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税率改进浅探(论文文献综述)
李凯[1](2019)在《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资本市场的活跃程度一直处于上升趋势,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股权转让行为成为企业调整经营战略的重要手段,这使得股权转让的征管工作开始受到广大税务机关的重视,同时也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和关注的重点。股权转让行为能够促进企业升级和转型,有利于市场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其作用在我国“供给侧改革”和提升资源优化配置率的大背景下会变得更加突出。但随之而来的是,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变得更加灵活与频繁,股权转让的隐蔽性和零散性等特点带来的弊端开始显现出来,股权价格难以确定、自然人纳税人管理困难等问题给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挑战。本文在股权转让和税收风险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和研究了当前阶段我国税务机关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针对我国现有的股权转让征管相关的规范文件进行了梳理和研究。通过税务机关在征管工作中遇到的案例,较为详细地展示了税务机关在股权转让征管中的包括监管流程、股价认定等环节在内的税务征管制度和征管手段,发现了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股权转让征管中存在问题加以说明,并指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涉及的税收风险。本文根据股权转让征管中存在的风险进一步分析了税收风险的成因,认为股权转让的征管风险在一定的时期内无法完全避免,并提出了应当加大税收风险识别和建立股权转让风险管理体系来应对股权转让征管中存在的风险,进而完善我国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在借鉴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先进国家的征管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股权转让风险管理体系、规范评估工作和提升税收执法者工作水平等建议,目的在于有效地降低税务机关涉及的征管风险,解决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和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提升我国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
丁凡[2](2019)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制度研究》文中指出企业是带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中坚力量。而技术创新可以说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了在创新环节有所突破,资金的支持必不可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受到广泛关注。私募股权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境内外资企业组织,主要从事风险投资。它通过非公开筹款筹集投资者或个人的资金,主要用于非上市企业。它通过控制或管理被投资企业实现盈利,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不同的方式退出而取得受益额的一类基金。《合伙企业法》自完善以来,有限合伙制度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至此健康发展。为了促进本地有限合伙制PE的发展,地方政府推出政策乐此不疲。投资人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必须要考虑成本。而税收又能对投资成本的高低产生影响,以私募股权基金企业举例,税费可以说是企业成本开支中的主要支出项,所得税又占了总的税费支出的大头,如果税率太高,企业成本开支过多可能会对投资人投资产生劝退效果。但是我国从立法层面上却并没有针对有限合伙制PE的专门立法,导致实务中出现了一些与有限PE不兼容的政策、法律规定。本文运用了规范分析法,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还采用了文献分析法,分析了一些论着和期刊的观点,全面的分析当前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法律规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除了文章序言以外,文章的第一章是对“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现状进行介绍”,包括了两小节。第一小节推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概述,介绍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概念、特征、组织结构及其关联性分析。第二小节承接上面的内容,整理我国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与“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有关的政策,以政策为依托分析了该种组织形式下所得税征税模式。第二章开门见山的分析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问题”,包括了三个小节,第一小节介绍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下有哪些具体问题;阐述了征税口径不一造成税负不公的问题;从四个具体问题看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困难;从实务入手,分析了纳税实务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小节简要介绍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三小节分析了这些问题造成的影响。第三章介绍了“美国有线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法律政策对我国的借鉴”,总共包含两小节。第一节介绍了为什么我国要学习美国政策的背景,第二小节详细介绍了值得我们国家学习的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总共有四节:第一节“加强有限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立法的规范性”,第二节“将穿透原则贯穿于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业务”,第三节“完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节“健全税收征管体制”,其实也可以将这四小节囊括为四个点:立法、具体原则、政策、执行。
王潇,王胜铎[3](2018)在《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问题研析》文中研究指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货币形态的资本供给,对新时代下初创期和早期创业创新企业的发展与成长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基于合伙企业所得税政策基本规定,对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梳理与剖析,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实行税收扶持和健全征管体系的构想,以期解决合伙企业税收征管中面临的问题。
杨紫琦[4](2018)在《正负个人所得税一体化制度对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受个人所得税率、个人所得税累进度、最低保障金制度、居民对劳动供给偏好、居民文化程度等多维度因素的影响。本文主要研究个人所得税累进度对调低高收入阶层比重的影响;以目前中国对低收入群体的最低保障金制度为依据测算各省低保金制度对调低低收入阶层比重的影响作用;在此基础上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进及测算负所得税制度,并将两者一体化设计。主要研究内容:(1)正负所得税的理论基础:福利经济学理论,行为经济学理论,劳动供给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等。(2)正负所得税原理分析: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理论等;负所得税内涵、最低保障金、边际税率及劳动供给效应分析。(3)运用KP指数法从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五等分组下居民可支配收入两个角度测算出高、中、低三个阶层的比重。(4)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 Model)测度中国现有的个人所得税累进度对调低高收入阶层的影响作用。(5)运用面板数据模型(Panel Data)测度中国31个省最低保障金制度对降低低收入阶层比重的影响作用。研究结论:(1)高、中、低三个阶层的占比呈均分趋势,随着时间的增长未发生明显变化。人均GDP较高地区:北上广的中等收入阶层占比明显高于人均GDP一般地区。(2)本研究使用2007-2016年全国数据测算结果显示:正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累进度调节高收入阶层比重整体效果不明显;个人所得税累进度降低高收入阶层比重的调节能力不强。采用人均收入五等分法的数据测算显示:个人所得税累进度调低高收入阶层比重有一定的作用。(3)城镇居民低保制度和农村居民低保制度对调低低收入阶层比重的效果较小。(4)设立合意的负所得税制度。测度合适的负所得税的税率,既能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给予负所得税又能对劳动供给产生正激励。政策建议:(1)优化正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降低中等收入阶层的税率征收等级,以降低中等收入阶层的税负;提高高收入阶层的税率征收等级,以缩小收入差距。(2)设立负所得税制度。根据目前中国城镇和农村低保金额度、中国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支出水平及居民主观感受上所需的消费支出测度出负所得税的最低保障金额度(A);考虑负所得税税率对劳动供给的影响作用,设置相关的问卷,测度合适的负所得税的税率,既能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给予负所得税又能对劳动供给产生正激励。(3)将设置的负所得税制度与优化的正所得税制度结合,形成正负所得税一体化制度。
涵默[5](2013)在《负所得税研究现状及趋势》文中指出国内外学者在其研究中均指出负所得税能够兼顾公平和效率,但就如何实施、实施的条件、实施的效果等方面引起诸多学者的激烈讨论。本文对国内外学者有关负所得税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总结,以期对负所得税和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葛欣[6](2011)在《事业单位产成品盘亏会计处理建议》文中研究表明一、事业单位产成品盘点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在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要按照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事业单位领用这些非自用材料研制产品,
张艳波[7](2009)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税基宽广,具有积聚财富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我国个人所得已呈现多元化特点;个人所得税除了实现税收的财政收入外,还可发展国民经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兼具税收分配、经济宏观调控的职能,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与每一位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因其可操作性差、条文粗糙宽泛、不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等原因,亟需进行修改。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又直接关系中央、地方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对现有分配格局的调整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必须审慎进行。本文借鉴和吸收了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对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在介绍了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法相关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对国内外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比较,指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在课税模式、征收范围、费用扣除、税率设计以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了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法律制度体系。首先,建立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税制模式,建议对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暂时调整为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将来视条件成熟程度,再逐步完善到综合税制;其次,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及纳税人的范围,拓宽征收渠道防止税收流失;第三,拓宽征收范围从源头上防止税款流失,提出对“应税所得”进行更宽泛和更明确的界定;第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及标准法律制度,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和合理开支费用,健全费用扣除项目,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第五,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考虑不同性质的所得和不同程度的收入的适用税率;第六,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度,要加强个人收入监控机制,实现个人收入支付规范化和信用化,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税收信息网络化管理制度,逐步推进非现金收入结算制度;进一步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控制;推进双向申报制度,规范税务代理工作;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偷逃税款的处罚力度;大力推广和宣传税收法律制度,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使广大公民逐步实现自觉纳税、依法纳税。通过以上方面,构建较为完善的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制体系,以实现笔者提出的侧重公平、兼顾效率的目的。
汪光华[8](2007)在《对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的若干思考》文中提出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应树立大创业教育观,培养具有开创个性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而不仅仅是培养企业家。针对我国社会与高等教育的实际,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大学生创业精神的培育与创业能力的训练上,并构建满足不同类型学生需要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齐金勃[9](2007)在《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在系统总结国内外税务筹划研究成果并深入分析律师事务所特点的基础上,对税务筹划的一般理论体系、律师事务所特性、税务筹划环境、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理论模型和方法体系、基于税务筹划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实证分析,旨在建立起符合我国特点的比较完善的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理论和方法体系,为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提供科学指导。1.提出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本理论是税务筹划的三大基础理论,单纯运用三者之一进行税务筹划的传统做法存在片面性。构建了基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的税务筹划理论体系。分析了税法、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筹划的一般方法。2.揭示了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过程、收入、财务会计核算及利润分配的特殊性和一般规律。找出了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特殊空间和税务筹划的特殊方法。3.分析了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构建出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立体结构模型和方法体系。提出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应在税法等相关法规确定的筹划边界内,充分利用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和行业特色管理制度等技术手段,实现价值创造的总目标。4.提出了基于税务筹划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提出了基于税务筹划律师事务所会计账户的设置方法及其核算内容。提出基于税务筹划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应包括人员管理制度、工资奖金制度、合作办案制度、办案费报销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和确定合理的律师分成比例等。
王建[10](2006)在《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比较研究》文中提出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组织收入、公平分配、调控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税种。然而,与此相对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与当前经济生活不适应之处也日益突出。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缺陷的现状,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和作用,也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结构不相适应。改革与完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呼声不绝于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话题。 具体影响个人所得税效果的因素很多,本文在对中外个人所得税法总体比较的基础上,分别从纳税人,征税范围,扣除费用,税率,税收征管等几个方面,将我国和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几个国家进行了比较,最后得出了对我国完善个人所得税法法律制度的建议。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改进浅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改进浅探(论文提纲范文)
(1)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 |
1.4.2 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股权转让和税收风险相关理论 |
2.1 股权转让的理论与税收法律规定 |
2.1.1 股权转让的概念 |
2.1.2 股权转让的法律属性 |
2.1.3 股权转让税收征管的法律规定和课税依据 |
2.1.4 股权转让征管中对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 |
2.2 税收风险基本理论 |
2.2.1 税收风险的特征 |
2.2.2 税收风险的分类 |
2.2.3 影响税收风险的因素 |
第3章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3.1 税务机关征管现状分析 |
3.1.1 股权转让征管工作的变化趋势 |
3.1.2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的演变 |
3.1.3 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种 |
3.1.4 税务机关股权转让征管工作流程 |
3.2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确定方法 |
3.2.1 按照合同价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
3.2.2 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价格 |
3.2.3 对现行税务机关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评价 |
3.3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案例分析 |
3.3.1 案例介绍 |
3.3.2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风险、成因与识别管理 |
4.1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风险 |
4.1.1 法律文件规定不健全造成的税收制度风险 |
4.1.2 股权价值难以确定造成的税收管理风险 |
4.1.3 纳税人不遵从造成的税收遵从风险 |
4.2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风险成因 |
4.2.1 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因 |
4.2.2 税务机关执法理念的原因 |
4.2.3 股权转让征管制度的原因 |
4.3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风险识别 |
4.3.1 税收风险识别的目的和作用 |
4.3.2 现阶段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征管风险的识别方法 |
4.3.3 股权转让税收征管风险识别的发展趋势 |
4.4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 |
4.4.1 自然人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难点 |
4.4.2 高收入者和高净值群体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 |
4.4.3 实行自然人风险等级管理 |
第5章 国外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经验借鉴 |
5.1 如何认定股权价值的国外借鉴 |
5.1.1 英国的经验借鉴 |
5.1.2 澳大利亚的经验借鉴 |
5.2 提升纳税遵从度的国外借鉴 |
5.2.1 依靠分析管理提升纳税人遵从度 |
5.2.2 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 |
5.2.3 加大税收执法力度 |
第6章 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管风险管理的建议 |
6.1 完善股权转让法律法规 |
6.1.1 转变股权转让税收的立法思想 |
6.1.2 提升税法的法律地位和处罚力度 |
6.1.3 加强政策性文件的管控作用 |
6.2 建立股权转让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
6.2.1 建立税收风险数据库 |
6.2.2 成立风险分析团队 |
6.2.3 分层级风险应对 |
6.3 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 |
6.4 提高税务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制度现状 |
第一节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述 |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定义 |
二、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
第二节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制度评析 |
一、国家法律层面对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税收政策 |
二、我国地方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 |
三、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所得税征税模式 |
第二章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所得税问题的分析 |
第一节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所得税存在问题 |
一、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 |
二、征税口径不一造成税负不公 |
三、优惠政策适用困难 |
四、纳税实务操作层面的问题 |
第二节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存在问题的原因 |
第三节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所得税问题造成的影响 |
第三章 美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制度借鉴 |
第一节 我国借鉴美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所得税背景 |
第二节 美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一、私募股权税收投资形式的法条化 |
二、私募股权法律投资内容的优惠化 |
三、美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所得税流经原则 |
四、美国资本利得税法律制度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所得税法律体系 |
一、理顺立法思路,加快立法进程 |
二、加快税收行政法规的“升级改造” |
三、建立各项税收政策的审查机制 |
第二节 将穿透原则贯穿于合伙企业投资业务 |
第三节 完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
一、将法人享有的部分优惠政策惠及有限合伙PE |
二、明确亏损弥补优惠 |
三、确认合伙人的公益性捐赠的优惠资格 |
第四节 健全税收征管体制 |
一、建立私募基金的信息交易平台 |
二、促进行业自律组织实现信息共享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问题研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合伙企业所得税政策基本规定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政策与实务问题 |
(一) 基金层面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及争议 |
(二) 合伙人的所得税政策及争议 |
1.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税收待遇问题。 |
2. 股权持有收益税收政策问题。 |
3. 纳税实务操作层面问题。 |
三、加强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管理的建议 |
(一) 明确相关税收政策 |
(二) 加强税收政策扶持 |
1. 制定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地域的税收优惠政策。 |
2. 制定合理的亏损弥补政策。 |
(三) 健全税收征管体制 |
(4)正负个人所得税一体化制度对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1.3 文献述评 |
1.3.1 关于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升的研究 |
1.3.2 正个人所得税关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研究 |
1.3.3 负的个人所得税关于调节低收入阶层的研究 |
1.3.4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图 |
1.6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正负所得税的理论基础分析 |
2.1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 行为经济学理论 |
2.3 劳动供给理论 |
2.4 自由主义理论 |
2.5 社会正义理论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正负所得税原理分析 |
3.1 正个人所得税制理论 |
3.1.1 税基理论 |
3.1.2 税率理论与方法 |
3.1.3 税前“费用扣除额” |
3.2 负所得税原理 |
3.2.1 负所得税内涵诠释 |
3.2.2 最低社会保证金分析 |
3.2.3 负所得税边际税率分析 |
3.2.4 负所得税的劳动供给效应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各收入阶层界定与测度研究 |
4.1 中等收入阶层内涵界定与测度方法 |
4.1.1 中等收入阶层内涵界定 |
4.1.2 中等收入者的测度方法 |
4.2 高等收入阶层及低等收入阶层推断 |
4.2.1 经济学角度 |
4.2.2 社会学角度 |
4.3 各收入阶层比重测度 |
4.3.1 数据选取 |
4.3.2 测度方法的选取及测度过程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正个人所得税调低高收入阶层比重经验验证 |
5.1 正个人所得税累进度调节高收入阶层比重机制 |
5.2 正个人所得税累进度与高收入阶层比重降低关系经验验证 |
5.2.1 研究假设 |
5.2.2 模型构建 |
5.2.3 变量选取 |
5.2.4 数据处理 |
5.2.5 模型检验 |
5.2.6 微观数据分析 |
5.2.7 模型检验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低保制度调低低收入阶层比重的经验验证 |
6.1 低保制度调低低收入阶层比重的实证分析 |
6.1.1 研究假设 |
6.1.2 模型构建 |
6.1.3 变量选取 |
6.1.4 数据处理 |
6.1.5 模型检验 |
6.2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升的正负所得税一体化制度设计 |
7.1 正个人所得税调低“高收入阶层比重”制度改进 |
7.2 负个人所得税调低“低收入阶层比重”制度设计 |
7.2.1 最低社会保证金的设置依据 |
7.2.2 负所得税税率的设置依据 |
7.3 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提升的正负所得税一体化制度设计的核心要素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5)负所得税研究现状及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外研究现状 |
1. 国外学者关于NIT的理论研究 |
2. 国外学者对NIT的实证研究 |
3. NIT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社会保障税制度一体化设计研究 |
二、国内NIT研究现状 |
1. NIT理论研究 |
2. 在中国实施NIT的研究 |
3. NIT的实证研究 |
4. NIT与最低生活保障支付、个人所得税一体化研究 |
三、研究述评 |
(6)事业单位产成品盘亏会计处理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事业单位产成品盘点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
二、改进建议 |
(7)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及研究发展的方向 |
1.3 论文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基本内容及框架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理论 |
2.1 个人所得税的概述 |
2.1.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征 |
2.1.2 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
2.1.3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 |
2.2 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理论 |
2.2.1 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
2.2.2 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比较 |
3.1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比较 |
3.1.1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
3.1.2 外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
3.2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纳税人比较 |
3.2.1 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
3.2.2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
3.2.3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
3.2.4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规定的差异 |
3.3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比较 |
3.3.1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征税范围规定 |
3.3.2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征税范围规定 |
3.3.3 日本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征税范围规定 |
3.3.4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对征收范围规定的差异 |
3.4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扣除费用比较 |
3.4.1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扣除费用规定 |
3.4.2 日本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扣除费用的规定 |
3.4.3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扣除费用的规定 |
3.4.4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对扣除费用规定的差异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 |
4.1 税制方面存在问题 |
4.1.1 分类所得税制的课税模式存在缺陷 |
4.1.2 征收范围过窄 |
4.1.3 费用扣除不合理 |
4.1.4 税率设计有待优化 |
4.2 征收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4.2.1 征管权、收益权归属不当 |
4.2.2 征管力量不足,征管手段单一 |
4.2.3 征管信息不畅、效率低下 |
4.2.4 纳税申报制度不健全 |
4.2.5 个人所得税处罚缺乏力度 |
4.2.6 公民纳税意识有待加强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制的完善 |
5.1 建立分类征收和综合征收相结合税制模式 |
5.2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及纳税人的范围 |
5.3 拓宽征收范围从源头上防止税款流失 |
5.4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及标准法律制度 |
5.5 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
5.6 强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制度 |
5.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对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的若干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创业教育的目标 |
二、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创业精神的培养与创业能力的训练上 |
三、高校应构建满足不同类型学生需要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
(9)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基础:我国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研究成果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 主要研究内容及论文框架 |
1.5 主要研究成果与创新点 |
第二章 税务筹划理论体系构建 |
2.1 税务筹划研究进展 |
2.2 税务筹划理论基础研究 |
2.3 税务筹划理论体系建构 |
2.4 基于税法的税务筹划原理 |
2.5 基于价值创造的税务筹划理论 |
2.6 基于财务管理的税务筹划原理 |
2.7 基于会计核算的税务筹划原理 |
2.8 本章小结 |
2.9 本章创新点 |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主体与税务筹划环境 |
3.1 律师事务所概述 |
3.2 律师事务所经营概况及其特性 |
3.3 我国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目标 |
3.4 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行业环境 |
3.5 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法律环境 |
3.6 本章小结 |
3.7 本章创新点 |
第四章 基于价值创造的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 |
4.1 律师事务所的税务筹划的涵义 |
4.2 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
4.3 基于价值创造的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模型 |
4.4 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的方法体系 |
4.5 基于税务筹划的律师所会计制度研究 |
4.6 基于税务筹划的律师所管理制度 |
4.7 律师所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筹划 |
4.8 本章小结 |
4.9 本章创新点 |
第五章 实证分析——河北JG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 |
5.1 河北JG律师事务所概况 |
5.2 河北JG律师事务所纳税及筹划现状 |
5.3 河北JG律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及管理存在的问题—基于税务筹划 |
5.4 基于价值创造的河北JG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模型 |
5.5 2005 年河北JG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效果 |
5.6 本章小结 |
5.7 本章创新点 |
第六章 讨论——投机性筹划 |
6.1 合伙律师事务所适用现行税法存在的弊端 |
6.2 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征税应当另行立法 |
第七章 创新及展望 |
7.1 论文的主要研究和创新 |
7.2 论文的不足和留下的研究空间 |
参考文献 |
附表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10)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理论 |
1.1.1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特征 |
1.1.2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依据 |
1.1.3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 |
1.2 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理论 |
1.2.1 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
1.2.2 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 |
1.2.3 个人所得税法模式 |
1.3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及比较 |
1.3.1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
1.3.2 外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
1.3.3 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比较 |
第2章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纳税人之比较 |
2.1 纳税人的确定标准 |
2.2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
2.3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
2.3.1 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 |
2.3.2 纳税身份 |
2.4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
2.5 英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纳税人的规定 |
2.6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人规定的差异 |
2.6.1 纳税人的界定差异 |
2.6.2 对居民纳税人的居住时间的标准的差异 |
第3章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征税范围之比较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征税范围的规定 |
3.2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征税范围的规定 |
3.2.1 毛所得 |
3.2.2 调整后的毛所得 |
3.3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征税范围的规定 |
3.4 日本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征收范围的规定 |
3.5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对征收范围规定的差异 |
第4章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扣除费用之比较 |
4.1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扣除费用的规定 |
4.2 日本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扣除费用的规定 |
4.3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扣除费用的规定 |
4.3.1 个人宽免和被抚养者的宽免(Exemption) |
4.3.2 鳏夫或寡妇、以及盲人的费用扣除标准 |
4.3.3 分项扣除 |
4.3.4 儿童非勤劳所得 |
4.4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对扣除费用规定的差异 |
4.4.1 可扣除项目太少 |
4.4.2 没有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对扣除标准的影响 |
第5章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税率之比较 |
5.1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 |
5.2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 |
5.3 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税率的规定 |
5.4 英国个人所得税关于税率的规定 |
5.5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规定的差异 |
第6章 中外个人所得税征管法律制度之比较 |
6.1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之规定 |
6.2 美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之规定 |
6.3 日本个人所得税法的税收征管之规定 |
6.4 中外个人所得税法对税收征管规定的差异 |
第7章 结论 |
7.1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范围 |
7.2 扩大和健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
7.3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法律制度 |
7.4 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
7.5 强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研究生履历 |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改进浅探(论文参考文献)
- [1]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风险研究[D]. 李凯.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2]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制度研究[D]. 丁凡.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3]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得税问题研析[J]. 王潇,王胜铎. 税务研究, 2018(11)
- [4]正负个人所得税一体化制度对中等收入阶层比重影响研究[D]. 杨紫琦.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18(01)
- [5]负所得税研究现状及趋势[J]. 涵默. 财经理论研究, 2013(06)
- [6]事业单位产成品盘亏会计处理建议[J]. 葛欣. 财会月刊, 2011(34)
- [7]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制研究[D]. 张艳波.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9(S1)
- [8]对高校开展创业教育的若干思考[J]. 汪光华. 财会月刊, 2007(36)
- [9]律师事务所税务筹划研究[D]. 齐金勃. 天津大学, 2007(04)
- [10]中外个人所得税法的比较研究[D]. 王建. 大连海事大学, 2006(01)
标签:股权转让论文; 个人所得税税率论文; 美国个人所得税论文; 所得税费用论文;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