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式管理——山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论文文献综述)
潘营飞[1](2019)在《朝阳地区生态林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林对改变朝阳地区的气候现状、构建生态文明、增强“生态软实力”、创建生态森林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朝阳地区响应国家林业政策的号召,在生态林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首先梳理了生态林发展的理论基础;其次,梳理了朝阳地区生态林发展状况,并通过对生态林发展阶段的划分及其背景分析,找出生态林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再次,运用SWOT分析法对朝阳地区生态林发展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了战略分析;最后,基于以上分析提出推进朝阳地区生态林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表明,朝阳地区生态林建设历经林业缓慢发展(1949-1978年)、生态林重点工程建设(1979-2016年)和生态森林城市创建(2017年-现在)阶段,生态林占地面积扩展到63万公顷,覆盖率达到31.9%。通过SWOT分析发现,朝阳地区显露出生态林资源结构不合理、地理环境影响大、山区交通条件不便等劣势的同时,还受到病虫害威胁、生物多样性减弱、砍伐及放牧威胁大等冲击;但是,在自然森林资源丰富、劳动力资源丰富、林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等方面凸显优势的同时,还拥有着全球生态治理的发起、国内发展政策的出台、生态林工程建设契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提高等发展机遇。进而,提出了适地适树配置树种、完善保护制度、强化科技研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等可行性建议,以期对朝阳地区生态林可持续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意义。
徐爽[2](2019)在《民族贫困片区县农户扶贫参与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武陵山片区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典型区域,地处湖南、湖北、贵州和重庆4省市交界处,是我国首个编制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并率先启动试点的连片特困区。如何有效利用当地的各种资源,从农户扶贫参与活动程度上提高人民的就业水平和致富能力,减少贫困现象发生,进而帮助人民脱贫致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扶贫的主要问题。以往的扶贫参与研究重点集中在参与扶贫的方式方法上,而少有文献深入分析农户扶贫参与及其影响因素,本文将农户扶贫参与情况和影响因素联系起来,以湖南武陵山片区为样本进行探索研究,具有一定的应用性和指导意义。本文研究对象为民族贫困片区县,并以湖南武陵山片区为例,将非民族贫困地区罗霄山片区县作为比较对象,在参阅国内外扶贫参与行为及影响因素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运用Logsitic回归分析方法,对贫困农户的扶贫参与行为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文章的基本框架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阐述中国参与式扶贫的进展、国内外现状以及基本的研究思路;第二章阐述了相关概念以及基础理论;第三章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湖南武陵山片区整体扶贫参与现状以及活动类型进行简要分析,第二部分是通过对非民族地区——罗霄山片区县进行静态和动态比较,意在突出湖南武陵山片区农户扶贫参与的基本情况;第四章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从农户自身、政府、环境三个方面对贫困农户扶贫参与情况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最后为湖南武陵山片区农户扶贫参与实际情况及影响因素提出建设性意见,对进一步深化扶贫进程提供理论支持。研究结果发现:(1)湖南武陵山片区农户实际参与项目和罗霄山片区对比呈单一性,农户学历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农户扶贫参与项目以种植业、林业、养殖业为主;对扶贫参与了解程度较低,以村务公开公告栏或通知为主;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缺乏资金、缺乏致富技术为主;(2)从农户自身因素、政府、环境因素等三方面分析扶贫参与影响因素,受教育程度、社保情况、农户对扶贫的了解程度、扶贫参与意愿,是否患病、家庭收入以及家庭劳动力、政府扶持力度、农户居住环境都会对扶贫参与情况有影响。据此,提出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户自身可持续发展,大力投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等建议,从而促进民族贫困县农户扶贫参与的发展。
熊泽秀[3](2019)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生态文明是在处理人类与大自然关系的相关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积极成果,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关键在于建设。其建设是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关键关注点,需要在党和政府的指挥下进行,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公众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外在体现,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力量源泉。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和资源的问题讨论、保护和利用中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理念和五中全会提倡的“共享”理念是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2000年以来,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内陆水域和海洋渔业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不仅是全球关注的课题,也是世界渔业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发挥渔业的生态效应,促进渔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是我国当代渔业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十三五”规划中“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根本理念是推动渔业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之路。捕捞渔业作为传统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传统的资源型产业,严重地依赖自然资源,人员流动性较差,但随着国家生态保护相关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大量捕捞渔民生活受到影响退出捕捞业,他们的出路成了重要问题。此外捕捞渔民作为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与措施的落实的直接相关者,他们的想法直接关乎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本文基于治理理论和公共参与理论,结合调研实际,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以及个案分析法等对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发展进行相关研究,力图为妥善安置退捕渔民拓展途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下,由于捕捞渔民自身特性以及主动参与性较差等原因使得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难度更大,对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提出了现实需求,而公共参与实践得到很大的发展,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参与途径和内容在不断丰富,公众逐渐参与到行政监督管理中,在其它行业如林业和社会治安方面表现为“护林员”和辅协警的产生与可持续发展,也为我国渔业领域公共参与实践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借鉴作用。在渔业领域,退捕渔民转为协助渔政执法人员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的协巡员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表现为一方面,目前我国国家和地方层面相关法律、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生态文明建设新时期对渔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渔政执法人员一直处于人员不足、任务繁重的状态,对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提出了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基于实地调研发现大部分渔民想要离开捕捞业,而技能障碍和年龄障碍是其再就业的主要障碍,大多数渔民希望政府直接对接工作,帮助他们进行转产转业,而他们在就业选择上更倾向于从事与水/捕捞有关行业,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具有自身的意愿和可行性,此外渔民相对于当地渔政,具有情感和技能方面的优势,且目前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实践有了初步的发展,并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协助渔政执法和稳定禁捕后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通过观察分析江西、重庆的协巡员建设等具体案例,我国目前相关实践存在资金来源不可靠、队伍组织性差、制度化发展滞后等问题,其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待解决问题。目前世界上渔业管理模式包括等级管理、市场管理和参与式管理三种,参与式管理在渔业领域主要表现为行业自治、共管、社区参与和环境管理四种形式。面对渔业资源的迅速衰退,世界各国政府更加注重渔民在渔业管理的作用,积极推进渔民参与到渔民管理中,相关实践为我国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以及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案例分析和经验借鉴。笔者通过具体分析维多利亚湖、马拉维和墨西哥等渔业管理中渔民参与实践,总结出其可持续发展经验:(1)采取由上自下的管理模式,在地方上建立一个公众参与的合法平台和统一管理机构;(2)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为事物制度化发展提供基本保障;(3)建立国家或地方政府层面渔民参与渔业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相关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措施和建议:(1)建立健全法规,明确法律地位;(2)明确职责权限,确定数量标准;(3)建立招录标准,统一管理机构;(4)加强岗前培训,重视在职培训;(5)建立考核制度,明确奖惩标准;(6)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多角度化;(7)完善保障机制,保证有效落实。
李若卉[4](2016)在《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参与式发展研究 ——以普达措、梅里雪山国家公园为例》文中研究表明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基于此反观我国的自然保护地建设,发现我国现有的保护区概念并不等同于国际上普遍赞同的工UCN提出的保护地概念,我国对保护地的划分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导致现有的保护地种类繁多,各保护地在区域上存在重叠的情况。保护地的管理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其中在涉及民生方面最为突出的是保护地民族社区与保护地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基于此在第一章中对民族发展权、自然保护地、参与式发展三个方面的理论基础进行梳理,从民族发展权和参与式民族理论中得到启发,认为建立参与式的发展模式是解决保护地民族社区发展难题的关键。第二章选取位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梅里雪山国家公园和普达措国家公园进行实例分析,详细介绍了两个国家公园的概况、公园的管理现状、公园社区的发展情况,总结出两个保护地民族社区发展中存在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第三章在第二章两个典型的国家公园建设情况分析的基础上,由点及面从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三个方面梳理我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再结合我国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固有问题进行分析,认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问题和社区的建设不是两个孤立存在的问题,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从参与式的角度重新合理规划保护地民族社区的发展,建立健康的发展模式是解决现有问题的关键。第四章从立法角度和实践角度分别对建设参与式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提出具体的建议,为我国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的建设提供了新的视角。最后,结论部分对本文的核心观点进行了高度概括。
曲笑含[5](2014)在《社区居民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参与研究 ——以北京市自然保护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社区参与是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协调自然保护与社区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了研究影响社区参与保护区管理的主要因素和动力,探索更为有效的社区参与模式,本研究选取北京6个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12个农村社区的村民进行了关键人物访谈、问卷调查。通过对12名自然保护区管理者、12名村干部的访谈及对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256名居民的问卷调查,获得大量一手数据,运用Probit模型,从社区居民的个体特征、家庭经济特征、社区居民从自然保护区获得的收益情况、外部环境4个方面13个因素,分析了各因素影响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意愿的显着性。同时,对选取的6个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社区参与现状,社区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之间关系进行了研究,并对其中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访的2个社区的典型情况做了对比分析。结果发现北京市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对于参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态度比较积极,但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参与水平较低,居民参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形式以护林防火、管护为主,并不能涉及自然保护区规划、管理方面工作。在影响社区居民参与意愿的相关因素中:文化程度、对自然保护区的认知状况、自然保护区资源利用状况、野生动物损毁庄稼状况、增加工作岗位、收入增加这6个因素影响显着,其余因素影响不显着。建立社区参与式管理模式限制性因素与优势因素并存,其中限制性因素主要为:居民文化程度较低;村民的收入来源单一;对自然保护的相关法规不了解,经济补偿政策一刀切,未考虑村庄之间的差异;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不完善。优势因素主要为:村民具有参与保护区保护活动的经验和参与保护区管理的意愿;居民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持支持态度;社区居民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中受益是促进居民进一步参与的主要动力。根据对以上研究结果的综合分析,提出以下建议:1)完善自然保护区机构设置和能力建设,建立社区参与的制度基础;2)建立保护区和社区的沟通渠道,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层次和领域;3)完善社区参与的激励机制,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4)重视当地传统知识和文化,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5)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6)依托生态旅游,带动参与机制建立。
亚洲开发银行,安徽省财政厅[6](2013)在《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安徽省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乡镇工业化迅速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给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与此同时,安徽省的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环境问题却显得越来越突出。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学术机构到媒体,从政府到农民,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保护及治理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因此,对安徽省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现状、造成的危害、原因及对未来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可能性的不良影响做全面的分析研究,具有相当的必要性,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决策支持和咨询参考也具有迫切性。
李文秀[7](2013)在《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研究 ——以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李子坝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后主要经历了两个不同的管理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保护区建立之初实施的管制型管理模式阶段;另一个是改革开放之后对传统管理模式反思的基础上形成的管理阶段,这个阶段强调保护区社区居民及其他社会组织对保护区管理的参与,使社区、当地政府、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到保护区资源的管理中。通过对我国自然保护区第二个阶段管理阶段的总结,可以发现“参与性”是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因此,可以称这个阶段的管理模式为“参与式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目的在于:一是保持生物多样性的发展,使社区在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能够减少对保护区自然资源的破坏;二是争取减少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对社区发展带来的限制,帮助社区居民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协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参与式管理理论在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中推行以来,主要发展出了“社区共管”和“协议保护”两种具体的模式。首先,文章对这两种具体模式在我国实践和发展进行研究,从参与式发展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区域经济学理论等着手分析。然后,以李子坝“协议保护”项目为例,深入探讨了参与式管理模式在我国自然保护区实施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现阶段各地区的参与式管理,应以社区共管为主,注重培养民众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同时,待条件成熟,在情况较好的区域可试行小规模协议保护,总结经验,适当扩大。文章最后对我国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今后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
刘珉[8](2013)在《绿色经济背景下的中国林业发展》文中研究指明林业是实现绿色经济的基础和关键,绿色经济带动绿色投资并促进林业绿色转型。全球三大峰会促使了林业由浅绿向深绿转变,我国林业对绿色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新的时期,林业需要新定位和新动作。
张晓妮[9](2012)在《中国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指出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存某些珍稀濒危物种、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等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对于如何对自然保护区中“共用”自然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的问题,人们提出了各种理论思路和政策方案,有代表性的诸如进行私有化,由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或者将自然资源归入国家所有,由政府管制来发挥作用。但是,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它们不能解决所有的资源配置问题,而社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作用也不能忽视。中国自然保护区大多位于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和偏僻山区,这些地区居民居住分散,经济文化落后,当地社区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很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限制了社区对资源的使用,使当地居民失去了管理和使用资源的权利,社区居民为了脱贫和生计不得不铤而走险,对自然保护区的资源造成损害。另一方面,自然保护区的野生动物等伤人损害庄稼等,造成了对当地社区居民的损害,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事实上,社区在很大程度上以牺牲自身的利益来承担保护的责任,但是这种外部性却没有得到补偿。此外,由于缺乏可替代发展的途径,减少了社区发展的机会,制约了经济发展,加上受地理位置、人口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社区的贫困表现出长期和持续的特征,因此,自然保护区社区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成为自然保护区的最大挑战。中国现行的自然保护区是自上而下建立的,强调国家行政管护,在自然资源保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管理模式单一,与之相应的管理条例与法规,很少考虑到社区利益。“社区共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保护区封闭式管理模式的弊端,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社区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对缓解社区发展与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减轻社区居民对资源的依赖起到了一定的缓和作用,但是并没有真正有效克服保护区和当地社区以及地方政府的矛盾,其本质上还是属于国家集权的管理模式,因此,亟需对现有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本研究在对一些基本概念、范围做出界定后,将管理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相结合,从自然保护区发展及管理现状出发,理清了保护区及其社区的关系,客观分析了保护区对社区利益的损害问题及原因,考察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演变的过程,并对模式进行了相互比较,以3个典型案例分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模式的利弊,在借鉴国外有关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主导、社区共管、产业带动”的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初步构建了一体化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对一体化管理模式的保障措施进行了探讨。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框架如下:第一章,导论。阐述了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综述和总结了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国内外研究动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提出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理论基础。在对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概念和研究范围进行界定的基础上,梳理了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在本领域的理论成果,如可持续发展理论、外部性理论、自然资源管理理论和参与式管理理论等,并讨论了其对自然保护区的指导作用。第三章,我国自然保护区发展与管理现状。概括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历程,结合保护区数量和政策的变化,把发展历程划分为4个阶段,对保护区管理现状和法律体系进行了阐述。第四章,对我国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的总体认识。从自然保护区的地区分布出发,描述了自然保护区社区发展现状,理清了保护区与社区的关系及对社区的限制与影响,客观分析了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社区农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权益的损害,并对损害的原因进行了探讨,以便为减少损害、保障利益提供基础。第五章,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演变及比较。考察了我国已经形成的管理模式,把其演变过程界定为“封闭式管理—参与式管理—社区共管模式”,总结了不同管理模式的理论来源和现实发展,并对模式进行了相互比较,选择3个典型案例对社区共管模式进行了介绍和利弊分析,以期望设计新的模式能提取其中有利的因素并解决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第六章,国外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及启示。对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的自然保护区管理进行了细致的考察,虽然管理体制和方式各有差异,但是总体来看,这些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合理的管理机制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这些都很值得我国借鉴。第七章,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的构建。针对现有管理模式的不足,以产权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提出了保护区及其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内涵,从确定管理目标体系入手,构建了“政府主导、社区共管、产业带动”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认为政府的主导作用应该得到充分地发挥,社区共管是发展社区经济、调动社区参与资源保护积极性的最佳选择,产业开发可以带动社区经济发展,最后,对一体化管理评价指标和评价模型框架进行了探索。第八章,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一体化管理的保障措施。强调必须用立法来调整相应的关系;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保护区发展的必然要求;基于分类体系的重构,为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提供良好的空间基础;发挥社会机制的调整作用是促进自觉形成生态保护内部制度的必经之路。
孙双义[10](2011)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 ——以安徽省金寨县朱堂村为个案》文中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前,林地的管护大都是林业主管部门或村委会主导,林农大都处于一种被动地位。由于产权不明晰,很多林农对于林地的管护也采取一种搭便车的行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了产权,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保障了收益权,使林农以一种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林地的管护中来,改变了以前自上而下的管护模式,形成了一种林农自发的管护模式。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很多地方将生态公益林也划分给林农自己来经营。生态公益林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有着重要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研究以林农微观行为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安徽省金寨县朱堂村的生态公益林为例,旨在通过对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行为研究,揭示出私人(林农)参与公共利益(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动机和行为。以及在管护过程中的制约因素,以更好地引导、激励和规范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行为,确保林农的持续有效参与,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参与式管理——山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参与式管理——山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论文提纲范文)
(1)朝阳地区生态林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与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架构、流程与方法 |
1.4 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生态林发展相关理论 |
2.1 生态林概念及其特征 |
2.1.1 生态林概念 |
2.1.2 生态林特征 |
2.2 生态林发展相关理论 |
第三章 朝阳地区生态林发展状况 |
3.1 地理概述 |
3.2 生态林发展及其制约因素 |
3.2.1 生态林发展历程 |
3.2.2 生态林发展主要制约因素 |
第四章 朝阳地区生态林可持续发展的SWOT分析 |
4.1 内部环境分析 |
4.1.1 优势(strengths) |
4.1.2 劣势(weaknesses) |
4.2 外部环境分析 |
4.2.1 机遇(opportunities) |
4.2.2 威胁(threats) |
4.3 战略选择分析 |
第五章 朝阳地区生态林可持续发展对策 |
5.1 按适地适树原则配置生态林树种 |
5.2 加强管理并完善生态林保护制度 |
5.3 坚持科技支撑生态林发展建设 |
5.4 加大生态林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
5.5 积极开展生态林宣传教育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民族贫困片区县农户扶贫参与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二章 主要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主要概念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第三章 民族贫困县农户扶贫参与演变及对比分析 |
第一节 民族贫困县农户扶贫参与演变分析 |
第二节 民族贫困县实际参与项目与期望参与项目的对比分析 |
第三节 民族地区贫困县与非民族地区贫困县农户扶贫参与对比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族贫困县农户扶贫参与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样本区域 |
第二节 数据来源、变量选取与模型设计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民族贫困县农户扶贫参与提升与优化建议 |
一、加大政府精准扶贫扶持力度,提高农户参与扶贫活动意愿 |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自然灾害治理力度,改善农村社会民生状况 |
三、提高农户自身可持续发展,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
四、大力投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 农户参与扶贫活动的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3)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1.4 基本理论 |
1.4.1 公共参与理论 |
1.4.2 治理理论 |
1.4.3 价值链理论 |
第2章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可操作性分析 |
2.1 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现状 |
2.2 公共参与的发展 |
2.2.1 参与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 |
2.2.2 参与途径和内容的不断丰富 |
2.3 其他行业的可借鉴性经验 |
2.3.1 护林员的产生与发展 |
2.3.2 辅协警的产生与发展 |
2.4 国家政策支持与法律依据 |
2.4.1 国家法律政策文件层面 |
2.4.2 地方法律政策层面 |
2.5 渔业监督执法的实际需求 |
2.6 渔民实际意愿与优势 |
2.7 我国现有实践基础 |
第3章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可持续性发展分析 |
3.1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现状 |
3.1.1 江西省协巡队伍的实际建设情况 |
3.1.2 重庆市巡护队的实际建设情况 |
3.2 存在的问题 |
3.2.1 缺乏系统法律规范,资金来源不稳定 |
3.2.2 招录培训形式不规范,落实性差 |
3.2.3 监督体制不健全,形式单一 |
3.2.4 奖励晋升方式单一,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4章 国外渔民参与渔业管理实践经验借鉴 |
4.1 国外渔业管理情况 |
4.1.1 等级管理模式 |
4.1.2 市场管理模式 |
4.1.3 参与式管理 |
4.2 具体案例分析 |
4.2.1 维多利亚湖渔业管理中的渔民参与 |
4.2.2 马拉维内陆渔业管理中的渔民参与 |
4.2.3 墨西哥渔业管理中的渔民参与 |
4.3 可持续发展经验借鉴 |
4.3.1 建立公众参与的合法平台和统一管理机构 |
4.3.2 保障稳定的资金来源 |
4.3.3 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 |
第5章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实现路径 |
5.1 建立健全法规,明确法律地位 |
5.2 明确职责权限,确定数量标准 |
5.3 建立招录标准,统一管理机构 |
5.4 加强岗前培训,重视在职培训 |
5.5 建立考核制度,明确奖惩标准 |
5.6 完善监督体系,实现多角度化 |
5.7 完善保障机制,保证有效落实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参与式发展研究 ——以普达措、梅里雪山国家公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 参与式发展理论研究动态 |
(二) 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国内外发展动态 |
(三) 少数民族发展权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分析法 |
(二) 调查法 |
第一章 理论基础 |
一、民族发展权 |
(一) 发展权的含义与内容 |
(二) 民族发展权 |
二、自然保护地 |
(一) IUCN自然保护地分类 |
(二) 中国的自然保护地 |
(三) 云南保护地概况 |
三、参与式发展 |
(一) 参与式民主的内涵 |
(二) 参与式自然保护地管理 |
(三) 参与式自然保护地社区共管 |
四、本章小节 |
第二章 梅里雪山与普达措国家公园民族社区建设现状 |
一、梅里雪山国家公园民族社区建设概况 |
(一) 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简介 |
(二) 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管理现状 |
(三) 梅里雪山国家公园社区发展概况 |
(四) 梅里雪山国家公园民族社区建设中的问题 |
二、普达措国家公园民族社区建设概况 |
(一) 普达措国家公园简介 |
(二) 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情况 |
(三) 普达措国家公园社区发展概况 |
(四) 普达措国家公园民族社区建设中的问题 |
三、两个国家公园民族社区建设情况对比 |
(一) 相同点 |
(二) 不同点 |
四、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建设经验教训 |
一、自然保护地管理面临问题 |
(一) 法律体系不完善 |
(二) 管理体制本身问题 |
(三) 建设管理资金缺乏 |
二、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发展中的固有问题 |
(一) 自然条件恶劣 |
(二) 居民受教育程度低 |
(三) 经济发展落后 |
三、自然保护地与民族社区发展相互作用 |
(一) 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民族社区发展模式 |
(二) 社区发展促进自然保护地建设 |
四、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建设参与式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路径探讨 |
一、建设参与式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的发展契机 |
(一) 政策支持 |
(二) 云南省自然保护地建设经验积累 |
二、完善参与式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建设相关立法 |
(一) 补充少数民族发展权相关立法 |
(二) 完善我国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 |
(三) 完善国家公园管理条例 |
(四) 完善环境法相关规定 |
三、建设参与式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实践路径探讨 |
(一) 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政治发展参与路径探讨 |
(二) 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经济发展参与路径探讨 |
(三) 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文化发展参与路径探讨 |
(四) 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社会发展参与路径探讨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 |
谢辞 |
参考文献 |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5)社区居民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参与研究 ——以北京市自然保护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概念及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 |
1.3. 社区参与机制的理论基础 |
1.3.1. 参与式管理理论 |
1.3.2. 区域经济学理论 |
1.3.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4. 社区参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的综述 |
1.4.1. 国内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实践探索 |
1.4.2. 国外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探索 |
1.5. 本文创新点与研究意义 |
1.5.1. 本文创新点 |
1.5.2. 研究意义 |
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1. 研究内容 |
2.1.1. 理论研究 |
2.1.2. 实地调研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分析法 |
2.2.2. 实地调查法 |
2.2.3. Probit模型构建法 |
2.3. 技术路线 |
3. 调查地区与对象 |
3.1. 研究地选择依据 |
3.2. 研究地概况 |
4. 结果与分析 |
4.1. 调查数据分项统计结果 |
4.1.1. 社区居民的个体特征 |
4.1.2. 社区居民家庭经济特征 |
4.1.3. 受访居民从保护区获得收益情况 |
4.1.4. 外部特征 |
4.1.5. 受访居民与自然保护区的关系 |
4.1.6. 典型区域情况分析 |
4.2. 社区参与意愿的probit模型分析 |
4.2.1. 个体特征对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意愿的影响 |
4.2.2. 家庭经济特征对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意愿的影响 |
4.2.3. 社区居民从自然保护区获得收益对参与保护区管理意愿的影响 |
4.2.4. 外部环境特征对社区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意愿的影响 |
4.3. 北京市自然保护区实行社区参与式管理相关因素 |
4.3.1. 限制性因素 |
4.3.2. 优势性因素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6.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社区居民调查问卷 |
附录2:自然保护区管理者访谈提纲 |
附录3:村长或村支书访谈提纲 |
附录4:百花山保护区所调查社区区位示意图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6)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研究报告缩略版 |
一、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紧迫性 |
1.农村工业污染日趋严重。 |
2.农业污染不容乐观。 |
3.生活污染呈加剧趋势。 |
4.城市污染仍在向农村蔓延。 |
二、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
1.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思想。 |
2.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基本原则。 |
3.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总体目标。 |
三、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要途径 |
1.农业绿色生产工程。 |
2.垃圾处理工程。 |
3.污染处理工程。 |
4.农村能源优化工程。 |
5.村庄布局优化工程。 |
四、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政策性建议 |
1.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提高农村环保意识。 |
2.健全法律法规, 出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3.强化环保职能, 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
4.加速土地流转,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 |
5.发展绿色农业, 构建循环型农业生产体系。 |
6.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 加大园区污染治理力度。 |
7.优化村庄布局, 推广实施乡村物业化管理。 |
8.推进能源清洁化, 完善农村能源管理服务体系。 |
9.加大财政投入, 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筹资机制。 |
绪论 |
一、安徽省农村社会经济情况简介 |
(一) 安徽省地理区位及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
1. 地理区位。 |
2. 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情况。 (1) |
3. 安徽省行政区划及各重点经济区域划分。 |
(二) 安徽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2) |
二、安徽省在全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
(一) 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重要省份。 |
(二) 快速发展中的中部重要省份。 |
(三) 兼具南北气候特征的农业大省。 |
三、本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及意义 |
(一) 本课题研究的必要性。 |
(二) 本课题研究的意义。 |
1. 实践意义。 |
2. 理论意义。 |
四、本课题研究的总体框架结构 |
(一) 概念及研究范围界定。 |
(二) 本课题研究的框架结构。 |
(三) 本课题研究的创新点。 |
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现状 |
一、安徽省全省范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
(一) 全省水环境总体状况。 |
1.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表现为轻度污染。 |
2. 淮河、长江干流状况良好、支流水质差, 巢湖湖区污染严重。 |
3. 蚌埠、阜阳、铜陵等部分地区地下水水质较差。 |
4. 亳州、巢湖等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 |
(二) 全省大气环境总体状况 |
1. 全省大气环境总体质量保持稳定。 |
2. 个别地区酸雨出现频率堪忧。 |
3. 废气排放量持续增加。 |
4. 主要大气污染来源为粉尘污染。 |
(三) 全省污染物排放总体状况。 |
1.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呈上涨趋势。 |
2. 主要污染物总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
(四) 全省声环境总体状况。 |
1. 省内1/3的城市区域环境处于轻度噪声污染状态。 |
(五) 全省生态环境总体状况。 |
二、安徽省农村环境污染基本现状 |
(一) 农村工业污染。 |
(二) 农村种植业污染。 |
(三) 农村养殖业污染。 |
(四) 农村生活污染。 |
(五) 城市污染向农村蔓延。 |
三、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基本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
(一) 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做法。 |
1. 综合整治力度加大。 |
2. 分功能区特色化治理。 |
3. 集群化发展、集中治理。 |
4. 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 |
(二) 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
1. 环境保护机构依旧缺乏。 |
2. 环境保护投资总量不足。 |
3. 财政政策有待系统规划。 |
4. 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够。 |
四、安徽省农村生态环境失衡已产生的危害 |
1.水体环境失衡造成的危害。 |
2.土壤环境失衡造成的危害。 |
3.大气环境失衡造成的危害。 |
4.整体环境失衡带来的危害。 |
安徽农村环境失衡的主要原因 |
一、农村内部因素 |
(一) 工业生产因素。 |
1. 地方政府重招商引资、轻环境保护。 |
2. 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缺少治污设施。 |
3. 农民无自我保护意识、缺乏环保监督积极性。 |
(二) 农业生产因素。 |
1. 基本省情制约农业发展。 |
2.“两型”农业尚未得到完全推广。 |
3. 农业环保缺乏激励机制。 |
4. 农业技术推广不到位。 |
(三) 农村生活因素。 |
1. 地方政府财力有限, 农村环保设施不足。 |
2. 垃圾处理以填埋焚烧为主, 缺乏统一规划。 |
3. 村庄建设缺乏规划, 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
4. 农民自主建房随意性大, 村庄布局零乱。 |
(四) 农村制度因素。 |
1. 土地制度 |
2. 农村卫生环保制度。 |
(五) 资源能源因素。 |
1. 水资源。 |
2. 能源。 |
(六) 其他因素。 |
1. 农村人口多。 |
2. 农民环保意识淡薄。 |
3. 农村劳动力转移。 |
4. 道路交通建设影响。 |
二、农村外部因素———城市污染转移 |
1.污染企业从城市转移至农村。 |
2.城市污染物质向农村转移。 |
3.产业转移过程可能承接污染。 |
安徽省农村生态环境失衡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
一、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
(一) 农业投入产出比增大。 |
(二) 环境治理成本增加。 |
二、制约农村社会发展 |
三、影响城乡居民健康 |
(一) 水污染与人体健康。 |
(二) 固体废弃物污染与人体健康。 |
(三) 大气污染与人体健康。 |
(四) 造成城乡食品安全危机。 |
四、危害大江大湖生态环境 |
(一) 巢湖湖区及周边。 |
(二) 淮河流域。 |
(三) 长江流域。 |
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可行性或技术方案 |
一、改善或减少农业生产污染的技术解决方案 |
(一) 实施“四节一减”技术工程。 |
1. 构建循环型农业生产体系。 |
2. 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程。 |
3. 全面实施沃土工程。 |
(二) 应用“能源生态”技术工程。 |
二、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耗的技术方案 |
(一) 稳步开展大型秸秆生物质沼气工程。 |
(二) 推广应用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技术。 |
三、农村固体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可行性方案 |
四、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蔓延的技术对策 |
(一) 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二)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力度。 |
1. 升级现有污水处理厂。 |
2. 提高城市污水管网的覆盖率。 |
3. 运用人工湿地技术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 |
4. 妥善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 |
5. 配套治污设施以应对承接产业转移。 |
(三)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
1. 推行垃圾分类综合处理。 |
2. 高标准上马垃圾焚烧发电技术。 |
五、优化村庄空间布局的可行性方案 |
六、土地转让促进大规模农村作业的对策 |
1.加快产业发展, 推动土地流转。 |
2.规范市场管理, 实现土地有序流转。 |
3.培育大户, 鼓励农户之间土地直接流转。 |
4.搞好典型试点, 引导土地流转。 |
5.加大扶持, 推动土地流转。 |
6.发展城镇经济激活土地的流转。 |
七、农村水资源保护和水利设施评估及对策方案 |
(一) 推行PPP模式建设农村水利设施。 |
(二) 实施“四项”工程处理农村污水。 |
1. 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 |
2. 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工程。 |
3. 重点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
4. 农村工业园区处理厂配套工程。 |
安徽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的相关政策建议 |
一、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相关法规建设与调整 |
1.修订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条例。 |
2.大力普法, 积极宣传普及农村环保法律法规。 |
3.强化执法, 建立统一高效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
4.严格司法, 提高农村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管水平。 |
二、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非财政政策建议 |
(一) 农村及农业政策。 |
(二) 环境政策。 |
1. 健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
2. 完善环境补偿制度。 |
3. 推进环境建设项目制。 |
4. 创新环境规制政策, 消除城乡“二元”环境管理体制。 |
(三) 土地政策。 |
1. 加快土地经营流转。 |
2. 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
(四) 能源政策。 |
1. 推进农村能源消费模式转变的政策建议。 |
2. 推进农村能源消费结构转变的政策建议。 |
3. 推广农村生态能源局建设。 |
(五) 水资源政策。 |
1. 农村水资源保护的政策措施。 |
2.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 |
(六) 共性政策。 |
1. 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 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
2. 加强农村环保教育培训及宣传力度, 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
3. 加强农村环境公共监督。 |
三、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财政政策建议 |
(一) 构建持续稳定增长的农村环保财政投入政策措施。 |
(二) 深化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改革措施。 |
1. 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农村环保责任, 明确财政支出责任, 完善基层财力保障机制, 确保财政投入向基层转移, 做到财权与事权基本适应。 |
2. 建立市场主体责任激励约束机制。 |
(三) 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的财政支出政策措施。 |
1. 突出农村环保资金投入重点。 |
2. 创新农村环保资金使用方式。 |
(四) 建立发挥农村环保工程项目持续效应的财政支持政策措施。 |
1. 支持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的政策措施。 |
2. 建立长效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及多元的管护服务体系。 |
(五) 提高综合管理绩效的财政保障政策措施。 |
1. 开展政策资金使用绩效考评。 |
2.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
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费用预算 (五年) |
1.农村环保成本投入需求测算的制约。 |
2.基于国际经验的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投入需求测算。 |
3.基于支出增长的农村环保财政投入供给规模修正。 |
五、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建议 |
1.建立“职责异构”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职能体系。 (1) |
2.推进“上下结合”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决策模式。 (2) |
3.构建“多元化筹资”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3) |
4.推行“三种模式”结合的农村污染治理模式。 |
本研究项目参与机构及人员 |
(7)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研究 ——以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李子坝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及创新 |
1.2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2.1 研究的内容框架 |
1.2.2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 国内外自然保护区管理研究综述 |
1.3.1 国外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研究概述 |
1.3.2 我国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研究综述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自然保护区理论概述 |
2.1.1 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涵义 |
2.1.2 自然保护区设立的目的和意义 |
2.1.3 参与式管理 |
2.2 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参与式发展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6 区域经济理论 |
3. 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研究 |
3.1 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历程回顾 |
3.2 社区共管模式 |
3.2.1 社区共管产生的背景及基本涵义 |
3.2.2 社区共管模式的实践类型介绍 |
3.2.3 社区共管模式实施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 |
3.3 协议保护模式 |
3.3.1 协议保护产生的背景和含义 |
3.3.2 协议保护模式在我国的实践及发展状况 |
3.3.3 协议保护模式的先进性 |
3.3.4 协议保护模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3.4 参与式管理模式和传统管理模式的比较 |
4. 参与式管理案例研究 |
4.1 白水江自然保护区李子坝村“协议保护”项目介绍 |
4.1.1 协议保护地概况 |
4.1.2 协议保护项目简介 |
4.2 协议保护项目实施效果评价 |
4.2.1 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 |
4.2.2 评估结果 |
4.3 项目评价结果 |
4.3.1 社区工作评估结果分析 |
4.3.2 管理工作评估结果分析 |
4.4 案例结论 |
5. 案例研究启示 |
5.1 我国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的反思 |
5.2 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的建议 |
6.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未来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绿色经济背景下的中国林业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 绿色经济理念:从“诞生”到“分裂”只是表象 |
2 林业绿色经济:在“作用”与“反作用”中受益 |
3 三大峰会:促使全球林业由“浅绿”向“深绿”转变 |
4 我国林业的绿色贡献:“硬件”与“软件”并重 |
5 推动绿色经济, 林业需要“新定位”和“新动作” |
(9)中国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我国丰富的自然资源急需得到特殊保护 |
1.1.2 资源环境破坏严重,面临巨大威胁 |
1.1.3 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日益严峻 |
1.1.4 我国自然保护区发展面临挑战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自然保护区的分类 |
1.3.2 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
1.3.3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
1.3.4 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
1.3.5 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发展 |
1.4 相关概念及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1 自然保护区 |
1.4.2 社区 |
1.4.3 管理模式 |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本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公共物品理论 |
2.3 外部性理论 |
2.3.1 外部性理论及解决办法 |
2.3.2 自然保护区的外部性 |
2.4 自然资源管理的三种代表性的理论 |
2.4.1 公地悲剧 |
2.4.2 囚徒困境博弈 |
2.4.3 集体行动的逻辑 |
2.5 参与式发展理论 |
2.6 理论评述 |
第三章 我国自然保护区发展与管理现状 |
3.1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 |
3.1.1 我国古代的自然保护思想与行动 |
3.1.2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发展 |
3.1.3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进展与评价 |
3.2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现状 |
3.2.1 自然保护区的分级管理 |
3.2.2 自然保护区的分区管理 |
3.2.3 自然保护区的分类管理 |
3.2.4 自然保护区的分部门管理 |
3.2.5 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3.3 我国自然保护区法律体系 |
3.3.1 我国自然保护区现行的法律体系 |
3.3.2 法律体系缺陷分析 |
3.4 小结 |
第四章 对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的总体认识 |
4.1 我国自然保护区社区发展现状 |
4.1.1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地区分布 |
4.1.2 不同收入地区自然保护区分布情况 |
4.1.3 自然保护区社区现状 |
4.2 自然保护区对社区的影响 |
4.3 自然保护区建设对社区农民权益的损害 |
4.3.1 政治权益被忽视 |
4.3.2 经济权益受损 |
4.3.3 社会权益缺失 |
4.4 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
4.4.1 农民权益被漠视 |
4.4.2 受损产生于保护区选建之初 |
4.4.3 受损扩大于保护区经营管理之中 |
4.4.4 补偿机制不合理 |
4.4.5 沟通渠道不畅 |
4.4.6 农民自身能力欠缺 |
4.5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演变及比较 |
5.1 强制-封闭式管理 |
5.1.1 合理性 |
5.1.2 特点 |
5.1.3 相对优势 |
5.1.4 实施的障碍 |
5.2 参与式管理 |
5.2.1 内涵 |
5.2.2 应用 |
5.2.3 成效 |
5.2.4 问题 |
5.2.5 参与式管理与封闭式管理的比较 |
5.3 社区共管模式——基于典型案例的分析 |
5.3.1 实施背景 |
5.3.2 含义及特征 |
5.3.3 实施的成效 |
5.3.4 三个典型案例的分析与比较 |
5.4 小结 |
第六章 国外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及启示 |
6.1 美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
6.1.1 管理体制 |
6.1.2 法律体系 |
6.1.3 资金来源 |
6.2 加拿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
6.2.1 管理体制 |
6.2.2 法律体系 |
6.2.3 分区制度 |
6.2.4 资金来源 |
6.2.5 协作机制 |
6.2.6 土地权属 |
6.2.7 社区参与 |
6.3 澳大利亚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
6.3.1 管理体制 |
6.3.2 法律体系 |
6.3.3 社区参与 |
6.4 英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
6.4.1 法律体系 |
6.4.2 管理体制 |
6.4.3 管理契约 |
6.5 新西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
6.5.1 法律体系 |
6.5.2 管理模式 |
6.6 日本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
6.6.1 法律体系 |
6.6.2 管理体制 |
6.6.3 管理制度 |
6.7 国外自然保护区管理模式的启示 |
6.7.1 法律体系完善 |
6.7.2 管理机制合理 |
6.7.3 管理制度先进 |
6.7.4 法律责任明确 |
6.7.5 激励公众参与 |
第七章 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的构建 |
7.1 理论基础 |
7.1.1 自然保护区的价值 |
7.1.2 我国自然保护区产权分析 |
7.1.3 我国自然保护区利益相关者分析 |
7.2 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内涵 |
7.3 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原则 |
7.3.1 “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 |
7.3.2 “以发展为核心”的原则 |
7.3.3 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高度统一的原则 |
7.3.4 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
7.3.5 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相结合原则 |
7.4 一体化管理目标的作用及其制定 |
7.4.1 管理目标的作用 |
7.4.2 一体化管理目标的依据 |
7.4.3 一体化管理目标体系 |
7.5 一体化管理模式的内容 |
7.5.1 政府主导 |
7.5.2 社区共管 |
7.5.3 产业带动 |
7.6 一体化管理的评价框架 |
7.6.1 一体化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
7.6.2 一体化管理的模糊综合评价 |
7.7 小结 |
第八章 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一体化管理的保障措施 |
8.1 完善法律体系 |
8.1.1 确立自然保护区基本法依据 |
8.1.2 制定统一的《自然保护区法》 |
8.1.3 制定与《自然保护区法》配套的单行法规 |
8.1.4 完善自然保护区的地方立法 |
8.2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8.2.1 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必要性 |
8.2.2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 |
8.2.3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 |
8.3 理顺管理体制 |
8.4 重构自然保护区分类体系 |
8.5 发挥社会机制的调整作用 |
8.5.1 加强生态环境教育 |
8.5.2 支持 NGO 发展 |
8.5.3 加强舆论监督 |
8.5.4 扩大公众参与 |
8.6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 ——以安徽省金寨县朱堂村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的缘起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可行性分析 |
第二章 研究基础 |
2.1 主要研究范畴 |
2.1.1 农户经济学 |
2.1.2 生态补偿的研究 |
2.1.3 参与式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生态公益林 |
2.2.2 林农 |
2.2.3 管护 |
第三章 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3.1 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界定 |
3.1.1 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界定 |
3.1.2 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利益相关者 |
3.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生态公益林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分析 |
3.2.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政策制定者的影响 |
3.2.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业站的影响 |
3.2.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村集体的影响 |
3.2.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农的影响 |
3.3 小结:生态公益林管护中林农主体地位的确立 |
第四章 个案村森林资源状况及管护现状 |
4.1 个案村的森林资源状况 |
4.2 个案村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现状 |
4.2.1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生态林业 |
4.2.2 有效调处林改纠纷 |
4.2.3 实施保水、保土、保肥"三保"措施 |
4.2.4 改变能源消费结构 |
4.3 小结 |
第五章 制约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关键 |
5.1 国家宏观政策不稳定 |
5.2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过低 |
5.3 林木采伐受到限制 |
5.4 林农经营性收入存在障碍 |
5.5 生态公益林管护配套制度不健全 |
第六章 激励林农参与到生态公益林管护的关键——以利益的可持续性带动生态的可持续性 |
6.1 稳定林业政策 |
6.2 建立多元化补偿方式 |
6.3 普及林业知识,推广林业科技 |
6.4 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 |
6.5 完善法规 |
6.6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参与式管理——山区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论文参考文献)
- [1]朝阳地区生态林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D]. 潘营飞. 大连海洋大学, 2019(03)
- [2]民族贫困片区县农户扶贫参与及影响因素研究[D]. 徐爽. 吉首大学, 2019(02)
- [3]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研究[D]. 熊泽秀. 上海海洋大学, 2019(03)
- [4]自然保护地民族社区参与式发展研究 ——以普达措、梅里雪山国家公园为例[D]. 李若卉. 昆明理工大学, 2016(02)
- [5]社区居民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参与研究 ——以北京市自然保护区为例[D]. 曲笑含. 北京林业大学, 2014(12)
- [6]安徽省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研究[J]. 亚洲开发银行,安徽省财政厅. 经济研究参考, 2013(64)
- [7]自然保护区参与式管理研究 ——以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李子坝村为例[D]. 李文秀. 兰州大学, 2013(11)
- [8]绿色经济背景下的中国林业发展[J]. 刘珉. 林业经济, 2013(02)
- [9]中国自然保护区及其社区管理模式研究[D]. 张晓妮.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01)
- [1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山区生态公益林管护 ——以安徽省金寨县朱堂村为个案[D]. 孙双义. 华中师范大学, 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