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政企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刘凝霜[1](2021)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政企关系百年建构:思想、实践与经验》文中认为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理顺政企关系。那么,百年来经历了怎样的思想演进与实践探索过程?中国共产党对政企关系的建构发展起到了何种作用?相比西方主流经济学中政府"守夜人"的角色界定,我国在认识和处理政企关系上是否积累了独特经验?文章基于对国企与民企的综合考察,按照时间线索系统梳理了党领导政企关系建构的百年思想与实践历程,进而提炼了其中蕴含的宝贵经验。研究表明:(1)党和国家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转变与经济体制变迁是推动政企关系演进的主要依据,并使之呈现出革命战争局势下(1921-1949年)以保障生产为主导、工业化战略下(1949-1978年)以行政管理为主导、市场化改革目标下(1978-2012年)以激发企业活力为主导、高质量发展主题下(2012年以来)以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为主导的特征趋势;(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国建立健全政企关系的根本政治保障,党在政企关系问题上遵循"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实践探索"的基本路径,发挥着"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领导核心作用;(3)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注重"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形成"党-政府与市场-优化企业外部环境"的建构逻辑,有利于推动政企关系健康发展;(4)坚持国企与民企共进发展,充分发挥党在企业内部的利益引导和平衡作用,不断探索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有效结合的实现途径,有利于建构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企关系。
王兰[2](2021)在《环境规制对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 ——基于政企关系的调节作用》文中认为《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指出,要将绿色发展作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路径,通过培育节能环保技术,开发绿色创新产品,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创新能够有效调和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尖锐矛盾,是支撑中国制造业实现绿色发展的核心技术力量。目前,为激发制造业企业绿色创新活力,改善企业绿色创新绩效,形成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制度驱动力,我国已初步建成以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为主,以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为辅的环境规制政策体系。然而,现有研究仅从绿色创新数量角度对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度效能展开评价与讨论,忽视了中国转型经济背景下,企业创新活动存在专利泡沫、创新假象以及研发粉饰等创新质量不足的客观现实。对绿色创新质量的忽视,不仅会夸大现行环境规制政策的有效性,阻碍制度变革与制度发展,同时也难以从体制机制角度揭示企业绿色创新质量不足的制度前因。为此,本文基于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绿色创新专利数据,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了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影响,考察两类环境规制所传递的“政策激励”与“合规压力”是否成为企业开展策略性绿色创新活动的制度诱因。与此同时,考虑中国转型经济情境下,政企关系的特殊存在,将政企关系引入“环境规制—策略性绿色创新”的研究框架,探究政企关系影响环境规制政策效应的内在逻辑。研究结果显示:首先,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策略性绿色创新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伴随环境规制力度的增强,企业的策略性绿色创新呈现先增后降的变动规律。这表明在环境规制力度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存在以策略性绿色创新捕获制度合法性的现象,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成为企业开展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制度诱因。其次,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策略性绿色创新存在规制效应,其能够通过经济激励与成本约束的市场手段影响企业的战略选择,压缩企业利用策略性绿色创新获取制度收益的空间。再者,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政策组合能够发挥对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协同治理效果,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的强制性特征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灵活性特征能够实现有效中和,为规范企业的绿色创新行为提供了有效政策支持。最后,在不同的政策安排中,政企关系对环境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存在显着差异,政企关系正向调节了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与策略性绿色创新间的倒U型关系,促使二者间倒U型关系的拐点将向左移动;同时,政企关系也弱化了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策略性绿色创新的规制效果。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第一,从策略性绿色创新视角,拓展和丰富了环境规制政策有效性的研究,为提升环境规制制度效能,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体系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与经验证据。第二,从环境规制视角,识别了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的触发机制与制度诱因,为改善企业绿色创新质量,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提供理论参考。第三,通过考察政企关系在不同环境政策中所表现的工具主义逻辑及亲社会动机,揭示了转型经济情境下政企关系的战略价值,丰富和补充了资源依赖理论的相关研究。
马池春[3](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苏冬雪[4](2020)在《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文中认为国有企业作为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不同所有制企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其资产来源是政府出资,既是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载体,为国家创造了较多的利润和税收,也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基础,同时还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经济职能以外承担了一定的政治职能。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国有企业处于“政企不分”的状态,在政企关系上完全服从于政府管理,收入完全上缴,最终导致国企失去经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出现了大范围的亏损,给国民经济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有鉴于此,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了多轮次的国企改革,但目前国有企业仍然面临权利失衡困境、效率提升困境、发展环境困境、内部治理困境等一系列问题。在过去40年政企关系的探索与改革中,政府和企业通常会从西方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鲜有从法学特别是行政法的角度去思考政企关系,而行政法所调整的关系恰好是行政主体(政府)和行政相对人(企业)之间的关系,如果采用行政法学的视角来分析当前的政企关系及其困境可以为政企关系的调整提供一种新思路。本文主要运用行政法中“平衡论”的相关理论,分析“政企平衡”状态下的新型政企关系模式,通过平衡论的“关系”视角、双向制约激励、兼顾性以及多方博弈间的动态平衡等核心观点,为建设新型政企关系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本文主要分为五大部分。首先,对研究的背景、意义、内容、思路、方法等作了说明,并回顾了学术界关于政企关系方面研究的现状。其次,对行政法平衡论适用于政企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作了分析说明,说明了行政法平衡论的基本内容、理论适用性,并从平衡论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平衡论视角下的政企关系需要达到权利与义务、效率与公平、自由与管控的平衡。第三,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现状,阐述了国有企业在经济和政治两个维度上的作用,回顾了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第四,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面临的诸多困境,从权利失衡困境、效率提升困境、发展环境困境、内部治理困境四个方面对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作了说明。最后,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对解决四大困境及构建新型政企关系的对策提出了建议,一是针对权利失衡困境提出了出台分类的国有企业法、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明确国企干部员工的行政级别等建议。二是针对效率提升困境提出实现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有效激励、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等建议。三是针对发展环境困境提出减轻国企的政策性负担、剔除所有制歧视等建议。四是针对内部治理困境提出“老三会”与新的“三会一层”的关系平衡建议。
周晓敏[5](2020)在《地方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政企关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企关系是一个老话题,相关理论探讨成果颇丰。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首次用“亲”“清”二字来论述政企关系,引发各行业领域对新型政企关系的热烈研究与讨论。但是当前,鲜有文献以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为背景探讨“亲”“清”新型政企关系的构建问题,而这一问题是地方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中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本文在参考国内外政企关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梳理并阐释“亲”“清”新型政企关系的内涵和基本理论,结合多个典型性案例分析,深度剖析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构建“亲”“清”新型政企关系遇到的梗阻并探索其产生机理,并提出构建“亲”“清”新型政企关系的路径,为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提供参考。本文以我国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政企关系的构建为研究目标。首先基于对公共服务社会化和“亲”“清”政企关系的概念界定和理论述要,重点论述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政企关系的内涵与外延,并结合多个典型案例,对公共服务社会化中政“亲”“清”政企关系构建的必要性进行归纳总结。随后通过实地考察研究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服务的现实案例,分析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互动关系状况,总结地方政企关系“亲”“清”方面不足的具体表现及关键性影响因素。论文研究认为,应通过加强价值引导、改善营商环境、巩固修复制度、创新优化机制的方式,从多个维度构建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政企关系,在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建立起公平、法治、互信、共赢的公共服务合作体系。
高耀芳[6](2020)在《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文中认为《资本论》及其手稿给予人类思想史的伟大贡献,不仅在于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所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和发展规律,指出了人的解放的历史前景,而且在于马克思对被当时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维护者所宣扬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千年王国”的偏见,通过缜密的科学分析和大量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和占有,客观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自由平等的外表下,对工人阶级残酷剥削压迫的事实。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证明了,资产阶级只不过是用新的剥削形式和方法取代了旧的,人类解放的任务任重而道远,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和工人阶级的抗争必将为新的社会生产关系奠定基础。如今,在我们研究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除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规律之外,通过当年马克思着作所揭露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制度弊端,特别是劳资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以资为本,以人为手段的不道德、非伦理的生产关系或劳资关系的实质,从而研究和挖掘马克思珍贵的劳动伦理思想,对于深刻把握马克思的人的解放学说,深刻认识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的本质,积极扬弃资本逻辑,努力调整劳动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学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马克思没有伦理思想,甚至马克思反对将“伦理”和“道德”纳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批判的过程中;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以其劳动伦理思想作为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点。事实上,研读《资本论》及其手稿,我们会发现,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对资本主义的制度批判,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道德和劳动伦理的现实矛盾的分析,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内在的悖论及其产生的机制,如资本的快速增殖和扩张与劳动者社会地位和尊严的逆向生长,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的界限以及阈值,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不合价值性的分析进而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规律性。打破了资本主义社会所谓“千年王国”的神话。从思想史角度认识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确立、发展和历史贡献,我们看到,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思想中,亚当·斯密首次使得劳动具有了主体本质,将其提升为政治经济学关注的对象,对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具有一定影响。大卫·李嘉图将劳动视为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但却是一种“消极”的社会行为。约翰·穆勒在两者的基础上,强调劳动活动中人的主动性,并对劳动伦理的后续分配正义问题进行阐述。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跨越”了劳动的历史性,提出一套完整的理想劳动者假设,为马克思探寻劳动伦理的终极旨归提供了启示。黑格尔是第一个将劳动置于伦理学视角中考察的思想家,从劳动内在否定性出发发现了劳动的现实性和持续性,从社会历史视域出发找到人的本质和劳动的内在关联。由是,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的基础上形成了《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方法和观点,即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以现实的、实践的、辩证的、历史的视野,站在劳动人民立场和劳动解放高度,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考察中形成了其深刻而珍贵的劳动伦理思想。基于马克思唯物史观关于合规律性与合价值性统一、客体向度与主体向度统一的鲜明科学视角,马克思对《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和资本积累理论批判的过程也就是其劳动伦理思想的展开过程。劳动价值理论使得马克思的伦理重心立足于劳动,从劳动发展史理解人类发展史,从劳动者的立场出发研究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对商品交换价值的极端推崇和对资本增殖的狂热追逐造成的对劳动者奴役状态的揭露和批判中彰显出了其劳动伦理思想。从劳动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工作日抗争、分工与协作的强制性与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中造成劳动者生存界限的无限延伸,导致的劳资关系对立的局面,以及在资本积累过程中,资本原始积累及其所导致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分离、资本扩张与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的矛盾所导致的经济危机、社会两极分化恶果分析中,促使马克思的劳动伦理思想得以扩展和丰富。可见,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资本积累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深厚的理论载体。研究《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并不仅旨于构建一种合乎价值性和规律性的劳动规范和劳动原则,而在于从根本上辨析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道德界限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元伦理学”批判基点,在一切“批判”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劳动伦理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商品货币经济仍需大力发展,资本逻辑在扬弃的前提下仍然发挥着作用,探索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革命性贡献,利于我们回应当代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伦理思想的现实要求,从而进一步彰显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引领人类实现劳动自由自觉发展的现实解释力。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及其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新时代奋斗的历史征程中,继承马克思科学的劳动伦理思想,努力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与劳动者对美好生活向往和劳动者尊严的保护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并为构建人类劳动道德共同体做出贡献。
邵园莺[7](2019)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企“亲清”关系研究 ——以J市H小镇为例》文中指出学术界对特色小镇的研究都基于各自的研究偏好,主要从产业经济、城镇化建设、公共治理等视角展开,鲜少有文献从政企关系展开研究。在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亲清”关系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建构政企“亲清”关系促进企业主体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呢?特色小镇建设中的“亲清”关系又该如何构建?政企“亲清”关系研究对特色小镇的建设及后续发展有何意义?论文试图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论文试以服务型政府理论为基础,在梳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初步构建政企“亲清”关系并梳理其要素构成。本文认为,政企“亲清”关系意旨地方政府与民营企业基于公共性的目标价值导向,以法律为界限,在政治、市场和社会场域开展服务、监督、协作等内容所形成的互动型、功能型、对等性伙伴关系。为验证政企“亲清”关系与特色小镇建设的契合性,论文选取省级特色小镇年度考评为优的J市H小镇作为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在特色小镇建设中构建“亲清”关系与小镇治理相契合。从成效上看,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政企关系中政府的角色经历了从培育过程的“扶持者”到成长阶段“引导者”的角色转变,企业主体正在由“参与者”转变为“主导者”,证明了在特色小镇发展“亲清”关系的可能性。从局限上看,“亲清”关系构建存在亲而弱度、亲而弱序、清而弱效、清而弱束等问题,受到政府内生因素、公共需求和建构的互动机制等多方面的影响。基于上述研究,本文构建了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政企“亲清”关系模式框架及政企“亲清”关系二维象限图,进一步阐释“亲清”关系的促进策略。本文认为“亲清”关系模式的构建关键在于如何在限制权力、明确利益、追究责任的条件下规范政企互动行为的关系。结合特色小镇治理实践中的制约因素,本文认为政企双方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发挥各自优势、达成利益共识是特色小镇建设可持续的的逻辑起点。不仅要从明晰政府角色定位、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企互动平台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四个方面,达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清而不疏”、“亲而有畏”的“亲”与“清”的关系。还应该建立以企业获得感和提升服务效能为目标价值导向的“亲清关系”评价指标,达成规范权责利边界基础之上的合作——实现“清上加亲”,才能确保“亲清”关系落到实处。
刘宇[8](2019)在《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铁路行业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集公益性、竞争性、垄断性和半军事性特征于一身,具有属性多元、主体多重、功能多向的技术特征,铁路所提供的客货运输服务,是公众高度依赖的交通运输方式,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十八大以来,重大领域的改革持续深化,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以更大的决心和定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和市场主体成长,力图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改革实效。铁路作为服务国家战略,体现国家意志,保障国计民生,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的先行效应和示范意义非常突出。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铁路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接连出台深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2019年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股份制改革已被列入全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在刚刚出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将“持续深化铁路改革,根据自然垄断行业的属性施行网运分开”,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地方层面也积极跟进,自2013年以来,先后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交通运输政策,或以“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的方式,加快推动地方铁路事业的发展,民众对铁路改革的期盼更是由来已久,汇聚形成了引领和推动铁路深改的强大合力,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有了更紧密的结合,铁路行业的改革就此进入窗口机遇期和政策调整活跃期。铁路行业的两大基本问题是改革与发展,而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企关系之于铁路行业的意义非同寻常,它影响铁路改革的进程,决定铁路发展的成色,既是基本前提,又是目标归宿,是各类问题、矛盾产生的总根源,也是寻求机制改革、模式改良和路径优化的价值依归。政企关系的转换调整是铁路行业的一个主命题,也是改革首先要做出回应的核心问题,以政企关系作为审视视角,有利于从更宏观的视域透视铁路行业的发展逻辑,从更具象的维度提出厘定政企权责,推进政企分开,科学配置权能的改革方案。受计划经济体制和“政企合一”模式影响,我国铁路长期施行国家统一管理、高度管制的运营模式。2013年3月,铁路“大部制”改革正式启动,铁道部被正式撤销,取而代之的是承担企业职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一中国铁路总公司;履行政策拟定、法规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交通运输部和国家铁路局,由此奠定了铁路行业“三足鼎立”的组织机构格局,迈出了铁路深改的重要一步。政企关系的转换和重构,意味着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运行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提出了全新要求,并为后续改革标定了价值起点,这是本文的研究背景。当前,我国铁路行业恰好处在2013年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政策消化期和效应显现期。总体看,在国家顶层设计的推动下,政企不分的传统模式被瓦解,实现了组织形态和职能划转上的政企分开,改革的底层逻辑和动力机制得到根本重塑,以地方铁路局统一转制为现代经营型企业,铁路优质资产筹备股改上市,投融资领域引入多元资本,以及客货运输服务推出多项惠民举措等为标志,特别是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和行业主要指标的世界领先,是前期改革成果外化的集中体现,表明铁路行业的发展步入新阶段。尽管形式上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但铁路行业内部的人事安排、经费来源、财务清算、职能设置,外部的政府与铁路企业的关系依然保留了很重的行政隶属痕迹,具有近政府、远市场的特征,与改革初衷和外界预期还有不小的差距,根本症结就在于所实现的政企分开仅是低层次、局部化、不彻底的,诸如铁路行业治理模式转型、治理结构主体建设、治理行为规制等一系列重大核心问题,尚未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铁路企业依然不具备独立完整、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地位,羸弱的自生能力,匮乏的造血机能,单一的投融资模式和巨额的债务压力,致使铁路行业内部各主体间权责杂糅、运行低效、管理混乱,暴露出行业治理的乱象,传统的运营模式和管理体制已难以为继,亟待以整体性视角进行重构。当前,如何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和改革红利,调适利益冲突,消除行业壁垒,破解发展瓶颈,统合治理力量,有效展现铁路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以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成为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改革的典范,这是铁路行业深改和善治的关键,涉及到对铁路行业治理机制调整和改革动能转换的探讨,也是本文着墨最多,论证比重最大的部分。要有效回应上述问题,特别是着眼于政企关系转换的重大契机,寻求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就要回归到对铁路所内生的三大主要矛盾的探讨上来,即国有性和市场化的矛盾,公共性和商业性,垄断性和可竞争性,第一个矛盾是铁路行业的主矛盾,也是后两者矛盾的产生根源。正是基于铁路总体国有化和部分竞争环节市场化的整体思路,为推动铁路行业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推进铁路重组,触发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产权归属、投融资机制、财务清算模式等多方面的系统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而铁路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因政企分开不到位、权责配置不科学、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引致的困境,又羁绊了铁路发展的步履,倒逼改革要跳出传统的路径依赖,从建构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角度寻求新的改革动力和治理机制。为此,本文引介域外多国铁路改革的宏观模式,以及优化铁路运输调度机制,扁平组织结构,改善国企运营模式的微观案例,作为我国铁路行业改革的经验借鉴;以推进政企实然分开为落脚点,按照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政策规范化、产权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治理制度化、规制法治化的总体要求,通过厘定政企权责,深化协同合作,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理顺铁路产权关系,改善投融资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的优化进路,进而提出形塑和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系列优化路径,为深化铁路改革提供具体的行动策略和改进模式。论文共分为七章。导论部分,概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理论及实践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阐明研究思路、方法和基本内容,归纳论文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等主要概念进行解读;基于公共管理的研究视角,选取治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物品理论、政府规制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并结合铁路行业的具体问题进行理论适用,对铁路行业政企双方的治权分享,公私合作的边界限度,公共属性的保障机制,政企关系的耦合机制,交易成本的产生机理进行解读,找到理论范式与问题论域的结合点;从内、外部治理结构两个维度,提出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宏观分析框架,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行业域、功能域、组织域的三种划分机制;外部治理结构侧重于明确国家与铁路、执政党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以及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四重关系”,并依循研究、论证的内在逻辑,绘制了技术研究路线图。第二章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本章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政企关系,进行了全面阐释。围绕政企关系的概念意涵、转换形态、影响因素、演进脉络进行论证;聚焦政府与企业的力量对比,政府、市场和企业三方的关系演化,影响政企关系形态的多维因素,分别建构了三个分析模型,揭示政企关系的生成逻辑、运行机理和一般规律;梳理了政企关系与我国铁路行业改革发展紧密的内在联系,对特定时期形成的“政企合一”、“政企分离”“政企分开”三种模式的特征进行逐一解析,并从政企分开的视角透视铁路行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外部契机。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本章从历史的视角梳理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脉络。以改革开放为分野,在此之前,铁路行业的管理体制、组织架构和生产运营,基本照搬苏联模式,维持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对铁路统一管理、高度规制的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处于高度封闭僵化的状态。改革开放以来,铁路行业的政策调整进入活跃期,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放松规制,打破行业垄断,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基本思路,在厘定政企边界,激发企业活力,优化管理体制,改良运营模式,扁平组织机构,明晰产权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些重要的成果积累,推动铁路由自给自足的封闭系统日益走向国家重大领域改革发展的前沿。第四章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本章从治理理念、目标建构、治理原则、价值维度、现实意义等五个方面,明确政企关系重大调整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所提出的明确要求,致力于在政企关系重构,铁路行业的改革条件、外部环境和目标导向同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围绕铁路行业治理的相关主体,从党政善治、行业自治、厉行法治、多元共治的角度,描绘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应达致的理想状态。第五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本章重点审视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发展现状,运用SWOT分析法对铁路行业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进行全景扫描,找准铁路的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从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困难,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和微观治理行为失范等三个层面,论述现行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体制羁绊、功能制约、执行壁垒、现实瓶颈四个方面揭示问题成因,由此引申说明加速铁路深改的紧迫性与重大意义,形成倒逼铁路改革发展的又一现实动力。第六章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本章重点引介域外国家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选取有启发性的实证案例,为推动我国铁路深改提供可资借鉴模式。重点介绍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美国的平行线模式,德国的民营化模式,以及俄罗斯的分步改革模式,从中吸取有益经验;同时,围绕铁路基础设施调度指挥、扁平组织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改革重、难点的推进,专题引入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组织结构建设,朔黄铁路组织模式创新,以及新加坡淡马锡公司运营模式三个实证案例,为促进我国铁路行业结构的优化完善提供宏观模式和微观实践的参考。第七章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本章是全文论证的落脚点和归宿,在基于前文对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历史沿革、现实审视、问题反思、原因剖析、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依循“铁路行业总体国有、局部竞争,政府减少规制,企业强化职能”的改进思路,聚焦推进政企分开这一基本前提,秉持立足我国国情,扎根铁路发展实际,突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等价值立场,分别从铁路行业职能厘定专业化、政策执行规范化、企业运营市场化、治理行为制度化、产权主体多元化、规制保障法治化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改良策略和优化路径,通过科学划分政企权责,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优化铁路产权安排,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制度供给,夯实法治保障的实践进路,进一步规范和妥处国家与铁路、政府与铁路企业、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努力构建起权责明晰、协同配合、内涵丰富、体系合理、科学规范、法治保障的现代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结语和展望。铁路行业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在铁路改革发展中所形成的经验、模式和案例,都可迁移、推广到相关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为其他行业的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发挥铁路改革的引领示范作用,扩散铁路深改善治的正面效应,推动国家基础设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郭强[9](2019)在《山西政企关系优化研究 ——以万名干部入企为例》文中认为2016年9至11月,山西开展了规模宏大的“万名干部入企服务活动”,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本次活动共选派干部14477名,入驻企业4580户,涉及工业、商业、农业、建筑业、交通业等各领域。这次干部入企工作不同以往,从动员的人数、覆盖的企业等方面不仅在山西前所未有,在全国看来也属于个例。万余名机关干部深入企业,主动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次活动不仅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更激发起了广大干部和企业真抓实干的主观能动性,让干部和企业深入沟通交流,为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政企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笔者站在山西的视角,通过回述改革开放后的山西的政企关系发展,力图解读其政企关系的发展路径,并开创性的叙述开展于2016年的万名干部入企服务活动为山西省带来的政企关系构建经验。笔者以亲身进入企业进行帮扶的经历为例,从个案来分析出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抓住整个活动中政府和企业的好的典型做法,总结整个干部入企服务活动取得的经验与成效。在上述基础之上,针对当前山西政企关系典型问题或不足之处,笔者分析了其历史渊源和存在的原因,并结合山西省万名干部入企服务活动带来的可操作做法和经验,给出构建良性政企关系的所需的路径和线索,得出在促进职能转型、找准角色定位、尝试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环节等几个方面,政府有关部门仍需下大力气、大功夫,来推动政企关系的进步,让企业为山西的转型综改发展贡献力量。本文意图在为政企关系的改善提供有参考性的意见或建议,虽立足于山西本省,但也期望能为我国的营商环境、政企关系的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的建设提供一份微薄的经验和建议。
张佩[10](2019)在《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政企关系研究 ——以新型电力企业为例》文中提出能源是一个国家立足世界的命脉,随着传统能源的过度消耗,供求紧张的矛盾在传统能源的结构中已经越发明显,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突破口,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峰会提出的构建能源互联网是解决能源问题的最佳方案,全球能源互联网是利用特高压电网为主干网架,全球互动联通的坚强智能电网,目的是提供在全球范围大规模的收集输送以及使用清洁能源的基础平台,实质就是清洁能源为源头、特高压电网为通道、智能电网为终端的全球网络。政府和新型电力企业在整个能源互联网中发挥各自的职能,政府作为“清洁能源”的建设管理者、“特高压电网”的规划管理者、“智能电网”的监督管理者,在能源互联网的构建中不仅有政策指引、项目审批、路径规划等专属职能,更是对每个环节的落地生根有着管理监督的特殊使命;新型电力企业作为“清洁能源”的收集者、“特高压电网”的建设者、“智能电网”的规划者,在能源互联网的建设中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浪潮,新型电力企业既要满足国际的变化又要适应国内的调整,构建新型的政企关系关乎着双重变革中中国电力的未来。本文针对当前我国电力企业与政府两者关系硏究较少的现实,通过对新型电力企业与政府间关系的分析,更好地认识新型电力企业与政府间关系的现实状况,并且把双方职能细化在能源互联网的每一层结构中,结合现实案例科学地提出优化新型电力企业与政府关系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基于政府与市场理论、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比较制度分析理论,指出双方关系在清洁能源的收集利用中要简单、在特高压建设中要紧密、在智能电网的规划铺设中要协作,为电力企业与政府关系构建协调、可持续的转变提供现实指导,对能源互联网健康有效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同时要在科学、和谐、规范化的原则上,构建双方良性的互动关系、创新双方合作方式、加强政府对新型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政府和新型企业合力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对构建我国新型电力企业与政府协调发展提供方向。本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关于新型电力企业与政府间关系研究不足的缺陷,增强电力企业在能源互联网中与政府关系的研究价值,促进双方在构建能源互联网中能紧密合作和互利共赢,对如何更好的研究和修正新型电力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对能源互联网后期的持续推进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二、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政企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政企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2)环境规制对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 ——基于政企关系的调节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结构安排 |
1.3 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策略性创新 |
2.1.1 策略性创新的概念内涵 |
2.1.2 策略性创新的诱因 |
2.1.3 策略性创新的经济后果 |
2.2 环境规制研究 |
2.2.1 环境规制的概念内涵、特征及其作用机理 |
2.2.2 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 |
2.3 政企关系 |
2.3.1 政企关系相关研究 |
2.3.2 政企关系与环境规制 |
2.3.3 政企关系与企业创新 |
2.4 文献述评 |
本章小结 |
第3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对策略性绿色创新的触发效应研究 |
3.2 市场激励型环境政策对策略性绿色创新的规制效应研究 |
3.3 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与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政策组合效应研究 |
3.4 政企关系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 变量测量 |
4.2.1 策略性绿色创新 |
4.2.2 环境规制 |
4.2.3 政企关系 |
4.2.4 控制变量 |
4.3 模型设计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实证结果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 |
5.2 环境规制与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关系检验 |
5.3 环境规制的政策组合效应及政企关系的调节效应检验 |
5.4 稳健性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管理启示 |
6.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4)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 研究思路 |
2. 研究内容 |
3. 研究方法 |
一、 行政法平衡论视角政企关系的理论基础 |
(一) 基本内容 |
1. 行政法平衡论的内涵及构建机制 |
2. 行政法平衡论产生的历史机遇及实践意义 |
(1) 行政法平衡论产生的历史机遇 |
(2) 行政法平衡论的实践意义 |
(二) 理论适用性:从行政法理论角度对政企关系的解读 |
1. 管理论的解读 |
2. 控权论的解读 |
3. 平衡论的解读 |
(三) 研究框架:平衡论视角下的政企关系定位 |
1.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
2. 效率与公平的平衡 |
3. 自由与管控的平衡 |
二、 我国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现状分析 |
(一) 政企关系的定位 |
1. 国有企业在经济维度上与政府的关系 |
2. 国有企业在政治维度上与政府的关系 |
(二) 国企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的变迁 |
1. 改革开放前的政企关系 |
(1)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形成阶段 |
(2) 政企之间“五定”“五保” |
(3) 国企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 |
2. 改革开放后的政企关系 |
(1) 放权让利阶段(1978年至1984年) |
(2) 政企分开阶段(1985年至1992年) |
(3) 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阶段(1993年至2002年) |
(4) 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阶段(2003年至2013年) |
(5)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阶段(2014年至今) |
三、 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政企关系面临的困境 |
(一) 权利失衡困境 |
(二) 效率提升困境 |
(三) 发展环境困境 |
(四) 内部治理困境 |
四、 行政法平衡论视角下构建新型政企关系的对策 |
(一) 权利失衡困境的对策 |
1. 出台分类的国有企业法 |
2. 向服务型政府转型 |
3. 明确国企干部员工的行政级别 |
(二) 效率提升困境的对策 |
1. 实现对政府和企业的双向有效激励 |
2. 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 |
(三) 发展环境困境的对策 |
1. 减轻国企的政策性负担 |
2. 剔除所有制歧视 |
(四) 内部治理困境的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地方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政企关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状况分析 |
1.3.1 国内研究状况 |
1.3.2 国外研究状况 |
1.3.3 研究现状评述与展望 |
1.4 论文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目标 |
1.4.2 主要内容 |
1.4.3 研究思路 |
1.4.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难点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难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述要 |
2.1 概念内涵 |
2.1.1 公共服务 |
2.1.2 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 |
2.1.3 “亲”“清”政企关系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习近平同志关于“亲”“清”新型政企关系的论述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关于“政企关系”的观点 |
2.2.3 公共选择理论关于“政企关系”的观点 |
2.2.4 新公共服务理论关于“政企关系”的观点 |
第3章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亲”“清”政企关系的内涵阐释 |
3.1 “亲”“清”政企关系的提出及内涵 |
3.1.1 “亲”“清”政企关系的提出 |
3.1.2 “亲”“清”政企关系的内涵 |
3.2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政企关系之“亲” |
3.2.1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政府方面之“亲” |
3.2.2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企业方面之“亲” |
3.3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政企关系之“清” |
3.3.1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政府方面之“清” |
3.3.2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企业方面之“清” |
第4章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构建“亲”“清”政企关系的必要性 |
4.1 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政企关系的复杂性 |
4.1.1 价值的多元性 |
4.1.2 行动的多维性 |
4.1.3 责任的模糊性 |
4.1.4 制度的短缺性 |
4.2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复杂政企关系可能引发的问题 |
4.2.1 “亲”而不“清”的问题 |
4.2.2 “清”而不“亲”的问题 |
4.2.3 不“清”不“亲”的问题 |
4.3 “亲”“清”新型政企关系对公共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
4.3.1 融合价值 |
4.3.2 协调行动 |
4.3.3 明晰责任 |
4.3.4 修复制度 |
第5章 地方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政企关系案例研究 |
5.1 Q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描述 |
5.1.1 案例背景 |
5.1.2 事件发展 |
5.2 案例中公共服务承包商与地方政府关系状况分析 |
5.2.1 项目承包商参与公共服务的基本模式 |
5.2.2 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的“亲”“清”关系演变 |
5.3 案例总结与反思 |
5.3.1 反思一:公共服务社会化中“亲”“清”政企关系的影响因素 |
5.3.2 反思二:公共服务社会化中“亲”“清”政企关系的构建难点 |
第6章 地方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新型政企关系的构建路径 |
6.1 加强价值引导 |
6.1.1 克服政府自利行为,提升公共精神 |
6.1.2 约束企业唯利倾向,增强责任意识 |
6.2 促进环境净化 |
6.2.1 净化政治生态 |
6.2.2 优化营商环境 |
6.3 完善制度修复 |
6.3.1 巩固“三个清单”制度 |
6.3.2 落实商事制度改革 |
6.3.3 完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制度 |
6.4 优化机制建设 |
6.4.1 健全联动机制 |
6.4.2 招投标规范机制 |
6.4.3 落实监督监管机制 |
6.4.4 完善问责机制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之处及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附录3 访谈材料 |
(6)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选题意义 |
一、研究选题的缘起 |
二、研究选题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劳动立场”创新 |
二、理论研究视角创新 |
三、理论主线创新 |
四、文本和现实的视域融合创新 |
第五节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一、从《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梳理劳动伦理与道德批判思想 |
二、从资本逻辑的制约中探究道德对资本的限制 |
三、从历史演进的向度解析劳动伦理的内在蕴含 |
四、从实践的维度挖掘劳动伦理及劳资关系思想的现实启示 |
第六节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不足 |
二、研究展望 |
第一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理论渊源 |
第一节 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和价值的真正结合 |
一、亚当·斯密:劳动创造财富 |
二、大卫·李嘉图:劳动是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 |
三、约翰·穆勒:劳动的福利原则 |
第二节 空想社会主义:理想劳动者假设 |
一、圣西门:神的道德原则引领 |
二、傅立叶:协作制度设计方案 |
三、欧文:劳动共同体的试验 |
第三节 黑格尔的劳动哲学思想 |
一、劳动是人自觉的理性活动 |
二、社会性是劳动的本质属性 |
三、市民社会中的劳动者贫困 |
第二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马克思话语追溯 |
第一节 劳动伦理的概念定位 |
一、“劳动”的概念分析及道德蕴含 |
二、“劳动力”的概念分析及伦理蕴含 |
三、“劳动伦理”的概念蕴含 |
四、劳动伦理生成的逻辑架构 |
第二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原初话语追溯 |
一、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文本溯源 |
二、马克思的“劳动的立场”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理论坐标 |
一、理论定位:一本“大写的劳动伦理” |
二、隐性线索:人的存在方式批判 |
三、双重维度:事实指向性与价值规范性 |
四、逻辑走向:劳动与资本的对立统一 |
第四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道德”、“伦理”与美德 |
二、“资本”、“资本逻辑”与“资本拜物教” |
三、“道德资本化”与“资本道德化” |
四、“劳动资本化”与“资本劳动化” |
第三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逻辑理路 |
第一节 商品·货币·资本·证券:劳动伦理思想批判奠基 |
一、商品到商品拜物教:劳动的“一般化” |
二、货币到货币拜物教:劳动的“社会化” |
三、资本到资本拜物教:劳动的“抽象化” |
四、证券到符号拜物教:劳动的“虚拟化” |
第二节 剩余价值论:劳动伦理思想批判的核心 |
一、劳动价值论:伦理重心由“资本”转向“劳动” |
二、工作日抗争:剩余价值获取的双重界限 |
三、分工与协作:资本控制和主导劳动主体 |
四、机器的应用:两大阶级矛盾激化 |
第三节 资本积累:劳动伦理思想的分析空间 |
一、资本的“原罪”:资本对劳动和生产资料的剥夺 |
二、所有权的悖论:劳动伦理制度化批判内核 |
三、资本规模扩张:资本主义抽象劳资关系的形成 |
四、资本垄断峰值:劳动关系被金融绑架 |
第四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内涵 |
第一节 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前置性问题 |
一、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 |
二、分工与协作的强制型 |
三、扩大再生产增加了劳动道德的可能性 |
第二节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个人所有制的组织形式 |
二、社会协作的劳动伦理方式 |
三、工人主导的劳动伦理原则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基本属性 |
一、劳动伦理的历史性 |
二、劳动伦理的社会性 |
三、劳动伦理的阶级性 |
四、劳动伦理的主体性 |
五、劳动伦理的受制性 |
六、劳动伦理的发展性 |
第四节 劳动伦理思想的核心命题:资本主义劳资关系 |
一、两种生产力的耦合构筑伦理基点 |
二、法权与伦理的张力形成阐释空间 |
三、分配关系掩盖了其的实证性用法 |
第五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现代转向 |
第一节 劳动伦理思想现代转向之维 |
一、感性的活动是现代转向的变革机理 |
二、劳动时空的解放是现代转向的桥梁 |
三、“人之为人”的劳动现代转向梯次 |
第二节 剖析劳动伦理思想现代转向脉络 |
一、信用体系在劳动活动中的道德审视 |
二、知识劳动指涉伦理价值的理性求证 |
三、诚实劳动视域下劳动教育伦理诉求 |
第六章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劳动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劳动伦理在社会主义中国的当代映证 |
一、劳动道德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实状态 |
二、劳动伦理推进了我国工会组织的发展进程 |
第二节 劳动伦理思想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 |
一、双重和谐关系是社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特质 |
二、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平等是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
三、企业家精神是实现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基本条件 |
四、注重企业道德是构建我国劳动伦理的现实任务 |
第三节 劳动伦理思想与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
一、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 |
二、坚持基本分配制度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时代底色 |
三、完善劳动法律关系是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保障 |
四、共享发展理念是推进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精神导向 |
第四节 实现劳动不断解放的现实道路指向 |
一、数字劳动是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新常态” |
二、制度正义是实现劳动伦理的文化指引 |
三、人的自由自觉构成劳动伦理的至善之境 |
四、人类劳动道德共同体构建是客观历史的必然 |
五、劳动神圣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伦理追求 |
参考文献 |
1.着作类 |
2.期刊类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企“亲清”关系研究 ——以J市H小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1.问题的提出 |
2.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2.特色小镇研究综述 |
3.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1.相关概念 |
2.理论基础 |
(五)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研究的创新点 |
2.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服务型政府视角下政企“亲清”关系及其要素构成 |
(一)“亲清”关系的主要内涵 |
(二)“亲清”关系的生成分析 |
1.政企关系面临的困境及影响 |
2.新型政企关系构建的必要性 |
(三)“亲清”关系的构成要素 |
1.需求动力 |
2.场域条件 |
3.目标价值 |
4.结构主体 |
5.协商平台 |
6.保障机制 |
三、“亲清”关系的个案分析:以J市H小镇为例 |
(一)案例简况 |
1.H小镇的简介 |
2.H小镇建设的两个阶段 |
(二)H小镇建设中“亲清”关系的缘起 |
1.地方政府角色适应性调整的需要 |
2.民营企业政治参与意愿的加强 |
3.“亲清”关系互动平台的搭建 |
(三)H小镇建设中“亲清”关系的培育与成长 |
1.培育阶段:政府扶持,企业参与 |
2.成长阶段:政府引导,企业主体 |
四、H小镇“亲清”关系构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问题 |
1.亲而弱度:政府的供给偏好性明显 |
2.亲而弱序:存在“隐形”行政干预 |
3.清而弱效:沟通互动的主体不对等 |
4.清而弱束:服务水平监管效能较低 |
(二)原因分析 |
1.来自内生因素的影响 |
2.来自公共需求的影响 |
3.来自实施机制的影响 |
五、服务型政府视角下政企“亲清”关系的促进策略 |
(一)“亲而有度”:明晰角色定位 |
1.健全角色规范 |
2.推行精准服务 |
3.培育市场中介组织 |
(二)“清而有为”:优化营商环境 |
1.完善政策政务环境 |
2.完善市场发展环境 |
(三)“清而不疏”:深化互动平台 |
1.加深政企信息共享程度 |
2.提高政企关系透明程度 |
(四)“亲而有畏”:完善监督机制 |
1.落实追究问责机制 |
2.创新容错纠错机制 |
(五)“清上加亲”:落实评价指标 |
1.建立“亲近”指数 |
2.建立“清白”指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理论工具和分析框架 |
1.1 概念释义 |
1.1.1 铁路行业 |
1.1.2 治理结构 |
1.1.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 |
1.2 理论工具 |
1.2.1 治理理论 |
1.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2.3 公共物品理论 |
1.2.4 政府规制理论 |
1.2.5 委托代理理论 |
1.2.6 理论工具在铁路行业的适用 |
1.3 分析框架 |
1.3.1 我国铁路行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三域”划分 |
1.3.2 我国铁路行业外部治理结构的“四维”关系 |
1.4 研究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政企关系: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审视角度 |
2.1 政企关系的意涵 |
2.1.1 政企关系的内涵释义 |
2.1.2 政企关系的类型划分 |
2.1.3 政企关系的转换形态 |
2.1.4 政企关系的影响要素 |
2.2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发展的历史变迁 |
2.2.1 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管制型”的政企关系 |
2.2.2 改革开放初期“间接引导型”的政企关系 |
2.2.3 体制转轨期“统分结合型”的政企关系 |
2.2.4 改革深化期“寻求平衡型”的政企关系 |
2.2.5 深度转型期“协作互助型”的政企关系 |
2.2.6 我国政企关系转型调整的内在规律 |
2.3 政企关系转换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发展演进 |
2.3.1 政企合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铁路的高度管制 |
2.3.2 政企分离:计划向市场转轨阶段铁路发展的过渡模式 |
2.3.3 政企分开:市场经济体制下铁路行业的现实状态 |
2.4 政企分开后铁路行业治理面临的重大契机 |
2.4.1 赋予铁路深改全新制度保障 |
2.4.2 加速铁路行业转型升级 |
2.4.3 凸显政企分开对铁路发展的激励效应 |
2.4.4 促进铁路行业治理环境更趋制度化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变迁 |
3.1 基于对铁路运输企业经营活力的有效激发:1978-1999年 |
3.1.1 铁路行业放权让利的改革尝试 |
3.1.2 实行全面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的改革尝试 |
3.1.3 地方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初体验 |
3.1.4 首次启动铁道部机构改革 |
3.1.5 施行“资产经营责任制” |
3.2 基于对铁路行业管理体制的改良优化: 2000-2007年 |
3.2.1 “网运分离”、“主辅分离”的改革试点 |
3.2.2 撤销铁路分局扁平组织结构 |
3.2.3 铁路全行业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 |
3.3 基于对铁路安全责任事故的深度反思:2008-2012年 |
3.3.1 透视两起特大铁路责任事故的原因 |
3.3.2 铁路安全责任事故引发的负面影响 |
3.4 基于对实现铁路行业政企分开的纵深推进:2013-至今 |
3.4.1 铁路行业完成组织形态的政企分开 |
3.4.2 高速铁路迎来新一轮发展黄金期 |
3.4.3 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落地 |
3.4.4 铁路投融资体制持续优化 |
3.4.5 铁路企业公司制改革循序铺开 |
3.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铁路行业转型发展述评 |
第四章 政企关系重构对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1 重塑铁路行业治理理念 |
4.1.1 实施行业分类优化 |
4.1.2 有效引入市场竞争 |
4.1.3 坚持立法规制导向 |
4.1.4 保持渐进稳妥步调 |
4.2 建构铁路行业治理目标 |
4.2.1 形成有中国特色和体制优势的铁路行业治理体系 |
4.2.2 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铁路运输服务体系 |
4.2.3 推进全方位深层次的政企分开 |
4.2.4 坚持和完善党对铁路行业的绝对领导 |
4.3 明确铁路行业治理原则 |
4.3.1 铁路国有的原则 |
4.3.2 先行先试的原则 |
4.3.3 保持公益的原则 |
4.3.4 循序渐进的原则 |
4.4 衡量铁路行业治理效能的价值维度 |
4.4.1 党政善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价值取向 |
4.4.2 行业自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内在要求 |
4.4.3 厉行法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制度保障 |
4.4.4 多元共治是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运行机制 |
4.5 完善铁路行业治理的现实意义 |
4.5.1 针对现实问题和改革呼声的有力回应 |
4.5.2 优化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 |
4.5.3 适应高速铁路快速发展格局的必由之路 |
第五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的现实审视 |
5.1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的实证分析 |
5.1.1 行业指标保持领先 |
5.1.2 铁路发展质效显着 |
5.1.3 基于SWOT分析的中国铁路发展形势 |
5.2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失衡的问题分析 |
5.2.1 铁路行业宏观治理模式转型不畅 |
5.2.2 铁路行业中观治理结构主体缺失 |
5.2.3 铁路行业微观治理行为无序失范 |
5.3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运行阻滞的原因分析 |
5.3.1 体制羁绊:政企关系难以实然分开 |
5.3.2 功能制约:僵化的财务清算模式抑制企业成长 |
5.3.3 执行壁垒:铁路投融资机制改革优化受阻 |
5.3.4 现实瓶颈:铁路行业产权关系界定不清 |
第六章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引介 |
6.1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的宏观模式 |
6.1.1 英国、瑞典的“网运分离”模式 |
6.1.2 日本的“区域公司”模式 |
6.1.3 美国的“平行线”模式 |
6.1.4 德国的“民营化”模式 |
6.1.5 俄罗斯的“渐进式”模式 |
6.2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优化的微观案例 |
6.2.1 “调度公共化”导向下的铁路运输生产组织结构 |
6.2.2 “朔黄铁路”的管理体制创新 |
6.2.3 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运营模式 |
6.3 铁路行业治理结构改良优化的经验启示 |
6.3.1 立足本国国情,凸显铁路特色 |
6.3.2 深化政企分开,科学厘定权责 |
6.3.3 注重法治先行,依靠政府支持 |
6.3.4 理顺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 |
第七章 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路径依归 |
7.1 深入推进政企分开,促进铁路行业职能专业化 |
7.1.1 科学厘定政企权责,合理规范履职范围 |
7.1.2 保持铁路公益属性,推进政府职能回归 |
7.1.3 准确区分属性差异,有序实现“公商分离” |
7.1.4 创新铁路规制模式,提升行业规制实效 |
7.2 明确铁路国家所有权,推动铁路行业政策规范化 |
7.2.1 阐明内涵要义,准确把握铁路行业的国有属性 |
7.2.2 组建专门机构,加强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顶层设计 |
7.2.3 推进协同联动,完善铁路国家所有权政策的保障机制 |
7.3 厘清铁路产权关系,实现铁路行业产权多元化 |
7.3.1 明晰铁路行业内部产权关系 |
7.3.2 优化铁路行业产权安排 |
7.3.3 形塑铁路行业多元产权格局 |
7.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速铁路行业运营市场化 |
7.4.1 下放核心权力,赋予铁路企业主体地位 |
7.4.2 优化财务清算模式,拓宽铁路投融资渠道 |
7.4.3 循序放松价格管制,发挥价格机制正面功效 |
7.4.4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优质资产股改上市 |
7.5 提升制度供给能力,推进铁路行业治理制度化 |
7.5.1 强化铁路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
7.5.2 建立铁路行业利益协调机制 |
7.5.3 完善铁路行业公益补偿机制 |
7.6 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保障铁路行业规制法治化 |
7.6.1 尽快启动铁路基本法的专项修改 |
7.6.2 加强配套法规的协同配合 |
7.6.3 拟定针对高铁的专门法规 |
7.6.4 推进铁路公安机关管理机制改革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图表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与课题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山西政企关系优化研究 ——以万名干部入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山西政企关系的历史与现状 |
1.1 改革开放后山西政企关系的发展历程 |
1.1.1 政府放权让利阶段 |
1.1.2 承包经营制建立阶段 |
1.1.3 公司制建立完善阶段 |
1.1.4 新常态阶段 |
1.2 山西政企关系发展的主要成就 |
第二章 山西万名干部入企服务活动 |
2.1 入企服务活动的背景 |
2.2 入企服务活动的内容 |
2.3 入企服务活动主要成效 |
2.3.1 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 |
2.3.2 为政企关系改善提供新思路 |
第三章 山西政企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1 山西政企关系存在的问题 |
3.1.1 政府角色定位偏差 |
3.1.2 企业倚靠思想严重 |
3.1.3 法制建设不够完善 |
3.2 山西政企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
3.2.1 政府服务意识不足 |
3.2.2 企业自主能力不够 |
3.2.3 地方立法相对滞后 |
第四章 山西政企关系的优化路径 |
4.1 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 |
4.1.1 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 |
4.1.2 给予企业更大自主权 |
4.1.3 强化政府对企业的引导作用 |
4.2 激发企业自主动力 |
4.2.1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
4.2.2 建立企业行业产业联盟 |
4.3 因地制宜加强地方立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10)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政企关系研究 ——以新型电力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研究内容及方法 |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1 概念界定 |
1.1.1 能源互联网 |
1.1.2 新型电力企业 |
1.1.3 政企关系 |
1.2 理论基础 |
1.2.1 政府与市场理论 |
1.2.2 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 |
1.2.3 公共产品理论 |
1.2.4 比较制度分析理论 |
第二章 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政企关系的现状及问题 |
2.1 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政企关系的现状 |
2.2 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政企关系存在的问题 |
2.2.1 政府习惯原有政企关系 |
2.2.2 企业未主动构建新政企关系 |
2.2.3 新政企关系缺乏持久和稳定 |
第三章 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政企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 |
3.1 政府对新企业了解途径不畅通 |
3.2 企业对新的政企关系不够重视 |
3.3 原有政企关系影响新型关系的建立 |
第四章 能源互联网建设中优化政企关系的对策 |
4.1 优化目标 |
4.1.1 构建简单紧密关系 |
4.1.2 构建良性互动关系 |
4.2 优化原则 |
4.2.1 科学性原则 |
4.2.2 和谐性原则 |
4.2.3 规范化原则 |
4.3 优化途径 |
4.3.1 政企履行各自职能 |
4.3.2 创新政企合作方式 |
4.3.3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
4.3.4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四、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政企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领导政企关系百年建构:思想、实践与经验[J]. 刘凝霜. 财经研究, 2021(12)
- [2]环境规制对企业策略性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 ——基于政企关系的调节作用[D]. 王兰.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3]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
- [4]基于行政法平衡论视角的国有企业与政府关系研究[D]. 苏冬雪.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0(08)
- [5]地方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中“亲”“清”政企关系构建研究[D]. 周晓敏. 武汉科技大学, 2020(02)
- [6]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伦理思想研究[D]. 高耀芳. 兰州大学, 2020(01)
- [7]特色小镇建设中的政企“亲清”关系研究 ——以J市H小镇为例[D]. 邵园莺. 浙江师范大学, 2019(02)
- [8]政企关系视域下我国铁路行业治理结构研究[D]. 刘宇. 山东大学, 2019(09)
- [9]山西政企关系优化研究 ——以万名干部入企为例[D]. 郭强. 山西大学, 2019(01)
- [10]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政企关系研究 ——以新型电力企业为例[D]. 张佩. 山西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