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档案调研报告

诉讼档案调研报告

问:法院向证人做的调查报告有法律效力吗?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1. 答: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进行举证。
    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若没有如下情况,则法院的调查一般作为记录而已,对双方的举证不产生实际的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定》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希望你能采纳^_^,希望下次还能帮到你 。
  2. 答:如果该调查报告对你有利。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答:如果是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当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
  4. 答:在民事案件中,就法院制作的询问笔录内容,如果当事人双方均无异议的内容,
    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当事人有异议的内容,需要其他证据佐证,方能认定。
    严格意义上来讲,询问笔录不是独立的证据。
  5. 答:有效力 法院做的询问笔录当然可以当证据使用了
问:大公的文件资料是怎么归档整理的
  1. 答: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棚链动。我们的档案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系统、档案培训、档案软件定制、档案智能化管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目和档案检索、档案统计、档案编辑和研究(见档案文献编纂)、档案提供利用、档案销毁。
    这些工作的划分只是相对稳定而不是绝对的,也有分为 8个环节的,也有分为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两大部分的。由于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已成为复杂的系统,故也有按多层次进行划分的方法。其第一层次分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开发两个子系统,掘和弯各子系统又下分若干层次小系统。
    档案实体管理分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等工作环判闷节;档案信息开发又分信息加工和信息输出两部分,信息加工由编制目录、编辑文献汇编和编写参考资料构成,信息输出由提供阅览、复制、咨询、函调、外借以及出版、展览等多项服务活动构成。
问:律师法务最常用的11种案件调查手段(附14个调查网站)
  1. 答:1. 访谈:与涉案人员、目击者或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访谈,获取案件信息和证据。2. 案件文件调取:调取案件相关的文件、证据以及其他途径能够获得的证据材料。3. 现场勘查:到案发现慧陵场进行勘查,获取物证、痕迹等相关信息。4. 掌握证据:通过一系列手段,获取案件中的证据,包括文书证据、物证、口供等。5. 网上调查:通过搜索引擎、资讯等网络渠道,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和线索。6. 信息采集:通过各种途径,如调查员、获得取证授权等,采集涉案人员、目击证人等相关信息。7. 鉴定:对型困案件中的物证或其他证据进行鉴定,确实证明事实。8. 监视:采取监视手段,掌握案件中的实时情况。9. 追踪:通过调查员或其他手段,对涉及案件的人员进行追踪,获得相关信息。10. 特殊手段: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案件进行侦查,如窃听、拦截、跟踪等。11. 数据分析:通过对案件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掌握案件的情况和线索。注:以下是一些常用的调查供参考1. 天眼查:tianyancha/2. 企查查:qcc/3.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前租戚:/index.html4. 知乎:zhihu/5. 微博:weibo/6. 百度:baidu/7. 人民网:/8. 央视网:/9. 搜狐新闻:sohu/10. 新浪新闻:/11. 凤凰新闻:ifeng/12. 广东法院公众号:微信搜索“广东法院”13. 中国裁判文书网:/index14. 全国律师服务平台:lssfw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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