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田农业侵入型有害生物及其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闵超[1](2020)在《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风险预测分级研究》文中提出煤矿区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着当地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煤炭资源的绿色安全开采是现阶段促进我国煤炭工业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趋势。研究井工煤矿区潜在的地质环境风险大小与分级问题可为煤矿企业决策者提供一定的开采指导依据,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煤矿区绿色与安全开采。本研究在明确地质环境含义和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的组成基础上,识别了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破坏的主要因素和问题类型,并对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类别划分、发生频率和研究热点识别,同时对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论述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包含13项指标的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风险预测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AHP(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层次分析法)对煤矿区地质环境风险预测评价指标体系各指标进行了权重赋值,权重结果表明:专家普遍认为开采地质条件是影响煤矿区地质环境风险大小的主要因素。最后采用MCDA(Multiple Criteria Decision Analysis,多准则决策分析)模型,对我国6座拟建(扩建)井工煤矿区进行了地质环境风险分级研究。结果表明:6座煤矿区潜在的地质环境风险从大到小依次为:山西乡宁县矿区>新疆温宿县矿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矿区>陕西府谷县矿区>新疆和田县矿区>山西盂县矿区,按照地质环境风险综合指数等级划分,山西乡宁县矿区潜在的地质环境风险为较高;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矿区与新疆温宿县矿区潜在的地质环境风险为中等;陕西府谷县矿区、新疆和田县矿区与山西盂县矿区潜在的地质环境风险较低。
聂选华[2](2019)在《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研究》文中认为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在不同时空范围内呈现出普遍性、连续性、积累性和重叠交错的分布特征,灾害的持续性和衍生性造成饥荒蔓延。面对严重的灾荒,清朝政府和云贵地方当局以国家完备的荒政制度为蓝本,积极开展灾荒赈济工作。荒政作为清代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国家府库银钱和粮食等救灾物资的调拨,灾荒赈济举措的协调推行,以及云贵地区毗邻省区之间赈灾物资的应急补给,较大程度上拓展了云贵地区被灾民众的生存空间。清代国家荒政的制度化和灾荒赈济实践路径的系统化,为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和灾后重建提供了重要条件。清朝统治者高度重视对云贵地区灾荒期间的社会治理和经营,清朝中央政权在云贵地区的设治经营及自上而下的“国家化”进程,为云贵地方的灾荒治理提供了制度支撑。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不同程度地加剧了云贵两省自然灾害暴发的频次,并对清政府加强西南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的进程造成影响。荒政制度作为清代国家治理西南边疆的重要路径,为清朝中央政权巩固和经营西南边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清代云贵地区与周边乃至中原地区的灾赈资源整合与融通,加强了清政府在西南边疆灾荒治理期间的协调联动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并从根本上加快了清代国家“一体多元”的发展进程。边疆治理是当前学界研究的理论与现实热点议题之一。本文以清代云贵地区作为研究的特定时段和区域,以清代国家灾荒赈济的社会治理及其效应为研究对象,对西南边疆地区灾荒期间社会治理的国家应急响应能力进行分析,以多角度地认识清代云贵地区灾荒赈济的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各个面向。同时,基于清代云贵地区灾荒赈济的历史维度和现实维度,深入分析清代国家的西南边疆治理能力和基本谱系,对清代国家的西南边疆治理体系以及云贵地区的底层认同和国家认同进行探讨,藉此系统阐释清代灾荒赈济在西南边疆地区社会治理过程中得到深入施行的深层机理和积极效应。
萨吉达木·艾则孜[3](2018)在《新疆北部棉花病害调查及抗性品种筛选》文中研究表明棉花是新疆的主要经济作物。近几年来,新疆棉花病害发生逐年加重,造成一些棉区严重减产或品质下降。本研究通过田间调查及分子检测方法对新疆北部棉区的棉花病害种类及其分布进行了分析;通过分子检测对4种病害病原菌的侵染动态进行了研究;并通过室内盆栽鉴定和小区试验,比较了新疆棉花主栽品种对立枯病和红腐病的单一抗性和兼抗特性。为因地制宜地选择抗病品种及针对性地开展病害防控提供依据。田间调查结果表明:新疆北部棉花主要病害有枯萎病、立枯病、黄萎病、红腐病、炭疽病和角斑病。其中,枯萎病和立枯病发生较为普遍;黄萎病发生次之;红腐病分布地较少,集中地发生在塔城地区;炭疽病和角斑病在调查区域内仅有零散分布。对各地病样的分子检测结果表明:在新疆北部棉区均有4种病害病原菌的分布。其中,尖孢镰孢霉分布最为普遍;立枯丝核菌次之;大丽轮枝菌只在近半数的采样区域有分布;拟轮枝镰孢霉分布不广,有明显的区域性,仅个别采样区域有较高频的分布。对4种病害病原菌侵染动态监测结果表明:立枯丝核菌和拟轮枝镰孢霉对棉株的早期侵染率较高,在子叶期就有了较高的侵染,从子叶期到蕾铃期侵染株率逐渐减少,呈持续下降趋势,且立枯丝核菌侵染率一般高于拟轮枝镰孢霉;而尖孢镰刀菌和大丽轮枝菌虽然在子叶期也有侵染,但侵染株占比较低,从子叶期到蕾铃期侵染株率逐渐增加,呈持续上升趋势,且尖孢镰孢霉侵染株率一般高于大丽轮枝菌;在六叶期前立枯丝核菌和拟轮枝镰孢霉的侵染株率高于尖孢镰刀菌和大丽轮枝菌,而六叶期后尖孢镰孢霉和大丽轮枝菌的侵染株率高于立枯丝核菌和拟轮枝镰孢霉。基于分子检测的4病原菌的混合侵染情况分析表明:4种病原菌中两种或多种病原菌混合侵染单一棉株的情况非常普遍;其中,2种病原菌混合侵染的病株最多。品种抗性比较结果表明:大多数品种对立枯病和红腐病存在显着或极显着的抗性差异。供试品种中没有免疫(I)或高抗(HR)的品种,多数品种对2种病害表现为感病(S)或高感(HS)。仅有少数品种对红腐病或立枯病表现为抗病(R)或中抗(MR)。对红腐病抗性较好的品种有中棉72(R)、新陆早53(R)、中棉50(MR)等7个品种。对立枯病较好的品种有新陆早53(MR)、中棉72(MR)和中棉50(MR)等6个品种。对2种病害的兼抗性较好的品种有新陆早53(MR)、中棉72(MR)和中棉50(MR)等6个品种。此外棉花品种对2种病害的抗性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对立枯病抗性较好的品种多数兼具对红腐病的抗性。
徐永杰[4](2018)在《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方略研究》文中认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陲,面积辽阔,边界线长,与周边国家接壤多,各种战略性资源丰富,但由于新疆是多民族聚集区、多宗教并存区、国家安全战略纵深区、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区,所以维护新疆稳定事关全国改革稳定的大局,事关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国家的安全,事关21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伟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新疆的发展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尤其是新疆与内地的发展差距逐步拉大、“三股势力”威胁加强、西方“西化”、“分化”的活动升级。今天的新疆正处于暴恐活动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的“三期”叠加的特殊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稳定工作,并且根据历届党中央维护新疆稳定的探索和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新疆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战略思想。这一战略性思想的提出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理论,又发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同时为中国共产党在制定新世纪治理新疆的政策和策略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新疆地区特殊的战略位置,从政治、经济、文化、国防、生态建设等多方面系统分析了新疆地区必须稳定的战略意义,新疆的稳定事关全国改革稳定的大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分析新疆地区特殊的战略位置是研究本课题的前提和基础;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新疆稳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进入新世纪以来,“三股势力”的威胁加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错综复杂、文化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生态环境的恶化等来阐述新疆稳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主要政策,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民族团结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凸显了进入新世纪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维护新疆稳定所取得成果;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维护新疆稳定的战略布局。
高婧如[5](2017)在《国际海洋争端解决强制管辖的先决性抗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文共计23万余字,除去绪论和结论部分外,共分六章。管辖权及诉求的可受理性问题是法庭行使裁判职能的先决性问题。国际法院司法实践中第一次将管辖权问题作为一项先决性问题来处理是缘于当事国提出了先决性抗辩。此后通过大量的实践累积,先决性抗辩成为当事方反对法庭管辖权的一项抗辩制度。该制度被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所吸收,并在该机制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本文从先决性抗辩制度的基本理论着手,以《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为背景,以《公约》强制管辖权的先决性抗辩理由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述在《公约》视阈下进行先决性抗辩的有效性,并对“南海仲裁案”中管辖权的先决性问题进行再思考,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及可受理性裁决》中存在的失当性和不法性进行梳理和分析。第一章先决性抗辩的基础理论问题。本章第一节首先对先决性抗辩制度的缘起及制度化进程进行研究,发现该制度产生于国际法院司法实践,并被《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所吸收。其次对先决性抗辩的定义作出阐释。第二节通过对先决性抗辩的提出主体、提出时间以及提出途径这三个问题进行研究,系统梳理先决性抗辩的提起过程。第三节对先决性抗辩的内容进行分类阐述,并重点研究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中强制管辖权得以行使的先决性要件包括哪些?这些要件构成《公约》框架下先决性抗辩制度的主要内容。第四节研究法庭如何来处理当事方提出的先决性抗辩。包括是否必然引起程序分立、法庭处理先决性抗辩的标准、法律依据以及处理结果等方面的内容。第二章关于管辖权源的先决性抗辩。管辖权的权利来源是“当事方同意”,这是法院或法庭判断管辖权问题的逻辑起点。因此,第二章第一节首先对当事方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进行研究。第二节分析《公约》强制管辖权的取得基础。尽管《公约》的强制管辖权来源于当事方的“概括性同意”,但是《公约》规定的“任择性例外”条款,为这种概括性同意开了扇窗。因此,第三节主要对《公约》第298条的任择性例外条款进行研究。由于《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以“当事方合意优先”原则建立起来的,因此,如果当事方通过合意的方式排除强制管辖当然是被允许的。因此,第四节重点研究了《公约》第281条、第282条关于当事方协议排除管辖的情况。第五节对“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的管辖基础进行分析,对仲裁庭的相关裁决存在的错误进行论证。第三章关于管辖客体对象的先决性抗辩。对管辖客体对象的可裁性进行审查是法院或法庭确定管辖范围的第一步。本章第一节首先对争端的定义、存在以及性质问题进行研究,这是国际司法实践中解决国际争端的必要步骤。第二节对“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进行界定,辨明何为“有关公约解释的争端”、何为“有关公约适用的争端”以及法庭要采取什么样的标准来“刺破原告诉求面纱”以发现真实争端等问题。第三节进一步缩小强制管辖权的适用范围。尽管有些争端满足了“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要求,但是仍然不能对其进行强制管辖,因为《公约》第297条对这些争端进行了明确排除。第四节在“不得超出请求事项范围进行管辖”这一国际司法基本规则的要求下,对《公约》强制管辖权的范围做最后的确定。第五节通过上述论证进一步研析“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对管辖客体进行审查时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关于管辖主体对象的先决性抗辩。完成了对管辖对象的界定之后,接着法庭需要对当事双方是否为该争端的适格当事方这一问题进行判断。本章第一节通过对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有关于当事方资格的先决性抗辩进行研究,分析法庭在判断当事方身份适格性时所参照的标准。第二节专门就可能具有当事方资格的“不可或缺第三方”进行研究,分析具有该身份的第三方缺席对法庭管辖权产生的影响。第三节就“南海仲裁案”中存在的主体适格性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仲裁庭的裁决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第五章关于前置程序的先决性抗辩。法庭受理一项争端需要判断该项争端是否已经到了必须用强制程序来解决的程度。对此,《公约》规定了争端当事方应当首先就选择何种争端解决方法的事宜履行事先“交换意见”的义务。因此,本章第一节就《公约》第283条“交换意见”义务的履行以及判断标准进行研究,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才算切实履行了该义务。第二节就“事先谈判”义务这项在国际法院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先决性抗辩事由在《公约》框架下的有效性进行研究。第三节就“用尽当地救济”在《公约》框架下对管辖权产生的阻却可能性进行了分析。第四节分析在“南海仲裁案”中,“交换意见”、“事先谈判”以及“用尽当地救济”这几类先决性抗辩的实效性及仲裁庭裁决中存在的问题。第六章关于“原告滥用法律权利”的先决性抗辩。原告行为的适当性问题也是法庭需要判断的“先决性”问题。《公约》特设“初步程序”对原告诉讼行为进行约束。第一节分别从立法原意、程序特征以及先决性抗辩事由三个角度来剖析《公约》第294条“初步程序”的适用对管辖权产生的效用。第二节对《公约》一般条款中的第300条进行分析,比较第294条与第300条的使用条件与适用效果的区别,分析第300条对法庭管辖权产生的影响。第三节分析“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在判定“原告是否滥用法律权利”裁决中存在的错误。《公约》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强制管辖权本质上来源于国家主权的让渡。而国家作出这一主权让渡行为是存在一定前提的,这些前提就是强制管辖权得以确立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管辖权源具有合法性、管辖的客体对象应当具有可裁性、管辖的主体对象具有适格性、当事方已经切实履行了“交换意见”等相关的前置义务,并且原告提起强制程序并非滥用法律程序。只有在满足了这些条件之后,才能确立强制管辖权。《公约》管辖权确立的这些前提条件是对当事方和法庭均有法律约束的。对于原告或者申请方来说,《国际法院规则》第49条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规则》第54条中,都要求其在诉状中应当“尽可能说明认为法庭有管辖权的法律理由”,并应说明“权利主张的确切性质”以及“权利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在“南海仲裁案”的临时仲裁庭成立之后公布的《仲裁庭议事规则》中也规定“每一方对于其主张均负有举证责任”。原告或申请方向某一裁判机构提出诉讼请求必然认为该机构对其所提诉求具有管辖权,因此,证明该机构具有管辖权是原告及申请方不必言明亦不能免除的责任。对于审理机构来说,即使被告或被申请方没有提出这些抗辩,法庭也不能免除对自身管辖权的审查义务。而且仲裁庭对管辖权的审查义务是自始至终,直到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对于被告方或被申请方来说,管辖权确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其提出先决性抗辩的法律依据,其可以采用庭内方式进行抗辩,也可以选择庭外方式进行抗辩。《公约》等国际法规则中也认可当事方拥有“不出庭”的权利。目前司法实践中,法庭对于先决性抗辩的采纳“重实质而轻形式”。在诸多案件中,尽管当事方的先决性抗辩理由并未依循正式的抗辩程序提出,实践中也被法庭认定为对管辖权的有效抗辩而予以采纳。在“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并没有审慎得完成对管辖权的审查义务,其管辖权裁决中所存在的“造法性”解释是其滥权的例证之一,其裁决客体对象超出了“原告诉求事项范围”是其越权的表现之一,其径行裁决涉及多个案外第三方利益的“九段线”是其扩权的实例之一,这也就决定了其最终裁决是具有非法性和无效性的。
王春焕,孙勇[6](2017)在《中国边疆战略研究的兴起》文中认为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构成的统一国家,这个统一过程是漫长的,国内学界形成一种认识,即历经秦、汉、唐、宋等朝代中国在元朝时统一的国家形成,因它容纳了现今所有的民族在一个国家中;中国在清朝康熙年间疆域才得以大体定型。(1)以1689年中俄签订的《尼布楚条约》为起点,中国逐渐成为近代民族国家,开始走上与国际体系接轨的历程;(2)1911年之后,中华民国的国号与共和体制完备,国家继承了前朝疆域,成为现代民族
张富治[7](2017)在《郝堂村治研究 ——基于河南省信阳市“美丽乡村”示范点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去组织化”政策及城乡二元体制结构造成资金、土地、劳动力三要素长期净流出农村,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农民受比较利益的驱动,以家庭肢解为代价获取务工收入,导致乡村劳动力流失及治理困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各地掀起了“美丽乡村”建设高潮,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财政扶持和政策倾斜使资源回流农村,实现乡村复兴。然而,应该建设什么样的农村?美丽乡村的标准是什么?“美丽乡村”建设需要何种治理机制与之配套?政府、社会组织、农民的关系如何协调?这些问题都还缺乏共识,需要实践给予解答。本研究通过田野调查和结构式访谈,对河南信阳地区一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郝堂村进行深入剖析,总结提炼该村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第一章提出问题和理论工具——结构功能主义、集体行动理论和内生式发展理论,并对这三种理论和国内外乡村治理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第二章按照时间顺序把郝堂村“美丽乡村”建设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并对这说三个阶段的主要事件进行梳理;第三章从结构功能的视角出发,通过田野调查深入分析了郝堂村各个主体之间的互动模式并各主体对改善郝堂村的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的作用做出了归纳。适应型权威有条件地支持目标型权威,目标型权威一定程度上依赖适应型权威;整合型权威因为经济利益而发挥沟通作用,目标型权威对整合型权威具有支持与制约二重性;整合型权威变相地代理适应型权威,适应型权威有条件地支持整合型权威。第四章在第三章的研究基础上村社共同体重建的可能并提出了郝堂村经济发展的新路径。第五章则分析了该村文化教育建设的全过程,总结归纳了其实践亮点和主要经验,指出乡村文化教育建设应该坚持本土化、全方位的原则,以培育乡村本土人才为目标。本研究认为“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本地资源的动员,政府主导的单中心治理模式难以调动农民参与,造成本地资源闲置,因而无法形成村庄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相反,在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市场和农民组织共同参与的发展模式可以以更低的交易成本提供公共服务,促进村庄的综合发展。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农民组织往往被政府和市场忽略,然而,恰恰是农民组织才是动员本地资源的最有效抓手。因此,关键在于形成代表农民利益并有权干预当地重要决策的农民组织,从而使农民成为治理主体之一。最后,在对郝堂村当前“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的同时,也对郝堂村治之于我国乡村发展与治理的战略启示意义进行了概括性判断。
周峡[8](2016)在《福建省香蕉重要线虫病害及其病原鉴定》文中研究说明2011-2015年对福建省香蕉线虫病害进行了系统调查和病原鉴定。调查结果表明福建省香蕉线虫病害发生普遍,为害严重。香蕉的重要线虫病有香蕉根腐线虫病、根结线虫病和肾形线虫病。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本研究首次记述了福建省香蕉根腐线虫病害,对其症状特点进行了详细描述。通过形态学和分子生物学的方法对其病原进行鉴定,确认为害福建省香蕉的根腐线虫有2种:斯培杰根腐线虫(Pratylenchus speijeri)和咖啡根腐线虫(P.coffeae),其中,斯培杰根腐线虫为福建省首次记录。福建省香蕉上的P. speijeri和P. coffeae具有显着的寄主与地理分布特征。P.speijeri为香蕉上的优势种,主要寄生于香蕉,分布在漳州、福州、泉州、莆田、龙岩和三明,我国香蕉主产区之一的漳州市所有香蕉根腐线虫种群均为P.speijeri。P. coffeae分布于闽西北地区,主要寄主为芭蕉,漳州地区香蕉上未发现P. coffeae。致病性实验表明,斯培杰根腐线虫和咖啡根腐线虫均可以侵染香蕉,但是斯培杰根腐线虫致病力明显的强于咖啡根腐线虫。2.通过形态学和分子生物学的方法,鉴定出为害香蕉的根结线虫5种,分别是南方根结线虫(Meloigogyne incognita)、花生根结线虫(M. arenaria)、爪哇根结线虫(M. javanica)、禾本科根结线虫(M. graminicola)和象耳豆根结线虫(M. enterolobii)。花生根结线虫为寄生香蕉的优势种群,拟禾本科根结线虫和象耳豆根结线为国内外香蕉上首次记录。接种实验证实了拟禾本科根结线虫和象耳豆根结线对香蕉具有较强的致病性,是香蕉根结线虫病的新病原,这也是首次报道拟禾本科根结线虫和象耳豆根结线虫对香蕉的侵染。比较了5种根结线虫的形态学鉴别特征和形成根结的形态特征。调查结果表明香蕉组培假植苗、田间吸芽苗和大田种植的成株期香蕉植株均遭受根结线虫的严重危害,香蕉组培假植苗的根结线虫分离率高于大田香蕉样本(分离率为76.9%),带病香蕉苗是病害广泛传播的重要途径。3.首次在香蕉组培假植苗上发现肾状线虫为害。对病害症状作了详细描述,并通过对肾状线虫的各个虫态特征进行光学显微镜、扫描电镜观察和分子生物学鉴定,确认为肾状肾形线虫(Rotylenchulus reniformis)。
江升[9](2014)在《国家矿山公园综合产业模式及经济发展研究 ——以北京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为例》文中提出煤炭和蒸汽机开辟了工业文明,在给人类赐予巨额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第三次产业革命一方面把人类引领到一个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新时代,另一方面又向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类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索取程度大大超出了自然资源的承载负荷和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如今人们开始反思并寻求新的发展模式,寻找新型“系统治理”模式。生态工业园、矿山公园等产业聚合形式正产生出积极的经济效应。位于京城最西部的百花山蕴藏着丰富的优质煤炭资源。其资源利用早在千年以前就有“取煤于穴”的记载。百花山煤炭资源分布集中,生产优势明显。但本世纪初为了北京的碧水蓝天,政府果断关闭了以百花山为代表的京西所有煤矿。德国鲁尔区的成功改造向全世界宣告了工业遗迹的历史、文化价值,工业遗迹旅游作为企业资源再生的新模式具备了角逐新时代产业舞台的新活力。百花山矿区是北京煤炭工业的缩影,其历史人文价值已是北京世界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的重要性和文化价值,远远超出了一般传统工业基地的影响力。本文通过分析建立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的背景、意义及经济社会作用,阐述了项目设立的历史必然性。通过对国内外国家矿山公园的发展比较,明确了公园总体规划和产业设计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法规。提出“以园养园”经营观念。以公园内传统资源和新兴资源为基础制订出合理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方案。通过建立五个专业产业园的效益化经营,反哺公园管理、维护和发展,实现公园健康、永续发展目标。建立圣莲山百草园中草药种植、饮片加工、鲜药临床体验产业基地,打造百花山药业和疗养产业基地;建立百花山百果园休闲产业基地,打造百花山产业核心价值链。对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产业基础进行了钻石模型分析,并在升级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建立了新兴产业体系;利用百花山优质、洁净的土壤和山泉、气候资源,建立百花山绿色农业产业休闲体验基地;首次提出在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布局一个12MW煤炭地下气化联合循环发电(UCG-IGCC)项目,作为公园五大支柱产业之一,实现公园整体经营目标。
余勤飞[10](2014)在《煤矿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评价及再利用研究 ——以平朔煤矿为例》文中提出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占68.0%,然而煤矿开采会造成大量的土地损毁,1987-2009年损毁土地100万hm2,约占矿产资源损毁土地的59.5%。这说明煤矿损毁土地已成为我国土地复垦最重要的对象之一,而煤矿工业场地作为煤矿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占用和污染损毁土地。矿产资源整合、资源枯竭(闭坑)和历史遗留等产生的大量废弃煤矿工业场地,而土地用途转换和二次开发利用必须首先进行环境质量评价,这对煤矿工业场地土壤环境评价提出了迫切需求。目前我国场地污染评价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焦化厂、农药厂、钢铁厂等遗留场地,而对煤矿工业场地的研究则非常缺乏。在界定工业场地内涵和分类的基础上总结煤矿工业场地6个共性特征,为本研究结果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依据。在前期调研和土壤污染环节分析的基础上,初步筛选煤矿工业场地特征污染物。依据土壤采样规范,在工业场地内外共采集剖面土壤25个样点(81个混合点位)69个土壤样品。首先,研究煤矿工业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总体分布特征。将煤矿工业场地及周边划分为区位空间和水流空间,区位空间分为核心区、辅助区、排土场地、原地貌1和原地貌2,水流空间分为上游、中游、下游1和下游2。结果表明无机物在不同分区的水平和垂向空间分布差异不明显,PHs和PAHs有机物的差异性大于无机物。其次,研究工业场地内不同功能区土壤污染分布特征。工业场地划分为污水处理厂、洗煤厂、维修厂、油库、炸药厂和办公区7个不同功能区,采用时空替代法将工业场地生产时间划分为1987年和2001年。研究结果表明土壤有机物PHs和PAHs在不同功能区之间的差异性显着大于无机物,有机物在1987年显着高于2001年,而无机物在两个时间段之间差别明显,这说明有机物的污染累积和叠加效应大于无机物。再次,利用地累积、单因子和内梅罗污染指数评价土壤污染。地累积和单因子评价土壤重金属污染存在偏差,工业场地内外总金属污染指数差异不明显,Hg和Zn相对污染较大。场地内土壤PHs和PAHs单因子指数显着高于场地外,场地内土壤存在重度有机污染。内梅罗污染指数也表明场地内PHs和PAHs显着高于场地外,场地内各功能区的污染指数排序为炸药厂>洗煤厂>维修厂>油库>污水处理厂>矸石电厂>办公区。在基础上,典型污染物Hg、PHs和PAHs中的BaP、CHR绘制了污染超标、污染等级和污染空间插值分布图。最后,初步设计工业场地再利用功能布局。根据煤矿工业用地特征提出了煤矿工业场地利用3个演变阶段、4个演变类与3个演变过程,以此为基础进行利益诉求和功能效益分析。通过解译1986-2013年6期遥感影像,结合平朔煤矿生产历史,分析煤矿工业场地的时空演变特征。对工业场地再利用进行SWOT分析,最后提出基于功能分区的再利用布局。
二、和田农业侵入型有害生物及其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和田农业侵入型有害生物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风险预测分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矿区环境风险评价研究 |
1.2.2 环境风险分级研究 |
1.2.3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问题识别 |
2.1 地质环境的概念、组成 |
2.1.1 地质环境概念 |
2.1.2 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的组成 |
2.2 造成井工煤矿地质环境破坏的主要因素 |
2.3 井工煤矿地质环境问题类型 |
2.3.1 诱发地质灾害 |
2.3.2 资源破坏 |
2.3.3 环境污染 |
2.4 井工煤矿地质环境主要问题识别 |
2.4.1 主要的突发性地质环境问题识别 |
2.4.2 主要的渐进性地质环境问题识别 |
2.4.3 结论 |
第三章 地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
3.1 自然地理条件分析 |
3.1.1 地形地貌 |
3.1.2 气象、水文 |
3.1.3 土壤类型 |
3.1.4 土地利用类型 |
3.2 开采地质条件分析 |
3.2.1 煤层、煤质特征 |
3.2.2 地质构造条件 |
3.2.3 水文地质条件 |
3.2.4 其他 |
3.3 工程因素分析 |
第四章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及权重确定 |
4.1 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4.1.1 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1.2 评价指标的选取 |
4.1.3 指标的相关性讨论 |
4.1.4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
4.2 评价指标权重赋值 |
4.2.1 层次分析法原理 |
4.2.2 指标权重赋值结果及讨论 |
第五章 基于MCDA模型的风险预测分级与应用 |
5.1 MCDA方法介绍 |
5.2 评价指标分级 |
5.3 评价模型及评价等级划分 |
5.4 案例研究 |
5.4.1 数据来源 |
5.4.2 风险分级结果及讨论 |
5.5 煤矿环境保护建议 |
5.5.1 政府层面 |
5.5.2 企业层面 |
5.5.3 公众层面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灾荒史研究的问题导向及既有研究成果 |
三、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四、研究重点和难点 |
五、创新与写作基本思路 |
第一章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发生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发生的自然因素 |
一、自然地理环境的变化 |
二、气候变迁的驱动 |
三、生态环境变迁的负面效应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发生的社会因素 |
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化 |
二、云贵地区民族起义的扰动 |
三、西方近代化势力的入侵 |
第二章 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差异 |
一、气象灾害 |
二、地震灾害 |
三、地质灾害 |
四、疫疾灾害 |
五、农作物病虫害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自然灾害产生的后果及影响 |
一、灾害对云贵地区农业生产的冲击 |
二、灾害对云贵地区财政经济的损耗 |
三、灾害对云贵地区民众生活的扰动 |
四、灾荒对云贵地区社会文化的影响 |
第三章 清代云贵地区荒政制度的施行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荒政的基本程序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报灾 |
二、清代云贵地区的勘灾 |
三、清代云贵地区的审户 |
四、清代云贵地区的发赈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救灾的基本措施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蠲免 |
二、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 |
三、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借贷 |
四、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抚恤 |
第四章 清代云贵地区的备荒仓储制度建设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常平仓建设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常平仓设置 |
二、云贵地区常平仓的功能 |
三、云贵地区常平仓的管理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社仓建设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社仓设置 |
二、清代云贵地区社仓的功能 |
三、云贵地区社仓的管理 |
第三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 |
一、清代云贵地区的义仓建设 |
二、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功能 |
三、清代云贵地区义仓的管理 |
第四节 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建设 |
一、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推行的原因 |
二、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的建设 |
三、清末西南边疆地区积谷备荒制度的实践成效 |
第五章 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赈实践路径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官方救灾实践路径 |
一、减免额赋以纾民困 |
二、平粜米谷以平市价 |
三、赈给银米以裕口食 |
四、鼓励垦殖以补种杂粮 |
五、捐给养廉银两以资赈济 |
第二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民间救灾实践路径 |
一、地方官宦倾力捐输 |
二、民间绅商慷慨捐赀助赈 |
三、民众祭拜神灵以禳弥消灾 |
第三节 清代云贵地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实践 |
一、修缮城墙以资扞卫 |
二、疏挖河道以广“东作” |
三、修复桥梁设施以利行旅 |
四、修复盐井以利税课征收 |
第六章 清代云贵地区灾荒赈济案例探讨 |
第一节 危机与应对:清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害救济 |
一、清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情 |
二、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害赈济 |
三、道光十三年云南地震灾后重建 |
第二节 清光绪朝云南昭通以工代赈的实践路径及成效研究 |
一、清朝“以工代赈”在西南边疆实施的原因 |
二、光绪十八年昭通府“以工代赈”实践的主导措施 |
三、光绪十八年昭通府“以工代赈”实践的辅助举措 |
四、光绪十八年昭通府“以工代赈”实践的社会成效 |
第三节 清代贵州“新疆”地区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
一、清代贵州“新疆”的开辟 |
二、清代贵州“新疆”地区自然灾害发生的背景 |
三、清代贵州“新疆”地区自然灾害时空分布特征 |
四、清代贵州“新疆”地区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 |
第七章 清代云贵地区灾赈实践的区域联动效应 |
第一节 清代云贵地区灾赈实践的区域协调联动 |
一、云贵地区灾赈物资的应急调运和供给 |
二、云贵地区灾荒赈济的“国家干预” |
三、云贵地区灾赈期间的乡村秩序维系 |
第二节 清光宣时期云南灾赈近代化转型的联动效应 |
一、清光宣时期云南灾赈近代化转型的困境 |
二、清光宣时期云南的灾赈近代化转型路径 |
三、清光宣时期云南灾赈近代化转型的社会效应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及荣获奖励情况 |
致谢 |
(3)新疆北部棉花病害调查及抗性品种筛选(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立题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本研究目的意义 |
1.4 技术路线 |
第2章 棉花主要病害种类及在新疆北部的分布调查 |
2.1 材料与方法 |
2.2 结果与分析 |
2.3 小结与讨论 |
第3章 新疆棉花4种病害病原菌的侵染动态 |
3.1 材料和方法 |
3.2 结果与分析 |
3.3 小结与讨论 |
第4章 新疆棉花主栽品种对2种苗期病害的抗性分析 |
4.1 材料与方法 |
4.2 结果与分析 |
4.3 小结与讨论 |
第5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Ⅰ 新疆北部各地棉田土壤信息 |
附录 Ⅱ 4种病原菌的部分电泳图 |
致谢 |
作者简历 |
(4)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方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论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我国新疆地区特殊的战略位置 |
一、新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要地 |
(一)新疆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安全 |
(二)新疆所处的不同文化圈 |
(三)新疆的民族与宗教问题 |
(四)新疆的稳定是历史以来的突出问题 |
二、新疆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区域 |
(一)新疆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 |
(二)新疆是“一带一路”的战略支撑点 |
(三)新疆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核心地带 |
(四)新疆是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 |
三、新疆地区的文化资源和产业文化优势 |
(一)历史文化资源 |
(二)民族文化资源 |
(三)宗教文化资源 |
(四)旅游文化资源 |
四、新疆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
(一)新疆生态建设的意义 |
(二)生态文明建设是对新疆人民的福祉 |
第二章 维护新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一、“三股势力”的威胁日趋紧迫 |
(一)“双泛”思潮的兴起 |
(二)国际恐怖势力对“三股势力”的影响 |
(三)“三股势力”的暴恐活动 |
(四)“三股势力”猖獗的后果 |
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对新疆稳定的影响 |
(一)新疆与内地的经济差距 |
(二)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困境 |
(三)新疆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所占比例较高 |
(四)新疆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滞后 |
三、民族与宗教问题错综复杂 |
(一)民族间的矛盾与纠纷增多 |
(二)宗教之间和教派之间的冲突 |
(三)跨境民族问题 |
(四)贯彻落实民族政策不到位 |
四、文化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 |
(一)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趋于激烈 |
(二)宗教极端思想的对青少年的危害 |
五、新疆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
(一)生态环境的现状 |
(二)生态建设面临的困难 |
(三)环境恶化对新疆发展的影响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基本政策 |
一、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一)赋予民族区域自治地区更多的自治权 |
(二)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
(三)理顺中央与民族区域的关系 |
二、继续推动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 |
(一)以改革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
(二)加大中央对新疆的支持力度 |
(三)落实好对口援疆工作 |
(四)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 |
(五)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程 |
(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三、加快新疆地区的社会建设步伐 |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二)大力发展全区教育事业 |
(三)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四)落实好重点惠民工程 |
(五)健全社会防控体系 |
四、加强新疆地区各民族的团结 |
(一)坚持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
(二)开展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
(三)重视少数民族民众在内地社会的融入 |
(四)防止反恐扩大化的错误做法 |
(五)积极贯彻执行党对宗教的政策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战略布局 |
一、维护新疆稳定的总体设计 |
(一)新疆稳定的总体目标 |
(二)新疆稳定的战略思想 |
(三)新疆稳定的基本原则 |
二、继续发挥兵团在维护稳定中的重大作用 |
(一)维稳戍边 |
(二)兵地融合促进民族团结 |
三、坚持机关干部的“访惠聚”活动 |
(一)开展“访惠聚”活动的内容及要求 |
(二)开展“访惠聚”活动的重大意义 |
四、加强党在维护新疆稳定的核心作用 |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
(二)强化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建设 |
(三)改善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
(四)严厉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 |
五、新时代下反暴恐斗争常抓不懈 |
(一)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 |
(二)严厉打击各类暴恐活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情况 |
致谢 |
(5)国际海洋争端解决强制管辖的先决性抗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不足 |
一、研究现状 |
二、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难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先决性抗辩制度释义 |
第一节 先决性抗辩的概念 |
一、先决性抗辩的缘起及制度化演进 |
二、先决性抗辩的理论基础及定义 |
第二节 先决性抗辩的提出 |
一、提出先决性抗辩的主体 |
二、进行先决性抗辩的途径 |
三、提出先决性抗辩的时间 |
第三节 先决性抗辩的内容 |
一、先决性抗辩的分类 |
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管辖权的先决性要件 |
第四节 先决性抗辩的处理 |
一、先决性抗辩与程序分立 |
二、法庭处理先决性抗辩的法律依据 |
三、法庭对先决性抗辩的处理结果 |
第二章 关于管辖权源的先决性抗辩 |
第一节 关于当事方意思表示的先决性抗辩 |
一、当事方作出接受管辖意思表示的方式 |
二、当事方作出拒绝管辖意思表示的方式 |
第二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管辖权的取得基础 |
一、当事方的“概括性同意” |
二、当事方对强制程序的选择 |
第三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制管辖的任择性例外 |
一、任择性例外条款 |
二、任择性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 |
第四节 当事方可通过合意排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强制管辖 |
一、当事方可在任何时候合意排除强制管辖 |
二、先前协议中的强制程序可自动替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强制程序 |
第五节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管辖基础裁判中存在的问题 |
一、关于适用第281条的裁决中存在的问题 |
二、关于适用第282条的裁决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关于管辖客体对象的先决性抗辩 |
第一节 关于争端存在及其属性的先决性抗辩 |
一、关于“争端存在”的判定 |
二、关于“争端性质”的界定 |
三、混合型争端的可裁性问题 |
第二节 “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先决性抗辩 |
一、“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类型 |
二、“有关公约解释或适用”的争端的判定标准 |
三、第288条第2款产生的管辖权扩张 |
第三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法定排除规则 |
一、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大会对排除规则的讨论 |
二、法定排除的海洋科研争端 |
三、法定排除的渔业争端 |
第四节 关于“管辖超出请求事项范围”的先决性抗辩 |
一、超出管辖将违背当事方同意原则 |
二、超出管辖将面临缺少管辖对象 |
三、超出管辖必然违背法定程序 |
第五节 “南海仲裁案”菲律宾所诉事项的可裁性分析 |
一、菲律宾对于争端的描述 |
二、仲裁庭对于争端存在以及争端性质的界定 |
三、仲裁庭对于诉求可裁性的判定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关于管辖主体对象的先决性抗辩 |
第一节 国际司法实践中关于“当事方资格”的先决性抗辩 |
一、对原告的当事方资格提出的先决性抗辩 |
二、对被告的当事方资格提出的先决性抗辩 |
三、对案外第三方的当事方资格提出的先决性抗辩 |
第二节 关于“不可或缺第三方”的先决性抗辩 |
一、“不可或缺第三方”规则的习惯法证成 |
二、“不可或缺第三方”与“参加制度”的关系 |
三、“不可或缺第三方”身份的认定标准 |
四、“不可或缺第三方”对管辖权的影响 |
第三节 “南海仲裁案”中的不可或缺第三方问题 |
一、菲律宾否认“不可或缺第三方”规则的适用 |
二、仲裁庭裁决“本案不存在不可或缺第三方” |
三、越南对于此次仲裁的立场 |
四、仲裁庭关于“不存在不可或缺第三方”的裁决中的谬误 |
第五章 关于前置程序的先决性抗辩 |
第一节 “交换意见”的义务 |
一、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交换意见”义务的产生 |
二、第283条“交换意见”义务的特征 |
三、司法实践中第283条“交换意见”的抗辩效果 |
四、“交换意见”义务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
第二节 关于谈判问题的先决性抗辩 |
一、谈判与强制程序存在两种法律关系 |
二、谈判与强制程序的取代性法律关系的证成 |
三、谈判与强制程序的累积性法律关系的证成 |
四、法庭判断谈判义务的履行所适用的标准 |
第三节 关于“用尽当地救济”的先决性抗辩 |
一、“用尽当地补救”规则的习惯国际法特征 |
二、“用尽当地救济”规则的具体适用问题 |
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5条的适用问题 |
第四节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对前置程序的裁决中存在的问题 |
一、谈判是中菲约定的争端解决方式 |
二、中菲双方未履行“交换意见”的义务 |
三、菲律宾就其所提的部分诉求“未用尽当地救济” |
第六章 关于“原告滥用法律权利”的先决性抗辩 |
第一节 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4条的先决性抗辩 |
一、第294条“初步程序”条款的产生与发展 |
二、“初步程序”的特征 |
三、“初步程序”中的先决性抗辩事由 |
第二节 关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0条的先决性抗辩 |
一、第300条“诚意和禁止滥用权力”条款的产生 |
二、第294条与第300条之间关系 |
三、“诚意”和“权力滥用”的判定标准 |
第三节 “南海仲裁案”中关于“原告滥用法律权利”的裁定 |
一、中国关于“仲裁构成滥用强制性争端解决程序”的主张 |
二、仲裁庭对于“仲裁是否构成滥用法律程序”问题的裁决 |
三、仲裁庭关于“原告滥用法律程序”的裁决中存在的问题 |
结论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6)中国边疆战略研究的兴起(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近现代边疆问题的产生 |
(一) 国情复杂民族众多历史悠久 |
史学界一般认为中国近代的历史开始于1840年, 如果说那时中国进入近代国家阶段, 那么这个近代国家就是封建王朝的清朝;如果说从中华民国起算作中国进入近现代民族国家时期, 那么中华民国承接的是清朝这个在中国古代就形成的国家。根据现今国家历史上溯方法, 中国国家历史上溯中遇到的问题是, 统一朝代以前的分散时期的政权及其他们之间的关系, 如唐蕃关系、宋辽夏金关系等, 国外很多人会把秦朝、唐朝和宋朝作为中国, 而不把其他政权看作中国的一部分, 显然割断了中国历史发展的延续性。实际上, 中国历史发展过程是各民族政权聚散分合到各民族政权统一起来的过程, 最终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这是中国国家形成和发展的模式。 |
(二) 1840年后中国地理边疆问题 |
(三) 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行为 |
(四) 对中国边疆问题的反思 |
二、近代中国边疆问题的研究 |
(一) 世界史地派 |
1. 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 |
2. 传播西方先进思想与技术 |
3. 革命党人的探索 |
4. 海防与塞防之争 |
(二) 中国西北边疆史地派 |
三、现代中国边疆问题及边疆战略研究 |
(一) 中国边疆问题的演进 |
(二) 边政学研究的热潮 |
1. 边政学概论 |
2. 边政学兴起的原因 |
(三) 民国年间, 面向全国的边疆机构和刊物 |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边疆研究的盛况 |
四、中外边疆战略研究之比较 |
(7)郝堂村治研究 ——基于河南省信阳市“美丽乡村”示范点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乡村治理中的村级治理理论相关综述 |
1.2.2 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相关综述 |
1.2.3 集体行动理论相关综述 |
1.2.4 内生式发展理论相关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意义 |
1.4.1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
1.4.2 丰富对乡村治理的理论研究 |
1.4.3 对郝堂村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反思建议 |
第2章 郝堂村“美丽乡村”建设历程 |
2.1 村情概要 |
2.1.1 自然环境 |
2.1.2 历史沿革 |
2.1.3 经济人口 |
2.1.4 政治文化 |
2.2 前期动员与启动阶段(2009.09-2011.05) |
2.2.1 建设背景:信阳市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 |
2.2.2 郝堂被选为试点村 |
2.2.3 成立“夕阳红”养老资金合作社 |
2.3 中期各主体力量与利益整合阶段(2011.06-2013年底) |
2.3.1 修复传统民居,恢复村庄本色 |
2.3.2 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硬件水平 |
2.3.3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乡村建设提供业态支撑 |
2.3.4 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建设 |
2.4 现期主体利益与诉求分化阶段(2014年至今) |
第3章 多元主体参与改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 |
3.1 AGIL模型与郝堂村的多元治理主体 |
3.2 “内置金融”引导资金要素回流 |
3.2.1 “去组织化”与郝堂村的“空心化” |
3.2.2 “夕阳红”撬动村庄资源要素 |
3.3 目标型权威村两委的组织动员 |
3.4 适应型权威区政府的资源注入 |
3.5 整合型权威社会组织的治理方式创新 |
3.6 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改造成效显着 |
3.6.1 建立乡村资源分类系统 |
3.6.2 惨复农田土壤 |
3.6.3 改造村落水系 |
3.6.4 规划路桥建设 |
3.6.5 改善如厕环境 |
第4章 金融体制创新与乡村经济发展 |
4.1 “郝堂·茶人家”规划村庄产业布局 |
4.2 乡村旅游创造经济繁荣 |
4.3 “内置金融”激活村庄资源 |
4.4 经济发展与两级分化并行 |
第5章 文化理念创新与乡村文化建设 |
5.1 郝堂宏伟小学与乡村教育可持续发展 |
5.1.1 重建小学的背景与目的 |
5.1.2 郝堂宏伟小学的硬件与师资 |
5.1.3 郝堂宏伟小学的课程设置 |
5.1.4 郝堂宏伟小学的办学亮点 |
5.1.5 郝堂宏伟小学的社会功能 |
5.2 郝堂图书馆与文化示范 |
5.2.1 乡村需要文化,文化需要载体 |
5.2.2 郝堂图书馆的治理功能 |
5.3 郝堂村文化教育建设之于乡村治理的意义 |
第6章 郝堂村的治理机制与经验 |
6.1 郝堂村治的“结构—功能”性分析 |
6.1.1 既有乡村治理偏重于单向控制体系 |
6.1.2 郝堂村治的“权威三角”模型 |
6.1.3 郝堂村的治理机制 |
6.2 郝堂“美丽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
6.2.1 发展乡村旅游应当审慎考虑多方因素 |
6.2.2 财政支农投入应注重公平性和手段 |
6.2.3 加强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
6.2.4 积极培育有效的农民组织 |
6.3 结论: 郝堂村治之于我国乡村发展与治理的战略启示意义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福建省香蕉重要线虫病害及其病原鉴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 研究现状 |
1.1 香蕉寄生线虫种类 |
1.2 我国香蕉寄生线虫种类 |
1.3 重要的香蕉线虫病害 |
1.3.1 香蕉穿孔线虫病 |
1.3.2 香蕉根结线虫病 |
1.3.3 香蕉根腐线虫病 |
1.3.4 香蕉肾状线虫病 |
1.3.5 香蕉螺旋线虫病 |
1.4 线虫的分子生物学鉴定技术 |
2 本项目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
第二章 香蕉根腐线虫病及其病原种类鉴定 |
1 引言 |
2 材料与方法 |
2.1 样品的采集 |
2.2 症状观察与根组织染色 |
2.2.1 症状观察 |
2.2.2 组织染色观察 |
2.3 线虫的分离 |
2.4 线虫的繁殖和纯化 |
2.5 线虫的杀死和固定 |
2.5.1 线虫的杀死与固定方法 |
2.5.2 固定液配制 |
2.6 线虫标本的制作 |
2.6.1 临时玻片制作 |
2.6.2 永久玻片制作 |
2.7 线虫的形态学观察与特征值测量 |
2.8 电镜样本处理 |
2.9 线虫的分子生物学鉴定 |
2.9.1 DNA提取 |
2.9.2 特异性引物检测 |
2.9.3 rDNA的扩增 |
2.9.4 PCR产物回收、克隆及测序 |
2.9.5 序列提交、分析及系统发育树的构建 |
2.10 致病性测定 |
3 结果与分析 |
3.1 香蕉根腐线虫病分布 |
3.2 香蕉根腐线虫病的症状 |
3.3 香蕉根腐线虫种类快速检测和分布 |
3.3.1 香蕉根腐线虫种类的快速检测 |
3.3.2 福建省香蕉根腐线虫不同种类的分布 |
3.4 根腐线虫对香蕉组培假植苗的致病性测定 |
3.4.1 P.speijeri对香蕉组培假植苗的致病性 |
3.4.2 P.coffeae对香蕉组培假植苗的致病性 |
3.5 芭蕉属植物根腐线虫病的病原种类鉴定 |
3.5.1 Pratylenchus speijeri的形态学鉴定 |
3.5.2 Pratylenchus coffeae的形态学鉴定 |
3.5.3 寄生芭蕉属植物的根腐线虫种内与种间形态学比较 |
3.7 福建香蕉根腐线虫的rDNA扩增 |
3.7.1 ITS区PCR扩增结果 |
3.7.2 D2D3区PCR扩增结果 |
3.7.3 18s区PCR扩增结果 |
3.8 系统发育树分析 |
3.8.1 基于ITS-rD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3.8.2 基于D2D3-rD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3.8.3 基于18S-rD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4 小结与讨论 |
第三章 香蕉根结线虫病及其病原种类鉴定 |
1 引言 |
2 材料与方法 |
2.1 线虫种群的采集 |
2.2 症状观察与病根组织内线虫染色 |
2.3 线虫种群纯化和繁殖 |
2.4 线虫种类鉴定 |
2.5 根结线虫的形态学观察和特征值测量 |
2.6 分子生物学鉴定 |
2.6.1 DNA提取 |
2.6.2 PCR扩增引物及特异性引物检测 |
2.6.3 PCR扩增体系 |
2.6.4 PCR扩增参数 |
2.7 致病性测定 |
3 结果与分析 |
3.1 香蕉根结线虫病诊断 |
3.2 病害的发生及分布 |
3.2.1 香蕉根结线虫病的发病率 |
3.2.2 福建省香蕉根结线虫的分布 |
3.3 病原线虫种类鉴定 |
3.3.1 南方根结线虫(Meloidogyne incognita) |
3.3.2 爪哇根结线虫(Meloidogyne javanica) |
3.3.3 花生根结线虫(Meloidogyne arenaria) |
3.3.4 拟禾本科根结线虫(Meloidogyne graminicola) |
3.3.5 象耳豆根结线虫(Meloidogyne enterolobii) |
3.3.6 福建省香蕉上5种根结线虫的主要形态鉴别特征比较 |
3.4 系统发育树分析 |
3.4.1 基于ITS-rD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3.4.2 基于D2D3-rD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3.4.3 基于mtDNA(COII/lR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3.5 特异性引物检测 |
3.6 致病性测定 |
3.6.1 拟禾本科根结线虫对香蕉假植苗的致病性 |
3.6.2 象耳豆根结线虫对香蕉假植苗的致病性 |
4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香蕉肾形线虫病的发生与病原鉴定 |
1 引言 |
2 材料与方法 |
2.1 采样地点 |
2.2 症状观察 |
2.3 线虫的分离、杀死、固定及保存 |
2.4 线虫的形态学鉴定 |
2.5 分子生物学鉴定 |
3 结果与分析 |
3.1 症状 |
3.2 病原种类鉴定 |
3.2.1 形态测量值 |
3.2.2 形态描述 |
3.3 香蕉肾形线虫的rDNA扩增 |
3.4 系统发育树分析 |
3.4.1 基于ITS-rD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3.4.2 基于D2D3-rDNA的系统发育树分析 |
4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总结 |
1 主要研究结果 |
1.1 香蕉根腐线虫病 |
1.2 香蕉根结线虫病 |
1.3 香蕉肾形线虫病 |
2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3 本研究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致谢 |
(9)国家矿山公园综合产业模式及经济发展研究 ——以北京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际研究现状 |
1.2.3 目前存在问题 |
1.3 主要研究目地和内容 |
1.3.1 主要研究目地和意义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内外矿山公园的产生与发展 |
2.1 开发园区的发展途径 |
2.1.1 开发园区发展背景 |
2.1.2 开发园区发展历程 |
2.1.3 开发园区发展的作用 |
2.1.4 开发园区发展的主要问题 |
2.1.5 开发园区发展的前景展望 |
2.2 国家公园与国家矿山公园 |
2.2.1 国家公园的特征和功能 |
2.2.2 国家公园设立的意义和标准 |
2.2.3 国外国家公园的实践 |
2.3 中国的国家公园实践 |
2.3.1 中国“第一个”国家公园 |
2.3.2 中国国家公园的发展 |
2.4 中国矿山公园的发展路径 |
第3章 矿山公园产业聚集与规划建设的相关理论 |
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3.1.1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起源 |
3.1.2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 |
3.1.3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原则基础 |
3.2 总体规划理论 |
3.2.1 矿山公园整体规划理论 |
3.2.2 生态学理论 |
3.2.3 LAC 理论 |
3.2.4 科学管理理论 |
3.2.5 矿山公园产业设计与布局 |
3.3 循环经济理论 |
3.3.1 循环经济理论的产生和内涵 |
3.3.2 国内外循环经济理论的实践与发展 |
3.4 生态工业园区理论 |
3.4.1 生态工业园区理论的内涵 |
3.5 交易费用和工业共生理论 |
3.5.1 交易费用理论 |
3.5.2 共生系统中的企业交易成本 |
3.5.3 共生系统的交易费用理论分析 |
3.6 产业集群理论 |
3.7 矿山公园和开发园区的其它应用理论 |
3.7.1 非平衡发展理论 |
3.7.2 增长极理论 |
3.7.3 核心—外围理论 |
3.7.4 空间扩散理论 |
3.7.5 企业家能力理论、地区创造性理论 |
3.7.6 苗床理论 |
第4章 矿山公园的功能分类及产业发展 |
4.1 矿山公园的内涵 |
4.2 矿山公园的功能 |
4.2.1 推动矿山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 |
4.2.2 实现矿业遗迹保护与永续 |
4.2.3 促进科学研究和教育 |
4.2.4 推进矿业城镇经济转型 |
4.3 矿山公园的分类 |
4.3.1 矿山公园的分类依据 |
4.3.2 国家矿山公园的特征分析 |
4.4 矿山公园的产业发展 |
4.4.1 国外矿山公园的发展 |
4.4.2 国内矿山公园的发展 |
4.4.3 矿山公园产业发展的主要难题 |
第5章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资源特征与市场分析 |
5.1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资源、环境和经济状况 |
5.1.1 自然环境与地理地貌 |
5.1.2 百花山社会经济概况 |
5.1.3 百花山产业转型之路 |
5.2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基础规划条件 |
5.2.1 北京市生态涵养区规划 |
5.2.2 北京市房山区规划 |
5.2.3 房山区史家营乡规划 |
5.3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资源评价 |
5.3.1 百花山自然景观资源条件 |
5.3.2 百花山人文景观资源条件 |
5.3.3 百花山矿业遗迹资源等级划分及评价 |
5.4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环境评价 |
5.4.1 百花山公园区域地质环境 |
5.4.2 百花山公园区域生态环境 |
5.4.3 百花山公园基础设施条件 |
5.4.4 百花山公园旅游市场条件 |
5.4.5 百花山公园开发建设条件评价 |
第6章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产业布局 |
6.1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总体规划 |
6.1.1 总体规划依据 |
6.1.2 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
6.1.3 规划与价值理念 |
6.1.4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总体发展目标 |
6.2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总体产业布局 |
6.2.1 总体产业布局的规划原则 |
6.2.2 矿山公园结构布局和功能分区 |
6.2.3 公园典型景观规划 |
6.3 矿山公园旅游产业规划 |
6.3.1 百花山矿山博物馆规划 |
6.3.2 矿山公园旅游产业结构规划 |
6.3.3 矿山公园综合服务产业 |
6.4 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核心竞争力钻石模型分析 |
6.4.1 生产要素分析 |
6.4.2 需求条件 |
6.4.3 相关及支持性产业 |
6.4.4 企业战略、组织结构与竞争状况 |
6.4.5 机会因素 |
6.4.6 政府因素 |
第7章 建立百花山生态旅游、绿色农业和气化煤电新兴产业体系 |
7.1 建立百花山、百草园、百果园生态旅游产业基地 |
7.1.1 漫山遍野百花山观光圣地 |
7.1.2 西游神农百草园康复疗养仙境 |
7.1.3 极乐须弥百果园休闲体验世界 |
7.2 建立绿色农业休闲体验产业基地 |
7.3 建立煤炭地下气化联合循环发电(UCG-IGCC)产业基地 |
第8章 结论与建议 |
8.1 主要研究成果与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进一步研究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煤矿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评价及再利用研究 ——以平朔煤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矿业资源城市现状 |
1.1.2 土地复垦现状 |
1.1.3 污染土壤(场地)现状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目的与意义 |
1.2.2 课题支撑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现状 |
1.3.2 国内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1.5.1 技术路线 |
1.5.2 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辨析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辨析 |
2.1.1 土地与土壤 |
2.1.2 污染场地与污染土壤 |
2.1.3 土壤污染源和土壤污染物 |
2.1.4 土地复垦与土壤修复 |
2.1.5 资源型城市与矿业资源城市 |
2.1.6 土壤环境质量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
2.1.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土壤环境背景值 |
2.1.8 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再利用 |
2.2 理论基础 |
2.2.1 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 |
2.2.2 土地利用区位理论 |
2.2.3 土壤污染统计与空间分布理论 |
2.2.4 废弃地再利用相关理论 |
2.2.5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煤矿工业场地类型与共性特征 |
3.1 工业场地内涵与分类 |
3.1.1 工业场地内涵 |
3.1.2 工业场地分类 |
3.2 煤矿工业场地组成与分类 |
3.2.1 煤矿工业场地内涵 |
3.2.2 煤矿工业场地分类 |
3.3 煤矿工业场地共性特征 |
3.3.1 区域分布与地形特征 |
3.3.2 土地损毁特征 |
3.3.3 内部功能分区特征 |
3.3.4 生产规模特征 |
3.3.5 生命周期特征 |
3.3.6 用地获取与退出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研究区概况与土壤采样 |
4.1 研究区概况 |
4.1.1 自然地理环境 |
4.1.2 社会经济概况 |
4.1.3 煤矿工业场地概况 |
4.2 煤矿工业场地特征污染物初步筛选 |
4.2.1 煤与煤矸石化学组成分析 |
4.2.2 土壤污染环节分析 |
4.2.3 土壤污染物理化性质 |
4.3 煤矿工业场地土壤样点布设 |
4.3.1 土壤样点布设思路与原则 |
4.3.2 土壤样点布设方法与依据 |
4.4 煤矿工业场地土壤样品采样与质制 |
4.4.1 采样现场记录 |
4.4.2 土壤样品采集 |
4.4.3 土壤样品质量控制 |
4.5 煤矿工业场地土壤样品测试 |
4.5.1 土壤样品性状与测试项目 |
4.5.2 土壤测试方法与质控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工业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特征 |
5.1 土壤污染测试结果评价与空间划分 |
5.1.1 土壤污染测试结果评价 |
5.1.2 煤矿工业场地及周边空间划分 |
5.2 工业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物区位空间分布特征 |
5.2.1 土壤无机污染物区位空间分布特征 |
5.2.2 土壤有机污染物区位空间分布特征 |
5.3 工业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物水流空间分布特征 |
5.3.1 土壤无机污染物水流空间分布特征 |
5.3.2 土壤有机污染物水流空间分布特征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工业场地土壤污染时空分布特征 |
6.1 土壤污染测试结果评价与时空划分 |
6.1.1 土壤污染测试结果评价 |
6.1.2 工业场地时空划分 |
6.2 工业场地不同功能区土壤污染物分布 |
6.2.1 不同功能区土壤无机污染物分布特征 |
6.2.2 不同功能区土壤有机污染物分布特征 |
6.3 工业场地不同时间土壤污染物分布 |
6.3.1 不同时间土壤无机污染物分布特征 |
6.3.2 不同时间土壤有机污染物分布特征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评价 |
7.1 工业场地主要土壤污染来源解析 |
7.1.1 土壤无机污染源识别 |
7.1.2 土壤有机污染源识别 |
7.2 工业场地土壤污染等级评价 |
7.2.1 土壤污染评价概况 |
7.2.2 工业场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等级评价 |
7.2.3 工业场地不同功能区土壤污染等级评价 |
7.3 工业场地土壤污染空间分布评价 |
7.3.1 土壤污染超标分布 |
7.3.2 土壤污染等级分布 |
7.3.3 安太堡土壤污染空间插值分布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工业场地再利用研究 |
8.1 工业场地利用演变分析 |
8.1.1 工业场地利用阶段与过程演变 |
8.1.2 工业场地利用利益与效益演变 |
8.2 平朔煤矿工业场地时空演变规律 |
8.2.1 生产历史 |
8.2.2 数据处理 |
8.2.3 结果与分析 |
8.3 工业场地利用的 SWOT 分析 |
8.3.1 SWOT 分析概况 |
8.3.2 工业场地利用 SWOT 分析 |
8.4 工业场地再利用功能布局 |
8.4.1 功能布局原则 |
8.4.2 再利用关键因素分析 |
8.4.3 工业场地再利用功能布局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四、和田农业侵入型有害生物及其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井工煤矿区地质环境风险预测分级研究[D]. 闵超. 长安大学, 2020(06)
- [2]清代云贵地区的灾荒赈济研究[D]. 聂选华. 云南大学, 2019(09)
- [3]新疆北部棉花病害调查及抗性品种筛选[D]. 萨吉达木·艾则孜. 新疆农业大学, 2018
- [4]新世纪中国共产党维护新疆稳定的方略研究[D]. 徐永杰. 西北师范大学, 2018(06)
- [5]国际海洋争端解决强制管辖的先决性抗辩制度研究[D]. 高婧如. 海南大学, 2017(07)
- [6]中国边疆战略研究的兴起[J]. 王春焕,孙勇. 华西边疆评论, 2017(00)
- [7]郝堂村治研究 ——基于河南省信阳市“美丽乡村”示范点的实证研究[D]. 张富治.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8]福建省香蕉重要线虫病害及其病原鉴定[D]. 周峡. 福建农林大学, 2016(09)
- [9]国家矿山公园综合产业模式及经济发展研究 ——以北京百花山国家矿山公园为例[D]. 江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4(09)
- [10]煤矿工业场地土壤污染评价及再利用研究 ——以平朔煤矿为例[D]. 余勤飞.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