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治通鉴》与反腐倡廉(论文文献综述)
杨楠[1](2021)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权力监督作为权力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和关键维度。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长期执政的唯一执政党,是中国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必然成为当代中国政治权力监督机制构建与完善的关键举措与核心环节。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内监督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是党在传承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与吸收外来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与改革发展的进程中逐渐探索完善的制度安排。因此,厘清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解析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并在巡视制度的百年探索中把握变迁特征、挖掘变迁经验,从而探索符合中国政治实际且与中国政治基因相匹配的更具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巡视制度发展路径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学人的重要使命。当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研究仍存在较多不足与研究空间,因而围绕此问题开展深入地探讨尤为必要。在明确相关概念和理论资源的基础上,遵循认识问题、解释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经典逻辑,重点回答巡视制度变迁“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如何办”等重点难点问题,从而揭示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事实与基本逻辑。概念界定是学术研究的起点,也是明晰话语内涵、厘定论述边界、展开学术论争的基本前提。只有在清晰厘定核心概念的基础上,才能够明确地划分巡视制度变迁的历史阶段,并对变迁动因、变迁特征以及路径选择进行分析。通过对制度、制度变迁、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从而明确本研究中所指涉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含义。此外,理论对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研究着重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和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从而借鉴相关政治学理论开展研究。准确划分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阶段,清晰描述巡视制度变迁的基本历程是解析变迁动因、归纳变迁特征的重要前提。纵观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巡视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制度面貌。具体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1928年制度的生成,1931年制度的更新以及1934年以后制度的逐渐衰微。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在1955年得到了初步探索,但在1957年以后便日渐停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经历了1996年的制度重建、2004年的制度完善与2009年的制度健全三个主要历程。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内巡视制度也发生了历史性变迁,主要经历了2015年的制度创新和2017年的制度优化两个阶段。在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进行阶段性划分以后,探究历次关键性变迁的动力因素尤为重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的生成不仅深受俄共(布)和共产国际的特派员制度的影响,更与应对当时党组织困境密切相关。巡视制度的更新既与当时党组织的外部困境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有关,还与党内巡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问题紧密相连。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可以被视为巡视制度逐渐衰微的关键节点。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高饶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了巡视制度的变迁。而1957年进行的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以及毛泽东的思想观念变化又成为巡视制度日渐停滞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法制观念与监督观念为巡视制度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观念支持,而1989年的政治风波则加速了党内巡视制度的重建进程。此外,重建巡视制度也是中共中央为切实解决党内中高级领导干部存在的严重腐败与作风问题而做出的理性选择。此后,巡视制度历经完善与健全,不仅与中共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与决策部署有关,也是中共中央为解决巡视实践困境并将有效的实践经验加以制度化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在巡视制度的创新发展中,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为其提供了重要的观念支撑,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则是关键因素。此外,与巡视制度相关的其他党内法规变革也要求巡视制度进行相应匹配衔接。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是巡视制度优化的直接因素,党内存在的政治纪律不强、政治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则是巡视制度优化的深层动因。在对巡视制度变迁主要历程与动力因素进行历史分析的基础上,从总体视角把握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对审视巡视制度变迁全貌与探寻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都具有重要价值。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功能聚焦性和方式多重性是百年来党内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特征。具体而言,从制度结构来看,主要表现为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从制度功能来看,主要表现为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两方面特征;从变迁方式来看,主要呈现渐进性、外生性与合意性特征。如何从制度变迁中汲取智慧与力量,从而以史为鉴、趋利避害、启迪后人成为制度变迁研究的重要环节。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以及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是未来巡视制度变迁的重要驱动路径,而积极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则是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从而推动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更加成熟完备、协同高效。
易辉腾[2](2020)在《全球视野下的法治与腐败控制关系实证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地进步与发展,人们对反腐败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各国对反腐败的研究进入了新的阶段,反腐倡廉成了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目前腐败状况存在地区差异,有些地方腐败现象严重,而另外一些地方相对清廉。腐败这一现象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到了多种因素的影响的,一个地区的法治程度与腐败程度存在关联。本研究通过探索法治的内涵,发现法治有助于反腐的六大特征,即公开、稳定、明确、普遍的立法原则,公开透明的法律条文,平等的法治观念,长期稳定的法律,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最后就是执法监督与补救。法治所蕴含的这六大特征里面潜藏着反腐败的基因。同时,通过利用世界治理指数(WGI)1996年到2018年的数据进行方差分析、调节分析和固定效应分析,笔者发现一个地区的法治程度越高,其对腐败的控制程度越高,政治体制、经济水平、文化类型对法治与腐败控制间的关系存在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加大腐败治理的建议:要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健全反腐败法制,借鉴国外反腐败法治体系,加大反腐国际合作,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反腐机构。在此基础上,经过不断地努力和探索之后,腐败情况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范冬冬[3](2020)在《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廉政问题是每个朝代都存在的问题,先秦时就有民主治吏不治民思想,主张对国家的治理,其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在于治理官吏。治理好官吏,才能治理好国家。国家治理的根本在于治官,官吏治理的根本在于防腐。通过对贪污贿赂等权力腐败行为的预防和惩治,来维护国家稳定,政治清明,实现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当下,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案件来看,职务犯罪案件仍然占据着很大比重,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创造了多个盛世景象的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等多个领域发展的巅峰时代,其秉持治吏不治民的治国理念,在官吏治理的廉政法律制度方面,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得失,并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对廉政法律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继承了先秦儒家以民为本、崇尚贤德的思想,坚持依法治吏,同时宣传廉洁从政思想,对官吏进行思想引导;在选官方面坚持以德为主兼顾才能,实行科举制度、荫任制度、荐举制度、南选制度等选拔制度,为国家官吏队伍选拔了大量德才兼备的优秀后备军;在任官方面,坚持任官避亲的原则,以避免亲族之间相互勾结,形成亲族势力,扰乱官吏队伍;在官吏管理方面,实行“四善二十七最”的考课标准,赏罚分明;在官吏监督方面,拥有从中央到地方完善的监督体系,中央的谏官、弹劾等制度,地方巡察、鞫狱等制度;在惩治的原则上,坚持刑事处罚与非刑事处罚并用的原则、区分监临主守与非监临主守原则、区分公罪与私罪原则、连坐原则。唐代形成了程序规范、内容全面、结构严谨、定罪合理、量刑科学、体系完善的廉政法律制度。作为中国封建廉政法律制度典型代表的唐代廉政法律制度,其产生于中国古代经济、文化、政治、法律等各个领域发展的巅峰时期,更具有研究和挖掘的价值,但从目前的学术文献来看,对于廉政法律制度的研究,大多都从通史或行政学角度对中国古代各个王朝的整体研究,单单从法学角度进行梳理的较少且对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系统研究缺乏。本文的目的在于,对唐代廉政法律制度从法学角度进行系统梳理,关注唐代廉政法律制度本身、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的实施及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以期从对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的系统梳理、整体把握中,取唐代廉政法律制度之精华,去唐代廉政法律制度之糟粕,从唐代廉政法律制度中获得启迪,以古为今用思想,为现行廉政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价值。
钟梓栩[4](2019)在《唐宋时期岭南的溪洞社会与溪洞治理》文中指出“溪洞”或“溪峒”是古代对我国华南地区某些非汉族群聚居区域的称呼,分布在这些地区的族群被称为“溪洞蛮”或“溪峒蛮”。本文以唐宋时期岭南的溪洞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历史文献的分析,试图展示唐宋时期岭南溪洞的社会状况,并对其叛服问题和治理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的第一部分对“溪”“洞(峒)”由地理概念发展为与非汉族群相关的称谓这一演变过程作了梳理,考察了“溪洞”地形的分布及“溪洞蛮”的族群状况,展示了唐宋时期岭南溪洞的自然地理风貌、社会经济状况和文化风俗。文章的第二章分析了岭南溪洞酋首势力在唐宋时期的消长情况以及酋首在溪洞经济、社会、军事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论文的第三章对唐宋时溪洞地区叛乱和归附的情况进行了论述,对叛与归的原因做了深入探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在讨论唐宋统治者对岭南溪洞态度转变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央王朝对岭南溪洞的治理策略。通过本文的研究可见,溪洞社会与中原相较呈现出另一样态,“溪洞”既用以称呼族群的活动区域,又是他文化的指代。酋首是溪洞社会的领导核心,他们既是王朝统治中介,又把控着与中央对抗的地方权力。酋首深刻影响着溪洞与中央的关系,叛服无常的背后更多地体现着利益动机的驱使。此外,中央王朝对溪洞地区采取怀柔为主的治理策略,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但怀柔政策本身有一定局限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亦存在异化变形的情况。
阮诚[5](2019)在《唐宋时期对官吏权利的限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也实现了跳跃式的增长。但是因为发展的速度过快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出现贪污腐败、不作为的现象非常普遍,对国家的发展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实施。韩非子曰:“明主治吏不治民。”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为了更加高效地治理社会,主要通过“治吏”的方式才实现社会治理。而作为统治者的“触手”、“手足”,官吏承担管理职能的同时就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权力。然而,行政权力的赋予必然会使官吏处于一种相对于老百姓的超然地位,这是推进行政效能、履行管理职责必须具备的一种“政治优势”。然而这种“优势”一旦失控,又必当统治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因此,统治者就会对官员的公权力进行约束和限制,从而可以严格按照统治者的意愿来运行权力。然而,官吏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日常也会接触到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如待人接物、婚丧嫁娶、购物娱乐等等。由于官吏在政治上具有优势地位,而这种“政治优势”又具备“延伸性”,会深入到官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在社会生活中也具备不该有的“优势地位”。因此,既然你拥有的超然的权力,那你就应该牺牲一些社会权利,从而斩断“权力”与“权利”之间的渗透链条,从而达到良好吏治的结果。从一定的角度上进行分析来看,限制官吏部分私权利,对于国家的兴衰和治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历史,都对官员的治理和约束非常重视。纵观唐宋两代,从实现社会良好治理、巩固政权为根本出发点,统治者对官吏私权利限制的法律规定是比较完善的,包括经营商业、婚嫁对象、借贷行为等。但“纸面的条文”与“实际的法治”之间是存在巨大的“鸿沟”,是否真正实现了法律条文与法律治理之间的良性互动,其背后的原因所在,都是非常值得研究和探讨的。本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选题背景、研究状况、实践意义进行阐述,重点讲解论文研究的现实意义。第二、三、四部分,主要从官吏经商权利、婚嫁纳取、借贷权利、社交行为等方面,详细阐述统治者对于上述权利的限制情况以及限制权利的法律实施情况分析。主要以三个方面作为切入点,第一,通过发掘史料,列举唐宋统治者对于官吏权利限制的相关规定;第二,从思想根源、社会环境、实际现状等要素来论述法律实施的实际效果;最后,对法律实施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内在原因。最后一部分,通过唐宋时期官吏权利限制的成败原因对当代的启示,并对研究内容进行反思和总结。总来的说,由于法律的实施是一个极其复杂且体系化很强的工程。“徒法不以自行”,法律实施与统治阶层的利益、官僚体系的结构、社会风气的变化都息息相关。我们通过众多史料看到,唐宋时期对官吏权利限制的法律规定是完善的,在执法过程受到的干扰因素较多,最终的实效并不良好。
王卫兵[6](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指的是长期以来在党组织内部形成的且应该具备的关于廉洁的理论、作风、制度以及党员关于廉洁的态度、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总和,归属于党内优秀政治文化,引领着整个社会的廉洁风尚。中国共产党的廉洁文化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修养文化、社会价值文化,更是一种政治准则文化。它是对全体党员的道德要求、价值规范和政治约束,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文化支撑。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引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实施,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廉洁价值的高度重视,而且也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制度保障。廉洁文化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一直以来是古今中外所探讨的社会命题。古希腊哲学家将廉洁看作是一种“善德”或者“正义”的价值理念,赋予其理性意义。古罗马思想家们从分权制衡的角度来确保掌权者的廉洁品行,并从“性恶论”“自私论”的人性假设出发,逐渐开辟出一条依靠法律、制度、分权制衡来约束人们腐败行为的文化路径。中国传统廉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两大源头。中国传统廉洁文化中蕴含着“以德养廉”、“以法促廉”、“勤政为民”、“崇俭戒贪”等丰富的廉洁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廉洁文化传承发展的内在“基因”。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主要展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人的廉洁思想当中,成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形成和发展的又一思想渊源。实现“正本清源”、“返本开新”,就是要以这两个源头为依据,不断挖掘出具有新的时代内涵的廉洁观念,以彰显传统廉洁文化和马克思主义廉洁观的当代价值。改革开放以来,依托于两个理论源头和优秀的党内政治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不断开拓出新的理论和实践境界,形成了一些新的廉洁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加深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思想理论内涵。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重拳出击,惩治腐败,取得了显着效果,勾画出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文化发展框架。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取得了显着的发展成就,但是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挑战。面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种种诱惑,一些党员、干部开始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背弃了党的宗旨,逐渐沉浸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中不能自拔,一步一步滑向贪污腐化的深渊,沦为党和国家的“蛀虫”和人民的公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信仰迷失、宗旨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因此,本文在直面问题的基础上,以铲除腐败为导向,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文化为目标,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一、导论;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础理论分析;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与功能;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状况;五、中外廉洁文化建设比较借鉴;六、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路径;七、结语。本文的导论包含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第二部分是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包括国内研究现状和国外研究现状。第三部分是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四部分是创新之处和研究难点。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础理论分析。本章首先对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相关概念进行了解析,探讨了廉洁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等概念的理论内涵,对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与廉政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与社会文化等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和中国传统廉洁文化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形成的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文化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直接理论来源。第三,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本质属性,即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道德修养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社会价值文化;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政治准则文化。第四,阐释了中国共产廉洁文化所具有的鲜明特点,包括人民性、民族性和先进性。第二章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与功能。本章首先探讨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根据政党文化结构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内在属性,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分为“三层次”“两类型”。“三层次”指的是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物质层次、规范层次和精神层次,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经”。“两类型”指的是党员廉洁文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文化,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纬”。经纬结合,构成了分析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基本轮廓。其次,归纳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在党和国家治理中所发挥的功能,即教育引导、优化创新、批判矫正和调控维护。第三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发展状况。按照“经验总结-问题归纳-原因分析”的研究路径,本章首先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具体表现,包括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正风肃纪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品质、重视制度在廉洁文化建设中的根本性作用、明确党委和纪委在廉洁文化发展中的责任。其次,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即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信仰迷失、宗旨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第三,按照思想观念、反腐制度、权力运行和经济利益的分析视角,剖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问题所产生的原因。第四章中外廉洁文化建设比较借鉴。选取世界上具有典型特征的政党、国家和地区,从正反两反面总结了这些地方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教训,以揭示其对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启示意义。首先总结了中国国民党(反面典型)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及教训。其次阐释了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香港地区(与中国大陆同属儒家文化圈)廉洁文化建设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分析了世界上最清廉国家丹麦、芬兰、瑞典(正面典型)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第五章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路径。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文化发展目标,从教育、制度、监督、利益四个维度提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方略。本章第一部分提出要加强党员廉洁教育。包括加强廉洁教育主体建设;推进廉洁教育客体建设;丰富廉洁教育内容;创新廉洁教育方式;优化廉洁教育环境;实现廉洁教育的制度化。本章第二部分提出要加强廉洁法规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完备的反腐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构建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本章第三部分提出要完善政治权力运行机制。包括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实行有力的执行机制;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本章第四部分提出要妥善处理党员干部正当权益与廉洁自律的关系。包括完善党员干部财产公示公开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合理利益保障与激励机制;打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结语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概况总结,归纳了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发展前景进行了相关展望。
董明,许鹤[7](2017)在《北宋颍州知州及其廉政事迹辑录》文中研究指明依据文献记录,北宋一朝颍州有80任知州、78任实际到职、77位知州,24位有具体廉政事迹记录。历任颍州知州虽然任职原因不同、任职时间长短不一,但是在任上基本上能够勤恳为民、造福一方,他们为颍州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值得我们铭记和学习。
陈雪瑶[8](2017)在《北宋监察体系的反腐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北宋的监察体系主要是指统治者为加强中央集权、维护自身统治而设立的监察机构及其相关制度的总称。监察体系的反腐机制是朝廷制衡权力的主要力量,也是反腐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北宋监察体系反腐机制的不断强化既是历史上前代监察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又是统治者在新的社会环境下适应时代要求而调整政策、制度的一种表现,其特殊性与重要性可见一斑。北宋官场腐败的现象十分严重,蔚然成风,甚至危及北宋王朝的存续,引起廷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朝廷为此建立起严密而完备的反腐体制。统治者命大臣制定详细的法律条文来严惩腐败官员,在礼部的主持下举行科举考试选任官吏,由吏部的审官院与考课院负责,审核官吏劳绩以作升迁标准。北宋的反腐机构主要由监察机构、考课机构、审计机构等重要机构组成,其中监察机构负责按劾百官。在整套的反腐败体制中,监察体系首当其冲地处于发现和处理腐败问题的第一线,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北宋监察体系的组织结构分为中央与地方两个部分,中央监察机构是御史台、谏院,地方监察机构是路级的监司、州(府、军、监)级的通判,此外还设立了走马承受、纠察在京刑狱司等特定的监察机构。反腐职能是北宋监察体系十分重要的职能之一,其具体内容包括监督反腐政策的制定、监督其它反腐机构、奏劾腐败官员、纠察贪污违法行为、审理腐败案件、引导廉政官风。监察体系反腐的运作方式主要表现在对腐败官员的纠劾奏举、对腐败案件审理的监督上。神宗朝推行的熙丰变法促使其监察体系的反腐职能进一步加强,监察体系对政府行政、司法等诸事均有权监督。从神宗朝的角度出发对监察体系反腐活动进行研究,中央监察机构与地方监察机构在司上书弹劾腐败官员、监督重大腐败案件的审理工作,地方监察机构还出巡辖区,巡按治下各州、县,调查民情,参与并监督腐败案件的审理。监察体系沟通中央与地方,本身又执掌监察重权,在其反腐机制运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其它反腐机构产生接触,监察机构按察其它反腐机构的同时,也受其它反腐机构的监督。同时监察官员的选拔、考课受其他反腐机构的影响。然而监察官员位卑权重,其它阶位更高的官员却必须受监察官员监督,容易引发纠纷,使得彼此间的关系进一步复杂化。因此监察机构与其他反腐机构互不统属,彼此是合作与冲突并存的关系。北宋监察体系的反腐机制既有取得一定的效果,也有一些弊端。监察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官场腐败之风的蔓延,促使官场风气有所好转,但由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反腐体制内部的矛盾以及监察体系本身制度的局限性,使得监察体系反腐的实际成效大打折扣。
林倩[9](2017)在《宋太祖时期防治官吏腐败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五代以来,官吏贪腐之风盛行,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百姓苦不堪言。宋太祖作为亲身经历者,深切感受到官吏腐败给国家和百姓带来的严重危害。即位后,他极力打击官吏腐败犯罪,采取一些积极措施防治官吏腐败。首先,从预防官吏腐败犯罪的角度出发,制定了严密的职官管理制度,通过改进选官制度以选拔真才,改革任官制度以避免官吏专权,完善考课制度以促使官吏恪尽职守,制定奖廉制度以激励官吏廉洁奉公,实行厚俸制度以调动官吏做官积极性。宋太祖还注重对官吏的廉政教育,以教导官吏清廉守法。其次,从惩处官吏腐败犯罪的角度出发,宋太祖十分注重法制建设,并于建隆四年(963)编成《宋刑统》,使得打击腐败犯罪有法可依。同时,以重法惩治贪赃官吏,官吏一旦犯赃大多判处弃市或直接杖杀,并限制他们适用法律特权,在一般情况下,不赦免、不叙用犯赃官吏。本文分四个部分对宋太祖时期防治官吏腐败制度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主要概述宋太祖时期官吏的贪腐状况。将当时的官吏腐败犯罪总结为贪污、受贿和违法经商三种表现形式。然后,从宋太祖反贪的社会背景出发,分析官吏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为研究该时期防治腐败犯罪作铺垫;第二部分讨论官吏腐败犯罪的预防制度。首先从选官、任官、考课、奖廉以及厚俸制度这五个方面介绍宋太祖时期的职官管理制度。之后探讨了官吏的廉政教育制度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第三部分研究官吏腐败犯罪的惩治制度。以当时主要的惩贪法规——《宋刑统》为分析材料,对官吏腐败犯罪进行归类分析。接着将宋太祖惩贪手段的特点总结为重惩贪赃和对犯赃官吏进行限制;第四部分对宋太祖时期反腐举措进行思考。分析这一时期反腐举措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并提炼出这些举措对现今中国反腐败的借鉴意义。宋太祖时期的反腐制度承接唐制,但同时又有自己的时代特色。宋太祖在反腐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这些反腐制度的作用下,当时的吏治较为清明。但由于封建制度固有的局限性以及宋太祖本人经常以言行破坏法律,使得防范和打击官吏腐败行为的实际成效大打折扣。总的来说,宋太祖对于官吏腐败犯罪的防治既有积极一面,亦有消极一面。本文将尝试从综合性的角度研究宋太祖时期的反腐制度,以期对当今的反腐工作有所裨益。
黄佳男[10](2017)在《武则天时期惩治官吏腐败制度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官吏腐败犯罪的预防和惩治是历代统治者十分重视的问题。唐代进入封建社会法制的成熟阶段,在借鉴前代惩治腐败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处在唐代初期的武则天,在惩治官吏腐败制度方面有许多创举,这些举措对其执政期间的反腐惩贪工作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武则天时期惩治官吏腐败的制度进行介绍。第一部分从武则天时期的政治状况入手,探究当时的阶级变革、政局动荡以及边境不宁的情况,为下文对具体制度的探讨作铺垫。第二部分从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以及刑罚制度三个方面对武则天时期的具体运行情况进行讨论。官吏管理制度又分为选官制度、任官制度和考课制度,分析武则天采取这些制度对预防官吏腐败的作用。第三部分将监察制度分为御史制度和谏官制度进行阐述。御史制度方面,武则天设置左右肃政台;谏官制度方面,则增设补阙、拾遗等谏官。第四部分《唐律疏议》将官吏腐败的表现分为贪污、行贿受贿、勒索财物、徇私舞弊以及其他规定。在此基础上,讨论武则天时期惩处官吏腐败的实践,举例分析说明武则天在惩处官吏腐败方面态度坚决,方法有效。第五部分对武则天时期的各项制度进行评价,阐述它们在惩治官吏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并为当今的反腐工作提供借鉴。
二、《资治通鉴》与反腐倡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资治通鉴》与反腐倡廉(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理论阐释研究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历史考察研究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的实践探索研究 |
(四)已有研究评析 |
三、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内容结构 |
四、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阐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制度概念的界定 |
(二)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概念的界定 |
二、相关理论阐述 |
(一)权力制约与监督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 |
(三)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生成:1928 年《巡视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更新:1931 年《中央巡视条例》的颁布 |
(三)制度衰微:1934 年后《中央巡视条例》逐渐衰微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探索:1955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决定的提出 |
(二)制度停滞:1957 年后巡视制度日渐停滞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重建:1996 年关于建立巡视制度试行办法的颁布 |
(二)制度完善:2004 年关于巡视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 |
(三)制度健全:2009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颁布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主要历程 |
(一)制度创新:2015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颁布 |
(二)制度优化:2017 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生成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更新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衰微的动力因素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探索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停滞的动力因素 |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重建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完善的动力因素 |
(三)巡视制度健全的动力因素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巡视制度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巡视制度创新的动力因素 |
(二)巡视制度优化的动力因素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结构科学性 |
(一)巡视主体日益专职化 |
(二)巡视对象逐步全覆盖 |
(三)巡视方法渐趋多元化 |
(四)巡视程序不断规范化 |
(五)巡视权责更加一致化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功能聚焦性 |
(一)由多元功能向监督功能聚焦 |
(二)由多元监督向政治监督聚焦 |
三、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方式多重性 |
(一)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渐进性 |
(二)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外生性 |
(三)巡视制度变迁方式的合意性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 |
一、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驱动路径 |
(一)政治权力主体的适应变革 |
(二)现代政治观念的有效支撑 |
(三)多元制度体系的匹配衔接 |
(四)关键时间要素的精准把控 |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的内容指向 |
(一)推动巡视制度结构现代化 |
(二)促进巡视制度功能政治化 |
(三)增强巡视制度执行实效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全球视野下的法治与腐败控制关系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框架 |
1.3 本文的难点与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 |
2.1 法治的内涵 |
2.2 腐败的内涵 |
2.3 法治对腐败的抑制 |
2.4 理论框架 |
第3章 研究方法 |
3.1 数据 |
3.2 变量 |
3.3 统计分析手段 |
第4章 不同背景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与腐败控制 |
4.1 不同政治体制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与腐败控制 |
4.1.1 不同政治体制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状况 |
4.1.2 不同政治体制下的全球国家(地区)腐败状况 |
4.2 不同法律背景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与腐败控制 |
4.2.1 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状况 |
4.2.2 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全球国家(地区)腐败状况 |
4.3 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与腐败控制 |
4.3.1 不同经济水平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状况 |
4.3.2 不同经济水平下的全球国家(地区)腐败控制状况 |
4.4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与腐败控制 |
4.4.1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全球国家(地区)法治状况 |
4.4.2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全球国家(地区)腐败控制状况 |
第5章 研究发现 |
5.1 方差分析 |
5.1.1 不同政治体制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与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1.1.1 不同政治体制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方差分析 |
5.1.1.2 不同政治体制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1.2 不同文化背景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与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1.2.1 不同文化背景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方差分析 |
5.1.2.2 不同文化背景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1.3 不同经济水平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与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1.3.1 不同经济水平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方差分析 |
5.1.3.2 不同经济水平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1.4 不同法律体系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与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1.4.1 不同法律体系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法治方差分析 |
5.1.4.2 不同法律体系下全球国家(地区)间的腐败控制方差分析 |
5.2 调节分析 |
5.2.1 政治体制对法治与腐败控制间关系的调节分析 |
5.2.2 文化背景对法治与腐败控制间关系的调节分析 |
5.2.3 经济水平对法治与腐败控制间关系的调节分析 |
5.2.4 法律体系对法治与腐败控制间关系的调节分析 |
5.3 面板数据固定效应分析 |
第6章 讨论与结论 |
6.1 讨论 |
6.2 结论 |
第7章 政策性建议与研究局限性 |
7.1 政策性建议 |
7.2 研究局限性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英文对照表 |
(3)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路径与方法 |
一、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廉政的概念界定 |
(二)廉政法律制度的概念界定 |
(三)廉政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
(四)廉政制度的立法思想 |
1、以民为本思想 |
2、崇德尚贤思想 |
3、廉洁从政思想 |
4、依法治吏思想 |
5、引礼入法思想 |
二、唐代重德避亲的官吏选任法律制度 |
(一)选官重德 |
1、科举制度 |
2、荫任制度 |
3、荐举制度 |
4、“南选”制度 |
(二)任官避亲 |
1、铨选授职 |
2、避免亲族勾结 |
三、唐代严格细致的官吏监管法律制度 |
(一)细致的管理制度 |
1、考课制度 |
2、铨叙制度 |
(二)严格的监督制度 |
1、巡察制度 |
2、弹劾制度 |
3、风闻访知制度 |
4、鞫狱制度 |
四、唐代严厉科学的官吏惩罚法律制度 |
(一)处罚原则 |
1、刑事处罚与非刑事处罚并用原则 |
2、区分监临主守与非监临主守原则 |
3、区分公罪与私罪原则 |
4、连坐原则 |
(二)惩治的行为 |
1、贪污性质的行为 |
2、行贿受贿性质的行为 |
五、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的历史镜鉴 |
(一)唐代廉政法律制度评析 |
1、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的意义 |
2、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的历史局限性 |
(二)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的启示 |
1、注重廉政思想教育 |
2、多重规范权力运行 |
3、提高官吏整体素质 |
4、完善惩治犯罪立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唐宋时期岭南的溪洞社会与溪洞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溪洞的内涵与唐宋溪洞概貌 |
第一节 “溪洞”考 |
第二节 岭南溪洞的地理特点与分布 |
第三节 唐宋时期岭南溪洞蛮族群概况 |
第四节 唐宋时期中原士人笔下的岭南溪洞 |
一、自然地理 |
二、经济状况 |
三、社会状况 |
四、文化风俗 |
第二章 唐宋时期溪洞酋首与溪洞社会 |
第一节 唐宋时期的岭南溪洞酋首 |
第二节 唐宋时期岭南溪洞酋首与溪洞社会 |
一、溪洞的管理者 |
二、溪洞的军事统帅 |
三、溪洞的雄富者 |
第三章 唐宋时期岭南溪洞的叛与附 |
第一节 唐宋时期岭南溪洞的叛乱 |
一、唐代岭南溪洞的叛乱 |
二、宋代岭南溪洞的叛乱 |
第二节 叛乱原因 |
一、外因:地方官的问题 |
二、内因:溪洞自身的特性 |
三、整体反思 |
第三节 唐宋时期岭南溪洞的归附 |
一、纳土归附 |
二、朝贡纳献 |
三、出兵勤王 |
第四章 唐宋政府对岭南溪洞的治理 |
第一节 从“鸡肋”到“藩篱”——唐宋中央对岭南溪洞认知的转变 |
第二节 唐宋政府对岭南溪洞的治策 |
一、怀柔 |
二、威服 |
三、同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唐宋时期对官吏权利的限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唐宋时期对官吏经商权利的限制 |
(一)限制官吏经商及通过代理人经商的规定 |
(二)官吏经商权利限制的原因 |
(三)法律限制下的官吏经商实际状况 |
(四)限制官吏经商的法律实施效果分析 |
二、唐宋时期对官吏婚姻权利的限制 |
(一)限制官员与辖区女子通婚 |
(二)对官吏婚姻权利进行限制的原因 |
(三)限制官吏婚姻权利的法律实施效果分析 |
三、唐宋时期对官吏其他权利的限制 |
(一)限制官吏赌博行为 |
(二)限制官吏接受馈赠 |
(三)限制官吏借贷行为 |
(四)限制官吏购买权利 |
(五)限制官吏社交权利 |
(六)法律实施效果分析 |
四、唐宋法律限制官员权利对当代的启示 |
(一)精细化——编密法网,重在预防 |
(二)延续性——避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
(三)针对性——防范“裙带关系”式的隐秘腐败 |
五、总结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前沿动态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研究难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概念解析 |
一、廉洁文化 |
二、廉洁文化“发展”与“建设”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观 |
二、中国传统廉洁文化观 |
三、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文化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本质属性 |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道德修养文化 |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社会价值文化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是一种政治准则文化 |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鲜明特点 |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人民性 |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民族性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先进性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与功能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结构 |
一、政党文化结构的理论分析 |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物质层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规范层 |
四、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结构的精神层 |
五、党员廉洁文化和党员干部廉洁文化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功能 |
一、教育引导功能 |
二、优化创新功能 |
三、批判矫正功能 |
四、调控维护功能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状况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基本经验 |
一、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 |
二、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 |
三、正风肃纪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品质 |
四、强调制度在廉洁文化发展中的根本性作用 |
五、明确党委和纪委在廉洁文化发展中的责任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的主要问题 |
一、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 |
二、部分党员干部政治信仰迷失 |
三、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 |
四、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落后 |
五、部分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发展问题的成因 |
一、落后观念消极影响 |
二、反腐败制度不完善 |
三、政治权力运行失调 |
四、市场经济发展不充分 第四章 中外廉洁文化建设比较借鉴 |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廉洁文化建设教训 |
一、中国国民党廉洁文化建设表现 |
二、中国国民党廉洁文化建设教训 |
第二节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 |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二、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廉洁文化建设启示 |
第三节 香港地区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 |
一、香港地区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二、香港地区廉洁文化建设启示 |
第四节 最清廉国家廉洁文化建设经验及启示 |
一、丹麦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二、芬兰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三、瑞典廉洁文化建设经验 |
四、最清廉国家廉洁文化建设启示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的建设路径 |
第一节 强化廉洁教育 |
一、加强廉洁教育主体建设 |
二、推进廉洁教育客体建设 |
三、丰富廉洁教育内容 |
四、创新廉洁教育方式 |
五、优化廉洁教育环境 |
六、实现廉洁教育制度化 |
第二节 加强廉洁法规制度建设 |
一、建立科学完备的反腐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二、构建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 |
三、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 |
第三节 完善政治权力运行机制 |
一、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
二、实行有力的执行机制 |
三、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
第四节 妥善处理党员干部正当权益与廉洁自律的关系 |
一、完善党员干部财产公示公开制度 |
二、健全党员干部合理利益保障与激励机制 |
三、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7)北宋颍州知州及其廉政事迹辑录(论文提纲范文)
一、历任知州辑汇 |
二、颍州知州廉政事迹辑录 |
结语 |
(8)北宋监察体系的反腐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本文的基本思路与创新点 |
四、几点说明 |
一、北宋反腐体制的建立与演变 |
(一) 社会环境的变化与官场腐败之风的愈演愈烈 |
(二) 反腐政策的制定与演变 |
(三) 反腐机构的组成与演变 |
(四) 监察体系在反腐体制中的地位 |
二、北宋监察体系的反腐职能 |
(一) 监察体系的组织结构 |
(二) 监察体系的反腐职能 |
三、北宋监察体系反腐的运作方式 |
(一) 对腐败官员的纠劾奏举 |
(二) 对腐败案件审理的监督 |
四、北宋监察体系的反腐活动及其特点: 以神宗朝为例 |
(一) 各级监察机构反腐的活动 |
(二) 监察机构与其他反腐机构的合作与冲突 |
五、北宋监察体系反腐的成效与局限 |
(一) 监察体系反腐的成效 |
(二) 监察体系反腐的局限及其原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宋太祖时期防治官吏腐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0.2 研究现状及不足 |
0.3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第1章 宋太祖时期贪腐状况与背景 |
1.1 宋太祖时期的官吏贪腐状况 |
1.1.1 贪污 |
1.1.2 受贿 |
1.1.3 违法经商 |
1.2 宋太祖时期官吏腐败滋生的背景 |
1.2.1 政治背景: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制度 |
1.2.2 经济背景:商品经济迅速发展 |
1.2.3 社会背景:利欲横流的社会风气 |
第2章 官吏腐败犯罪的预防制度 |
2.1 官吏管理制度 |
2.1.1 严密的选官制度 |
2.1.2 避免官吏专权的任官制度 |
2.1.3 赏罚分明的考课制度 |
2.1.4 褒廉抑贪的奖廉制度 |
2.1.5 优待官吏的厚俸制度 |
2.2 官吏廉政教育制度 |
2.2.1 以身作则,崇尚节俭 |
2.2.2 恤狱慎刑,宽仁治国 |
2.2.3 倡导读书,提升素质 |
2.2.4 重视法律,知法明法 |
第3章 官吏腐败犯罪的惩治制度 |
3.1 制定惩贪法规——《宋刑统》 |
3.1.1 贪污罪 |
3.1.2 受贿罪 |
3.1.3 违法征税 |
3.1.4 其他涉及官吏腐败犯罪的规定 |
3.2 官吏腐败犯罪的惩治特点 |
3.2.1 重惩贪赃 |
3.2.2 限制犯赃官吏适用特权 |
第4章 对宋太祖时期反腐举措的思考 |
4.1 宋太祖时期反腐举措的积极作用 |
4.1.1 官风吏治得到整饬 |
4.1.2 王朝统治得以巩固 |
4.2 宋太祖时期反腐举措的局限性 |
4.2.1 包庇重臣,姑息贪赃 |
4.2.2 滥用恩赦,破坏成法 |
4.3 对当今中国反腐败的启示 |
4.3.1 推进反腐败法制建设 |
4.3.2 适当增加公务员的薪酬 |
4.3.3 加强公务员的廉政道德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10)武则天时期惩治官吏腐败制度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0.2 研究现状及不足 |
0.2.1 对武则天的相关研究 |
0.2.2 对唐代惩治官吏腐败制度的相关研究 |
0.3 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第1章 武则天时期的政治状况 |
1.1 阶级变革:庶族地主地位上升 |
1.1.1 改《氏族志》为《姓氏录》 |
1.1.2 大崇文章之选 |
1.2 政局动荡:武则天与李唐宗室的较量 |
1.2.1 徐敬业扬州起兵 |
1.2.2 诸王叛乱 |
1.3 边境不宁:外族的侵扰 |
1.3.1 吐蕃 |
1.3.2 突厥 |
1.3.3 契丹 |
1.3.4 高丽 |
第2章 预防官吏腐败的官吏管理制度 |
2.1 择优防腐的选官制度 |
2.1.1 完善科举制度,保证清正有为之人入仕为官 |
2.1.2 推行荐举和试官制度,增加官吏选拔的途径 |
2.1.3 设立“南选”制度,扩大科举选官的区域 |
2.2 进贤抑贪的任官制度 |
2.2.1 铨选任官,确保官吏德才兼备 |
2.2.2 实行回避,避免官吏相互勾结 |
2.3 褒廉惩贪的考课制度 |
2.3.1 周密严谨的考课程序 |
2.3.2 德才并重的考课标准及奖惩 |
第3章 纠举官吏腐败的监察制度 |
3.1 监督弹劾的御史制度 |
3.1.1 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增加御史数量 |
3.1.2 扩大御史监察对象范围,重点监察高官 |
3.1.3 收回御史任命权,使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
3.2 谏诤封驳的谏官制度 |
3.2.1 设置补阙、拾遗,扩充谏官编制 |
3.2.2 设立铜匦制度,鼓励官民进言诉冤 |
第4章 惩处官吏腐败的刑罚制度 |
4.1《唐律疏议》关于腐败犯罪的立法规定 |
4.1.1 贪污 |
4.1.2 行贿受贿 |
4.1.3 勒索财物 |
4.1.4 徇私舞弊 |
4.1.5 其他有关官吏腐败犯罪的规定 |
4.2 武则天时期惩处官吏腐败的实践 |
4.2.1 惩处官吏腐败的态度和方法 |
4.2.2 主要腐败案件及处理情况 |
第5章 评价与借鉴 |
5.1 评价 |
5.1.1 积极作用 |
5.1.2 消极影响 |
5.2 对当今反腐倡廉的借鉴 |
5.2.1 严格选官,将德行纳入公务员的考核范围 |
5.2.2 加强监督,对腐败官员进行有效检举揭发 |
5.2.3 完善立法,形成一套严密的反腐法律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四、《资治通鉴》与反腐倡廉(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巡视制度变迁研究[D]. 杨楠. 吉林大学, 2021(01)
- [2]全球视野下的法治与腐败控制关系实证研究[D]. 易辉腾. 南昌大学, 2020(12)
- [3]唐代廉政法律制度研究[D]. 范冬冬. 河南大学, 2020(02)
- [4]唐宋时期岭南的溪洞社会与溪洞治理[D]. 钟梓栩. 云南大学, 2019(03)
- [5]唐宋时期对官吏权利的限制研究[D]. 阮诚.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研究[D]. 王卫兵.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7]北宋颍州知州及其廉政事迹辑录[J]. 董明,许鹤.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4)
- [8]北宋监察体系的反腐机制研究[D]. 陈雪瑶. 浙江师范大学, 2017(07)
- [9]宋太祖时期防治官吏腐败制度研究[D]. 林倩. 湘潭大学, 2017(02)
- [10]武则天时期惩治官吏腐败制度探析[D]. 黄佳男. 湘潭大学, 20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