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调研报告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调研报告

问:在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执行中如何理解和适用
  1. 答:非诉行政执行存在的正当性依赖于其公正目标的实现及对行政效辩弯率必要的尊重与保障。本文在解读和评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标准不同观点基础上,针对携液闷我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标准存在形态单一、界限模糊、可操作性差的问题,提出了埋谈完善我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思路,即确立合法性审查为基础,合理性审查为补充的多元化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同时,为实现并协调非诉执行制度价值,审查环节在程序设计上应以书面审查为主,但在可能严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法院可采用言辞审理,即在审查形式上,以书面审查为主,以实质审查为辅。
  2. 答: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一般是指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和《行诉法》第66条的规定,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顷嫌进行受理和审查的活动。其审查标准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执行内容?
    二、是否有明确的被执行人?
    三、行政执法文书是否确已送达当事人?
    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有无超越职权范围、滥用职权?
    五、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笑乎启是否充足?
    六、申请执行人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碰如法律是否正确?
    七、审查申请执行人所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
    八、行政处罚是否公平、适度?
    九、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对这种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的实质性审查,而非程序性审查,这就要求法院不仅要看行政机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具 备,是否具备申请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问:非诉执行案件是什么
  1. 答:法律分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也有学者称之为非诉执行案件,它是指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行政机关的芹埋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中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发端于改革开放之初,先由行政管理领域的单行法律、法规列举规定,型雀最后由《行政诉讼法》作一般性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嫌租蚂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问:非诉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适用于什么案件?
  1. 答:非诉行政执迹困扒行案件,也有学者称之为非诉执行案件,它是指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中国现行的非诉行政执行制度发端于改革开放之初,先由行政姿昌管理领域的单行法律、法规列举规定,最后由《行政诉讼法》作一般性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该条规定确立了中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基本格局,即: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授权时,行政机关才享有自行强制执行的权力。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执行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习惯被称为“非诉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尺灶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非诉执行案件的申请、审查、执行等作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2. 答:非诉执行案件一般指非诉行政案件执行。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李陪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非诉案件主要有:
    1、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拟订、履行监管。
    2、就某一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
    3、协助企业(委托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4、解答法律咨询。
    扩展资料:
    办理条件
    当事人激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哪铅蠢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
  3. 答:非诉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野咐滑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颂腊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申简橡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非诉执行适合的案件是:凡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以及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均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法律、法规仅赋予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部分强制执行权,对于未授权的部分,行政机关也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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