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机构博弈中获利(论文文献综述)
尚德峰[1](2021)在《行为金融学视角下“散户”与“机构”博弈分析——以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现象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21年1月的最后一周,美国资本市场出现了一波三折"散户"完胜"机构"的资本异像。作为美国资本市场的"开门大戏",这一现象并非简单的投资泡沫,其内在影响因素较为复杂。文章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从散户与机构投资者的博弈视角出发,分析美国游戏驿站和白银期货交易的异常现象,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
苗绘[2](2021)在《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与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是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中央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发展农业农村问题。我国人多地少,人地冲突严重,仅有全球7%的耕地,却肩负着全球22%人口的粮油供应重担。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细碎化现象严重,农民耕种土地机械化程度低、土地收益低;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数量不断增加,导致许多地方出现土地撂荒现象,这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由此,农村迫切需要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虽已形成一定规模,但是传统土地流转方式成本高、效率低,流转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而土地信托作为一种新型土地流转模式,以其稳定性、规范性、高效率规避了传统土地流转形式的缺点,能够促进农村土地高效有序流转。目前,在浙江绍兴、湖南益阳、福建沙县等地,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已经试点成功,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但在其他地区,受经济发展状况、金融业发达程度、农民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土地信托流转尚未得到推广。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以土地流转为研究对象,以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和推广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我国土地信托流转的发展现状、面临障碍及深层次原因,调研农户和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意愿并进行博弈分析,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高级模式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上,本文一方面丰富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研究,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种类、功能和实践有了更全面的描述,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本文更丰富了土地信托的相关研究,对于土地信托中的信托关系有了详尽的梳理,特别是对受托人制度提出了创新的思路,拓宽了受托人的范围,增加了受托人权利和收益的分析和阐述,使得土地信托理论更加丰富。实证上,本文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研,选取来自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0多个村庄的农户1668个、全国信托机构68家开展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调查,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了对农户、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影响最大的因子,并采用Logistic模型对农户、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并构建了农户、信托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府土地信托四方博弈模型,分析各方的博弈诉求和博弈策略,探寻均衡策略和均衡利益。有助于寻求效率更高的策略,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实践中,本文提出的土地信托高级模式开发和受托人制度创新,以及将社会资本引入土地流转的金融制度安排和配套服务保障机制,有助于解决目前土地信托面临的现实难题,帮助农村土地高效顺畅地流转。这不仅能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而且能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推进城镇化建设。其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可操性,在我国农村地区应用,会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文研究包括七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提出土地流转信托问题,找准研究方向。第二部分,运用农业规模经济理论、信托理论、博弈论等原理,阐明土地信托理论基础。并界定土地信托内涵、要素,阐明从试点地区向全国推广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的必要性、可行性。第三部分阐述土地信托模式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阐明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现状,对既有土地信托模式的做法、特色和经验进行总结,并进行效益评价。第五部分是开展农户、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流转意愿的调查和实证分析。先运用交叉分析法分析影响信托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因素;再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影响信托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最大的因子。之后用二元、多元Logistic模型对重要因素影响信托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结果进行实证检验。第六部分是分析土地流转信托主体的博弈诉求和博弈策略,构建政府、农户、信托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方博弈模型,并运用该模型对试点地区土地信托模式的效益进行检验。第七部分是创新提出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的高级模式,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机制。本文运用了多种研究方法。一是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研。选取来自30个省1000个村庄的农户1668个进行农户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调查,同时选取来自全国的信托机构68家为样本进行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意愿的调查。分别用主成分分析法提取了农户和信托机构参与土地信托的最大影响因子,并用二元和多元Logistic模型对因子影响主体参与土地信托意愿进行了实证分析。二是运用博弈分析法,构建了政府、农户、信托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方博弈模型,分析了博弈主体的诉求和博弈策略,阐明四方博弈主体的冲突和解决机制。以便寻求更高效率的土地信托流转对策,实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三是用SWOT方法分析多种土地信托模式的优缺点,面临机遇和挑战。四是用案例分析法考察试点地区土地信托模式的做法、特色、经验和效益。本文创新点在于:(1)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本文将信托和土地流转结合起来,研究我国土地流转信托问题。构建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托机构、政府土地信托四方博弈模型。并运用四方博弈模型分析各主体的博弈决策和博弈冲突,寻求利益均衡点,使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行为选择达到“纳什均衡”。(2)创新提出土地集合信托高级模式,包括农地整合开发型和农业产业链型土地集合信托模式。一方面,高级模式中提出增设具有专业财富管理能力的农村金融机构为受托人、并设立土地信托银行来完善土地信托的主体,拓宽受托人范围、构建运营及盈利模式;一方面,高级模式中提出土地信托流转的融资模式,推进土地资本化。探索将金融资本引入土地信托流转的流程,并构建配套的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支持模式;(3)构建“六位一体”的土地信托运行机制,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应完善政府激励机制、市场营销机制、金融支持机制、中介服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以便推进农村土地集合信托高级模式在我国的推广和运用。本文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种类、功能和实践有了更全面的描述,对土地信托受托人资质范围的界定提出了创新思路,完善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信托理论。本文提出农地整合开发型和农业产业链型集合信托高级模式、将金融资本引入土地流转过程,并构建配套的法律和金融等服务保障机制,有助于解决目前我国土地信托流转面临的现实难题,帮助农村土地高效有序地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张瑶[3](2021)在《声誉视角下第三方教育评估的道德风险规避研究》文中认为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要“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教育治理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由此形成。在实现教育评价管理、办学、评价权相对分离的同时,新的问题随之而来,即第三方教育评估道德风险问题。在经济领域,很早就产生“解决因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关系”的风险治理研究。教育领域同样如此。就目前情况来看,教育领域的风险研究以及治理并未成为普遍的研究议题,在社会转型期防范与规避教育风险是实现教育改革的重要一步,密切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教育评价权力从政府垄断逐渐向独立的第三方教育评估倾斜,对于政府、高校以及社会任一主体而言,利益诉求是不同的。由于信息不对称、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等因素,管办评三方主体极易产生为了自身利益而不惜牺牲他人的道德风险行为。如近年来网上曝光的某大学校长透露,某大学排名机构曾提出让该校提供“赞助”,但遭到了学校的拒绝以及某学校接到过一些排名机构的来电,希望该校能够“出力”以获得排名的上升。由此可见,第三方教育评估的道德风险问题是真实存在并严重影响评估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进而破坏“管办评分离”体制的正常运行。因此,本文从隐性约束的“声誉”视角切入,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声誉与道德风险的关系,旨在探究声誉约束道德风险的内在作用机理,以期规避道德风险。通过梳理教育评估道德风险的规避研究与声誉规避风险的经济学研究,将经济学中的声誉引入教育领域中,用声誉相关理论分析第三方教育评估道德风险规避问题。通过第三方教育评估A案例,从机构A的声誉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表现两个方面探讨声誉与道德风险的之间关系特征。接着利用博弈论工具分析在资本效应和声誉效应下,声誉约束道德风险的内在机理。最后,以声誉两种效应为基础,以及从第三方教育评估本身出发,提出规避道德风险具体方法措施。规避道德风险最终落脚点为声誉,长远预期机制的建立和可置信威胁的实施、公共信息平台和声誉信息档案建立以及评估人员职业道德培养和评估机构声誉危机管理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避道德风险。
付强,陈红[4](2021)在《基于演化博弈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与激励型监管关系研究》文中认为2020年11月央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印发《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规模做出明确限制,如何有效治理消费金融公司的违规行为成为金融监管领域的核心议题。本文基于演化博弈理论,将激励机制纳入分析框架,研究消费金融公司与监管机构在动态博弈中的策略选择并借助理论建模分析二者演化博弈均衡问题。研究结果表明:消费金融公司与监管机构策略选择的外部性,隐含了演化稳定策略的存在性;消费金融公司与监管机构的利益不一致,使得博弈系统可能存在不稳定状态;博弈系统是否存在稳定组合策略取决于监管成本与社会损失的相对大小以及违规发行超额获利与违规处罚和合规激励之和的相对大小。
唐佳[5](2020)在《建筑领域碳核查的三方演化博弈仿真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建筑领域一直是我国节能减排的重点,具有良好的碳交易潜质。碳排放权交易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市场化减排工具,对抑制我国建筑能耗过快增长至关重要。然而我国建筑碳交易机制的建设还面临诸多问题,其中,碳排放数据核查作为碳交易机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碳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决定了碳交易效率。政府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碳审计机构核查建筑业主自主申报的碳数据,这就决定了在一定程度上碳审计机构和建筑业主会存在合谋违规现象,因此,如何避免双方的违规行为以确保碳数据真实可靠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本文以制度支撑较为完善的公共建筑运营期为研究落脚点,将地方政府、碳审计机构和建筑业主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核心参与主体关系模型,定性分析各主体的作用分工和利益焦点,从两两博弈角度出发,构建并分析了地方政府、碳审计机构与建筑业主三方主体间的纯策略博弈模型和混合策略博弈模型,寻找每组博弈过程中主体之间的最优策略选择,揭示不同因素对主体决策行为的作用机理,通过建立三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碳数据核查演化博弈模型,剖析地方政府、碳审计机构与建筑业主各自演化稳定策略及系统均衡点的局部稳定性,并基于演化博弈SD模型对系统稳定性和外部变量敏感性进行趋势模拟和分析。研究表明:(1)地方政府、碳审计机构与建筑业主在(1,1,1)的均衡策略选择下达到最优效用,三方主体实现利益共赢。(2)地方政府的积极监管成本与公信力损失是影响其策略选择的关键因素;地方政府对碳审计机构违规的惩罚额、对碳审计机构认真履约的奖励、碳审计机构的合规收益是影响其策略选择的关键因素;地方政府对建筑业主违规的惩罚额、对建筑业主真实申报碳数据的奖励、建筑业主寻租成功成本及违规收益是影响其策略选择的关键因素。本研究可为建筑领域碳数据核查系统中如何保证碳数据真实性、规避碳审计机构和建筑业主的寻租合谋行为提供借鉴和理论支持,从而加快建筑领域碳核查政策落实,推进建筑领域碳交易发展。
郭光亮[6](2019)在《多元博弈与动态均衡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建设多元办学格局的方向与强音。在高职教育领域,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似乎成为难以共存的矛盾体,不过,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成功运作使二者的协同关系昭然。如何在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中实现双方协同运作、协同治理,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诉求,寻找协同的平衡点,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摆脱发展困境,而且有利于高职教育产教融合的真正实现。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新兴办学模式,对高职院校非常具有吸引力,并有逐渐兴盛态势,但真正沿着混合所有制轨道高质量发展的高职院校为数不多。基于深化高职教育改革政策导向与路径优化的时代诉求、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升华的理论探析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模式再造的实践探索,本文将研究问题聚焦到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选择、框架设计与制度构建上。站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一方面遵循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范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采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重点研究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可能突破的方向;另一方面拓宽研究视角,在多元主体的生态关系系统中来重构研究框架,利用经济学中的博弈均衡理论方法,重点研究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机理、均衡策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重构与机制保障,具体的研究工作如下:一是基于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发展的背景,基于文献分析,厘定研究问题的核心概念,界定本研究任务的重点所在;二是在研究述评、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阐释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内涵特征,基于此建构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分析框架;三是基于实证分析与论述,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进行现状考察,剥茧抽丝,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透视与归因;四是围绕博弈的条件、内容、类型,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关系进行厘定,明晰多元主体的博弈机理;五是通过数理关系界定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过程中博弈假设、均衡策略,提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博弈均衡优化的建构基础;六是围绕着政府统筹主体、多元治理主体、社会监管主体、师生参与主体,设计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框架;七是基于协同治理模式的建构,提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保障机制。通过基本理论研究、实然状态研究、问题与原因探究、博弈机理研究、均衡策略研究、模式建构研究、保障机制研究,得到以下结论:1.从理论溯源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具有深厚的内涵意蕴,并衍生出五个特质与四大价值。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内涵意蕴可凝练为:在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治理中,应包括不同的所有制治理主体,而为了协调好这些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相关的利益诉求,我们应该推崇“协同治理”——通过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共识、集体决策和合力执行等行为去促进公平和提高效率,以达到满足公众和促进高职院校发展的需要。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具有治理主体多元性、治理目标一致性、治理方式互动性、治理过程持续性、治理内容选择性五个本质特征和包容开放、多方参与、联动高效、工学兼优四大价值诉求。2.从现实状况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四种表象、三大问题与五个归因。调查结果显示,多元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意愿不足、动机不同、制度不清、权责不明四种表象,深入分析发现多元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动能不足、路径不顺、机制不善的三大深层问题,究其原因,可归纳为多元主体参与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目标差异性、权责离散性、资源零散性、政策缺失性与机制机械性五个方面。3.从博弈机理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两种间性关系、四大博弈内容与三大博弈条件,存在静态与动态两大博弈类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存在合作与冲突、独立和依存两种间性关系,并在价值追求不一致、利益诉求不一致与行动方式不一致三大条件下,围绕利益、权力、权利、风险四大内容展开静态与动态博弈。4.从博弈动态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存在博弈假设下的三大动态博弈关系。假设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在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与政府监管部门三方主体按照国有资本行动→非国有资本行动→政府监管机构行动的顺序进行动态博弈,国有资本的侵占概率与惩罚力度呈反比例关系,同时与监管部门的查处成本表现出正相关关系;非国有资本针对侵害行为的上诉成本与非国有资本因诉讼可挽回的利益、发起诉讼面临的赔偿支付、以及可能获得的惩罚收益补偿呈正相关关系;监管机构查出侵占行为的概率与其惩罚力度以及非国有资本面临的诉讼赔偿损失呈反向关系。5.从博弈策略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可建立基于价值基础与制度基础的动态均衡策略。为促进各主体之间形成平衡协调甚至联动的治理关系,各主体应采取建立一种综合自身利益与他方利益、衡量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把握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价值基础,且需要从组织架构、职责职权和评价标准等方面构建相应的制度基础这样一种均衡策略。6.从协同效果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应基于四大原则与三大机制进行框架设计和模式再造。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主体应基于利益共享、多元共治、责权利明晰与开放治理四大原则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主体诉求认同、权责关系协调协同三大机制,通过协同合作、共商共谋、依据共同契约规则,对共同支配资源进行系统整合与优化配置,进而推动多元主体在充分博弈的基础上形成均衡态势,在识别、测度均衡态势与既定目标差距的基础上,促进治理系统的自组织内微调与妥协,继而保证协同治理目标得以实现。7.从政策建议看,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需有良好的法制环境与制度生态。健全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与政策扶持体系,明确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科学界定协同治理主体的职责职权,完善协同治理的利益协调和权利保护制度,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奠定良好的法制环境与制度生态。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治理关涉多元主体,既带来活力与优势,又带来挑战与问题,只要找到合适的策略,即可破题发展、脱困前行。在无时无处不在的矛盾运动与博弈过程中,各治理主体在利益、权力、权利、风险等方面持续不断的进行着动态博弈,由于受到利益诉求、价值追求和行动逻辑不一致的先天约束,导致博弈困境的存在,也造成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难以走出协同治理困境。若对博弈策略施以改进,各主体能在充分尊重各自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以达成共识的规约要求,释放自主治理的潜能,继而发挥最大化的治理效能,在博弈进程中达成最佳均衡点,即便在结构耗散下,也能围绕均衡点不断有序运动,即证明该策略是在维护各方利益最大化或整体利益最大化下的协同治理均衡策略。以此多元博弈的动态均衡策略为依据,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治理模式进行改进再造、流程重塑与机制革新,是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共治共赢目标效果达成的最优路径抉择和最佳操作选择。并期待基于这一分析范式和治理模式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为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多贡献。
仲星光[7](2019)在《县域公共卫生服务供方服务协同供给诉求研究》文中提出目的:界定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的概念。调查供方对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的利益诉求,理清利益诉求的关系。提出县域公共卫生服务供方之间的博弈,为平衡利益诉求提供实证参考,为协同供给的实现提供动力。方法:(1)文献研究法: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界定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的内涵,总结供方的诉求。(2)SWOT分析法:分析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的优势、劣势、面对的机会及威胁。(3)专家咨询法:邀请县域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研究的学者,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公共卫生资深工作者进行咨询,确定利益诉求维度和诉求归类。(4)问卷调查法:采取多阶段分层抽样法,抽取我国东、中、西部3个省6个县进行横断面调查,对县卫计委(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5)统计分析法:采取描述性统计、因子分析、Cronbachɑ系数、Mann-Whitney U检验和Kruskal-Wallis H检验,分析不同人口学特征主体的利益诉求差异,用博弈模型分析法寻找博弈的均衡点。结果:(1)供方的利益诉求。县卫计委的利益诉求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和业务流程协同、文化协同、战略协同、组织协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利益诉求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协同和知识共享、战略协同、资金协同、业务协同、文化协同。医务人员的利益诉求为:良好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协同、社会认可、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知识共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协同。(2)不同特征主体利益诉求差异分析。不同月均薪酬的县卫计委工作人员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和业务流程协同维度的利益诉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模式下医疗卫生机构对战略协同维度的利益诉求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对信息协同和知识共享、战略协同、资金协同、业务协同、文化协同五个维度的利益诉求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工作单位、不同聘任方式的医务人员对良好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业务协同、社会认可、知识共享、信息协同五个维度的利益诉求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3)县卫计委对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成本增大,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经营概率降低。医疗卫生机构所获声誉收益提高,县卫计委对其工作的监督概率降低。随着县卫计委监督处罚力度的加大、县卫计委因不作为造成自身声誉损失的加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性经营的概率提高;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为(不合作,不合作),所获取的收益小于采取(合作,合作)策略的收益;医务人员产生道德风险所取得的额外收益越大、医务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不努力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现的处罚金额越小,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监督策略的概率越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医务人员监督的成本越小,医务人员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不努力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现的罚款越大时,医务人员采取努力策略的概率越大。结论:利益诉求差异性是协同供给实现的阻力;共同利益诉求是协同供给实现的动力;声誉因素影响县卫计委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博弈;供给主体的博弈存在“囚徒困境”;成本、收益影响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策略选择。构建诉求平衡机制,减小协同供给阻力;满足共同利益诉求,为协同供给提供动力;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维护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加强政府引导干预,促进供给主体合作;强化内部制度管理,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常诚[8](2019)在《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反欺诈对策研究 ——以沈阳医保欺诈案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11月14日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曝光了辽宁省沈阳市两家医院通过雇用无病老人假住院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案件,这件事情在引发高度社会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社会医疗保险欺诈问题的深入思考。在社会医疗保险中,社保机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三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这就很容易会引发社会医疗保险欺诈行为。论文案例主要涉及定点医疗机构欺诈这其中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单独欺诈和医患合谋欺诈。社会医疗保险欺诈不仅会造成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损失,更会对我国的整个医保体系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论文是以保险学以及经济学为主要理论基础,以博弈论为主要的分析工具,首先对社会医疗保险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欺诈行为进行理论概述;然后运用博弈论对沈阳医保欺诈案进行博弈分析,其中的博弈包括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机构单独的博弈,以及医患合谋中的患者和定点医疗机构就是否合谋分别与社保机构进行的博弈,通过多次博弈找出定点医疗机构欺诈的影响因素;最后针对找出的因素提出以下的对策建议: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代理权限、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欺诈的监管体系、设置合理的医保报销比例、减少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患者的合谋收益。论文希望可以对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反欺诈事业提供相应的理论建议和参考。
晏雨睛[9](2019)在《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供应链金融主体博弈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巨大羁绊。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变革推动传统产业体系实现转型升级,创造全新的管理、服务模式和产业形态,“产业互联网”的概念应运而生。产业互联网背景下,供应链金融的衍生及其发展已然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一种战略途径。然而,在各自利益目标的驱动下,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关系变化是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且会受到各种影响因素的干扰,难以保证供应链金融运作的长期稳定性。本论文首先构建平台型核心企业主导的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以完成供应链金融服务,运用演化博弈法探讨平台构建者平台型核心企业及平台双边参与群体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之间的博弈模型,剖析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的动态博弈关系与演化稳定策略,以期为实现供应链金融健康有效运作提供有益思考。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本论文对以下几点内容进行了探讨:1.以产业互联网为研究视角,提出平台型核心企业主导的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框架模型,明确界定供应链金融主要相关的博弈主体,并选择平台构建者平台型核心企业与平台双边市场参与群体供应链外部金融机构、供应链内部成员中小企业为研究切入点,剖析供应链金融主体之间的动态博弈关系及其行动策略选择。2.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平台型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建立复制动态方程及博弈主体的收益支付矩阵,进行稳定均衡分析。对平台型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演化稳定速度与合作带给各方的净收益、双方退出协作的净收益以及初始合作概率进行研究,表明双方从供应链金融合作中获取的净收益与对方采取合作策略而自身选择退出时所获得的净收益的差额成为双方策略选择以及演化稳定状态的关键性因素。3.运用演化博弈理论的研究分析方法,构建中小企业与平台型核心企业间行动策略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建立复制动态方程及博弈主体的收益支付矩阵,进行稳定均衡分析。在构建的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运行机制下,通过数值仿真从中小企业需求、会员费率、平台效应收益参数、努力成本参数以及机会成本等影响因素探求中小企业与平台型核心企业博弈均衡的演化稳定轨迹。
陈林晓[10](2019)在《机构投资者在粤泰股份定向增发中的角色 ——基于与大股东合谋的视角》文中认为定向增发是我国证券市场上股权再融资的首选方式,而基金、券商、保险公司为主的金融类机构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投资力量,也是国内定向增发的主要对象之一。关于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作用,国内外学者至今未达成统一意见。虽然以Wruck(1989)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能够通过提升长期经营业绩发挥积极监督作用,但是以Graves和Waddock(1990)为代表的学者却认为机构投资者的投机特性决定了其不具有充分的监督动机和能力。结合资本市场实际状况,虽然部分机构投资者确实能够凭借自身优势参与至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监督的作用,但是大股东利用定向增发作为利益输送工具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说明仍有机构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后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中小股东利益还是不断地被大股东所侵占。后者也符合Pound(1988)提出的“战略联盟假说”,当机构投资者与公司大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均期望在短期内获得超额收益时,两者会结成战略联盟共同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对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在定向增发作用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对委托代理理论、大股东掏空理论、管理层防御理论、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理论进行回顾,发现大股东在定向增发中会利用自身控制权优势谋求私有收益,同时公司管理层为防御新加入的机构投资者干涉公司决策会偏好将股份出售给不对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进行监督的消极投资者,而机构投资者受双重委托代理矛盾的影响本质是逐利,因而在利益趋同时两者更易于合谋共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具体研究机构投资者在定向增发中的角色定位,本文以案例分析为研究方法,以粤泰股份面向控股股东与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为例,开展一系列研究。首先分析探讨机构投资者与控股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合谋,其次依托于具体案例,分析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各自的动机、采用合谋的具体手段、合谋后的利益博弈结果,最后总结案例中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在定向增发中合谋可能带来的风险,并且针对性地提出中小股东与监管层的风险应对措施,试图为中小股东合理规避定增期间的投资风险、监管层完善改进定向增发相关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并为相关论题进一步的研究做出贡献。
二、在机构博弈中获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机构博弈中获利(论文提纲范文)
(1)行为金融学视角下“散户”与“机构”博弈分析——以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现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交易中的“散户”与“机构”博弈回顾 |
(一)资本市场投资者划分 |
(二)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交易中“散户”与“机构”博弈案例概述 |
三、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散户”与“机构”博弈异像解释 |
(一)行为金融学 |
(二)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现象的解释 |
(三)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现象带来的思路 |
四、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现象对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启示 |
(一)加大对投资机构行为的规范与监管 |
(二)加大对金融投资社群信息传播监管的力度 |
(三)加大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
(2)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与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的理论基础 |
2.1 农村土地信托的内涵和要素 |
2.2 农村土地流转信托理论基础 |
2.3 我国农村地区推广土地流转信托的必要性 |
2.4 我国农村地区推广土地流转信托的可行性 |
第三章 发达国家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经验借鉴 |
3.1 美国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做法及成效 |
3.2 日本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做法及成效 |
3.3 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国际经验 |
第四章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发展现状及模式分析 |
4.1 中国土地资源及土地流转现状 |
4.2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发展现状 |
4.3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分析 |
第五章 信托主体参与土地流转信托意愿实证分析 |
5.1 农户参与土地流转信托意愿实证分析 |
5.2 信托机构参与土地流转信托意愿实证分析 |
第六章 土地流转信托中四方博弈模型构建 |
6.1 土地流转信托中的博弈主体及博弈策略 |
6.2 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方博弈模型 |
6.3 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信托机构三方博弈模型 |
6.4 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托机构与政府四方博弈模型 |
第七章 中国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模式创新及机制构建 |
7.1 中国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模式创新 |
7.2 中国农村土地集合信托机制构建 |
第八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 农户参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意愿调查 |
2 信托机构参与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意愿调查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声誉视角下第三方教育评估的道德风险规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声誉 |
1.2.2 道德风险 |
1.2.3 第三方教育评估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关于教育评估道德风险规避的研究综述 |
1.3.2 关于声誉规避风险的经济学研究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特色与创新 |
2 理论基础 |
2.1 声誉理论 |
2.1.1 声誉理论的内涵 |
2.1.2 声誉的基本功能 |
2.1.3 声誉发挥作用的条件 |
2.2 博弈的基本概念及理论 |
2.2.1 博弈论的概述 |
2.2.2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
3 第三方教育评估声誉现状及道德风险特征——以机构A为例 |
3.1 机构A声誉现状 |
3.1.1 机构A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
3.1.2 机构A成为高校发展战略目标 |
3.1.3 机构A多次被报道或引用 |
3.2 机构A道德风险主要特征 |
3.2.1 第三方教育评估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表现 |
3.2.2 机构A道德风险的特征 |
4 声誉约束第三方教育评估道德风险的内在机理 |
4.1 第三方教育评估声誉效应的形成过程 |
4.1.1 声誉存在的两种效应 |
4.1.2 声誉效应的动态过程 |
4.1.3 声誉与道德风险行为的具体假设 |
4.2 声誉资本效应下约束道德风险的博弈分析 |
4.2.1 基于KMRW定理的博弈分析假设 |
4.2.2 短期利益下声誉未能规避道德风险 |
4.2.3 长期利益下声誉对道德风险形成一定的约束力 |
4.2.4 声誉资本效应约束道德风险的博弈结果及分析 |
4.3 声誉信息效应下约束道德风险的博弈分析 |
4.3.1 基于声誉信号传递模型的博弈分析假设 |
4.3.2 声誉信号传递能有效辨别第三方教育评估类型 |
4.3.3 声誉信息效应约束道德风险的博弈结果及分析 |
5 声誉视角下规避道德风险的对策建议 |
5.1 第三方教育评估通过长期利益规避道德风险 |
5.1.1 建立评估机构长远预期机制 |
5.1.2 对评估机构实施可置信威胁 |
5.2 第三方教育评估通过有效传递信息规避道德风险 |
5.2.1 构建公共信息平台 |
5.2.2 建立声誉信息档案 |
5.3 第三方教育评估注重自身声誉的塑造与维护 |
5.3.1 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 |
5.3.2 做好评估机构的声誉危机管理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4)基于演化博弈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与激励型监管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与参数设定 |
(二)损益计算与复制动态 |
三、系统的演化博弈均衡 |
(一)演化稳定策略求解 |
(二)演化策略稳定性研究 |
(三)演化博弈策略均衡分析 |
V+P(n-n*)时'>1.当Cr·(n-n*)>V+P(n-n*)时 |
四、结论及建议 |
(5)建筑领域碳核查的三方演化博弈仿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建筑领域碳交易相关研究 |
1.2.2 碳数据核查角度相关研究 |
1.2.3 博弈论解决合谋问题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1.5 技术路线 |
2 建筑领域碳核查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建筑领域碳交易 |
2.1.2 碳数据核查 |
2.1.3 社会评价 |
2.2 相关理论与方法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博弈理论 |
2.2.4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建筑领域碳核查两两博弈分析 |
3.1 主体间关系模型构建 |
3.1.1 主体角色定位与利益诉求 |
3.1.2 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
3.2 地方政府、碳审计机构与建筑业主两两博弈分析 |
3.2.1 地方政府与碳审计机构博弈分析 |
3.2.2 地方政府与建筑业主博弈分析 |
3.2.3 碳审计机构与建筑业主博弈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建筑领域碳核查三方演化博弈分析 |
4.1 地方政府、碳审计机构、建筑业主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
4.1.1 模型假设 |
4.1.2 模型构建 |
4.2 博弈结果演化分析 |
4.2.1 地方政府演化稳定策略 |
4.2.2 碳审计机构演化稳定策略 |
4.2.3 建筑业主演化稳定策略 |
4.3 SD模型构建 |
4.4 SD模型仿真分析 |
4.4.1 博弈模型整体仿真分析 |
4.4.2 外生变量影响仿真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建筑领域碳核查博弈三方利益策略及对策建议 |
5.1 利益策略分析 |
5.1.1 初始状态对策略选择的影响 |
5.1.2 关键因素对策略选择的影响 |
5.2 对策建议 |
5.2.1 针对地方政府监管层面的对策建议 |
5.2.2 针对碳审计机构参与层面的对策建议 |
5.2.3 针对建筑业主参与层面的对策建议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6)多元博弈与动态均衡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缘起 |
(一)时代诉求:深化高职教育改革的政策导向与路径优化 |
(二)理论探析:高职院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升华 |
(三)实践探索: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再造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研究 |
(二)高职教育协同治理的研究 |
(三)混合所有制协同治理的研究 |
(四)基于博弈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 |
(五)文献评析的发现与启示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问题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创新 |
四、理论基础 |
(一)产权相关理论 |
(二)博弈均衡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四)耗散结构理论 |
五、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意蕴诠释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混合所有制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 |
(三)治理 |
(四)协同治理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办学模式的制度变迁 |
(一)发展阶段 |
(二)分类解析 |
(三)典型案例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内涵特征 |
(一)内涵剖析 |
(二)本质特征 |
四、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价值诉求 |
(一)形成包容开放的核心价值理念 |
(二)建立多方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 |
(三)建构联动高效的现代治理机制 |
(四)创建工学兼优的人才培养体系 |
五、多元博弈:分析框架构建 |
(一)关键问题及其审思 |
(二)分析框架构建的逻辑基础 |
六、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现实扫描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调查问卷的设计 |
(一)问卷设计 |
(二)问卷信效度检验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调查问卷的分析 |
(一)高职院校的实证分析 |
(二)行业企业的实证分析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调查研究的结论 |
(一)参与混改的意愿不足 |
(二)参与治理的动机不同 |
(三)参与治理的制度不清 |
(四)参与治理的权责不明 |
四、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深层问题透视 |
(一)参与混改的动能不足 |
(二)参与混改的路径不顺 |
(三)参与混改的机制不善 |
五、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问题的归因分析 |
(一)目标的差异性 |
(二)权责的离散性 |
(三)资源的零散性 |
(四)政策的缺失性 |
(五)机制的机械性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机理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主体 |
(一)协同治理的内外结构 |
(二)协同治理的主体构成 |
(三)协同治理的间性关系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内容 |
(一)利益博弈 |
(二)权利博弈 |
(三)权力博弈 |
(四)风险博弈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策略 |
(一)协同治理过程中博弈条件分析 |
(二)协同治理过程中博弈类型分析 |
四、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博弈机理 |
(一)静态博弈机理 |
(二)动态博弈机理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动态均衡 |
一、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多元博弈模型构建 |
(一)博弈假设 |
(二)博弈矩阵 |
二、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动态均衡分析 |
(一)国有资本博弈行为分析 |
(二)非国有资本博弈行为分析 |
(三)政府监管机构博弈行为分析 |
(四)动态均衡结果讨论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动态均衡优化的建构基础 |
(一)价值基础 |
(二)制度基础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模式再造 |
一、基于动态均衡策略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原则 |
(一)利益共赢的原则 |
(二)多元共治的原则 |
(三)责权利明晰原则 |
(四)开放治理的原则 |
二、基于动态均衡策略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模式再造框架 |
(一)协同治理模式的界定 |
(二)协同治理模式的框架 |
三、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模式保障机制 |
(一)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统筹机制 |
(二)深化多元主体诉求博弈的认同机制 |
(三)明晰多元主体权责关系的协调机制 |
四、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的政策建议 |
一、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模式的配套支持法律政策 |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
(二)完善相关的政策扶持体系 |
二、明确协同治理主体的职责职权 |
(一)明确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是权责明晰的基础 |
(二)科学界定和划分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 |
三、完善协同治理的利益协调和权利保护制度 |
(一)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资本双方的利益协调机制 |
(二)完善权利保护制度,保障资本双方的合法权益 |
四、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学习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7)县域公共卫生服务供方服务协同供给诉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现状 |
1.4.1 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主体的研究 |
1.4.2 协同供给理论应用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数据来源 |
2.2 研究对象 |
2.3 研究内容概要 |
2.4 研究方法 |
2.4.1 文献研究法 |
2.4.2 SWOT分析法 |
2.4.3 专家咨询法 |
2.4.4 问卷调查法 |
2.4.5 统计分析法 |
2.5 技术路线图 |
3 研究结果 |
3.1 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的内涵 |
3.2 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SWOT分析 |
3.3 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供方诉求 |
3.3.1 样本省基本情况比较 |
3.3.2 县卫计委(局)利益诉求 |
3.3.2.1 县卫计委(局)基本情况描述 |
3.3.2.2 问卷信度和效度分析 |
3.3.2.3 利益诉求各维度得分情况 |
3.3.2.4 不同特征县卫计委(局)利益诉求差异性分析 |
3.3.3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利益诉求 |
3.3.3.1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描述 |
3.3.3.2 问卷信度和效度分析 |
3.3.3.3 利益诉求各维度得分情况 |
3.3.3.4 不同特征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利益诉求差异性分析 |
3.3.4 医务人员利益诉求 |
3.3.4.1 医务人员基本情况描述 |
3.3.4.2 问卷信度和效度分析 |
3.3.4.3 利益诉求各维度得分情况 |
3.3.4.4 不同特征医务人员利益诉求差异性分析 |
3.4 县域公共卫生服务协同供给供方主体间的博弈 |
3.4.1 博弈与博弈的类型 |
3.4.2 供方主体间博弈的特征 |
3.4.3 博弈均衡分析 |
3.4.3.1 县卫计委(局)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博弈 |
3.4.3.2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博弈 |
3.4.3.3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医务人员的博弈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1.1 利益诉求差异性是协同供给实现的阻力 |
4.1.2 共同利益诉求是协同供给实现的动力 |
4.1.3 声誉因素影响县卫计委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博弈 |
4.1.4 供给主体间的博弈存在“囚徒困境” |
4.1.5 成本、收益影响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策略选择 |
4.2 建议 |
4.2.1 构建诉求平衡机制,减小协同供给阻力 |
4.2.2 满足共同利益诉求,为协同供给提供动力 |
4.2.3 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维护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 |
4.2.4 加强政府引导干预,促进供给主体合作 |
4.2.5 强化内部管理考核,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
4.3 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8)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反欺诈对策研究 ——以沈阳医保欺诈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意义 |
1.6 创新与不足 |
2 社会医疗保险概况 |
2.1 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 |
2.2 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 |
2.2.1 社会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
2.2.2 社会医疗保险的构成 |
2.2.3 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模式 |
2.3 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 |
3 定点医疗机构欺诈原因及行为概述 |
3.1 定点医疗机构欺诈原因概述 |
3.1.1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逆向选择问题 |
3.1.2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
3.1.3 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委托代理问题 |
3.2 定点医疗机构欺诈行为概述 |
3.3 定点医疗机构欺诈的危害 |
4 沈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欺诈案例介绍 |
4.1 案例背景 |
4.2 具体案例 |
4.3 案例启示 |
5 沈阳医保欺诈案的博弈分析 |
5.1 博弈论与社会医疗保险 |
5.2 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机构博弈分析 |
5.2.1 博弈的主体分析和条件假设 |
5.2.2 定点医疗机构欺诈博弈模型的建立与分析 |
5.3 医患合谋与社保机构博弈分析 |
5.3.1 博弈的主体分析和条件假设 |
5.3.2 定点医疗机构合谋与社保机构的博弈分析 |
5.3.3 患者合谋与社保机构的博弈分析 |
5.4 沈阳医保欺诈案例分析结论 |
6 对策与建议 |
6.1 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
6.2 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代理权限 |
6.2.1 减少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和药物上的提成 |
6.2.2 构建健全的定点医院行为约束机制 |
6.3 完善社会医疗保险欺诈的监管体系 |
6.4 设置合理的医保报销比例 |
6.5 减少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患者的合谋收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供应链金融主体博弈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
1.1.2 供应链金融创新 |
1.1.3 产业互联网兴起 |
1.1.4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供应链金融理论 |
2.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交易成本理论 |
2.1.4 自偿性贸易融资理论 |
2.2 演化博弈理论 |
2.2.1 演化博弈理论发展 |
2.2.2 复制动态分析 |
2.2.3 演化稳定策略 |
2.3 文献综述 |
2.3.1 供应链金融 |
2.3.2 供应链金融主体关系 |
2.3.3 基于产业互联网的供应链金融研究 |
2.3.4 博弈论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 |
2.3.5 研究述评 |
第三章 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供应链金融主体博弈关系分析 |
3.1 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框架模型 |
3.2 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供应链金融博弈主体界定 |
3.2.1 平台型核心企业 |
3.2.2 中小企业 |
3.2.3 金融机构 |
3.3 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供应链金融主体博弈关系 |
3.3.1 平台型核心企业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博弈关系 |
3.3.2 中小企业与平台型核心企业的博弈关系 |
3.4 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供应链金融主体博弈过程 |
第四章 产业互联网视角下平台型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演化博弈 |
4.1 模型基本设定 |
4.1.1 模型假设 |
4.1.2 变量说明 |
4.2 博弈模型构建 |
4.2.1 收益支付矩阵 |
4.2.2 复制动态方程 |
4.3 演化博弈分析 |
4.3.1 均衡分析 |
4.3.2 数值仿真分析 |
4.4 结果讨论 |
第五章 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中小企业与平台型核心企业演化博弈 |
5.1 模型基本设定 |
5.1.1 模型假设 |
5.1.2 变量说明 |
5.2 博弈模型构建 |
5.2.1 收益支付矩阵 |
5.2.2 复制动态方程 |
5.3 演化博弈分析 |
5.3.1 雅克比矩阵 |
5.3.2 均衡分析 |
5.4 影响因素分析 |
5.4.1 总需求对系统演化的影响 |
5.4.2 会员费率对系统演化的影响 |
5.4.3 平台效应收益参数对系统演化的影响 |
5.4.4 平台效应成本参数比对系统演化的影响 |
5.4.5 机会成本对系统演化的影响 |
5.5 结果讨论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10)机构投资者在粤泰股份定向增发中的角色 ——基于与大股东合谋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的界定 |
1.2.1 定向增发 |
1.2.2 大股东 |
1.2.3 机构投资者 |
1.3 研究框架及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1.4.1 研究视角的创新 |
1.4.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4.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大股东掏空理论 |
2.1.3 管理层防御理论 |
2.1.4 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大股东在定向增发中的作用 |
2.2.2 机构投资者在定向增发中的作用 |
2.2.3 机构投资者作用的影响因素 |
2.2.4 文献评述 |
3 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的前提条件 |
3.1 上市公司角度 |
3.1.1 上市公司业绩较差 |
3.1.2 上市公司股价低迷 |
3.1.3 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效 |
3.2 机构投资者角度 |
3.2.1 机构投资者规模小 |
3.2.2 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低 |
3.2.3 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存在其他业务关系 |
3.3 本章小结 |
4 案例介绍及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的动机 |
4.1 案例公司简介及选择依据 |
4.1.1 公司简介 |
4.1.2 粤泰股份定向增发情况 |
4.1.3 机构投资者情况简介 |
4.1.4 案例满足的前提条件 |
4.2 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的动机 |
4.2.1 控股股东角度 |
4.2.2 机构投资者角度 |
5 案例公司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的具体手段及博弈分析 |
5.1 案例公司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的具体手段 |
5.1.1 定向增发折价 |
5.1.2 超额派现 |
5.1.3 盈余管理 |
5.1.4 “高送转”股利政策 |
5.2 案例公司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下的利益博弈分析 |
5.2.1 公司经营角度 |
5.2.2 合谋具体手段角度 |
5.2.3 利益博弈小结 |
6 案例公司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带来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
6.1 案例公司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带来的风险 |
6.1.1 中小股东角度 |
6.1.2 监管层角度 |
6.2 案例公司机构投资者与大股东合谋带来风险的应对措施 |
6.2.1 中小股东角度 |
6.2.2 监管层角度 |
7 研究结论及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以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在机构博弈中获利(论文参考文献)
- [1]行为金融学视角下“散户”与“机构”博弈分析——以美国资本市场游戏驿站与白银期货现象为例[J]. 尚德峰. 财会通讯, 2021(18)
- [2]中国农村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创新与机制研究[D]. 苗绘. 河北大学, 2021
- [3]声誉视角下第三方教育评估的道德风险规避研究[D]. 张瑶.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4]基于演化博弈的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与激励型监管关系研究[J]. 付强,陈红. 当代金融研究, 2021(01)
- [5]建筑领域碳核查的三方演化博弈仿真研究[D]. 唐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2)
- [6]多元博弈与动态均衡 ——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协同治理研究[D]. 郭光亮. 西南大学, 2019(05)
- [7]县域公共卫生服务供方服务协同供给诉求研究[D]. 仲星光. 杭州师范大学, 2019(01)
- [8]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反欺诈对策研究 ——以沈阳医保欺诈案为例[D]. 常诚.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9]产业互联网视角下供应链金融主体博弈关系研究[D]. 晏雨睛. 广西大学, 2019(01)
- [10]机构投资者在粤泰股份定向增发中的角色 ——基于与大股东合谋的视角[D]. 陈林晓. 苏州大学,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