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调研报告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调研报告

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能不能开具诊断报告
  1. 答:可以的。
    根据该机构的专业定位,是可以给动物开具诊断报告的。
问: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1. 答:我国现行法定的动物疫情冲搜报告制度规定于《》中,出现动物疫情,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研究、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岩吵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粗判侍,并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误防控时机,并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
    第三十二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本法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必要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问:疫情监测的动物传染病疫情监测
  1. 答:中国幅员辽阔,动物饲养量大,饲养水平参差不齐,动物疫情监控难度大。为做好动物疫情监控工作,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余颂和洞歼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分动物疫病防检方面的技术规范,建立了各级国家动物检、防疫体系。为进一步科学、全面、准确地开展动物疫情测报工作,2002年,中国颁布了《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管理规范》,对动物疫情监测对象、方式、报告、管理等都做了严格规定。目前,中国已基本建成完整的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其中主要包括:
    国家疫情直报系统。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动物疫情测报站、边境动物疫情测报站负责监测动物疫情,一旦发现疫情,直接向国家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报告。
    国家疫情层级报告系统。各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动物竖颤郑疫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后,由县、乡逐级上报到国家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动物疫情专业实验室报告系统。国家参考实验室、区域性专业实验室以及科研院校的动物疫病专业实验室协助收集动物疫情信息,一旦发现疫情信息,直接向农业部和国家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报告。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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