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看待中国加入WTO(论文文献综述)
王彩霞[1](2021)在《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文中提出如何在国际发展合作中实现不同需求层次的内外协调?本研究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展开论述。在当前时代条件下,这项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就发展战略而言,成为现代化强国是中国预计于2050年实现的目标。中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增强了海内外华人对中国实现该目标的信心,然而,中国当前发展仍面临多重挑战。有鉴于此,明确现代化的引领性地位是中国今后坚定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基础与方向,这也为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理论研究提供框架与目标。为此,本文化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搭建国家需求层次分析框架,分析中国自建国以来的国际发展合作历程,探讨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可行性路径。在分析框架创建方面,本文以人为标准,衡量国家建构,分别结合历史、时代与文化三种情境,推演出国家具备权力、利益与道德三类人格。由这一多元人格属性可见,国家是包含主权象征、利益集成与人本关切的复合体。因此,国家行为受多重因素制约,具有一定可观察性,可外化国家基本需求。考虑到,人的需求与国家需求具有通约性,故此,可借助人的需求类比国家需求,这构成跨学科应用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前提。据此,国家需求分为主权需求、发展需求、国际责任需求、国际地位需求与现代化需求,不同需求层次的内涵因时因事因国别因形势而异。在需求正向转化上,后一需求以前一需求的实现为前提;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出现由较高层次需求向较低层次需求的逆转。在国际社会化情境中,国家对自身需求的调节以及国家间需求的调和,同属国家间互动与需求协调的研究议题,这构成本文的基本架构与主要内容。具体至案例选择,本文以中国自建国至今的国际发展合作进程与转型为研究重点。改革开放是分析中国国际发展合作演化的时间分界线,受时代认知、路径抉择与规范扩散影响,自改革开放后,国家优先需求发生调整,由主权需求优先调整为发展需求优先。当前,在中美大国竞争升级、新冠疫情全球爆发、发展格局亟需重塑等背景下,中国进入不同层次需求均需兼顾的新时期。由此,中国国际发展合作亟待转型。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多重压力。新冠疫情引发全球公共危机,百年变局变数增多,全球化逆潮与民粹主义叠加。受此冲击,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难度加大。面对这一外部环境变化,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处境相同,既遭受外界对于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质疑,也承受来自国际竞争的压力。除环境不确定性、身份被质疑以及竞争多元化的外部挑战外,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外界过度关注特定经济发展指标,这会干扰国家对现代化目标的理性认识;历史已存的发展失衡程度与时剧增,这不仅阻碍国家发展模式调整,也会制约国际发展合作水平提升;国内与海外利益人为划界,这会固化国家对长远利益的统筹布局。总之,诸多因素导致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其次,国家自身需求认知失调。受主客观因素所限,国内与国际需求的分化大于整合;受国内外舆论影响,国际责任与国际地位需求所获关注不均;因目标宽泛,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关联不足。再次,国际社会对国家需求的认可不足。外界在关注中国发展的同时,对多边发展倡议存疑;制度性话语不足是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问题;外交在由双边互动向多边参与拓展的进程中,缺乏社会基础。最后,国家多元需求实现存在制度建设欠缺,长期延续的优惠型国际发展合作原则、实践与主流国际发展话语体系存在张力,尚无应对全策;在管理上,专业机构尚待加强能力建设;多边合作的路径选择受到既有经验的制约。为推进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的稳慎转型,本文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应对举措。其一,为明确发展需求,基于科学了解的实际,创新发展质量评估;基于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不同区域人力资源积累;基于海内外利益关联性,增拓中国利益;基于对内生性需求的关注,培养随时而动的定力。其二,为整合需求层次,将国际责任需求及时适度纳入可持续发展范畴;将维护主权完整与坚定发展需求作为追求大国地位的前提;将国民理性培育与大国崛起难度,用于协调内外对发展中国家身份的认知。其三,为提升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以切实的合作成效,破除外界疑虑;以运用话语扩散规律为前提,提升多边参与话语效能;以实际互动,消除各方假想,通过国际组织积累正向互动资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与疫情为契机,开展国际公共外交。其四,为完善国家需求实现机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性采纳国际发展规范;结合已有条件,开展国际发展合作全面评估;结合能力与时机,推进三方合作制度化;结合内外机制现状,提高国际竞争抗风险能力。综上,这些路径有助于中国通过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向现代化目标稳健迈进。
徐乾宇[2](2021)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WTO不同经济体成员国的发展诉求,WTO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争议不断。主要的争议点集中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适用性、适用对象,以及如何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的发展中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认为,WTO框架内,把自我认定(self-declaration)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存在质疑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部分国家借由自我认定的方式来获得发展中国家地位,并利用这一地位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这种自我认定方式可能造成滥用,使得发达国家面临不公平竞争,也使得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难以顺利进行。其中备受指责的是中国。美国认为,中国不应继续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WTO应该明确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所能享受的对象,不能允许部分国家借由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毋庸置疑的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在贸易、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自入世以来,确实取得了卓越的经济成就,但是,在其它一些指标上,仍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人均GDP、人均收入、科技发展、经济结构等方面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与发达成员的经济发展鸿沟,仍然悬殊。因此,美国选择性的使用个别总体指标夸大发展水平,并借此反对中国运用SDT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看法是存在偏颇的。因此,对中国而言,如何回应欧美发达国家的质疑,是本文期望解答的问题之一。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在面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问题时,是否有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避开争论不休又无法短期内有结论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是否能够在WTO谈判中提出更切实的、更具体的且行之有效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方案,为中国乃至更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可行的解决设想?这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现有的文献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都有所论述及研究,但是在解答特殊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性上的观点较为模糊,且带有明显的负面倾向(Ornelas,2016)。那么,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基础仍需进一步的梳理。此外,作为中美关于WTO改革中较为聚焦的发展中国家身份问题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范围等,有关文献都有所提及,但没有清晰阐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理论依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身份存在质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再的重申中方立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是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那么,阐释清楚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及适用性等内容,则显得十分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自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断质疑中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那究其根本,中国是否确因此权利而受益,就成为亟待回答的重要议题。已有文献从协议利用率角度指出,中国主要在农业协定下使用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但诸如此类的宽泛表达,并未涉及具体的产品层面。也就是,中国究竟在哪些产品上使用了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尚不明确。在现有的国内外文献中,相关研究也非常缺乏。为此,本文拟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农产品部门和非农产品部门下不同产品的出口水平,从而探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对中国的实际受益情况。本文主要包含了七章节内容。在第一章绪论部分,本文提出待研究的议题,分析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简述了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梳理了已有的针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问题的研究文献。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有限性和反面作用以及其更新与完善三方面对文献进行评述,并指出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本文的待研究议题。第三章通过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介绍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并阐释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适用基础及其存在的争议。第四章从理论上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并分析其理论逻辑脉络,再借由Saggi和Sengul(2009)构建的博弈模型,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及世界的意义。第五章分析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使用情况,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分类、总体使用情况以及WTO部分协定中的SDT条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定位。第六章介绍了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以及总体增长趋势,针对中国在特殊与差别待遇中的受益情况予以实证分析,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在哪些产品、部门享有了 SDT。根据实证结果做了更进一步的分析,得出中国SDT受益情况的总体分析。第七章依据SDT的改革困境和各国主张,提出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意义,并提出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进而合理回应了发达国家的诉求。本文基于现实背景和以往文献研究成果,提出:在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是有其适用基础,继续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是发展权,发展中成员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基础仍未改变,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适用上,应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同时积极推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毕业”条款的制定,并且积极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此外,本文还指出:中国在WTO中的身份应该是超大型新兴经济体,但由于存在地区和部门的差异性,这一特性进而决定了中国在WTO中的地位与角色。因此为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可考虑放弃或减少一些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国应该把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与维持WTO发展中国家地位视为两回事,也就是,由于中国发展差异性特性的存在,在具体的WTO谈判中,中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改变策略,具体化为在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范围上构建产品差异性,从而形成产品差异化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谈判策略,这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进一步的,中国应从一般意义上的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转变为争取各个产品下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性的谈判差异化目标。显然,这一实证结论应该也可以拓展到区域、双边和多边协定谈判中;通过测量产品的关税敏感性等,构建从产品角度出发的差异化谈判目标。中国作为WTO核心大国,积极推动SDT改革,将有利于打破WTO改革僵局,从而令这一贸易组织焕发新的活力。
张军旗,田书凡[3](2021)在《WTO改革中的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问题》文中研究表明WTO改革中有关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是否应当细化发展中成员的分类,发展中成员的认定方式,以及认定标准的确定。WTO三分之二的成员宣称其为发展中成员,并据此享有"特殊和差别待遇"。而普惠制下的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则由发达国家(给惠国)单方面决定。传统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两分法已经不能反映各国发展水平的差异,自我宣示和普惠制下的发达国家单方面认定方法以及认定标准的缺乏导致发展中成员存在身份不明的问题,其享有的优惠待遇难以得到落实。在未来的WTO改革中,可以考虑将发展中成员细分为新兴成员、欠发达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对于成员身份有争议时以总理事会下专门机构的认定为准,认定结果应当对一般的发展中成员身份(包括细化身份的)认定以及普惠制下的发展中成员身份认定均具有效力;可参照联合国的有关指标制定不同成员身份的认定标准。中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中成员,也属于新兴成员类别。随着自身不断发展,今后中国将面临身份转型的挑战,应当逐步承担与自身能力相当的义务。
高云峰[4](2020)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自2015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合作成果卓着。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国情各异,政治、文化、经济、宗教差异明显。同时,中国企业技术要素输出带来的专利海外保护等问题使得“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伴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内在需求。随着合作逐渐深入到制度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转型发展以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移出催生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体化需求,然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差异化明显,各国规则合作意愿不强严重制约合作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已成当务之急。由此,存在两个需要考量的问题:第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和差异性可能导致的各国收益差异或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是否与当下以TRIPS协定为核心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困境具有同质性;第二,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能否成为阻却“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实施及规则建构的重要因素?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巨大差异并且缺乏美欧发达国家权力作用因素的背景下,中国如何建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以及如何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依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写作。首先,在提出问题阶段,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不足、差异较大可能引发一定程度利益失衡的现实。其次,本文在分析问题部分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话语权;第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基本矛盾研判;第三,在收益差异的客观情势下,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依据理性选择仍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最后,本文在解决问题阶段探讨一带一路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进路及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本文除绪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区域和双边条约的实证分析,进而梳理总结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复杂性、差异性及可能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这是本文逻辑展开的起点。首先,本部分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进行了分析梳理、归纳总结。其次,在前述归纳总结基础上,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的背后是利益失衡的实质;并指出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态势已经不能满足各国转型发展和平衡发展需求,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也可能存在的收益差异,即利益失衡的问题。第二部分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建构和实施提供理论指引。首先,本部分从话语权理论出发,揭示当今国际知识产权话语权由美欧发达国家和地区主导且服务于其利益的实质,进而提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话语权建构的问题。其次,本部分运用辩证分析及动态利益平衡理论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进行了分析,指出现有基本矛盾是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各国转型发展需求,保护和培养创新能力以及维系创新与传播的相对动态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重要功能。最后,本部分运用国家理性选择理论分析指出即使存在收益差异的客观现实,各国也能基于获得绝对收益而积极参与合作;同时,亦强调不应混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客观差异与当今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不公平不合理造成的人为差异之间的本质区别,从而提出基于客观差异性现实不应追求绝对的发展平衡。第三部分探讨了如何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首先,本部分在反思现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足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差异性和规则合作缺失的基础上,立足法律内部视角,指出规则建构应当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相对动态利益平衡的正当性基准。其次,就法律规则构建的外部动态视角,应当遵循的路径为,不断挖掘和完善符合沿线国家共同的规则,对于超TRIPS条款可以先设置为任择性规则或概括性规则,再逐渐向强制性规则和具体规则过渡。最后,本部分提出未来我国有可能会遵循高低两个标准的文本路径拓展知识产权协定,但无论哪个版本都应在坚持原有的稳定条款基础上突出核心利益条款和中国知识产权条款文本的建设重点,包括稳定范式、核心条款遴选、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条款的设置、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与投资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协调以及商号、商誉和原产地名称若干术语的界定和澄清问题。最后一个部分探讨了在规则建构基础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首先,本部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坐标系的方法将知识产权保护逻辑的各个要素予以呈现,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阐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在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其次,阐释了中国政府层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并基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提出柔性合作模式。最后,阐述中国企业在实施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问题。
孙舒[5](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游启明[6](2020)在《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文中认为鉴于美国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以及中美关系的全局性影响,理性把握并因应美国的对华政策或战略,应成为中国在由富到强进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政府改变了对华战略认知,抛弃了冷战后的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提出了对华战略竞争新政策宣示,并从单边、双边以及多边层面着手,在政治、经济和安全多个领域,推进了该政策。面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新现实,本文从理论层面将战略竞争进行定位后,依据政策或战略研究的逻辑,探讨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目标、资源依托、实施表现、特点、效能、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因应等问题。战略竞争是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类型之一。虽然主流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提出了不同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理想战略,但整体上缺乏一个系统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学框架,并探讨每种战略类型的实质。在借鉴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承认或蔑视、对崛起国实力增长与运用的容纳或限制这两个标准,本文将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分为对冲、竞争、顺应与鸵鸟四种类型。采取对冲战略时,霸权国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以此想软化后者的崛起意图,但它也会对崛起国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取限制措施;实施顺应战略时,霸权国既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会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用鸵鸟战略时,霸权国不愿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想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当霸权国对崛起国进行战略竞争时,不仅意味着它会打压崛起国在由富到强过程中所产生的地位追求热情,维护自身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还预示着霸权国会采用各种手段,努力限制崛起国运用实力的方式与范围,甚至会采取措施打乱崛起国的发展进程,从源头上打消崛起国对自身的潜在挑战。既有研究强调战略竞争的互动层面,本文则突出战略竞争的工具层面,把战略竞争视作霸权国主动进行的战略布局,认为它的本质是蔑视崛起国的地位追求热情,限制崛起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对霸权地位与认同的维护、对崛起国意图与实力的恐惧、对国内政治发展的回应等因素,会综合作用于霸权国竞争战略的出台。战略遏制是战略竞争在冷战时期的表现形式,应避免将此种特定历史时空下的战略类型作为判断战略竞争的标准,从而忽视战略竞争的实质。除了需要合理把握战略竞争与战略遏制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外,还应该注意霸权国可能会从领域、层次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竞争战略子类型或呈现出各异的战略竞争强度,而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历史与现实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促使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出台。长期经营与护持霸权的战略实践,使美国拥有了较强的霸权护持意识,这很容易使其从零和视角看待中国的崛起;特朗普政府对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的失望,对国内“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以及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也激励其对华进行战略竞争;中美相对实力差距缩小给美国带来的恐惧,中国奋发有为外交给美国带来的焦虑,以及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给美国带来的恐慌,也刺激特朗普政府想通过战略竞争政策来缓解中国崛起所带来的战略压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质,是既蔑视中国不断增长的国际地位,也限制和延缓中国实力的运用与持续增长,以维持自身的霸权地位。在政治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抵消中国的地区影响力、维护自身在印太地区的优势地位、强化对地区盟友的管理、转移国内政治矛盾并为自己捞取政治利益。在经济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规锁中国发展势头、制衡“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保持美国经济优势等。在安全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挤压中国安全空间、强化对华军事威慑、维护自身战略声誉并转移同盟成本。尽管美国正出现相对衰落,但美国依然保有较强的软硬实力,这为其提供了多样的对华战略竞争备选手段。为打压中国的地位追求,限制中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特朗普政府从多层面、宽领域实施了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单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主动挑起了贸易摩擦,在科技、贸易、金融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施压中国,想以此压制中国对美国的经济追赶势头,尽管两国签署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依然不能忽视美国经济施压的可能;特朗普政府还介入了中国香港、西藏、新疆以及台湾事务,挑战“一个中国”原则,以此想分散中国的战略精力,甚至扰乱中国的发展进程;特朗普政府也提升了国防投入,提出了新的防务理念,加大了对网络、太空以及核领域的布局,以此想发起对华军事“抵消战略”,保持对华军事优势。双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但借助“朝核问题”,加大了对中国周边的布局,增加了中国的地缘风险;而且还在设法离间中俄关系,以此想塑造于美有利的“战略三角”关系;并且也强化了同日本、韩国等东亚盟友的关系,以此想借助同盟的实力制衡中国。多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仅推出了“印太”战略,想借助美日印澳四方对话机制,平衡中国的地区影响力,制衡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还试图通过拉拢东盟,强化同越南、菲律宾等盟友和伙伴关系,制衡中国的地区发展;也在积极借助美日欧三边协调、“毒丸条款”等机制或方式,在全球层面挤压中国发展。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表现出了竞争目标的压制性、竞争领域的全面性、竞争手段的激进性以及竞争主体的国家性等特征。到目前为止,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虽给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安全带来了一定的战略压力,但其并未有效实现所设定的政策目标,甚至还给自身带来了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存在不少困境。譬如:国内政治极化的加剧,制约了美国的政策执行;地区盟友和伙伴不愿在中美之间明确选边站,使美国无法获得足够的地区支持;中国和平发展的实践,使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缺乏“合法性”等。依据文章所提框架,展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本文认为,短期内特朗普政府强化对华战略竞争的风险在加大,经过一段时期后美国可能会对中国进行以“竞合”为主的战略对冲,而美国顺应中国崛起的可能性则比较小。中国需要理性因应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第一,中国需要形成一套应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思维框架,为实施具体的应对方略提供战略指导。对此,首先中国需要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通过发展做好自身的事情,为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打下牢固的基础;通过和平发展提升中国崛起的“绩效合法性”,为更多国家带去发展机遇,软化美国对中国发展的恐慌,降低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合法性”。其次,中国也需要保持战略自信。既不悲观也不盲目自信地处理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而是从自身正当利益出发,在尊重美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型塑中美关系发展。譬如,中国可以为中美互动提供一套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原则的“中国倡议”,并从经济、政治以及安全等方面具体优化中美互动。最后,中国还需要坚持战略底线,敢于同特朗普政府挑衅中国核心利益的行为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通过斗争使美方形成一个理性客观的对华预期。第二,在上述战略思维主导下,中国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具体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例如,中国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为应对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政策打下实力基础;中国可以稳步发展同俄罗斯、欧盟、日本以及印度等国的伙伴关系,缓解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压力,并借助伙伴关系软化美国对中国的认知;中国还需要从“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主动实施战略示善、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等,营造一个友善的周边环境,防止特朗普政府借助周边事态施压中国。
鹿海洋[7](2020)在《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文中提出2019年正值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对40年来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进行客观的梳理和评析,有助于我们把握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热点主题和基本规律,并为行政管理实践提供指导,以此来加快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动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本文将按照问题线索为主,时间线索为辅的思路进行。首先对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的形成进行量化分析。其次,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重点对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78-199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92-2002)、经济全球化与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02-2012)、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12-2018),这四个阶段里每个研究主题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价值和缺失进行深入的挖掘。最后,对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演变的规律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把握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热点主题和基本规律,分析现有研究存在的薄弱环节,探索未来行政管理学术研究的发展方向。
高婷雅[8](2020)在《形象与印象:中国加入WTO以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形象是造型艺术最直观的呈现,印象是由若干形象混合而成的主观观念。电影是当代造型艺术中极为重要的一种。中国人对于西方的印象的认知与发展,长期影响着中国电影对于西方形象的建构、改变与再塑。中国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是我们认知西方“他者”与“自我”本身的一面镜子。中国加入WTO以来,越来越深入的中西方交流使得西方形象与印象的塑造变得越来越重要。从全球化的现状来看,数字化时代和“大片引进”给予大量西方形象向内地输出的机会,国人由此构建而成的对于西方的印象,本质上是西方人“笔下”的西方,而并非真实的“西方”;从电影创作的角度来说,内地所塑造的西方形象存在着“丑化”、“美化”和“矛盾化”的表征,其塑造西方形象的缘由集中于商业价值的追求、自我与他者的认知和意识形态的引导,其所塑造的西方形象存在的全球化视野缺失、审美焦虑与创作杂糅等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文以中国加入WTO作为时间节点,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作为例证,借助客观影像中的“形象”与主观意识中的“印象”,更好地实现认知西方、认知自身,尝试阐析内地电影“如何更好地塑造西方形象”的命题,进而改善东西方对于自身和他者的双重误读的现状。在导言部分,分别对“西方”、“形象”进行论述和研究现状的梳理,解析设定“中国加入WTO以来”这一时间节点的原因,论述了国人主观意识中“印象”与“形象”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准确界定“西方形象”这一研究对象的概念。第一章对内地电影塑造西方形象的前史和背景展开论述,即西方形象塑造的渊源和意义;第二章对研究对象的表征进行阐述,即解决了“西方形象是什么样的”问题,第三章是对研究对象的创作缘由进行阐述,即解决了“为什么塑造这样的西方形象”的问题,第四章是对研究对象的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进行阐述,即解决了“怎样更好地塑造西方形象“的问题。
苏亚苹[9](2020)在《WTO框架下发展中成员“自我认定”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9年1月16日,一份名为《一个无差别的WTO:自我认定的发展地位威胁体制的有效性》的文件被美国提交至WTO总理事会,认为“自我认定”方法导致WTO谈判功能丧失和体制边缘化。2019年2月18日,中国、印度、南非和委内瑞拉等10位成员联合提交《惠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对于促进发展和确保包容的持续相关性》,对美方观点进行了驳斥,认为对WTO的相关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真正威胁是不一致的保护主义和扩散的单边主义、上诉机构成员遴选过程的受阻以及多哈回合谈判的僵局,而不是发展中成员的“自我认定”为发展中成员的状态。WTO各成员就发展中成员的地位与待遇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WTO各成员的立场与主张存在不同甚至冲突,根本原因是发达成员错误、偏颇地认为“自我认定”为发展中成员的方法不正当,以及发展中成员地位带来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导致WTO功能的丧失进而危及它们的利益,而发展中成员则坚持因能力受限而需要特殊和差别待遇以弥合与发达成员之间的巨大差距。据此,本文将对WTO框架下发展中成员“自我认定”方法进行研究。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论述“自我认定”方法及其引发的争议,厘清其衍生的发展中成员地位问题与其他国际组织如何界定发展中成员,由此引出发达成员反对“自我认定”方法的重要原因——特殊和差别待遇制度;第二章从特殊和差别待遇的产生和发展出发,根据WTO秘书处的整理列举当前WTO中所有协定或决定中具体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着重论证特殊和差别待遇给发展中成员带来了什么样的好处以及它是否真的如发达成员所言有诸多坏处。其中,作为为特殊和差别待遇提供永久的法律基础的“授权条款”将作重点论述。发达成员标榜发展中成员从特殊和差别待遇制度中获利,那么适用于发达成员的某些WTO规则是否从本质上也是一种特殊和差别待遇?因此本章第三节将论述适用于发达成员的“反向的S&DT条款”;第三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从必要性、合法性角度论证“自我认定”方法的正当性:发展中成员的能力受限和与发达成员之间的发展鸿沟赋予“自我认定”方法必要性,《WTO协定》第16条第1款赋予“自我认定”方法合法性;第四章从中国的立场与角度就如下问题给出一些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如何应对美国等发达成员的发难?如何看待自身以及其他WTO国家或地区的发展中成员地位?在WTO改革讨论中该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保持自身发展的同时也担负起在国际社会上的责任?结语部分给出本文结论:“自我认定”为发展中成员的方法是WTO的一项基本规则,有其必要性、合法性及正当性,对WTO来说是最适当的分类方法;且特殊和差别待遇作为多边贸易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与发达成员差距悬殊的发展中成员来说,仍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徐雅[10](2020)在《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成为世界上重要的贸易大国。在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经济全球化为中国开展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了机遇,同时也使中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下全球,尤其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大肆奉行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发起针对中国等国家的贸易摩擦,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破坏了国际贸易关系和经济秩序,形成了与经济全球化以及贸易自由化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的现象。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有助于我们认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不平等的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的实质,以及不平衡发展规律,认清西方“自由贸易”的历史真相和本质,对于深刻理解和解释经济全球化本质和规律,加快中国经济贸易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型、缓解贸易摩擦都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因此,要正确认识、解决这些问题,妥善应对各种挑战,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需要学界发出马克思主义的声音。目前,一方面,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占据主流地位,该理论体系代表了当前发达国家基本立场,脱离了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实践;另一方面,学界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国际贸易思想的研究较少,并且大多停留在对马克思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文献的梳理和归纳,缺乏创新,对于应对当前国际贸易挑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进一步深化研究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是国际贸易理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乃至全球国际贸易发展实践的迫切需要。纵观马克思的一生,其关于国际贸易思想的观点散见于不同时期的着述之中。本文立足于对马克思不同时期文本进行系统梳理,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进行系统研究。在论文逻辑架构上,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纵向梳理其发展脉络,横向阐释其思想内涵,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形成的理论来源。本文主要从欧洲封建制度解体和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以后的国际贸易思想开始研究。既包括了马克思深入研究的古典国际贸易思想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想。还包括了马克思论述相对较少的重商主义国际贸易思想、重农主义国际贸易思想。前者直接影响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形成,因此,前者属于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前者又受后者的影响,故后者属于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间接理论来源。第二部分,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批判性继承发展西方古典国际贸易思想和贸易保护主义思想,按照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对国际贸易思想理论基础的概括、总结,得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国际贸易的基本观点,即关于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本质和规律、地位和作用以及政策演变等,并运用相关理论和基本观点分析资本主义国际贸易政策的二重性。可见,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是一个涵盖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国际贸易理论基础、基本观点、政策措施在内的完整的思想结构。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国际贸易理论、基本观点和国际贸易政策的批判,得出应该怎么扬弃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及对未来社会国际贸易的预期。第三部分,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与西方主流国际贸易思想进行比较,主要从资本主义国际贸易的相关理论、基本观点和政策措施展开比较。由于两种思想阶级立场不同,则其思想内容必然存在差异。通过比较,有助于全面充分认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理解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基本观点和政策的实践性、阶级性、科学性和人文性的有机统一。通过比较也可以看出,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并不排斥西方国际贸易思想在某方面的科学性,其也借鉴了西方国际贸易思想的合理成分,加以发展运用。西方国际贸易思想也不能推翻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科学结论。不论是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还是西方国际贸易思想,都将会相互借鉴,在某种程度上“融合”但不是合并。第四部分,通过第三部分比较发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占据着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即科学和人文的统一,其更具有包容性,在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史中的历史地位举足轻重。并且,比较发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立场、观点更符合中国的国情,对中国开展国际贸易活动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马克思虽然没有亲自参与当代国际贸易的实践,但是其国际贸易思想对于我们研究国际贸易问题具有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指导作用。创造性地发展、运用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为加快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推动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缓解美中贸易摩擦;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资本“引进来”与“走出去”协同发展;推动中国外贸发展方式的转型;进一步提升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开放度;缓解和阻止贫富差距提供新思路。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作为人类思想发展史上的宝贵遗产,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世界经济贸易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综上所述,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其内涵深刻,覆盖范围广,吸收借鉴西方国际贸易思想的科学观点,并且全面概括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实践经验。本文在前人基础上,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主要内容,立足于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实践,尤其是针对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实践问题有着一定的启迪意义。经过较为全面、系统地研究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之后,本文得出三个创新性的观点。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第一,本文较系统地构建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内容的结构框架,即涵盖了其思想的理论基础、基本观点以及政策措施。第二,本文认为,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是实践性、阶级性、科学性、人文性的有机统一。其阶级性和科学性有机统一、科学性和人文性有机统一、阶级性和人文性有机统一,并且阶级性、科学性、人文性又是以实践性为基础,四者有机统一。第三,本文认为,美中贸易摩擦的实质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利益的博弈,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价值链走向高端化有利于缓解贸易摩擦。
二、如何看待中国加入WTO(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看待中国加入WTO(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述评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国家需求层次的理论建构 |
一、国家人格化:以人的视角建构国家 |
(一)国家建构的多维逻辑 |
(二)国家行为与动机的人格属性 |
二、人与国家的需求通约性 |
(一)人与国家的多元需求 |
(二)人与国家需求相通约的依据 |
三、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国家应用 |
(一)“需求层次论”的理论内涵 |
(二)“需求层次论”的应用考量 |
(三)国家需求视角下的国际合作 |
(四)国际发展合作中的国家需求 |
四、国家需求层次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需求的界定与层次 |
(二)多层需求的平衡与均衡 |
第二章 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进展与方向 |
一、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历程 |
(一)主权需求优先的阶段(1949-1978年) |
(二)发展需求优先的阶段(1979-2018年) |
(三)多层需求兼顾的新时期(2019年至今) |
二、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动因 |
(一)时代主题判断 |
(二)改革开放实践 |
(三)国际规范内化 |
三、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方向 |
(一)由选择自立走向逐步开放 |
(二)由被动适应转向主动倡导 |
(三)由双边互动趋向多方参与 |
第三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面临的挑战 |
一、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强 |
(一)后疫情时代百年变局变数增多 |
(二)逆全球化下疫情民粹主义兴起 |
(三)新多边主义秩序重塑尚需时间 |
二、发展中国家身份引发质疑 |
(一)中国的身份定位存在分歧 |
(二)外界混淆中国的需求层次 |
(三)身份质疑导致行为的误判 |
三、新发展格局面临多重国际竞争压力 |
(一)权力转移下的大国竞争 |
(二)新兴崛起国群体内竞争 |
(三)区域强国间的机制竞争 |
第四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存在的问题 |
一、国家发展需求界定滞后 |
(一)过度聚焦规模与速度 |
(二)地域差距的不断扩大 |
(三)跨国利益边界模糊化 |
二、国家需求层次的认知失调 |
(一)国内需求与国际需求相分隔 |
(二)国际不同层次需求关注不均 |
(三)现代化需求与其他需求疏离 |
三、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不足 |
(一)战略设计引发外界疑惑 |
(二)国际制度话语处于劣势 |
(三)国际社会交往基础薄弱 |
四、实现国家需求缺乏制度保障 |
(一)国际发展体系规范压力 |
(二)专业机构管理经验欠缺 |
(三)多边合作路径选择受限 |
第五章 新时期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的路径抉择 |
一、明确发展需求优先方针 |
(一)重视发展质量创新评估 |
(二)均衡各区域可持续发展 |
(三)全方位调和海内外利益 |
(四)增强环境变化中的定力 |
二、统合国内外需求层次 |
(一)发展与国际责任适度关联 |
(二)国际地位基于主权与发展 |
(三)现代化需求贯穿于其他需求 |
(四)坚定发展中国家身份立场 |
三、增进国家需求的国际认可 |
(一)提升发展战略释疑成效 |
(二)提高多边外交话语效能 |
(三)积累国际社会互动资源 |
(四)长效争取国际舆论支持 |
四、完善国家需求的实现机制 |
(一)善用国际体系部分规范 |
(二)健全机构建设全面评估 |
(三)推进三方合作机制建设 |
(四)夯实国际竞争的制度基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框架 |
1.3.2 本文主要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 |
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有限性和反面作用 |
2.3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更新与完善 |
2.4 现有文献的不足和本文待研究议题 |
3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1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含义 |
3.1.1 对发展中国家无专门明确规定:1947-1954年 |
3.1.2 对发展中国家概念有了初步界定:1954-1985年 |
3.1.3 发展中国家区别的引入:1986-1994年 |
3.1.4 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1995-2008年 |
3.1.5 发展中国家的再界定:2009年 |
3.2 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的自我认定模式 |
3.2.1 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 |
3.2.2 自我认定的适用基础 |
3.2.3 自我认定方式的争议 |
3.3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含义及渊源 |
3.3.1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3.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沿革 |
3.3.3 特殊与差别待遇内容 |
4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依据 |
4.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1.1 SDT的适用对象:发展中国家 |
4.1.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逻辑脉络 |
4.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意义 |
4.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内涵 |
4.3 理论模型构建 |
4.3.1 开放会员的MFN俱乐部(Open membership,OM博弈) |
4.3.2 排他性MFN俱乐部(Exclusive membership, EM博弈) |
4.3.3 将关税优惠纳入模型中 |
4.3.4 模型结论 |
5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具体使用情况分析 |
5.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分类 |
5.1.1 特殊与差别条款具体分类 |
5.1.2 类别简介 |
5.1.3 简单评价 |
5.1.4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使用总体分析 |
5.2 WTO协定具体使用分析 |
5.2.1 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3 《贸易便利化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4 农业协定SDT条款分析 |
5.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分析 |
5.3.1 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5.3.2 中国入世的承诺水平远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
5.3.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情况 |
6 中国因特殊与差别待遇受益的实证分析 |
6.1 背景 |
6.2 贸易特征性事实 |
6.2.1 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 |
6.2.2 中国部分产品的总体增长分析 |
6.3 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
6.4 实证方法和数据说明 |
6.4.1 计量模型设定 |
6.4.2 数据处理 |
6.5 实证结果分析 |
6.5.1 单变量分析 |
6.5.2 DID估计结果:基准回归 |
6.5.3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法 |
6.6 稳健性检验 |
6.6.1 平行趋势检验 |
6.6.2 安慰剂检验 |
6.7 扩展性分析 |
6.7.1 考虑出口国所在洲 |
6.7.2 考虑产品组影响程度差异 |
6.8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受益情况分析 |
6.8.1 SDT受益规模较小 |
6.8.2 SDT受益结构不均衡 |
6.8.3 可考虑“毕业”条款 |
6.9 中国受益产品的个别分析 |
6.10 实证分析意义 |
7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研究 |
7.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改革困境 |
7.1.1 如何界定“特殊性” |
7.1.2 如何界定“差异性” |
7.1.3 特殊与差别待遇具体问题 |
7.2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和各国主张 |
7.2.1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 |
7.2.2 发达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看法 |
7.2.3 发展中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立场 |
7.3 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理由 |
7.3.1 SDT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
7.3.2 SDT对发达国家的重要性 |
7.3.3 SDT对世界贸易水平的重要性 |
7.4 科学合理应对发达国家诉求 |
7.4.1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不应采取自我认定的方式 |
7.4.2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应该取消特殊与差别待遇 |
7.4.3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被滥用 |
7.5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 |
7.5.1 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 |
7.5.2 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 |
7.5.3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7.5.4 鼓励非线性的评估,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 |
7.5.5 “毕业”的主动承诺 |
7.5.6 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实际享受的SDT条款细则 |
附录2 WTO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
附录3 贸易便利化协定承诺情况 |
附录4 农业协定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
附录5 水果组产品代号说明 |
附录6 寡头垄断贸易模式的关税建立 |
附录7 特殊与差别待遇效应的实证分析 |
1. 背景 |
2. 对发展中国家的效应模型 |
2.1 模型说明 |
2.2 计量模型设定 |
2.3 数据说明 |
3. 实证分析及检验 |
3.1 回归结果分析 |
3.2 识别假设检验 |
3.3 稳定性检验 |
3.4 结论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WTO改革中的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问题的引出 |
WTO中有关发展中成员地位的争议 |
(一)是否应当细化WTO中的成员分类 |
(二)是否应当改变发展中成员身份的认定方法 |
(三)如何确定发展中成员的认定标准 |
关于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问题的建议 |
(一)与时俱进——细化发展中成员分类 |
1. 细化分类的理由 |
2. 细化分类的方案 |
(二)采取自我宣示与机构认定相结合的认定方法 |
(三)各类成员的认定标准 |
1.各国际组织的认定标准 |
2.WTO中发展中成员的认定标准 |
中国在WTO内的身份问题 |
(一)中国目前仍属于发展中成员 |
(二)中国在发展中成员类别中可进一步被归为新兴成员 |
(三)顺应改革大势做好身份转型的准备 |
(4)“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基本框架 |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现实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证分析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考量 |
(二)中国双边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 |
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不足之表征 |
(一)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阙如 |
(二)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软性特征 |
(三)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差异性 |
(四)一带一路沿线个别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不稳定性 |
三、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背后利益失衡实质 |
(一)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阙如与各国发展需求之间失衡 |
(二)知识产权保护差异性与平衡发展之间失调 |
第二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建构 |
(一)话语的权力本质 |
(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实践 |
(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解析 |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的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研判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辩证分析 |
(二)基于相对公平正义与动态利益平衡理论之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国家理性选择考量 |
(一)基于混合博弈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二)基于集体行动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收益差异性辨析 |
第三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的内部视角 |
(一)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反思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考量要素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外部视角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重点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之中国规则体系化建设 |
(一)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综述 |
(二)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文本评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国文本建设的重点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施路径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逻辑及其展开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基本逻辑 |
(二)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链视角下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
二、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实施路径 |
(一)规则建设层面实施路径 |
(二)合作谈判层面实施路径 |
(三)合作方式层面实施路径 |
三、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 |
(一)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方式 |
(二)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
(三)中国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建议与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6)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相关专业术语首字母缩写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文献分类 |
(二)文献综述 |
(三)对既有研究的反思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战略 |
(二)战略竞争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 |
一、主流范式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 |
(一)霸权转移范式下的遏制战略 |
(二)自由主义范式下的对冲战略 |
(三)建构主义范式下的情境战略 |
二、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标准 |
(一)霸权国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反应:承认或蔑视 |
(二)霸权国对崛起国实力增长的态度:容纳或限制 |
三、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类型的再划分结果 |
(一)对冲战略 |
(二)竞争战略 |
(三)鸵鸟战略 |
(四)顺应战略 |
四、历史时空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 |
(一)一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870-1914) |
(二)二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933-1939) |
(三)冷战后的美国对华战略(1993-2016)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基因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文化 |
(二)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实践 |
二、“美国优先”下的对华战略校准 |
(一)对“接触中国”的战略失望 |
(二)对“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 |
(三)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 |
三、中国崛起引发美国战略焦虑 |
(一)中美实力对比变化引发美国恐慌 |
(二)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激发美国担忧 |
(三)中国奋发有为外交催发美国猜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目标与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目标分析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政治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经济目标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安全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硬实力依托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软实力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施 |
一、单边层面:多领域施压中国 |
(一)经济施压:挑起贸易摩擦 |
(二)政治施压:挑战“一个中国”政策 |
(三)安全施压:强化威慑 |
二、双边层面:多点布局压制中国 |
(一)借“朝核问题”,增大地缘风险 |
(二)探索“离间中俄”,破坏周边稳定 |
(三)强化东亚双边同盟,增加地缘压力 |
三、多边层面:携手多方打压中国 |
(一)推进“印太”战略,挤压中国地缘空间 |
(二)拉拢东盟国家,平衡中国地区影响 |
(三)推动多方协调,压制中国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与趋势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 |
(一)竞争目标的压制性 |
(二)竞争领域的多样性 |
(三)竞争手段的激进性 |
(四)竞争主体的国家性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效果评估 |
(一)政治目标的效果评估 |
(二)经济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安全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 |
(一)全面强化战略竞争的风险加大 |
(二)存在“竞和”型对冲的可能 |
(三)迈向战略顺应的不确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对策 |
一、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战略思维 |
(一)坚持和平发展,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 |
(二)保持战略自信,型塑中美互动 |
(三)坚守战略底线,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
二、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具体方略 |
(一)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应对能力 |
(二)稳步发展伙伴关系 |
(三)营造友善的周边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Citespace可视化分析法 |
(二)统计分析方法 |
(三)历史研究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难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形成的量化分析 |
第一节 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的涵义 |
一、行政管理的涵义 |
二、学术研究主题的涵义 |
第二节 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阶段的划分依据 |
一、党的政策 |
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
三、中国行政管理自身的发展规律 |
第三节 期刊样本分析 |
一、各期刊文章占总样本比例 |
二、发文作者分析 |
三、关键词分析 |
第四节 着作样本分析 |
第五节 研究主题汇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78-1992) |
第一节 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 |
一、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背景 |
二、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行政管理学科体系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 |
一、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背景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的评析 |
第三节 行政效率的研究 |
一、行政效率研究的背景 |
二、行政效率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行政效率研究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1992-2002)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 |
一、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研究 |
一、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背景 |
二、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全球化与行政体制改革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02-2012) |
第一节 WTO对政府运行方式的影响研究 |
一、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背景 |
二、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WTO对政府运行方式影响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
一、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以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评析 |
第三节 政府绩效管理研究 |
一、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背景 |
二、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政府绩效管理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学术研究主题(2012-2018)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背景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的评析 |
第二节 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
一、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背景 |
二、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研究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行政管理学术研究主题演变的规律探寻 |
第一节 研究主题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 |
一、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研究 |
二、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研究 |
三、经济体制改革需要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 |
第二节 研究主题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为主线 |
一、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 |
二、调整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主题形成引进-消化-构建-创新的研究路径 |
一、研究主题的引进(1978-1992) |
二、研究主题的消化(1992-2002) |
三、研究主题的构建(2002-2012) |
四、研究主题的创新(2012-2018) |
第四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研究主题贯穿改革过程始终 |
一、以经济职能为重心的机构改革研究 |
二、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重心的机构改革研究 |
第五节 研究主题演变中的缺失和发展趋势展望 |
一、研究主题演变中的缺失 |
二、研究主题演变中的发展趋势展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8)形象与印象:中国加入WTO以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概述与界定 |
二、研究现状与方法 |
三、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内地电影塑造西方形象的前史与背景 |
第一节 内地对于“西方形象”研究与建构的“印象”追溯 |
一、西方印象的历史缘由 |
二、从形象到印象的创作初探 |
第二节 加入WTO对内地电影塑造西方形象的影响 |
一、电影体制改革:电影市场化创作的基础 |
二、从想象到现实的跨越 |
第二章 内地电影中西方形象的表征 |
第一节 丑化:被“妖魔化”的西方形象 |
一、抛却人性的物质追求者 |
二、盲目自大的种族主义者 |
第二节 美化:被“神化”的西方形象 |
一、作为“评判标准”的西方形象 |
二、作为“改变者”的美国形象 |
第三节 矛盾化:逐渐客观化的西方形象 |
一、多种西方角色形象的差异性表达 |
二、宗教信仰的矛盾书写 |
第三章 内地电影中西方形象之溯源 |
第一节 资本逐利的本性使然 |
一、消费“西方形象”的商业价值 |
二、降低西方形象的“文化折扣” |
第二节 对自我和他者认知的需求 |
一、西方注视中的东方 |
二、自我审视中“海外”东方大国 |
第三节 对意识形态的引导 |
一、意识形态与电影的关系 |
二、对西方政治意识形态的质询 |
三、纠正西方意识形态认知 |
第四章 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解构 |
第一节 视觉文化崇拜下的审美焦虑 |
一、重画面轻内涵的创作现实 |
二、重娱乐轻艺术的市场需求 |
三、对策:回归电影价值的理性追求 |
第二节 全球视野的缺位 |
一、无处安放的历史和真相 |
二、过度消费的西方宗教与信仰 |
三、对策:重拾东方文化意识中的审美追求与价值传递 |
第三节 泛西方化的思维模式 |
一、西方电影行业奖项引领 |
二、“东方主义”与后殖民主义思潮 |
三、对策:不忘艺术创作初心牢记中国电影使命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9)WTO框架下发展中成员“自我认定”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自我认定”方法与发展中成员 |
第一节 “自我认定”方法概述 |
一、“自我认定”是WTO界定发展中成员的一种方法 |
二、其他国际组织界定发展中成员的方法 |
第二节 “自我认定”方法引发争议 |
一、引发争议的原因 |
二、各方态度 |
第二章 适用于WTO发展中成员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
第一节 特殊和差别待遇概述 |
一、历史演变 |
二、具体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 |
三、反向的S&DT条款 |
第二节 实践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与各方态度 |
一、实践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
二、各方态度 |
第三章 WTO发展中成员“自我认定”方法的正当性 |
第一节 必要性 |
一、发展中成员能力受限 |
二、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之间的发展鸿沟 |
第二节 合法性 |
一、《WTO协定》第16条第1款 |
二、“自我认定”是具有公认合法性的长期做法 |
第四章 中国应对发展中成员地位挑战的建议措施 |
第一节 坚定立场,尊重规则 |
一、坚持“发展中国家”身份 |
二、扞卫“自我认定”方法的合法地位 |
第二节 灵活对待,督促改变 |
一、灵活适用现有的S&DT条款 |
二、促进修改未来的S&DT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选题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理论来源 |
2.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 |
2.1.1 古典国际贸易思想 |
2.1.2 贸易保护主义思想 |
2.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间接理论来源 |
2.2.1 重商主义国际贸易思想 |
2.2.2 重农主义国际贸易思想 |
3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主要内容 |
3.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理论基础 |
3.1.1 世界市场理论 |
3.1.2 国际分工理论 |
3.1.3 国际价值理论 |
3.1.4 国际金融理论 |
3.1.5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
3.1.6 理论基础、基本观点与政策之间的逻辑关系 |
3.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基本观点 |
3.2.1 国际贸易的产生和发展 |
3.2.2 国际贸易的本质和规律 |
3.2.3 国际贸易的地位和作用 |
3.2.4 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 |
3.2.5 对未来社会国际贸易的预期 |
3.3 马克思国际贸易政策的二重性 |
3.3.1 自由贸易政策 |
3.3.2 保护贸易政策 |
4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与西方国际贸易思想的比较及特征 |
4.1 相关理论比较 |
4.1.1 对世界市场的现实表现形式的比较 |
4.1.2 对国际分工的贸易利益认识的比较 |
4.1.3 对国际价值理论与要素禀赋理论的范畴比较 |
4.1.4 对国际金融理论中资本国际流动的比较 |
4.1.5 对国际服务贸易理论解读的比较 |
4.2 基本观点比较 |
4.2.1 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原因的比较 |
4.2.2 国际贸易研究侧重的比较 |
4.2.3 国际贸易作用的比较 |
4.2.4 国际贸易政策演变的比较 |
4.3 对国际贸易政策态度的比较 |
4.3.1 对自由贸易政策态度的比较 |
4.3.2 对保护贸易政策态度的比较 |
4.4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特征 |
4.4.1 实践性 |
4.4.2 阶级性 |
4.4.3 科学性 |
4.4.4 人文性 |
5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史中的历史地位 |
5.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列宁和斯大林国际贸易思想的影响 |
5.1.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列宁对外贸易垄断制的影响 |
5.1.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斯大林对外贸易思想的影响 |
5.2 中国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继承发展了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 |
5.2.1 毛泽东对外经济交流思想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继承发展 |
5.2.2 邓小平对外经济开放思想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继承发展 |
5.2.3 习近平开放型贸易观对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继承发展 |
5.3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的影响 |
5.3.1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巴兰和斯威齐经济剩余依附型贸易的影响 |
5.3.2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阿明、伊曼纽尔“中心—外围”国际分工理论的影响 |
5.3.3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对安沃·塞克自由贸易思想的影响 |
5.3.4 西方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国际贸易思想之间的逻辑联系 |
6 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的当代实践价值 |
6.1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的当代实践价值 |
6.1.1 世界市场理论是建立公平合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依据 |
6.1.2 国际分工理论是从“生产端”推进外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动力源泉 |
6.1.3 国际价值理论是解释美中贸易摩擦本质原因的理论武器 |
6.1.4 国际金融理论是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下“引进来”与“走出去”的指路明灯 |
6.1.5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是推动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理论指南 |
6.2 马克思国际贸易政策的当代实践价值 |
6.2.1 自由贸易政策是进一步提升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度的行动纲领 |
6.2.2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引发展中国家缩小与发达国家贫富差距的智慧源泉 |
7 研究结论和未来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如何看待中国加入WTO(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需求视角下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转型研究[D]. 王彩霞. 吉林大学, 2021(01)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D]. 徐乾宇.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3]WTO改革中的发展中成员地位认定问题[J]. 张军旗,田书凡. 国际经济评论, 2021(04)
- [4]“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D]. 高云峰. 吉林大学, 2020(03)
- [5]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6]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D]. 游启明. 吉林大学, 2020(06)
- [7]中国行政管理40年学术研究主题评析(1978—2018)[D]. 鹿海洋.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8]形象与印象:中国加入WTO以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研究[D]. 高婷雅.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9]WTO框架下发展中成员“自我认定”方法研究[D]. 苏亚苹.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10]马克思国际贸易思想研究[D]. 徐雅. 东北财经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