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9岁执掌万人研究院(论文文献综述)
孔令通[1](2021)在《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传世文献中比较系统地记载了汉代职官的设置情况,同时,在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献中亦存在着大量的汉代职官材料,这些内容对於研究汉代职官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广泛搜1整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职官材料,与《百官表》进行比照,并讨论相关问题。论文分爲上下编:上编爲研究篇。绪论介绍了出土文献中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分爲五节,将出土文献中所见高祖至吕后时期、文景时期、西汉中期、西汉晚期的职官与《百官表》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了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之中央职官。经过对比发现《百官表》所述职官体系至文景时才开始颇具雏形,至西汉中期方形成,而西汉晚期是“省减”期,注重机构的裁撤与省并。第二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分爲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侯国及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三节。汉承秦制,但其实刘邦称帝前後都部分继承了楚制,因此这一部分着重追溯职官至战国时期,并对其职能进行概括总结。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侯国即已存在侯家吏和上属於中央的两套行政系统。第三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分二节:第一节爲郡职官,第二节爲县职官。重点梳理了西汉早期和西汉中晚期的郡县属吏,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郡守以军事职能爲主,属吏设置相对简单。西汉中晚期,郡属吏设置增多。且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亦存在汉廷所辖职官与少数民族职官两套行政系统。第四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本章分爲工矿商业类、军事类、农林水利类、畜牧类、仓储类五节,对西汉时期的盐铁官、都水官、工官等秩比县令长的职官进行了考察。下编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编,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集成五个表格,分别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王国、郡、县、侯国职官表,其中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分爲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和未见於《百官表》职官两个表格。
孙新生[2](2021)在《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较好克服了革命时期注重个人、家庭、宗族、朋友等小群体利益的传统社会特殊主义价值观的侵蚀,新中国成立后执掌全国政权而来的权力腐蚀,以及改革开放后实行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特别是新旧体制机制转轨过程中腐败大量增加的挑战。这是如何实现的呢?不少学者认为,1978年前主要靠群众运动反腐,1978年后主要靠制度反腐。但这种观点忽略了的是,改革开放前不仅有群众运动反腐,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组建了纪委、监委等反腐败机构,逐步建立了腐败惩治的权限、规则和程序,而且群众运动都是中共中央直接发动、组织的,除文化大革命外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控制开展的,群众运动中都有制度建设环节,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也是由专门机构进行。在改革开放后的反腐败实践中,除不开展群众运动外,大多数制度规则、程序、机构都延续了新中国成立早期及革命时期确立的制度框架。将改革开放前后的反腐败实践分别界定为运动反腐、制度反腐的二分法,割裂了两个时期的历史联系,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确立的拒腐防变体制机制,而这恰恰是建国后拒腐防变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本文在将拒腐防变放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进行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拒腐防变,关键在于其是高度制度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自成立起就注重用制度化的方式拒腐防变,同时虽经历曲折反复但总体上较好地处理了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辩证关系,将群众参与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可以说制度化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拒腐防变的主线。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初步探索期,确立了思想建党优先、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等原则框架。在这些原则框架下,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确立从思想和作风问题抓起,防止这些问题演化为腐败问题的管党治党思路,使党员干部改变源自传统农业社会的观念和特质,接受马克思主义公共利益至上的普遍主义价值观,自觉做到不想腐。确立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建立专门干部选拔机构,将自上而下的领导考察与自下而上的群众考察结合起来,从选人用人的源头遏制腐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反腐败专门机构,严格实施党的纪律,及时纠正党员的小错误、清除党员队伍中的腐化分子,使大多数党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通过井冈山工农兵民主政治、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廉政实践等,对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方式进行探索,初步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新中国成立早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期。针对全国执政后腐化现象大幅增加的现实,将整风整党运动与执行纪律、整顿干部、清理组织、反对腐败结合,深化了延安整风运动模式;相继建立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职责范围、领导体制、工作规则与程序等为1978年后纪委恢复重建提供了基本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信访制度等为群众监督以及参与反腐败提供了制度化途径。但对党内贪污腐化特别是科层化管理体制滋生的官僚主义等隐性腐败,中央领导层在反腐败以自上而下的制度化方式为主还是以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为主上分歧越来越大,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张力逐步凸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成为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改革开放新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期。中国共产党将拒腐防变重新纳入制度化轨道,探索在不开展群众运动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路径,对群众参与的规模和数量进行规范限制,更多依靠党和国家体制特别是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反腐。其中,1983年整党确立了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以及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构建起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恢复重建后的纪委确立三项主要任务、五项基本权限、双重领导体制、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体制,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体系,在“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注意区分纪律问题与法律问题,并在理念、规则和程序上探索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推动腐败惩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但在拒腐防变制度化迅速提高的同时,群众参与逐渐边缘化,群众反腐与制度化的反腐体制对接不顺畅,党委政府与民间社会在反腐问题上不时出现紧张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加速推进期。针对制度执行不力、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以制度执行力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和腐败惩治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有力维护制度权威、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通过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机制,构建群众网上曝光、舆论发酵、执纪执法部门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并通过巡视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特别是明确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理顺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关系,在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途径、将群众监督整合进拒腐防变制度化格局上取得重要进展。回顾百年拒腐防变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化为主线,在思想教育、组织机构、惩治腐败、权力监督等制度化上都取得了不少历史经验。在新征程上,必须传承好这些宝贵经验,坚持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化,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整风整党,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结合起来,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坚持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化,任人唯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反腐败专门机构;坚持和完善腐败惩治制度化,将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将严惩腐败作为教育、制度的支撑和后盾;坚持和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化,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中国共产党抵御各种腐败因素的侵蚀、长期执政奠定坚实基础。
刘华超[3](2021)在《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研究》文中指出纵观世界政党政治340余年的历史,社会主义政党政治170余年的历史,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党,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强弱都是政党生存与发展乃至执政长久与否的关键驱动。从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世界上一些政党丧失执政地位的深刻历史教训表明,无论是通过和平选举手段上台执政的政党,还是通过革命手段夺取政权的政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都会因执政理念僵化、执政基础萎缩、执政方式落后等造成执政能力的退化。政党的执政能力退化不仅会引发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危机,甚至会带来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中国共产党作为百年大党、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需要以史为鉴,认真思考和高度重视政党执政兴衰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党只有始终围绕党的建设主线,不断提升执政能力,才能有效化解和抵御执政风险与挑战,有效应对“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避免犯颠覆性错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源自于历史,是人民的选择,但这绝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当前,党执政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风险”说明,党的执政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党能否破解政党执政兴衰存亡的“历史周期率”难题,跳出政党执政的“塔西佗陷阱”、社会经济发展的“中等收入陷阱”等,仍然需要接受时代地拷问和检验。因此,在世情国情党情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巩固和维护党执政地位的关键所在和重中之重。党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百年大党,从创建到执政,其执政理念、执政方式都在因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创新和改进完善。党的执政基础、执政地位也随之日益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是结合党执政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新考验,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党的执政理念,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持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同时,基于党对所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创造性地提出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重大论断,要求全党要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积极推进党的执政转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既具有政党的一般属性和功能,又具有其自身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执政转型是一个事物的一体两面。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党的执政转型,党的执政转型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考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执政转型,一是必须清楚政党与执政党、党的领导与执政、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党的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充分认识和把握“三大规律”。二是必须要围绕执政能力的三大核心构成要素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在三大核心构成要素之中,创新执政理念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灵魂,意在重点解决为谁执政的问题;厚植执政基础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根基,旨在明确靠谁执政的问题;完善执政方式是党执政能力建设成效的具体体现,主要回答怎样执政的问题。三是必须要十分清楚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根基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是其理论根基和出发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理论成果。总体而言,首先从理论层面理清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构成要素等,对弄清党为什么能够长期执政、靠什么进行长期执政,以及如何在未来继续长期执好政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执政,若从开辟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展局部执政活动算起,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执政能力建设(1927-1949),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后的执政能力建设(1949-1978);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1978-2012);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2012-)。从大革命失败到新中国成立,是党的局部执政时期。在这22年的局部执政实践当中,党积累了丰富的局部执政经验和党的建设经验,为党执政培养和储备了一批难得的执政人才,为党执政作了充分准备和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党22年局部执政实践当中,由于长期以农村为基础开展革命武装斗争,它部分地塑造了党在意识形态和执政信念上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对党执政后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至党的八大召开,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经济快速得到恢复发展、社会秩序日趋稳定,党的执政地位日益稳固,党的执政取得显着历史性成效。党的八大系统总结了执政7年以来的经验与不足,明确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向。但是,随后由于党内“左”的指导思想日益发展和对党内外阶级斗争形势的严重误判,以致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于是,通过频繁开展群众政治运动、消灭党内外的“阶级敌人”,也就成为了当时党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方式。特别是从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在阶级斗争和群众政治运动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党和国家权力被过分集中,党作为执政党的权力逐渐发生异化,政党国家化倾向日趋明显,并最终演变为以党代政。后又经两年徘徊时期,在异化的阶级斗争思维和运动思维支配下,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被严重削弱,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遭受了重大挫折和损失。究其根源在于,一是由于此前党长期处于农村严酷的革命斗争环境之中,党在全面执掌国家政权以后,仍习惯于运用革命战争年代对敌的阶级斗争思维和运动方式进行治国理政。二是作为执政党,出于巩固新生人民政权与执政地位的需要,党希望能够简单通过继续保持自身的革命性质、品质和精神,发扬优良革命传统,来彻底完成社会革命任务。但作为执政党,用革命战争年代消灭阶级敌人的激进方式,来解决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既是缺少执政经验的表现,也是执政能力有所不足的表现。其最终带来的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理有序发展,而是“左”的错误思想在党内外的滋长蔓延。其直接表现即是阶级斗争和群众政治运动被过分强化和不适当运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它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时期,也标志着党的执政和执政能力建设进入了新的转型发展时期。党在改革开放前经历的重大执政挫折,使党坚定了推进改革开放的信念。通过关于检验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通过拨乱反正,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路线。同时,它也使党充分认识到,只有牢牢抓住党的建设主线,才能把党建设成为引领时代潮流、勇于自我革命、人民衷心拥护、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改革开放以来,党鉴于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因民主与法制被践踏而付出的沉重代价,以及国外一些执政党因执政能力下降而丧失执政地位的经验教训。结合当时国内外不断变幻的执政环境与形势,党希望能够通过不断推进深化改革、创新执政理念、完善执政方式、巩固执政基础,提升执政能力,来正确处理和规范党与政府的关系,并逐步推进党由习惯于运用革命战争年代消灭阶级敌人的激进思维和方式治国理政的党,向注重实现“四个自我”,崇尚法治和制度之治,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党转型。于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党便开始着力恢复和重建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并更加注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其目标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和树立强有力的国家法律与制度权威,并用完善的制度和科学的法制体系规范权力运行,压缩权力的寻租空间,真正确保权为民用和实现依法、科学、民主执政,同时确保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制度化、法制化。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新的执政环境、执政考验,新时代对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在已有丰富执政经验和充分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因执政能力下降而丧失执政地位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发,适时提出了“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重大论断。这不仅是党在新时代对执政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的积极回应,更是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执政转型的最好体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党结合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转变,仍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大实际,立足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新时代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积极创新党的执政理念、厚植的党执政基础、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增强党的执政本领,继续深入推进党的执政党转型。新时代,党领导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其最终旨归在于要彻底杜绝“左”的泛政治化运动对党和国家制度与法律法规的任意践踏,更加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和制度体系,注重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进而实现制度治党、制度治国与制度治权的“制度之治”。与此同时,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党科学、依法、民主执政,就是要彻底改变以往几乎完全由党和政府包揽主导一切,过多依靠党和政府政策与科层官僚化部门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和行政命令进行治国理政的方式。旨在突出强调党作为执政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的核心作用,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网络化治理主体的横向协同与纵向垂直联动。因此,新时代党作为执政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更加注重团结各方力量画出最大同心圆、满足多元诉求、维护各方利益,更加主动采取通过共同协商、拓宽参与渠道、倾听人民声音、科学制定政策、强化执行监督等,以此来不断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通过考察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经验得失可以发现,一个政党能否实现长期执政、有效执政,关键在于这个政党能否因时代变化而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而合理有效地推进自身的适应性变革。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由于其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特殊角色担当,在充分汲取党以往执政经验和教训,以及国外一些政党特别是苏联共产党因执政能力退化而丧失执政地位的深刻历史教训的基础上。新时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党的执政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执政底色,是推进执政转型的动力,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真谛。二是要积极变革执政体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其中,完善党的监督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是保障,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的政党体制是旨归,构建引导权力运行的舆论体制是导向。三是要准确把握内外情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此,新时代党要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要始终树立改革创新和自我革命的行动自觉和坚持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使命担当。同时,还要建构科学考评体系,锻造党的执政人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人”就是党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各级党政干部的执政能力,锻造党的执政人才队伍,就是要始终坚持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不断健全干部能力考评指标体系、完善干部能力考核评价方式、科学运用干部能力考评结果,以便形成良性循环的选才用才氛围和政治生态,让真正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脱颖而出。最后,要始终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执政方向。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用制度保障发挥党的领导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党才能不断提高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把握两个大局,进而才能顺利推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辛颖[4](2021)在《汉代乐舞戏剧形态研究》文中认为为了探讨中国古代戏剧从上古祭祀歌舞逐渐演进到“歌舞演故事”的戏剧形态的根源,前辈先贤从“戏”的文字训诂考证寻求答案,然而“戏”只是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之一。“戏”的演化路径只能代表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演进方向。上古祭祀乐舞涵养了中国古代戏剧的萌芽,而汉代乐舞则是中国古代戏剧从乐舞向“歌舞演故事”的戏剧形态演进的过渡环节。本文拟用五章展开论述。第一章讨论秦汉时期“戏”的具体含义及其表演形态。通过对“戏”字的训诂考源,发现“戏”从“戈”有演武传统;从“虍”有军事活动的性质;从“豆”袭得祭祀功能。通过近古期两周系和六国系“戏”字用例证明,“戏”是具有演武传统和祭祀功能的角抵表演。在秦汉时期,“戏”在角抵的表演形态之外,又受到上古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的影响,形成诸如《蚩尤戏》《东海黄公》等角抵演故事的戏剧形态。“戏”并不是中国古代戏剧的统称,而是指具体的表演形态。在汉代,不仅角抵呈现出戏剧形态特征,汉代歌舞百戏中的一些节目也呈现出“演故事”的戏剧形态特征,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是多种“戏”的集合。第二章讨论汉代的司乐机构。“戏”只是中国古代戏剧由乐舞向戏剧演进的个案,汉代乐舞管理机构及职能调整深刻影响了汉代乐舞向戏剧形态演进的进程。汉代的司乐机构由执掌郊庙雅乐的太乐、参与制作郊祀乐舞的乐府以及执掌皇家卤簿的黄门鼓吹三部分组成。相较周秦时期的司乐机构,汉王朝一方面承袭了周秦太乐,继续由太乐执掌郊庙雅乐;另一方面扩大乐府职权,增设黄门鼓吹。具体说来,通过为乐府设置协律都尉,扩大乐府司乐的职权。乐府有采诗入乐的职能,拓展了汉代乐舞的来源和渠道。同时,汉代将边地鼓吹纳入到皇家法驾卤簿,作为仪式乐,也用于赏赐军功。汉代司乐机构及职能调整,不仅拓展了乐舞的来源渠道,汲取民间和西域歌舞;也使得汉代乐舞从礼乐阐释向娱乐观赏转变,形成乐舞的演述形态。第三章讨论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在周代礼乐制度下,诗是天子“听政”的渠道之一。沿续先秦采诗入乐的传统,在叙事参与下,汉代乐舞实现了由先秦“听政”向汉代“观政”的演述形态转变。歌、舞甚至伎艺表演构成了汉代乐舞“演”的形态,而歌辞、舞辞中的叙事内核则构成了乐舞“述”的内容。在“观政”的诉求下,“观”与“演述”形成了二维互动。汉代乐舞演述形态在留存时“演”与“述”的分离,乐舞形态留存于汉代乐舞画像石(砖)、乐舞人俑等乐舞文物中;而乐舞的歌辞、舞辞则留存于传世文献,形成后世所见的乐府诗。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极具开放性和创新性,主要体现在:通过改题创作和模仿乐府古题两种方式生成新的乐舞。第四章讨论汉代乐舞的节目组织形态。东汉时期对歌舞、角抵、总会仙倡、幻术、戏车等表演概称之为“百戏”。通过传世文献与乐舞文物的双重印证,汉代乐舞中的“百戏”在节目组织形态上呈现出节目团块结构,“百戏”实则是各类节目的集合。乐舞节目的团块结构按照同类归属的原则形成次级“类目”,最终呈现出“百戏——类目——节目”团块结构。乐舞节目的团块结构极具灵活性,可以根据表演时长和表演场地等具体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既可以在大规模广场使用几个类目联演,也可以择取几个类目中的经典节目用于达官贵人府邸的厅堂娱乐。在乐舞、百戏中个别节目高度发达,形成经典剧目。第五章汉代经典剧目属性考辨。由于百戏节目之间以及类目团块之间的松散性,使得这个以节目为基础的团块结构不仅可以随着时间推移增减节目,还可以依据广场、园林、厅堂表演过程中随主客喜好任意配搭,经典节目反复搬演,推动汉代乐舞生成诸如《蚩尤戏》《东海黄公》《公莫舞》《优孟衣冠》等经典剧目。经典剧目的出现使得节目在命名上,摆脱以歌、舞或伎艺等以属性命名,而是以叙事内容命名。这就使后世学者误认为中国古代戏剧在秦汉时期已经出现用于搬演的成熟戏剧。客观地说,汉代经典剧目只是乐舞反复搬演的结果,剧目是汉代乐舞向戏剧形态演进的一个阶段特征。
刁春辉[5](2021)在《“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 ——廖平“大统”经学研究》文中认为论文以廖平的经学思想,特别是他的“大统小统”论为研究对象,“大统小统”论是廖平在他的经学三变时期提出的,在四变、五变中进行了理论完善。其定型基本是在他的五变时期。我们的研究集中于他定型期,即四变、五变时期的“大统论”。研究他的大统论试图解决两大主题:第一,廖平大统论中的改良经学与汉宋主流经学形态——郑学和朱子学相比,其在经学基本观念和处理方法上的差异;第二个主题是处理廖平大统论的时代性意义、实用性意义。我们的题目也明白的揭示出这两个主题,“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就是第二个主题,“廖平的经学研究”则是指的第一个主题。廖平作为一个经学家、思想家,不论在中国经学史中,还是在中国思想史中,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本文着重从几个方面对廖平经学的思想和价值进行了阐扬。首先,作者从廖平的着作中抽绎出他的“大统”制度论,并指出这种制度论实具有“宪制”意涵。廖平虽没有使用这一词语,但他将经学的性质类比为西方法政学,就已经透漏出他对经学“法典”性质的确认。廖平对此“宪制”的内容说明是特别广泛的。可以分为央地制度、中央官制和国际制度三个层面。其中,廖平的疆域论就包含了央地制度和国际制度两个方向的意涵。就央地制度而言,实际上廖平一直在谈的是天下体系中的“畿地”,随着王统、帝统、皇统疆域的逐次扩大,畿地所控制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从原来的千里“王畿”变成三千里“帝畿”、六千里“皇畿”,而畿地之内的管理方式并不是松散的封建制,而更像是秦朝以后建立的普遍性的中央集权式郡县制。虽然皇、帝、王、伯被廖平建构成主要是经学的制度体系,但因为廖平信守的“经为百世之书”原则,经学的制度必会在历史中有所呈现,因此从秦朝统一后在全国推行的郡县制开始,实际上就是廖平经学中畿地制度的推行,并且从秦至清,中国所实行的郡县制范围是不断扩展的,这就对应于畿地从王畿到皇畿的转变,特别是清朝后期,通过将东北划省、新疆建省等举动,开始在边疆区域加强完善管理方式,确立了边疆郡县体制,这一体制在后来的共和国时代实际上也得到了继承。清朝在疆域和管理体制上所完成的事业在廖平经学中实际暗示了中国为未来天下“大统”时代的“皇畿”地位。同时,廖平也为郡县制在历史中国的长期施行提供了经学说明,在以往的经学思想史中,长期存在经制“封建”与史制“郡县”无法调和的矛盾,这也让深受经学影响的中国历史经常出现复封建的理论呼吁和现实行动。廖平的经学努力正是试图调和解决这种矛盾。在风雨如晦的年代,廖平依然坚信经学所代表的中国文化的价值标准和中国制度的治理价值。在国际秩序的制度建设上,经学依然有其丰富的智慧,实际上以中国为中心形成的东亚秩序就是一种“小统”实现,“小统”是“大统”的次级实现,是“大统”的“模范”。世界转入“大统”阶段,意味着新天下时代的到来,也就是整个世界都逐渐卷入到一个关联更加密切同时争斗也更加激烈的关系系统中,这样一个关系系统的初始阶段必然是各行其是的,但这种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相互争夺占领生存资源和精神资源的权力意志的流行最终会让位于具有更高统领性的一体化进程。当然,这个一体化进程不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它首先是几个区域性组织的出现,也就是廖平所讲“帝”统的出现,多个“帝”统下的每一统都既是经济上的一体性化组织,也是政治上次序井然的区域治理性组织,更是在文明上达成了一定程度一致性的文明共同体。因其每个帝统下均有“帝畿”的存在,而“帝畿”就是那个区域内道德、文明的核心地域。但多个帝统的存在也表示这还是一个多核心的多元化“天下”,廖平对此的论述是在“九帝”说和“四帝”说,从“九帝”到“四帝”是这个多元化天下的进一步精简化发展,这也是文化、经济、社会进一步融合发展的结果。但“五帝”说的出现改变了天下格局,“五帝”格局乃是一中四方格局,此格局的出现预示尽管天下仍是多元天下,但普遍化、融合化的一统性思想和现实层面的政治经济综合实体已经出现,未来的大同化趋势不可避免的出现。所以最后会有“皇统”的出现。“皇统”是人学大统的最终实现,其本身也并非不再变化,而是仍有主客易位的“三统”循环,最终达至泰皇之局。第三,廖平从中央官制层面叙述了经典变化:从王统的三公制到帝统的五官制,最后到皇统的六官制,其中的核心经典是《王制》和《周礼》。廖平将《王制》文本次序进行了大幅改动,写就《王制订本》发行,其中的指导性思维是将《王制》中的官政思维凸显出来,通过对《王制》官制的叙述体现出中国政治哲学中养在教先、教为政鹄、民本政治、审慎政治等特点。廖平将《王制》三公设定为王统制度,将《周礼》五官设定为帝统制度,三公到五官的一个变化,体现了从王统到帝统的时代转变,即天下由《春秋》五千里天下变为《尚书》三万里天下,而中国从《春秋》的天下“中国”变为了“大统”时代的众多“中国”中的一员。中国在其中的变化则被广泛描述为从天朝上国成为了属于国际法体系下形式平等的万国之一的民族国家。而实际上,国际法下的国家虽然形式平等,但国家基于经济、军事、文化等的综合实力,自然有强弱大小之分,国际间的互为“夷狄”的状态不可避免,特别是在晚清刚刚接触西方的情况下。因此,廖平在经学官制上的变革有其现实政治上的明确目的,即优化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通过天子、三公五官职能体系的变革,构建天子、三公五官为中心的决策和行政体系,突出政权的公共性质,并且强调这背后所体现的纲常意识,既是建设统一高效的领导体系,也体现这一系统需通盘考虑国家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同时亦强调制度运行的法度意识、责任意识。而其对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的具体职责的分化,则是体现廖平针对时代变化,提升国家能力,强化国家实力,提高人民生活,而其中六工、六府的论述更体现出他重视经济,强调国家工业发展能力的重要性。最后宗伯代司徒的变化则是他面临帝统、王统的时代变化,强调先进性教化先于普遍性教化,力图培养具有政治能力、共享价值追求的士人团体,这才是国家治理能力优化的关键所在。第四,廖平历来被认为是今文学家,但他的经学看法、经学诠释方向都祛除了今古文经学原来共有的历史化特征,也与朱熹为代表的内倾化的经学诠释方向相反对,可以说廖平的经学体系以解决今古问题为导向,但却采用了不同于原有诠释方式的解经方法,同时这一思想体系也涵容了宋学的教化问题,所以可以说廖平的经学思想体系是一综合今古、涵容宋学的综合性经学体系。在近代古今中西的学术激荡中,此一经学体系在总结经学史、认知中国历史、回应时局等各方面都在近代诸经学家的理论中是出类拔萃的。第五,廖平对现代经学的发展也是影响深刻的。现代今文学和古文学都共享着一个历史前提,即他们不再像他们的前辈经师一般,以三代圣王之制确立制度的权威性。古代的经师对于圣王时期的三代夹杂着历史的理性和信仰的元素,而现代经学家比较普遍地没有了对于三代的信仰意识,而这种三代理想信仰原来本是经学的基础,这种基础的消失则要求另一基础的填补。廖平为这一基础的确立提供了经学上的说明,他首先是通过孔子制作六经、古史渺茫击溃了对于三代的理想认识,进而代之以素王立法,从而巩固了经学对孔子的崇仰。古文学者或者在他的经学分类基础上固守原来对于三代的崇信,如老辈的柳诒徵、唐文治等,而对于现代的古文学家,则能够破除对三代制度的绝对信服,转而从历史经验肯定秦汉以后制度的适用性,这同样是基于廖平对三代时期的经学说明。从这一意义上,廖平的经学开启了现代经学制度经世的不同路径的起点。总之,廖平的经学是属于“新天下时代”的经学,他利用经学资源,结合时代感受,定义了时代,也重新定义了经学。他对“天下”的重新论述综合了他的经学认知、时代感知,他认为近代是一个新天下时代——帝统时代,这一个判断,现在依然适用,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他在制度层面全面说明了经学在央地关系、中央官制、国际体系的见解,在经学诠释方面不同于汉宋学术的诠释方向,影响了现代经学的发展。
张重洲[6](2021)在《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文中指出高昌国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佛教势力的发展及寺院经济兴衰问题,一直是吐鲁番佛教史和经济史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高昌国建政及对初期佛教的政策,奠定了佛教发展和寺院经济的基本走向。佛教地理决定了寺院经济的根本发展模式和路径,但高昌国佛教经济体制与国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之间,呈现出相近及相悖的两种趋势。高昌国的寺院经济以佛教主导,同时包含有多种宗教下的经济成分,其在高昌国内兴衰与发展均有一定的必然性因素支撑。高昌国的寺院经济是以佛教寺院和僧尼寺户为主体,围绕这两个主体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活动,形成了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形态,寺田在性质、数量、来源等方面均与世俗社会保持一致,经营门类和方式也大致相当。寺院经济具有宗教性、社会性、封闭性、地域性四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寺院内部财务收、支平衡,兼营多种经营门类,有完整且成熟的“常住”管理制度与财务核算方法。国家设置有专门的僧务机构,形成了僧官阶层,两种制度和体系共同运行管理寺院财产。此外,还通过《僧尼籍》来管理寺院僧尼及其附属人口,按照一定标准征收赋税劳役,其征收标准随着经济体制而发生改变。寺院内部僧尼群体间地位高低和财产分化明显,存在“中层僧尼”群体,普遍在寺院之外还从事着各自的经济活动,与豪门望族往来密切,深入到基层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贯穿社会发展的始终。高度的世俗化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益,尼僧群体、货币支付、国家体制、社会动荡等诸问题均与寺院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均加剧并最终导致了社会形态和寺院经济的固化。唐西州建立后,寺院经济并没有发生“衰落”,而是逐步在改革中转型重构,最终逐渐适应新政权的改革并完成自我革新。总体而言,高昌国寺院经济自身是一个闭环的完整链条,其发展经历了从萌芽到兴盛,最终至衰落的全过程,形成了特有的经济体系,构成了复杂的社会共同体。
马春霞[7](2021)在《形塑国民:近代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研究(1905-1929)》文中认为近代中国的通俗教育是以通俗直观的方式向普通民众授以浅显易懂的常识,以增进民众国家观念、国民意识、科学常识以及革新社会习俗的社会教育活动。通俗教育肇始于清末,兴盛于民初,衰弱于20世纪20年代。它是近代中国政府及知识界在内忧外患环境下探讨教育救国之策的产物。与此同时,在建设近代国家的语境下,通俗教育致力于将过往被排除在教育体系外的底层民众形塑为国家的合格国民,描绘出近代中国大众教育肇始阶段的图景。近代江苏地区的有识之士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历时较久、影响深远的通俗教育实践活动。近代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经历了兴起、发展与式微的历程。在这一变迁过程中,通俗教育在行政建制、实践运作等方面渐成体系。通俗教育的行政建制从无到有、从散乱到系统,为通俗教育在地方的顺利实施奠定行政管理的基础。通俗教育实践从清末的阅报、讲报、识字、宣讲等方式,逐渐拓展到民国时期形成覆盖讲演、展览、识字、谋生技能传授等切合民众实际需求的综合立体的教育网络。通俗教育实践主体也从清末地方人士的“单打独奏”到民国设立各类社会团体并建立专门的通俗教育场馆的拓展模式。尽管通俗教育缘于种种原因最终为民众教育所取代,然而其开展社会教育的思路与途径对后续民众教育发展不无启示与镜鉴作用。通俗教育团体的擘画与导航影响了民国时期江苏通俗教育的发展方向与内容。由着名通俗教育家伍达牵头创立的上海通俗教育研究会,通过广泛募集会员、召开会议、发行会刊等途径传播通俗教育理念,借助会刊向各地征集有关通俗教育发展基本问题的建议,引导各界深入探讨实施通俗教育的路径,普及通俗教育。尽管上海通俗教育研究会存续时间不长,然而其对于通俗教育的开创之功不容忽视。江苏省教育会将通俗教育提案上达于政府,并将通俗教育实践下播于民间,在民国十数年间引领了江苏通俗教育潮流。江苏省教育会下设的通俗教育研究会在连续六届常年大会议案多围绕通俗教育在地方的实际问题展开,使这些问题加以讨论,甚至获得解决,促进了通俗教育在基层社会的发展。通俗教育团体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活动推动了江苏地区的通俗教育深入有序的开展,也使形塑国民的理念进一步广泛传播。江苏通俗报刊在传播国家观念、卫生常识等方面以及在谋求自身发展的调适过程中参与了对国民的观念塑造。为了培养现代国民的观念,通俗报刊运用大量篇幅引导民众认识“欲爱身家,先爱国家”的道理,灌输从日常生活中做“爱国的实事”——“尽本分”。当然,为了吸引读者,维持报业生存,通俗报刊亦夹杂以轻松、休闲、娱乐的内容。宏大的国家主题在通俗、休闲的内容配置中,得以稀释,散落在各版块的编排中,既展现了通俗报刊塑造国民的隐衷,亦满足了民众的娱乐需求,巩固了报刊的读者。通俗报刊对卫生常识的传播,彰显了通俗报刊在向国民传播卫生观念过程中所作的努力及其影响。在通俗报刊的阐释下,民众与国家的距离被拉近,民众的个人健康等同于国家机体的健康,民众与国家被建构起唇齿相依的联系。江苏地区的学校式通俗教育藉由课本较为系统地启蒙民众。清末,江苏政府及民间人士通过设立简易识字学塾,开始了培养宪政国民的尝试。民初,以董景安为代表的知识界藉由“六百字编”通俗教育丛书、开办通俗教育学校,向“陇畔耕夫”、“市廛手民”普及国民常识。民间团体还创办了能让民众获得一技之长的通俗夜校,引导民众在提升谋生能力的基础上增长常识,增进政治觉悟,承担国民义务。江苏地区的学校式通俗教育的发展历程体现了政府及知识界对通俗教育认识的逐渐深入,凸显了国民常识普及的民众取向,更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通俗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江苏地区的通俗教育馆是在采择日本经验基础上建立的中国式国民启蒙场馆。通俗教育馆通过选址文庙消弭了传统精英文化空间与大众文化空间的隔阂,体现了通俗教育的本旨。通俗教育馆的馆内常识演示及巡回讲演活动使民众在“耳闻馆之声”的过程中接受国民常识普及。通俗教育馆的展览引导民众在“目睹馆之物”的过程中获得常识。江苏地区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创办通俗教育馆的尝试,在启蒙定位、设馆建制方面对其他地区多有影响,亦对其后民众教育馆的建立颇有启示。不过,经济、人事、观念方面的困境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通俗教育馆教化功能的发挥。近代江苏地区的通俗教育界人士,在形塑国民的时代主题下,结合地方情势开展了有针对性的通俗教育实践。它以民间力量为先导,在官方的政策支持下,秉持底层视角,借助大量的通俗教育媒介,着力于培养具有国家观念、国民意识及现代常识的国民。通俗教育将普及国家观念、国民意识、科学常识等作为国民塑造与知识启蒙的切入点,将下层民众纳入近代国家共同体中,赋予其政治属性,开启了普及国民教育的历程。在建构近代国家的大背景下,通俗教育体现出鲜明的工具性,在形塑国民的同时亦凸显了民众在国家中的重要性,加速了民众时代的来临。
徐刚[8](2020)在《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研究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及其思想渊源,丰富中国法律思想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中国现代法律教育起源于近代中国在移植西方法律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性变革,初步形成于国民政府制定法体系完善后的30年代末期。孙晓楼是中国第一位系统研究近代法律教育,并出版国内第一本法律教育专着《法律教育》的法学家,被吴经熊誉为“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被美国学者康雅信(Alison W.Conner)誉为“出色的法律教育家”。《法律教育》涵盖了法律教育领域里的几乎全部内容,包括法律教育之意义和目的、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之比较、师资队伍与设施保障、入学条件与课程设置、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律实践教学、法律夜校与法律研究院等。因而,有学者认为孙晓楼是民国时期“专门法学教育体系”的建构者,并在“中国法学史上具有开创性地位”。研究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形成背景、理论体系、实践过程、作用发挥、历史价值等方面,对于当今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具有较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国法学教育正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如何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如何走以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如何创新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廓清跨学科知识体系对未来法学教育的影响等。孙晓楼正是在类似的时代更迭、论争不断的历史背景下,建构出全面系统的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其探讨和论证过的内容有:法律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政治责任;在法律国际化过程中如何保持好本国法律教育的民族性、社会性;法律人才应当时刻关注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主张从最开始的提高入学资格入手,到培养环节中以高水平教授、完善的教学设施条件,来共同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等。论文综合运用了文献分析法、法律社会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系统探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包括法制环境、地域背景、学术氛围以及个人因素。“自主性”特征明显的国民政府法制建设,在建成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具有中国品质的近代法律体系后,更加需要一批既深谙西方法律文明,又从小熏陶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下的本土法学家来深入推进法制建设。他们不但能更好地适应法律自主性变革,而且能更加有力地强化法律变革的自主性。阻碍民国司法独立的掣肘性因素在于法律人才的匮乏,此外,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也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充实进新式司法机构和运转司法。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吸引了大批法科留学生留沪工作和优秀律师执业团体的形成。他们共同成为私立法政院校的优质师资,客观上促进了上海法律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接受过西式法律教育并于20年代崭露头角的第二代法学家,不但能够运用西方法律去改造中国传统法律,将汉语语境下的中国法律推向一个新高度,而且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思想大讨论和多领域的法律实践活动。孙晓楼长时间倾注于东吴法学院教书育人,精心编纂两期法律教育专号,也深受东吴师生法律教育思想的启发和影响,通过自己的精深研究,系统化的法律教育思想得以最终形成。深刻阐释了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任何理论体系必然都有其独有的思想理念作为指引,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自不例外。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源自于对民国大学教育存在的空谈式的理论教育、士大夫式的绅士教育、功利式的个人主义教育、盲从式的洋化教育等问题的关注和改进。关于法律教育的意义,他认为关系到国家法治的前途,并希望办理中国高等教育的人能特别注意到,因不切国情而妨害国家民族性发展的大学教育中的问题;希望办理法律教育的人能将法律教育当作一项事业,杜绝短期功利思想和行为;希望法学界注意到法律教育研究的重要意义,尽心竭力地研究法律教育。关于法律教育的目的,他认为是训练为社会服务为国家谋利益的法律人才。关于什么是法律人才,他认为要具备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针对当时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知识轻实践、对外国理论缺乏甄别、对德育重视不够、对社会科学研究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推行理实并重制、改革课程体系、编写优质教材、改变讲授方式、加强品行培养、增强对理论法学和社会科学的学习研究等具体举措,对于当今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依然具有较多启示意义。重点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孙晓楼从法律国际化进程中的民族化、理实并重制、法律研究方法、法律课程编制等四个方面,对民国法律教育进行了制度设计。在法律国际化进程中,法律教育要立足本民族文化和本国社会实际,为本民族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在比较借鉴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法律教育优点的基础上,来改善中国法律教育。理实并重制,既有法律人才培养不适应废除领事裁判权需要和为缓解法律张力而培养具有较高司法智慧、司法技巧的法律人才等历史背景,又有以例案研究等四点关键之举来实现理论学科和实验学科相配合等系统内涵,具有较强的历史进步性。偏于理论的、狭义的、分析的研究方法存在通病,而在社会法学派崛起之后,法律的研究方法出现倾向于实际的、广义的、功用的研究之趋势。在详细考察12所国内外着名大学法律课程的基础上,不但研究得出沿用至今的课程编制五项原则,而且提出应添设法律伦理学、会计学、理论法学等三门课程的观点,切实针对时弊,符合当时历史阶段要求,至今仍具颇多启发意义。深入研究了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孙晓楼从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初始环节的入学门槛把控、作为人才培养质量关键的高水平教授、作为人才培养质量支撑保障的设施设备等三个方面对法律人才培养进行质量控制。受美国和东吴法学院“精英化”法律教育的影响,针对不合格学生充斥法律学校的时弊,提出一方面要限制学生人数,来达到以重质不重量的原则去选择人才和方便教师集中培养学生的效果;另一方面以提高入学资格来代替延长学习年限,保证学生在学习法律前应当修完9门基本科目。主张教育部限制学生人数的整顿措施,应当考虑各个学校的历史、已往的成绩、不同学科的强弱程度、学校本身经济情况等因素,避免一刀切。针对位置不稳、四处兼职的教授现状,主张以身许学的专任教授是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通过俸给的提高、位置的保障、课目的限制、时间的限制和生活的改善,来崇养“国士式”教授。法学图书馆、模型法庭、讨论室、法律救助社是保障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必要设备支撑。着重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孙晓楼在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朝阳学院院长时期的法律实践,既是其法律教育思想的折射与印证,又是其实践智慧的充分展现。以论着的形式阐释比较法研究令人信服的理由,试图说服政府减少对东吴法学院比较法教学的干预,并指出比较法研究之根本目的在于改善中国法。特色鲜明的比较法教学给东吴法学院带来了充足的生源、良好的就业、星光闪耀的律师群体和司法官群体等巨大实际效益。长期在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群体指导下的东吴模型法庭课程,克服了长期理论灌输之弊病,训练了学生法律推理、法律论辩等方面的实践能力,对东吴法学院法律教学提供了莫大的帮助。担任朝阳学院院长期间,积极推行理实并重制,聘请司法经验丰富的法学家组成司法组教务委员会,引进模型法庭并适当增加比较法课程,补强了朝阳学生短于法律实践的弱项。孙晓楼是在中国添设法律研究院的最早极力主张者之一,也阐释了法律夜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应当存在的理由及改进对策。全面研究了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具有深厚的学术价值、深刻的历史价值和深远的当代价值。与同时代主要法学家相比,孙晓楼从推动和实现国家法治的高度出发,以更加宏大的系统性思维站在理论建构者的视角,综合运用比较法等研究方法,全面建构民国法律教育理论体系。参加国民政府教育部修订法律学系科目表工作,对在全国范围开设法学基本科目必修课、比较法课程以及遵循其主张的课程编制五大原则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其法律教育思想对朱家骅任教育部长时期的宏观法律教育政策产生了不少启发和影响。担任东吴法学院副教务长时期,始终坚守比较法教学,积极推动模型法庭和图书馆建设。抗战期间担任朝阳学院院长,克服筚路蓝缕的办学困境,竭尽所能地四处聘来阵容齐整的高水平教授队伍,实行严格的学分制度、考试制度和奖惩制度,取得了招收法科研究生的新突破,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治校成果。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对于进一步明确当今法学教育宗旨和定位,如何建立健全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如何构建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如何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如何开展好跨学科教育,如何将法律伦理学有机融入课程体系,如何改进法学研究方法和实践性教学等方面,都具有较多的经验启示和较强的借鉴意义。
斯琴毕力格[9](2020)在《成吉思汗八白宫守护者达尔扈特部研究 ——以清与民国时期档案为中心》文中提出“达尔扈特”是成吉思汗八白宫及八白宫中所供奉诸多神灵的守护者,也是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传承者。他们为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立下不可磨灭的功勋,是研究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活典籍”和“活化石”。他们用生命守护着这一民族精神文化,在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代替作用。从达尔扈特群体入手研究成吉思汗祭祀文化,能够从根本上认识八白宫及其诸多神灵以及成吉思汗祭祀文化的完整内涵。本文充分利用清与民国时期形成的有关鄂尔多斯部及成吉思汗祭奠的满文、蒙古文、汉文档案史料,以“达尔扈特”为主线,首次系统地探讨了达尔扈特的形成、五百户达尔扈特、达尔扈特所守护的诸多祭祀之神、达尔扈特组织体系、达尔扈特筹募祭祀费用的方式及其使用、达尔扈特的驻牧地、生计、丁册及宗教生活等,较完整地还原了历史事实,为全面了解清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历史文化打下较为坚实的研究基础。本文主要内容为:一、对达尔扈特的形成和五百户达尔扈特及其源流、达尔扈特所守护的诸斡耳朵及神灵等分别进行了考述。清廷鉴于居住在成吉思汗八白宫附近从事守护成吉思汗斡耳朵和供奉诸神灵之人群的特殊身份,没有将其纳入任何旗的编制内,而是归“济农”来管理,继续从事成吉思汗祭祀相关事宜,随后他们才被正式命名为“达尔扈特”。而济农由鄂尔多斯万户首领变成了只负责管理成吉思汗八白宫及守灵者达尔扈特事务的官员。对于达尔扈特来源之五种论断,本文依据大量的文献记载和档案史料作了精细的辨析,认为鄂尔多斯诸部及达尔扈特人群均来自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守卫者的假说最接近史实,继而厘清了档案所记载达尔扈特人所守护的诸斡耳朵及其诸神灵。二、达尔扈特是一个极其特殊的群体。清与民国时期,他们不受盟旗制度的制约,自称体系,有一套独特的管理体制。本文根据档案史料勾勒出了达尔扈特部的组织体系轮廓,即由行政组织与祭祀组织两部分构成,均隶属于济农,济农则是达尔扈特部最高首领。围绕达尔扈特的行政组织和祭祀组织,对济农的任免、主要职责、济农制度的变革以及达尔扈特达如噶与达玛勒、衙木特德、哈然和克什克等职守人员分别进行了详细考述。考证出清与民国时期24任济农的准确生卒年和任期,对相关研究的讹误作了纠正。对于达尔扈特祭祀组织的考证中,较系统地恢复了达尔扈特左右翼衙木特德称号和克什克之名称,并明确指出18个克什克的哈然隶属关系,规范了一些克什克的名称,考证了“哈坦”、“乌鲁德”等名称。三、运用档案史料,归纳出清与民国时期的达尔扈特筹募成吉思汗祭祀费用的方式及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五百户达尔扈特的五百两银子的收支、达尔扈特通过募化得来的财物的收支、“约孙阿勒巴”、信奉者的布施、成吉思汗陵西迁时期国民政府对成吉思汗祭祀的资助等。四、以当时档案记载为依据,阐述了达尔扈特的驻牧地和生计。同时详细统计和分析了此时形成的达尔扈特的丁册档案,考证了关于达尔扈特的人口、念经喇嘛、家仆等诸多问题,并明确指出圣主达尔扈特和苏勒德达尔扈特的八大衙木特德的克什克隶属情况。同时利用档案与相关文献记载,阐述了从乾隆三十二年(1767)至嘉庆十五年(1810)间,大伊金霍洛周围的禁地内先后所建八座达尔扈特寺庙的情况,进而得出佛教在鄂尔多斯地区传播过程中直接影响达尔扈特的宗教信仰的结论。
孙大坤[10](2020)在《《辽史·百官志》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历代官修正史的官制文本中,《辽史·百官志》以错误众多着称,不但在记载上多有错漏和重复,更重要的是其体例设计不合理。本文在文本和官制两个层面展开对《辽史·百官志》的研究,梳理并总结《辽史·百官志》的史源、编纂,及其在体例与内容上的诸种舛误,并选取其中比较有代表性条目与对应的错误类型作具体研究。为辽朝官制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排除错误史料的干扰,并提供新的思路。全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意义,划定本文的研究范围。同时全面梳理学术界对《辽史·百官志》以及辽朝官制的研究现状,总结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概述论文的研究思路、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点、难点。第一章《辽史·百官志》的史源、编纂与主要问题。今本《辽史·百官志》缺少完整的典制依据,其成书依据了耶律俨《皇朝实录》、陈大任《辽史》、史愿《亡辽录》、元好问着述、《新唐书》所载唐朝官制,以及元朝官制等六种史料来源。编纂方法上元朝史臣以“官署为纲”的思路编纂《辽史·百官志》,沿袭耶律俨《皇朝实录·百官志》的模式设计名目、体例和条目,通过辽朝遗民或金人的着述确立对辽朝官制的总体认识以及史料取舍的标准,并通过摹写《新唐书》所载唐朝官制,以及摘录诸纪、传、志所见官职,甚至参考元朝制度填充内容。因为编纂过程中对史料来源运用不当,造成了《辽史·百官志》体例上的名实不符与条目划分混乱,以及内容上的重出、混淆职官、臆造、阙载以及机构职官不匹配等诸多舛误。第二章,《辽史·百官志》重出研究——以枢密院条为例。辽朝只有北、南二枢密院,又称契丹、汉人枢密院,分属北南面官,汴京枢密院是南枢密院的前身,《辽史·百官志》记载的三枢密院属于重出。辽朝每一枢密院都可由两名或以上长官共同职掌,南枢密院的机构与职官设置当以《辽史·百官志三》的记载为是。知枢密院事是枢密使的试用,《辽史·百官志》将其列为独立职官亦是重出问题的表现。第三章,《辽史·百官志》混淆职官研究——以中书省条为例。《辽史·百官志》的职官混淆包括了对职官和机构性质的混淆两个层面,这在中书省条有着最集中的体现。《辽史·百官志》中书省条记载的官名从性质上可分为三类:非真宰相的宰相头衔、使职、品位标志;中书省本身已经成为了使职性质的宰相办公机构,而非三省体系中的一省,中书令等宰相头衔则成了包括使相在内的官员提升地位与权利的名号。第四章,《辽史·百官志》臆造与阙载研究——以斡鲁朵官相关记载为例。斡鲁朵官分为北面宫官和南面宫官两个系统,最高长官分别是契丹行宫都部署和汉人行宫都部署,二者之下各设副贰官与僚佐官,分别管辖契丹与汉人事务。各个斡鲁朵由某宫契丹都部署和汉人渤海都部署共同执掌。斡鲁朵内游牧人口的管理体系与部族基本相同,为斡鲁朵——石烈——抹里三级。斡鲁朵对农业人口通过各级提辖司进行管理。辽代斡鲁朵官属于职,其品秩高下是由任职者所带官来确定的。《辽史·百官志》斡鲁朵官相关记载的复杂性,在于其同时体现了臆造和阙载两种相反方向的问题。一方面臆造了诸行宫都部署院、宫使等机构和职官,另一方面又阙载诸行宫提辖制置使及其下属各级提辖使组建的管理斡鲁朵农耕民户的职官网络。第五章,《辽史·百官志》机构职官不匹配研究——以翰林院条为例。《辽史·百官志》称辽朝的修史机构为国史院,并将其列于翰林院条下,这种设计无疑是受到了元朝制度的影响。元朝史臣参照本朝制度类推辽制导致机构与职官不匹配。事实上辽朝的修史机构应名为史馆,而非国史院,是中书省下属机构,与翰林院互无隶属关系。辽朝在翰林院任职的只有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以及《辽史·百官志》未载的翰林侍读学士、翰林侍讲学士、翰林应奉等。知制诰既可以是翰林学士的加衔,也可以是具有独立身份的使职,但并不是翰林院下属职官,非翰林学士的知制诰供职于中书省。翰林医官、翰林画待诏与翰林茶酒使等伎术性职官各有其所属机构,均不隶属于翰林院。辽朝翰林学士最主要的职能在于草拟制诏和侍从顾问,只能依附于皇权行使职能,而不具有独立的决策权或执行权。结语部分,在总结《辽史·百官志》的史源、编纂与错误的基础上重新评价其价值与意义。《辽史·百官志》保留了史料的原始面貌,其中部分在今天已经不见于其他史书。《辽史·百官志》体现了辽朝到元朝之际,品位与职位由分离到合一的趋势,同时为元人正统观念的研究提供了参照。
二、39岁执掌万人研究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39岁执掌万人研究院(论文提纲范文)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 |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 |
第一节 高祖至吕后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二节 文景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三节 西汉中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四节 西汉晚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五节 未见於传世文献且无法判断归属的中央职官 |
第二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王国职官 |
二、汉初之异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三、汉初之同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四、西汉中晚期之王国职官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侯国职官 |
二、自刘邦称帝至武帝时侯国职官 |
三、自武帝时至西汉末侯国职官 |
第三节 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 |
第三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考述 |
一、边郡管理系统 |
二、内郡管理系统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职官考述 |
一、西汉早期县职官设置 |
二、西汉中晚期县职官设置 |
第四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 |
第一节 工矿、商业类 |
一、工类 |
二、矿业类 |
三、商业类 |
第二节 军事类 |
第三节 农林、水利类 |
一、农林类 |
二、水利类 |
第四节 畜牧类 |
第五节 仓储类 |
下编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未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二、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表 |
三、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表 |
四、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表 |
五、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道邑职官表 |
引用谱录简称 |
参考文献 |
职官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2)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特色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无产阶级政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特殊性要求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国家和政党腐败根源的分析 |
一、腐败植根于私有制 |
二、腐败源于国家和社会的异化 |
三、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政权本质上是廉洁政治 |
第二节 列宁的探索和国外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拒腐防变的历史困境 |
一、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挑战 |
二、权力腐蚀的挑战 |
三、制度化不足的挑战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问题的提出 |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拒腐防变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的主线是制度化 |
三、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辩证关系的处理是影响拒腐防变历史进程的重要变量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早期探索(1921 年至1949 年)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原则框架 |
一、思想建党优先:化解党的组织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矛盾 |
二、民主集中制:避免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个极端 |
三、党的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民粹主义两种倾向 |
第二节 延安整风运动与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
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教育的早期实践 |
二、党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清理整顿 |
三、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思想改造、思想拒腐的典型范式 |
第三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的三大要件 |
一、基层组织建设 |
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党的纪律的实施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 |
一、井冈山的工农兵民主政治 |
二、苏维埃反贪污浪费工作中的群众参与 |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民主监督和廉政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建立早期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1949 年至1965 年) |
第一节 全国执政后拒腐防变形势的变化 |
一、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现象较革命时期大幅增加 |
二、正在形成的科层化国家管理体制预防显性腐败与滋生隐性腐败的双重性 |
三、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对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关系的认识分歧 |
第二节 50 年代初整风整党对延安整风模式的深化 |
一、整风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结合 |
二、整党与清理党员、组织建设结合 |
三、整风整党与“三反”等反腐败运动结合 |
第三节 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的建立 |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
二、职责范围的框定 |
三、领导体制的变革 |
四、基本工作规则与程序的建立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和反制度化 |
一、人民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二、社教运动: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1978 年至2012 年) |
第一节 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必然性 |
一、放弃群众运动反腐 |
二、腐败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 |
三、邓小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第二节 1983 年整党确立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 |
一、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开展运动 |
二、整党中的一切问题由相关党组织讨论解决 |
三、严格控制打击面,防止“左”的偏向 |
四、审慎稳妥纯洁组织、清理队伍 |
第三节 各领域改革和拒腐防变制度构建 |
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三、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 |
四、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 |
第四节 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反腐败法制化 |
一、纪检监察机构的重建 |
二、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系统构建 |
三、“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对党纪和国法问题的区分 |
四、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拒腐防变制度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 |
第一节 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根源和后果 |
一、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 |
二、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源 |
三、制度执行不力的后果 |
第二节 习近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一、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 |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
三、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
四、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
第三节 作为制度执行典范的中央八项规定 |
一、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制度体系 |
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特点是执行有力 |
三、中央八项规定体现了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的结合 |
第四节 腐败惩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
一、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 |
二、创新审查调查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
三、构建形成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闭环 |
第五节 巡视制度的调整改进 |
一、提升巡视权威 |
二、巡视重在发现问题 |
三、巡视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制度化渠道 |
第六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公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 |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解决了反腐败的三大难题 |
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 |
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委的赋权与限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经验 |
第一节 思想教育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
二、必须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相结合 |
三、整风整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进行 |
四、必须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 |
第二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基层基础 |
二、必须坚持任人唯贤,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三、必须加强反腐败专门机构建设,做到赋权与限权相结合 |
第三节 腐败惩治制度化 |
一、必须时刻警惕不利环境中的干扰因素,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二、必须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结合,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 |
三、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
第四节 权力监督制度化 |
一、必须处理好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将群众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 |
二、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上而下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基本评析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基本理论阐释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相关概念与内容 |
一、政党与执政党 |
二、党的领导与执政 |
三、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 |
四、党的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主要构成要素 |
一、党的执政理念 |
二、党的执政基础 |
三、党的执政方式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政党建设理论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政党建设理论 |
二、列宁的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执政能力建设(1927-1949) |
第一节 土地革命时期培养党的革命斗争能力 |
一、依靠正确革命政策巩固根据地政权 |
二、党的革命策略正确源于调查研究 |
三、党的正确领导是革命斗争胜利之本 |
第二节 抗战时期局部执政增强党的执政信心 |
一、指导中国革命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
二、抗战时期局部民主执政实践影响深远 |
三、思想与组织建设并重是党的建设特色 |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锻炼和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
一、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制定实施政策 |
二、建立新型人民政权终结民国政治逻辑 |
三、围绕工作重心转移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后的执政能力建设(1949-1978) |
第一节 全面探索时期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背景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尚未彻底完成 |
二、新中国安全依然在遭受着严重威胁 |
三、整党和党的建设任务艰巨且刻不容缓 |
第二节 革命化执政理念内蕴于党的执政能力 |
一、必须以革命手段解决革命未竟事业 |
二、革命化思维根植于党的灵魂深处 |
第三节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考验党的执政能力 |
一、合理运用阶级斗争有助巩固执政基础 |
二、“以阶级斗争为纲”则有损执政之基 |
第四节 “左”的运动严重弱化党的执政能力 |
一、政治运动仅适用于战争年代与特殊时期 |
二、“运动主义”必然践踏法制与正常秩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1978-2012) |
第一节 党执政能力建设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 |
一、改革开放初期“拨乱反正”是当务之急 |
二、国内政治风波与苏东剧变带来执政危机 |
三、新世纪急需创新发展理念解决执政难题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确立党的基本路线坚守执政为民理念 |
二、更加关注民主与法制在执政中的作用 |
三、改革限制社会主义发展的执政体制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
二、提出践行“三个代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三、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党的执政方式转型 |
第四节 新世纪新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以“党的建设科学化”锻造新型政党 |
二、坚持“以人为本”巩固党的执政之基 |
三、强调一体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执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的执政能力建设(2012-) |
第一节 新时代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背景 |
一、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
二、一个“转化”与两个“没有变”是最大国情 |
三、党同时面临“四大考验”与“四种危险” |
第二节 、创新执政理念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坚持创新和发展党的执政理念 |
二、明确以提升党的政治能力为统领 |
三、坚决以提高党的法治能力为重心 |
第三节 厚植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坚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
二、坚持以增强党的思想引领能力为支柱 |
三、强调以提升党的群众工作能力为基础 |
第四节 完善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
一、强化以提升党的应急处突能力为先手 |
二、增强以抓落实与改革攻坚能力为保障 |
三、注重以制度规范和改进党的全面领导 |
四、把全面依法治国与特色民主协同推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启示 |
第一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党的执政理念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执政底色 |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执政转型动力 |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主政治真谛 |
第二节 积极变革执政体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
一、完善监督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是保障 |
二、强化规范权力运行的政党体制是旨归 |
三、构建引导权力运行的舆论体制是导向 |
第三节 准确把握内外情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
一、注重把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 |
二、树立改革创新和自我革命的行动自觉 |
三、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使命担当 |
第四节 建构科学考评体系,锻造党的执政人才 |
一、健全的干部能力考评指标体系是基础 |
二、完善的干部能力考核评价方式是关键 |
三、科学的运用干部能力考评结果是目标 |
第五节 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执政方向 |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 |
二、全面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
三、不断坚持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相关成果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汉代乐舞戏剧形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汉代人对“乐”和“百戏”的认知与反思 |
1.2.2 汉代乐舞研究史钩沉 |
1.2.3 汉代乐府的相关研究述评 |
1.2.4 从乐舞文物出发的汉代乐舞研究 |
1.2.5 汉代乐舞与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 |
1.3 研究对象 |
1.3.1 考辨“戏”的具体含义及其表演形态 |
1.3.2 考察汉代乐舞的管理机构 |
1.3.3 论证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1.3.4 分析汉代乐舞的节目组织结构 |
1.4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戏”字与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 |
1.1 “戏”字训诂释义 |
1.1.1 例证释“戏”字 |
1.1.2 部首拆分释“戏”字 |
1.2 “戏”字源流释义 |
1.2.1 近古期两周系“戏”字 |
1.2.2 近古期六国系“戏”字 |
1.3 “戏”的演武传统和祭祀功能 |
1.3.1 “戏”从“戈”形成的演武传统 |
1.3.2 “戏”从“虍”附加的军事含义 |
1.3.3 “戏”从“豆”袭得的祭祀功能 |
1.4 角抵戏与中国戏剧的早期形态 |
1.4.1 商周时期的角抵演武和角抵祭祀 |
1.4.2 秦汉时期的角抵娱乐 |
1.4.3 从礼乐到娱乐的中国戏剧的早期形态嬗递 |
第二章 汉代乐舞的司乐机构 |
2.1 汉代太乐及职能 |
2.1.1 汉代太常职官溯源 |
2.1.2 汉代太乐及职能 |
2.2 汉代乐府及职能 |
2.2.1 乐府建置考源 |
2.2.2 乐府司乐职能的衍生 |
2.2.3 汉代乐府司乐职能改革 |
2.3 汉代黄门署及职能 |
2.3.1 黄门职官溯源 |
2.3.2 汉代黄门鼓吹及职能 |
第三章 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3.1 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3.1.1 “演述”形态的历史钩沉 |
3.1.2 汉代乐舞的演述形态 |
3.1.3 汉代乐舞演述形态的形成机制 |
3.2 汉代乐舞“观”与“演”的二维互动 |
3.2.1 从“听政”到“观政”的功能嬗递 |
3.2.2 “观”对“演”的“述”求 |
3.2.3 “观”与“演述”的制约与影响 |
3.3 汉代乐舞“演述”形态与中国古代戏剧早期形态 |
3.3.1 演述形态下新乐舞的生成方式 |
3.3.2 “演”、“述”分离的留存方式 |
3.3.3 汉代乐舞演述形态与中国古代戏剧 |
第四章 汉代乐舞的节目组织形态 |
4.1 汉代百戏的认知钩沉 |
4.1.1 学界对“百戏”的界定 |
4.1.2 学界对汉代百戏的误读 |
4.2 汉代百戏源流考辨 |
4.2.1 汉代百戏的源流考辨 |
4.2.2 汉代百戏的属性辨析 |
4.3 汉代百戏的节目团块组织 |
4.3.1 汉代百戏与中国古代戏剧 |
4.3.2 汉代百戏的节目组织形态 |
第五章 汉代典型剧目属性考辨 |
5.1 汉代角抵《蚩尤戏》溯源及功能考辨 |
5.1.1 关于“蚩尤”的研究现状 |
5.1.2 以“蚩尤”为主神的各类祭祀传统 |
5.1.3 《蚩尤戏》角抵娱乐功能演进轨迹 |
5.2 《公莫舞》属性考释 |
5.2.1 前辈先贤对《公莫舞》属性的认识 |
5.2.2 《公莫舞》的戏剧属性辨析 |
5.2.3 《公莫舞》歌舞属性考释 |
5.3 再论《优孟衣冠》的戏剧属性 |
5.3.1 关于《优孟衣冠》性质问题的讨论 |
5.3.2 《优孟衣冠》戏剧性的来源 |
5.3.3 《优孟衣冠》的戏剧属性斟疑 |
5.4 《东海黄公》从表演到剧目的逻辑进程及理论意义 |
5.4.1 《东海黄公》剧目的属性讨论 |
5.4.2 《东海黄公》从表演到剧目的逻辑进程 |
5.4.3 《东海黄公》剧目形态的价值和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5)“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 ——廖平“大统”经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廖平生平与着述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基本问题说明:题目与章节解义 |
六、创新点说明 |
第一章 民族危机下的近代经学流派 |
第一节 晚清古文经学的经世策——以孙诒让和曹元弼为例 |
一、《周礼政要》——孙诒让的经世书 |
二、孝为政教本原:曹元弼的经世策 |
三、古文经学的经世特点 |
第二节 作为理学家的唐文治的性理救世说 |
一、性理为本 |
二、性理学的救世之策 |
三、国性与天下 |
第三节 宋育仁的经学与建国 |
一、《孝经》:文明的发生 |
二、《周礼》:政治文明的创设 |
三、《春秋》:宋育仁的天下 |
第四节 廖平时代的经学发展 |
第二章 廖平的“大统”天下 |
第一节 大统先声:廖平的王统疆域论 |
一、小王天下的疆域与结构 |
二、小王天下与《谷梁》《王制》 |
三、大王天下的疆域 |
四、小王、大王之局的中国、天下变化 |
第二节 新天下时代——大统“九帝”说 |
一、方三万里之新天下 |
二、九千里一州说 |
三、各为中国、互为四夷:大统格局的起始九帝说 |
四、九帝说与文明冲突论 |
第三节 九帝后的帝统天下格局 |
一、四帝天下 |
二、五帝天下 |
三、二帝天下 |
第四节 大同的实现——皇统天下 |
一、皇统的天下结构 |
二、皇统天下的三皇之局 |
第五节 秦制的经学说明:廖平大同天下的王畿制度 |
一、古代对秦制的认识 |
二、廖平的秦制认识 |
三、学校与选举 |
四、王畿封国——秦制肯定的关键 |
五、廖平肯定秦制的现实意图 |
第三章 大统新天下时代的中国中央官制 |
第一节 作为小统论的《王制》中央官制 |
一、廖平改定《王制》的过程 |
二、天子之礼 |
三、《王制》之冢宰 |
四、《王制》之司空 |
五、《王制》之司马 |
六、《王制》之司徒 |
第二节 廖平《王制》官制的制度精神 |
一、官政 |
二、养在教先,教为政鹄 |
三、为民政治 |
四、审慎政治 |
第三节 帝统中央官制 |
一、古代的《周礼》冬官论 |
二、廖平帝制五官说的确立过程 |
三、天六人五之职官结构 |
四、官联结构与官属结构 |
五、帝制五官 |
第四节 大争时代的制度选择——从王制三公到帝制五官的经学治理意图 |
一、帝统时代的性质 |
二、冢宰之变 |
三、天子之变 |
四、司空代冢宰义 |
五、民智与士智——司徒教化之责的更替 |
六、小结 |
第五节 皇制大同时代的官制:六相制度 |
一、由人而天:皇统官制的性质 |
二、皇制六官 |
三、六官与帝制五官、王制三公 |
总论 |
第四章 经学史中的廖平经学 |
第一节 从汉代经学的历史化特征看廖平经学的性质 |
一、郑玄经学:经学的历史方法 |
二、汉代今文经学:寓言与微言 |
三、廖平经学的性质重订 |
第二节 修身之义与典制之书——从廖平与朱熹的经学观比较看廖平的经学史意义 |
一、修身与典制:朱熹与廖平对经学主旨的认知差异 |
二、《大学》与《王制》:朱子与廖平的经学文本纲领 |
三、朱子、廖平经学体系建构的完成 |
四、廖平、朱子经学范式的意义 |
第三节 新天下时代的廖平经学特质 |
一、经学体系的主动建构 |
二、经学独立性的看重与建设 |
三、廖平经学对中国历史的积极性理解 |
四、国家富强、民族独立的价值与天下主义的关怀 |
第五章 廖平经学与现代 |
第一节 现代经学的制度经世路径—廖平与现代经学的关系 |
一、行意与史佚:《今古学考》之后 |
二、孔子制度抑或儒者理想——现代今文家谈中国制度 |
三、中国制度的历史辩护——现代古文家谈中国制度 |
四、现代经学的经世之路与中国的制度选择 |
第二节 廖平经学与传统学术发展的可能性 |
一、复兴中的中国 |
二、廖平经学“大统论”的当代可能性 |
总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史概述 |
第三节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高昌国佛教及寺院经济的结构 |
第一节 高昌建国前后对佛教的政策 |
第二节 寺院经济与佛教地理 |
第三节 寺院经济的概念及与其他宗教 |
小结 |
第二章 高昌国佛教寺院的经营模式及财务收支 |
第一节 高昌国寺院的基本经济模式 |
第二节 寺院日常收入 |
第三节 寺院日常支出——对《高昌乙酉、丙戌岁某寺条列月用解斗帐历》再探讨 |
小结 |
第三章 高昌国的僧官、僧众和寺户 |
第一节 僧官阶层的执掌及管理 |
第二节 国家政权对僧众的管理及其赋税劳役 |
第三节 寺户制度及依附人口 |
小结 |
第四章 高昌国僧尼的经济活动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僧尼个人的私有经济 |
第二节 释门群体与豪门望族间的往来 |
第三节 佛教僧尼的宗教活动与社会角色 |
小结 |
第五章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和衰落 |
第一节 多维视野下的寺院经济与高昌社会 |
第二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 |
第三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衰落再探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7)形塑国民:近代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研究(1905-192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近代江苏通俗教育的兴衰 |
第一节 清末江苏通俗教育的兴起 |
一、通俗教育纳入中央教育管理 |
二、通俗教育列入江苏教育设施范畴 |
三、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的肇始 |
第二节 民初通俗教育的建制与发展 |
一、中央通俗教育行政机构的创立 |
二、江苏通俗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 |
三、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的发展 |
第三节 20世纪20年代江苏通俗教育的衰落 |
一、江苏通俗教育的式微 |
二、江苏平民教育如火如荼 |
三、江苏民众教育统而代之 |
小结 |
第二章 近代江苏教育团体的通俗教育实践 |
第一节 展“鼓吹之力”的上海通俗教育研究会 |
一、伍达与上海通俗教育研究会 |
二、上海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擘画 |
三、上海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影响 |
第二节 上海通俗教育研究会的实践运作 |
一、研究会“征集意见” |
二、各方意见与认识分歧 |
三、研究会的“意见之回应” |
第三节 江苏省教育会的通俗教育实践 |
一、地方通俗教育事务中的角色 |
二、具体而微的通俗教育实践 |
三、教育会的终结及其影响 |
第四节 江苏省教育会附设通俗教育研究会 |
一、成立研究会的缘起 |
二、研究会的年会决议案 |
三、研究会的终结及影响 |
小结 |
第三章 近代江苏通俗报刊与国民的观念塑造 |
第一节 江苏通俗报刊、报人与读者 |
一、清末江苏地区通俗报刊的兴办 |
二、民国江苏地区通俗报刊的分化 |
三、近代江苏地区通俗报人及其使命 |
四、读者预期及现实分歧 |
第二节 江苏通俗报刊与国家观念的培植 |
一、“欲爱身家,先爱国家” |
二、“爱国的实事”在“尽本分” |
三、国家观念与民众阅读习惯 |
第三节 “蝇能传疫”:江苏通俗报刊对卫生观念的普及 |
一、“蝇头小事”: 清末民众对于苍蝇的认知 |
二、“国民公敌”: 民国时期“蝇能传疫”观念的流传 |
三、通俗报刊向苍蝇“宣战” |
四、对普及“蝇能传疫”观念的评价 |
小结 |
第四章 近代江苏学校式通俗教育与国民常识的启蒙 |
第一节 清末江苏简易识字学塾与国民常识启蒙 |
一、简易识字学塾的创办背景 |
二、简易识字学塾的开办及运作 |
三、简易识字课本的国民常识书写 |
四、简易识字学塾国民常识启蒙成效 |
第二节 民初通俗教育学校与国民常识传播 |
一、董景安与通俗教育学校的创办 |
二、普及国民常识的“奇书” |
三、通俗教育学校的发展及其成效 |
第三节 江苏通俗夜校与国民常识传授 |
一、江苏通俗夜校的创办 |
二、江苏通俗夜校的实践 |
三、江苏通俗夜校的成效 |
小结 |
第五章 近代江苏通俗教育馆与国民常识的普及 |
第一节 江苏通俗教育馆的创建与推广 |
一、江苏通俗教育馆的筹备及其定位 |
二、江苏各级通俗教育馆的成立 |
三、昙花一现的通俗教育馆联合会 |
第二节 通俗教育馆的讲演与国民常识普及 |
一、普及常识的讲演人才筹备 |
二、通俗教育馆的馆内常识演示 |
三、巡回讲演中的常识普及活动 |
四、讲演中的国民常识选取标准 |
第三节 通俗教育馆的展览与国民常识普及 |
一、展览设置的缘起 |
二、展览普及国民常识 |
三、展览的娱乐性 |
第四节 通俗教育馆的社会影响及其困境 |
一、通俗教育馆的社会影响 |
二、通俗教育馆面临的困境 |
小结 |
第六章 近代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的总体评价 |
第一节 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的特征 |
一、开全国通俗教育风气之先 |
二、聚焦底层民众的启蒙之旅 |
三、依凭媒介的广泛传播路径 |
四、通俗教育实践推进的渐进性 |
第二节 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的影响 |
一、建构民众的国家观念 |
二、启蒙民众的国民意识 |
三、普及民众的科学常识 |
第三节 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的局限及原因 |
一、通俗教育实践的局限性 |
二、影响通俗教育实践成效的因素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产生背景 |
第一节 法制环境: 制定法体系的完备和司法改革的推进 |
一、制定法体系的完备 |
二、司法改革的推进 |
三、小结 |
第二节 地域背景: 时代最前沿、中国最开放、经济最发达的大上海 |
一、近代上海与法学留学生 |
二、近代上海与私立法政院校的发展 |
三、近代上海与律师职业团体的形成 |
第三节 学术氛围: 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与法律教育思想讨论的兴起 |
一、第二代法学家的成熟 |
二、法律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兴起 |
第四节 个人因素: 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与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一、孙晓楼本人的职业生涯 |
二、孙晓楼对法律教育的长期研究 |
第二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教育的主要思想理念 |
第一节 对民国大学教育批评及改进意见 |
第二节法律教育之意义: “有关于国家法治的前途” |
一、中国古代法律教育: 现代法治的缄默之地 |
二、乱象丛生的民国法律教育呼唤系统的法律教育研究 |
三、办出高水平的法学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由之路 |
第三节 法律教育之目的: “为国家培植法律人才” |
一、法治意识与法律人才: 实现国家法治的基础和关键 |
二、法律人才之要件: 法律学问、法律道德、社会常识 |
三、改进和完善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人才培养 |
第三章 孙晓楼关于民国法律教育的制度设计 |
第一节 改善中国的法律教育: 借他山之石以自立 |
一、法律民族化的检讨 |
二、大陆英美法律教育之比较借鉴 |
第二节 法律教育的一个新制度: “理实并重制” |
一、“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
二、“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系统内涵 |
三、“理实并重制”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进步性 |
四、小结 |
第三节 法律研究方法之转变趋势 |
一、各法学派研究方法的不同 |
二、从理论的研究到实际的研究 |
三、从狭义的研究到广义的研究 |
四、从分析的研究到功用的研究 |
第四节 法律课程编制之研究 |
一、法律课程编制应遵循之原则 |
二、法律学校应添设之三门学课 |
三、一份理想的法律课程表的出炉 |
第四章 孙晓楼关于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控制 |
第一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初始环节: 从把控入学门槛开始 |
一、未进法律学校之前应修习之基本科目 |
二、限制学生人数、提高入学资格以“培植完善的法律人才” |
第二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 高水平的专任教授 |
一、难以以身许学的教授充斥社会 |
二、“崇养国士式的教授以做青年的矜式” |
第三节 人才培养质量的支撑保障: 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 |
一、法学图书馆 |
二、模型法庭 |
三、讨论室 |
四、法律救助社 |
第五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实践展开 |
第一节 东吴法学院鲜明的教学特色 |
一、比较法教学 |
二、常态化开设模型法庭 |
第二节 法律夜校人才培养和东吴法学院研究生教育 |
一、法律夜校人才培养之改进 |
二、法律研究院之添设 |
三、开创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先河的东吴法学院 |
第六章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价值 |
第一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学术价值: 与同时期主要法学家比较 |
一、关于法律教育目的的探讨 |
二、关于法律人才观的探讨 |
三、关于法律课程编制的探讨 |
四、关于法律学校教授的探讨 |
五、关于法律学校设备的探讨 |
六、对待比较法的态度 |
第二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历史价值 |
一、继承与革新: 对第一代法学家的法律教育思想 |
二、启发与采纳: 对国民政府法律教育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
三、执教与执掌: 在“南东吴,北朝阳”的法律教育实践 |
第三节 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及其局限性 |
一、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二、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的局限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成吉思汗八白宫守护者达尔扈特部研究 ——以清与民国时期档案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理由及其意义 |
(一)选题理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概况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三、主要史料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史料 |
(二)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达尔扈特部的形成及所守护的诸斡耳朵 |
第一节 守护成吉思汗八白宫的达尔扈特 |
一、达尔罕及达尔扈特 |
二、达尔扈特的形成 |
三、“五百户”达尔扈特 |
第二节 达尔扈特源流考辩 |
一、兀良哈人之辩 |
二、成吉思汗四大斡耳朵人之辩 |
三、四十万蒙古中委派之辩 |
四、十个盟旗中抽调之辩 |
五、成吉思汗遗物守护者之辩 |
第三节 达尔扈特守护的八白宫及其诸神灵 |
一、关于成吉思汗八白宫 |
二、清朝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守护的八白宫及其诸神灵 |
(一)伊克斡耳朵 |
(二)三位哈屯斡耳朵 |
(三)胡日萨德格斡耳朵 |
(四)伊希哈屯斡耳朵 |
(五)哈日苏勒德 |
(六)两座吉劳斡耳朵 |
(七)两座布日耶斡耳朵 |
(八)温德根查干神马及宝日温都尔 |
第二章 清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组织体系 |
第一节 达尔扈特行政组织 |
一、达尔扈特最高首领——济农 |
(一)济农制度的变革 |
(二)济农的任免(选官与任用) |
(三)济农的主要职责 |
(四)清与民国时期二十四任济农 |
二、达尔扈特的达如噶与达玛勒 |
(一)达尔扈特的达如噶 |
(二)达尔扈特的达玛勒 |
(三)达如噶与达玛勒的关系 |
第二节 达尔扈特祭祀组织 |
一、达尔扈特衙木特德 |
(一)大小达尔扈特衙木特德之称谓 |
(二)大达尔扈特八大衙木特德 |
(三)小达尔扈特八大衙木特德 |
二、达尔扈特的哈然和克什克 |
(一)大达尔扈特的克什克 |
(二)小达尔扈特的克什克 |
第三章 达尔扈特筹募祭祀费用的方式及其使用 |
第一节 达尔扈特的五百两银子 |
一、五百户达尔扈特的五百两银子 |
二、五百两银子的支出 |
第二节 达尔扈特的募化及其路线和物资管理 |
一、达尔扈特的募化 |
二、清与民国时期达尔扈特的募化路线 |
三、八白宫仓廪档案所记供品 |
第三节 “约孙”阿勒巴 |
一、更新圣主弓箭之约孙阿勒巴 |
二、更新温德根查干之约孙阿勒巴 |
三、更新圣主布日耶之约孙阿勒巴 |
四、龙年更新哈日苏勒德之约孙阿勒巴 |
五、非正常祭祀所征收之约孙阿勒巴 |
六、更新黄车之约孙阿勒巴 |
七、济农之处供献之约孙阿勒巴 |
八、更新骆驼之约孙阿勒巴 |
九、四时大祭之约孙阿勒巴 |
第四节 信奉者的布施 |
第五节 成吉思汗陵西迁时期国民政府对成吉思汗祭祀的资助 |
一、国民政府对兴隆山成吉思汗祭祀的财政支持 |
二、国民政府对伊克昭盟伊金霍洛等处达尔扈特各户的补助 |
第四章 达尔扈特驻牧地、生计、丁册及宗教生活 |
第一节 达尔扈特的驻牧地 |
第二节 达尔扈特的生计 |
一、畜牧业 |
二、农耕业 |
三、狩猎业 |
第三节 达尔扈特的丁册 |
一、达尔扈特的丁册档案 |
二、达尔扈特丁册的内涵 |
第四节 达尔扈特的宗教生活 |
一、达尔扈特的八大寺庙 |
(一)圣主达尔扈特之四座寺庙 |
(二)苏勒德达尔扈特之四座寺庙 |
二、佛教对达尔扈特宗教生活的影响 |
(一)达赖和班禅的影响 |
(二)章嘉呼图克图的影响 |
(三)梅力更葛根的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目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10)《辽史·百官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 对《辽史·百官志》史源与编纂的研究 |
(二) 对《辽史·百官志》内容的整体研究 |
(三) 对《辽史·百官志一》记载内容的研究 |
(四) 对《辽史?百官志二》记载内容的研究 |
(五) 对《辽史·百官志三》记载内容的研究 |
(六) 对《辽史·百官志四》记载内容的研究 |
三、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 论文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辽史?百官志》的史源、编纂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辽史?百官志》的史料来源 |
第二节 《辽史?百官志》的编纂方式 |
第三节 《辽史·百官志》的问题类型 |
一、 《辽史?百官志》的体例问题 |
二、 《辽史?百官志》的内容问题 |
第二章 《辽史·百官志》重出研究——以枢密院条为例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第二节 《辽史?百官志》枢密院机构记载重出 |
第三节 《辽史?百官志》枢密院职官记载重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辽史·百官志》混淆职官研究——以中书省条为例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第二节 《辽史·百官志》中书省条记载中的使职 |
第三节 《辽史?百官志》中书省条记载中的相衔与文资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辽史·百官志》臆造与阙载研究——以斡鲁朵官条为例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第二节 斡鲁朵职官记载中的臆造 |
第三节 斡鲁朵职官记载中的阙载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辽史·百官志》机构职官不匹配研究——以翰林院条为例 |
第一节 问题缘起 |
第二节 翰林院条中错载的机构与职官 |
第三节 辽朝翰林院机构建制 |
第四节 从职掌看《辽史·百官志》记载的机构职官不匹配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四、39岁执掌万人研究院(论文参考文献)
- [1]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D]. 孔令通.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D]. 孙新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3]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研究[D]. 刘华超. 山东大学, 2021(11)
- [4]汉代乐舞戏剧形态研究[D]. 辛颖. 西北大学, 2021(11)
- [5]“大统”天下时代的中国与世界 ——廖平“大统”经学研究[D]. 刁春辉. 山东大学, 2021(11)
- [6]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D]. 张重洲. 兰州大学, 2021(09)
- [7]形塑国民:近代江苏通俗教育实践研究(1905-1929)[D]. 马春霞. 扬州大学, 2021(02)
- [8]孙晓楼法律教育思想研究[D]. 徐刚. 扬州大学, 2020(04)
- [9]成吉思汗八白宫守护者达尔扈特部研究 ——以清与民国时期档案为中心[D]. 斯琴毕力格.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10]《辽史·百官志》研究[D]. 孙大坤. 吉林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