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产资源某些基本问题概谈(下)(论文文献综述)
张文月[1](2021)在《法汉同传中的简明策略研究 ——基于MTI口译课堂的实例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同声传译中,受限于有限的时间、精力以及自然语言中客观存在的大量冗余,译员几乎不可能再现原文的全部信息和表达方式。鉴于此,简明策略应运而生,旨在不影响原文理解的基础上省略对听众而言多余的信息、或对多个信息点进行概括整合,以减少信息输出时长,提高逻辑表达清晰度,从而优化译员的同传表现。本文为探究简明策略在法汉同传中应用的实证研究报告。笔者选取了具有一年以上口译学习经验的9名MTI专业学生作为实验对象,以两段语速相近、难度不同的法文演讲为实验语料开展了法汉同传实验,并邀请12名母语受众对上述翻译实践进行评分,以受众打分结果作为评判同传质量的主要参照。此外,笔者还分别针对发言人和受试译员设计问卷,一方面探究发言人对于简明策略应用的接受程度,另一方面通过受试译员的内省式问答了解其采取简明策略的场景、原因、方法和困难。实验结果表明:第一,受试译员的翻译得分与简明策略的使用频次呈高度正相关。第二,当语料难度较低时,受试译员有更多精力打磨译文,使其表述更加简明;而面对难度较高的语料,译员则难以顾及译文的简明性。第三,在Kirchhoff(2002)提出的简明策略三技巧(省略、概括和压缩)中,消耗精力最少的省略技巧使用频率最高。需要注意的是,现行的简明策略分类标准在翻译的跨文化交际性方面有所欠缺,因此笔者尝试提出了一种新的分类思路,并基于这一思路对实验结果进行了文本分析。在本研究中,笔者将简明策略分为结构简明和含义简明两种类型。前者在不改变原文含义的基础上着力减少语言冗余,包含纯语言层面的省略和压缩两种技巧;后者则是更高层次的简明策略,会针对认知载荷对原文含义进行一定的加工整合,提升翻译交际效果,包含概括、关联性处理、概念整合三种技巧。笔者希望此研究可以帮助译员更加系统地了解简明策略,以提高包含口译在内各类交际行为的有效性。
赵艳[2](2019)在《文化记忆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究 ——以山西省润城镇传统村落为例》文中认为文化记忆作为一种“集体知识”,以特殊的物质文化符号为载体,能创造出集体性意识和特殊性意识,并且有利于集体“自我形象”的构建,并且构建社会和群体的身份认同。同时,文化记忆还是一种能反复使用的文本、意象和仪式系统。文献专着、碑记、家谱、博物馆、图书馆、建筑物以及各种各样的仪式和节日等等,都是文化记忆系统中可见的象征载体。文化记忆对于社会存在的价值不仅在于对大众集体对过往的研究思考的成果有了坚固的储存保存方式,更在于它对确立集体认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节日作为文化记忆的载体之一,有着悠久的传承历史和深厚的精神文化内涵,具有提高集体文化认同感和提升文化自信的作用。当地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润城镇传统村落的认同及保护的讨论,多从古堡建筑、官宅民居、村内庙宇等古建筑文物方面出发。尤其是对“古堡重镇”这一旅游文化品牌的树立,是近年来旅游开发的重心。但是政府主导下润城镇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作为村落主体的村民更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文化认同感被削弱,传承保护自身村落文化的自觉性下降。润城镇传统村落其内在的历史文化底蕴——如民俗风情、传说故事、节日文化、民间技艺等这些“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却面临断代的危机。解决这种问题的途径之一,便是挖掘唤醒人们的“文化记忆”,复兴和重构当地人的集体文化认同感,进而自觉进行“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弥补润城镇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不足。并利用文化记忆在时间、空间和社会维度上所体现出的文化重构性,使得地方文化能按照当下社会生活和旅游开发的需求得以重构进而传承。润城镇传统村落“元宵节”时期的村落联合性节俗活动,某种程度上对当地的“非物质文化”做出了集中展示。因此以复兴保护当地“元宵节”的传统节俗活动为切入点,能更大程度的唤醒人们的文化记忆,全面提升自身的文化认同感,并且主动参与到当地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当中。继而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能拥有高度的文化自信,自觉的进行由内而外式的文化传递,在满足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获得并提升外界的文化认同感。
田言亮[3](2019)在《湿润区水循环条件对土壤金属元素分布的影响特征与机制》文中研究表明农田区土地质量状况与表层土壤中化学组分和金属元素富集状况之间密切相关,尤其在我国降水充沛的湿润地区,地表-地下强径流的水循环条件是如何影响土壤中金属元素迁移-富积,进而形成流域尺度上不同单元分区土壤元素含量分布的区位差异特征,主导影响因素与机制如何,阐明这些科学问题对于我国湿润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农田分布区为重点研究区,基于2379组的地表水、土壤水和地下水水样,以及5803组表层(0-20cm深度)土壤样品、1962组的包气带土样(0-60cm深度,间距10cm)和现场调查与监测资料,通过地层岩性、包气带渗透性、径流水力梯度、水势高程、潜水水位埋深和上游来水通量等水循环条件对土壤中Zn、Cu和Cd等元素分布差异性的影响特征与机制研究,取得如下主要创新性认识。1、建立了流域尺度的水循环条件对土壤中元素含量分布差异性影响特征与机制的分区研究方法,划分了基于水循环系统的分区研究单元,并查明不同分区地表-地下径流的水循环条件,包括包气带岩性与渗透性、地下水埋藏状况、地下水动力场系统组成与分区、上游来水通量、水势高程与水力梯度,以及研究区土壤中Zn、Cu、Fe、Cd、Cr、Pb、Hg和As等元素含量分布的区位特征和不同单元分区土壤中Zn、Cu、Cd等元素有效态含量分布差异特征,奠定了水循环条件对土壤元素分布差异性影响特征与机制的研究基础。2、阐明同一流域自上游至下游的不同分区表层土壤中Zn、Cu、Cd、Cr、Pb、As、Hg元素含量、丰缺程度和潜在生态效应都明显不同,具有明显的选择性集合式富聚特征:土壤中这些金属元素变异程度的大小次序为As>Cd>Hg>Zn>Cu>Pb>Cr。其中在上游低山-丘陵区(IV、V分区)的土壤中,Zn、Cu、Cd、Pb、Hg和As元素含量分布的空间变异强度较大;在下游平原区(I、II分区),上述元素含量分布的空间变异强度较小。在地表-地下径流水通量较大的丘陵-河谷区(III分区),土壤中这些重金属含量分布也呈现上、中、下游明显分带性的差异特征。3、发现包气带岩性、地层结构与渗透性、径流水力梯度、水势高程、潜水位埋深和上游来水通量等水循环条件,对湿润区土壤中Zn、Cu和Cd等元素富集状况具有显着影响。土壤中Zn、Cu和Cd等含量随土壤中粘土矿物占比率的增大(渗透性减小)而增加,随径流水力梯度增大而减少;在潜水位埋深<2.0 m的区域,水位埋深越小,表层土壤中Zn、Cu和Cd等元素含量越高;越向下游平原区,单位体积水通量对应的土壤中Zn、Cu和Cd等元素含量越高。4、揭示了上述水循环条件对土壤中Zn、Cu和Cd等元素富集影响机制,在远离坡洪积物源影响区存在多项影响因素“耦合增强”(1+1>1)效应,在坡洪积物源影响区范围内存在多项影响因素“耦合弱化”(1+1<1)效应。在下游平原区,诸多影响因素耦合的“1+1>1”效应显着,相关性较强;包气带岩性、影响土壤渗透性的粘土矿物占比率和上游来水通量的耦合影响,呈现“耦合增强”(1+1>1)效应。在上游低山-丘陵区,诸多影响因素耦合的“1+1<1”效应显着,相关性较差;水势高程和地下水位埋深的耦合影响,呈现“耦合弱化”(1+1<1)效应。5、采用不同评估方法的研究结果,研究区表层土壤中金属元素的综合潜在生态风险效应总体上以“中等”为主,各分区的潜在生态风险分布范围所占比率的大小顺序为平原区下部(I分区)>平原区上部(II分区)>低山-丘陵区(IV、V分区)。在下游平原区,尤其青弋江流域下游区土壤中Cd、As和Hg等的潜在生态风险分布区域较大,应是重点防控区,以Cd和Hg生态风险防控为主。在中部及上游区,需严控人类活动产生的含Cd、Hg和As污染物进入地表-地下径流水体中,也不宜通过增加K、P肥施用量来改变该区土壤中K、P含量缺乏问题,影响该区的集中供给饮用水源补给涵养功能。
焦英博[4](2018)在《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煤炭资源是我国基础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产业的发展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早期的煤炭资源开发,无论从是从矿区勘探、开采、矿区退役等各环节,都没有重视环境污染和生态建设问题,导致煤炭开采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生态重建压力巨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社会各界同各级政府也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开始积极探索煤炭开采中的生态建设途径和措施。由于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亟需从企业责任、社会参与及政府规制等各角度研究煤炭矿区生态建设问题。本研究梳理了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的相关理论,从信息不对称、激励相容和生态系统理论出发分析了煤炭矿区生态建设过程中政府规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本研究认为,多重多层委托代理下政府规制方和被规制的企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论是横向还是纵向上政府规制都存在政府难以控制煤炭开发企业的问题,这是导致政府规制效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同时,本研究认为,煤炭资源开发的不同阶段,政府规制的措施和重点应有所不同。在煤炭资源开发规划阶段,政府规制的核心任务是对企业的资质及其开发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以确保企业进入规则范畴后能够有效地实现生态建设。在煤炭资源开发和生产阶段,围绕生态建设所涉及的大气污染、地表污染和水污染等问题,政府各部门都应参与到煤炭矿区的生态建设过程。煤炭矿区进入退役阶段后,土地复垦和再开发利用、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是政府规制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本研究以P、Y两市煤炭矿区生态建设过程中政府规制态势为案例,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了两市煤炭矿区的土地复垦工作、矿山环境治理保证基金、煤炭资源开发过程对环境造成的主要污染以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等内容,评估了政府规制的绩效。通过实地调研,访谈了P、Y两市煤炭矿区的生态建设主要负责人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水利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等相关人员。研究结果显示,当前煤炭矿区生态建设过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是以监管为主,企业是最重要的生态建设主体。在当前生态治理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煤炭矿区生态建设的效果主要依赖企业,同时企业面临被多头环境管理部门管辖的局面,承受着大量的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压力。本研究认为,在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方面,政府应该积极承担更多的职能,服务生态建设的总体大局,促进生态治理收益的货币化和多元化。未来的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收益的市场化,也能够一定程度提高企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煤炭矿区的生态治理提供强有力的资金和制度保障。为了解决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中的问题,本研究从项目管理角度出发,基于项目管理的理论框架,提出了构建煤炭矿区生态治理办公室的构想。在该模式下,国家和地方能够实现高效的垂直管理,通过建立资源池、统一标准、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协同工作机制和制定明确的赏罚规则,不仅能为企业生态建设提供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支持,也可为企业生态建设的收益实现提供政策支持和依据,从而能够整合煤炭矿区生态建设的多元力量,推进煤炭矿区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张晶[5](2017)在《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当前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全面推进商事登记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从商事登记改革的实践来看,要破解商事登记改革的难题,关键是要解决行政审批制度中的各种制度机制的束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下,倒逼工商管理部门的内部改革,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的时代潮流。因此,本论文选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的关键环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研究的对象,试图从广州市工商局内部的行政审批流程的角度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行探索和分析。本论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关于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有关问题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了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二是个别审批许可效率有待提高;三是部分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强化;四是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仍然有待完善;五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六是管理和服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进一步分析发现导致的原因主要为:一是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立法层次较低;二是行政审批流程设置不科学,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加大;三是商事登记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共享不及时到位;四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对违法诚信现象打击力度不够。在对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的对策和建议:一是明确审批流程优化的基本思路;二是完善相关行政部门职能建设和系统对接;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四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五是完善代理制度建设;六是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七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杜国川[6](2017)在《资源、权力与社会关系的民族志研究 ——以珲春煤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为田野调查点,聚焦煤炭资源产业,探索边疆地区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国家—社会—个人三者的参与、权力互动、权力博弈给当地社会带来的冲突与影响。通过对煤炭资源开发历程的民族志描述和理论分析,阐释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虽然能带来一时的经济繁荣,而权力的博弈,往往会给当地社会造成环境污染、身体及权利的商品化等"资源诅咒"的残酷现实。尤其在2013年因吉林省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频发,政府实施了强制性的长期停产和去产能政策,进一步引发了国家、社会、个人三者之间矛盾及冲突的持续上升,给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和影响。本论文主要采用民族学的理论与方法,并结合社会学、政治学等研究视角,梳理资源开发的过程,探讨煤炭企业的困境与问题,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田野文本。全文的基本框架由绪论、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组成。第一章为绪论。阐述选题缘起及意义,研究动态、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章,主要叙述了珲春煤炭产业的发展历史沿革及现状。珲春煤炭开采经历了清朝光绪年间的官窑开采、日伪时期的破坏性掠夺、建国后的国有集体煤矿开采,形成了目前以国有煤矿为主私营煤矿并存的产业布局。同时,经过后期的地质勘探和煤矿数量的增多,珲春成为延边区域内煤炭储量及产量最高的城市,为延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因为2013年吉林省内连续的安全生产事故,开始了"一人得病,大家吃药"的长期政策性停产,同时伴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下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导致珲春煤矿正面临着煤矿倒闭和矿工失业的社会现状。第三章,主要分析了与煤炭资源相关的权力分化。煤炭资源的产权制度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的,经过三个时期的变革,最终明确了煤炭资源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并建立了勘探权和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制度,这种煤炭资源的市场化机制加速了煤炭资源的私有化进程。煤炭行业的监管权由行政机关享有,随着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不断调整,监管权在不同时期徘徊于"分散"与"集中"的两者之间,最后形成煤炭行业由多个行政部门交叉监管的权力网络。煤矿企业拥有煤炭资源的开采权,在现代化煤矿企业的管理模式下,构建出煤矿老板、矿长、矿工的煤矿企业内部权力关系结构。第四章,主要探讨了在煤炭资源的开发过程中,政府、企业、矿工三者权力关系结构的失衡状态。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因为政府机关监管权的主体、客体因素,呈现出"强政府一弱企业"的权力关系格局,面临这种失衡的权力关系格局,煤矿企业以联合建立协会的形式构建社会权力,在与行政权力展开博弈的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并没有达到均衡政企权力关系的目标。煤矿企业与矿工曾构建出"家户"文化氛围下的团结、互助、信任的权力关系格局,但是在现代化煤矿企业管理制度的规训下,"家户"文化的淡化导致了两者关系的疏离,形成"强企业—弱个人"的权力关系格局。正是"行政权力、社会权力、个体权力"三者之间权力关系结构的失衡,以及矿工个体权力的薄弱,导致了矿工"身体"的物化。第五章,主要阐述了因吉林省内连续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长达三年的政策性停产,以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下的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导致了政府、企业、个人不同主体的自身变革和三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事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内部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府如何看待经济利益与承担责任风险的矛盾,企业内部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以煤炭协会为代表的社会权力失势,身为个体的矿工面临着身份的变革,体现出在煤炭行业留守还是离去的矛盾抉择。在不同主体的变革和矛盾下,煤矿企业与政府展开违法生产的抵抗,企业与矿工呈现出欠薪下的劳务冲突。"行政权力—社会权力—个人权力"关系结构的失衡并没有改善,相反,因为支柱产业的政策性关停、就业岗位和人员的流失给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基于对珲春煤炭资源开发个案的论述和分析,本论文的结论是: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在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基础的同时,也伴随着"资源诅咒"下的社会影响,这种影响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逐渐显现,国家权力的执行或非正常的干预会导致社会影响的发展或扩大;通过对与煤矿资源相关的不同权力主体的日常实践观察,可以证明权力关系结构的失衡加剧了 "资源诅咒"下的社会负面影响,即从微观视角下的"行政权力—社会权力—个人权力"三者之间的权力关系结构性失衡,呈现出"强政府—弱企业"、"强企业—弱个人"的关系格局,从而导致了矿工"身体"的物化;政府实施为期三年的政策性停产及去产能的政策,并没有使危机管理有序有效,反而使"行政权力—社会权力—个人权力"三者之间权力关系结构的失衡状态进一步恶化,带来了社会矛盾和负面影响。
徐星宇[7](2017)在《我国资源税改革法律问题探讨》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国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调节自然资源开采和使用的资源税法也越来越受到关注。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这一次的修改对财政税收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经过修改后,立法法第八条第六款规定,涉及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在立法法本次修改之前是没有这一条的,因此在我国的整个税法体系中,存在着涉及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等基本税收制度的是由条例或者地方性规范来调整的情形,比如说在我国的资源税法领域就存在这种情况。现行资源税的征收依据来自于国务院于2011年制定的暂行条例,资源税的开征、征收方式、税率确定以及征收管理制度都是由该条例来规定,在立法法修改后,这种情形显然已经违背了立法法第八条所体现出来的税收法定原则和税收保留原则。为了建立更为科学的现代财税制度,制定资源税法势在必行。制定资源税法,完善税收体系,必然要将现行资源税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首先,资源税的征收依据资源税法的制定应当遵循税收法定的原则和税收保留的原则,税率的确定以及征收管理制度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来规定。鉴于我国资源分布特色以及征收资源税的目的,同时还要考虑中央与地方税权的划分,应当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权以便因地制宜。其次,现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过于狭窄,征收方式也不尽合理,税费混杂,制定资源税法应当拓宽资源税税基,改从量计征为从价定率,取消与资源税重复征收的费用,合理的资源税才能充分发挥资源税的作用。再次,自2011年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以来,我国其他地区也相继开始进行改革试点,在这些试点中,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地方改革试点这种行为本身没有错,但试点活动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应当有统一的法律来规范,避免地方政府因此滋生腐败。本文将从四个部分出发来展开研究。第一个部分是资源税立法改革问题的提出,详细阐述资源税改革的意义以及自开征资源税以来我国资源税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介绍我国资源税立法现状,指出我国资源税立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资源税改革地方先试先行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以其他国家的资源税制度为例进行研究,为我国资源税法的完善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则是对前面所涉及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及建议。
范雁阳[8](2016)在《拓宽思路 深化合作——2016中国—东盟矿业企业发展论坛专家观点摘登》文中研究说明9月8日,2016中国—东盟矿业企业发展论坛在南宁举行。在全球矿业经济复苏之际,本次论坛为中国、东盟各国矿业企业提供了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对推动矿业经济区域化发展进程,助推中国和东盟矿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论坛上,来自中国和东盟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矿业企业投资风险、企业信誉、投资回报、绿色矿山等内容做了主题演讲,本刊特节选部分专家观点以飨读者。
杨宇[9](2015)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政体制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中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我国在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财政体制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先后建立了“统收统支”、“包干制”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都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现行的“分税制”体制已运行二十多年,产生了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诸多问题,如何在“分税制”的框架内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已成为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这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财政体制改革发挥着排头兵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完善财政体制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从理论上看,财政体制内容繁杂,总结起来,不外乎事权、财权和财力这三大要素,事权是基础,财权是手段,财力是保障,三者的划分是否明确、合理、规范,组合方式是否符合国情,直接影响着我国财政体制运行效率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财政体制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上三个要素,“药方”也应从这三方面来抓。本文在第二章阐述财政职能理论、公共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外部性理论和激励相容理论的基础上,第三章构建了财政体制核心三要素模型,阐述了事权、财权和财力的概念和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衡量三者之间关系是否合理,财政体制是否科学完善的落脚点和实现途径。从实践上看,财政体制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经济关系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的国家财政体制应该在保证国家集中统一的基础上,辖区内的所有省份公平地履行事权,获得应有财权和财力,以实现全国范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某种程度上说,辖区内的每个省份是全国财政体制是否完善的评判员,当中央和每个省份的体制都较为完善,科学合理的财政体制便建立了。正是基于以上理论和实践观点,本文以财政体制三要素为理论基础,选取黑龙江省这一单独个体,以点带面,将中央与该省的财政体制进行庖丁解牛式的分析。首先,第四章基于财政的公共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和激励相容等理论,梳理该省建国以来经历的“统收统支”、“包干制”和“分税制”三个阶段财政体制的动因、沿革和影响。第五章接着分别指出黑龙江省目前财政体制在事权、财权和财力方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在事权方面,按照《2013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的项级列举了黑龙江省当年近600项支出科目的划分现状,得出了中央事权下放过多的结论,加之中央刚性支出要求多以及部分支出政策不符合地方实际,使地方承受了过重负担。在财权方面,不仅税收制定权和税收划分集中在中央,而且由于制度不合理,黑龙江省出现了税收向辖区外转移,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行进一步减少了该省税收;收费权产生的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缺乏制度约束和可持续性,收费收入占黑龙江省财政收入比例高,无法形成可用稳定财力。在财力方面,由于转移支付结构不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低,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和配套要求过多,直接造成可支配财力不足。事权、财权和财力三方面的问题,最终导致黑龙江省财力和事权不相匹配。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法,通过量化数据说明黑龙江省在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环保生态、公共文化以及整体公共服务水平上都同其他省份有一定差距。为了满足本省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和完成中央的各项指令任务,黑龙江省政府债务长期持续上升,债务风险和未来还款压力较大。中国幅员辽阔,拥有31个省份和13亿多人口,每个省份的历史、气候、资源、人口和经济发展情况千差万别,科学的财政体制必须将以上因素都纳入考量范畴。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如何结合具体省份的实际情况,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黑龙江省作为财政体制特殊因素的研究范本,有很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地处最东北,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有最大的油田,生产最多的粮食,最早解放和工业化建设地区,集边疆大省、生态大省、能源大省、产粮大省、老工业大省和冰雪大省与一身,为国家累计提供大量资源,其中原油占全国的1段煤炭占1/10、木材占1/3、商品粮占1/7。本文第六章分析了以上特殊因素如何通过事权、财权和财力影响着黑龙江省的财政体制,同时在分析的过程中有所侧重,边疆大省和生态大省侧重于履行国防和环保事权、能源和粮食因素侧重于税收水平低和税收转移,而老工业基地和高寒因素侧重于需要财力的补贴和扶持。黑龙江省在事权、财权和财力方面的问题,是财政体制的共性问题,在全国其他省份也普遍存在。正是如此,本文从个性看共性,第七章提出完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六项原则之后,分别针对这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在事权方面,首先对我国宪法和现行的246部法律进行了系统的文本分析,对政府现行所有的事权进行了界定和分类,提出了事权法定的目标,为事权的合理划分奠定了法制基础。其次,将事权分为中央事权、地方事权、共同承担事权和目标事权四大类,并提出事权划分应该达到“能托低、准浮动、可增长、易执行、被监督、有保障”六个标准。再次,在第四章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当前近600项支出中央和地方划分现状的基础上,逐项提出了该支出应属于中央、地方或共享事权,并对共享事权提出了分享比例。最后,提出中央应尽快将涉及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安全、地方政府不合理投资及国家整体利益等领域中的事权上收。在财权方面,从税权权和收费权两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提出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环境税、社保税的改革建议和税种收入划分的整体方案,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立法、征管等方面配套措施。其次在将非税收入分类的基础上,实行费改税,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依法征收。在财力方面,本文提出了转移支付的总体原则,即公平与效率兼顾、纵向与横向方式并用、分配与使用过程公开,具体体现在扩大一般转移支付规模,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的设立和分配,并建立以生态功能区补偿为主的横向转移支付。在提出共性对策后,本文第八章对于黑龙江省的特殊因素提出相关建议。在事权方面:针对边疆因素,由于部队事权划分不清晰,承担了中央的国防支出责任,提出国防领域实行以中央财政为主的经费保障模式;涉及国家和地方共同安全的事权共同承担;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安全的事权应划归地方。财权方面:税收政策全国统一,税权高度集中在中央,不应有针对不同省份特殊因素的不同政策,而收费权随着费改税和收费权的规范统一,地方的收费权也逐步减少,因此对于特殊因素的财权方面的对策,已经在第七章详细阐述。财力方面:针对生态因素,由于履行生态保护事权,导致经济发展缓慢、财政减收、公共基础设施落后,提出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提高天保工程补助标准、完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针对能源因素,石油税收大部分上缴中央,煤炭资源税税收较低,收入受价格影响变动大,资源面临枯竭,收入不可持续,提出建立资源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支持资源型城市和企业转型。针对粮食因素,由于粮食产业带来的收入低且需地方政府大量投入,而商品粮低价调出转移当地政府财政投入,提出合理确定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利益关系、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技推广的投入力度、支持粮食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针对老工业基地因素,由于国企改革遗留的产业结构不合理、人员安置费用高、基础设施亟需改造、职工基本养老金缺口大、企业欠税和不良贷款尚未完全清缴等诸多问题,都需要政府财力支撑,提出支持解决企业“三供”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减轻养老保险负担。针对高寒因素,建造和养护成本较高、供热取暖成本高、居民健康增加开支、引进人才成本高,提出增加对寒冷地区居民的高寒补贴,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专项,并建立对供热的专项补贴。
杨佩桦[10](2014)在《中澳能矿资源合作之研究》文中指出能源与矿产资源几乎是一切经济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基础。中国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生产飞速跃进,城市化进程日趋深化,经济增长日益加速,人口数量持续膨胀,使得资源供需缺口不断拉大。步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增速的持续加快,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资源品进口国,资源约束瓶颈愈益凸显,近20种能矿产品严重短缺,需大量进口以满足国内旺盛的消费需求。如此严峻的资源状况意味着保障资源以合理的价格持续、稳定、安全的供应是我国面临的关键性挑战之一。澳大利亚以其丰沛且高品位的能矿资源而享有“坐在矿车上的国家”之美誉,其资源储量与产量位居世界前列。而其较少的人口使得国内资源消费量增长有限,因此澳大利亚素来也是全球排名领先的、可靠的资源出口大国。此外,澳大利亚拥有比较稳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以及较为健全的法律体制。中澳两国同属亚太地区,自1972年12月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关系总体良好。所有上述因素使得双方彼此需要,并为双方的资源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自建交以来,中澳能矿资源贸易的数量与金额双双大幅攀升;两国在资源领域的合作也不断向宽领域、多层次的方向发展——合作涉及的能矿资源品种不断拓展,合作形式从贸易逐渐发展到投资和能源技术合作。中澳资源合作进程总体较为平稳,但也经受过波折、面临着挑战。双方能矿资源贸易与投资协作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两国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经济状况的迥异,对中国企业投资澳能矿业构成极大挑战。由于上述差异,中国企业正常的利益诉求有时会被一些澳大利亚人曲解为意在控制澳资源的战略行为。如何让我国的利益诉求为澳方理解,消除其担忧或反感,令其意识到中国企业投资澳矿是互利双赢的经济活动,是值得努力寻求破解之道的一项课题。本研究试图通过对双方在资源领域各项协作的梳理和研析,探究两国资源合作对彼此的益处与意义,分析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期为未来的协作提供些许启迪。本论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一,整理和计算相关数据,并适当绘制成折线图、柱状图或饼图,以直观地反映中澳资源贸易和投资的数量与金额变化等。其二,采用案例分析法,研析典型合作项目的来龙去脉与问题,探寻相应对策。其三,综合运用资源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等相关理论,对中澳资源合作的历史、现状、未来加以剖析。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导论,阐述研究的缘起,进行文献综述,解释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思路与方法。第二章作为背景交代,介绍中澳两国能矿产业的政策变迁。第三至五章是论文的主体,横向地划分为中澳能源产品贸易、中澳矿产品贸易与中国对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投资三部分。第三章论述中澳能源产品贸易,这些能源产品包含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和铀矿。第四章论述中澳矿产品贸易,包括铁矿、铜矿及铝矿产品。第五章着重从以下六方面剖析中国对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投资:外国对澳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中国企业在澳投资背景,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制度,中国投资澳矿历程,中国投资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挑战与对策建议,中国对澳矿投资项目下的双方能源技术合作。上述三章内部又纵向地阐述了各能矿产品贸易与投资的发展历程。第六章为结论,总结中澳资源合作的总体特征,阐释两国合作对双方的益处和意义,就双方合作中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展望中澳资源合作的前景。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通过数十年来的中澳能矿资源合作,澳大利亚对有效缓解中国的资源饥渴作出了难以替代的积极贡献,促进了中国经济长期高速的增长;而中国成就了澳大利亚在新世纪的矿业繁荣,使澳大利亚的经济增速长期保持着3-4%这个高于绝大多数发达经济体的增长率。中澳资源合作给两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推动,为增加两国人民的福祉作出了贡献,也令双方对彼此日益依赖。中澳资源合作关系己成为两国整体关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和两国关系发展的强劲动力,甚至能在双边关系遭遇险情时起到稳定两国关系的关键作用,中澳资源合作已与两国整体关系形成良性互动。两国能矿资源合作的未来具有很大潜力,但也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双方持续关注,并以积极、客观的态度予以妥善应对和解决。
二、矿产资源某些基本问题概谈(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矿产资源某些基本问题概谈(下)(论文提纲范文)
(1)法汉同传中的简明策略研究 ——基于MTI口译课堂的实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Remerciements |
内容摘要 |
Résumé |
Introduction |
Chapitre Ⅰ Interpretation simultanee: conflits et solution |
1.1 Concision:strategie deliberee de l'IS |
1.1.1 Definition de la concision |
1.1.2 Evolution des etudes sur la concision dansl'interpretation |
1.2 Pertinence: facteur legitime de la concision |
1.3 IS:deux imperatifs de la concision |
1.3.1 Stress temporel |
1.3.2 Charge cognitive |
Chapitre Ⅱ Methodes de recherche experimentale |
2.1 Echantillonnage du corpus |
2.1.1 Objectifs |
2.1.2 Participants |
2.1.3 Corpus |
2.1.4 Procedure |
2.1.5 Traitement du corpus |
2.1.6 Enquete introspective des participants |
2.1.7 Enquete aupres de l'orateur |
2.2 Evaluation faite par le public |
2.2.1 Evaluateurs |
2.2.2 Criteres |
2.2.3 Procedure |
Chapitre Ⅲ Analyse des donnees |
3.1 Correlation entre la concision et la performance d'IS |
3.2 Correlation entre la concision et la difficulte du texte |
3.3 Correlation entre les techniques de concision et la consommationd'energie |
Chapitre Ⅳ Typologie de la strategie de concision |
4.1 Concision au niveau de la forme |
4.1.1 Concision liee a l'omission |
4.1.2 Concision liee a la compression |
4.2 Concision au niveau du sens |
4.2.1 Concision liee a la generalisation |
4.2.2 Concision liee a la pertinence optimale |
4.2.2.1 Double negation |
4.2.2.2 Pluralite du sens des modalisateurs en chinois |
4.2.2.3 Idees reliees implicitement |
4.2.3 Concision liee a l'integration conceptuelle |
Conclusion |
Bibliographie |
Annexe |
Annexe 1-Discours originaux |
Annexe 2-Glossaire des discours originaux |
Annexe 3-Traduction litterale des discours originaux |
Annexe 4-Transcription de l'interpretation des participants |
Annexe 5-Notation originale des evaluateurs |
Annexe 6-Resultat de l'enquete introspective des participants |
Annexe 7-Resultat du questionnaire de l'orateur |
(2)文化记忆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究 ——以山西省润城镇传统村落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 |
1.2 研究的背景及相关研究动态 |
1.2.1 传统村落相关研究 |
1.2.2 沁河古堡相关研究 |
1.2.3 “传统节日”与“文化空间”相关研究 |
1.2.4 文化记忆相关研究 |
1.3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4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2 润城镇传统村落文化认同的形成 |
2.1 润城镇传统村落的防御意象 |
2.1.1 防御型堡寨建筑的历史背景 |
2.1.2 润城镇地区堡寨建筑现存状况 |
2.1.3 防御意象在润城镇传统村落空间形态中具体表现 |
2.2 润城镇传统村落“文教事业”的辉煌 |
2.2.1 各传统村落“学而优则仕”的代表人物 |
2.2.2 现今润城镇传统村落文化记忆的守护者与记录者 |
2.3 润城镇传统村落独特的文化身份认同 |
2.3.1 官宅代表——上庄“天官王府”与中庄“布政李府” |
2.3.2 商贸繁荣的典型——润城村商业街与上伏村“三里龙街” |
3 润城镇传统村落文化记忆空间保护利用价值分析 |
3.1 润城镇传统村落整体价值分析 |
3.1.1 历史研究价值 |
3.1.2 艺术景观及科学研究价值 |
3.1.3 文化及旅游价值 |
3.2 地方“元宵节”节日文化记忆重构传承价值研究 |
3.2.1 地方文化记忆的传承变化在“元宵节”节俗活动中的反映 |
3.2.2 地方文化记忆中“元宵节”节俗活动的变迁 |
3.2.3 当地“元宵节”节日仪式系统发生变化的背景成因 |
3.2.4 当地“元宵节”节日仪式系统中传承较完好的节俗元素 |
3.3 当地文化记忆的重构延续需要地方传统节日文化的重构 |
3.3.1 目前润城镇传统村落对“传统节日”的利用状况 |
3.3.2 保护传承“传统节日”对润城镇传统村落的必要性 |
3.3.3 传统节日的保护对策及传承途径 |
4 润城镇传统村落文化记忆空间保护发展研究 |
4.1 润城镇传统村落保护开发进程 |
4.1.1 润城镇传统村落的现存状态 |
4.1.2 润城镇传统村落旅游保护开发进程 |
4.1.3 润城镇传统村落保护开发面临的困境 |
4.2 润城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原则 |
4.2.1 传统村落的一般性保护准则 |
4.2.2 “文化空间”的保护原则 |
4.3 润城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及内容 |
4.3.1 一般性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方式 |
4.3.2 “记忆—展示—凝视”的保护利用方式 |
4.3.3 润城镇传统村落硬文化记忆空间保护利用内容总结 |
4.4 对润城镇传统村落文化记忆空间保护利用的思考 |
4.4.1 巩固扩张“历史文化名人”的文化影响力 |
4.4.2 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 |
4.4.3 加大对传统村落习俗文化的数字化保护 |
4.4.4 注重对青少年儿童的培养教育 |
4.4.5 注重对传统村落中公共空间的保护 |
4.4.6 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要确保资金安全与来源途径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湿润区水循环条件对土壤金属元素分布的影响特征与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土壤元素及化学组分与水循环条件之间关系研究 |
1.2.2 地下水埋藏条件对土壤化学组分含量分布的影响研究 |
1.2.3 湿润区农田区表层土壤元素分布特征及机制研究 |
1.2.4 水循环条件对农田土地质量影响分析方法研究 |
1.2.5 主要问题与发展趋势 |
1.3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3.3 关键科技问题 |
1.3.4 主要创新点 |
1.4 总体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研究区自然环境概况 |
2.1 自然地理 |
2.2 气象与水文条件 |
2.2.1 气象条件 |
2.2.2 河湖与渠系分布特征 |
2.3 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
2.3.1 区域地质与构造概况 |
2.3.2 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
2.3.3 地下水埋藏与包气带岩性分区特征 |
2.3.4 地下水动力场分区特征 |
2.4 土壤类型与土地开发利用现状 |
2.4.1 土壤类型 |
2.4.2 土地开发利用现状 |
2.5 社会经济与矿产资源概况 |
2.5.1 人口聚集分布与社会经济概况 |
2.5.2 矿产资源及开发利用状况 |
2.5.3 影响土地质量主要污染源分布状况 |
2.6 小结 |
第三章 研究方法及背景值分区特征 |
3.1 资料与数据来源 |
3.1.1 监测与采样点布设控制 |
3.1.2 水土样测试数据质量管控 |
3.2 研究方法 |
3.2.1 研究剖面及控制点选择与依据 |
3.2.2 表层土壤元素分布特征研究方法 |
3.2.3 水循环条件分区研究方法 |
3.2.4 水循环条件对农田土地质量影响研究方法 |
3.3 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值与环境基准值分区特征 |
3.3.1 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值特征 |
3.3.2 土壤环境基准值分区特征 |
3.4 小结 |
第四章 表层土壤元素分布与分区差异特征 |
4.1 土壤微量元素含量分布与分区差异特征 |
4.1.1 土壤微量元素分布特征 |
4.1.2 土壤微量元素含量分布分区差异特征 |
4.2 土壤重金属元素分布与分区差异特征 |
4.2.1 土壤重金属含量分布统计差异特征 |
4.2.2 土壤重金属分布差异分区特征 |
4.3 小结 |
第五章 水循环条件对土壤元素分布差异性的影响特征与机制 |
5.1 包气带岩性与地层结构对土壤元素分布差异性的影响 |
5.1.1 包气带岩性对不同分区的影响特征 |
5.1.2 地层结构对不同分区的影响特征 |
5.1.3 包气带岩性和渗透性对各分区标识的影响特征 |
5.1.4 包气带岩性和渗透性对土壤中Zn、Cu和Cd元素富集的影响机制 |
5.2 水循环动力条件对土壤元素分布差异性的影响 |
5.2.1 水动力场变化的影响特征 |
5.2.2 径流水力梯度对各分区标识的影响特征 |
5.2.3 水循环动力条件的影响机制 |
5.3 潜水水位埋深对土壤元素分布差异性的影响 |
5.3.1 潜水位埋深对不同分区的影响特征 |
5.3.2 潜水水位埋深的影响机制 |
5.4 上游来水通量对土壤元素分布差异性的影响 |
5.4.1 上游来水通量对不同流域的影响特征 |
5.4.2 上游来水通量对不同分区的影响特征 |
5.4.3 上游来水通量变化的影响机制 |
5.5 水循环主要条件对土壤元素分布差异性影响的耦合机制 |
5.5.1 耦合强化效应的影响机制 |
5.5.2 耦合弱化效应的影响机制 |
5.5.3 综合影响机制与模式 |
5.6 小结 |
第六章 水循环条件对土壤元素影响的潜在风险效应与对策 |
6.1 水循环条件对土壤元素影响的潜在生态风险效应 |
6.1.1 污染指数潜在生态风险特征 |
6.1.2 地质累积指数潜在生态风险特征 |
6.1.3 单因子潜在生态风险指数特征 |
6.1.4 综合潜在生态风险指数特征 |
6.1.5 潜在生态风险重点防控区识别 |
6.2 潜在生态风险效应防控对策 |
6.2.1 下游平原种植区防控对策 |
6.2.2 中部强径流区防控对策 |
6.2.3 上游低山物源区防控对策 |
6.3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工作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个人简历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项目情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4)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2 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的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激励相容理论 |
2.3 生态系统理论 |
3.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概述 |
3.1 相关概念 |
3.2 煤炭矿区生态建设的基本要求 |
3.3 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
3.4 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的目标与手段 |
3.5 我国煤炭矿区生态环境建设政府规制的发展 |
3.6 本章小结 |
4 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问题分析 |
4.1 煤炭矿区开发准入阶段生态建设与政府规制 |
4.2 煤炭矿区开发阶段生态建设与政府规制 |
4.3 煤炭矿区退役阶段生态建设与政府规制 |
4.4 本章小结 |
5 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效果的影响因素:P、Y两地 |
5.1 研究设计 |
5.2 扎根分析及其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6 优化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的路径选择 |
6.1 生态建设政府规制办公室的管理逻辑及其合理性 |
6.2 生态建设政府规制项目管理办公室EPRO的组织架构 |
6.3 生态建设政府规制办公室EPRO的运行机制 |
6.4 生态建设政府规制办公室EPRO的关键控点 |
6.5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二 深层访谈提纲(政府规制方) |
附录三 深层访谈提纲(受规制方) |
附录四 深层访谈对象基本信息 |
(5)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的界定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商事登记概念的界定 |
1.2.2 行政审批概念的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4 商事登记行政审批的相关理论基础 |
1.4.1 新公共管理理论相关理论基础 |
1.4.2 流程再造理论相关基础 |
1.4.3 市场准入制度理论相关理论基础 |
1.5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思路和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论文写作思路和框架 |
1.5.3 创新点和不足 |
2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2.1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改革的主要概况 |
2.1.1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改革的主要概况 |
2.1.2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的主要做法 |
2.2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存在的问题 |
2.2.1 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缺位 |
2.2.2 个别审批许可流程有待优化 |
2.2.3 部分市场监管有待强化 |
2.2.4 流程优化中的信息化作用有待增强 |
2.2.5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 |
2.2.6 管理和服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
3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的原因分析 |
3.1 广州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改革的法律保障机制不完善 |
3.1.1 广州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法律制度不完善 |
3.1.2 广州商事登记行政审批地方性法规不完善 |
3.1.3 广州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制度的指导性不强 |
3.2 商事登记行政审批监督管理不到位 |
3.2.1 行政审批流程设置不科学 |
3.2.2 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加大 |
3.3 商事登记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
3.3.1 信息化硬件设备配套不完善 |
3.3.2 信息统一平台的管理功能不够完善 |
3.3.3 数据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未能充分发挥 |
3.4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 |
3.4.1 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 |
3.4.2 对诚信缺失打击力度不够 |
3.5 管理和服务不到位 |
3.5.1 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滞后 |
3.5.2 基层一线业务压力加大 |
4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的对策建议 |
4.1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
4.1.1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 |
4.1.2 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解决基本原则 |
4.1.3 找准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的关键节点 |
4.2 完善相关行政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和系统对接 |
4.2.1 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平台的对接 |
4.2.2 加强行政审批流程与各业务部门对接 |
4.2.3 实现商事登记主体信息资源的多部门共享 |
4.3 完善社会主义诚信体系建设 |
4.3.1 要创新监管方式发挥信用监管作用 |
4.3.2 要强化行业协会作用 |
4.3.3 重视商事登记行政审批的事后监管机制 |
4.4 发挥商事登记行政审批的信息技术作用 |
4.4.1 提升商事登记行政审批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
4.4.2 提升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数据应用水平 |
4.4.3 充分发挥服务热线和门户网站的功能和作用 |
4.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4.5.1 提升干部的服务意识 |
4.5.2 加强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
4.5.3 加强法律等专业人才培养储备 |
4.5.4 以教育培训提升服务优化的总体水平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6)资源、权力与社会关系的民族志研究 ——以珲春煤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及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资源诅咒的相关研究 |
1.2.2 权力与社会关系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本论文研究框架 |
1.3.3 本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梦魇:珲春煤炭产业发展沿革与现状 |
2.1 珲春煤矿历史沿革 |
2.1.1 珲春煤炭资源的开采 |
2.1.2 珲春煤炭产业之地位 |
2.2 "矿难"与"政策性"停产 |
2.2.1 事故引发的社会关注 |
2.2.2 "一人得病大家吃药"的政策性停产 |
2.3 产业结构调整与去产能 |
2.3.1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
2.3.2 煤矿倒闭与矿工失业 |
小结 |
第三章 阈限:煤炭资源与权力分化 |
3.1 煤炭资源所有权的演变 |
3.1.1 煤炭资源产权制度 |
3.1.2 珲春煤炭资源的私有化 |
3.2 煤炭资源相关的公共监管权力 |
3.2.1 煤矿安全监管权力的变迁 |
3.2.2 政府部门的主要监管方式 |
3.3 煤矿企业内部管理权力的私有化 |
3.3.1 煤矿老板与管理层的制约关系 |
3.3.2 煤矿管理层与矿工的"劳动契约" |
小结 |
第四章 失衡:监管、管理、参与中的权力与社会关系 |
4.1 政府与企业彼此权力关系的失衡 |
4.1.1 "强政府—弱企业"的政企关系格局 |
4.1.2 政企之间的权力博弈 |
4.2 煤矿企业与矿工关系的疏离 |
4.2.1 "家户"文化管理模式的遗失 |
4.2.2 规训制度下的信任危机 |
4.3 矿工"身体"的物化 |
4.3.1 权力交织下的"身体"物化 |
4.3.2 避重就轻的联合抵制 |
小结 |
第五章 困境:政策性停产下的矛盾冲突与负面影响 |
5.1 危机管理下的政府内部矛盾 |
5.1.1 公共危机管理与停产指令 |
5.1.2 推卸责任与内部矛盾 |
5.2 停产下的政企隐蔽式对抗 |
5.2.1 煤炭协会的失势 |
5.2.2 煤矿企业步履艰难 |
5.3 煤矿企业与矿工劳务冲突 |
5.3.1 煤矿企业的权变管理 |
5.3.2 "劳务关系"的破裂及周边影响 |
小结 |
第六章 讨论、结论及思考 |
6.1 讨论:权力视角——解析"资源诅咒"的社会影响 |
6.2 结论:"资源诅咒"——权力结构失衡之殇 |
6.3 思考:构建均衡的权力关系结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附录B (论文中访谈材料汇编) |
(7)我国资源税改革法律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 资源税立法改革问题概述 |
(一)资源税相关概念 |
(二)资源税改革的意义 |
(三)资源税改革历程 |
二 我国资源税立法现状及弊端 |
(一)资源税立法现状 |
(二)现行资源税法的弊端 |
(三)资源税改革地方先试先行问题 |
三 资源税费国际比较及借鉴 |
(一)国外资源税费制度介绍 |
(二)国外资源税制度的设计 |
(三)国外资源税立法的借鉴 |
四 完善我国资源税立法改革的思考 |
(一)资源税立法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
(二)资源税立法改革的具体内容 |
(三)资源税改革应在法律范围内进行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情况 |
1.2.1 分税制改革评价及建议 |
1.2.2 事权、财权和财力 |
1.2.3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1.3 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1.3.3 存在的不足 |
2 理论基础 |
2.1 公共品理论 |
2.1.1 公共品的公共性 |
2.1.2 公共品的层次性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2.1 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 |
2.2.2 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 |
2.3 外部性理论 |
2.3.1 外部性的概念 |
2.3.2 外部性的测量 |
2.4 激励相容理论 |
2.4.1 激励相容的内涵 |
2.4.2 激励相容理论在财政的应用 |
3 财政体制核心三要素理论模型构建 |
3.1 事权、财权和财力的相关概念 |
3.1.1 事权和支出责任的相关概念 |
3.1.2 财权的相关概念 |
3.1.3 财力的相关概念 |
3.2 事权、财权和财力的关系 |
3.2.1 事权是财权和财力的基础 |
3.2.2 财权影响财力 |
3.2.3 财力是履行事权的保障 |
3.3 科学的财政体制要实现财力和事权相匹配 |
3.3.1 财力和事权相匹配 |
3.3.2 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路径 |
4 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沿革对黑龙江省的影响 |
4.1 “统收统支”时期黑龙江省财政体制情况 |
4.1.1 “统收统支”时期黑龙江省财政体制的内容 |
4.1.2 “统收统支”财政体制的成效和问题 |
4.2 “包干制”时期黑龙江省财政体制情况 |
4.2.1 “包干制”时期黑龙江省财政体制的内容 |
4.2.2 “包干制”财政体制的成效和问题 |
4.3 “分税制”时期黑龙江省财政体制情况 |
4.3.1 “分税制”时期黑龙江省财政体制的内容 |
4.3.2 “分税制”对黑龙江省财政的积极作用 |
5 从黑龙江省角度看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
5.1 事权划分不合理,地方承载过多 |
5.1.1 中央事权下放过多 |
5.1.2 刚性支出要求多 |
5.1.3 部分支出政策不符合地方实际 |
5.2 地方财权自主性较弱,财力愈益依赖中央转移支付 |
5.2.1 地方税权少,税收占比低 |
5.2.2 收费权收入无法形成可用稳定财力 |
5.3 转移支付结构不优,地方可支配财力不足 |
5.3.1 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低,指定用途多 |
5.3.2 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和配套要求过多 |
5.4 事权和财力不相匹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低 |
5.4.1 指标体系 |
5.4.2 因子分析法 |
5.4.3 数据来源和运行结果 |
5.4.4 结果分析 |
5.5 依靠发债弥补财力不足,债务规模大、风险高 |
5.5.1 债务规模刚性上升 |
5.5.2 债务风险高 |
5.5.3 偿还债务压力大 |
6 黑龙江省特有因素对财政体制影响的路径分析 |
6.1 事权方面 |
6.1.1 边疆大省,承担国防支出责任 |
6.1.2 生态大省,履行区域生态保护事权 |
6.2 财权方面 |
6.2.1 能源大省,资源税收低且不可持续 |
6.2.2 产粮大省,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多 |
6.3 财力方面 |
6.3.1 老工业大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需要财力支撑 |
6.3.2 冰雪大省,寒冷气候增加财力支出 |
7 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的一般性建议 |
7.1 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
7.1.1 总体思路 |
7.1.2 基本原则 |
7.2 事权法定的基础上,按支出科目合理划分事权 |
7.2.1 全面梳理现行法定事权 |
7.2.2 明确政府事权类别和标准 |
7.2.3 按照政府支出科目逐项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 |
7.2.4 将部分事权上划中央 |
7.3 进一步调整和规范财权 |
7.3.1 推进税制改革,适度增加地方税收权力 |
7.3.2 分类规范收费权 |
7.4 强化转移支付均等化财力的作用 |
7.4.1 明确转移支付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
7.4.2 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 |
7.4.3 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
7.4.4 完善生态功能区为主的横向转移支付 |
7.5 推进相关配套改革 |
7.5.1 用法制规范财政体制的各个环节 |
7.5.2 完善干部考核体系 |
7.5.3 增强预算执行的硬约束 |
8 统一财政体制框架内黑龙江省特有因素的改革思路 |
8.1 特有因素的一般性意义 |
8.1.1 特有因素重要性强,相似省份多 |
8.1.2 现有转移支付体系中的重要因素 |
8.2 规范中央和地方国防领域事权划分 |
8.2.1 实行以中央财政为主的经费保障模式 |
8.2.2 涉及国家和地方共同安全的事权共同承担 |
8.2.3 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安全的事权应划归地方 |
8.3 优化转移支付,提高地方财力 |
8.3.1 建立生态事权补偿机制 |
8.3.2 建立资源可持续发展准备金 |
8.3.3 建立粮食主产区新增粮食投入返还机制 |
8.3.4 减轻地方国企改革财力负担 |
8.3.5 增加高寒补贴 |
附表1 中央和黑龙江省公共财政支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表 |
附表2 根据宪法梳理的政府事权分类情况表 |
附表3 2012年黑龙江省整合涉农资金统计表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中澳能矿资源合作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缘起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基础文献 |
1.2.2 中国研究现状 |
1.2.3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论文架构 |
2 中澳能矿产业政策变迁 |
2.1 中国能矿产业政策变迁 |
2.2 澳大利亚能矿产业政策变迁 |
3 中澳能源产品贸易 |
3.1 煤炭 |
3.1.1 中澳煤炭贸易基础 |
3.1.2 煤炭:中澳能源贸易重头戏 |
3.1.3 影响因素与合作建议 |
3.2 石油 |
3.2.1 中澳石油资源禀赋与生产消费概况 |
3.2.2 中澳石油贸易实践 |
3.2.2.1 原油 |
3.2.2.2 液化石油气 |
3.3 液化天然气 |
3.3.1 中澳液化天然气贸易条件 |
3.3.2 液化天然气:中澳能源贸易新领域 |
3.3.2.1 大鹏项目:中澳天然气合作先锋和典范 |
3.3.2.2 高庚谈判:中澳天然气合作失败案例 |
3.3.2.3 中澳天然气合作迈上新台阶 |
3.3.3 影响因素 |
3.3.3.1 市场供需与燃气价格的波动 |
3.3.3.2 供应商、消费者之间的多方博弈 |
3.3.3.3 澳大利亚国内的挑战 |
3.3.3.4 中国非常规天然气产业发展 |
3.4 铀矿 |
3.4.1 中澳铀矿贸易背景 |
3.4.1.1 国际铀矿与核电产业 |
3.4.1.2 中国铀矿资源与核电业发展 |
3.4.1.3 澳大利亚铀矿业与弃核能政策 |
3.4.2 铀矿:中澳能源贸易另一新领域 |
3.4.3 挑战与前景 |
4 中澳矿产品贸易 |
4.1 铁矿 |
4.1.1 中澳铁矿贸易基础 |
4.1.2 铁矿:中澳矿产贸易先驱和支柱 |
4.1.2.1 贸易关系的开启和相互依赖的初步形成(1973~1999) |
4.1.2.2 21世纪初期中澳铁矿贸易的飞速发展 |
4.1.3 激烈的价格之争 |
4.2 铜矿 |
4.2.1 中澳铜矿贸易动因 |
4.2.2 中澳铜矿贸易实践 |
4.3 铝矿产品 |
4.3.1 中澳铝矿产品贸易条件 |
4.3.2 中澳铝矿产品贸易实践 |
4.3.2.1 铝土矿 |
4.3.2.2 氧化铝 |
4.3.2.3 铝 |
4.3.3 挑战与机遇 |
5 中国对澳大利亚能矿业投资 |
5.1 外国对澳直接投资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概况 |
5.2 中国企业在澳投资背景 |
5.2.1 澳大利亚矿业投资环境 |
5.2.2 中国大举投资澳矿的内因和外因 |
5.3 澳大利亚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制度 |
5.3.1 澳大利亚外国投资政策总体原则 |
5.3.2 澳大利亚外资审批制度框架 |
5.3.2.1 外资审批政策和法律框架 |
5.3.2.2 外资审查机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 |
5.3.3 六点准则和新版“外国投资政策” |
5.4 中国投资澳矿历程 |
5.5 中国投资澳大利亚能矿业的挑战 |
5.5.1 双方的误解 |
5.5.1.1 澳方对中方的误解 |
5.5.1.2 中方对澳方的误解 |
5.5.2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经验不足 |
5.5.3 投资目标企业的债务风险 |
5.5.4 澳环保与原住民保护政策带来的挑战 |
5.5.5 来自其他投资者的竞争 |
5.6 能源技术合作投资 |
5.6.1 中澳能源技术合作背景 |
5.6.1.1 相似的能源消费结构与共同的目标 |
5.6.1.2 双方政府的政策鼓励与资金支持 |
5.6.1.2.1 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和发展规划 |
5.6.1.2.2 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和发展规划 |
5.6.1.3 丰沛的资源与优势互补 |
5.6.2 中澳能源技术合作机制 |
5.6.3 中澳能源技术主要合作领域 |
5.6.3.1 新能源领域的联合研究 |
5.6.3.2 煤炭技术合作 |
5.6.3.3 太阳能领域合作 |
5.6.3.4 风能领域合作 |
6 结论 |
6.1 中澳资源合作总体特征 |
6.2 中澳资源合作对双方的意义 |
6.3 中澳资源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
6.4 中澳资源合作前景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矿产资源某些基本问题概谈(下)(论文参考文献)
- [1]法汉同传中的简明策略研究 ——基于MTI口译课堂的实例分析[D]. 张文月.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2]文化记忆视角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研究 ——以山西省润城镇传统村落为例[D]. 赵艳. 山西师范大学, 2019(06)
- [3]湿润区水循环条件对土壤金属元素分布的影响特征与机制[D]. 田言亮. 中国地质科学院, 2019(07)
- [4]煤炭矿区生态建设政府规制研究[D]. 焦英博. 华中科技大学, 2018(05)
- [5]广州市商事登记行政审批流程问题研究[D]. 张晶. 暨南大学, 2017(02)
- [6]资源、权力与社会关系的民族志研究 ——以珲春煤矿为例[D]. 杜国川. 延边大学, 2017(09)
- [7]我国资源税改革法律问题探讨[D]. 徐星宇. 华中科技大学, 2017(03)
- [8]拓宽思路 深化合作——2016中国—东盟矿业企业发展论坛专家观点摘登[J]. 范雁阳. 南方国土资源, 2016(10)
- [9]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研究 ——基于黑龙江省的案例分析[D]. 杨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5(12)
- [10]中澳能矿资源合作之研究[D]. 杨佩桦. 华东师范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