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国有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岑玉科[1](2020)在《国资国企改革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以浙江省C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决打好决胜全面小康的“三大攻坚战”,其中放在首位的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风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的重点工作。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形成的。在地方政府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极大地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推动了城镇化建设,但规模庞大的债务和缺乏持续偿债的机制使得风险不可小视。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经济体制改革时,提出要把国企改革放在“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完善市场机制”的优先位置,体现了国企改革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本论文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形成、现状、成因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地方政府在加强债务控紧的同时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带来的债务风险,为加强作为国有企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提供学术上的理论研思与路径启发。特别是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债务管控措施的层层加码,以及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控提出新的要求后,地方政府如何实现一边化解隐性债务、一边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做好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成为各地国资国企改革的努力方向和改革目标,也是本论文着重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本人在地方国有企业工作多年,有幸目睹并正在参与新一轮的国资国企改革,出于对工作岗位的热爱以及对公共管理研究的兴趣,从掌握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开展实地访谈调查等方法,以浙江省C市的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为例,对新形势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进行思考,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问题,剖析了问题背后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长期存在的地方财力不足、资源匮乏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多管齐下筹集资金满足大批项目建设需要,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国家提出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各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筹措资金开展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产生了规模庞大的隐性债务,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形成,并针对性地从地方政府“输血”、融资平台“造血”、社会资本“活血”等方面提出了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以期能借鉴于当下的国资国企改革,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尽一份力。
李行[2](2020)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与公司治理效果 ——基于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文中认为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在稳妥推进。尽管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很多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例如大部分国有企业仍普遍存在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不合理、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限制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进程。因此,通过在国企混改中注入民营资本的混改,会对企业的公司治理带来何种变化和影响,能否为国企注入活力、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国企经营效率等问题,都需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中不断探索实践。基于目前的理论研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成为了改革的核心;其中,如何权衡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混合比例又成为了国企混改方案设计的关键点。但目前的理论研究尚未对混改中非国有资本资本以何种比例进入这一问题做出回答,还需在混改的实践中摸索和总结。云南白药作为云南省国企混改的重点试点企业,创新的开创了“均衡股权”模式,且实施了“自上而下”的两阶段混改。基于此,本文选取云南白药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为案例,通过对云南白药混改背景及历程的梳理,对其混改后股权结构引起的公司治理变化简要分析,研究云南白药混改中“均衡股权”下的公司治理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对云南白药混改后公司治理的案例分析,本文得出了云南白药“均衡股权”思路下的混改对其公司治理有一定积极效应,且将有利于云南白药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结论。云南白药混改的最大创新突破点是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均衡股权”,该种股权模式的设计及实现过程都有一定的特殊性,打破了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旧模式,改变以往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中国有资本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从一定程度上能解决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公司治理问题。本文从混改路径中股权设计的视角为出发点,进一步分析了云南白药“均衡股权”对公司治理效应的影响,为当前国企深化改革的路径选择、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股权比例的设计问题等都提供了一定借鉴意义。另外,由于云南白药吸并上市的第二阶段混改正在推进中,本文基于目前已公告的相关数据及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立足于目前的战略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和展望,存在一定短期性,这是本文的不足之处。
李健[3](2020)在《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文中提出企业是社会发展重要的微观基础和基本单元,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最重要的活跃因素。公司是企业组织发展的高级形态,对促进经济发展与推进工业化的作用更加重大。公司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西方世界崛起与扩张的关键,他与公司发展的历程相伴而行。为了维持和巩固当时现有商业规则,近代西方诸国实施公司立法活动,至此西方世界出现真正意义上营利性法人的“公司”概念。对比西方世界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其自身特点。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实践共经历六次变革:第一次变革是1872年具有公司法替代效用的《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第二次变革是1904年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中国首部《公司律》颁布;第三次变革是1914年首次邀请商人参与制定的《公司条例》颁布;第四次变革是1929年首次确立公司“营利”目的的《公司法》颁布;第五次变革是1946年确立以公司制发展国营事业目的的《公司法》颁布;第六次变革是1993年确立公司概念重新正式走入中国经济社会规定的《公司法》颁布。由于中国当代公司法的完善建设都得益于近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实践,所以本文以近代公司法颁布的时序为线索,针对与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所关联的特许公司制度《轮船招商局章程》以及四部公司法,对其公司发展状况、法律制度前提、利益集团博弈过程以及经济影响进行研究,进而揭示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演化规律。本文依据制度演化理论、演化博弈论进行研究,以公司法演化的时序为线索,从晚清公司制思想产生开始,商人进行公司实践发端,主要分析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的五个阶段过程,包括公司法律制度萌芽阶段商人实践与特许公司制度的替代、特许公司制度向准则公司制度的探索与转化、官商共同参与修律奠定近代公司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官商共同兴办工业完善公司法律制度、再到抗战期间统制经济下官商进行公司产权争夺导致公司法律制度走向异化,以及五个阶段过程中官僚、商人、其他集团多方博弈行为特征,最终得出评述性结论。本文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是绪论。第二章是提出公司法律制度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规范发展、异化五阶段演化模型。第三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阶段(1840-1872)。主要分析在无公司法的条件下,由于华商进行附股导致原有法律制度框架无法容纳新生经济因素,官僚制定《轮船招商局章程》的过程。第四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起步阶段(1872-1904)。主要分析在《轮船招商局章程》的示范下公司治理逐渐显露出官商集团监管经理人缺失问题,导致晚清工商业发展急需突破公司法律制度瓶颈,中央政府颁布《公司律》的过程。第五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初步发展阶段(1904-1914)。主要分析在《公司律》下公司内部道德风险问题与官剥商权情况,以及商人偷懒行为与机会主义,导致《公司律》无法使中国建立真正的经济自由民主,官僚与商人共同颁布《公司条例》的过程。第六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规范发展阶段(1914-1929)。主要分析《公司条例》缺失法人持股制度导致家族公司对外投资发展滞后,公司所承担的非营利性目的过多而影响公司发展,在涉及根本性商办公司改革方面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南京政府颁布1929年《公司法》的过程。第七章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异化阶段(1929-1946)。主要分析1929年《公司法》以私企业为规范对象难以适应大力发展国营事业的需要,国民政府颁布1946年《公司法》的过程。论文第八章是结论。
管文行[4](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治理主体构成。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容置疑,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实施之初所依赖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已经逐渐消解。农村治理已经溢出农村社会场域,单纯依靠农村社会自主性调节不能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全部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的大背景下,以村“两委”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已经不能承担起全部农村治理的重任,需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向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发展。毫无疑问,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势必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然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造成了农村治理的无序化与治理有效性的降低。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否稳定与个体化的农民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关联性不大,关键取决于主要农村治理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性治理主体之间的主要关系能否理顺。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调试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而在农村微观场域中,不同属性的农村治理主体参与动机不同,其中,利益是影响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关键要素。乡村振兴要求改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内外环境,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提出新的结构性要求和功能性诉求,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农村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构成主体较为单一,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是以村“两委”为主要构成主体,甚至是“空心村”,乡镇政府角色缺位、市场性治理主体缺失,并没有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局面,难以承担起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二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主体间关系存在问题,其中,突出表现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理论上的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乡镇政府在治理中角色缺位、村民自治组织角色越位以及主体地位弱化等问题,市场性治理主体挤压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空间等问题。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构成,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脱离于整个国家的控制而实行完全的独立自治,而国家也始终以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保持着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与渗透。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家成为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主体缺失的重要外部诱因,即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之间张力失衡造成农村自治空间被压缩,挤压了农村多元治理主体的自治空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更是直接造成了农村治理主体的不完整,甚至是“空心村”的大量出现。但是,除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原因外,造成农村治理主体间关系问题的原因在于农村场域内,相应制度供给的缺失、结构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和农村治理主体间力量的失衡。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和农村社会两个方面同时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从国家宏观思路方面而言,首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组织化嵌入,通过组织化嵌入确保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的核心方位以及对其他治理主体的领导关系;其次,妥善处理国家控制与农村社的会自我调适,赋予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应有的活动空间;再次,努力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为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农村治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农村层面的微观对策来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首先要加强作为具体行动者的农村治理主体自身建设,从理论上明确具有不同属性和利益诉求的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和角色;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农村治理主体间的行为选择,理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再次,健全农村治理主体间的利益整合机制、监督机制与协同机制,提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稳定性;此外,文化对农村治理主体的行为选择起着潜在的引领与规范作用,优化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还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吴梓玥[5](2019)在《民间投资对陕西省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推进中,地理位置身处西部内陆的陕西在民间投资方面表现出了上升的势头,特别是在2006年后从国家到地区政府的层面分别出台了一系列的打破制约、推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方针,陕西省的民间投资发展也随之得到了一定的促进。在陕西省政府推出的若干条关于促进地区民间投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之下,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陕西省的民间投资呈现出的良好的势头得到了不断的延伸和扩大。在此背景下,本文系统的研究和梳理了陕西省民间投资的发展进程、发展水平等相关内容,同时采取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在对陕西省民间投资发展基本情况剖析的基础上,对民间投资与陕西省经济发展之间的影响关系也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首先,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民间投资进行了定义,将陕西省民间投资的发展状况进行了纵向和横向的对比,通过对自身发展进程的分析以及与选取其他具有可比性的省份的对比进一步总结了陕西省民间投资的比较优势和劣势。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采用ADF检验、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以及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来验证民间投资与陕西省经济发展之间的影响关系。分析表明民间投资促进了陕西省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增长也推动了民间投资的发展,但是,在看到陕西省民间投资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通过分析也可以看出,在整体的发展水平方面陕西省民间投资依然明显存在着整体投资体量小、限制性政策壁垒突出、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投资效率尚待提高等问题,因此,文章也同时对制约陕西省民间投资发展的一系列影响因素进行了剖析和梳理。最后,根据分析结果以及陕西省民间投资实际发展的情况,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陕西省民间投资稳健发展的建议和对策,在政策层面上帮助陕西省民间投资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肖帅[6](2016)在《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新时期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地方政府按照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陆续出现了诸如广东模式、上海模式等地方试点经验。2015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出了坚持创新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然而,由于缺乏深度理论研究的指导,实践中对于如何更好地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适应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各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制约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基于上述背景,本论文尝试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知识,对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展开分析。遵循“范畴界定——理论总结——历史变迁——实践探索——国外借鉴——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从历史发展角度考察建国以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变迁和改革历程,归纳各个阶段模式与特征;在上述历史考察与分析的基础上,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出发点,探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比较分析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地方实践模式,剖析其难点和不足;借鉴国外混合所有制发展的经验,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导向下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冯乐坤[7](2015)在《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自继受前苏联公有制中的国有财产理论以来,我国国有财产范围不仅极其广泛,又遍及全国各地,因国有财产统一由中央作为统一主体进行具体管理也不现实,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国有财产一直存在着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权管理,中央与地方一直分享着国有财产的利益,各级地方对其直接支配的国有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享有所有权之实,但各级地方所直接支配财产仍然被视为国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就会不断发生,为此,在借鉴前苏联后期以及俄罗斯立法转而采纳对国有财产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分别所有以及各主要国家所采纳地方所有理念的基础上,我国理应赋予各级地方对其直接管理支配的国有财产享有所有权。不过,我国地方所有是将部分国有财产主体从国家变更为地方,地方所有财产其实就是对国有财产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具体进行财产分权的结果,立法就应确定中央与各级地方之间对国有财产的具体划分标准,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也就最终得以确定。然而,受各国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各个地方均为地方所有权主体的影响,地方所有层级往往与地方层级具有对应性,地方所有权的形成其实就是以各国不同的行政区划制度为基础,既然我国目前行政区划所形成的地方层级实行三级或者四级模式,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理应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等层级,因现实中的我国地方层级处于变动之中,地方所有财产必然会面临在各级之间进行具体分割,具体分割标准理应予以明确。当然,未来立法在对地方所有财产规定的过程中,不仅要适用各级地方所有权平等、利益衡量的理念,也要采纳“一般+分散”的立法模式,即宪法、民法进行一般性规定的同时,相关单行法也应对其加以规定,尤其要允许各地方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形而对各级地方所有财产范围进行规定。
江泽林[8](2015)在《国有企业改革专题讲座心得体会》文中研究指明编者按国有企业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30多年改革开放过程中,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近年来,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已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混合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产权结构,一批具有竞争实力的大企业?
贺伟跃[9](2014)在《国企集团整体上市与国企监管的挑战和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国企集团的整体上市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也给国企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针对国企集团整体上市所带来的国企监管的新变化、新任务,应从全面把握变化、客观分析原因入手,采取各种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强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王玉[10](2012)在《当前中国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国有大企业,是政府参与经济的主要手段,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力量和重要载体。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政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自然资源、能源等垄断行业的把控,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也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近年来不断出现媒体披露的众多国有大企业高管的天价薪酬报道。在遭受经济危机影响、各行业的企业利润、经济效益都不同程度下降的背景下,国有大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却逐年攀升,国企高管薪酬制定和实行遭受舆论质疑。国企高管薪酬畸高的问题困扰着国企的经营管理,影响着国企的深化改革和发展,甚至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激发企业职工和社会大众的不满情绪,扩大国民收入两极分化,影响社会公平。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制度有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值得研究,本文希望通过总结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研究综述和理论,辅以适用于中国的薪酬理论为基础,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剖析当前形势下的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存在的问题,分析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改革途径及方案,在强调国资委的监管作用为改革重点的基础上,探寻我国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科学改革方案。
二、陕西国有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陕西国有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国资国企改革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以浙江省C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资国企改革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一个概述 |
2.1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其风险 |
2.1.1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概念 |
2.1.2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 |
2.1.3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 |
2.1.4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特点 |
2.1.5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 |
2.2 国资国企改革历程回顾 |
2.2.1 国资国企改革的发展阶段 |
2.2.2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政策 |
2.3 国资国企改革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内在逻辑 |
2.3.1 国有企业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关系 |
2.3.2 国有企业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关系 |
2.3.3 国资国企改革与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关系 |
2.4 国资国企改革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防控机制 |
第3章 国内外国企改革的经验和启示 |
3.1 国内国企改革的模式 |
3.1.1 云南模式 |
3.1.2 山东模式 |
3.1.3 江苏模式 |
3.2 外国国企改革的模式 |
3.2.1 新加坡模式 |
3.2.2 法国模式 |
3.2.3 日本模式 |
3.3 国内外国企改革的经验和启示 |
第4章 现阶段国资国企改革中的债务风险分析——以浙江省C市为例 |
4.1 C市国资国企发展概况 |
4.2 C市国资国企改革现状 |
4.3 C市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
4.4 C市国资国企改革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存在的问题分析 |
4.4.1 存量债务风险 |
4.4.2 隐性债务风险 |
4.4.3 要素平衡风险 |
4.4.4 潜在亏损风险 |
4.5 C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成因分析 |
4.5.1 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增大 |
4.5.2 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体制不够灵活 |
4.5.3 资产分散,综合利用效益不高 |
第5章C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的路径与对策 |
5.1 转变政府职能,稳固地方政府的“输血”作用 |
5.1.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市场化水平 |
5.1.2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完善投融资体制 |
5.1.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防风险能力 |
5.2 完善内部管理,增强融资平台的“造血”功能 |
5.2.1 创新融资方式,提升化债能力 |
5.2.2 拓宽经营渠道,增强发展动力 |
5.2.3 优化分配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
5.3 发挥各自优势,构建社会资本的“活血”机制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与公司治理效果 ——基于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第三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研究 |
一、西方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研究 |
二、我国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研究 |
第二节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改中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节 公司治理理论 |
第三节 现代企业制度 |
第四章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公司治理现状 |
第一节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演变 |
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推进 |
三、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探索 |
(一)整体上市 |
(二)引入战略投资者 |
(三)资产重组与清理退出 |
第二节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公司治理 |
一、国企混改的必要性分析——以公司治理为切入点 |
二、国企混改中的公司治理问题 |
(一)公司治理结构方面 |
(二)公司治理机制方面 |
第五章 云南白药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云南白药背景介绍及混改动因 |
一、云南白药背景介绍 |
二、云南白药混改动因 |
(一)内在因素 |
(二)外在推力 |
第二节 云南白药之混改案例 |
一、云南白药混改的方式及路径 |
(一)第一阶段:引入民营资本,增资扩股 |
(二)第二阶段:吸收合并母公司,实现整体上市 |
二、云南白药混改后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 |
(一)股权结构的变化 |
(二)董事会的变化 |
第三节 云南白药混改及其公司治理成效分析 |
一、混改前的公司治理机制分析 |
二、混改后的公司治理成效分析 |
(一)决策机制方面 |
(二)激励机制方面 |
三、混改后公司治理成效的表现 |
(一)财务绩效方面 |
(二)分红回报方面 |
(三)经营战略方面 |
(四)市场竞争力方面 |
四、混改后公司治理的不足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案例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案例研究启示 |
第三节 研究的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结构安排、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经济演化理论 |
2.1.2 制度变迁的演化理论 |
2.1.3 演化博弈论 |
2.2 分析框架 |
2.2.1 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制定的规则与过程 |
2.2.2 公司法律制度演化博弈的参与者行为 |
2.2.3 公司法律制度的博弈均衡与演化 |
2.2.4 具体分析方法与模型介绍 |
第3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萌芽(1840-1872):华商公司实践与《轮船招商局章程》的制定 |
3.1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的社会历史背景 |
3.1.1 “公司”语源考察 |
3.1.2 公司法律制度缺失的社会根源 |
3.2 华商公司的首次实践 |
3.2.1 西方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评说 |
3.2.2 近代华商公司的具体实践路径 |
3.3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3.3.1 晚清政府原有法律制度无法容纳新生经济因素 |
3.3.2 华商集团与洋商集团的竞争导致官商利益冲突 |
3.3.3 传统民营企业中的公司制度因素影响 |
3.3.4 官僚体制下传统官营制度的路径依赖 |
3.4 《轮船招商局章程》制定的演化博弈分析 |
3.4.1 航运业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3.4.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3.4.3 地方政府洋务派与华商集团、洋商集团的演化博弈分析 |
3.4.4 中央政府的立法行为选择 |
3.5 《轮船招商局章程》颁布的经济影响 |
3.5.1 通过发行股票达到了募集资金的目的 |
3.5.2 利用航运业达成了与洋商竞争的效果 |
3.5.3 社会上掀起了积极投资兴办公司的热潮 |
3.5.4 官督特许公司制度是公司法的初次探索 |
3.6 小结 |
第4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起步(1872-1904):官督公司没落与《公司律》的颁布 |
4.1 《公司律》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4.1.1 特许制度下官督公司的盛行 |
4.1.2 特许制度下官督公司的没落 |
4.1.3 特许制度下商办公司的崛起 |
4.2 《公司律》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4.2.1 晚清工商业发展急需突破公司法律制度瓶颈 |
4.2.2 官督公司模式的缺陷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4.2.3 官督特许公司治理实践推进法制化进程 |
4.2.4 《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扶持工商业法规化 |
4.3 《公司律》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4.3.1 晚清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4.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4.3.3 官僚经理与洋务派、股东集团的演化博弈分析 |
4.3.4 中央政府的立法行为选择 |
4.4 《公司律》颁布的经济影响 |
4.4.1 提高了工商业者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 |
4.4.2 约束了各级官吏改善官商关系 |
4.4.3 终结了官督商办公司模式 |
4.4.4 推动了民族工商业发展 |
4.5 小结 |
第5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初步发展(1904-1914):官商共同修律与《公司条例》的颁布 |
5.1 《公司条例》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5.1.1 《公司律》颁行后公司治理官剥商权局面的改善 |
5.1.2 《公司律》颁行后公司治理道德风险问题的出现 |
5.1.3 家族公司的创建 |
5.2 《公司条例》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5.2.1 《公司律》无法使中国建立真正的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 |
5.2.2 官督公司模式回光返照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5.2.3 《中华民国约法》倡导自由经济政策 |
5.2.4 《改定大清商律草案》开创立法调查先河 |
5.3 《公司条例》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5.3.1 民初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5.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5.3.3 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关于修律的演化博弈分析 |
5.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5.4 《公司条例》颁布的经济影响 |
5.4.1 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形成 |
5.4.2 家族公司规模的壮大 |
5.4.3 官僚与商人可以均衡博弈 |
5.4.4 民族工商业的黄金发展阶段 |
5.5 小结 |
第6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规范发展(1914-1929):官商兴办工业与1929年《公司法》颁布 |
6.1 1929年《公司法》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6.1.1 《公司条例》颁行后私人资本投资的扩张发展 |
6.1.2 《公司条例》颁行后家族公司企业集团的迅猛发展 |
6.1.3 《公司条例》颁行后官僚资本投资公司的热情高涨 |
6.2 1929年《公司法》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6.2.1 《公司条例》缺失法人持股制度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发展滞后 |
6.2.2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政策导致官商利益冲突 |
6.2.3 《建设大纲草案》倡导重点发展国有经济政策 |
6.2.4 《训政时期经济建设实施纲要方针案》规定国家资本主义政策 |
6.2.5 《公司条例》奠基中国公司法体系 |
6.3 1929年《公司法》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6.3.1 民国中期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6.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6.3.3 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关于立法的演化博弈分析 |
6.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6.4 1929年《公司法》颁布的经济影响 |
6.4.1 公司法人持股制度的发展 |
6.4.2 投资控股公司的产生 |
6.4.3 民营经济得到鼓励与支持 |
6.4.4 公司营利目的的回归 |
6.5 小结 |
第7章 公司法律制度的异化(1929-1946):官商产权争夺与1946年《公司法》的颁布 |
7.1 1946年《公司法》颁布前的公司发展状况 |
7.1.1 1929年《公司法》颁行后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 |
7.1.2 统制经济下国营公司向官僚垄断公司的转变 |
7.1.3 民营公司生存环境的转折与恶化 |
7.2 1946年《公司法》颁布前的法律制度前提 |
7.2.1 1929年《公司法》难以适应大力发展国营事业的需要 |
7.2.2 抗战爆发统制经济政策导致官商利益的冲突 |
7.2.3 《特种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规定政府控制国家经济主体的合法性 |
7.2.4 《第一期经济建设原则》为战后政府与民资合办公司提供依据 |
7.3 1946年《公司法》颁布的演化博弈分析 |
7.3.1 民国后期利益集团博弈系统基本假设与模型构建 |
7.3.2 利益集团的认知分析 |
7.3.3 商人集团与官僚集团、官僚经理的演化博弈分析 |
7.3.4 中央政府立法行为选择的转变 |
7.4 1946年《公司法》颁布的经济影响 |
7.4.1 公司注册登记数量激增 |
7.4.2 国营公司规模空前扩张 |
7.4.3 有限公司与外资公司迅速增长 |
7.4.4 民营经济产权弱化与衰败 |
7.5 小结 |
第8章 评述性结论与现实启示 |
8.1 评述性结论 |
8.1.1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后世公司立法对前世立法制度创新的结果 |
8.1.2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官僚集团与商人集团持续博弈均衡的结果 |
8.1.3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是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相互转化的结果 |
8.1.4 官商集团谈判能力的差异变化是近代公司法律制度演化成败的关键 |
8.1.5 近代公司法律制度保障较好的时期是商人集团公司发展的发达时期 |
8.2 现实启示 |
8.2.1 营业自由立法是激发企业活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 |
8.2.2 简政放权制度是完善政府职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保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重点难点 |
(一)研究目标 |
(二)重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系统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四)逻辑归纳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 |
(一)农村治理 |
(二)农村治理主体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社会”分析框架 |
(二)“行动者——结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 |
(一)人民公社的形成到解体(1949—1978) |
(二)人民公社解体到村“两委”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78—1987) |
(三)村“两委”二元结构建立到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1988—2012) |
(四)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初步形成(2013—2019)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典型特点 |
(一)结构主体构成日益多元化 |
(二)结构主体间互动日趋协同 |
(三)结构主体间关系日益复杂 |
(四)结构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启示 |
(一)坚持党组织在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二)坚持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
(四)坚持结构调整与系统内外环境的变化相适应 |
第三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基本要求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行动者的位置与角色 |
(一)政治性行动者——农村基层党组织 |
(二)行政性行动者——乡镇政府 |
(三)社会性行动者——村民自治委员会 |
(四)市场性行动者——企业等经济组织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的结构性要求 |
(一)治理主体位置与角色的合理 |
(二)结构主体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三)结构主体治理过程中的协同 |
(四)结构主体间权责关系的一致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功能性诉求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经济适应功能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目标达成功能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整合功能 |
(四)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维持功能 |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生成逻辑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 |
(二)乡镇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存在角色缺位与越位 |
(三)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体地位存在弱化 |
(四)市场性治理主体侵占其他治理主体的活动空间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宏观诱因 |
(一)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 |
(二)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间的张力失衡 |
(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造成治理主体缺失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微观原因 |
(一)制度供给滞后使治理主体偏离既定的位置与角色 |
(二)结构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主体间矛盾冲突不断 |
(三)治理主体间治理权力失衡冲击了结构的稳定性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思路与对策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宏观思路 |
(一)加强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 |
(二)平衡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治理主体结构的外部环境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微观对策 |
(一)明确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与角色 |
(二)完善治理主体结构的制度建设 |
(三)健全治理主体结构运行的相关机制 |
(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民间投资对陕西省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框架 |
2.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投资的概念界定 |
2.1.2 民间投资的概念界定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外研究进展 |
2.2.2 国内研究进展 |
2.3 文献评述 |
3. 陕西省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分析 |
3.1 陕西省民间投资纵向发展分析 |
3.1.1 陕西省民间投资总量及增长率分析 |
3.1.2 陕西省民间投资比重分析 |
3.1.3 陕西省民间投资方向分析 |
3.1.4 陕西省各地区民间投资对比 |
3.2 陕西省民间投资横向对比分析 |
3.2.1 陕西省与各省民间投资发展情况对比 |
3.2.2 陕西省与全国民间投资发展情况对比 |
3.3 小结 |
4. 民间投资与陕西省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
4.1 理论模型选择与变量选取 |
4.1.1 VAR模型定义 |
4.1.2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4.1.3 各变量平稳性检验 |
4.1.4 Johansen协整性检验 |
4.2 基于VAR模型的实证分析 |
4.2.1 模型介绍 |
4.2.2 确定最优滞后阶数 |
4.2.3 VAR模型平稳性检验 |
4.2.4 VAR模型估计结果 |
4.3 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4.4 脉冲响应函数 |
4.4.1 经济增长对民间投资的脉冲响应 |
4.4.2 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脉冲响应 |
4.5 VAR模型的方差分解 |
4.6 本章小结 |
5. 陕西省民间投资发展的制约因素 |
5.1 政府方面原因 |
5.1.1 政府思想观念保守 |
5.1.2 政府扶持政策不到位 |
5.1.3 政策性壁垒阻碍民间投资的发展 |
5.2 环境性原因 |
5.2.1 民间投资难进入企业融资领域 |
5.2.2 民间投资产业引导资金不足 |
5.2.3 民间投资的市场体制不完善 |
5.3 民间投资自身原因 |
5.3.1 民间投资在混合所有制中发挥的作用低 |
5.3.2 民间投资对象规模小且竞争力低 |
5.3.3 民间投资主体投资意识不强 |
5.4 小结 |
6. 民间投资支持陕西省经济增长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政府服务意识 |
6.1.1 提供容错发展期,减少直接干预 |
6.1.2 完善信用体系,健全担保机制 |
6.1.3 建立综合部门,发展行业协会 |
6.2 改善民间投资不公待遇 |
6.2.1 扫除国企庇护,深化混合所有制 |
6.2.2 开放准入限制,降低投资壁垒 |
6.2.3 取消税负不公,清理无理收费 |
6.3 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
6.3.1 发展银行机构,鼓励向民企贷款 |
6.3.2 规范投融资机构,加强资本对接 |
6.3.3 结合国有与民间资本,推动民间资本流入县域 |
6.4 提升民间投资市场吸引力 |
6.4.1 完善投资市场体制,精简审批事项 |
6.4.2 合理利用资源,发展产业集群 |
6.5 增强投资主体意识 |
6.5.1 加强投资引导,树立健康投资意识 |
6.5.2 提高企业素质,提升创新能力 |
6.5.3 培育守德意识,倡导企业家精神 |
7. 结论 |
7.1 研究结论 |
7.2 创新点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研究范畴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有资产的类别与功能 |
一、国有资产 |
二、国有资产的类别划分 |
三、国有资产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与特征 |
一、混合所有制的含义 |
二、混合所有制的基本特征 |
第三节 本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的公有制理论 |
二、西方的产权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沿革(1949-1977) |
第一节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7) |
一、国有资产的初始来源 |
二、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形成与确立 |
三、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形成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大跃进”时期(1958-1960) |
一、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提出 |
二、“大跃进”运动的兴起 |
三、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大幅下放 |
四、简要评价 |
第三节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1-1965) |
一、“大跃进”运动给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 |
二、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 |
三、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集中上收 |
四、简要评价 |
第四节 十年“文革”时期(1966-1976) |
一、国有资产管理权限的集中下放 |
二、文革期间国有资产的损失评估 |
三、简要评价 |
第三章 转轨时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1978-1992) |
第一节 以放权让利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78-1984) |
一、以利润分成为主的放权让利改革 |
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改贷” |
三、相继推出实行的两步“利改税”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以两权分立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84-1988) |
一、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
二、承包经营责任制:两权分离的初步探索 |
三、简要评价 |
第三节 以专职管理机构成立为标志的改革阶段(1988-1992) |
一、“政企分开”是实现“两权分离”的必然 |
二、国有资产管理专职机构的成立与工作 |
三、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积极开展 |
四、简要评价 |
第四章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构建(1993年至今) |
第一节 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阶段(1993-1997) |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提出 |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工作的启动 |
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实施 |
四、简要评价 |
第二节 改革攻坚与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1997-2002) |
一、对股份制认识上的理论突破 |
二、组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试点 |
三、推进股份制改造 |
四、简要评价 |
第三节 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初步形成阶段(2003-至今) |
一、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
二、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取得重大进展 |
三、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 |
四、简要评价 |
第五章 混合所有制: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 |
第一节 经济体制转轨中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 |
二、混合所有制的功能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
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 |
二、股份制是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
第三节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与意义 |
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
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近年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模式 |
一、上海模式 |
二、广东模式 |
三、深圳模式 |
四、北京模式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第四节 混改背景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不足 |
一、国资委成立后遗留的国资管理体制问题 |
二、混改背景下国资管理体制出现的新问题 |
第七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国际比较与实践经验 |
第一节 英国模式 |
第二节 美国模式 |
第三节 日本模式 |
第四节 法国模式 |
第五节 韩国模式 |
第六节 简要评价 |
第八章 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基本原则 |
一、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动摇 |
二、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
三、建立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管理体系 |
四、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运作 |
第二节 宏观体制:“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
一、构建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框架性思路 |
二、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改革对策 |
第三节 微观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
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
三、逐步推进市场化的用人机制 |
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
第四节 制度环境:营造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 |
一、提高认识 |
二、完善制度与政策 |
三、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 |
四、建立保障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7)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主要概念说明 |
二、选题缘起 |
三、研究现状 |
四、选题价值 |
五、基本内容 |
六、观点创新 |
第一章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检讨 |
第一节 我国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 |
一、前苏联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及修正 |
二、我国建国前国有财产主体的生成与评析 |
第二节 我国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流变 |
二、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之检讨 |
第三节 我国非企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一、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分权的梳理与检讨 |
二、资源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主体的流变与检讨 |
第四节 国有财产主体理论的评析与选择—以我国国有企业财产主体理论为样本 |
第二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法理证成 |
第一节 地方分权与地方利益保护 |
一、地方利益的多样化和独立性 |
二、地方分权、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 |
三、我国地方自治与地方利益之关系 |
第二节 地方责任的独立性 |
一、地方支出责任与地方责任的关系辨析 |
二、地方财政自主权与地方责任 |
三、地方债务的独立性 |
四、余论 |
第三节 原住民的利益保护与地方所有 |
一、原住民利益保护的法理基础 |
二、我国台湾地区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
三、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之反思 |
四、我国原住民利益保护的立法路径分析—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为视角 |
五、结论 |
第三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层级分析 |
第一节 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系 |
一、域外主要国家行政区划层级之梳理 |
二、域外主要国家地方所有层级之梳理 |
三、行政区划与地方所有的关联性 |
第二节 我国地方所有层级的构建路径 |
一、省级地方的设置与省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二、地级地方的存废与地级地方所有财产的分割 |
三、乡镇级地方层级的存废与乡镇级地方所有的变动 |
第四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类型分析 |
第一节 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企业属性之界定 |
二、地方所有的企业性财产变动与地方利益的保护 |
三、各级地方划分企业性国有财产的规则 |
四、地方所有企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银行股份制改革为中心 |
第二节 地方所有的财政收入 |
一、财政收入分权与地方所有 |
二、地方所有财政收入划分之基础 |
三、各级地方财政收入的重新分权—以设立地方税种为中心 |
四、各级地方之间的非税收入分权 |
第三节 地方所有的资源性财产 |
一、地方所有土地 |
二、地方所有矿产资源 |
三、地方所有水资源 |
四、地方所有森林资源 |
第四节 地方所有的行政事业性财产 |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财产范围之界定 |
二、行政事业性财产与土地、财政收入的关联性 |
三、各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之划分 |
四、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财产的理论与实践—以教育性财产为中心 |
第五章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路径 |
第一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理念 |
一、各级地方所有权的平等性 |
二、地方利益的衡量性 |
第二节 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模式 |
一、国有财产的立法模式:梳理与评析 |
二、地方所有财产立法模式之梳理 |
三、我国地方所有财产的立法设计 |
主要参考文献 |
一、文章 |
二、着作 |
三、博士论文 |
四、外文文献 |
(10)当前中国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2.1 思路 |
1.2.2 方法 |
1.3 创新与不足 |
1.3.1 创新 |
1.3.2 不足 |
2 概念的界定及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国有大企业 |
2.1.3 高管 |
2.1.4 薪酬 |
2.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2 国内研究现状 |
3 高管薪酬形成的理论基础 |
3.1 委托代理理论 |
3.2 人力资本理论 |
3.3 最优契约理论 |
3.4 管理学激励理论 |
3.4.1 需要层次理论 |
3.4.2 期望理论 |
3.4.3 公平理论 |
3.4.4 强化理论 |
3.5 管理权力模式理论 |
3.6 本章小结 |
4 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的发展历程及存在的问题 |
4.1 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发展历程 |
4.2 当前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存在的问题 |
4.2.1 薪酬激励失效 |
4.2.2 内部人控制严重,自定薪酬,水平畸高 |
4.2.3 薪酬与企业绩效相关性低 |
4.2.4 与普通员工薪酬差距过大 |
4.2.5 隐性收入和在职消费惊人 |
4.2.6 薪酬结构单一,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 |
4.2.7 信息披露不完全,监督机制不完善 |
4.3 本章小结 |
5 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5.1 国企所有者缺位的天然制度缺陷 |
5.2 高管任命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
5.3 公司治理机构作用不明显 |
5.4 政府政策、法规执行力较弱 |
5.5 薪酬制度设计不够合理规范 |
5.6 高管薪酬的信息披露不足 |
5.7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角色定位失准,监管失效 |
5.8 本章小结 |
6 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问题的对策研究 |
6.1 规范高管薪酬决定机制 |
6.1.1 完善公司内部权力治理机构 |
6.1.2 完善薪酬委员会制度 |
6.2 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内容,丰富激励方式 |
6.2.1 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内容 |
6.2.2 丰富激励方式 |
6.3 实现高管薪酬与业绩挂钩 |
6.3.1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
6.3.2 建立企业高层管理者重大决策失误问责制度 |
6.3.3 发挥国资委的辅助作用 |
6.4 完善和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和各项法律政策 |
6.4.1 改进公司规范和章程 |
6.4.2 建立高管薪酬司法审查制度 |
6.4.3 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政策 |
6.5 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改进高管选聘制度 |
6.6 加强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和监督 |
6.7 转变国资委角色,加强监管职能 |
6.7.1 重新确立角色定位 |
6.7.2 推动国有大企业董事会建设 |
6.7.3 辅助企业建立选人用人新机制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四、陕西国有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国资国企改革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研究 ——以浙江省C市为例[D]. 岑玉科. 南昌大学, 2020(01)
- [2]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与公司治理效果 ——基于云南白药的案例分析[D]. 李行.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3]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演化研究[D]. 李健. 辽宁大学, 2020(01)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D]. 管文行.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5]民间投资对陕西省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D]. 吴梓玥. 西安理工大学, 2019(08)
- [6]混合所有制导向下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变迁和改革研究[D]. 肖帅.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4)
- [7]国有财产的中央与地方分权研究 ——以地方所有权为视角[D]. 冯乐坤.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3)
- [8]国有企业改革专题讲座心得体会[N]. 江泽林. 陕西日报, 2015
- [9]国企集团整体上市与国企监管的挑战和对策研究[J]. 贺伟跃.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03)
- [10]当前中国国有大企业高管薪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玉. 重庆大学, 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