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民爆管理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民爆管理调研报告

问: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与使用调研报告
  1. 答:业内人士回答:这种调研报告一般写三大部分。
    一、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与使用的现状。包括拆差辩基本数据,管旅缺理制度,使用情况等,不要写褒贬色彩,陈述罗列事实。
    二、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般会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保管设施不够完善,使用技能掌握不够等等。这个要看你调研出的问题了,要归纳几点,每点里要有事实依据。
    三、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公务用枪管理的对策建议。与你前面写的问题对应。如,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进一庆喊步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等等。最后,若有对更上更高层面的建议,可以再写建议。这种建议一般都是自己解决不了的,如,加大经费投入,出台行政规章,规范公务用枪使用范围等等。
  2. 答:1、枪支、子弹的保管现状;(先总体评价下保管段改情况比较好,但存在一些问题,可列举一些执行制度不严格情况,点到一些单位)
    2、枪支、子弹的使用情况(同上);
    3、各派出所平时落实管装爱装教育情况,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情况;
    4、枪支子弹的保管上有什么漏洞,使用上颂正存在什么问题;
    5、谈一下下步工作,也可以提出一些握樱判合理建议。
    主要写这五部分,充实一下内容就行了。
问:派出所民爆物品管理职责
  1. 答:民爆物品的管理,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依法管轿灶理的行政行为,是公安机关危险物品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掘帆粗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判镇准,不予立案。
问:公安机关怎么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1. 答:会按照以下方式:
    第五十一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易制爆:
    易制爆是指化学品可以作为原料或辅料而制成爆炸品的性质。易制爆化学品通常包括:强氧化剂,可/易燃物,强还原剂,部分有机物。
    主要案例:
    加强制爆原材料管理
    从2014年6月份起,辽宁省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涉恐危险物品非法流通集中整治行动,定期对重点市场、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检查,加强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剧毒化学品以及烟花爆竹、硫磺、火柴、液化气罐、散装零售汽油等制爆原材料的管理,明确企事业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购买实名登记制度。
公安机关民爆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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