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地位

明确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地位

一、明确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地位(论文文献综述)

李尚[1](2021)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外部环境上,逆全球化思潮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以及新冠疫情的冲击,进一步要求我国经济必须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推动国有企业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应对发展环境变化等问题上发挥作用,是国有企业发展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渐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场主体。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国有经济比重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些变化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一系列的复杂情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然而,为什么混合所有制改革会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效果如何?这是新时代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得不回答的问题。本文的研究也是围绕回答上述问题展开的。首先,本文通过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内涵。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社会主义框架内,促进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本质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进而实现共同富裕。基于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质的认识,本文进一步构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不同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实现国有企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使国有企业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现实出发,促进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互融合,使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在宏观所有制结构层面有机结合,实现了“国民共进”。第三,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对收入分配有着重要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发展公有制经济必然是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为前提,在提高国有经济效率的同时也保障了分配公平,从而促进共同富裕。其次,本文梳理了建国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过程和理论逻辑。从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形成的公私合营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计划与市场并存时期企业自发形成以及通过试点股份制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探索,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的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新时代背景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过程,本文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的要求三个理论线索,梳理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最后,本文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效果的分析主要从三个角度出发:一是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基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本文利用包含116770个观测值的工业企业面板数据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推动企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产能利用率和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企业产能利用率以及促进企业创新中都具有显着作用。从作用机制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有效的缓解政府干预,从而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产能利用率和创新水平的提高;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这一途径只会对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发挥作用,代理问题的改善并不能带来产能利用率和创新水平的提高。二是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所有制结构作用的基础上,本文基于省级面板数据,从所有制结构的角度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同时基于行业层面的数据,分析“垂直结构”下上游所有制结构变化对下游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国有经济比重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显着的“倒U型”关系,上游国有经济比重与下游行业绩效之间也存在着“倒U型”关系。维持一定比例的国有经济比重,可以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三是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基于所有制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理论分析,本文构建了包含所有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模型,分析了影响收入分配的各种因素。结果表明,社会投资率的下降和储蓄率的上升有利于增加劳动收入份额;所有制结构对劳动收入份额的作用取决于国有部门、非国有部门和居民部门间储蓄率的大小。基于省份面板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国有经济比重的增加可以提高劳动收入份额,从而验证了理论模型中的结论。基于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效果的实证结果,本文最后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相关建议。

肖红军[2](2021)在《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论》文中研究指明现有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基本导向可以归纳为功能导向、效率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政策导向,这些方法逻辑均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和贡献性,但尚不能有效刻画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完整"画像"。这里对已有的五个基本导向进行了细化,将能力导向作为补充,并针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识别、行业领域决策和实现方式设计三个纵向逻辑构面,分别构建了适应性的方法逻辑耦合,形成了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整合性方法论。针对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六大核心问题,即"量""质"问题、"国""民"问题、"进""退"问题、"内""外"问题、"央""地"问题、"产""融"问题,可以从整合性方法论中选择适宜的方法逻辑组合予以回答。整合性方法论在现实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的有效应用,需要树立全局思维、生态思维、动态思维、问题思维和场域思维。

文春艳[3](2020)在《企业市场势力、进入退出和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经济在渐近转轨过程中,并不具备全要素生产率相对比较优势。一方面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速不断放缓直接导致了经济增速放缓,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全要素生产率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长期低于国际50%的平均水平,经济增长特别是高速增长阶段主要依靠要素驱动的低质量发展模式。现阶段,在体制改革方面,我国经济改革将长期处于渐近转轨阶段,根据十九大报告的内容,我国将继续秉持开放竞争格局,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营造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环境。制造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石,大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是制造业突破新常态、向“中国质造”、“中国智造”高质量效率范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市场化机制建设方面,竞争机制是影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核心要素之一,构建以“竞争中性”为基本准则的市场有效竞争体系是推动市场破坏式创新进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因此,为构建有效的效率竞争发展范式,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市场竞争机制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的内在影响机理。同时,鉴于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形式具有多场景模式,本文具体围绕市场主体在面临产品市场竞争、要素市场竞争以及企业进入退出引致的动态竞争等几个方面探索市场竞争机制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变动的微观作用机理。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文章采用企业经济性市场势力衡量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研究发现企业市场势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呈现显着的正相关关系,即企业在产品市场拥有市场势力有利于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符合熊彼特创新的理论基础。对企业市场势力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指标进一步分解发现,企业市场势力的同质性部分和全要素生产率变动显着负相关,而异质性部分才是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内在要素。(2)针对要素市场竞争,企业要素配置扭曲是要素市场竞争机制失灵的表现。本文基于Osotimehin(2019)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分析框架,从资源配置效率的相对变化视角对我国制造业各行业和总量层面全要素生产率进行分解分析,结果表明企业技术效率和进入退出净效率是促进我国制造业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主要因素,其中,技术效率贡献了我国制造业行业平均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48.33%,企业进入退出净效率贡献了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32.15%,而资源配置效率仅贡献了18.12%的份额,即要素扭曲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底下是阻碍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增长的主要原因。此外,对比前人研究可以认为基于投入要素的资源再配置效应高估了资源配置对总量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程度。(3)通过综合考虑企业数量进入率和进入企业相对于在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差异两方面因素,本文构建了企业进入强度指标。研究发现经济转轨时期大规模企业的进入基本属于有效进入,能够通过竞争效应有效促进在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同时,企业进入引致的竞争效应是非线性的,即适度的竞争冲击主要对在位企业产生竞争促进效应,而过度的竞争冲击会产生竞争的租金消散作用,不利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持续性提升。从企业进入强度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影响程度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广泛存在竞争不足的现象。(4)针对僵尸企业的研究发现,僵尸企业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在位企业要素配置的效率,即产生内涵型资源错配,同时还会通过挤出效应和传染效应提高正常企业退出市场的概率,造成外延型资源错配。同时,实证结果表明僵尸企业的存在不利于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并且由于僵尸企业造成的资源错配不能即刻调整到正常状态,僵尸企业的存在对正常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存在连锁抑制效应。此外,从进入竞争机制看,企业进入引致的竞争促进效应有利于僵尸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即市场化竞争机制能够缓解行业中的僵尸问题。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1)研究企业市场势力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时,将企业市场势力指标进一步分解为同质项部分和异质项部分,分析市场势力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深层次要素。(2)明确资源再配置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概念,前者侧重纠正要素扭曲后企业要素投入的变化对总量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后者则直接将要素扭曲因子完全剥离出来,分析扭曲导致的资源错配的相对变化对总量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3)针对企业进入引致的市场竞争效应,综合考虑企业数量进入率和进入企业相对于在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差异,构建企业进入强度指标,并分析不同程度的进入强度对在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机制。(4)在分析僵尸企业存在对正常企业资源错配的影响基础上,从市场竞争视角分析僵尸企业对市场中正常企业和其他僵尸企业资源错配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进一步分析僵尸企业的市场化处置方式。

经玮[4](2020)在《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对研发强度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成为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新方向。其中,特定领域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是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方式,也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种制度创新。在此背景下,本文从理论层面和实证层面研究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改革对企业研发创新强度的影响。首先,本文基于财富支持观与财富转移观,分析了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影响研发强度的理论逻辑,提炼出了作用机制。就财富支持观而言,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促进研发强度的关键机制在于降低代理成本并提升投资效率;就财富转移观来看,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抑制研发强度的可能机制在于关联交易增加以及融资成本上升。其次,本文利用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对研发强度的因果性影响及动态效应。具体而言,本文以中央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2013年作为政策实施年,将2010-2017年设为研究区间,2013-2017年间实施了民营化改革的国有上市公司作为处理组,利用倾向得分匹配倍差法(PSM-DID)检验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对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计量结果表明:民营化改革能够持续显着地促进国有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具体而言,民营化改革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强度具有显着的正向激励作用,其促进效果从政策当年起“立竿见影”;在稳健性检验中,将研发投入强度变更为人均研发投入强度、额外增加分组回归、改用Heckman两步法估计,上述结果依然成立。然后,本文利用调节效应原理构建变量的交互项,对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影响研发强度的机制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通过提升投资效率促进了研发强度,但同时关联交易显着增多,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研发强度。两者比较下来,促进作用高于抑制作用,净效应为正,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依然促进了企业的研发强度。接着,在异质性分析中,本文基于行业、地区、产权结构等维度利用分组数据对基准模型进行了异质性回归。结果表明:从行业层面来看,民营化改革对竞争性行业中国有上市公司的研发强度具有更加显着的促进效应;从地区层面来看,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改革对研发强度的促进效应在东部地区表现得更加明显;从产权结构来看,当非国有股东控股比例处于适当区间内时,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对研发强度的正向促进效应最为显着。最后,依据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1)在民营化改革中,国有上市公司要注重治理机制的完善,激励非国有控权股东承担起内部监督人的角色,鼓励公司的创新投入。(2)国有上市公司在引入非国有性质控股股份时,应将其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内,这有助于实现民营化改革对公司研发强度的促进效应最大化。(3)对政府而言,不仅要持续推进民营化改革,也要注重制度环境的完善。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转向为市场服务的角色,对于中西部地区基础创新能力较弱的区域可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政策倾斜。上述结论与建议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国有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刘现伟,李红娟,石颖[5](2020)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思路与策略》文中研究指明新时代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具有很强的现实价值。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国有资本布局持续调整,国有资本比重趋于相对稳定,经营效率明显提升,但仍存在布局方向不明确、比重偏高、产业分布过宽、结构趋同、效率不高、质量提升慢等突出问题。为此,应从国家、行业、区域、企业四个维度重构国有资本布局,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整体方案,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幅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以促进资本流动,建立以资本增值率为核心的长期考核激励机制,加快清理和推动低效无效国有资本退出。

刘玉洪[6](2020)在《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文中研究表明由于R&D具有公共品的溢出性、非排他性、非独占性和高风险性等特征,资本市场不完美及专利制度导致知识扩散的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差距而产生的市场失灵成为政府以R&D补贴作为重要政策工具激励企业创新,实现经济增长的依据。但由于使用不同的数据及指标、研究方法和模型,因而关于R&D补贴政策效应的实证研究尚未取得一致的结论。基于一定时期的R&D补贴政策,国情和制度的不同导致政策本身的异质性,即便相同的政策,其效应也因国家、企业和补贴项目等而不同。因此,R&D补贴作为主要的产业政策工具之一,既不存在最优政策,也不存在通用模式,各国必须根据特定环境和制度加以调整。在创新驱动时代“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下,实现以竞争政策为基础、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相协调,有效发挥R&D补贴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资源配置效应,对处于转型现代经济过程中的中国,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国泰安CSMAR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2007-2018年的R&D补贴数据为样本,实证检验了R&D补贴对中国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有效性、条件性以及对企业绩效的有效性和影响机制。实证结果表明:第一,R&D补贴显着提高了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第二,R&D补贴配置给创新能力高的企业,其效应更显着;R&D补贴对规模大的企业的R&D投入激励效应显着,而对规模小的企业的创新产出促进效应显着;R&D补贴配置给行业竞争强度高的企业,更能激励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R&D补贴对技术密集型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大于对非技术密集型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R&D补贴对国有企业R&D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比对非国有企业的影响更显着;R&D补贴对融资约束高的企业的效应大于对融资约束低的企业的效应。第三,R&D补贴显着提高了企业绩效。第四,R&D补贴促进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改善。本研究的创新主要有,第一,新框架。本研究将企业因素(创新能力、企业规模、产权性质)、产业因素(行业性质、竞争强度)和制度文化因素(融资约束)纳入统一的框架中,系统研究了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及其有效性的边界条件。由此,在分析R&D补贴是促进还是抑制企业创新的同时,探寻了主效应的边界条件,丰富了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第二,新流程。本研究从因果链视角将R&D补贴、企业R&D投入、创新产出、全要素生产率和企业绩效纳入到因果链中,由此考察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是否转化为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最终促进了企业绩效,由此打开了R&D补贴影响企业绩效改善的路径,为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作用机制提供了新的洞见。第三,新补充。本研究补充了现有文献关于R&D补贴对企业绩效影响研究的不足。本研究的政策意义在于满足一定条件的R&D补贴,其有效性更显着。同时,R&D补贴需关注企业将R&D转化为生产率的能力,才能形成R&D补贴-创新投入产出-全要素生产率-绩效-创新投入产出的自我良性发展路径,让创新成为竞争性市场不断增长的贡献因素。

王玉璋[7](2019)在《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城镇供热是城市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城镇供热一直采用福利供热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投资主体单一和国有供热企业低效率问题严重制约了城镇供热行业的供给能力提升。为了消除投资瓶颈、改进生产经营效率,上世纪90年代,我国城镇供热行业开始进行以产权改革和放松资本准入为主线的市场化改革。以特许经营为主要形式的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简称PPP)模式在吸引投资、优化行业资本结构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①。为了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经营,2014年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出台推广应用PPP模式的政策文件。随后,在城镇供热领域,PPP模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根据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综合信息平台的统计,截止2017年底,北方15省②②(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供热PPP项目共有260个,总投资额达807.91亿元。如今,PPP模式已经成为我国城镇供热市场化改革的主流模式之一。从理论角度看,私人部门进入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必然会引发新的市场失灵问题。为此,针对PPP模式的有效政府规制必不可少。目前,我国城镇供热领域尚未建立完善的政府规制体制,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高效的规制机构和有效的规制政策工具。因此,结合城镇供热PPP的规范性目标,开展系统的规制政策研究,对改善城镇供热行业绩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遵循从“为何规制”到“怎样规制”的思路,本文首先从城镇供热技术经济特征入手,分析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需求,并选取相关数据,构建省际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效果进行实证分析,继而根据分析结果提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最后,本文对相关规制政策进行逐项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如下:(1)对相关的文献进行了简要梳理。本文从规制起因、规制方式选择两个层面对现有城镇供热规制文献进行了梳理。城镇供热规制主要根源于其准公共产品属性和自然垄断特征。PPP模式下,受信息不对称影响,传统规制方式无法实现多维规制目标,激励性规制方式将是城镇供热规制的必然选择。文献梳理发现,目前我国基于PPP视角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比较少,研究重点仍然停留在为何规制层面。此外,相关研究多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非常缺乏。(2)提出了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本文从城镇供热技术经济特征入手,分析了城镇供热规制需求,并结合PPP模式的规范性目标,构建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分析结果表明,现行规制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城镇供热行业供给总量和投资规模,改进了项目企业生产效率,但在优化行业投资结构、控制供热服务价格、提升普遍服务水平三个方面,效果并不理想。为此本文提出了包含政策导向、政策内容、政策工具选择和政策运行体系在内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3)探讨了城镇供热市场结构重组与PPP项目准入规制政策。本文首先分析了现行城镇供热市场结构的缺陷:一是大型国有供热企业高度垄断,妨碍公平竞争;二是众多小型供热企业分散经营,缺乏规模经济效应;三是新企业准入门槛较高,难以参与经营。本文以有效竞争为基准,探讨了城镇供热市场结构重组模式选择,并给出了四项政策建议:深入推进实质性政企分离、对在位大型供热企业进行横向拆分、推进小型供热企业并购和保障公平接入。随后,本文对城镇供热PPP项目竞标资格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保障公平竞标资格审查的政策建议。针对城镇供热PPP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合谋围标行为,本文就其发生机制和防范机制设计展开分析,并给出了相应政策建议:完善招标法律法规体系、健全项目招标监督机构、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创新招标监管方式、设施合理的拦标价格并建立城镇供热企业诚信档案制度。(4)探讨了与PPP模式相适应的激励性热价规制政策。本文首先提出PPP模式下热价规制的四维目标:防止垄断高价损害用户利益、激励项目企业改进效率、维护项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潜力、促进清洁供热。然后,本文从现行成本加成定价机制缺陷入手,分析PPP模式下的激励性热价规制需求。与成本加成定价相比,激励性价格规制方式至少具有三重机制优势:竞争性价格形成机制、动态性价格调整机制和针对性补贴机制。最后,本文以一般价格上限模型和标杆价格模型为基础,结合我国城镇供热PPP实际,对两类激励性热价规制模型设计和相应政策进行了探讨。(5)探讨了适应PPP模式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政策。本文以PPP背景下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制度困境为切入点,分析了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选择,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认为,PPP模式下,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正面临严重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遵循体制转型过程中普遍服务模式的一般演化路径,应当建立由责任主体、服务对象、实现机制三部分组成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框架。鉴于现行城镇供热管理体制的过渡性特征,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有两种现实选择:政府补贴模式和普遍服务基金模式。除存在影子成本外,对城镇供热企业的普遍服务补贴不但扭曲企业的成本分配,而且会偏离普遍服务目标。为此,应当转变定价方式、强化企业成本监审、建立相对独立的规制机构并完善补贴监督机制。针对居民用热补贴的不公平和低效率问题,应当调整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完善弱势群体用热补贴制度。在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建立普遍服务基金是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的必然趋势。为此,本文提出了五项政策建议:完善普遍服务基金法律法规、建立普遍服务基金管理机构、健全普遍服务基金监督体系、强化供热企业成本监审、改善普遍服务市场环境。结合以往的研究,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1)构建省际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提供了的经验证据。由于行业数据比较缺乏,现有城镇供热规制研究大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面,定量分析比较缺乏,所得结论不够严谨,缺乏说服力。本文在搜寻和整理城镇供热行业相关数据基础上,基于PPP视角,构建省际面板模型对城镇供热规制效果进行实证分析。回归结果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2)探讨了激励性价格规制政策在城镇供热PPP模式中的应用,丰富了城镇供热价格规制研究的内容。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供热行业的激励性价格规制研究比较少见。本文以热价规制目标为起点,在PPP风险分担与收益分享框架下,探讨能够权衡多重规制目标的激励性热价机制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城镇供热价格规制研究,并为制定适应PPP模式的城镇供热价格规制政策提供了思路。(3)探讨了与PPP模式相适应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政策选择,为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政策制定提供了依据。公用基础设施领域的普遍服务规制研究多集中于电信、电力、邮政等领域,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研究较为少见。由于缺乏具体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内涵界定,相关研究呈现显着的碎片化特征。本文结合行业特点界定了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的基本内涵,并以此为基础,从PPP背景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困境入手,探讨了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选择,为制定相应的规制政策提供了参考。

李明珊[8](2019)在《非国有股东制衡与国有企业混改经济绩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创造力和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其关键在于实现不同所有制资本间的共同发展和有效制衡。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国有股权结构与改革效果研究,忽略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非国有资本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与现有文献不同,本文创新性地站在非国有股东的视角,关注非国有股东制衡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混改经济绩效的影响,进一步考虑了企业外部环境对非国有股东形成权力制衡的约束作用。本文研究对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困境,明确进一步深化改革路径与方向、以及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为相关研究在理论研究框架与经验研究方面提供新的思路与证据。针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研究不足,本文搭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演化理论框架。基于企业演化理论的新视角,梳理了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演进历程,从而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国有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作用。本文认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是一个基因重组的过程,即在国有企业基因中引入非国有企业的优势基因,形成更加优良的企业基因,堪比企业的基因工程,是国有企业演化的重要驱动力。与生物基因工程不同的是,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很难保证两个混合主体的地位对等,但实现非国有股东制衡是能够使非国有优势基因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此外,根据企业演化的环境选择机制,非国有股东制衡还会受到企业外部环境的约束作用。本文以商业一类地方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非国有股东的视角,探究了非国有股东制衡对国有上市公司混改经济绩效的影响。理论方面,在线性契约委托代理框架中引入国有控股股东与代理人合谋行为,分别在名义股权多元化和非国有股东制衡的情形下求解国有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两类委托代理问题,发现非国有股东制衡可以有效降低国有上市公司的两类委托代理成本,其经济效应明显优于名义股权多元化情况下,非国有股东不作为,仅通过国有控股股东制定最优激励合同降低第一类委托代理成本的经济效应。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采用系统GMM方法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股东制衡对国有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非国有股东制衡可以显着提升国有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替换企业绩效衡量指标与替换非国有股东制衡衡量指标的稳健性检验结果显示该结论稳健可靠,地区分组的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非国有股东制衡对企业绩效的促进作用受到不同外部环境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表现。进一步地,本文对非国有股东制衡变量进行门槛效应检验,发现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企业绩效的门槛效应十分明显,只有当非国有股东制衡程度达到一定的门槛值之后才能够对企业绩效产生促进作用。最后,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的机制检验结果显示,非国有股东制衡可以通过降低两类委托代理成本和政策性负担提升国有企业绩效,三者均是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的作用机制。进一步,本文考虑了企业外部环境对非国有股东形成有效制衡的约束作用。理论模型方面,通过构建一个国有企业的寡头竞争模型,分析了竞争环境和制度环境对国有企业实现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经营的影响。实证研究方面,同时采用企业层面数据、行业层面数据和地区层面数据,构建多层线性模型实证检验行业竞争环境与制度环境对非国有股东制衡的影响,得到结论如下:企业效率不是国有企业实现非国有股东制衡需要满足的事前特性,未能验证理论模型中得到的结论;国有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不是影响非国有股东制衡的主要因素,但该结论受到本文研究样本的局限性;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非国有投资者越看重国有企业的竞争优势;地方政府干预抑制非国有股东的制衡性,地方政府干预程度越强的地区,非国有股东制衡程度越低;在强地方政府干预地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没有遵循市场机制,表现为地方政府对低效率国有企业的“救助式”混改,而在政府职能转变更为彻底的弱干预地区,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遵循市场机制。最后,本文进一步检验制度环境影响国有企业绩效的调节效应,发现地方政府干预通过减弱非国有股东制衡的作用,间接抑制了国有企业绩效的提升。

管晓薇[9](2019)在《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文中认为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新电改将全面放开售电业务,力求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竞争性市场,形成多元的买卖双方健全的电力市场格局。由此可知,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本文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是如何在这一售电侧开放的政策背景下,以电力用户选择权的保障为导向,通过对售电双方市场交易行为、政府管制行为的法律制度构建以期实现售电市场有序、平稳竞争态势。全文的目标在于以制度设计促进国家政策落地,找寻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可能性与政策实施最佳路径。本文从电力商品与普通商品的共性出发进行研究,兼顾电力商品特性,法律构建设计思路框定于以电力法为核心的电力法律调整体系范围内。电力法从属性上界于公法与私法之间1,属于经济法的产业法子部门。竞争力量的凸显,使得自然垄断行业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跳脱了单一的管制配给模式,遍布售电环节的利益驱动是售电市场引入竞争的最佳“产品”。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方式在整个行业发展缓慢的状态下会稍显“疲软”。关键是市场竞争机制赖以存在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售电侧市场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售电侧的体制改革,打破单一销售和单一购买的垄断格局,赋予用户以更多的选择权。售电市场化进程就是售电环节实现竞争的过程。竞争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基础,应当以电力行业的特点及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为考量,进行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构建考察。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电力商品在可竞争环节的市场调节规制研究,换言之,它是售电环节的电力市场发育与法律体系构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由此推之,电力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关系调整与一般商品销售环节的法律关系调整有差异亦有本质联系。从宏观上看,电力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竞争与规制这两对关系。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市场的核心因变量是电力的价格、供求、风险机制。因此,对应法律关系的调整就要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法、反垄断法等多部门法规范,统合电力市场的特性,将其纳入法律规制设计的法律渊源。具象化1研究内容可知,本论题涉及售电市场化改革中售电方多元资本的引入及其过程中售电主体竞争行为规制、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售电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等。可见,本文虽选择电力行业及其市场为研究对象,但由于电力市场规制问题囊括于产业法相关内容中,该论题与经济法(部门法)的关联性极强,这使本文区别于一般的对电力行业进行经济学解读的经济学专业论文,本文的法学学科属性清晰可辨。选取用户选权为本文进行研究的贯穿视角,主要是因为用户在电力产业链中是处于末端的,用户体量较小,分散度比较大,数量巨大。电力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和价值实现的终端环节就是用户。售电侧是直接为用户服务的最为直接的环节。售电侧改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创造所有的可能性以实现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在售电环节市场竞争的开展使价格信号在需求侧如同在生产侧一样,能够顺畅地传导,厘清市场机制在售电环节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方向。在这一过程当中,售电上游和下游的价格之间就能够实现联动,整个社会的集约化生产以及能源商品消费量的总体就可以实现控制。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用户并不仅仅指大用户,而使要扩展到尽可能多的小商业用户、居民用户乃至全体用户。当售电环节与垄断环节“解绑”,竞争和选择就是电力产业需要面对的两大新课题,而法律制度的构建就对竞争行为与选择行为进行了解读和制度框定,并为以后的执法环节打下基础,实现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及社会整体效应。用户选择权的放开需要有可选择的市场销售主体,销售主体的孕育和多样性取决于市场竞争的强度与竞争环境的良善化。售电市场化不单单包括市场竞争优势使用户获得多样的选择权,还包含了市场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为用户购买电力商品的选择、使用环节提供尽可能多的专门购买服务,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管创新培育售电公司和购售电双边竞争主体,是政府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中需要扮演的“角色”。售电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以及对售电市场竞争规制问题的探讨必须回归到售电作为电力产业的一个环节,其本身的竞争现状图景、市场建立的指导原则以及下一步即将突破的重大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成功的售电市场竞争至少应当实现两个目标:其一,短期内,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充分的市场多元主体竞争,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绩效的实现。具体而言,售电公司专业从事竞争性业务,售电与电网业务分离便于用户根据便利性原则更换是售电公司,用户能够从竞争性售电市场中获取多样化的售电企业的服务,为选择权的实现“加分”。市场竞争法律机制保障售电竞争的平等地位,多家售电公司的存在,能够使中小用户在不同的售电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实现自己的满意度导向下的买电对象选择;其二,合理化电价,保障售电市场供需双方的市场需求,同时实现政府规制转型过程中的良性市场秩序,以便形成长期稳定的售电市场运行和投资环境,培育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目前分类的用户电价规定,电力企业相同电能产品对不同用户性质的用户实行不同的电价,大量的交叉补贴存在,补贴又与普遍服务相混合,使得售电电价如同“戴着脚镣却想跳舞”的人,影响了售电侧改革的时效性与法规可应用型。本文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至今的积弊1为研究切入点,结合售电市场建设的环节个性化特点,从市场运行设计和政府规制优化两个方面,对售电市场进入规制、电价形成规制和售电交易过程中纠纷解决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构建方案以及法律以外的制度可行性设计配套研究,终极目标是实现我国售电市场化改革的高绩效成果,规范的市场格局和稳定电价,保障用户选择权利益的实现,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和运营效率。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我国售电市场化中的竞争力“焕发”受制于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理论进展以及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售电市场构建性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干扰,而自然垄断理论及其发展以及电力经济学相关理论支持(基本理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的“始发站”。因此,构建精确的且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电力市场竞争规制制度是本文探讨论题的出发点。这一规范性构建从多个方面塑造了我国售电市场改革制度的生成、变化以及实践进程中的制度绩效。每一章的结构及构成如下分布:第一章介绍与售电侧竞争体系的制度构建有紧密关联的几组概念(涵盖售电市场基本概念和电力商品的经济特征),目的是为了下文的理论和经验提相关的背景铺垫,穿插于各章的理论研究之中。同时,提出全文的核心理论基础。在之前的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观点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统摄全篇的产业组织学、电力经济学、管制经济学、市场竞争理论相关模型(自然垄断与竞争——资本结构——产权形式——规制方式)。其中资本结构理论决定整个售电市场竞争的源动力和主要方式,是结构的基础;自然垄断与竞争模型对资本结构理论的引出具有引导意义,因而是结构前提;产权形式是具体售电市场竞争开展以及绩效评估的核心原理并与后文的政府管制方式和法律规制体系构建有因果关联,因此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理论内核;规制方式是最终的理论研究外在表述形式,也是整个理论实现的操作性关键环节。四个理论结构要素构建彼此密不可分,互为因果与耦合。在此过程中,融合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观点,应证了对于社会科学理论、产业发展分析、产业法律规制的问题研究离不开政治经济学动、法律与社会学互动。在此结构理论基础上,又引出了实现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基本内容:售电市场元竞争理论规制、售电公司治理、政府售电市场规制变迁与优化。第二章研究国外售电市场的经验并进行总结和归纳借鉴述评。本章不是简单地对国外售电市场情况的文献综述,而是通过分析国外售电市场改革的经验,提出借鉴方向的探讨,为找出我国售电市场改革相关问题提供搜寻“路径”(为第三章售电市场化改革问题提出作铺垫)。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历数西方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他们既与我国面临类似的改革挑战,又客观上需要在改革进程中关照各迥异国情下的制度体系个性。虽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售电市场化改革方案,但改革的基本宗旨仍趋于一致,即始终秉承对售电环节竞争强度的持续促进的创新型制度设计。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管理机制的优化与政府监管改革的动力以吸引在竞争开放端的多元投资成为关键。无论是发达国家也好、发展中国家也罢,本质上,技术进步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绩效达成提供客观可能性。电力改革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在售电环节的经验极具启发性的。一些国家认为,售电市场无法形成真正的选择权市场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可供选择的零售商只有少数几家。西方国家政府更为注重为那些从管制性公用事业公司转换出来的用户提供选择权的方案设计及实施。用户是市场价格的直接承担者,售电价格成为首要的利益权衡。相关国家对售电量上下限利润市场设计考虑,对不重新选用捆绑服务的部分用户保持封闭;根据一些国家经验,零售商、用户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通常成立一些联盟,帮助处理售电市场初期的问题。各国都较为注重避免售电市场设计中的结构性缺陷。所列举的相关国家都致力于在电力市场重组后取得售电竞争制度推进的可能性。各国的特色迥异,可借鉴角度也多元。以美国为例,多元的售电模式,最重要的市场设计要素是保底服务采购机制等经验。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相关经验引入可以增加国内市场适当地、可能的对售电市场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度变迁中所反映的理性经验归纳,将为后文的具体问题解析、法律规制构建性常识提供充分的研究基础。本章总体上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实现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第三章研究归纳出我国售电侧竞争性市场格局建构过程中,所亟待法律制度进行解决的问题,并具象化到几类难题。本章是全文提出问题的部分,界定全文理论研究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构建市场法律规制谱系的核心范围。越是不健全的市场参与动力机制,市场主体的竞争参与率和竞争实力就越低,削弱了整体市场化进程,尤其对于售电这类产业转型阶段的“试验期”市场形成,更是如此。改革的过程是迂回曲折的,一些问题会逐步在售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暴露”出来,亟待政府、市场两个方面的协力互动与完善。售电侧改革仍任重而道远----分离于原公用事业公司的电力零售商仍占领大部分的零售市场;大用户直购电、竞价上网等探索没有能够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的优势尚未在电力市场中予以体现;辅助价格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电力系统频率和电压控制的调价功能尚处于“价值化”的尝试阶段;根据第一章的范围框定,本文旨在对直接影响售电市场竞争的例如资本多元化乏力、国有企业市场垄断、电力用户选择权未展开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制约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瓶颈:售电市场资本结构单一、国有售电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均衡导致的地位差异、政府对电力市场管制缺陷问题(局部管制过度、局部管制失序);同时,提出售电市场化机制不成熟问题最终引发的电价市场合理化难题。最终统一于对电价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规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阻碍售电市场发展的政策限制主要是电价上线没有依据市场为导向或者零售电力的上线比例固定。电价制定和电价监管直接关系到用户的根本权益,这其中既有知情权维度的保障缺失、又有选择权方面的缺陷。目前我国的电力价格形成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电力消费者对电力商品选择权的行使缺乏必要且完善的市场信号支持。贯穿全文的视角是用户选择权的保障,这一视角与目前我国需求侧市场建立的规划有密切关联。芝加哥学派认为,反垄断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利益。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已将政策目标调整为增进用户的福利,其他目标也必须与用户福利最大化一致。(martin,2005:57)反垄断法正朝着纯粹用户权益措施的方向演变。相对于保护用用户选择权益的终级目的,维护开放竞争的政策目的更是工具性。目前就售电环节而言,用户选择权依然处于“苗苗”状态,其“发育”程度与售电市场竞争发展进度相去甚远。售电市场是复杂的,对其竞争的观测常常不那么容易。例如,电力需求的不确定性、电网容量约束以及相关的企业数据的保密性等因素,使对电力市场力评估、竞争规模的衡量等问题都增加了难度。电力零售侧竞争放开能够带来的最为重要的益处就是竞争性的零售商能够根据电力用户的个性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关于电力用户和消费者的权利,现行《电力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力法》中唯一与电力用户选择权具有相关性的内容是“普遍服务原则”。本章在深入分析目前售电市场法律构建不足的基础上,为后文提出售电市场化竞争和法律规制可能的发展路径框定规制范围和方向。只有找出问题,才有可能在后文对论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可行性法律解决方案。问题解决意识可能是本文特色之一,实现理论研究的应用性落地。第四章提出构建售电竞争性市场可以顺利开展的法律规制体系。本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的电力市场竞争理论认为,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其无法在可竞争环节大有作为,更由于政府规制理论的单一、利益集团的角力等原因,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必然是轻微、缓慢和无法深入竞争本质的,上述观点关注的是电力产品的本质特征局限、公用事业的管制局限。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制定的规则,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构建零售竞争型的市场模式。零售竞争型市场模式需要有宏观性有不失重点的制度设计,尤其突显售电市场化的竞争性市场构建特质。售电市场的竞争性法律规制设计是一系列前提条件下的动态规划。售电市场的竞争格局建立与科学、明晰的规制框架、公正且独立的规制机构、完善中的被规制者这三方面成正相关关联。电力市场主体需要法律或者具有相应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强加在人们头上的风俗习惯等)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经济运行活动。经济运行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社会生产方式不仅包括土地、机器,还包括法律。因为,如果不运行,土地和机器就毫无价值。法律是市场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秩序调拨下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就无法生产机器,使用者无法从生产者手中获得该机器产品,使用权无从谈起,使用价值就得不到实现。法律秩序在此种情形下,本质上已经成为资本的一种形式。”1售电市场规制制度的必要性,需求理论以及规制激励理论,结合整个规制制度过程中的风险负担理论。售电侧竞争是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的必经之路。本文将以电力市场竞争资本多元化触发为视角,以自然垄断理论最新进展为元理论依据,对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优势、售电竞争性市场缺陷的克服、政府新一轮市场管制优化的方向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定制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售电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体系,并辅之以法律规制以外的制度规制参考构想,以期对售电市场的制度健全和规制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路径,并尽早地实现我国本土制度环境意义上的售电侧改革目标。本章的逻辑脉络以“纵横交织”为特点。涉及到市场微观主体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横向市场主体之间以及纵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并以此为基本法律制度设计构建。重点研究了市场竞争主体引入法律保障机制、售电市场用户选择权保障、以电价规制为核心的政府售电市场法律管制转型及制度对接等问题。售电市场的的发达需要助推动力,各种综合因素将融为一体,遵循市场机制向前发展并在过程中深化、完善。这些助推动力主要来源于:用户层面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赋予用户独立的市场用电选择权,实现电能完全的使用价值;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引导投资质量和效益;以电价改革为驱动,放开电量、电价的管制,引导市场化交易数量、价格、方式等方面的消费者、生产者双向选择机制。通过市场运行性制度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制度体系的设计,阐明整体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法律方案,实现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第五章阐明本文的结论与余论。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章内安排,旨在以辩证的观点看待本文的研究结果,本文的结论只是作者主观所选取的研究视角导引下的一种制度研究可能性“产品”,作为社会科学论题的研究成果,必然有其不周延、其可扩展或可修正的空间。本文结论部分指出:第一,售电市场的法律体系构建应当明确规制理念。售电市场竞争机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售电市场化竞争是电力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垂直一体化经营必然带来低效率、社会福利损失并制约电力产业的发展。售电侧改革赋予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全新的意义,具有“领头羊”效应成为电力市场化机制构建的必然选择。第二,售电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应当强调立法先行。售电市场化竞争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障,且售电市场要素的法律构建是实现竞争性售电市场的必由之路。其中包括售电市场进入保障、需求侧选择权保障、政府规制优化保障。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保障机制需要对竞争机制各个要素环节进行调整,既有市场微观主体塑造、市场主体行为塑造,又包含政府公权力对市场影响范围等规制性构建。只有竞争机制在法律框定的组织机制中合理运行,才能最终实现售电市场化改革后的竞争性市场稳健运行,市场中的电价稳定问题、电力商品供需和谐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售电市场法律设计的最终目标还落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控制、响应惩处机制的作用发挥以及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过渡机制。第三,政府应当在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机制构建过程中,实现监管转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考虑多元利益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解制的浪潮,有助于竞争性市场格局的构建,然而,为实现电力安全保障的行业底线,对新型售电体系的政府监管依然不能放松,监管方式的创新不代表核心环节的放松或者不予管制。适当的幅度的监管足以排除售电侧竞争的阻力,并实现电力产业的稳健发展。监管不足会造成电力市场秩序混乱。多元竞争主体和不同的市场角色实施不同的法律控制。法律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体现于多元主体适用。售电方、需求方、政府方在售电竞争性规制法律体系中“各得其所”,各有所制,各有所为才是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的最终目的。为此,本文将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根据其行为模式、激励动力不同进行分层次的法律制度涉及,从立法、执法多个层面加以解析。竞争性主体,需要从价格和信息方面进行控制,对政府价格管制需要从电力安全、市场开放程度进行制度设计衡量。由于市场改革并不容易,尤其是如同电力这类技术含量高、传统上被视为自然垄断的产业改革。售电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市场规制者应当思考从这些使大众一知半解、客观上复杂多样,有时相互影响“碰撞”的电力法律规制理论中,辨别哪些是公众所认可与期望的,而从中又能引申出何种新兴的政策和规则。售电市场化竞争过程中,法律制度体系的设计,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优良规则和制度体系的筛选与选择,再造与演绎。售电供给侧改革是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的新制度体系尝试,必然会遵循制度革新,制度归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壁垒或屏障制度的有效性依赖其运行的准确性。制度并不从初始状态时期就假设当然有效。余论部分将以客观视角审视本文结论,从社会学、制度演化进程、电力市场改革周期等角度对结论进行可行性预判,以非正式制度视角补充阐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简化性制度建议。本章最后一部分将以能源革命为背景,售电市场改革还应当考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领域的步伐。展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进程,以售电环节为范围,探讨未来新能源发电情况下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问题。诸如可再生能源变化性和不确定性,市场建设的法律体系构建要“与时俱进”,因为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新能源进入市场的选择之一。这样的做法为今后用户选择权的行使提供了信息服务与硬件设备更新上的可能性,也使前文结论增添一些开放性的空间,为售电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探讨的可能性。

王新有[10](2019)在《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文中提出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旨在让国有企业回归其法人属性,但这只是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一阶段。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是在已经确认国有企业法人属性的基础上对其予以分类改革,时下所展开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正是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推进本身亦折射出改革对象的复杂性,如何在类型化的改革思路下进一步展开制度的精细化建设成为应对复杂性的内在要求。精细化的制度建设乃建立于对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准确认知基础之上,而将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国有企业还不足以辨认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也尚未深刻揭示出国有企业的复杂性。竞争性国有企业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其功能属性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中更显模糊,以致相应的改革政策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将视角聚焦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与改革路径,可以作为加快国有企业全局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之所以尚未得到准确认识,在于其始终摇摆于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之间。进言之,无论是以市场属性还是以公共属性的单一视角来描述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都存在一些难以自洽的逻辑困境和实践难题。事实上,这恰恰构成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本质: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微观上具有市场属性;与民营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宏观上具有公共属性。微观上的市场属性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应当作为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贯彻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细化制度建设之中。本文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上述功能属性出发,在梳理既有的制度安排下,认为在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反垄断规制等制度系统中依然有较大的改革空间。根据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对这些具体制度予以调整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是退出机制改革。在范围上,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有明确的边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要求。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基于自身功能属性所在,在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滥用等方面存在特殊性,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这决定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具体设计既要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相一致,又要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但也应注意,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不是为了退而退,还应考虑企业今后的发展,所以在具体退出模式的选择上,应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二是股权多元化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内嵌着资本进入与退出的自由,旨在破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在所难免。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又导致股权多元化改革必然受到公共性制约。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平衡,难以进行“一刀切”式的判断,而须在细分竞争性国有企业具体类型的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策略。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比公共属性更为突出,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应当坚持平等赋权原则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适当选择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并进一步推进员工持股改革。与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趋势不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竞争性国有企业更加强调聚合式改革理念。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也应当贯彻这一理念,保障国有经济控制力并强化党的领导。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国有企业虽然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需要实施垄断经营,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自然垄断行业中逐渐衍化出一系列竞争性国有企业,并同样面临股权多元化改革的难题。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应从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全资的国有企业两个维度分别展开。三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共识,但承担不同功能或具有不同属性的国有企业,对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方式和监管策略也应有所不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明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以此为基础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系统。竞争性国有企业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此为起点完善国有资本授权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的运行制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之间的“隔离带”和“调制解调器”,应当在这一定位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为弱化由此带来的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过度干预,可以引入社会化董事制度。国资委应当依照国务院出台的职能转变方案积极行使监管权力,尤其要注重精细化的分类监管。四是对垄断行为的规制。由于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相比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更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垄断地位。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正当性又因其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而遭受质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仅需要防止政府公权力的过度干预,也要防止各种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机制造成的扭曲后果。竞争性国有企业通常依托行政权力取得垄断地位,所取得的垄断地位在市场机制中还会呈现出明显的传导效应和协同效应。因此,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竞争性国有企业一旦取得垄断地位,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更为深远,需要对其进行更加严格的反垄断规制。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应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根除竞争性国有企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不当关联,塑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限定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适用,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垄断一方面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与行政权力关系过密,一般不应适用承诺制度;三是完善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承诺制度的限定适用必然增加反垄断执法的工作负担,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有助于弥补由此带来的执法缺口。

二、明确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地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明确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地位(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相关概念界定
        1.2.1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
        1.2.2 相关概念分析
    1.3 文献述评
        1.3.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因研究
        1.3.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研究
        1.3.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路径研究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1.5 主要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第2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理论及其分析框架
    2.1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2.1.1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2.1.2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
    2.2 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2.2.1 产权理论
        2.2.2 委托代理理论
    2.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构建
        2.3.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
        2.3.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证分析框架
第3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与理论逻辑
    3.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
        3.1.1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1949-1956)
        3.1.2 计划与市场并存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1978-1992)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1993-2012)
        3.1.4 新时代背景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2013 年至今)
    3.2 混合所有制改革演进的理论逻辑
        3.2.1 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调整生产关系
        3.2.2 基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3.2.3 基于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高质量发展关系的研究
    4.1 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分析
    4.2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4.2.1 问题的提出
        4.2.2 理论分析与假设
        4.2.3 方法、模型与数据处理
        4.2.4 实证结果
        4.2.5 本节小结
    4.3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产能利用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4.3.1 问题的提出
        4.3.2 变量与数据说明
        4.3.3 实证结果
        4.3.4 本节小结
    4.4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4.4.1 问题的提出
        4.4.2 方法、模型与数据处理
        4.4.3 实证结果
        4.4.4 本节小结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
    5.1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所有制结构的关系
        5.1.1 不同阶段下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所有制结构的影响
        5.1.2 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分析
    5.2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5.2.1 理论分析与假设
        5.2.2 模型设定与数据处理
        5.2.3 实证结果
        5.2.4 本节小结
    5.3 上游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下游行业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
        5.3.1 理论分析与假设
        5.3.2 模型设定与数据处理
        5.3.3 实证结果
        5.3.4 本节小结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
    6.1 所有制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6.2 所有制与收入分配的理论模型
        6.2.1 收入分配模型的构建
        6.2.2 收入分配的影响因素分析
    6.3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劳动收入份额关系的实证分析
        6.3.1 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趋势分析
        6.3.2 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6.3.3 实证结果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7.1 主要结论
    7.2 政策建议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致谢

(2)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论(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逻辑透析
    (一)功能导向的布局逻辑
    (二)效率导向的布局逻辑
    (三)目标导向的布局逻辑
    (四)需求导向的布局逻辑
    (五)政策导向的布局逻辑
二、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
    (一)“量”“质”问题
    (二)“国”“民”问题
    (三)“进”“退”问题
    (四)“内”“外”问题
    (五)“央”“地”问题
    (六)“产”“融”问题
三、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整合性方法论
    (一)方法逻辑的审视与拓展
    (二)整合性方法论的建构
    (三)整合性方法论对回答核心问题的适用性
    (四)整合性方法论应用的建议

(3)企业市场势力、进入退出和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研究意义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章 市场竞争和全要素生产率相关文献综述
    第一节 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一、全要素生产率定义和测度方法
        二、市场竞争影响全要素生产率的理论分析机制
        三、小结
    第二节 产品市场竞争和全要素生产率
        一、企业市场势力定义、成因和测度方法
        二、企业市场势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作用的理论机制
        三、小结
    第三节 资源错配和全要素生产率
        一、微观视角下企业资源错配和全要素生产率
        二、宏观视角下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
        三、小结
    第四节 企业进入、僵尸企业和全要素生产率
        一、企业进入竞争和全要素生产率
        二、僵尸企业、资源错配和全要素生产率
        三、小结
    第五节 我国制造业发展现状
        一、我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
        二、市场竞争机制与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小结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市场竞争和全要素生产率理论模型设定和数据整理
    第一节 企业异质性市场势力估计模型设定
        一、企业市场势力和全要素生产率模型设定
        二、核心变量进一步分解和基础模型拓展
    第二节 资源配置效率和总量全要素生产率分解
        一、企业和总量投入产出函数
        二、投入要素扭曲测度
        三、部门全要素生产率和总量全要素生产率
        四、部门全要素生产率分解
        五、总量全要素生产率分解
    第三节 企业进入强度和全要素生产率模型设定
        一、企业进入强度指标构建
        二、企业进入强度和全要素生产率理论模型设定
    第四节 僵尸企业、资源错配和全要素生产率
        一、僵尸企业的识别
        二、僵尸企业和企业资源错配理论模型设定
        三、僵尸企业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理论模型设定
    第五节 样本数据整理和说明
        一、主要变量处理
        二、样本数据统计性描述分析
第四章 企业市场势力与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分析
    第一节 企业异质性市场势力测度及分布特征
        一、我国制造业企业异质性市场势力总体分布特征
        二、我国制造业企业市场势力分布的所有制异质性
    第二节 企业市场势力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一、企业市场势力对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全样本回归结果
        二、按企业规模分类的企业市场势力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三、按企业所有制分类的企业市场势力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第三节 企业市场势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同质性和异质性分解
        一、企业市场势力的同质性和异质性部分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二、按市场势力分组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分析
        三、按企业所有制分组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因素分析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资源配置效率和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分析
    第一节 企业要素扭曲和要素边际生产率测度
    第二节 制造业各行业全要素生产率分解
    第三节 制造业总量层面全要素生产率分解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企业进入竞争和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分析
    第一节 企业进入强度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一、企业进入强度对在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二、企业进入强度对在位企业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的影响
    第二节 所有制异质视角下企业进入强度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分析
        一、企业进入强度对不同所有制在位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二、企业进入强度对不同所有制在位企业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的影响
    第三节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僵尸企业、资源错配和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
    第一节 僵尸企业对制造业企业内涵型资源错配的影响分析
    第二节 僵尸企业存在对制造业企业外延性资源错配的影响分析
        一、僵尸企业对企业退出行为的影响
        二、僵尸企业对不同所有制正常企业退出行为的影响
        三、僵尸企业对不同所有制僵尸企业退出行为的影响
    第三节 僵尸企业存在对制造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分析
        一、僵尸企业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二、僵尸企业对不同所有制正常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第四节 企业进入竞争对僵尸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
    第五节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概述
    第二节 政策启示
    第三节 论文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4)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对研发强度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内容与框架
        1.3.2 研究方法
    1.4 选题的差别之处
    1.5 本章小结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2.1 民营化的内涵、动机与后果
        2.1.1 民营化的内涵与分类
        2.1.2 民营化的动机
        2.1.3 民营化的后果
    2.2 企业创新的关键决定因素
    2.3 民营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2.3.1 基于经理人观的研究发现
        2.3.2 基于政治观的研究发现
    2.4 文献评述
    2.5 文献结论的纵向比较
    2.6 本章小结
第3章 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影响研发强度的理论分析
    3.1 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改革作用于研发强度的内在逻辑
        3.1.1 基于财富支持观的理论分析
        3.1.2 基于财富转移观的理论分析
    3.2 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影响研发强度的行业差异
    3.3 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影响研发强度的产权结构差异
    3.4 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影响企业研发强度的区域差异
    3.5 本章小结
第4章 研究设计
    4.1 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模型建立
    4.2 数据来源与处理
    4.3 变量选择及说明
    4.4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4.5 样本的倾向得分匹配
    4.6 本章小结
第5章 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影响研发强度的基准模型分析
    5.1 基于PSM-DID方法的基准模型结果
    5.2 动态效果分析
    5.3 平行趋势检验
    5.4 安慰剂检验
    5.5 机制检验
    5.6 本章小结
第6章 基准模型结论的稳健性检验与异质性分析
    6.1 稳健性检验
        6.1.1 替换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分析
        6.1.2 额外增加分组变量的回归结果分析
        6.1.3 采用Heckman两步法的回归结果分析
    6.2 异质性分析
        6.2.1 行业异质性分析
        6.2.2 产权结构异质性分析
        6.2.3 区域异质性分析
    6.3 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政策建议
    7.3 研究展望与不足
    7.4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5)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思路与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现实价值
    (一)国有资本布局的内涵界定
    (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现实意义
        1.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2.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3.完善和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现实需要
        4.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前提
        5.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举措
二、我国国有资本布局状况评估
    (一)国有资本总量持续扩大
    (二)国有资本比重总体趋于稳定
    (三)国有资本产业布局逐步调整
    (四)地方和海外国有资本扩张速度较快
    (五)国有资本企业布局调整持续推进
三、我国国有资本布局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本布局方向不明确、比重较高
    (二)国有资本产业分布过宽、竞争力不强
    (三)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趋同且效率有待提高
    (四)国有资本规模扩张快、质量提升慢
    (五)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仍面临较大困难
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总体思路
    (一)加强国有资本布局,优化顶层设计
    (二)优化国有资本行业布局结构
    (三)优化国有资本区域布局
    (四)优化国有资本企业布局结构
五、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策略选择
    (一)切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
    (二)研究制定国有资本布局优化整体方案和政策
    (三)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国企股权多元化
    (四)大幅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水平,促进资本流动
    (五)建立以资本增值率为核心的长期考核激励机制
    (六)加快清理和推动低效无效国有资本退出

(6)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一、研究背景
        二、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一、R&D补贴
        二、技术创新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框架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框架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及技术路线
        一、研究方法
        二、创新点
        三、技术路线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评述
    第一节 技术创新文献评述
        一、技术创新的内涵及类型
        二、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
        三、技术创新的测量
    第二节 R&D补贴与技术创新文献评述
        一、理论背景
        二、实证研究
    第三节 现有文献评述及研究空间
第三章 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有效性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第三节 研究设计
        一、样本及数据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三、模型设定
        四、样本选择偏误及处理
    第四节 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二、基准回归结果
    第五节 样本选择及内生性Heckman检验
    第六节 讨论及结论
第四章 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条件性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一、创新能力
        二、企业规模
        三、竞争强度
        四、行业性质
        五、产权性质
        六、融资约束
    第三节 研究设计
        一、样本及数据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三、模型假定
    第四节 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二、回归结果
    第五节 讨论及结论
第五章 R&D补贴对企业绩效影响的有效性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第三节 研究设计
        一、样本及数据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三、模型假定
    第四节 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二、回归结果
        三、稳健性检验
    第五节 讨论及结论
第六章 R&D补贴对企业绩效影响的机制分析
    第一节 引言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第三节 研究设计
        一、样本及数据
        二、变量定义与测量
        三、模型假定
    第四节 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二、回归结果
    第五节 讨论及结论
第七章 结论及研究展望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理论进展及现实意义
        一、理论进展
        二、现实意义
    第三节 研究局限及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7)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 概念界定
        1.2.1 城镇供热
        1.2.2 城镇供热PPP
    1.3 研究思路、内容框架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内容框架
        1.3.3 研究方法
    1.4 创新点和不足
        1.4.1 主要创新点
        1.4.2 不足之处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 城镇供热行业的公共产品理论
        2.1.1 公共产品基本理论
        2.1.2 公共产品理论在城镇供热行业中的应用
    2.2 城镇供热行业的自然垄断理论
        2.2.1 网络性产业的自然垄断理论
        2.2.2 自然垄断理论在城镇供热行业中的应用
    2.3 城镇供热行业的激励性规制理论
        2.3.1 激励性规制理论
        2.3.2 激励性规制理论在城镇供热行业中的应用
    2.4 基于PPP视角的城镇供热规制研究综述
        2.4.1 规制起因
        2.4.2 规制方式选择
        2.4.3 现有规制研究特征
        2.4.4 规制研究的发展趋势
3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框架
    3.1 城镇供热市场化改革与PPP模式
        3.1.1 城镇供热市场化改革历程
        3.1.2 PPP模式在城镇供热市场化过程中的应用
    3.2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需求分析
        3.2.1 城镇供热技术经济特征
        3.2.2 城镇供热规制需求
    3.3 城镇供热规制现状
        3.3.1 现行城镇供热规制框架
        3.3.2 城镇供热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3.4 基于PPP视角的城镇供热规制效果检验
        3.4.1 指标选择与基本假定
        3.4.2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3.4.3 检验方法
        3.4.4 检验结果分析
        3.4.5 结论
    3.5 城镇供热PPP规制政策框架
        3.5.1 规制政策导向
        3.5.2 规制政策内容
        3.5.3 规制政策工具
        3.5.4 规制政策运行体系
    3.6 本章小结
4 市场结构重组与PPP项目准入规制政策
    4.1 市场结构与PPP项目准入的交互影响机理
        4.1.1 市场结构是PPP项目准入的前提条件
        4.1.2 PPP项目准入能促进市场结构演化
    4.2 城镇供热市场结构重组政策
        4.2.1 市场结构重组政策目标
        4.2.2 现有市场结构特征及其缺陷
        4.2.3 市场结构重组模式选择
        4.2.4 市场结构重组政策建议
    4.3 城镇供热PPP项目准入规制政策
        4.3.1 竞标资格审查
        4.3.2 竞标过程监管
    4.4 本章小结
5 PPP模式下的激励性热价规制政策
    5.1 PPP模式下的激励性热价规制需求
        5.1.1 PPP模式下的热价规制目标
        5.1.2 现行定价机制的缺陷
        5.1.3 激励性热价机制优势
    5.2 PPP模式下的热价上限规制政策
        5.2.1 热价上限规制优势
        5.2.2 PPP模式下的热价上限模型设计
        5.2.3 煤(气)热价格联动下的热价上限模型
        5.2.4 PPP模式下热价上限规制的关键问题
        5.2.5 PPP模式下热价上限规制的实施条件
    5.3 PPP模式下的标杆热价规制政策
        5.3.1 竞争性热价形成机制与标杆价格
        5.3.2 PPP模式下的标杆热价模型设计
        5.3.3 PPP模式下标杆热价规制的实施过程
        5.3.4 PPP模式下标杆热价规制的实施条件
    5.4 本章小结
6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规制政策
    6.1 PPP模式与城镇供热普遍服务转型
        6.1.1 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内涵
        6.1.2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困境
        6.1.3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模式选择
    6.2 政府补贴模式的政策优化
        6.2.1 城镇供热普遍服务的两种政府补贴形式
        6.2.2 供热企业补贴
        6.2.3 居民用热补贴
    6.3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普遍服务基金政策
        6.3.1 实施普遍服务基金制的动因分析
        6.3.2 普遍服务基金的建立与运行
        6.3.3 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基金制度的政策建议
    6.4 本章小结
7 结论与展望
    7.1 结论
    7.2 展望
        7.2.1 城镇供热行业发展趋势
        7.2.2 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发展趋势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8)非国有股东制衡与国有企业混改经济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相关文献综述
        1.2.1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依据
        1.2.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效果评价
        1.2.3 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研究
        1.2.4 文献述评
    1.3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1.3.1 研究对象
        1.3.2 概念界定
    1.4 本文的研究工作
        1.4.1 研究内容
        1.4.2 创新点
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演化理论基础
    2.1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演化理论解释
        2.1.1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演进历程
        2.1.2 国有企业演化的核心要素与基本过程
        2.1.3 国有企业演化的驱动力:混合所有制改革
    2.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在要求
        2.2.1 国有企业演化的自组织机制
        2.2.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困境
        2.2.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在要求:非国有股东制衡
    2.3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外在约束
        2.3.1 国有企业演化的环境选择机制
        2.3.2 行业环境
        2.3.3 制度环境
    2.4 本章小结
3 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国有企业经济绩效的委托代理模型
    3.1 模型描述与模型假设
        3.1.1 模型描述
        3.1.2 模型假设
    3.2 模型构建与求解
        3.2.1 基本模型
        3.2.2 名义股权多元化的情形
        3.2.3 非国有股东制衡的情形
    3.3 模型结论及分析
4 外部环境影响非国有股东制衡的理论模型
    4.1 模型基础与模型假设
        4.1.1 模型基础
        4.1.2 模型假设
    4.2 模型构建与求解
        4.2.1 政府放权的情形
        4.2.2 政府干预的情形
    4.3 模型结论及分析
5 非国有股东制衡对国有企业经济绩效的影响与机制检验
    5.1 实证研究设计
        5.1.1 实证研究假设
        5.1.2 数据来源及样本处理
        5.1.3 变量选取与说明
        5.1.4 描述性统计
    5.2 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国有企业经济绩效的实证检验
        5.2.1 模型与方法
        5.2.2 内生性检验
        5.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5.2.4 稳健性检验与异质性分析
    5.3 非国有股东制衡影响国有企业经济绩效的进一步讨论
        5.3.1 门槛效应检验
        5.3.2 作用机制检验
6 外部环境因素影响非国有股东制衡的实证检验
    6.1 理论机制与实证研究假说
        6.1.1 国有企业事前特性与非国有股东制衡
        6.1.2 外部竞争环境因素与非国有股东制衡
        6.1.3 外部制度环境因素与非国有股东制衡
    6.2 实证研究设计
        6.2.1 变量定义
        6.2.2 数据处理与描述性统计
        6.2.3 多层线性模型
    6.3 环境因素影响非国有股东制衡的实证结果分析
        6.3.1 混改国企实现非国有股东制衡的内在机制检验
        6.3.2 竞争环境因素对非国有股东制衡的影响
        6.3.3 制度环境因素对非国有股东制衡的影响
    6.4 制度环境影响国有企业经济绩效的调节效应检验
        6.4.1 模型构建
        6.4.2 双层模型的回归结果与分析
7 结论
    7.1 研究结论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致谢
作者简介

(9)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视角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
    四、文献综述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五、主要研究方法
    六、论文结构
    七、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的基本内涵
    第一节 电力商品与售电市场化建设
        一、电力产业的总体特征及电力商品的经济属性
        二、市场化改革中的售电竞争内涵
        三、售电市场建设与用户选择权保障
    第二节 售电市场竞争规制的元理论
        一、自然垄断理论及其进展分析
        二、售电环节的可竞争理论
        三、电力市场资本结构理论
        四、政府规制理论
第二章 售电市场规制域外经验及借鉴述评
    第一节 售电侧竞争规制的国际经验
        一、美国
        二、英国
        三、俄罗斯
        四、澳大利亚
        五、新加坡
    第二节 总结与借鉴述评
        一、各国经验总结
        二、借鉴述评
第三章 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难题
    第一节 售电环节充分竞争尚未展开
        一、电力市场相关环节的资本结构单一
        二、国企在售电环节的垄断现状及诱因
        三、售电侧竞争多元资本引入的制度壁垒
    第二节 售电环节的用户选择权实践困境
        一、非居民用户选择权问题
        二、居民用户的选择权问题
    第三节 售电价格机制的缺陷
        一、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
        二、政府对售电价格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第四章 售电竞争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 售电市场治理理念及基本原则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理念
        二、售电市场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运行性市场规则体系
        一、售电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制度保障
        二、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调整
        三、售电公司的用户服务与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
    第三节 售电市场监管的制度优化
        一、售电市场监管的价值目标和机构建设
        二、优化售电市场监管的主要制度内容
第五章 论文总结及余论
    第一节 总结
        一、国际售电市场制度建构总结
        二、本文提出的售电市场法律建构总结
    第二节 售电市场法律建构体系的可行性预判与补缺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
        二、售电市场规制体系缺陷的补救
    第三节 新电力市场发展前景下的售电市场规制展望
        一、新能源发电对售电市场的意义
        二、新环境下的售电市场化改革展望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10)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一)从市场化角度研究竞争性国有企业自身发展
        (二)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地位及作用等角度进行研究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或模式的探讨
        (四)国外有关文献概述
    三、研究方法
    四、研究内容
    五、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一)本文研究的重难点有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化进路:功能属性视角的切入
    一、现代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思路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分类的比较考察
        (三)国有企业的分类原则和维度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
        (一)微观上的市场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比较
        (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比较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界定
    三、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四条改革路径
第二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存在范围与规制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竞争性”与“公益性”的边界
        (一)现有认识简述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分析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分析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市场支配地位取得之特殊性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主体地位之特殊性
        (三)竞争性国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判断的特殊性
        (四)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三、竞争性国企的市场退出与法律规制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的法律机制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模式
第三章 公平竞争理念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一、股权多元化改革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一)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及其主要后果
        (二)股权多元化改革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与分类改革
    二、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一)充分竞争行业的界定与特征
        (二)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三)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一)“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内涵分析
        (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四、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一)自然垄断行业的存在基础及其可竞争性
        (二)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要性
        (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路径
第四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一、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到国有资本授权经营
        (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历程与局限
        (二)从“资产”到“资本”:竞争性国企授权经营的理念转变
        (三)竞争性国企中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制度安排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构建
        (一)国资委的存废之争与法律定性
        (二)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
    四、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监管边界
        (一)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理念转变
        (二)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监管的具体向度
        (三)国资委监管权力的运行机制
第五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取得与反垄断规制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与危害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脉络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危害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理论依据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的特殊内在机理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取得的特殊性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实施的特殊性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策略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
        (二)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限定使用
        (三)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机制:对执法不足的填补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致谢

四、明确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地位(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效果研究[D]. 李尚. 吉林大学, 2021(01)
  • [2]推进国有经济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方法论[J]. 肖红军. 改革, 2021(01)
  • [3]企业市场势力、进入退出和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D]. 文春艳.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0(08)
  • [4]国有上市公司民营化对研发强度的影响研究[D]. 经玮. 华侨大学, 2020(01)
  • [5]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思路与策略[J]. 刘现伟,李红娟,石颖. 改革, 2020(06)
  • [6]R&D补贴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D]. 刘玉洪.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7]PPP模式下的城镇供热规制政策研究[D]. 王玉璋.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8]非国有股东制衡与国有企业混改经济绩效研究[D]. 李明珊.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6)
  • [9]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D]. 管晓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D]. 王新有.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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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国有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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