评价的内容分析:系统检索国内外相关指南网站、专业网站及数据库中2000年~2020年关于养老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指南、最佳实践信息册、证据总结、推荐实践、专家共识及系统评价,并对内容进行评价、整合和总结。3.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的构建根据现状调查和证据总结内容,结合文献研究,构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初稿,采用专家会议法修改、论证方案并形成终稿。4.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的适用性检验采用单组前后测量设计,选取重庆市一家医养结合机构中的老年人(n=97)应用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通过质性研究方法了解护理人员应用方案的感受及体验;通过量性研究方法评价干预前后老年人及护理人员层面相关结局指标的变化,采用配对t检验、Wilcoxon符号秩检验、卡方检验或Fisher精确检验法对干预前后资料进行比较。结果:1.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现状调查(1)身体约束使用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分析:6家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使用率为25.83%,腰带(55.47%)和腕带(52.83%)的使用率最高,61.51%的身体约束有签署知情同意,身体约束主要原因是预防跌倒(71.70%),89.06%的身体约束没有护理记录,13.58%的约束老年人有约束并发症;老年人认知、行动能力、自理能力、跌倒风险、入住时间、身体攻击性行为、留置导管情况,机构的类型、属性、护理员照护人数是身体约束使用的影响因素(P<0.05)。(2)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的质性研究:提炼出护理人员对老年人使用身体约束的行为信念、规范信念和控制信念3部分,包括对使用身体约束的认知、态度、情感体验、团体压力、道德压力、责任压力、外在促进因素、外在阻碍因素8个主题。(3)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的量性研究: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及意向得分为(30.89±4.82),(5.30±0.62),(4.55±0.73),(3.99±1.31),(5.05±0.88)分。态度(β=0.536,P<0.001)和知觉行为控制(β=0.139,P<0.05)与意向呈正相关,主观规范得分越高,意向越强,但路径系数无统计学意义(P>0.05)。知觉行为控制对实践有直接负向影响(β=-0.348,P<0.001),但意向对实践的直接作用无统计学意义(P>0.05)。2.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证据综合(1)身体约束干预措施效果的meta分析:单纯教育措施[OR=0.68,95%CI(0.28~1.64),P=0.39],教育结合咨询措施[OR=0.76,95%CI(0.29~1.98),P=0.58]对减少老年人身体约束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多元化干预措施对减少老年人身体约束的效果有统计学意义[OR=0.74,95%CI(0.64~0.86),P<0.001];身体约束干预措施对老年人跌倒[OR=0.89,95%CI(0.64~1.24),P=0.48]、跌倒相关伤害[OR=1.14,95%CI(0.79~1.65),P=0.47]和精神类药物使用[OR=1.09,95%CI(0.89~1.33),P=0.41]的影响无统计学意义。(2)相关指南及系统评价的内容分析:最终纳入17篇文献,其中指南1篇,证据总结2篇,最佳实践信息册2篇,推荐实践1篇,专家共识3篇,系统评价8篇,从定义、人员要求、评估、决策、知情同意、预防策略、实施、监测、解除、记录、报告、人员培训和组织支持总结25条证据。3.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的构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包括身体约束原则、组织支持、人员要求、评估、决策、告知、替代措施、实施、监测、解除、记录、报告、约束培训13个维度,29个条目,会议专家权威系数为0.894。4.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的适用性检验(1)量性结果:身体约束培训后护理人员身体约束知识、态度、实践得分升高(P<0.05),身体约束意向得分降低(P<0.05);干预3个月后老年人身体约束使用率无显着变化(P>0.05),护理人员身体约束使用正确率提升,老年人日间约束时间降低,非正规约束工具使用减少,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老年人干预前后跌倒及跌倒相关伤害和抗精神药物使用无显着变化(P>0.05)。(2)质性结果:提炼出护理人员身体约束理论认识加深、认知态度改变、实践能力提升、方案实践正向体验、方案实践负性体验、约束必要性难以评估、替代措施实施障碍7个主题。结论:1.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使用率较高且实践欠规范,受老年人、护理人员及机构特征等因素影响,应加强危险因素管理、身体约束教育并制定身体约束规范,以提高老年人长期照护质量。2.基于循证构建的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内容科学、全面且具体,虽然不能降低老年人身体约束使用率,但能有效改善护理人员身体约束知识、态度及实践,提高身体约束使用正确率,减少老年人日间约束时间,规范约束方式,方案还需进一步研究完善并推广。
二、浅谈实施注册安全主任的必要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实施注册安全主任的必要性(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工会 |
1.2.2 工会会员与单位成员 |
1.2.3 互助互济 |
1.2.4 工会互助制度 |
1.3 理论基础与解释框架 |
1.3.1 理论基础:制度生成与变迁理论 |
1.3.2 解释框架:“结构—需求—制度”分析框架 |
1.3.3 论文篇章结构 |
1.4 研究对象情况介绍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理论意义 |
1.6.2 现实意义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国内文献回顾 |
2.1.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1.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1.3 互助价值传统与互助实践研究 |
2.1.4 工会互助保障研究 |
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2.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2.3 互助思想与互助组织研究 |
2.3 既有学术贡献与局限 |
2.3.1 学术贡献 |
2.3.2 研究局限 |
第3章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背景分析 |
3.1 制度下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催生互助“刚性需求”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经济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局限 |
3.1.2 单位制初期国有企业“纵横交错”管理体系下的工会组织 |
3.1.3 单位制初期的工会保障职能 |
3.2 组织反馈:单位成员团结模式的有机形塑 |
3.2.1 发挥工会“政治动员”组织者的作用 |
3.2.2 互助行为优化单位成员社会互动结构 |
3.2.3 集体主义思想成为单位体制时期价值取向 |
3.3 个体需求:满足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成员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
3.3.1 脱离剥削性质的旧时民间借贷组织的需求 |
3.3.2 大量单位成员存在应急借款的需求 |
3.3.3 缓解单位成员家属“后顾之忧”的需求 |
第4章 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 |
4.1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运行和功能 |
4.1.1 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互助实践 |
4.1.2 工会互助制度的运行过程 |
4.1.3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功能 |
4.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内容和特点 |
4.2.1 “互助储金会”——经济互助制度 |
4.2.2 “生活服务小组”——劳力互助制度 |
4.2.3 “思想互助小组”——思想互助制度 |
4.2.4 由“输血”到“造血”的互助基金会 |
4.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行动回应 |
4.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4.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4.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4.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 |
5.1 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特点和功能 |
5.1.1 从路径依赖视角解析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 |
5.1.2 职工互助保障区别于商业保险的独特价值 |
5.1.3 互助制度助力工会打造全方位保障“品牌” |
5.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表现形式 |
5.2.1 YZ厂参与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
5.2.2 双轨互助制度并行的YZ厂特色 |
5.2.3 对制度目标和成效的认同激发参与动力 |
5.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行动回应 |
5.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5.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5.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5.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6章 工会互助制度的变迁逻辑分析 |
6.1 宏观制度对中层赋能和个体需求的决定作用 |
6.1.1 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用 |
6.1.2 单位由行政性整合转向利益性整合 |
6.1.3 “国家—单位保障”进阶“国家—社会保障” |
6.2 中层赋能的“强化”促生互助组织新形态 |
6.2.1 向上贯彻:上级工会“在场”重塑互助边界 |
6.2.2 向下回应: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 |
6.2.3 自我赋能:工会组织市场化“跨界” |
6.3 微观个体为宏观结构和中层赋能提供经验建构 |
6.3.1 “搭便车”的群体惰性助推互助行为制度化 |
6.3.2 “由借到挣”的行为逻辑嵌入互助基金会的运营理念 |
6.3.3 “风险自担”的制度常态激发工会互助保障的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复合因素 |
7.1.2 工会互助制度变迁不可忽视的“中层力量” |
7.1.3 工会互助制度的现实意义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受访者基本信息表(以访谈时间先后排序) |
附录3:《互助储金会组织通则》 |
附录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 |
附录5: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类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2)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循证实践方案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常用缩写词中英文对照表 |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国内外现状 |
3 相关理论基础 |
4 研究目的 |
5 研究意义 |
6 技术路线 |
第一部分 心血管科护士对冠心病二级预防知信行现状和影响因素分析 |
1 研究对象 |
1.1 纳入和排除标准 |
1.2 样本量计算 |
2 研究工具 |
2.1 问卷维度、条目设定 |
2.2 问卷编制注意事项 |
2.3 问卷质量评定 |
2.4 问卷内容 |
3 研究方法 |
3.1 调查过程 |
3.2 统计学方法 |
3.3 质量控制 |
4 结果 |
4.1 基本资料 |
4.2 心血管科护士冠心病二级预防知信行现状 |
4.3 心血管科护士二级预防知信行单因素分析 |
4.4 心血管科护士二级预防知信行影响因素分析 |
4.5 心血管科护士冠心病二级预防知信行相关性分析 |
4.6 心血管科护士对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管理阻碍因素 |
5 讨论 |
5.1 心血管科护士对冠心病二级预防管理有待提高 |
5.2 影响心血管科护士二级预防管理的因素 |
5.3 心血管科护士二级预防护理知识、态度和行为相关 |
5.4 提高心血管科护士对冠心病二级预防管理建议 |
6 结论 |
第二部分 冠心病患者对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管理需求的质性研究 |
1 研究目的与对象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对象 |
2 研究方法 |
2.1 访谈主题 |
2.2 访谈过程 |
2.3 质量控制 |
3 结果 |
3.1 研究对象一般资料 |
3.2 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需求的分析 |
4 讨论 |
4.1 关注冠心病患者及家属的需求是二级预防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 |
4.2 个性化、切实可行的二级预防管理方案有助于提高患者依从性 |
4.3 提升心血管科护士循证实践能力,建立循证实践方案 |
5 结论 |
第三部分 证据综合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文献纳入和排除标准 |
2.2 检索策略 |
2.3 证据评价标准 |
2.4 证据评价过程 |
3 结果 |
3.1 文献检索结果 |
3.2 纳入文献基本特征 |
3.3 纳入文献质量评价结果 |
4 讨论 |
4.1 纳入证据的指南/共识发表现状和质量评价分析 |
4.2 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相关证据内容有待进一步明确 |
4.3 对冠心病二级预防本土化指南与患者指南制定的启示 |
5 结论 |
第四部分 证据传播 |
1 构建《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管理方案》初稿 |
1.1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2 结果 |
1.3 讨论 |
2 《冠心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管理方案》专家论证 |
2.1 研究方法 |
2.2 结果 |
2.3 结论 |
3 小结 |
第五部分 结论与展望 |
1 研究结论 |
2 研究创新点 |
3 研究局限性 |
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综述 国内外心脏康复护理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心血管科护士对冠心病二级预防知-信-行管理调查问卷 |
附录2 冠心患者半结构式访谈知情同意书 |
附录3 Pubmed文献库检索策略 |
附录4 中国知网文献库检索策略 |
附录5 AGREEⅡ评价条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3)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与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和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基本理论研究 |
第一节 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 |
一、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内涵 |
二、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特征 |
第二节 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的驱动力 |
一、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自身发展要求 |
二、城市更新背景下文化遗产的保护需求 |
三、可持续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
四、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提供了契机 |
五、工业文化传承的历史要求 |
六、保护工业设计遗产的内部需求 |
第三节 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利益相关者 |
一、公共利益的代表--地方政府 |
二、精英阶层的代表--专家学者 |
三、群众利益的代表--社会公众 |
四、市场主体的代表--企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探寻 |
第一节 潍坊柴油机厂的建厂背景 |
一、国内机械工业的发展概况 |
二、山东省机械工业的发展概况 |
第二节 潍坊柴油机厂的发展历史 |
一、前身: 聚焦军工生产 |
二、迁址: 探寻发展之路 |
三、变更厂名: 发展步入正轨 |
四、改制: 迈入国际舞台 |
五、搬迁: 奋斗奔腾不息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况 |
一、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地理范围 |
二、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风格 |
第二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生产区域与配套设施 |
一、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生产区域 |
二、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配套设施 |
第三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遗产构成 |
一、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物质文化遗产 |
二、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评价 |
第一节 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价值评价的理论基础 |
一、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价值认知的重要性 |
二、工业遗产型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评价内容 |
第二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价值特征 |
一、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价值 |
二、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社会价值 |
三、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经济价值 |
四、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精神价值 |
五、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美学价值 |
六、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技术价值 |
第三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的意义 |
一、延续潍坊市的工业历史 |
二、带动潍坊市的经济振兴 |
三、促进潍坊市的可持续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的现有基础 |
第一节 潍坊市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
一、雄厚的经济实力为文化繁荣奠定基础 |
二、丰富的文化资源为文化繁荣提供可能 |
第二节 政府对历史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 |
一、政策先行 |
二、资金保证 |
三、智力支撑 |
第三节 地方文旅产业市场逐渐成熟 |
一、潍坊市文旅产业发展成绩斐然 |
二、文创产业代表--潍坊1532文化产业园 |
三、旅游产业代表--坊茨小镇 |
第四节 地方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所面临的问题 |
一、过度依赖公共资金的投入 |
二、政府与企业的职责划分不明 |
三、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探索 |
第一节 工业遗产活化利用的成功范例—德国鲁尔区的转型 |
一、德国鲁尔区转型的背景 |
一、德国鲁尔区的转型历程 |
三、德国鲁尔区的转型经验及教训 |
第二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原则 |
一、历史风貌的完整性保存 |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
三、关注社区居民的利益需求 |
四、协调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
第三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实践 |
一、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 |
二、展示工业遗产发展工业旅游 |
三、发展文化产业传承工业文化 |
四、打造以商业为主的空间利用模式 |
第四节 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一、保护工作应放在首位 |
二、利益相关者需共同参与 |
三、健全行政制度与法律法规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A: 潍柴大事记(1946年-2013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4 论文基本思路与框架结构 |
1.4.1 论文基本思路 |
1.4.2 论文框架结构 |
1.5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薪酬 |
2.1.2 薪酬体系 |
2.1.3 薪酬管理 |
2.1.4 薪酬优化 |
2.2 薪酬体系设计的基础理论 |
2.2.1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
2.2.2 双因素理论 |
2.2.3 期望理论 |
2.2.4 公平理论 |
2.3 薪酬体系设计的一般理论 |
2.3.1 人力资本理论 |
2.3.2 利润分享制理论 |
第3章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现状分析 |
3.1 MQ工程公司概况及人员结构分析 |
3.1.1 公司简介 |
3.1.2 公司组织架构 |
3.1.3 MQ工程公司人员结构分析 |
3.2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现状 |
3.2.1 国有工程企业的特殊性 |
3.2.2 MQ工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
3.2.3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薪酬构成 |
3.2.4 MQ工程公司工程项目员工薪酬构成 |
3.3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调查结果分析 |
3.3.1 问卷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
3.3.2 员工访谈总结 |
3.4 MQ工程公司现有薪酬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4.1 工资等级行政化色彩浓重 |
3.4.2 绩效考核体系缺乏有效性与针对性 |
3.4.3 薪酬体系设计缺乏对企业战略的考虑 |
3.4.4 薪酬体系缺乏对非货币性薪酬的设计 |
3.4.5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4章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的优化方案设计 |
4.1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思路 |
4.2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原则 |
4.3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具体优化方案 |
4.3.1 淡化工资等级行政化色彩的优化措施 |
4.3.2 加强绩效考核体系的有效性与针对性的措施 |
4.3.3 匹配企业战略的薪酬体系优化措施 |
4.3.4 非货币性薪酬的设计 |
第5章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优化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财务保障 |
5.2 信息化保障 |
5.3 文化保障 |
5.4 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优化方案的实施步骤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MQ工程公司员工薪酬体系认知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Ⅱ:MQ工程公司员工薪酬体系访谈提纲 |
致谢 |
(5)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 |
1.1.1 城市基层治理结构的宏观转向 |
1.1.2 论域及框架锚定 |
1.1.3 研究意义与价值 |
1.2 文献述评 |
1.2.1 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
1.2.2 街道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
1.2.3 嵌入与互嵌的相关问题研究 |
1.2.4 既有研究的反思与进路 |
1.3 核心概念界定及其理论视角 |
1.3.1 “嵌合”概念和理论的追索 |
1.3.2 “嵌合式治理”的界定 |
1.3.3 理论比较视野中的“嵌合式治理” |
1.4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资料来源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社会转型背景下街道办事处制度变迁 |
2.1 单位制时期:主辅并行的条线式治理结构 |
2.1.1 主线:国家——单位——个人 |
2.1.2 辅线:国家——街居——个人 |
2.1.3 主辅并行式条线结构的制度后果 |
2.2 改革开放至九十年代末:街居治理条线核心化 |
2.2.1 “主线”的弱化 |
2.2.2 “辅线”的核心化 |
2.2.3 城市基层治理“辅线核心化”的实质与限度 |
2.3 新时期街道改革主要模式与分析 |
2.3.1 撤销街道办的初步尝试及其评价 |
2.3.2 治理重心下移与街道服务管理多重改革探索 |
2.3.3 治理视域下街道改革的总体趋向 |
2.4 C市N区的街道服务管理模式创新 |
2.4.1 C市N区街道改革的地域性变量及其制约 |
2.4.2 嵌合式治理:C市N区街道改革主导面向 |
第3章 基层治理嵌合关系的建立 |
3.1 嵌合关系建立的条件 |
3.1.1 国家主动让渡社会空间与主导链接 |
3.1.2 社会主体治理与服务的专业性 |
3.1.3 嵌入性主体的自带资源与社会资本 |
3.1.4 非对等关系中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主动依附 |
3.2 嵌合关系建立的主要路径 |
3.2.1 街道自主购买社会服务 |
3.2.2 上级政府资源链接与指派 |
3.2.3 街道搭建嵌合平台 |
3.3 嵌合关系建立的实证分析 |
3.3.1 嵌合关系的载体铺设 |
3.3.2 委托枢纽型组织联结嵌合关系 |
3.3.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作中的嵌合关系 |
3.3.4 建立“治理嵌合体”争取上级政府资源 |
3.4 嵌合关系建立的逻辑及其限制 |
3.4.1 面向“治理共同体”的嵌合结构功能 |
3.4.2 嵌合关系建立的社区“被动化”及其吊诡 |
3.4.3 非竞争性购买关系的建立及其变异 |
第4章 嵌合治理的结构与行动 |
4.1 嵌合治理的“结构——行动”范式 |
4.1.1 “结构——行动”理论分析视角 |
4.1.2 “结构——行动”范式的嵌合治理研究适用性 |
4.2 治理嵌合体构塑及其行动的实证展开 |
4.2.1 案例呈现与治理嵌合体的构塑 |
4.2.2 社区服务的三重空间嵌合 |
4.2.3 常态服务与项目制叠加的嵌合行动 |
4.2.4 疫情防控与线上服务转移 |
4.3 嵌合治理结构与行动的分析讨论 |
4.3.1 治理结构与行动的相互形塑与良性互构 |
4.3.2 作为在地性组织的街居主体空心化 |
4.3.3 商业营利取向遮蔽服务公益性 |
4.3.4 街道主导下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双向排斥 |
第5章 嵌合治理的内蕴动力 |
5.1 嵌合治理的动力结构分析 |
5.1.1 国家——社会的复合动力结构及其局限 |
5.1.2 以“政党维度”分析嵌合治理动力结构 |
5.2 以政党力量为内核的嵌合治理动力 |
5.2.1 典型单位制转型与社区衰败 |
5.2.2 街道行政主导的旧城改造及其限度 |
5.2.3 以政党资源为内蕴动力的嵌合治理 |
5.3 政党组织社会的理论思索 |
5.3.1 街居党组织促动嵌合治理的何以可能 |
5.3.2 以街道作为嵌合治理运作单位的恰切性 |
5.3.3 党建引领嵌合治理的长效机制问题 |
第6章 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式嵌合与联动 |
6.1 社会动员的理论谱系与中国动员传统 |
6.1.1 社会动员理论回溯及其界定 |
6.1.2 我国社会动员传统与应急动员 |
6.2 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基层动员式嵌合机制 |
6.2.1 社区网格化治理逻辑与局限 |
6.2.2 社区网格的非常态治理与联动 |
6.2.3 应急动员式嵌合治理的实质与超越 |
6.3 街道主导性应急动员的限度与进路 |
6.3.1 应急动员倒逼行政力强化 |
6.3.2 基层“政绩竞赛”与嵌合悬浮化 |
6.3.3 超越网格联动机制的全能化迷思 |
6.3.4 应急动员的嵌合治理向常态化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
7.1 嵌合式治理与基层社会“新公共性”营造 |
7.2 社会互构论视域下的嵌合式治理及其评价 |
7.2.1 嵌合式治理的多维性与联通性 |
7.2.2 基层社会治理的街道定位与功能再探讨 |
7.2.3 对嵌合式治理双向性与非均衡性的体认 |
7.3 城市基层社会走向“善治”的路径探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发展演进研究(1915-195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4 研究意义 |
2 研究设计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内容 |
2.3 研究方法 |
2.3.1 文献资料法 |
2.3.2 逻辑分析法 |
2.3.3 历史分析法 |
2.4 研究基础与创新 |
3 结果与分析 |
3.1 清末民初女子身体解放的萌芽及女子身体教育的早期发展(1840-1914) |
3.1.1 社会变迁与女性主义的初醒 |
3.1.2 西方传教士倡导的女性身体解放“启蒙”话语及实践 |
3.1.3 中国男性知识分子主导的女性身体解放“启蒙”话语及实践 |
3.1.4 小结 |
3.2 各方势力交织下的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初期形成(1915-1925) |
3.2.1 金陵女子大学的创立 |
3.2.2 国族利益下的女国民塑造——国有化身体教育观 |
3.2.3 宣教思想下的女教徒培养——基督化身体教育观 |
3.2.4 女性主义思想下的新女性呼唤——性别化身体教育观 |
3.2.5 小结 |
3.3 本土规训整合后的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中期发展(1926-1936) |
3.3.1 教会女子体育的世俗化转型 |
3.3.2 制度上的规训 |
3.3.3 身体上的教化 |
3.3.4 女性本位思想的践行 |
3.3.5 小结 |
3.4 动荡和恢复时期的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晚期实践(1937-1951) |
3.4.1 抗日战争时期的身体教育观及其实践 |
3.4.2 社会主义改造下的身体教育观及其实践 |
3.4.3 小结 |
4 结论 |
4.1 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的发展历程 |
4.2 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的特点 |
4.3 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7)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研究 ——以《药品管理法》第23条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析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 |
第2章 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试验药物的概念 |
2.1.2 同情用药的概念和特征 |
2.1.3 同情用药与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的辨析 |
2.2 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 |
2.2.1 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安全价值 |
2.2.2 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平等价值 |
2.2.3 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自由价值 |
2.3 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伦理依据 |
第3章 我国同情用药法律制度分析 |
3.1 我国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立法历程 |
3.2 《药品管理法》第23条之分析 |
3.2.1 同情用药的适用条件不明 |
3.2.2 同情用药的审查机制不明 |
3.2.3 同情用药的知情同意不明 |
3.2.4 同情用药的制药商激励机制缺乏 |
第4章 域外同情用药法律制度及其借鉴 |
4.1 美国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研究 |
4.1.1 美国同情用药的适用条件 |
4.1.2 美国同情用药的审查机制 |
4.1.3 美国同情用药的知情同意 |
4.1.4 美国同情用药的制药商激励机制 |
4.1.5 美国同情用药法律制度与尝试权法律制度 |
4.2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研究 |
4.2.1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同情用药的适用条件 |
4.2.2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同情用药的审查机制 |
4.2.3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同情用药的知情同意 |
4.2.4 欧盟及主要成员国同情用药的制药商激励机制 |
4.3 域外经验的启示 |
4.3.1 建立明确且适当的适用条件 |
4.3.2 建立严格且灵活的审查机制 |
4.3.3 建立制药商激励机制 |
4.3.4 不宜引入尝试权法律制度 |
第5章 我国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点 |
5.1 完善同情用药的适用条件 |
5.1.1 完善同情用药的适用对象 |
5.1.2 明确同情用药的用药标准 |
5.1.3 明确同情用药的开展地点 |
5.1.4 明确同情用药的主体职责 |
5.2 明确针对同情用药的双重审查机制 |
5.2.1 对同情用药进行行政审查的必要性 |
5.2.2 明确针对同情用药的行政审查主体 |
5.2.3 明确针对同情用药的行政审查方式 |
5.2.4 构建针对同情用药的分类审查模式 |
5.2.5 对同情用药进行伦理审查的必要性 |
5.2.6 完善针对同情用药的伦理审查主体 |
5.2.7 加强针对同情用药的伦理跟踪审查 |
5.2.8 完善针对同情用药的简易伦理审查 |
5.3 明确同情用药的知情同意 |
5.3.1 明确医生的说明告知义务 |
5.3.2 明确知情同意权利的行使 |
5.4 构建同情用药的制药商激励机制 |
5.4.1 允许制药商收取费用 |
5.4.2 明确同情用药制度下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的因果关系认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的述评 |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外文献综述的简析 |
三、结构安排与方法选择 |
(一) 结构安排 |
(二) 研究方法 |
四、研究对象的限定 |
第一章 地方立法的创新难题 |
一、“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质疑 |
二、“不抵触原则”的判断标准模糊 |
三、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存在争议 |
四、“如法炮制”的“景观式立法” |
第二章 创制性立法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创制性立法的概念界分 |
(一) 创制性立法的概念诠释 |
(二) 立法中“创制”涵义的多重性 |
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辨析与定位 |
(一) 地方立法的类型划分 |
(二) 创制性立法的对应概念: 执行性立法 |
(三) 创制性立法的相近概念辨析 |
(四) 创制性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定位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理论基础 |
(一) 试验治理理论与国家试错策略论 |
(二) 地方制度竞争理论 |
(三) 地方性知识理论 |
(四) 地方法治观念理论 |
第三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与创制维度 |
一、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标准 |
(一) 依据性标准 |
(二) 创制性标准 |
(三) 立法目的和原则标准 |
二、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判断方法 |
(一) 法的非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
(二) 法的规范性内容中创制性的判断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类型 |
(一) 整体型创制与部分型创制 |
(二) 独立型创制和依附型创制 |
(三) 权利义务型创制和处罚强制型创制 |
(四) 地方事务型创制和先行先试型创制 |
四、地方创制性立法的创制维度 |
(一) 对权力的创制 |
(二) 对权利的创制 |
(三) 对义务的创制 |
(四) 对责任的创制 |
第四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现实境遇 |
一、山东省创制性立法的现状考察 |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数量和层级 |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领域和事项 |
(三) 地方性法规的创制程度 |
(四) 地方创制性立法的体例结构考察 |
二、立法事实与制度设计出现偏差 |
(一) 创制性立法的“形式增长” |
(二) 立法供给难以满足地方需求 |
(三) 立法的“地方”着力不足 |
(四) 创制内容与体例结构选择不匹配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暴露出的法治化困境 |
(一) 传统理解下的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的矛盾 |
(二) 创制边界模糊与创制能力短缺 |
(三) 中央制约管控与地方有效治理的张力 |
(四) 传统立法技术与数据转型的脱节 |
第五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规范上的边界厘正 |
一、省级立法的合法创制空间 |
(一) 基本底限: 中央立法保留之外 |
(二) 外在界限: 不与上位法抵触 |
(三) 内在界限: 地方性事务 |
(四) 特殊限制: 行政立法的限制 |
二、设区的市级立法的合法创制空间 |
(一) 三类具体立法事项限制 |
(二) “等方面事项”限制 |
(三) 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 |
三、地方创制性立法的专有创制空间 |
(一) 地方创制性立法下的“不抵触”原则 |
(二) 地方创制性立法行政行为的设置权限 |
四、地方创制性立法空间的适度释放 |
第六章 地方创制性立法实践上的效果改进 |
一、地方创制性立法的理念革新 |
(一) 对“法制统一”原则的再理解 |
(二) 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立法供给 |
(三) 正确看待“突破上位法”的合法性问题 |
二、利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创制性立法公众参与水平 |
(一)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中的技术优势 |
(二) 大数据在立法公众参与中的应用趋势 |
(三)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中的瓶颈制约 |
(四) 大数据应用于立法公众参与领域的建议 |
三、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 |
(一) 传统立法后评估技术存在的问题 |
(二)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立法后评估的必要性 |
(三)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立法后评估的可行性 |
四、完善创制性立法的监督和防范机制 |
(一) 完善设区的市立法报批制度 |
(二) 合理选择立法的体例结构 |
结语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附件 |
(9)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与实践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第一章 加强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保护的必要性 |
第一节 双层股权结构下非控制股东易受侵害 |
一、理论上非控制股东面临不可避免的风险 |
二、实践中非控制股东受害确有发生 |
第二节 科创板下非控制股东受侵害的可能性增加 |
一、科创板未解决双层股权结构引入的本土风险 |
二、科创板现行股东保护措施难以保障非控制股东权益 |
第三节 完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是板块竞争下的要求 |
一、创业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保护措施优于科创板 |
二、科创板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应不亚于创业板 |
第二章 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保护现状及不足 |
第一节 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保护现状 |
一、非控制股东的事前保护 |
二、非控制股东的事中保护 |
三、非控制股东的事后保护 |
第二节 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的不足 |
一、事前限制尚有不足 |
二、监管与公司治理的规定不足 |
三、救济、退出与补偿措施不完善 |
第三章 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保护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保护措施及启示 |
一、较为成熟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 |
二、启示与借鉴 |
第二节 新加坡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保护措施及启示 |
一、新兴资本市场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 |
二、启示与借鉴 |
第三节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保护措施及启示 |
一、谨慎的非控制股东保护措施 |
二、启示与借鉴 |
第四章 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事前法律限制措施 |
一、有效发挥投资者适当性作用 |
二、缩小特别表决权主体适用范围 |
三、自主选择下的固定期限型日落条款 |
四、强化信息披露机制 |
第二节 完善监督与管理机制 |
一、部门监管事前、事中全过程发力 |
二、内部治理的完善 |
第三节 完善事后救济、退出与补偿措施 |
一、增强股东代表诉讼在双层股权结构下的可操性 |
二、建立特别表决权滥用的司法认定预期 |
三、建立非控制股东的退出与补偿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基于循证构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及效果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英汉缩略词对照 |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相关概念 |
3 伦理原则 |
4 理论基础 |
5 研究目的及意义 |
6 研究假设 |
7 研究内容 |
8 技术路线 |
第一部分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现状调查 |
第一节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使用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第二节 计划行为理论视角下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的质性研究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第三节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身体约束实践量性研究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第二部分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的证据综合 |
第一节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干预措施效果的META分析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资料和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第二节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身体约束相关指南及系统评价的内容分析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资料和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第三部分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的构建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第四部分 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的适用性检验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全文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文献综述 减少护理院老年人身体约束策略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浅谈实施注册安全主任的必要性(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D]. 穆希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冠心病患者二级预防和心脏康复护理循证实践方案的构建[D]. 石瑞. 山西医科大学, 2021(01)
- [3]潍柴老厂区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与保护研究[D]. 张倩. 山东大学, 2021(11)
- [4]MQ工程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研究[D]. 任思齐.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1)
- [5]城市基层社会“嵌合式治理”研究 ——以C市N区街道改革为中心[D]. 康雯嘉. 吉林大学, 2021(01)
- [6]金陵女子大学身体教育观发展演进研究(1915-1951)[D]. 慕朝阳. 江西师范大学, 2021(12)
- [7]同情用药法律制度研究 ——以《药品管理法》第23条为视角[D]. 王小涛.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8)
- [8]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D]. 曹瀚予. 山东大学, 2021(11)
- [9]科创板双层股权结构非控制股东的法律保护[D]. 郭子豪.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10]基于循证构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最小化身体约束方案及效果评价[D]. 王俊. 重庆医科大学, 2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