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创业投资发展比较与分析(下)(论文文献综述)
周小秋[1](2021)在《促进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在我国逐渐受重视。创业投资不仅有助于为创业初期的高科技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有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科学技术进步、高水平企业的发展以及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需要支持创业投资的发展,为我国整体经济注入新活力。税收政策作为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创业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行为决策。在经济学理论研究以及各个国家创业投资的实践中可以发现,适当的税收优惠力度能够起到正面激励的效果,实现创业投资规模和数量的双重增长。但我国现行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仍存在诸多问题,使其成长环境受到制约,不利于我国创业投资的整体发展。因此,研究税收政策与创业投资的关系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税收政策与创业投资关系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阐述了税收政策作用于创业投资的理论依据及作用机理;其次,描述了我国创业投资的现状,梳理了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以及所面临的的一系列问题;运用创业投资企业税收负担率为解释变量,建立回归分析模型,经过一系列检验得出结论: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最后根据实证结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的建议。本文主要分为6章:第1章是绪论部分,讲述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同时梳理了关于研究创业投资与税收政策关系的文献,为本文研究提供思路。从税收政策的角度研究如何促进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不但使创业投资税收理论内涵得到丰富,对国家制定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完善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也有重要意义。第2章是相关概念与理论分析,从创业投资的定义出发,首先介绍创业投资的特征;其次阐述了税收政策支持创业投资的理论依据以及作用机理,为税收政策作用于创业投资寻求经济学依据,并分析了有关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参与者产生的影响。第3章是我国创业投资现状及问题分析,从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创业投资资本总量、创业投资青睐的行业类型、投资阶段以及资本退出方式这五个方面比较系统地介绍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现状,同时重点梳理了我国创业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并分析现行税收政策的缺陷。第4章是实证部分,选取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负担率为解释变量,创业投资规模为被解释变量,以及其他影响创业投资的变量为控制变量构造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分析,得出结论创业投资税收负担越重,越不利于我国创业投资规模的扩张,即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的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第5章是国际经验与启示,梳理了美国、英国、韩国以及印度促进本国的创业投资发展制定的相关税收激励政策,认为政府可以在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法律制度,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以及激励长期投资等方面进行努力。第6章是政策建议部分,在借鉴其他各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之上,本文建议尽快健全我国创业投资税收法律机制,使创业投资税收相关规定具有法定性、统一性以及稳定性;降低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入门槛,逐步扩大投资抵扣范围;加快解决现行税收政策带来的重复征税问题;扩大对被投资企业前端投资的优惠范围等为我国创业投资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保障。
李岩城[2](2020)在《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创业投资领域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早期的创业投资活动、服务实体经济,各地政府开始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并以“母基金”的形式,运用财政资金的杠杆的放大效应组织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为中小创新型企业和新兴技术产业提供创业资本,以股权的形式投入到政府重点扶持的中小创新型企业和其他市场调配“失灵”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纾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创业投资市场加速繁荣,区域性创投引导基金在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发展迅速,但吉林省创投引导基金发展起步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存在着发展战略与国内宏观环境,区域环境不匹配、激励措施不到位和内部管理运营机制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本文在比较分析了国内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研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吉林省创投引导基金的现状,通过IFE和EFE内外部评价矩阵梳理了吉林省创投引导基金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根据矩阵评价分析的结果提出了现有发展战略与外部环境因素不匹配的问题。然后通过SWOT矩阵分析得出引导基金当前可供选择的备选发展战略。最后运用QSPM定量决策矩阵导出了现阶段吉林省创投引导基金发展更适宜采用集中多角化战略的结论,即集中吉林省有利形势和资源,扩大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规模,加强省内重点创业项目的投资,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发展多元化和结构化创业投资企业项目等有效措施。同时,根据吉林省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区域性特点,结合集中多角化的战略部署的需要,本文提出了优化创业投资环境、鼓励长期投资、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及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等一系列的政策建议。为吉林省创投引导基金提供了一条可行性的发展路径。对当前纾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具有一定实践研究意义。
李芊曌[3](2020)在《H镇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的可行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乡村振兴进程中,增加农业投入是解决农业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由于存在农业产业的投资回报率低,银行贷款等社会资金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不高,财政由于受财力的影响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大的现象,多元化的农业产业投入格局尚未形成,资金的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的快速发展。H镇位于河南省G县,于2018年入选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由于金融资源的均衡不匹配,掣肘了H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2009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了“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2015年河南省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得出台,为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提供了保障。在此背景下,近年来各地对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H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提供了借鉴。围绕H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对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做出了阐述。第二部分为农业产业引导基金的理论基础,在研究有关文献和理论的基础之上,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收集、比对和研究,阐述了产业引导基金的内涵、特点、运作模式和管理模式。第三部分是对H镇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进行背景分析,分析了H镇经济发展情况、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面对的政策环境。第四部分是对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的可行性进行分析,通过分析H镇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对设立农业产业引导基金的必要性进行研究,说明了设立并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的重要性。第五部分对H镇的财政承担能力进行了分析,包括公共预算分析、政府性基金预算分析、政府性债务分析。第六部分是H镇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模式的探讨,具体包括基金的设立、基金的运营、基金的管理及退出方式。第七部分是对H镇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研究,对H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予肯定,并提出了适用于农业产业引导基金的运营模式。希望通过详实的研究,进一步丰富农村金融理论和实践,拓宽农业产业化融资渠道,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周姜琳[4](2020)在《论我国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及解决路径》文中研究指明创业投资是指创业投资企业依法向社会不特定主体筹集闲散资金,并将筹集所得的资金投向不成熟的创业企业,为其提供股权资本,并提供管理和经营服务,期望在创业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来收取高额中长期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企业技术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由于科技研发风险大、时间长、成功率低,使得创业企业很难通过传统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因此,需要通过创业投资来筹集社会资本。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它对我国高科技的发展至关重要。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又受制于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等诸多因素,其中,最严重的障碍莫过于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现行的创业投资企业以公司制为主,有限合伙制为辅。以公司制为主是由我国公有制经济为主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而信用体系不完善、专业的创业投资家和成熟的投资者缺少等原因则导致了有限合伙制形式的创业投资企业数量较少。我国的创业投资发展遭受着所得税双重征收问题的困扰。企业所得税法未赋予创业投资企业免税资格,导致创业投资企业需要就其从创业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创业企业已经就该部分投资收益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且创业投资企业在向投资者分红时,投资者还需就其投资收益缴纳所得税,这就使不同主体对同一来源的所得进行了重复纳税。虽然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由于这种形式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我国占比较小,所以大部分公司制创投企业仍面临着企业所得税的双重征收。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长周期、低成功率等特点,这极大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加上双重征税问题,投资者更是不愿将资金投入创业企业,这就使创业企业面临着资金短缺的问题。解决双重征税问题需要统一创业投资企业的免税主体资格。创业投资的扶持对象为创业企业,而创业企业所从事的高新技术研发事关我国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税法的公平性原则也要求对不同形式的创业投资企业给予相同的税收待遇。因此,要通过修改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赋予创业投资企业免税主体资格,并允许创业企业将实际已分配利润进行税前扣除。仅仅解决双重征税问题还不足以吸引社会众多的投资者对创业企业进行投资,还要加大创业投资多方主体的所得税收优惠力度。如降低创业投资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门槛;增加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条款;税收优惠兼顾研发过程与研发结果等。通过双重征税问题的解决及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促进创业投资快速高效发展,从而为创业企业融得更多资金,推动高新企业研发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市场化,提升知识经济时代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加快我国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步伐。
李金鑫[5](2020)在《创业投资区域集聚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创业投资作为资本市场上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创新成果,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增长潜力的初创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发展方面有显着的积极影响。硅谷的成功让全世界看到了创业投资对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阶段,经济增长对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需求愈发强烈,创业创新环境不断得到优化提升,“双创”环境深化与创业投资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对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项目、助推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发展创业投资是我国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改革、经济增长新动力增强的应有之义。创业投资的发展普遍表现出显着的地域集聚特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和马塞诸塞州,英国伦敦,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和韩国首尔,各国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资源集中的区域往往是创业投资机构和投资项目青睐之地。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对创业投资发展所带来经济效益的认同与重视,通过政策环境改善和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等措施,地区吸引创业投资集聚效应也日趋明显。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创业投资要素普遍集聚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区域,具体表现为创业投资机构、管理资本、投资项目的集中。而我国大部分地区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升级的局面能否因创业投资集聚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是个具有相当研究价值的议题。本文在归纳梳理国内外创业投资和产业结构变动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国内创业投资区域集聚特征、我国地区产业结构事实以及变动趋势进行归纳总结。借助面板回归模型研究我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2008-2017年间的创业投资集聚水平变动对产业结构优化的两个维度(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度化)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回归结果表明,我国省(自治区、直辖市)际层面的创业资本集聚水平的提升显着促进了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发展的调整进程,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作为创业投资行业集聚水平较高的区域,其创业投资集聚水平的变化对产业结构优化的作用较中西部而言更为显着。结合地区产业结构特点,提出区域创业投资建设发展方向,为各地建设完善创新生态体系,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参考依据。
左宇虹[6](2020)在《产业投资基金的规制困局》文中指出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它随着我国本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应运而生,服务于中国经济转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之需求。90年代初,为适应改革开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以境外机构发起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开启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探索阶段,主要依据的法规是《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2001年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产业投资基金,但当时股权投资规模较小,产业产业投资基金探索未有继续发展,立法暂时没了下文。国务院在“十一五”规划中曾提出加快产业基金的试点,以政府特别批准的方式设立了包括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在内的一批过百亿规模的产业基金。2007年由发改委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国资委等部门联合讨论《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的规范体系,但也未有出台。与法律规范滞后相反的是,高科技产业技术创新,创业增多,产业投资基金这二十多年来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下飞速发展。面对资本市场上高达十几万亿规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缺乏具体法律基础的发展方式具有隐患。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从简介开始介绍了研究产业投资基金的理由,使用的研究方法与研究意义,第二章从对股权投资基金的解释开始,对产业投资基金进行界定,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属性进行阐述;第三章研究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法律关系与组织形式,第四章结合目前与产业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分析产业投资基金缺失上位法影响其长远发展的法律问题;第五章介绍了美国、韩国与以色列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中具体的法律规制与政府的支持,美国、韩国与以色列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法规政策支持,都为积累创业资本,扶持产业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使美国、韩国、以色列的高科技获得了稳定的制度环境,促进了国家的产业经济走向发达。第六章主要从目前产业投资基金的特点、法律法规层面的漏洞导致的规制困局出发,分析了产业投资基金的立法规范层级低,法律依据少,政府政策主导为主的基金发展模式将限制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内转型升级产业结构,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不仅导致发展市场化边界模糊不利于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和监管,还可能造成因法律正当性不足,阻挡了其他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进入产业投资基金。结合目前我国资本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出台更细致具体的专门法律规定,规范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路径,挖掘经济增长新动力,在2020年开始的新阶段发展创新型产业投资基金。结语是本文的主要结论,未来产业投资基金的直接融资功能对中国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科技产业建设领域发挥更大作用。要解决产业投资基金的规制困境,产业投资基金法律落后于发展的情况,应注意弥补上位法律缺失,填补立法空白,不管是对于修订现行的投资基金法律,将产业型投资基金纳入该部门法进行完善,还是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制度设计必须跟上经济的发展需求,振兴实体经济发展。
乔魏,戴蕙阳[7](2019)在《创业投资机构行为与企业创新:文献综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采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国内外文献进行了共现知识图谱、关键词时间轴演化图的分析。本文在对比国内外文献差异点的基础上,按照投资期、持有期和退出期的顺序进行文献综述,提炼出创业投资机构投资行为在筛选、监督治理、产品网络和冲击等方面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梳理出两者间的理论机制,并对未来可能的研究进行了展望。
方天隽[8](2019)在《我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创投企业的投资活动可以促进创业企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对我国经济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限合伙制是创投企业的最佳组织形式,促进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发展,对整个创投行业都有重要的意义。完善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发展相匹配的所得税制度,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完善我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所得税制度,会给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减少税务风险,有利于创投企业的发展。我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经历了从没有独立的制度规定,被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度所包含,到出台有限合伙企业创投所得税特殊规定,与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度分离的过程。目前我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本身不纳税,由合伙人缴纳税款。其合伙人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合伙企业。其自然人合伙人在单一基金核算和整体核算,这两种核算方式中选择一种核算方式纳税,其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纳税。其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征纳问题,还没有详细的规定。另外,有限合伙制度创投企业合伙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享受以70%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所得税抵扣政策。我国有限合伙制度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还存在以下问题: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穿透是否适用未明确,附带收益与管理费未合理定性,变更核算方式的限制时间过长。我国税法未明确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穿透适用,这违反了税收法定原则的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未明确穿透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有: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政策和以70%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所得税抵扣政策。因为税法的解释必须在税法规定的文义范围内进行,而这两个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穿透又不能被税收政策的文义涵盖,所以其不能通过税法解释予以补充。这两个未明确规定税收优惠制度穿透适用的问题,属于税法漏洞。根据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应对其进行明确的规定。建议规定这两个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进行穿透,这样规定可以减轻合伙人的税收负担。我国有限合伙制度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未对附带收益与管理费进行合理的定性。附带收益与管理费,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按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是包括经营人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的收益。但附带收益是个人普通合伙人经营合伙企业的业绩报酬,管理费属于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日常经营的报酬,两者都属于为合伙企业提供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税收公平原则要求,对同样的事物应采取同样的手段,同样性质的收入应适用同样的税率。应对附带收益和管理费进行合理定性,考虑到国家对于创投企业的鼓励政策,建议可以仿照目前对于合伙制创投企业选择核算方式的安排,给与有限合伙制度创投企业合伙人在纳税时,选择附带收益和管理费按照“经营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一类所得缴纳所得税。我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变更核算方式的限制期限过长。我国对创投企业是鼓励的态度,针对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制定的税收政策要遵循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税负有所下降,只减不增”。由于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很难准确预测其未来的收益情况,在选定核算方式后三年不得改变的情况下,不能保证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税负只减不增。税收的手段与鼓励创投企业发展的目的不匹配,违反了比例原则的适当性原则。应缩短核算方式的变更时间至一个纳税年度,以减少征纳成本符合鼓励创投企业发展的目的。
吕祥翥[9](2019)在《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科技金融业发展势头迅猛,关于科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党中央也下发了各类指示,表明科技金融应当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二者发展关系问题逐渐引发了社会和学界的探讨,但就二者相关关系的研究文献却少之又少。本文以广东省为例,立足于科技金融,对广东省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相关关系进行研究。首先对二者目前的发展现状进行探索,其次采用实证的方法对广东省科技金融以及广东省实体经济之间的相关关系进行深入探讨。通过协整检验,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验证了广东省科技金融和广东省实体经济之间的协同发展关系。实证研究显示:广东省科技金融发展和广东省实体经济发展有着稳定的协整关系,二者之间亦互为格兰杰因果;广东省实体经济数据对广东省科技金融数据所产生的新息冲击反应为正向效应,同样的,广东省科技金融数据对广东省实体经济数据所产生的新息冲击亦然;广东省实体经济数据的波动很大程度可以由广东省科技金融经济数据所解释,广东省科技金融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广东省实体经济解释;广东省科技金融的发展着实促进了广东省实体经济发展,广东省实体经济的发展又反过来又成为广东省科技金融发展的基石。最后,本文在对广东省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周延[10](2019)在《基于政策文本分析的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创业投资能够起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经济转型的重要作用。然而,具有公共外部性和高风险性的创业投资,仅依靠自身难以健康发展,需要政策进行引导和推动。在广州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的背景下,本文以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为研究主体,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方法开展研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政策主体、政策主题、政策工具均为政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政策内容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情况。本文基于广州市政府发布的52个有效期内的政策文本,将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分成四个发展阶段进行研究。对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发文主体分别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究政策主体的网络结构及中心性。其次运用共词分析方法构建相关矩阵和相异矩阵,通过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划分出政策领域确定政策主题并对政策领域进行结构上的划分。然后利用关联性分析法研究具体的政策内容,判断政策之间的系统性、支撑性、冲突以及主体利益。最后从政策工具的视角进行研究,结合政策工具维度与创投运作阶段维度研究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研究结果表明位于核心位置的政策主体相对突出,政策制定主体较为单一,政策参与主体的网络规模呈扩大趋势,社会网络的中心从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向市政府过渡,政策参与主体的合作广度和强度均有所提高。其次,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可划分为六个领域,初步形成体系。第三,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主要涉及金融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仍需加强不同层面政策内容之间的系统性和支撑性。最后,政策工具中供给型政策工具最多,基本集中在“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三个方面;需求型政策工具和退出阶段的相关政策工具十分缺乏,需要大力加强这类政策的出台。
二、北京创业投资发展比较与分析(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创业投资发展比较与分析(下)(论文提纲范文)
(1)促进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及特征 |
2.1.1 创业投资 |
2.1.2 税收政策 |
2.2 理论依据 |
2.2.1 正外部性理论 |
2.2.2 内生增长理论 |
2.2.3 不确定性理论 |
2.3 作用机理 |
2.3.1 税收政策直接影响创业投资企业的资本投放量 |
2.3.2 税收政策影响创业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
2.3.3 税收政策影响被投资企业成功率 |
第3章 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现状 |
3.1.1 创业投资企业数量与资本总量呈现明显增长态势 |
3.1.2 民营资本在我国创业投资资本总量中占比依然较高 |
3.1.3 高科技企业依然是创业投资青睐的主阵地 |
3.1.4 投资阶段仍主要集中在中期 |
3.1.5 区域性集聚效应明显 |
3.1.6 资本退出的方式逐渐多样化且趋于完善 |
3.2 我国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 |
3.2.1 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 |
3.2.2 各地区税收政策 |
3.3 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3.3.1 税收激励制度的立法层次相对较低 |
3.3.2 投资额抵扣条件过于严苛 |
3.3.3 对创业投资的长期投入激励不足 |
3.3.4 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 |
第4章 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证研究 |
4.1 研究假设 |
4.2 研究设计 |
4.2.1 变量选择以及来源 |
4.2.2 模型设定 |
4.3 实证过程与分析 |
4.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数据的平稳性检验 |
4.3.3 协整检验 |
4.3.4 VAR模型 |
4.4 实证结果 |
第5章 税收政策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5.1 美国 |
5.2 英国 |
5.3 韩国 |
5.4 印度 |
5.5 对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建议 |
6.1 完善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
6.1.1 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法律制度 |
6.1.2 降低税收优惠政策进入门槛 |
6.1.3 对长期投资进行激励 |
6.1.4 加快解决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 |
6.2 其他配套政策 |
6.2.1 完善营商环境,培育创新环境 |
6.2.2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
6.2.3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理论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理论综述 |
1.2.3 对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
1.4.1 主要内容和基本框架 |
1.4.2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理论基础 |
2.1 基础理论 |
2.1.1 相关定义 |
2.1.2 法律结构和设立流程 |
2.1.3 基本分类和主要作用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章 国内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研究 |
3.1 国内创投引导基金的现状分析 |
3.1.1 创投引导基金的发展概况 |
3.1.2 创业投资基金成立数量与管理规模 |
3.1.3 创业投资基金总体投资情况分析 |
3.1.4 地方创投引导基金发展经验与启示 |
3.2 境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及借鉴 |
3.2.1 境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历史发展概述 |
3.2.2 美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概况及经验借鉴 |
3.2.3 日本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情况及其经验总结 |
3.2.4 台湾地区创业投资基金的现状及经验借鉴 |
第四章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现状分析 |
4.1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现状 |
4.1.1 创投引导基金的发展历程 |
4.1.2 创投引导基金的发展规模 |
4.1.3 创投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 |
4.1.4 创投引导基金发展存在的问题 |
4.2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的外部环境分析 |
4.2.1 创投引导基金的政治环境 |
4.2.2 创投引导基金的经济环境 |
4.2.3 创投引导基金社会文化环境 |
4.2.4 外部环境EFE矩阵分析 |
4.3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的内部条件分析 |
4.3.1 投资管理能力分析 |
4.3.2 人力管理状况分析 |
4.3.3 出资方式和运作模式分析 |
4.3.4 内部因素IFE矩阵分析 |
4.4 吉林省创投引导基金发展的战略分析与决策 |
4.4.1 采用SWOT矩阵预选战略分析 |
4.4.2 运用QSPM定量战略决策分析 |
第五章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目标及措施 |
5.1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的目标 |
5.1.1 发展目标 |
5.1.2 发展原则 |
5.1.3 战略发展规划 |
5.2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战略实施 |
5.2.1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
5.2.2 加强重点投资,优化投资结构 |
5.2.3 引入委托-代理市场化竞争运营机制 |
5.2.4 拓宽融资渠道,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 |
5.2.5 增加投资规模,服务于企业成长全周期 |
5.3 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的保障性措施 |
5.3.1 优化省内的创业投资环境 |
5.3.2 完善引导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 |
5.3.3 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专业管理团队 |
5.3.4 健全自律机制,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3)H镇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的可行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农业产业基金的理论基础和探索 |
第一节 产业引导基金的理论基础 |
一 产业引导基金的内涵和筹集方式 |
二 产业引导基金的组织形式 |
三 产业引导基金的退出 |
第二节 产业引导基金的探索 |
一 我国农业产业基金的探索 |
二 产业引导基金的模式探索 |
第三章 H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H镇经济发展概况 |
第二节 H镇特色农业发展背景 |
第三节 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的政策环境 |
一 国家农业产业基金扶持政策 |
二 河南省农业产业基金扶持政策 |
三 H镇支持返乡创业的相关政策 |
第四章 H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必要性分析 |
第一节 H镇涉农企业金融需求分析 |
一 资金来源分析 |
二 融资额度及周期分析 |
三 H镇涉农企业融资目的 |
四 H镇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担保形式分析 |
第二节 H镇涉农企业金融供给分析 |
第三节 H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的客观性 |
一 满足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缺口的内在要求 |
二 拓宽农业产业的融资渠道 |
三 扶持农业产业的发展 |
四 推进农业产业的结构升级 |
第五章 H镇财政承担能力分析 |
第一节 H镇公共预算分析 |
第二节 H镇政府性基金预算 |
第三节 H镇政府性债务 |
第六章 H镇产业引导基金运营模式分析 |
第一节 基金的设立 |
一 资金的募集 |
二 基金的规模 |
第二节 基金的运营 |
一 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 |
二 基金的治理结构 |
三 基金项目的选择 |
第三节 基金投资管理及监督 |
一 基金的投资管理 |
二 基金的项目监督 |
三 基金的退出 |
第七章 H镇产业引导基金的风险与保障措施 |
第一节 H镇产业引导基金的风险分析 |
一 监管风险 |
二 经营风险 |
三 自然风险 |
四 道德风险 |
五 人才风险 |
第二节 H镇产业引导基金风险的防范措施 |
一 监管风险的防范措施 |
二 经营风险的防范措施 |
三 自然风险的防范措施 |
四 道德风险的防范措施 |
五 人才风险的防范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需求的问卷调查 |
个人简历 |
致谢 |
(4)论我国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及解决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 主要观点和可能的创新点 |
一、创业投资税收的基础理论 |
(一) 创业投资的性质与意义 |
(二) 创业投资法律关系主体及纳税主体 |
(三) 创业投资与税法的关系 |
(四) 创业投资征税的特殊性与公平性 |
二、创业投资所得的税法梳理与双重征税问题 |
(一) 创业投资所得的税法梳理 |
(二) 创业投资所得双重征税问题的产生 |
(三) 双重征税问题的危害性分析 |
(四) 消除双重征税对科技发展的意义 |
三、创业投资所得双重征税的产生原因 |
(一) 创业投资税法价值取向不当 |
(二) 对创业投资的重要性和企业性质认识不足 |
(三) 对中国创业投资企业形式的多元化认识不清 |
(四) 企业所得税法的设置存在偏差 |
(五) 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设置不当 |
(六) 对创业投资与高新技术的辩证关系认识不清 |
四、创业投资所得双重征税问题的解决路径 |
(一) 明确创业投资税法的科技创新和效率价值取向 |
(二) 制定创业投资企业法,明确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性 |
(三) 统一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免税主体资格 |
(四) 明确创业投资所得税前扣除或抵免 |
(五) 降低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门槛 |
(六) 增加创业投资税收激励条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创业投资区域集聚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创业投资区域集聚研究 |
1.2.2 创业投资发展与产业结构研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创业投资的界定 |
2.1.2 产业结构的界定 |
2.2 创业投资集聚的相关理论 |
2.2.1 外部经济理论 |
2.2.2 交易费用理论 |
2.2.3 规模报酬递增理论 |
2.3 产业结构优化的相关理论 |
2.3.1 产业结构变动理论 |
2.3.2 创业投资集聚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理论分析 |
第3章 国内地区创业投资集聚特征与产业结构演变 |
3.1 创业投资区域集聚特征 |
3.1.1 创业投资机构和管理资本集中 |
3.1.2 创业投资项目集中 |
3.2 区域产业结构演变 |
3.2.1 区域产业结构现状 |
3.2.2 区域产业结构演变趋势 |
第4章 创业投资区域集聚对产业结构优化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样本选择及数据来源 |
4.2 变量选择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核心解释变量 |
4.2.3 控制变量 |
4.3 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 模型建立 |
4.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5.1 回归结果 |
4.5.2 地区分析 |
第5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情况 |
(6)产业投资基金的规制困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简介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角度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产业投资基金的概述 |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 |
(一)股权投资基金解释 |
(二)狭义产业投资基金 |
(三)广义产业投资基金 |
(四)与其他投资基金的区别 |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属性 |
(一)一般属性 |
(二)独有属性 |
三、产业投资基金类型 |
(一)按照投资方向分类,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有行业型、地域型、综合型三类错误!未定义书签。 |
(二)按照投资属性分类,可分为创业投资基金、支柱产业投资基金、基础产业投资基金和并购/重组产业投资基金 |
(三)出资人不同: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和机构投资产业投资基金 |
第三章 法律关系与组织形式 |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 |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概念 |
二、产业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
(一)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 |
(二)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 |
(三)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 |
三、政府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关系 |
(一)政府是政策制定者 |
(二)政府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出资者、投资人 |
(三)政府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监管者 |
第四章 产业投资基金的部门规章分析 |
一、产业投资基金意义与社会效益 |
(一)经济意义 |
(二)社会效益 |
二、以部门规章为主规制产业投资基金 |
(一)当前有效的部门规章 |
(二)部门规章的法律层级低,调整作用弱 |
三、上位法缺失,政策引导 |
四、完善制度规范化设计 |
第五章 产业投资基金域外经验 |
一、美国法律规制发展经验 |
二、韩国政府主导作用经验 |
三、以色列完善规制的经验 |
第六章 规制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几点建议 |
一、修订法律法规,并明确上位法 |
二、统筹监管体系,消除碎片化监管 |
三、明确政府定位,发挥引导作用 |
四、完善多元化的配套政策,畅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道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创业投资机构行为与企业创新:文献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 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对企业创新的整体作用的文献计量学分析 |
1.1 关键词 |
1.2 共现知识图谱 |
1.3 聚类分析 |
2 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
2.1 投资期:筛选效应 |
2.2 持有期 |
2.2.1 监督、治理效应 |
2.2.2 市场、网络效应 |
2.3 退出期:冲击效应 |
3 讨论与展望 |
(8)我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结构安排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一、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梳理 |
(一)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演进 |
(二)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现行所得税制度 |
1.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度规则 |
2.合伙人所得税制度规则 |
3.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抵扣制度 |
二、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问题阐释 |
(一)未明确部分优惠政策的穿透适用 |
1.未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免税政策穿透适用 |
2.未明确所得税抵扣制度穿透双层合伙适用 |
(二)未合理定性附带收益与管理费 |
(三)变更核算方式的限制期限过长 |
三、问题分析:以税法基本原则为工具 |
(一)税收法定原则 |
(二)税收公平原则 |
(三)比例原则 |
四、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完善 |
(一)建立优惠政策合伙人穿透适用制度 |
1.明确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免税政策可以穿透适用 |
2.明确所得税抵扣制度可以穿透双层合伙适用 |
(二)明确附带收益与管理费之“劳务报酬所得”属性 |
(三)缩短变更核算方式的限制时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2.1 对科技金融的研究 |
1.2.2 对金融与实体经济相关关系的研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意义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意义 |
1.4 创新之处 |
1.4.1 研究视角创新 |
1.4.2 研究方法创新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科技金融相关概念 |
2.1.2 实体经济相关概念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理论 |
2.2.2 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
2.2.3 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相互作用机理分析 |
3 广东省科技金融及实体经济发展现状研究 |
3.1 广东省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
3.1.1 广东省创业投资发展现状 |
3.1.2 广东省科技信贷发展现状 |
3.1.3 广东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现状 |
3.2 广东省实体经济发展现状 |
3.2.1 广东省实体经济相关政策 |
3.2.2 广东省第二产业发展总述 |
3.2.3 广东省工业发展现状 |
3.2.4 广东省建筑业发展现状 |
4 相关指标体系的建立及实证研究 |
4.1 科技金融发展指数指标体系的建立 |
4.1.1 科技金融发展指数设计特点 |
4.1.2 二级指标体系的建立 |
4.1.3 科技金融发展指数的算法 |
4.2 广东省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实证研究 |
4.2.1 模型与数据的选择 |
4.2.2 平稳性检验 |
4.2.3 VAR模型最优滞后阶数的确定 |
4.2.4 协整检验 |
4.2.5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4.2.6 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和方差分解分析 |
4.2.7 实证结论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基于政策文本分析的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作用 |
1.2.2 政策分析的概念 |
1.2.3 政策分析方法的综述 |
1.2.4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和存在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政策分析方法的主要理论 |
2.1 彼得霍尔的政策范式理论 |
2.2 .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理论 |
2.3 内容分析方法理论 |
2.4 政策工具理论 |
2.5 政策分析方法理论的应用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政策主体分析 |
3.1 政策主体描述性分析 |
3.1.1 政策文本的确定 |
3.1.2 政策制定主体的结构 |
3.1.3 政策文本参与主体的构成 |
3.2 政策主体的合作程度分析 |
3.2.1 政策主体的合作矩阵构建 |
3.2.2 政策主体的合作程度变化 |
3.3 政策主体的网络结构演变分析 |
3.3.1 政策主体的网络规模演变分析 |
3.3.2 政策主体的中间中心度和中心势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政策主题分析 |
4.1 政策文本高频词选取 |
4.1.1 共词分析法概述 |
4.1.2 政策的领域划分和结构分析 |
4.2 政策领域的多元统计分析 |
4.2.1 政策领域的因子分析 |
4.2.2 政策领域的聚类分析 |
4.3 政策领域的结构分析 |
4.3.1 基于创投运作阶段的政策领域结构划分 |
4.3.2 基于政策要素的政策领域结构划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政策内容分析 |
5.1 政策文本内容编码 |
5.2 政策内容描述性分析 |
5.2.1 政策内容年度分布情况 |
5.2.2 政策内容产业分布情况 |
5.3 政策内容的关联性分析 |
5.3.1 关联性分析框架制定 |
5.3.2 系统性分析 |
5.3.3 支撑性分析 |
5.3.4 冲突分析 |
5.3.5 主体利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政策工具分析 |
6.1 政策工具分析框架制定 |
6.1.1 X维度:政策工具维度 |
6.1.2 Y维度:创业投资的运作阶段维度 |
6.2 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量化分析 |
6.2.1 广州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单维量化分析 |
6.2.2 广州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的多维量化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文本表 |
附录2:创业投资产业政策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分类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北京创业投资发展比较与分析(下)(论文参考文献)
- [1]促进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D]. 周小秋.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吉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问题研究[D]. 李岩城. 广西大学, 2020(07)
- [3]H镇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引导基金的可行性研究[D]. 李芊曌. 郑州大学, 2020(02)
- [4]论我国创业投资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及解决路径[D]. 周姜琳.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5]创业投资区域集聚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研究[D]. 李金鑫. 合肥工业大学, 2020(02)
- [6]产业投资基金的规制困局[D]. 左宇虹.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7]创业投资机构行为与企业创新:文献综述[J]. 乔魏,戴蕙阳. 创新与创业管理, 2019(02)
- [8]我国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所得税制度研究[D]. 方天隽. 中南民族大学, 2019(08)
- [9]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D]. 吕祥翥.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10]基于政策文本分析的广州市创业投资产业政策研究[D]. 周延.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