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藏城镇建设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郑丽颖[1](2021)在《俄国外交官彼得罗夫斯基西域考察活动研究(1883-1903)》文中指出1883-1903年,俄国人尼古拉·费多洛维奇·彼得罗夫斯基(Н.Ф.Петровский,1837-1908)任俄国驻新疆喀什总领事期间,利用自己的外交身份想尽一切办法开展考察和古文献文物收集工作。他是最早对喀什古城作出研究、最早进行南疆古代手稿收集的欧洲官员,所获收集品数量多、种类丰富、语言丰富、内容重要、涵盖面宽。无论是梵文手稿,还是其他未定名手稿都具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他建立了完整的古文书搜集网络,完成了中国南疆考古地图的绘制,为英国探险家斯坦因、俄国探险家奥登堡、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法国探险家伯希等欧洲探险队提供了往来便利和协助。利用哥萨克骑兵每月往来奥什和喀什的便利条件,彼得罗夫斯基轻而易举将古文献文物经中亚大铁路运回俄国,使俄国成为西域古文献艺术品重要收藏地之一。在沙皇政府和俄国半学术组织的指令下,彼得罗夫斯基总领事作为古文书发出者与古文书接收者俄国科学院院士罗曾、古文书研究者奥登堡院士三者之间建立了牢固的西域古文书收集研究网络,并在英俄考古之争中保持明显优势。现存于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的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有梵文文献、印度文献、藏文文献、吐火罗文文献等多种语言,据不完全统计,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古文物计3000余件,最早的文物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古代手稿及残片总数7000余件,含梵语、佉卢文、婆罗谜文和未比定写本,造成了我国珍贵收稿文物的大量流失。本文研究材料来自俄罗斯国家档案馆、俄罗斯国家古文献档案馆、俄罗斯地理协会档案馆、俄罗斯科学院东方文献研究所、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档案馆、俄罗斯帝国对外政策档案馆、俄罗斯民族博物馆、俄罗斯国家文化艺术档案馆所藏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驻新疆喀什总领事彼得罗夫斯基给俄国外交部官员、俄国军官、历史学家、考古学家、东方学家、地理学家的信函及密件200余封、俄国探险家考察报告、俄国皇家科学院会议纪要、彼得罗夫斯基发表在皇家考古协会学报上的考察报告等原版资料。文中所用外文史料不仅丰富了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的内容,对研究俄国外交史、特别是中俄关系及我国南疆历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陈继宏[2](2016)在《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历史问题研究二题》文中提出吐蕃曾于公元786—848年统治敦煌达62年。虽然传统汉、藏史籍对这一段历史的记载语焉不详,但敦煌地区所出吐蕃统治时期汉、藏文文献资料,以及当时开窟造像活动留下的石窟壁画等考古资料,为厘清这一时期史的诸多问题提供了可能。本文正是立足于这些文献、考古资料,选定吐蕃入主敦煌后的统治秩序和经济生产两个专题,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认识。本文按照所选二题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重点探讨吐蕃统治敦煌后建立的新统治秩序,下含三章。第一章为背景铺陈,探讨了吐蕃攻陷敦煌的历史背景,对敦煌落蕃始末的相关史事做一梳理。第二章探讨吐蕃统治敦煌的管理方式即部落制,从纵向上按时间划分为初期、中期、后期,分别探讨每一时期的部落设置情况,并对部落内部的百户组织、十户组织做了探讨。第三章探讨吐蕃对敦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系,内容包括敦煌的上级机构、当地职官设置和军事基层组织三个方面。下编重点探讨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经济生产,下含三章。第四章探讨了吐蕃在敦煌执行的经济制度,内容包含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赋税制度和劳役制度四个方面。第五章探讨了吐蕃时期敦煌的农业和畜牧业生产。其中农业从水利、具体生产情况、农业人口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畜牧业一节对当时敦煌的官营、寺营、民间饲养等几种生产方式分别进行了研究。第六章探讨了吐蕃时期敦煌的手工业,内容包含金属铸造业、纺织业、粮食加工业和其他手工业生产情况,并就吐蕃当局对敦煌手工业劳动者的管理方式进行了研究。
田钒平[3](2012)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而每一个现实的个人是否有能力实现其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则是这一目的能否实现的根本前提。在现实社会中,公民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的获得取决于个人努力和学习与成长环境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对有主观意愿和客观努力的人而言,由区域性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构成的学习与成长环境的好坏,决定了一个人通过学习过程培育和提升权利的可行能力的效果。而外部环境的塑造要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或市场两个方面的影响,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得到社会的尊重,政府对其权利的维护又是否有效,构成了公民权利能否实现以及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能否有效提升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有效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二者的积极功能,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由此制约的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程度,是决定公民权利实现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在资源状况、经济结构、市场环境与市场能力等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完善市场与政府权力运行的规则及其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营造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将民族自治地方拥有的市场发展潜力大、自然资源丰富等比较优势转化为真正的经济和财政优势,进而推动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升公民权利实现的可行能力的关键。从总体上讲,当下制约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统一的市场运行制度与传统的习俗制度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二是中央或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责和权力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为此,政府在研究和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变迁时,需要注意并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尤其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以宪法规则为核心,通过不同层次的规则制定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规则,妥善处理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宪法规则与一般规则、上位阶规则与下位阶规则的关系,构建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内在和谐一致的规则体系及相应的实施机制。首先,以政府提供的正式规则作为评价非正式规则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标准,非正式规则能否成为经济发展的制度构成要素,应接受正式规则的检验。其次,重视规则的逻辑结构对规则的可实施性的影响,从微观层面解决制度变迁的有效性。再次,为维护由不同层次的规则构成的规则体系的内在协调与一致,必须将一般性规则和政策置于宪法的约束之下,建立以宪法规则为依据的规则冲突解决机制。最后,注意规则的公正性对制度变迁的有效性的制约。一般性规则的公正性应接受宪法规则的检验;对为一般规则提供公正标准的宪法规则进行修改时,必须遵循协商民主和一致同意规则的要求。第二,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改变以缩小区域间经济发展的总量差距作为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价值目标的传统观念,以保障公民的充分就业、收入改善和收入能力提升为重点,引导经济活动的安排和相应的制度变革。首先,确立适度的区域经济发展规模,妥善协调与处理政治民主、传统文化、教育发展等非经济因素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制约,以及各民族自治地方内部的发展差距和环境与资源约束下的民生改善等相关问题。其次,制定在公有制之下有效保障公民就业的政策措施,在私有制之下保障公民就业稳定性的制度机制;建立与产值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就业岗位供给制度、农民工真正退出农村的制度,缓解第一产业的就业负担。再次,建立解决自然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的农村的农业规模化的相关制度;将生态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因素,使生活在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区的民众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构建一个合理评价不同层级的劳动者的贡献大小、资本和劳动对物质生产的贡献大小的标准体系,保证分配的公平性;对因国家政策和行业垂直管理造成的公民收入的过大差距,应确定一个合理标准,既能体现一定优惠,但又不致引致行业之间或内部的过大差距。最后,改善劳动者参与社会组织决策形成与实施的权利保障,加强市场运行法制教育,加强教育质量建设,赋予和保障具有传统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成员自主选择教学语言的权利而不是一体化地推行双语或民族语言教学,将环境治理和维护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加强公民的宪政意识与能力的培育,使其能够运用法律权利与程序维护其利益。第三,以宪政改革为核心,修改与完善宪法及其相关法,合理划分中央或上级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权力界限,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为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应承担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宪政规则实施机制,将各级政府的职权行为纳入宪政轨道。首先,在宪政结构的完善方面,修改设置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享有双重权力、行使自治权必须报经批准的宪法规则,慎重对待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可能对自治权造成的分割;修正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或司法机关的双重领导或监督体制,建立“以地方权力机关为核心,横向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相互制约为主导”的分权运行机制;以宪政分权逻辑处理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与上级政府帮助职责的关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行使最终的决策权,由地方行使决策的请求权和执行权,以维护中央或上级政府决策与民族自治地方需求的适应性。其次,在自治权的有效行使方面,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宪法相关法为依托,修改和完善界定自治权的规则,使其在微观结构上具有完整性、明确性,对其他法律中不符合宪政原则和规则要求的具体规定予以修改,减少规则之间的冲突。赋予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启动立法解释、违宪审查和争议裁决的程序权利,消解其与上级政府发生争议时的被动困境。再次,在帮助职责的有效履行方面,修改《宪法》及其相关法界定特别措施的规则体系,明确帮助职责的合理限度,合理区分有关政府承担的具体职责,妥善解决上级政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履行职责的维护机制;改革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公共决策机制,使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作出请求上级政府履行帮助职责和执行帮助政策的公共决策时,能够真正反映当地的发展特点和客观需要;改变以“历史补偿”或“现实补偿”作为支撑上级政府履行帮助职责的正当理由的现状,以尊重与保障生存权与发展权为依托,通过宪政规则与实施机制将接受帮助者与上级政府的权力行使限定在合理限度以内。
刘丽,胡槿,杜华[4](2009)在《2008年中国近代史论着目录》文中研究说明
刘丽,胡槿,杜华[5](2006)在《2005年《中国近代史》论着目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康耀坤[6](2006)在《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研究》文中指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一个特色鲜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族自治地方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在理论上,可以拓宽民族法学的研究领域,使民族法学理论研究能够植根于不断发展变化的民族社会现实,奠定进一步研究的学术基础。在实践上,有助于认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我国立法体系中的相对特殊性和复杂性,有利于指导民族自治地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立法实践。在研究目的上,通过吸收借鉴学界前贤的研究成果和实地调查,力图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法学研究与民族学在研究方法上的结合,以促进对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研究能够走向规范化和实用化。对此文章尽可能地结合国内外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运用民族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较为系统地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总结。 本文共包括八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相关概念、历史发展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作用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从而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内容的研究。指出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享有5种立法类自治权,即自治条例制定权、单行条例制定权、变通规定制定权、补充规定制定权、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上级国家机关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的自治权。第三部分是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分析。确定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指导和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本文认为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应包括立法统一性原则、体现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原则、正确行使变通权原则、保障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原则、民主原则和科学原则。第四、五、六、七部分是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具体制度的探讨和研究,指出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或补充规定和变通执行、停止执行自治权制度的作用和价值,以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文章的第八部分是个案研究,通过对天祝藏族自治县、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等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实地田野调查,以第一手实践资料和本文的理论部分形成了有机的结合。
刘丽,胡槿,杜华[7](2005)在《2004年中国近代史论着目录》文中认为
杨发祥[8](2004)在《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计划生育是当代中国历史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开展计划生育历史的研究,对中国人口的现代化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除导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九章。 导言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缘起和意义、研究现状,简单介绍了基本文献资料,交代了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创新。 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渊源。包括中国古代的计划生育思想、近代以来的国内外计划生育思想及活动。 第二至第六章分阶段阐述了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历程。1949年以来,我国计划生育大体经历了五个较长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49-1961年),是我国计划生育的提出与论争时期。其中,1949-1953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缺失与提出阶段;1954-1957年,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与初步开展阶段;1958-1961年,计划生育步入发展的歧路阶段。第二阶段(1962-1970年),是我国计划生育的再起与停顿时期。1962-1965年,是计划生育的提出及其在部分市、县的试点阶段;1966-1970年,计划生育陷于停顿阶段。第三阶段(1971-1978年),是计划生育的勃兴与普及时期。以[71]51号文件的发表为标志,中国计划生育进入实质性的发展时期。第四阶段(1979-1991年),是计划生育的开拓与发展时期。1979-1984年,是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和政策调适阶段。1985-1991年,是计划生育规范化与制度化时期。第五阶段(1992年以来),是计划生育的新形势和新探索时期。1992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我国步入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生育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迎接新的挑战,进行新的调适,逐步摸索出了一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生育工作运行机制,成功地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第七章主要阐述了计划生育在运作实践中相关政策、运作机制及实际效果的地方差异,城乡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军事单位与非军事单位之间、涉外婚姻与本土婚姻之间等呈现出多层次特征。我国计划生育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农村和流动人口上,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在本章中,还阐述了我国计划生育的法制化道路。包括“计划生育”被写入宪法和相关基本法律中,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和实施等。 第八章主要阐述计划生育的推行带来的社会变迁,包括计划生育对妇女、儿童、老人及家庭规模、功能和结构类型的影响,计划生育与我国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人口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计划生育与城乡生育观念的转变以及新型生育文化的生长等。 第九章主要阐述计划生育的国际比较、中外交往及国际评价,从而更好地认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实施效果与国际环境。 结语主要阐述了中国计划生育的跨世纪回顾与反思,包括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轨迹、计划生育的特点与影响、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等,并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律和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对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趋势进行了战略性前瞻与预测。
蓝鸥,王万盈,孔明,华伦,月泉,杨君,之恺[9](2003)在《2002年中国经济史研究述评》文中研究表明
本刊编辑部[10](1992)在《一九九一年民族研究有关学科论文、资料目录索引(续)》文中提出
二、西藏城镇建设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藏城镇建设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俄国外交官彼得罗夫斯基西域考察活动研究(1883-1903)(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研究旨趣 |
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史料概述 |
第一章 彼得罗夫斯基考察动机研究 |
第一节 从塔什干到喀什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的“学者”身份 |
第三节 俄国学术组织的指令 |
一、时代背景 |
二、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皇家科学院联系的建立 |
三、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皇家考古协会的“合作” |
四、彼得罗夫斯基对俄国皇家地理协会的协助 |
五、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委员会的联系 |
小结 |
第二章 彼得罗夫斯基的新疆考察活动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喀什及其周边古迹的考察 |
一、彼得罗夫斯基对三仙洞石窟的考察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对喀什古城的定义及“鸽子窝”废墟的考察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汗诺依古城遗址的考察 |
四、小结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在喀什、库车、库尔勒收获的珍宝及其外流过程 |
一、彼得罗夫斯基在喀什和莎车发现的古币及研究 |
二、彼得罗夫斯基在库车的发现 |
三、彼得罗夫斯基在库尔勒等地的发现 |
四、小结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在和田收集的珍宝及其外流过程 |
一、彼得罗夫斯基和田收集品中的古币及文物 |
二、彼得罗夫斯基和田收集品中的古AI写作本 |
小结 |
第三章 彼得罗夫斯基对俄国探险队的协助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普尔热瓦尔斯基的协助 |
一、普尔热瓦尔斯基的探险具有地理考察和军事探察双重特性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对普氏地理考察的协助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普氏政治探察的情报协助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格鲁姆·格尔日麦洛的协助 |
一、探险目的 |
二、探险经费来源 |
三、非法入境 |
四、彼得罗夫斯基的处理方式和结果 |
五、结语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探险家格罗姆切夫斯基的协助及评价 |
一、格罗姆切夫斯基——英俄大角逐的重要参与者 |
二、格罗姆切夫斯基访问坎巨提的过程及结果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格罗姆切夫斯基的协助 |
四、彼得罗夫斯基对探险家格罗姆切夫斯基三次亚洲考察的评价 |
小结 |
第四章 彼得罗夫斯基对欧洲探险家的协助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法国探险家杜特雷依和德国探险家施拉格什维特死因的追查 |
一、杜特雷依探险队的新疆考察 |
二、各国政府和探险家对杜特雷依死因的调查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杜特雷依死因的追查 |
四、彼得罗夫斯基为德国探险家施拉格什维特树碑 |
五、小结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斯文·赫定探险的协助及评价 |
一、与彼得罗夫斯基的初次见面 |
二、1894-1902 年间彼得罗夫斯基对斯文·赫定的多次协助 |
三、彼得罗夫斯基对斯文·赫定探险的评价 |
四、小结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对斯坦因的协助 |
小结 |
第五章 彼得罗夫斯基与俄国学者关于新疆考察的讨论 |
第一节 罗曾对彼得罗夫斯基的指导 |
一、彼得罗夫斯基和罗曾交往的建立——新疆古AI写作本和文物流失的开始 |
二、罗曾对彼得罗夫斯基喀什周边考察的指导 |
三、罗曾与彼得罗夫斯基里应外合应对英俄考古竞争 |
四、小结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与奥登堡关于新疆考察的探讨 |
一、奥登堡——19 世纪末20 世纪初俄国佛学研究集大成者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寄给奥登堡的新疆收集品及二人关于新疆考察的探讨 |
三、关于库车考察方案的探讨 |
四、关于俄国委员会新疆考察方案的探讨 |
五、结语 |
第三节 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的研究 |
一、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的研究 |
二、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梵语文献的研究 |
三、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古代手稿的语言鉴定 |
四、奥登堡对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佛教手稿的确定及研究 |
五、未完待续工作 |
小结 |
第六章 19 世纪末20 世纪初的英俄考古之争 |
第一节 英俄在新疆的考古之争——以彼得罗夫斯基书信为中心 |
一、国家为支撑的考古竞争 |
二、保尔获得库车梵文写本——英俄古文书竞争的催化剂 |
三、彼得罗夫斯基和马继业的古文书收集 |
四、英俄对中国新疆古文书的研究 |
五、影响 |
六、小结 |
第二节 伊斯拉姆·阿訇伪造“未知文字”古文书再考 |
一、伪造古文书的出现 |
二、彼得罗夫斯基对伪造文书的调查 |
三、斯坦因对伪造文书的调查 |
四、结论 |
小结 |
第七章 彼得罗夫斯基考察活动的特点、影响及其手稿收集品的价值和意义 |
第一节 彼得罗夫斯基新疆考察活动的特点 |
第二节 彼得罗夫斯基考察活动的影响 |
一、打开了欧洲探险家新疆研究的大门 |
二、开启了俄国探险家新疆探险的新纪元 |
三、掀起了俄国外交官员收集新疆古文书的热潮 |
四、造成了我国珍贵文书文物的大量外流 |
第三节 彼得罗夫斯基手稿收集品的价值 |
一、彼得罗夫斯基收集品中的佛教手稿 |
二、其他未知语言古代手稿 |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中文参考文献 |
外文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2)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历史问题研究二题(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界定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界定 |
第二节 研究资料与方法 |
一、研究资料 |
二、研究方法与难点、创新点 |
第三节 前人研究综述 |
一、前人研究成果 |
二、成绩与不足 |
上篇统治秩序篇 |
第一章 吐蕃统治敦煌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安史乱后的河西形势 |
一、安史乱后的唐蕃战争形势 |
二、吐蕃对河西地区的蚕食 |
第二节 敦煌落蕃始末 |
一、敦煌文书所见落蕃前河西形势 |
二、敦煌的陷落 |
三、敦煌的收复 |
第二章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部落制 |
第一节 敦煌落蕃前的行政建制 |
一、唐朝的地方行政建制与落蕃前的敦煌 |
二、吐蕃的地方行政建制 |
第二节 吐蕃统治敦煌初期的部落设置 |
一、世俗民众 |
二、宗教人口 |
第三节 吐蕃统治敦煌中期的部落设置 |
一、行人部落 |
二、丝绵部落 |
三、擘三部落 |
四、敦煌文书所见其他部落 |
第四节 吐蕃统治敦煌后期的部落设置 |
一、阿骨萨部落 |
二、悉董萨部落 |
三、悉宁宗部落 |
四、通颊部落 |
第五节 敦煌部落的内部行政设置 |
一、百户组织——将(Tshan) |
二、十户组织 |
第三章 吐蕃统治敦煌的职官体系与军制 |
第一节 敦煌所属的上级军政机构 |
一、吐蕃中央的直接管辖 |
二、东道节度使 |
三、瓜州节度使 |
第二节 吐蕃时期敦煌的职官体系 |
一、吐蕃告身制度 |
二、敦煌蕃官体系 |
三、敦煌汉官体系 |
第三节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军事组织 |
一、河陇地区的吐蕃军事体系 |
二、吐蕃军事褒奖制度——大虫皮告身 |
三、敦煌的基层军事组织 |
下篇经济生产篇 |
第四章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经济制度 |
第一节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户籍制度 |
一、吐蕃本土的户籍制度 |
二、敦煌的户籍制度 |
第二节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土地制度 |
一、突田制探源——吐蕃的土地制度 |
二、敦煌的突田制 |
第三节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赋税劳役制度 |
一、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赋税 |
二、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劳役 |
第五章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农牧业 |
第一节 吐蕃统治时期的敦煌水利 |
一、敦煌的水文环境 |
二、蕃占之前敦煌水利建设沿革 |
三、吐蕃时期的敦煌水利 |
第二节 吐蕃时期敦煌农业概观 |
一、农业恢复发展的背景 |
二、农业生产工具与技术 |
三、吐蕃文书中所见敦煌农作物种类及其变化 |
第三节 吐蕃时期敦煌农业人口 |
一、唐前期敦煌农业人口概观 |
二、蕃占时期敦煌的农业人口 |
三、蕃占时期敦煌的奴隶问题 |
第四节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畜牧业 |
一、官营畜牧业 |
二、寺营畜牧业 |
三、民间饲养 |
第六章 吐蕃统治时期敦煌的手工业 |
第一节 金属铸造业 |
一、统治初期的凋敝 |
二、铜铁器制造 |
三、金银器制造 |
第二节 纺织印染业 |
一、丝织业 |
二、棉纺织业 |
三、麻纺织业 |
四、毛纺织业 |
五、印染业 |
第三节 粮食加工业 |
一、碾硙业 |
二、造酒业 |
三、榨油业 |
第四节 其他手工业及官府对工匠的管理 |
一、造纸业 |
二、其他手工业 |
三、吐蕃官府对敦煌工匠的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成果 |
致谢 |
(3)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公民权利实现能力、经济发展与政府责任 |
1.2 相关概念、研究对象与研究目的的界定 |
1.2.1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地方 |
1.2.2 制度、制度约束与宪政 |
1.2.3 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 |
1.3 宪政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理论研究现状与亟待解决的问题 |
1.4 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 |
1.4.1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结构与变迁机理 |
1.4.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与制度约束 |
1.4.3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政府责任与宪政改革 |
1.5 可能创新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与制度构成要素的逻辑关系 |
2.1 制度构成要素的逻辑关系的多样性与模糊性 |
2.2 制度变迁的悖论与制度结构的分裂性 |
2.3 非正式规则作为合法性标准的限定性与可行性 |
2.4 观察者与行为者的立场的分离与统一的必要性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制度变迁的宪政机制与制度有效变迁的制约因素 |
3.1 宪政分权立法体制、规则的层级结构与制度变迁的有效性 |
3.2 规则的逻辑结构、违宪审查和解释机制与制度变迁的有效性 |
3.3 宪政规则的选择、宪政规则约束下的选择与制度变迁的公正性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理念转换与制度变迁目标辩正 |
4.1 以“缩小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为目标的制度变迁及其实效 |
4.2 以“缩小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为目标推进制度变迁的合理性 |
4.3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的基本要求 |
4.4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经济发展与制度变迁的主要任务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就业保障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5.1 公民就业状况总体评价 |
5.2 解决就业问题的规则需求与供给现状 |
5.3 就业保障缺失的制度根源与完善路径 |
第六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收入改善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6.1 公民收入水平总体评价 |
6.2 区域、行业之间和行业内部公民实际支付能力差异分析 |
6.3 公民收入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制度根源与完善路径 |
第七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与公民收入能力提升的制度约束与对策 |
7.1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经济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2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文化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3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社会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7.4 影响公民收入能力大小的政治条件及其制度因素 |
第八章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结构反思与重塑 |
8.1 模糊或淡化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关系法律规定的清理与改进 |
8.2 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运行机理的缺陷与修正 |
8.3 中央或上级国家机关帮助职责与地方自治权的协调性不足与完善 |
第九章 民族自治地方有效行使自治权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构 |
9.1 规则结构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9.2 规则冲突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9.3 规则实施机制对自治权行使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第十章 上级国家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构 |
10.1 特别措施的稳定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10.2 特别措施的适应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10.3 特别措施的正当性对上级国家机关职责履行的制约与完善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 |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历史 |
第五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作用 |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研究 |
第一节 对我国现行立法体制的分析 |
第二节 立法权 |
第三节 我国民族地方的立法权 |
第四节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的地位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 |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立法统一性原则 |
第四节 体现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原则 |
第五节 正确行使变通权原则 |
第六节 保障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的原则 |
第七节 民主原则 |
第八节 科学原则 |
第四章 自治条例 |
第一节 自治条例概述 |
第二节 自治条例的监督机制 |
第三节 关于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问题的思考 |
第四节 自治条例完善问题研究 |
第五章 单行条例 |
第一节 单行条例概述 |
第二节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法定程序 |
第三节 单行条例完善问题研究 |
第六章 变通或补充规定 |
第一节 变通或补充规定概述 |
第二节 变通或补充规定的定位及完善 |
第七章 自治机关变通执行和停止执行的自治权 |
第一节 变通执行和停止执行自治权的概念 |
第二节 自治机关行使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自治权的程序 |
第八章 甘肃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调查 |
第一节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状调查 |
第二节 临夏回族自治州民族立法调研 |
第三节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立法调研 |
附录一: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调查表 |
附录二:参考文献 |
附录三:研究成果 |
后记 |
(8)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资料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中国计划生育的历史渊源 |
第一节 中国古代计划生育思想 |
一、 控制人口增长的思想 |
二、 提高人口质量的思想 |
三、 重视人口统计的思想 |
第二节 近代以来的计划生育思想 |
一、 晚清至五四的人口思想 |
二、 欧美节育之风与桑格夫人访华 |
三、 五四以后的节育理论与实践 |
第二章 计划生育的提出与论争(1949-1961年) |
第一节 现实与要求:计划生育提出的起点(1949-1953) |
一、 新中国成立之初计划生育的缺失 |
二、 计划生育呼之欲出 |
第二节 政策与宣传:计划生育起步的双翼(1954-1957) |
一、 计划生育政策的出台 |
二、 计划生育的初步开展 |
第三节 论争与批判:计划生育发展的歧路(1958-1961) |
一、 计划生育指导思想的反复 |
二、 计划生育实践的艰难行进 |
第三章 计划生育的再起与停顿(1962-1970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的再度兴起(1962-1965) |
一、 计划生育工作环境的重启 |
二、 计划生育实践的举步 |
第二节 计划生育陷于停顿(1966-1970) |
一、 口头上:“要注意计划生育” |
二、 实际上:计划生育陷于停顿 |
第四章 计划生育的勃兴与普及(1971-1978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体制初成 |
一、 生育政策的基本形成 |
二、 组织机构的恢复和成立 |
三、 计生药具的生产和管理 |
第二节 计划生育在城乡的全面推行 |
一、 计划生育的全面推行 |
二、 人口科学研究的复苏 |
第五章 计划生育的开拓与发展(1979-1991年)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开始成为基本国策(1979-1984) |
一、 生育政策的导向与调适 |
二、 组织机构的日趋健全 |
三、 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 |
第二节 计划生育规范化与制度化(1985-1991) |
一、 计划生育体制走向完备 |
二、 制度化运作下计生工作的开展 |
第六章 计划生育的新形势与新探索(1992年至今) |
第一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育政策与体制建设 |
一、 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 |
二、 计生体制的进一步规范化 |
第二节 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探索 |
一、 工作新内容:优质服务 |
二、 农村:村级自治 |
三、 城市:社区计划生育 |
四、 发展道路:综合治理 |
第七章 中国计划生育的地方差异与法制化道路 |
第一节 计划生育在运作实践上的差异 |
一、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
二、 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工作 |
三、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
四、 计划生育的其他差别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法制化道路 |
一、 计划生育被写入宪法及相关法律 |
二、 计划生育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
三、 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 |
第八章 计划生育与社会变迁 |
第一节 计划生育与家庭 |
一、 计划生育与妇女 |
二、 计划生育与儿童 |
三、 计划生育与老人 |
四、 计划生育与家庭发展 |
第二节 计划生育与可持续发展 |
一、 计划生育与经济发展 |
二、 计划生育与生态环境 |
三、 计划生育与人口发展 |
第三节 计划生育与社会心态 |
一、 城镇生育观念的变迁和新型生育文化的初成 |
二、 农村生育观念中传统与现代的并存与消长 |
第九章 计划生育的国际比较、中外交往及国际评价 |
第一节 各国生育政策及生育现状比较 |
一、 生育政策比较 |
二、 生育现状比较 |
第二节 计划生育的中外交往与合作 |
一、 与国际组织的交往合作 |
二、 双边及多边国际交往与合作 |
三、 参与其它国际人口活动 |
第三节 中国计划生育的国际评价 |
一、 国际舆论 |
二、 国际人口奖 |
结语 |
第一节 跨世纪回顾与反思:得失分析 |
一、 中国计划生育的发展轨迹 |
二、 计划生育的特点与影响 |
三、 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战略性前瞻与预测:路在何方? |
参考文献 |
附录1: 1949-2002年全国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增率、总和生育率、总人口一览表 |
附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后记 |
四、西藏城镇建设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俄国外交官彼得罗夫斯基西域考察活动研究(1883-1903)[D]. 郑丽颖. 兰州大学, 2021(09)
- [2]吐蕃统治敦煌时期历史问题研究二题[D]. 陈继宏. 兰州大学, 2016(03)
- [3]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宪政保障研究[D]. 田钒平. 西南民族大学, 2012(12)
- [4]2008年中国近代史论着目录[J]. 刘丽,胡槿,杜华. 近代史研究, 2009(05)
- [5]2005年《中国近代史》论着目录[J]. 刘丽,胡槿,杜华. 近代史研究, 2006(05)
- [6]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研究[D]. 康耀坤. 兰州大学, 2006(09)
- [7]2004年中国近代史论着目录[J]. 刘丽,胡槿,杜华. 近代史研究, 2005(05)
- [8]当代中国计划生育史研究[D]. 杨发祥. 浙江大学, 2004(03)
- [9]2002年中国经济史研究述评[J]. 蓝鸥,王万盈,孔明,华伦,月泉,杨君,之恺. 中国经济史研究, 2003(02)
- [10]一九九一年民族研究有关学科论文、资料目录索引(续)[J]. 本刊编辑部. 民族研究, 19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