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中国电力市场价格改革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司锋[1](2020)在《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问题研究 ——以南阳引丹灌区孟楼试点为例》文中指出现行灌区农业用水价格制度已成为制约灌区农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用水价格市场化改革滞后,导致灌区管理收支不平衡、水资源浪费严重。2017年,南阳引丹灌区以孟楼镇为试点,开始尝试推行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改革中陆续在试点安装了量水设备,确立了初始水权,核定了农业用水价格,实行了水票制来进行供水并对节水进行了补贴,历时三年初步完成了水价改革。在改革中,遇到了各参与方的执行难如行政方参与方节奏异步、用水户利益纠纷、农协发挥作用难、资金不足及技术落后等问题,分析出了孟楼镇试点改革中沟通机制不健全、高峰用水困难及缴费压力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及资金来源不足的影响因素,结合了发达国家美国、日本、以色列的水价收费政策措施、资金来源机制、灌溉技术开发经验,对灌区全面水价改革提出了建立科学协作机制,差异化收取水费,引入技术人才及设备,多元化水价收入来源、进行生态农业生产、规范土地流转等建议来解决上述改革中问题,最后对试点水价改革的过程进行了总结,并对灌区全面推行水价改革进行展望,为其他地区进行灌区水价改革提供了参考案例。
徐涛[2](2019)在《1980年代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史研究中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党、政之间关系的演变及其对现实政治的作用和影响。而在这其中,“小组政治”又通常被认为是中国党政关系最核心的联结点之一。这种“小组”,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层面设立的“小组”,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在现今许多高规格设置的“小组”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无疑是最为引人注目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立于1980年3月17日,1989年7月28日被撤销,后又在1992年12月28日恢复设立,并于2018年3月改为中央财经委员会。它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和拟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是中共中央统一领导经济工作的重要平台。本文以1980年代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为研究对象,采用微观的研究方法,将研究对象置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空背景中加以考察,对相关文献、论着等史料进行整理、归纳和综合分析,力求客观地呈现出1980年代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主要活动及其决策过程,着重探讨该组织在中国经济改革中的特殊地位、重要作用、决策机制、经验教训等问题。本文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客观介绍中共中央经济工作领导机构的历史沿革以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详细考察了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改革开放启动时期的主要活动,即进一步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参与“六五”计划和长远规划的编制、推动“放权让利”式改革。第三部分,以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演进为主线,论述了全面改革时期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基本工作,特别是对以引进市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案的酝酿与实施。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中共十三大召开后的重要决策过程,尤其是结合当时的经济形势,对“治理环境、深化改革”这一决策的出台过程进行了认真梳理。第五部分为结语部分,总结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1980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特殊作用。
管晓薇[3](2019)在《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文中研究说明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强调,新电改将全面放开售电业务,力求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竞争性市场,形成多元的买卖双方健全的电力市场格局。由此可知,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已进入到一个全新阶段。本文的核心研究内容主要是如何在这一售电侧开放的政策背景下,以电力用户选择权的保障为导向,通过对售电双方市场交易行为、政府管制行为的法律制度构建以期实现售电市场有序、平稳竞争态势。全文的目标在于以制度设计促进国家政策落地,找寻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现实可能性与政策实施最佳路径。本文从电力商品与普通商品的共性出发进行研究,兼顾电力商品特性,法律构建设计思路框定于以电力法为核心的电力法律调整体系范围内。电力法从属性上界于公法与私法之间1,属于经济法的产业法子部门。竞争力量的凸显,使得自然垄断行业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跳脱了单一的管制配给模式,遍布售电环节的利益驱动是售电市场引入竞争的最佳“产品”。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方式在整个行业发展缓慢的状态下会稍显“疲软”。关键是市场竞争机制赖以存在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售电侧市场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售电侧的体制改革,打破单一销售和单一购买的垄断格局,赋予用户以更多的选择权。售电市场化进程就是售电环节实现竞争的过程。竞争是任何产业发展的基础,应当以电力行业的特点及产业市场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为考量,进行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构建考察。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电力商品在可竞争环节的市场调节规制研究,换言之,它是售电环节的电力市场发育与法律体系构建之间的关联性问题。由此推之,电力销售过程中的法律关系调整与一般商品销售环节的法律关系调整有差异亦有本质联系。从宏观上看,电力市场法律规制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竞争与规制这两对关系。售电侧放开后,售电市场的核心因变量是电力的价格、供求、风险机制。因此,对应法律关系的调整就要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产业法、反垄断法等多部门法规范,统合电力市场的特性,将其纳入法律规制设计的法律渊源。具象化1研究内容可知,本论题涉及售电市场化改革中售电方多元资本的引入及其过程中售电主体竞争行为规制、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售电合同等相关法律问题探析等。可见,本文虽选择电力行业及其市场为研究对象,但由于电力市场规制问题囊括于产业法相关内容中,该论题与经济法(部门法)的关联性极强,这使本文区别于一般的对电力行业进行经济学解读的经济学专业论文,本文的法学学科属性清晰可辨。选取用户选权为本文进行研究的贯穿视角,主要是因为用户在电力产业链中是处于末端的,用户体量较小,分散度比较大,数量巨大。电力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和价值实现的终端环节就是用户。售电侧是直接为用户服务的最为直接的环节。售电侧改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创造所有的可能性以实现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在售电环节市场竞争的开展使价格信号在需求侧如同在生产侧一样,能够顺畅地传导,厘清市场机制在售电环节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方向。在这一过程当中,售电上游和下游的价格之间就能够实现联动,整个社会的集约化生产以及能源商品消费量的总体就可以实现控制。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用户并不仅仅指大用户,而使要扩展到尽可能多的小商业用户、居民用户乃至全体用户。当售电环节与垄断环节“解绑”,竞争和选择就是电力产业需要面对的两大新课题,而法律制度的构建就对竞争行为与选择行为进行了解读和制度框定,并为以后的执法环节打下基础,实现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与政府的公共政策目标及社会整体效应。用户选择权的放开需要有可选择的市场销售主体,销售主体的孕育和多样性取决于市场竞争的强度与竞争环境的良善化。售电市场化不单单包括市场竞争优势使用户获得多样的选择权,还包含了市场化、多样化的服务方式。为用户购买电力商品的选择、使用环节提供尽可能多的专门购买服务,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管创新培育售电公司和购售电双边竞争主体,是政府在售电侧市场化改革中需要扮演的“角色”。售电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以及对售电市场竞争规制问题的探讨必须回归到售电作为电力产业的一个环节,其本身的竞争现状图景、市场建立的指导原则以及下一步即将突破的重大问题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成功的售电市场竞争至少应当实现两个目标:其一,短期内,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充分的市场多元主体竞争,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竞争绩效的实现。具体而言,售电公司专业从事竞争性业务,售电与电网业务分离便于用户根据便利性原则更换是售电公司,用户能够从竞争性售电市场中获取多样化的售电企业的服务,为选择权的实现“加分”。市场竞争法律机制保障售电竞争的平等地位,多家售电公司的存在,能够使中小用户在不同的售电公司之间进行选择,实现自己的满意度导向下的买电对象选择;其二,合理化电价,保障售电市场供需双方的市场需求,同时实现政府规制转型过程中的良性市场秩序,以便形成长期稳定的售电市场运行和投资环境,培育竞争性的零售市场。具体而言,我国目前分类的用户电价规定,电力企业相同电能产品对不同用户性质的用户实行不同的电价,大量的交叉补贴存在,补贴又与普遍服务相混合,使得售电电价如同“戴着脚镣却想跳舞”的人,影响了售电侧改革的时效性与法规可应用型。本文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至今的积弊1为研究切入点,结合售电市场建设的环节个性化特点,从市场运行设计和政府规制优化两个方面,对售电市场进入规制、电价形成规制和售电交易过程中纠纷解决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构建方案以及法律以外的制度可行性设计配套研究,终极目标是实现我国售电市场化改革的高绩效成果,规范的市场格局和稳定电价,保障用户选择权利益的实现,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和运营效率。本文的总体逻辑线索如下:我国售电市场化中的竞争力“焕发”受制于电力行业自然垄断理论进展以及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起步较晚、售电市场构建性经验不足等诸多因素干扰,而自然垄断理论及其发展以及电力经济学相关理论支持(基本理论)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研究的“始发站”。因此,构建精确的且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电力市场竞争规制制度是本文探讨论题的出发点。这一规范性构建从多个方面塑造了我国售电市场改革制度的生成、变化以及实践进程中的制度绩效。每一章的结构及构成如下分布:第一章介绍与售电侧竞争体系的制度构建有紧密关联的几组概念(涵盖售电市场基本概念和电力商品的经济特征),目的是为了下文的理论和经验提相关的背景铺垫,穿插于各章的理论研究之中。同时,提出全文的核心理论基础。在之前的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观点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统摄全篇的产业组织学、电力经济学、管制经济学、市场竞争理论相关模型(自然垄断与竞争——资本结构——产权形式——规制方式)。其中资本结构理论决定整个售电市场竞争的源动力和主要方式,是结构的基础;自然垄断与竞争模型对资本结构理论的引出具有引导意义,因而是结构前提;产权形式是具体售电市场竞争开展以及绩效评估的核心原理并与后文的政府管制方式和法律规制体系构建有因果关联,因此是具有承上启下作用的理论内核;规制方式是最终的理论研究外在表述形式,也是整个理论实现的操作性关键环节。四个理论结构要素构建彼此密不可分,互为因果与耦合。在此过程中,融合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基本观点,应证了对于社会科学理论、产业发展分析、产业法律规制的问题研究离不开政治经济学动、法律与社会学互动。在此结构理论基础上,又引出了实现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基本内容:售电市场元竞争理论规制、售电公司治理、政府售电市场规制变迁与优化。第二章研究国外售电市场的经验并进行总结和归纳借鉴述评。本章不是简单地对国外售电市场情况的文献综述,而是通过分析国外售电市场改革的经验,提出借鉴方向的探讨,为找出我国售电市场改革相关问题提供搜寻“路径”(为第三章售电市场化改革问题提出作铺垫)。古语有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历数西方电力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较为成功的国家,他们既与我国面临类似的改革挑战,又客观上需要在改革进程中关照各迥异国情下的制度体系个性。虽说各国采取了不同的售电市场化改革方案,但改革的基本宗旨仍趋于一致,即始终秉承对售电环节竞争强度的持续促进的创新型制度设计。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管理机制的优化与政府监管改革的动力以吸引在竞争开放端的多元投资成为关键。无论是发达国家也好、发展中国家也罢,本质上,技术进步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绩效达成提供客观可能性。电力改革较为成功的西方国家在售电环节的经验极具启发性的。一些国家认为,售电市场无法形成真正的选择权市场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可供选择的零售商只有少数几家。西方国家政府更为注重为那些从管制性公用事业公司转换出来的用户提供选择权的方案设计及实施。用户是市场价格的直接承担者,售电价格成为首要的利益权衡。相关国家对售电量上下限利润市场设计考虑,对不重新选用捆绑服务的部分用户保持封闭;根据一些国家经验,零售商、用户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通常成立一些联盟,帮助处理售电市场初期的问题。各国都较为注重避免售电市场设计中的结构性缺陷。所列举的相关国家都致力于在电力市场重组后取得售电竞争制度推进的可能性。各国的特色迥异,可借鉴角度也多元。以美国为例,多元的售电模式,最重要的市场设计要素是保底服务采购机制等经验。在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相关经验引入可以增加国内市场适当地、可能的对售电市场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方法和路径。制度变迁中所反映的理性经验归纳,将为后文的具体问题解析、法律规制构建性常识提供充分的研究基础。本章总体上是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实现在具体的历史实践中检验理性选择理论的一般结论。第三章研究归纳出我国售电侧竞争性市场格局建构过程中,所亟待法律制度进行解决的问题,并具象化到几类难题。本章是全文提出问题的部分,界定全文理论研究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构建市场法律规制谱系的核心范围。越是不健全的市场参与动力机制,市场主体的竞争参与率和竞争实力就越低,削弱了整体市场化进程,尤其对于售电这类产业转型阶段的“试验期”市场形成,更是如此。改革的过程是迂回曲折的,一些问题会逐步在售点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暴露”出来,亟待政府、市场两个方面的协力互动与完善。售电侧改革仍任重而道远----分离于原公用事业公司的电力零售商仍占领大部分的零售市场;大用户直购电、竞价上网等探索没有能够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资源配置的优势尚未在电力市场中予以体现;辅助价格体系和市场机制形成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对电力系统频率和电压控制的调价功能尚处于“价值化”的尝试阶段;根据第一章的范围框定,本文旨在对直接影响售电市场竞争的例如资本多元化乏力、国有企业市场垄断、电力用户选择权未展开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制约售电市场化改革的瓶颈:售电市场资本结构单一、国有售电企业与民营企业的资源禀赋不均衡导致的地位差异、政府对电力市场管制缺陷问题(局部管制过度、局部管制失序);同时,提出售电市场化机制不成熟问题最终引发的电价市场合理化难题。最终统一于对电价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规制改革问题的研究。阻碍售电市场发展的政策限制主要是电价上线没有依据市场为导向或者零售电力的上线比例固定。电价制定和电价监管直接关系到用户的根本权益,这其中既有知情权维度的保障缺失、又有选择权方面的缺陷。目前我国的电力价格形成体系尚不完善,导致了电力消费者对电力商品选择权的行使缺乏必要且完善的市场信号支持。贯穿全文的视角是用户选择权的保障,这一视角与目前我国需求侧市场建立的规划有密切关联。芝加哥学派认为,反垄断政策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利益。美国反托拉斯政策已将政策目标调整为增进用户的福利,其他目标也必须与用户福利最大化一致。(martin,2005:57)反垄断法正朝着纯粹用户权益措施的方向演变。相对于保护用用户选择权益的终级目的,维护开放竞争的政策目的更是工具性。目前就售电环节而言,用户选择权依然处于“苗苗”状态,其“发育”程度与售电市场竞争发展进度相去甚远。售电市场是复杂的,对其竞争的观测常常不那么容易。例如,电力需求的不确定性、电网容量约束以及相关的企业数据的保密性等因素,使对电力市场力评估、竞争规模的衡量等问题都增加了难度。电力零售侧竞争放开能够带来的最为重要的益处就是竞争性的零售商能够根据电力用户的个性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关于电力用户和消费者的权利,现行《电力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电力法》中唯一与电力用户选择权具有相关性的内容是“普遍服务原则”。本章在深入分析目前售电市场法律构建不足的基础上,为后文提出售电市场化竞争和法律规制可能的发展路径框定规制范围和方向。只有找出问题,才有可能在后文对论题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可行性法律解决方案。问题解决意识可能是本文特色之一,实现理论研究的应用性落地。第四章提出构建售电竞争性市场可以顺利开展的法律规制体系。本章是本文的实证研究部分。传统的电力市场竞争理论认为,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属性决定了其无法在可竞争环节大有作为,更由于政府规制理论的单一、利益集团的角力等原因,导致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必然是轻微、缓慢和无法深入竞争本质的,上述观点关注的是电力产品的本质特征局限、公用事业的管制局限。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制定的规则,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将构建零售竞争型的市场模式。零售竞争型市场模式需要有宏观性有不失重点的制度设计,尤其突显售电市场化的竞争性市场构建特质。售电市场的竞争性法律规制设计是一系列前提条件下的动态规划。售电市场的竞争格局建立与科学、明晰的规制框架、公正且独立的规制机构、完善中的被规制者这三方面成正相关关联。电力市场主体需要法律或者具有相应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强加在人们头上的风俗习惯等)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经济运行活动。经济运行与法律规制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正如法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社会生产方式不仅包括土地、机器,还包括法律。因为,如果不运行,土地和机器就毫无价值。法律是市场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秩序调拨下的生产、交换和分配,就无法生产机器,使用者无法从生产者手中获得该机器产品,使用权无从谈起,使用价值就得不到实现。法律秩序在此种情形下,本质上已经成为资本的一种形式。”1售电市场规制制度的必要性,需求理论以及规制激励理论,结合整个规制制度过程中的风险负担理论。售电侧竞争是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的必经之路。本文将以电力市场竞争资本多元化触发为视角,以自然垄断理论最新进展为元理论依据,对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政策优势、售电竞争性市场缺陷的克服、政府新一轮市场管制优化的方向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定制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规律和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售电市场竞争法律规制体系,并辅之以法律规制以外的制度规制参考构想,以期对售电市场的制度健全和规制层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路径,并尽早地实现我国本土制度环境意义上的售电侧改革目标。本章的逻辑脉络以“纵横交织”为特点。涉及到市场微观主体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制;横向市场主体之间以及纵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界定并以此为基本法律制度设计构建。重点研究了市场竞争主体引入法律保障机制、售电市场用户选择权保障、以电价规制为核心的政府售电市场法律管制转型及制度对接等问题。售电市场的的发达需要助推动力,各种综合因素将融为一体,遵循市场机制向前发展并在过程中深化、完善。这些助推动力主要来源于:用户层面的市场活力激发机制——赋予用户独立的市场用电选择权,实现电能完全的使用价值;激发企业自主经营的活力,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引导投资质量和效益;以电价改革为驱动,放开电量、电价的管制,引导市场化交易数量、价格、方式等方面的消费者、生产者双向选择机制。通过市场运行性制度与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制度体系的设计,阐明整体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问题解决法律方案,实现宏观与微观相统一的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第五章阐明本文的结论与余论。之所以进行这样的章内安排,旨在以辩证的观点看待本文的研究结果,本文的结论只是作者主观所选取的研究视角导引下的一种制度研究可能性“产品”,作为社会科学论题的研究成果,必然有其不周延、其可扩展或可修正的空间。本文结论部分指出:第一,售电市场的法律体系构建应当明确规制理念。售电市场竞争机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关系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售电市场化竞争是电力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传统垂直一体化经营必然带来低效率、社会福利损失并制约电力产业的发展。售电侧改革赋予了电力市场化改革以全新的意义,具有“领头羊”效应成为电力市场化机制构建的必然选择。第二,售电市场竞争环境的构建应当强调立法先行。售电市场化竞争必须以完善的法律机制保障,且售电市场要素的法律构建是实现竞争性售电市场的必由之路。其中包括售电市场进入保障、需求侧选择权保障、政府规制优化保障。售电市场竞争的法律保障机制需要对竞争机制各个要素环节进行调整,既有市场微观主体塑造、市场主体行为塑造,又包含政府公权力对市场影响范围等规制性构建。只有竞争机制在法律框定的组织机制中合理运行,才能最终实现售电市场化改革后的竞争性市场稳健运行,市场中的电价稳定问题、电力商品供需和谐问题才能够得到解决。售电市场法律设计的最终目标还落在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控制、响应惩处机制的作用发挥以及完善的售电市场竞争过渡机制。第三,政府应当在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机制构建过程中,实现监管转型,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并考虑多元利益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解制的浪潮,有助于竞争性市场格局的构建,然而,为实现电力安全保障的行业底线,对新型售电体系的政府监管依然不能放松,监管方式的创新不代表核心环节的放松或者不予管制。适当的幅度的监管足以排除售电侧竞争的阻力,并实现电力产业的稳健发展。监管不足会造成电力市场秩序混乱。多元竞争主体和不同的市场角色实施不同的法律控制。法律制度设计的可行性体现于多元主体适用。售电方、需求方、政府方在售电竞争性规制法律体系中“各得其所”,各有所制,各有所为才是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的最终目的。为此,本文将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根据其行为模式、激励动力不同进行分层次的法律制度涉及,从立法、执法多个层面加以解析。竞争性主体,需要从价格和信息方面进行控制,对政府价格管制需要从电力安全、市场开放程度进行制度设计衡量。由于市场改革并不容易,尤其是如同电力这类技术含量高、传统上被视为自然垄断的产业改革。售电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市场规制者应当思考从这些使大众一知半解、客观上复杂多样,有时相互影响“碰撞”的电力法律规制理论中,辨别哪些是公众所认可与期望的,而从中又能引申出何种新兴的政策和规则。售电市场化竞争过程中,法律制度体系的设计,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优良规则和制度体系的筛选与选择,再造与演绎。售电供给侧改革是电力市场化进程中的新制度体系尝试,必然会遵循制度革新,制度归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壁垒或屏障制度的有效性依赖其运行的准确性。制度并不从初始状态时期就假设当然有效。余论部分将以客观视角审视本文结论,从社会学、制度演化进程、电力市场改革周期等角度对结论进行可行性预判,以非正式制度视角补充阐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和简化性制度建议。本章最后一部分将以能源革命为背景,售电市场改革还应当考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新兴电力市场领域的步伐。展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进程,以售电环节为范围,探讨未来新能源发电情况下售电市场竞争的规制问题。诸如可再生能源变化性和不确定性,市场建设的法律体系构建要“与时俱进”,因为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新能源进入市场的选择之一。这样的做法为今后用户选择权的行使提供了信息服务与硬件设备更新上的可能性,也使前文结论增添一些开放性的空间,为售电市场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探讨的可能性。
和旭[4](2019)在《基于CGE模型的广东省天然气终端价格模拟研究》文中指出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优质能源,天然气的广泛利用能够有效促进国家整体的能源转型。在推进天然气利用的同时,天然气价格机制不完善,居民用气与工业用气的交叉补贴需要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以矫正。本文的目的是以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省的天然气产业为对象,模拟研究不同价格变动幅度和取消补贴制度后,居民用气与工业用气的可能水平以及对广东省部门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因此,本研究通过编制包含5个能源部门和7个非能源部门的广东省天然气社会核算矩阵,构建了广东省天然气完全竞争下的静态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量化分析了价格分别变动5%,10%,20%以及取消补贴制度等对广东省部门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指标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三点:(1)宏观指标的模拟结果表明,广东省实际GDP会因为价格变动而减小,其他的宏观指标均会受到价格变动影响,其中与价格变动同方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居民消费,CPI,进口,出口,消费以及投资等,与价格变动方向相反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居民收入,居民福利,劳动力与资本的相对价格等。(2)部门产出指标的模拟结果表明,天然气价格变动会对天然气行业产出造成较大影响。价格变动导致煤炭、石油以及服务业产出同方向变动,上涨导致这些替代性强的产业产出增加,而对电力行业的产出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呈现反方向变动的产业主要包括电力,农业,化工,轻工业,重工业等。(3)从取消补贴的模拟结果来看,取消补贴并不会对广东省居民消费造成巨大冲击,而对于工业用户的作用更为明显。通过对比价差法计算的天然气补贴结果,取消补贴则会使得居民总消费增加17.894亿元,而使得工业用户因补贴减少损失112.095亿元。对应的居民价格与工业用气价格分别为3.37元/立方米、3.61元立方米。结合模拟分析结果,本文认为可继续在分省开展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推动全省居民用气市场与工业用气市场的统一,这一举措是可行的。对于推进全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要步骤可以分为3步,第一步,分省进行居民用气改革,充分考虑居民承受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第二步,统一终端销售市场价格,逐渐取消工业气与民用气;最后,进一步完善区域间价格机制,逐步形成全国价格改革。
王浩[5](2019)在《从设立电监会到重组能源局: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监管的路径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2年开启的电力体制改革催生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监会用十年的时间探索了专业化、独立化监管,积累了一些电力监管经验,但由于电力市场建设停滞、专业电力监管机构与电力管理体制不相融合等原因,电监会作为一个不成功的监管机构,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被撤销。2013年重组国家能源局后,电力监管在中央层面变为“政监合一”模式。随后,2015年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启动。电力监管在机构变革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做出了新探索,但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在现有框架下,改善电力监管要理顺监管职责关系、明确监管重点任务、落实监管重要措施。未来的电力监管应当按照我国能源发展改革的新要求,确立基本监管思路,构建新的监管体制、机制,走向独立监管的道路。本文以我国最近两轮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监管的路径选择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了电力监管的基本概念,以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概况。然后分析了设立电监会的背景,概况了电监会监管的阶段性特征和主要做法,分析了电监会的监管困境。接下来,分析重组能源局的政策背景、电力监管职能的设置及变化,关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电力监管的新探索以及当前电力监管的困境。最后,提出现有框架下改善电力监管的对策,展望未来电力监管的路径。
李丰耘[6](2019)在《中国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研究》文中认为在“十三五”期间,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是中国一直努力实现的首要任务。中国已经逐渐意识到天然气作为一种低碳能源,是目前最为符合中国能源规划和发展的,并将在能源转型中发挥关键作用。但就目前中国天然气发电行业的规模来看,其发展速度远远低于预期。本文通过对世界典型天然气利用度较高的国家进行分析,发现影响天然气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资源禀赋和价格。对国内、外进口天然气资源供给进行综合分析,揭示了未来中国天然气存在供过于求的发展趋势。鉴于较高的对外依存度,中国自2013年以来对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对包括发电在内的重要天然气消费行业产生了负面影响。通过平准化电力成本模型(LCOE),我们发现在现行的天然气供应结构和价格水平下,公用事业燃气发电的经济仍将无利可图,而冷热电联产(CCHP)仅在沿海发达地区上可行。如果继续发展下去,不仅会给燃气电力行业带来灾难性后果,同时也会对上游供应行业造成损害,更重要的是会阻碍能源转型。本文总结了该论文对定价机制改革,发展国内非常规天然气和燃气轮机研发的政策含义。本文是在中国急切需要能源转型和低碳环保的背景下,通过对天然气产业链上游及下游各个关键环节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测算天然气发电的经济性。通过统计发现,未来天然气作为低碳环保能源是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的能源,将在中国未来能源发展过程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而天然气发电行业将是天然气能否快速发展的关键点。本文通过对国外典型天然气发达国家的研究总结,发现一个国家天然气产业的快速发展期的动力更多的是来自于天然气发电行业来带动,通过总结归纳发现影响天然气发电行业经济性的关键因素共有四个,结合中国具体客观情况这样的结果同样适用,本文将挑选两个与经济性关系最为密切的关键性因素进行分析,在得到充分可靠并且合理的结论的基础上,在对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进行讨论,保证最后的政策性建议更加可靠。天然气上游市场的能源供应、天然气价格和下游市场实际上是紧密联系的。首先对中国目前现有的资源禀赋进行分析,并中国天然气上游市场的供应能力进行合理的分析和预测,在对供应能力充分预估之后,再去剖析中国天然气供应的结构,目前,中国上游市场中常规天然气开采难度较大,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成本且又较为昂贵,尤其像页岩气的开发技术还处在研究阶段,面对国内下游市场的需求,上游企业更多的解决方案是依靠进口天然气来满足,这样的供应结构对中国的天然气交易属性影响较大。中国从2010年开始逐步推进和实施天然气价格体系的改革,较大的气价波动对下游天然气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工业企业和发电企业受到的影响最为严重,这也是中国气电项目虽然在政策方面一直处于利好状态,但中国相当一部分的气电项目的推进却一而再、再而三的搁浅,微薄的利润已经成为气电项目一直无法达到“十三五规划”的建设规模。在对气电项目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几类关键性因素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LCOE模型,在集中式热电联供(包括调峰)以及分布式冷热电联产的两种情境下,计算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度电成本,从项目建设开始一直到运营、维护阶段为止,对项目的全寿命周期的成本进行计算,将全国进行区域的划分,分别对比当地上网电价,并利用敏感性分析的方法找出不同情境下影响天然气发电项目发电成本的最主要的几个因素。最后,结合本文各个章节得到的天然气整体产业链不同环节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陈斌[7](2018)在《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对城市燃气行业发展影响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特别是生态环境改善的持续推进,天然气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天然气将在我国能源领域的地位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两个一百年”的阶段性奋斗目标,要求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将全面提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而天然气作为绿色低碳、经济高效的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和促进其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以及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途径。加快推进天然气开发利用,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因此,中国天然气市场未来需求潜力巨大,天然气行业正迎来新时代背景下的快速发展。而十九大报告同时也指出,我国社会目前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天然气产业链领域,同样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主要体现在天然气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体制改革不到位、产供销体系有待完善,制约了国内天然气行业的协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国内各项产业政策缺乏协同性,导致我国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出现了阶段性的失衡。这其中涉及到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未充分到位,是制约天然气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和突出问题。天然气全产业链价格问题主要表现在:省级门站价格与替代能源挂钩的定价机制尚未实现动态调整;调峰价格机制尚未建立,鼓励用户参与调控的经济手段还不够,难以发挥价格平衡供需关系的作用;气价交叉补贴和气价倒挂现象仍然存在;供气层级较多,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偏高;定价机制存在不合理、不完善的现象;天然气价格没有体现作为商品的属性,未实现市场化。因此,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势在必行。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必然要求。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以实现市场化,是国际发达国家经验证明了的天然气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是改变目前定价手段单一、定价机制不完善,打破上游和中游寡头垄断、下游自然垄断的先决条件。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对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有了比较明确的意见,总体思路就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即“X+1+X”概念。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①天然气价格改革,涉及到天然气产业链的上、中、下游所有环节。其中,上游的天然气勘探、开采和下游的城市燃气行业属于价改目标中放开的“两头”,中游天然气输配环节属于管住的“中间”。天然气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天然气行业持续推进价格改革,市场化竞争机制引进的大环境大趋势下,作为天然气终端环节的城市燃气行业,首当其冲受到政策的牵引和价改带来的多方面、深层次的影响’。本文研究就是从天然气价改对城市燃气行业影响作为落脚点,分析对行业的主要影响。本文的研究中,结合城市燃气行业和燃气企业业务发展、具体的管理实践、管理经验和发展战略,帮助本人研究城市燃气行业推行价改过程中所应对单一主体上中游、市场竞争、定价机制以及发展战略等方面的经验,为行业改革发展提供参考,也能够在实践中指导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具备一定的应用价值。本文的研究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说明课题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概括介绍国内外相关内容的研究成果,确定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就本文的研究课题所涉及的概念进行描述,介绍天然气产业和天然气产业链、城市燃气和城市燃气行业、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概念,阐述本文研究的价格机制与市场、价格管制、两部制定价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介绍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现状和定价机制,通过模型分析天然气价格的决定因素;第四部分重点分析天然气价格改革给城市燃气行业带来的影响,并对上游天然气价格对下游城市燃气行业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第五部分结合发达国家天然气价改的成功经验,重点提出城市燃气行业价格改革和定价机制的具体建议,以及行业内企业面对价格改革未来发展的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本文的研究结合行业现实、国际经验,分析研究最新政策导向、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和战略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对城市燃气行业以及行业内企业应对正在进行的价格改革挑战,以及制定企业未来发展战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龙海雯[8](2018)在《中国能源价格改革与绿色经济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原来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过度依赖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产业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带来了十分突出的资源环境问题,已难以为继。为了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之客观上受制于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约束,走以“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以节能减排为主要目标的绿色经济发展之路已成为必然而又急迫的选择。能源是绿色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投入要素,能源结构及能源效率也是衡量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影响能源结构优化和能源效率提升的众多因素中,能源价格及其机制是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研究并揭示绿色经济发展与能源价格机制之间的内在机理及具体的作用路径,进一步完善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与能源环境效率测度的理论模型及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和完善的对策建议,对于推动我国的绿色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界定相关核心概念,综述相关文献和理论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能源价格影响绿色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鉴于化石能源仍然是目前我国主要消耗能源的现实,本文尝试从化石能源视角,构建了评价经济体或者行业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模型:即通过将化石能源、劳动力和资本作为投入变量,碳排放与国内生产总值作为产出变量,基于SEBM-DEA模型对能源-经济-碳排放综合效率的测算,以该效率值结合“加权采储比”所代表的化石能源资源的可持续性,构成一个二维的评价坐标体系,以此评价分析目标对象的绿色经济发展程度,为下一步考查能源价格及其机制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奠定了基础。评价结果显示,在1993-2016年间33个样本国家中,中国衡量绿色经济发展的能源-经济-碳排放综合效率均值仅为0.317,绿色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在2000-2015年间,我国工业35个行业的能源-经济-碳排放综合效率均值为0.348,期间效率没有明显提升的趋势,各行业绿色经济发展程度都较低,且行业间绿色化发展水平不平衡。本文以DEA效率值为因变量,以包含能源价格的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证实了不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工业行业的层面,这一期间化石能源价格对衡量绿色经济发展的效率值都存在较为显着的影响作用,并且化石能源价格对规模效率的影响要强于纯技术效率,因此,化石能源价格变化对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不可忽视。综合理论与实证分析的结果,本文认为,能源价格主要可以通过引导产业结构向低能耗转移,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和运用,激发能源与其他生产要素间的替代效应,以及改变能源消费结构的路径影响绿色经济发展,因此,实现绿色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能源价格机制,切实改变能源价格扭曲的状况。我国能源市场的开放性和较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决定了国际能源市场对国内能源价格的影响作用很大,随着我国能源战略储备能力的不断提升,国内能源供应结构和品质的不断改善,能源供应渠道日趋多元化,我国应对国际能源市场波动的能力不断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国内能源价格机制还不够完善的现实,能源价格机制不完善影响了能源价格在能源资源合理配置、节能减排方面应有作用的发挥,尤其是能源比价体系的不合理,包括煤电价格倒挂,煤气比价偏低等在一定程度上还阻碍了清洁能源的替代进程。基于以上的研究分析,本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主要化石能源价格机制的建议。一是从规范和完善煤炭行业的税费制度,完善煤炭物流链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等方面着手完善煤炭价格机制;二是从推动天然气管输环节的适度开放,提升非常规天然气的供给能力和构建天然气期货交易体系等方面着手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三是从健全绿色经济发展相关税收体系和法律体系,促进石油行业的有序竞争,充分发挥石油期货市场价格发现作用等方面着手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此外,健全和完善能源价格管理体制,提升能源价格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构建完善的能源价格与能源绿色信息发布平台,也是完善能源价格机制的重要内容。
刘月如[9](2016)在《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研究》文中提出随着能源消耗对环境的影响日益严重,政府开始倡导清洁能源的使用,同时加大对天然气市场和价格的改革力度,然而当前改革仍有一些矛盾和不足之处,因此本文对天然气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给当前的改革提供有效的建议。天然气市场分为上中下游三部分,上游是指天然气从气田开采出来,并销售给管道公司这一环节,中游是指天然气管输市场,下游是指天然气用管道输送到省内,省内燃气公司进行销售的市场。市场结构是指这三大市场内部各种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市场特征,包括市场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天然气价格形成取决于市场结构,不同的市场结构对应不同的价格机制。一个产业的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对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天然气的现状,介绍了天然气定价机制。接着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就垄断性基础设施开放,天然气定价模式以及竞价机制所用到的博弈模型三个方面,总结了当前理论研究的成果。然后总结了国内外天然气市场结构和定价机制改革的过程和经验,又利用市场集中度指标分别研究我国天然气上中下游的市场结构,通过与国外市场的对比和对国内市场的分析指出我国天然气市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同时为与市场结构改革相配套,设计了新的适应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定价机制,通过一级密封价格拍卖模型确定天然气价格,能够使不同弹性的需求方获得对应的报价,模型能够解出纳什均衡解,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根据以上的分析,本文得出两点结论:(1)天然气管网开放是市场结构改革中的重中之重,管道是否开放决定着天然气可以采用的定价模式。(2)随着市场结构向竞争型转变,天然气定价模式也应采用竞争性定价,由供需双方直接谈判的定价模式,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降低生产成本。
龚承柱[10](2016)在《天然气终端市场定价模型与政策模拟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能源作为人类活动的物质基础,已成为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的重要驱动力量。在当前的低碳经济环境下,天然气因其清洁环保、纯净高效及用途广泛的属性,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遍的重视,目前已成为世界增长最快的能源之一。然而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以及不健全的定价制度使得天然气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气荒”频现。为缓解“气荒”,促进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正全面推行天然气价格改革,以发挥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本文在天然气价格改革背景下,结合管理科学和规制经济学的最新研究成果,运用对比分析与仿真模拟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当前中国的天然气供需格局和定价机制面临的挑战,提出天然气终端市场定价模型,并采用多主体仿真方法对定价政策进行仿真模拟,为中国天然气终端市场价格改革提供试验数据与政策参考。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创新如下:第一,分析天然气供需格局和定价机制存在的弊端,提出了天然气终端市场定价问题。从中国天然气各区域的生产和消费形势,分析中国天然气供需重心的迁移路径及各个区域贡献度,明确当前中国天然气供需格局;从国外天然气定价方式出发,分析天然气价格改革方向,明确国内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弊端;从天然气供需格局和价格改革方向,提出天然气终端市场中工业用户分时定价和居民用户阶梯定价问题。第二,梳理天然气需求价格弹性的估计方法和研究结果,估计天然气终端市场用户的需求价格弹性。从需求价格弹性的定义出发,分析了天然气需求价格弹性估计的主流方法,并得到天然气长期需求价格弹性与短期价格弹性关系。然后,对世界范围内有关天然气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的天然气需求价格弹性进行详细的总结,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中国天然气终端市场需求特点,估计天然气终端市场中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的需求价格弹性,为天然气工业用户分时定价和居民用户阶梯定价提供数据。第三,分析天然气管网负荷特征及工业用户需求特点,建立天然气工业用户分时定价系统,并对分时定价政策进行仿真模拟,为工业用户分时定价提供实验数据。从天然气管网负荷特征及工业用户需求特点出发,采用multi-agent建模与仿真理论,设计了工业用户分时定价系统,明确了系统中相关利益主体及作用关系;采用leader-follower博弈模型,建立了工业用户分时定价优化模型,得到工业用户的最优分时定价策略及需求响应方式;以天然气终端市场中工业用户为例,采用峰谷分时定价和实时定价两种策略,对工业用户分时定价进行模拟仿真研究。结果表明,对工业用户实施分时定价或实时定价策略,不仅能够起到削峰填谷作用,促使天然气管网平稳运行,还可以促使工业用户增强需求管理,提高市场效率和社会总体福利。第四,评估天然气居民用气阶梯定价方案,建立天然气居民用户阶梯定价仿真系统,为居民天然气阶梯定价提供政策参考。从居民用户消费特征及阶梯气价的目标出发,采用multi-agent建模与仿真理论,设计了居民用户阶梯定价系统,确定了居民用气阶梯定价方案与系统目标;分析居民用户需求行为,从弹性效应、从众效应和聚集效应,构建了居民用户的阶梯价格综合需求响应模型,并从消费者剩余,运营商效用和社会公平性等方面,设计了阶梯定价实施效果的评价指标;以天然气终端市场中居民用户为例,对不同阶梯定价政策进行模拟仿真分析,根据阶梯定价实施效果,选出最优的阶梯定价方案。结果表明,阶梯定价不仅能缓解交叉补贴,遏制浪费,还具有改善收入分配和提高社会公平的效果。第五,明确天然气终端市场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和路径,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提供政策参考。从国际天然气市场的发展历程,天然气定价机制的改革方向,以及中国天然气终端市场的发展现状,指出中国天然气终端市场价格改革要依据“试点先行、分层实施、逐步推进、稳定有效”的改革思路,采取“制度建设、市场培育、价格改革、交易中心”的实施路径。在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总体布局下,要坚持制度建设为基础,市场培育为前提,价格改革为核心,交易中心为重点的“四位一体”改革方向,建立一个供需均衡、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天然气市场。
二、关于中国电力市场价格改革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中国电力市场价格改革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问题研究 ——以南阳引丹灌区孟楼试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背景与意义 |
(一)背景 |
(二)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理论基础 |
五、概念界定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研究的创新成果 |
(二)本研究的局限性 |
第一章 孟楼镇水价改革概况 |
一、南阳引丹灌区及孟楼镇简介 |
(一)灌区简介 |
(二)孟楼镇简介 |
二、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的实施情况 |
(一)水价改革的改革目标 |
(二)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的实施方案 |
(三)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措施介绍 |
(四)孟楼镇试点水价改革节点 |
(五)孟楼镇水价改革结果 |
第二章 孟楼试点水价改革问题 |
一、各参与方的实施困难的问题 |
(一)行政方的执行慢问题 |
(二)利益相关方的执行难问题 |
二、政策资金方面不足的问题 |
(一)当地政策执行难的问题 |
(二)公共财政匮乏问题 |
(三)民间资本的融入难问题 |
三、技术方面支持乏力的问题 |
(一)灌溉技术不足的问题 |
(二)平台建设困难的问题 |
第三章 孟楼试点水价改革问题分析 |
一、各参与方的实施困难的问题分析 |
(一)行政方的执行慢问题分析 |
(二)利益相关方的执行难问题 |
二、政策资金方面不足的问题分析 |
(一)当地政策执行难的问题分析 |
(二)公共财政匮乏问题的分析 |
(三)民间资本的融入难问题分析 |
三、技术方面支持乏力的问题分析 |
(一)灌溉技术不足问题分析 |
(二)平台建设困难问题分析 |
第四章 国外农业用水价格改革经验 |
一、美国农业用水收费政策 |
二、日本农业用水收费政策及灌溉技术 |
(一)日本农业用水收费政策 |
(二)水价改革后日本灌溉生产模式 |
三、以色列农业用水收费政策及灌溉技术 |
(一)以色列农业用水收费政策 |
(二)水价改革后的以色列灌溉技术 |
第五章 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建议 |
一、完善水价改革运营机制 |
(一)建立健全行政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
(二)建立促进农民用水者协会发展机制 |
(三)指导种粮大户优化生产机制 |
(四)建立水务公司科学运转机制 |
二、加快资金来源体系建设 |
(一)争取财政扶持 |
(二)鼓励民间资本加入 |
(三)拓展业务,多元化资金来源 |
(四)发展三农促水价改革 |
三、解决技术问题建议 |
(一)培养引进技术人才 |
(二)进行灌溉、量水设备安装 |
(三)考察调研,边改革边纠偏 |
四、以“土地流转”促水务改革的建议 |
结论 |
一、本文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鸣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2)1980年代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说明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资料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成立 |
一、1980年代前中共经济工作领导机构的演变 |
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立原因分析 |
三、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和功能定位 |
四、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的决策机制和议题设置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启动时期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1980-1984) |
一、继续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 |
二、指导“六五”计划和长远规划的编制 |
三、初步酝酿经济体制改革 |
第三章 全面改革时期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1984-1987) |
一、积极应对经济波动 |
二、参与“七五”计划的编制 |
三、实行“价格双轨制” |
第四章 十三大召开后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1987-1989) |
一、高层决定“物价闯关” |
二、提出“治理环境、深化改革”的方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3)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视角 |
三、研究价值及意义 |
四、文献综述及相关学科理论基础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 |
七、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的基本内涵 |
第一节 电力商品与售电市场化建设 |
一、电力产业的总体特征及电力商品的经济属性 |
二、市场化改革中的售电竞争内涵 |
三、售电市场建设与用户选择权保障 |
第二节 售电市场竞争规制的元理论 |
一、自然垄断理论及其进展分析 |
二、售电环节的可竞争理论 |
三、电力市场资本结构理论 |
四、政府规制理论 |
第二章 售电市场规制域外经验及借鉴述评 |
第一节 售电侧竞争规制的国际经验 |
一、美国 |
二、英国 |
三、俄罗斯 |
四、澳大利亚 |
五、新加坡 |
第二节 总结与借鉴述评 |
一、各国经验总结 |
二、借鉴述评 |
第三章 售电市场化进程中的难题 |
第一节 售电环节充分竞争尚未展开 |
一、电力市场相关环节的资本结构单一 |
二、国企在售电环节的垄断现状及诱因 |
三、售电侧竞争多元资本引入的制度壁垒 |
第二节 售电环节的用户选择权实践困境 |
一、非居民用户选择权问题 |
二、居民用户的选择权问题 |
第三节 售电价格机制的缺陷 |
一、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 |
二、政府对售电价格的监管机制不完善 |
第四章 售电竞争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售电市场治理理念及基本原则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理念 |
二、售电市场制度构建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运行性市场规则体系 |
一、售电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制度保障 |
二、售电企业的公司治理调整 |
三、售电公司的用户服务与社会责任的制度建设 |
第三节 售电市场监管的制度优化 |
一、售电市场监管的价值目标和机构建设 |
二、优化售电市场监管的主要制度内容 |
第五章 论文总结及余论 |
第一节 总结 |
一、国际售电市场制度建构总结 |
二、本文提出的售电市场法律建构总结 |
第二节 售电市场法律建构体系的可行性预判与补缺 |
一、售电市场法律规制制度可能存在的缺陷 |
二、售电市场规制体系缺陷的补救 |
第三节 新电力市场发展前景下的售电市场规制展望 |
一、新能源发电对售电市场的意义 |
二、新环境下的售电市场化改革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基于CGE模型的广东省天然气终端价格模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能源价格变动影响相关研究 |
1.2.2 天然气价格改革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文献评述 |
1.3 本文研究的内容 |
1.4 本文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方法 |
2.1 一般均衡理论与CGE理论 |
2.2 能源安全理论 |
2.3 社会核算矩阵理论 |
2.4 社会核算矩阵更新与调平的方法 |
2.4.1 最小二乘法 |
2.4.2 交叉熵法 |
2.4.3 RAS法 |
2.4.4 系数交叉熵法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广东省社会核算矩阵编制 |
3.1 广东省社会核算矩阵数据来源 |
3.2 广东省社会核算矩阵部门分类 |
3.3 利用RAS方法对广东社会核算矩阵进行调平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广东省天然气CGE模型建立 |
4.1 模块参数说明 |
4.2 生产模块 |
4.3 贸易模块 |
4.3.1 贸易供给 |
4.3.2 贸易需求 |
4.4 价格模块 |
4.5 机构模块 |
4.5.1 家庭子模块 |
4.5.2 企业子模块 |
4.5.3 政府子模块 |
4.6 宏观闭合模块 |
4.7 份额参数与弹性参数的确定与测算 |
4.7.1 份额参数确定 |
4.7.2 弹性参数测算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天然气价格变动影响模拟分析 |
5.1 广东省天然气CGE模型情景设定 |
5.2 不同情境下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
5.3 不同情景下对部门经济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与建议 |
6.1.1 结论 |
6.1.2 建议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广东省社会核算矩阵数据来源与说明 |
附录 B:广东省社会核算矩阵细表 |
附录 C:广东省天然气价格一般均衡GAMS程序 |
附录 C.1:广东省社会核算矩阵RAS调平VBA程序代码 |
附录 C.2:广东省社会核算矩阵数据导入程序代码 |
附录 C.3:广东省天然气一般均衡GAMS程序实现代码 |
附录 D:居民电力消费弹性测算 |
附录 E:利用价差法计算广东省天然气补贴 |
致谢 |
(5)从设立电监会到重组能源局: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监管的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现有研究概况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 电力监管的基本界定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回顾 |
2.1 电力监管的概念与内容 |
2.2 改革开放以来电力体制改革的回顾 |
3.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与电监会的设立 |
3.1 设立电监会的背景 |
3.1.1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前夕的电力行业管理体制 |
3.1.2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设立电监会 |
3.2 电监会监管的阶段性特征 |
3.3 电监会探索电力监管的主要做法 |
3.3.1 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方面 |
3.3.2 其他监管业务方面 |
3.4 电监会的监管困境 |
3.4.1 电力体制改革停滞不前 |
3.4.2 电监会发挥监管作用受到多重制约 |
4. 重组能源局以来的电力监管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 |
4.1 重组能源局的政策背景 |
4.2 能源(电力)监管职能的设置及变化 |
4.3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电力监管的新探索 |
4.3.1 能源(电力)监管的新思路和新机制 |
4.3.2 电力监管方式的探索 |
4.3.3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电力监管的作用 |
4.4 当前电力监管的困境 |
4.4.1 电力监管的总体成效不明显 |
4.4.2 能源局与发改委的关系难以协调 |
4.4.3 职责分散的老问题 |
4.4.4 合并后的新问题 |
4.4.5 派出机构处境尴尬 |
4.4.6 简政放权后带来的监管难题 |
5. 现有框架下改善电力监管的对策 |
5.1 理顺监管职责关系 |
5.1.1 理顺能源局各业务司、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的职责关系 |
5.1.2 进一步明确区域监管局与省级监管办公室的职责关系 |
5.1.3 进一步明确区域监管局与业务办公室的职责关系 |
5.2 明确监管重点任务 |
5.2.1 电力政策执行监管 |
5.2.2 电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
5.2.3 电力垄断环节监管 |
5.2.4 电力市场秩序监管 |
5.2.5 电力安全监管 |
5.3 落实监管重要措施 |
5.3.1 分级监管 |
5.3.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5.3.3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
5.3.4 重点综合监管 |
5.3.5 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
5.3.6 执法和稽查 |
5.3.7 协同监管机制 |
5.3.8 电力行业自律 |
6. 未来电力监管的路径展望 |
6.1 能源发展改革的新要求 |
6.2 未来电力监管的基本思路 |
6.3 监管体制机制架构的设想 |
6.4 走向独立监管的道路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中国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主要工作 |
1.3.1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研究方法 |
1.3.3 论文技术路线 |
第2章 天然气发电的发展现状 |
2.1 美国天然气发电的发展经验 |
2.2 欧洲天然气发电行业发展历程 |
2.3 对中国天然气发电的启示 |
2.4 中国天然气发电行业的现状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天然气供应情况分析 |
3.1 常规天然气供应量现状及展望 |
3.2 非常规天然气供应量现状及展望 |
3.2.1 煤层气资源 |
3.2.2 页岩气资源 |
3.2.3 煤制气资源 |
3.3 LNG供应量现状及展望 |
3.4 长输管道供应量现状及展望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天然气市场和价格分析 |
4.1 中国天然气市场的发展潜力 |
4.2 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及其影响分析 |
4.2.1 对天然气生产商和进口商的影响 |
4.2.2 对最终用户的影响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天然气发电项目的成本测算 |
5.1 LCOE模型介绍 |
5.2 模型参数设置 |
5.2.1 集中式天然气发现项目 |
5.2.2 分布式天然气发电项目 |
5.3 测算结果及分析 |
5.3.1 集中式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
5.3.2 分布式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
5.4 敏感性分析 |
5.4.1 集中式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影响因素分析 |
5.4.2 分布式天然气发电项目的影响因素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7)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对城市燃气行业发展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框架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2 相关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基本概念 |
2.1.1 天然气产业和产业链 |
2.1.2 城市燃气和城市燃气产业 |
2.1.3 天然气价格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价格机制与市场 |
2.2.2 价格管制理论 |
2.2.3 两部制定价理论 |
3 城市燃气产业及天然气定价机制现状 |
3.1 城市燃气行业发展现状 |
3.1.1 城市燃气行业发展现状 |
3.1.2 天然气利用政策 |
3.2 天然气定价机制的历程及现状 |
3.2.1 我国天然气定价的改革历程 |
3.2.2 天然气定价的实施现状 |
3.3 天然气价格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 |
3.3.1 变量的选取和模型的构建 |
3.3.2 估计结果 |
4 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对城市燃气行业发展的影响 |
4.1 价改给城市燃气行业带来的机遇 |
4.2 价改给城市燃气行业带来的挑战 |
4.2.1 城市燃气企业自然垄断地位打破、市场面临威胁 |
4.2.2 城市燃气价格定价方法和监管政策发生巨变 |
4.2.3 价改对城市燃气企业利润产生影响 |
4.2.4 天然气价改将迫使城市燃气企业管理模式发生改变 |
4.3 天然气价格对于下游城市燃气行业影响的实证研究 |
4.3.1 变量描述和数据来源 |
4.3.2 平稳性检验 |
5 天然气价改背景下城市燃气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5.1 进一步完善城市燃气的定价机制 |
5.1.1 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配气价格定价机制 |
5.1.2 对终端用户实施两部制定价 |
5.1.3 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 |
5.2 适应价改要求,改革城市燃气企业的体制机制 |
5.3 拓宽上中游产业链,保证气源多元化稳定供给 |
5.4 积极谋划战略布局,由燃气供应商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变 |
5.5 积极发展增值业务,实现多元化经营 |
5.6 创新发展,提质增效 |
6 未来的展望及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中国能源价格改革与绿色经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论文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主要研究方法 |
1.3 研究的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绿色经济发展 |
2.1.2 价格机制 |
2.1.3 能源 |
2.1.4 能源效率的相关概念 |
2.2 能源价格机制研究综述 |
2.3 能源价格与绿色经济研究综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能源价格机制的基础理论分析 |
3.1 能源价值与价格——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
3.2 自然资源劳动价值论 |
3.3 可耗竭能源资源价格理论 |
3.4 边际机会成本价格理论 |
3.5 拉姆齐模型 |
3.6 能源资源跨期配置模型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能源价格影响绿色经济发展的作用机理 |
4.1 能源消费影响绿色经济发展的机理分析 |
4.2 基于化石能源视角的绿色经济发展评价 |
4.2.1 绿色经济发展的评价方法的构建 |
4.2.2 世界主要国家绿色经济发展的评价 |
4.2.3 中国工业分行业绿色经济发展的评价 |
4.3 能源价格影响绿色经济发展的路径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际能源价格嬗变及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 |
5.1 国际能源供求状况及变化趋势 |
5.1.1 世界石油的供求与变化趋势 |
5.1.2 世界天然气的供求与变化趋势 |
5.1.3 世界煤炭的供求与变化趋势 |
5.2 国际能源价格走势及其特点 |
5.2.1 石油 |
5.2.2 天然气 |
5.2.3 煤炭 |
5.3 国际能源价格主要影响因素及定价机制的主要特征 |
5.3.1 原油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
5.3.2 天然气价格影响因素 |
5.3.3 煤炭价格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4 世界能源定价机制的主要特征 |
5.4 基于部分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能源价格机制及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 |
6.1 中国能源总体供需结构及特征 |
6.1.1 中国能源供给的特点 |
6.1.2 中国能源消费需求的特点 |
6.1.3 主要化石能源的供需结构及特征 |
6.2 中国能源价格机制的形成与演变 |
6.3 中国主要消耗的化石能源及其定价 |
6.3.1 中国主要化石能源的消费现状 |
6.3.2 国内主要化石能源价格机制纵览 |
6.4 中国的化石能源供需对能源价格的影响作用评价 |
6.4.1 成品油的供需对其价格的影响 |
6.4.2 煤炭的供需对其价格的影响 |
6.4.3 天然气的供需对其价格的影响 |
6.5 化石能源价格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基于中国工业分行业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构建与绿色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能源价格机制 |
7.1 实现绿色经济发展必须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
7.2 进一步形成科学的能源价格体系 |
7.2.1 理顺国内能源品种间的比价关系 |
7.2.2 理顺国内能源与国际能源比价关系 |
7.3 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
7.3.1 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 |
7.3.2 完善煤炭定价机制 |
7.3.3 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 |
7.4 完善能源价格管理机制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主要结论及研究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外文文献 |
中文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天然气现状 |
1.1.2 天然气定价机制介绍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自然垄断产业中开放垄断设施的做法 |
1.2.2 关于定价模式的研究 |
1.2.3 关于竞价机制的博弈模型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图 |
2 相关理论概述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2 可竞争市场理论 |
2.3 一级密封价格拍卖 |
3 国内外天然气市场现状及中国天然气市场存在的问题 |
3.1 国外市场结构和价格状况 |
3.1.1 英国 |
3.1.2 美国 |
3.1.3 欧盟 |
3.2 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价格状况 |
3.3 国内天然气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 |
4 天然气市场结构改革路径分析 |
4.1 未来天然气市场结构布局 |
4.2 天然气管网独立的改革 |
4.3 其他配套制度的建立 |
5 天然气市场价格改革路径分析 |
5.1 天然气管输费的确定 |
5.2 双边开放市场供给方和需求方直接交易的博弈模型 |
5.2.1 模型假设 |
5.2.2 纳什条件和运算法则 |
5.2.3 纳什组合的充分必要条件 |
5.2.4 实际算例 |
6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10)天然气终端市场定价模型与政策模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作者简介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天然气价格研究 |
1.2.2 分时定价研究 |
1.2.3 阶梯定价研究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理论概述 |
§2.1 资源供需理论 |
2.1.1 供给理论 |
2.1.2 需求理论 |
2.1.3 供需均衡理论 |
§2.2 资源定价理论 |
2.2.1 资源定价类型 |
2.2.2 资源线性定价 |
2.2.3 资源非线性定价 |
§2.3 多主体仿真理论 |
2.3.1 多主体含义 |
2.3.2 多主体仿真框架 |
2.3.3 多主体建模流程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天然气终端市场供需格局与价格分析 |
§3.1 天然气供需现状 |
§3.2 天然气供需格局分析 |
3.2.1 供需重心迁移路径 |
3.2.2 供需重心迁移原因 |
3.2.3 供需格局变化启示 |
§3.3 天然气定价机制分析 |
3.3.1 天然气定价体制 |
3.3.2 中国天然气定价机制 |
3.3.3 存在的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天然气终端市场用户需求价格弹性估计 |
§4.1 需求价格弹性含义 |
§4.2 需求价格弹性估计模型 |
4.2.1 静态线性对数模型 |
4.2.2 动态线性对数模型 |
§4.3 天然气价格弹性估计 |
4.3.1 工业用户价格弹性估计 |
4.3.2 居民用户价格弹性估计 |
4.3.3 总结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天然气工业用户分时定价模型及政策模拟分析 |
§5.1 工业用户分时定价系统 |
5.1.1 分时定价政策 |
5.1.2 分时定价系统 |
§5.2 工业用户分时定价优化模型 |
5.2.1 分时定价问题描述 |
5.2.2 分时定价优化模型 |
5.2.3 分时定价实施流程 |
§5.3 工业用户分时定价仿真分析 |
5.3.1 仿真参数设定 |
5.3.2 分时定价结果分析 |
5.3.3 结果讨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天然气居民用户阶梯定价模型及政策模拟分析 |
§6.1 居民用户阶梯定价系统 |
6.1.1 阶梯定价政策 |
6.1.2 阶梯定价系统 |
§6.2 居民用户阶梯定价评估模型 |
6.2.1 阶梯定价方案 |
6.2.2 阶梯定价需求模型 |
6.2.3 阶梯定价评价指标 |
§6.3 居民用户阶梯定价仿真分析 |
6.3.1 仿真参数设定 |
6.3.2 阶梯定价模拟分析 |
6.3.3 仿真结果分析 |
6.3.4 结果讨论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天然气终端市场价格改革方向及政策建议 |
§7.1 天然气市场发展规律 |
7.1.1 市场结构变化规律 |
7.1.2 定价机制发展规律 |
§7.2 天然气价格改革方向与建议 |
7.2.1 天然气价格改革方向 |
7.2.2 天然气价格改革路径 |
7.2.3 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建议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关于中国电力市场价格改革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问题研究 ——以南阳引丹灌区孟楼试点为例[D]. 张司锋. 河南大学, 2020(06)
- [2]1980年代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研究[D]. 徐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
- [3]构建我国竞争性售电市场的法律抉择 ——用户选择权保障为导向[D]. 管晓薇.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基于CGE模型的广东省天然气终端价格模拟研究[D]. 和旭.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9(02)
- [5]从设立电监会到重组能源局: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电力监管的路径选择研究[D]. 王浩. 海南大学, 2019(04)
- [6]中国天然气发电项目的经济性研究[D]. 李丰耘.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19(01)
- [7]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对城市燃气行业发展影响研究[D]. 陈斌. 东北财经大学, 2018(06)
- [8]中国能源价格改革与绿色经济发展研究[D]. 龙海雯. 云南大学, 2018(10)
- [9]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价格机制研究[D]. 刘月如. 重庆大学, 2016(03)
- [10]天然气终端市场定价模型与政策模拟研究[D]. 龚承柱. 中国地质大学, 2016(02)
标签:电力论文; 价格改革论文; 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论文; 分布式能源论文; 价格机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