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企业改制的制度缺陷

堵住企业改制的制度缺陷

一、堵住企业改制的制度缺陷(论文文献综述)

翟磊[1](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郭晓丽[2](2019)在《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我国企业迈入高速发展阶段。但是,一系列企业失败、舞弊的案例无一例外的印证了内部控制的失效和内部控制缺陷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各企业在借鉴西方国家内部控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建立、优化内控体系已提到日程表中成为当务之急。国有企业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主导作用,并率先启动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在深化改革,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形势的过程中,各国企、中央企业高度重视风险管控问题,全方位地开展内控体系建立优化工作,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企、中央企业成功地完成国企重组及体制改革等重要变革提供有力的保障。本文首先介绍了内部控制的概念,对内部控制理论基础、文献综述进行了概括分析。然后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以中央企业S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了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的方式和内容,描述了内部控制优化的保障条件,对优化后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最后提出结论和展望,通过对S公司的分析发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为其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合理构建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本文提出中央企业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构建一体化的监管体系、制度体系,对于企业提质增效,加强内部管控是非常重要的,既能满足外部对企业的监管要求,又能促进企业的内部改革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更好增强在市场化、国际化趋势下的竞争能力、健康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其他企业开展内部控制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郝雪[3](2019)在《国有资产流失防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资产是国家实现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通过全国人民的辛勤劳动共同创造出来的国家财富,国有资产支撑着国家进行各种公益性建设并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在现代社会中,国有资产在社会生活、政治经济活动中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都离不开大量国有资产的支撑。我国是一个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中的发展中国家,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国有资产总量也在不断的增加,根据2017年统计我国的净国有资产总量为109.2万亿元,这样庞大的一笔财富要如何才能管理好,则成为了众多专家学者研究的重点。但现实情况却是我国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直都很严重,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也有待于进一步的健全和加强。我国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这份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于管理好国有资产的决心和信念。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它和社会各个层面以及多方面的因素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法律法规、社会共识、管理水平、监管力度等等,所以寄希望于某部法规来彻底的解决这一问题并不现实,要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上来对这一问题进行考量,本文希望通过对现有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途径进行重点分析,对企业改制、合资、经营决策、贪腐浪费以及财务管理等几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方面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探究其中的根源问题,并提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健全相关法律、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等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来对解决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

产耀东[4](2016)在《国资监管制度建构逻辑与实施绩效研究 ——深圳市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的社会学分析》文中认为随着我国国有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一些国有企业也逐渐出现管理不规范、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内部人控制严重、利益输送问题突出、腐败案件多有发生等问题,使国有资产蒙受损失。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而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是其核心内容。如何构建科学的、适合当前形势任务要求的国资监管制度,如何采取有效措旌提高制度执行的绩效,是国有企业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国有资产监管是一个全球性的研究课题,由于各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民族文化的千差万别,故而在国有资产监管的方式方法上形成了多种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体系。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国有资产监管具有其独特性,必须通过自主的制度创新来解决中国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稀缺性问题。在以往的对国有资产监管问题的研究中,一般是在管理学、经济学的框架之内,主要把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组织来看待,而对企业的社会组织特性未能足够地重视。当前,中国的国有企业正承担着极为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责任,具有强烈的社会组织特性。本研究首先通过社会学框架和方法,从分析国有企业这一具有经济目的社会组织的特性入手,阐明企业与环境的关系与互动,研究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和环境要求。同时,通过对国有企业内部结构和机制的分析,发现当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制度体系建设的特殊性,以及制度的类型和性质。在对国有企业的使命与责任、内外环境的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逻辑,揭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首先应从国有企业的社会经济功能、外部环境要求(政府要求、社会期待等)、企业内部环境特点出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地制定企业目标与企业战略;然后根据企业目标和企业战略,确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的构建目标和构建原则,形成激励相容约束的制度安排,并选择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构建与实施的路径;继之,分析制度的效能边界和成本约束,并探讨突破制度效能边界,进一步提高制度绩效的办法,提出设计和建立制度内化机制。本研究不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度作为企业中一个孤立的事项来看待,在对监管制度的构建和实施进行分析之后,还重点研究了对监管制度内化有重要影响的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中,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都是通过改变人的思想意识来改变人的行为,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内化有重要作用。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中不仅包含了党内监督的内容,并且以提高政治素养为引领,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企业政治思想工作等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同时,通过对企业文化结构、功能、层次、类型、生成路径的分析,发现西方理论难以指导我国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虽然一个是以党组织和党员为对象,一个是以企业组织和企业成员为对象,但都是以改变人的思想意识为核心工作目标,发挥的都是导向、督促、激励、约束、凝聚、塑造等功能,具有共同的核心内容、极为相似的内在作用机制,党的建设的理论科学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探索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党的建设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是极为宝贵的财富,对企业文化建设有重大的价值。因此,企业文化建设应该以党的建设来引领,应立足于国家民族文化、时代文化、行业文化之上,吸收优秀基因作为自身文化建设的依托,创造性地进行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约束——激励——引领——内化”机制。本研究以深圳市国资委构建实施的六项国资监督管理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分析其构建的理念和设计过程,以及实施流程和环节。通过企业制度文本资料的相关业务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形式绩效和实际绩效两个维度,对21家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制度执行绩效进行科学的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六项国资监督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已经显着的绩效。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完善之处,但从总体上看,制度构建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在对制度执行绩效进行评估的同时,本研究还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将获取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对制度内化情况进行测量。测量结果显示:虽然六项国资监督管理制度在实施后绩效显着,但制度内化程度却明显不尽人意,不少执行者对制度的认知并不准确,对制度并不完全认可。针对这一现象,本研究再次进行了深度访谈,寻找影响制度内化的因素和原因。针对在制度内化程度并不理想的情况下,但监管制度仍然取得了明显绩效这一现象,本研究从社会学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通过对制度执行者形式执行、变通执行、选择执行等现象的分析,提出“非内化执行”概念,即制度执行者在思想观念上并不认同制度制定者的制度设计理念、制度所体现的价值观、或对制度效能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但出于对制度制定者权威的服从,或者出于为了获取制度执行绩效的激励、避免受到惩罚等原因而执行制度。接下来,深入探讨“非内化执行”产生的原因。研究发现,企业人普遍存在因价值观念冲突和角色冲突而导致的认知失调,国企高管面临“塞壬陷阱”等心理困境。然后,从演化博弈与制度变异的角度分析了“非内化执行”所产生的隐患。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深圳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经验,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之做出更为全面与合理的解释。最后,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王建国[5](2015)在《职务犯罪预防主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检视和推进——以浙江省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职务犯罪是最严重、最典型的舞弊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预防主体的内部控制建设。"舞弊三角"和内部控制理论是其重要的理论依据。"舞弊三角"由"面临压力、有机可乘与合理化"三个因素构成,消除其中的任何一个因素,就可以阻止或避免舞弊的发生。内部控制就是消除其中"有机可乘"这个机会因素的主要手段。建立健全预防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可避免或减少职务犯罪的机会,从而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根据这一原理,笔者在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浙江省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为例,对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发展趋势和原因进行分析论证,对内控制度防范职务犯罪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检视,提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程长贵[6](2014)在《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案例研究》文中认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国企改制已经成为经济体制改革最重要的主题之一,但由于我国尚未真正确立一套科学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法制规范,使得我国国企改制缺乏有效管理和科学监督,进而导致了在国企改制中严重的资产流失问题,这个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和国企改制的深化,如何规范国企改制、防范国资流失,已经成为我国政府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在深化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机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资产管理、保值增值的重要内容,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本文从国内外国企改制中国资流失问题的研究现状与理论成果着手,立足于委托代理和政府干预等相关理论,从相关政府责任部门角度出发对国企改制中的国资流失问题进行了分析,具体地说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这个相关部门。首先,本研究通过对我国企业改制防范国资流失的探索历程进行一定的回顾,找出了我国政府在企业改制防范国资流失中所存在的不足。然后选取四川省遂宁市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为案例,并在案例描述基础上对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进行制度分析、流程分析、控制点分析,并通过分析结果就有效设计防范制度、科学设置流程管理、制定规范控制点这三个具体方面对防范企业改制国资流失提出了具有较高操作性的对策,旨在对我国防范国企改制中国资流失的实践产生一定的借鉴意义。

李艳[7](2013)在《适应性调整: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中国体制转型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以新制度主义为分析视角从产权制度、政府行为、意识形态三个方面研究中国体制转型中的适应性调整问题。从总体而言,中国的体制转型是一场大规模的制度变迁,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由于中国体制转型的复杂性,使得转型中出现许多新制度主义理论所不能涵盖的特征,本文称其为“相机抉择性”特征,具体表现为:制度变迁主体角色适时转换;“诱致性”与“强制性”相伴而生的制度变迁方式;制度变迁路径的过渡性与适应性;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影响体制转型的主要因素除了行为主体的利益目标外,还包括宪法秩序、意识形态、中央放权改革、市场化进程等不断变化的制度环境以及利益集团与权力分配等因素。在中国体制转型中,产权制度、政府行为与意识形态随制度环境的变化而进行适应性调整并呈现出规律性特点,这些构成了中国体制转型的总体画卷。其中,产权制度是重中之重。依据新制度主义的经济绩效观评价中国产权制度改革既不符合制度绩效的一般标准,也不符合中国的特殊国情。本文构建了一个包括形式绩效与实质绩效、静态绩效与动态绩效相结合的多维绩效观取代原有的仅包含经济绩效标准的单一绩效观,并以此来评价中国体制转型中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绩效。本文通过实证分析指出,从形式绩效的动态角度而言,体制转型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产权制度调整均具有一定的“适应性效率”,即其各阶段的产权制度具有相对效率与动态适应性特点。但是从形式绩效的静态角度而言,还存在产权制度与外部竞争机制、内部治理结构的非耦合,以及制度供求不协调,相关制度安排配套改革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在实质绩效方面,国有企业自改革以来其经济绩效显着,而公平绩效却存在很大不足。关于政府行为变迁,本文认为无论是中央政府行为还是地方政府行为的演化均是在自身趋利动机下根据制度环境所进行的适应性调整,只不过对二者形成约束的目标函数和面临的制度环境不完全相同。中央政府针对环境变化而进行的适应性调整主要体现在其放权行为(包括行政性放权、经济性放权、财政分权、政治放权)中。中央政府的放权行为与我国各个阶段的经济制度相适应,其放权进程主要受制于当时的宏观经济制度框架与官方意识形态。总体而言,中央政府的放权行为呈现出中央政府主导下市场导向性特征,通过中央政府对改革的主导性和对市场化的适应,使得中国形成了一种政治上相对集中与经济上相对自主的独特的政治经济结构。本文从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中政府演化规律推导出地方政府行为调整的一般性轨迹,即地方政府行为经历从“直接介入”到“间接推动”再到“外围提供服务”三个阶段的转变。“直接介入”阶段的政府行为特点主要表现为直接介入、大包大揽和很强的资源动员、支配能力,政府行为影响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并主导企业的经济行为。“间接推动”阶段的政府行为特点与“直接接入”阶段大包大揽的政府有很大不同,政府由于客观制度环境而“被动”地从“主导者”转向“推动者”。政府充当“企业经纪人”角色,即政府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将企业推向市场,政府从对企业的具体经济管理角色中退出。“外围提供服务”阶段的政府,由于政府与企业间关系由政府经济人、企业经纪人转为政府与企业间的互助或互惠关系,这时的政府不再对企业直接管理和经营,而是致力于营造本地区更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对企业的宏观指导。地方政府行为特点的演化是地方政府根据制度环境所进行的适应性调整的结果,影响地方政府行为调整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市场化进程、宏观制度环境与微观制度环境、政策环境、意识形态约束等。中央政府行为与地方政府行为调整的效应具有双重性,既推动又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形成了“政府行为悖论”,这是一种不完全等同于“诺斯悖论”的“制度性悖论”,即体制转型中的政府行为悖论更主要源于政府行为背后的制度因素,主要源于意识形态以及相关制度没有及时针对变化的经济基础及制度环境进行适应性调整。制度与行为均离不开观念的引导,在体制转型中对产权制度与政府行为构成最大约束条件的则是官方意识形态,产权制度与政府行为的调整必然伴随着官方意识形态的调整。在中国体制转型过程中,官方意识形态其实已是正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国家政策文件以及宪法与相关法律体系中,对个体和团体的行为选择和国家制度变迁具有刚性约束作用,因此常被作为制度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意识形态因素中对当前中国体制转型影响最大的是: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所有制性质以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分配领域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等的认识。中国体制转型中意识形态的调整呈现出官方意识形态与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并行、意识形态与其他制度安排及制度环境的双向适应性、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渗透着实践理性的实用主义等特征。同时,体制转型中意识形态的影响效应呈从中心到边际递减趋势。并且,地方政府不同的意识形态偏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本地区经济发展路径和经济模式,如苏南模式与温州模式的形成很大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的意识形态差异。在肯定意识形态与观念调整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其滞后性的一面,如导致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认知时滞、发明时滞与启动时滞;无法解释产权制度变迁与分配制度变迁中的现实问题;也没有针对市场经济建立起对寻利行为合理规约的意识形态,以至于无法发挥其淡化机会主义行为的功能。还体现为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念与市场经济不协调,等等。中国体制转型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主要源于产权制度、政府行为与意识形态上的适应性调整。但是,我们也要应充分认识到,在这三大领域的调整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改革的绩效与进程。适应性调整的未来趋向首先要解决这些问题。在企业产权制度上,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在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并健全外部竞争机制;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的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健全与完善其他相关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的配套改革:在政府行为上,就是要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与健全来正确处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之间的关系;通过转变政府行为理念、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并改革政府绩效评估标准来促使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立;通过完善地方政府权力制衡机制来约束地方政府行为悖论;在意识形态与观念上,就是要一方面根据主导性与包容性并存;继承性与创新性兼顾;适应性与灵活性;有效性与实用性等原则继续发展与完善主流意识形态,另一方面还需要着力于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基础和价值观念体系,以更好地指导与规范人们的市场行为。总之,中国的体制转型向纵深处发展必须重点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深入进行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最主要的是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的配套改革;另一个是继续推进意识形态与观念的适时调整,使之既能很好地对转型成果作出合理说明,又能成为体制继续进行适应性调整的指南。

徐昕,田璐[8](2011)在《法院执行中的暴力抗法:1983-2009》文中指出暴力抗法是国家与社会的短兵相接。本文基于465起法院执行中的暴力抗法案例,以司法能力为线索,从国家与社会两个层面,结合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视角进行分析。暴力抗法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能力的不足,体现在司法领域即司法能力的不足。治理暴力抗法的主要思路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应从惩罚与激励两个方向入手,努力提升司法的强制能力、救济能力及合法性能力。

惠大康[9](2009)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相关因素及其防治》文中研究表明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人民检察机关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上层建筑,必须为其赖以存在的现实经济基础服务,这是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科学

蒋言斌[10](2008)在《国有产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国有产权交易法律问题是指国有产权交易实体法与程序法整体构架中涉及产权交易主体、交易中介、交易行为、交易制度等相关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决定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结构与性质,而且影响着国家资源配置与制度运行的成本和效率。产权交易是市场经济国家促进企业竞争和经济结构调整,从而保障社会资源高效利用的一种有效机制和惯用做法。国有产权交易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的必然结果,是当前国有资产和社会资源的一种最活跃、最有效、最经济的市场配置方式。它使国有资产结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促进产权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使要素存量获得经常性自动调整机制,是解决国有体制弊端的一种有效途径。要发展国有产权交易,最重要的是要创造产权交易法制环境,明确产权关系,改革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和结构,逐步实现政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型”管理向“财产经营型”管理转变,根据国有企业经营和市场竞争状况推行产权交易制度,用法律手段保障国有产权交易顺利进行。国有产权交易有特定的交易形式和交易原则。国有产权交易法律法规的冲突可以通过权威立法来消解。国有产权交易法具有自己特定调整对象和制度体系,有序的国有产权交易需要法律制度环境,伦理制度环境,政策制度环境,市场制度环境等配套制度体系。产权交易主体是拥有产权,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的国家(及其授权的职能机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产权交易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享有或拥有财产所有权或具体享有所有权某一项权能,以及享有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产权交易主体结构就是产权交易主体中,国有企业、国外企业或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比例结构。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多元化,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只要控制到位,也不会逃废银行债务、不会导致国有企业失控、是国有产权退出渠道。从国家经济安全、产业结构调整、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对国有产权交易主体限制具有意义。有多项政策能实现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多元化。产权交易主体失真可以还原,准入和退出制度有缺陷但可以弥补。产权交易中介组织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产权交易中介组织具有桥梁功能,服务功能,导向功能,规范功能。产权交易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有:地方垄断,政府设租寻租,国有非标准化交易。解决出路包括:明确产权归属,完全市场化,加强监管。产权交易竞争规则是产权交易中介组织运行的总规则。产权交易所分散监管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其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次之,鲜有刑事责任。北京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产权交易所、深圳产权交易所等实证研究提供了很好的产权交易中介范式。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是以国有产权转移、实现国家经济结构、行业结构战略调整、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产权交易所是一个信息零损失的通路或平台。因产权交易信息不对称形成交易合谋,扭曲产权交易公平秩序,导致产权交易无序化,形成交易陷阱,损害投资者的信心。防止国有产权交易合谋的途径包括:建立多信道评估系统,缔结混合委托的代理契约,建立锦标制度和隐性声誉歧视制度,期权激励,瓦解合谋。对瑕疵产权交易行为不能简单地全部否定为无效。强化监管措施和加大惩处力度,预防和杜绝国有产权交易中的违法行为发生。国有产权交易的一般制度包括:法人财产制度,入市制度,评估制度,税收优惠制度,处罚制度。特别的产权交易制度包括:做市商制度,黄金股制度,MBO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产权托管制度。其中做市商制度最主要的功能是促进市场的流动性。黄金股制度保持国有产权和私人产权的必要张力,英国在国有企业退出机制上的黄金股制度对我国企业改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MBO制度是企业重视人力资本、提升管理价值的一种激励模式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一种预防制度,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具有重要的价值。产权托管制度是一种建立在信托关系上的权利托管,无论是罗马的财产托管还是英美的权利托管,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国有产权交易已具有实体法、程序法的整体构架,制度相对完整,却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存在瑕疵和缺陷。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创新具有宪法依据,需要对国有产权交易病床制度进行完善。拓展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激励机制。完善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职能,实施阳光交易。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倡导实施做市商制度、黄金股制度、MBO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产权托管制度等产权交易特别法律制度,为国有产权改革提供制度支撑。扩展黄金股制度,慎行MBO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推广和完善产权托管制度。

二、堵住企业改制的制度缺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堵住企业改制的制度缺陷(论文提纲范文)

(1)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2)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
    1.5 主要创新点
第2章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2.1 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
        2.1.1 内部控制
        2.1.2 内部控制缺陷
        2.1.3 内部控制体系
    2.2 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
        2.2.1 委托代理理论
        2.2.2 权力制衡论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2.3 文献综述
        2.3.1 内部控制的目标及要素的研究
        2.3.2 内部控制缺陷的研究
        2.3.3 内控体系优化的研究
第3章 S公司内控体系概述
    3.1 S公司简介
        3.1.1 总体概况
        3.1.2 业务模式
        3.1.3 S公司的组织架构
    3.2 S公司内控体系现状介绍
    3.3 S公司内控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3.3.1 内部控制建设面临的不利环境的挑战
        3.3.2 现代信息化系统建设较为滞后
        3.3.3 风险评价和管控能力较弱
        3.3.4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3.3.5 控制活动流程设计有漏洞
        3.3.6 内部监督作用比较薄弱
第4章 S公司内控体系的优化设计
    4.1 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的原则
    4.2 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的目标
    4.3 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设计的内容
        4.3.1 改善内部控制环境
        4.3.2 重视电子信息系统建设
        4.3.3 完善风险管理程序和方法
        4.3.4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3.5 内部控制活动流程的优化
    4.4 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实施
        4.4.1 S公司下属标杆分公司的试点
        4.4.2 S公司其他下属分公司的推广
第5章 S公司内控体系优化效果评价
    5.1 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施效果
        5.1.1 问卷调查分析
        5.1.2 内部控制评价分析
    5.2 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
第6章 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的保障条件
    6.1 高层领导重视
    6.2 组织保障
    6.3 财务保障
    6.4 人力资源保障
    6.5 企业文化保障
第7章 结语
    7.1 主要研究结论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3)国有资产流失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的目的
        1.1.2 研究的意义
    1.2 相关概念及研究现状
        1.2.1 国有资产概念
        1.2.2 国有资产的管理
        1.2.3 国有资产流失
        1.2.4 国内外相关研究
        1.2.5 国外相关经验
        1.2.6 各国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的利弊
    1.3 研究方法
第2章 我国国有资产流失主要环节
    2.1 企业改制造成的流失
    2.2 合资过程中造成的流失
    2.3 经营决策失误造成的流失
    2.4 贪污、浪费造成的流失
    2.5 财务管理造成的资产流失
第3章 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分析
    3.1 监督体制不完善
        3.1.1 职能不明确监管部门缺失
        3.1.2 权力干预较多
    3.2 融资监管不到位
        3.2.1 监管内容缺失
    3.3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3.3.1 责任和权力不对等
        3.3.2 追责体系不健全
    3.4 未建立起相应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3.4.1 用人机制不完善
        3.4.2 缺乏相应的奖惩机制
    3.5 对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不够
        3.5.1 会计审计制度不健全
        3.5.2 对无形国有资产缺乏重视
第4章 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防控建议
    4.1 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4.1.1 明确相关职能
        4.1.2 完善部门设置
        4.1.3 健全财务审计制度
        4.1.4 加强对无形国有资产的监管
        4.1.5 对相关人员权力加以限制
    4.2 对融资活动加强监管
        4.2.1 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4.2.2 完善监管内容
    4.3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4.3.1 建立追责体系
        4.3.2 权责相应
    4.4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4.4.1 建立公开透明的用人机制
        4.4.2 建立现代的激励制度
        4.4.3 明确企业产权关系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4)国资监管制度建构逻辑与实施绩效研究 ——深圳市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的社会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之处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论
    一、研究背景
    二、问题的提出
    三、研究意义与目的
    四、概念界定
    五、文献综述
    六、研究方法
    七、研究思路
    八、论文章节安排
第二章 国有企业的社会组织特性与监管制度建设
    一、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与环境要求
    二、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缺位与代理人问题
    三、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第三章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构建逻辑
    一、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构建目标
    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构建原则
    三、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激励相容约束
    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构建与实施路径
    五、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内化
    六、本章小结
第四章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与价值引领
    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二、企业文化的基本原理
    三、国有企业的企业文化设计
    四、本章小结
第五章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绩效评估
    一、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
    二、深圳市国资委六项监管制度的构建
    三、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执行企业
    四、深圳市国资委六项监管制度绩效评估维度
    五、深圳市国资委六项监管制度形式绩效评估
    六、深圳市国资委六项监管制度实际绩效评估
第六章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内化的测量与分析
    一、变量测量
    二、数据来源
    三、数据分析
    四、测量结论
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非内化执行分析
    一、制度的非内化执行
    二、非内化执行的产生原因
    三、非内化执行的社会学分析
    四、演化博弈与制度变异
    五、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与思考
    一、学理层面的研究发现
    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的“深圳经验”
    三、深圳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四、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的思考
    五、对提升制度内化水平的思考
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后记
附录一 深圳市国资委六项监管制度全文
附录二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的执行企业介绍
附录三 细则对比表
附录四 访谈提纲
附录五 访谈人员资料
附录六 调查问卷

(6)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课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相关概念界定
        1.1.3 提出问题和依据
        1.1.4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课题的理论依据
        1.3.1 委托代理理论
        1.3.2 政府干预理论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我国企业改制防范国资流失的历程探索
    2.1 我国企业改制防范国资流失的历程探索
        2.1.1 我国企业改制历程回顾
        2.1.2 我国企业改制防范国资流失历程回顾
        2.1.3 我国企业改制防范国资流失历程探索
    2.2 我国企业改制存在国资流失的原因探索
        2.2.1 企业改制存在国资流失的渠道与形式
        2.2.2 企业改制存在国资流失的特点与原因
    2.3 我国企业改制防范国资流失的失效症结
        2.3.1 缺乏成熟的防范制度
        2.3.2 存在不完善流程管理
        2.3.3 无法充分控制关键点
        2.3.4 需要全面的监督体制
    2.4 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典型性
        2.4.1 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案由分析
        2.4.2 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典型性分析
第三章 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案例描述
    3.1 大英盐化公司改制的历史背景
    3.2 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原则
        3.2.1 依法设置有效方案原则
        3.2.2 创新与可操作统一原则
        3.2.3 积极适应市场机制原则
    3.3 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总体目标
        3.3.1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3.3.2 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3.4 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具体措施
        3.4.1 建章立制设计改制规范
        3.4.2 创新管理规范改制流程
        3.4.3 设置国企改制的控制点
    3.5 大英盐化公司改制流程及效果
第四章 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制度分析
    4.1 制度设计考虑的主要因素
        4.1.1 制度设计的背景要求
        4.1.2 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
    4.2 制度设计具体重点内容
        4.2.1 改制方案的制订批准
        4.2.2 改制过程的组织实施
        4.2.3 改制执行的领导管理
    4.3 防范国资流失制度设计效果分析
        4.3.1 防范国资流失制度合理性分析
        4.3.2 防范国资流失制度适宜性分析
        4.3.3 防范国资流失制度设计优势和不足
第五章 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流程分析
    5.1 流程设计考虑的主要因素
        5.1.1 流程设计的背景要求
        5.1.2 流程设计的政策要求
    5.2 流程设计的具体内容
        5.2.1 以保证改制方案顺利实施为主制定改制流程
        5.2.2 改制工作组推动实施改制流程
        5.2.3 监督小组对改制流程进行监督
    5.3 防范国资流失流程设计的效果分析
        5.3.1 防范国资流失流程设计合理性分析
        5.3.2 防范国资流失流程设计有效性分析
        5.3.3 防范国资流失流程设计优势与不足
第六章 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控制点分析
    6.1 控制点设计关键因素分析
        6.1.1 设置严格准确的控制点
        6.1.2 确定控制点的关键环节
    6.2 控制点设计的具体内容
        6.2.1 摸清改制家底
        6.2.2 确定转让底价
        6.2.3 转让价格确定
        6.2.4 民主监督决策
    6.3 防范国资流失控制点设计效果分析
        6.3.1 防范国资流失控制点设计有效性分析
        6.3.2 防范国资流失控制点设计合理性分析
        6.3.3 防范国资流失控制点设计优势和不足
第七章 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借鉴与启示
    7.1 防范企业改制国资流失的制度设计
        7.1.1 不同阶段设计不同制度
        7.1.2 顶层设计具体改制制度
        7.1.3 科学设计风险防范制度
    7.2 防范企业改制国资流失的流程设计
        7.2.1 国资委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
        7.2.2 国资委提高自身组织宣传能力
        7.2.3 国资委全程跟踪监管改制流程
    7.3 防范企业改制国资流失的控制点设置
        7.3.1 规范清产核资标准,统一清产核资方法
        7.3.2 严格资产审计评估,确保资产转让底价客观真实
        7.3.3 通过市场发现价格,利用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
        7.3.4 充分依靠职工,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第八章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8.1 主要结论
    8.2 研究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7)适应性调整: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中国体制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主要研究内容
        一、核心概念
        二、主要研究内容
    第三节 理论创新与研究方法
        一、理论创新
        二、研究方法
    第四节 论文写作思路与基本框架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关于体制转型的文献综述
        一、国外关于体制转型的研究
        二、国内关于体制转型的研究
        三、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第二节 新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在中国应用的文献综述
        一、国外学者对新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
        二、国内学者对新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与应用
        三、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第三节 新制度主义产权理论在中国应用的文献综述
        一、国外学者对新制度主义产权理论的研究
        二、国内学者对新制度产权理论的研究与应用
        三、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第四节 新制度主义国家理论在中国应用的文献综述
        一、国外学者对新制度主义国家理论的研究
        二、国内学者对新制度主义国家理论的研究与应用
        三、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第五节 新制度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在中国应用的文献综述
        一、国外学者对新制度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论研究
        二、国内学者对新制度主义意识形态的研究与应用
第三章 制度、行为与意识形态
    第一节 制度与制度变迁
        一、制度
        二、制度变迁
    第二节 产权、企业产权制度与产权制度绩效
        一、产权与产权形式
        二、产权制度与企业产权制度
        三、产权制度绩效
    第三节 行为者及其利益
        一、企业行为及其利益目标
        二、中央政府行为及其利益目标
        三、地方政府行为及其利益目标
    第四节 意识形态与传统文化观念
        一、意识形态
        二、传统文化观念
第四章 中国体制转型的基本特征与主要影响因素
    第一节 中国体制转型的基本特征
        一、制度变迁主体的适时转换
        二、诱致性与强制性相伴的制度变迁方式
        三、制度变迁路径的过渡性与适应性
        四、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
    第二节 中国体制转型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制度环境
        二、利益集团与权力分配
第五章 体制转型中产权制度的适应性调整
    第一节 产权制度的外适应力:制度效率的相对性与适应性
        一、制度外适应力的含义
        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适应性调整
        三、民营企业产权制度适应性调整
    第二节 产权制度的内适应力不足:制度的非耦合与非协调
        一、产权改革、外部竞争机制、内部治理机制三者之间的非耦合
        二、制度供求不协调,相关制度安排配套改革不到位
    第三节 产权制度的实质绩效不足:国企改革中的“效率与公平”目标失衡
        一、国有企业的双重属性与双重目标
        二、国有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的失衡
第六章 体制转型中政府行为的适应性调整
    第一节 体制转型中中央政府行为的适应性调整
        一、中央政府放权行为的主要内容
        二、中央放权行为中的适应性调整
    第二节 体制转型中地方政府行为的适应性调整:以苏南模式与温州模式为例
        一、苏南模式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政府行为
        二、温州模式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的政府行为
        三、地方政府行为调整的适应性特征
    第三节 政府行为调整中的“制度性悖论”
        一、“诺斯悖论”及其适用性分析
        二、中央政府行为悖论及原因分析
        三、地方政府行为悖论及制度性因素
第七章 体制转型中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
    第一节 体制转型中官方意识形态调整轨迹
        一、改革方向和改革目标的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过程
        二、关于“所有制”与“国有企业”观念的转变
        三、“效率与公平”的分配观念的变迁
    第二节 体制转型中意识形态调整的特征
        一、官方意识形态与传统文化价值观念并行
        二、意识形态与其他制度安排及制度环境的双向适应性
        三、稳定性与灵活性统一
        四、渗透着实践理性的实用主义特征
    第三节 体制转型中意识形态调整的层级性与区域性差异
        一、意识形态调整的层级性差异
        二、意识形态调整中的区域性差异
    第四节 意识形态与观念调整中的“非适应性”问题
        一、意识形态调整滞后
        二、传统文化、价值观念与市场经济不协调
第八章 中国体制转型中的适应性调整趋向
    第一节 企业产权制度的适应性调整趋向
        一、继续深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
        三、健全外部竞争机制,培育充分竞争的产品市场与要素市场
        四、合理确定国有企业的社会目标与市场目标,以实现其公平绩效与经济绩效的均衡发展
        五、健全与完善其他相关政治、经济与法律制度的配套改革
    第二节 政府行为的适应性调整趋向
        一、正确处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之间的关系
        二、政府行为目标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三、完善地方政府权力制衡机制
    第三节 意识形态的适应性调整趋向
        一、继续发展与完善主流意识形态
        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基础和价值观念体系
第九章 结论
参考文献
    一、着作部分
    二、论文部分
    三、外文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10)国有产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前言
    0.1 选题的背景及其意义
        0.1.1 选题的研究背景
        0.1.2 选题的研究意义
    0.2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评述
        0.2.1 国内研究评述
        0.2.2 国外研究评述
        1、国外产权交易实践研究
        2、产权交易理论研究
        3、国外有特色的几种产权交易法律制度
    0.3 研究的思路及其方法
        0.3.1 研究的思路
        0.3.2 研究的方法
第一章 国有产权交易概念及国有产权交易法
    1.1 国有产权交易中“产权”解读
        1.1.1 产权要素说及其局限
        1.1.2 产权权利说及其局限
        1.1.3 产权财产说及其局限
        1.1.4 法定产权说及其合理性
    1.2 国有产权交易中“交易”释义
        1.2.1 产权交易的“交易”词义考察
        1.2.2 交易行为中“交易”性质界定
        1.2.3 法定交易说及其合理性
    1.3 国有产权交易概念及其种类
        1.3.1 国有产权交易的概念界定及其评析
        1.3.2 国有产权“交易”种类
        1.3.3 国有产权交易原则
    1.4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规范及其抵触解决
        1.4.1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规范的产生
        1.4.2 国有产权交易法律规范的内容
        1.4.3 产权交易法条律规范抵触的解决
    1.5 国有产权交易法基本内容及其制度体系建构
        1.5.1 国有产权交易法的渊源
        1.5.2 国有产权交易法的价值
        1.5.3 国有产权交易法的基本内容
        1.5.4 国有产权交易制度配套体系
    1.6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法律问题研究
    2.1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的构件及其认定
        2.1.1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1.2 产权交易主体的结构
        2.1.3 产权交易主体资格
        2.1.4 产权交易主体种类
    2.2 国有产权交易产权多元化的问题及其对策
        2.2.1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2.2.2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限制的意义
        2.2.3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多元化政策
    2.3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消亡及其缺位的重构
        2.3.1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消亡及其思考
        2.3.2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失真及其还原
    2.4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准入和退出制度
        2.4.1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准入制度缺失与弥补
        2.4.2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的退出制度缺失与弥补
    2.5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国有产权交易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
    3.1 国有产权交易中介组织功能及其历史
        3.1.1 国有产权交易中介组织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3.1.2 国有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历史与发展
        3.1.3 国有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特征
    3.2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准入条件和组织架构
        3.2.1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准入条件
        3.2.2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架构
        3.2.3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功能
    3.3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模式及其实证分析
        3.3.1 产权交易型中介组织
        3.3.2 产权资合性交易中介组织
        3.3.3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3.3.4 政府与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关系及其调整
    3.4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运行规则、监管及其法律责任
        3.4.1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运行规则
        3.4.2 产权交易所分散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3.4.3 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法律责任
    3.5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法律问题研究
    4.1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构成要件及其信息传递过程
        4.1.1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特征与构成
        4.1.2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内容
        4.1.3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过程
    4.2 国有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关系及其合谋原因与制度规制
        4.2.1 国有产权交易中博弈假设及其分析
        4.2.2 产权交易中委托代理关系
        4.2.3 产权交易中的合谋及其原因
        4.2.4 产权交易合谋预防规制途径
        4.2.5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侦破的9起产权交易合谋商业贿赂案件透视
        1、合谋案例基本情况及其合谋过程
        2、合谋案例分析及其预防建议
    4.3 瑕疵产权交易行为及其救济
        4.3.1 瑕疵产权交易行为的认定及种类
        4.3.2 瑕疵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存在的原因
        4.3.3 瑕疵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法律救济
        4.3.4 瑕疵产权交易案例及其评析
    4.4 产权交易违法行为的认定、监管及其法律责任
        4.4.1 国有产权交易违法行为的认定
        4.4.2 产权交易行为的监管
        4.4.3 产权交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国有产权交易特别法律制度研究
    5.1 国有产权交易的一般法律制度
        5.1.1 法人财产权制度
        5.1.2 入场制度
        5.1.3 评估制度
        5.1.4 税收优惠制度
        5.1.5 处罚制度
    5.2 做市商制度
        5.2.1 做市商制度的移植
        5.2.2 做市商制度内容及特点
        5.2.3 做市商制度的功能及移植的合理性
    5.3 黄金股制度
        5.3.1 黄金股制度的引入
        5.3.2 黄金股制度的优势
        5.3.3 黄金股制度引入的合理性
        5.3.4 广东增城巧用黄金股案例及其评析
    5.4 MBO制度
        5.4.1 MBO制度借鉴
        5.4.2 MBO制度的优势
        5.4.3 MBO制度借鉴的合理性
        5.4.4 粤美的管理层收购(MBO)案例及其评析
    5.5 信息披露制度
        5.5.1 信息披露制度的审视
        5.5.2 信息披露制度的优势
        5.5.3 信息披露的内容
        5.5.4 信息披露监管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5.6 产权托管制度
        5.6.1 产权托管制度的推行
        5.6.2 部分国家的财产托管制度启示及其应用
        5.6.3 产权托管制度推行的合理性
        5.6.4 产权托管案例及其评析
    5.7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创新与完善
    6.1 产权交易制度创新
        6.1.1 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创新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6.1.2 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创新的依据
        6.1.3 国有产权交易供给制度的完善
    6.2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拓展
        6.2.1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定性及准入条件拓展
        6.2.2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退出机制拓展
        6.2.3 国有产权交易主体拓展的激励机制
    6.3 国有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完善
        6.3.1 完善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职能,实施阳光交易
        6.3.2 健全产权交易中介组织的机构
    6.4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规范
        6.4.1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制度保障
        6.4.2 国有产权交易行为的制度完善
        6.4.3 产权交易中企业并购制度的完善
        6.4.4 产权交易并购的启示和对策
    6.5 产权交易特别法律制度建构与完善
        6.5.1 完善做市商制度
        6.5.2 扩展黄金股制度
        6.5.3 慎行MBO制度
        6.5.4 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制度
        6.5.5 推广产权托管制度
    6.6 本章小结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7.1 本文结论
    7.2 本文的创新点
    7.3 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全国有关产权交易法律法规
附录2、国外部分国家的产权交易法律法规
附录3 全国的产权交易所名录
致谢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四、堵住企业改制的制度缺陷(论文参考文献)

  • [1]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D]. 翟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S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研究[D]. 郭晓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3]国有资产流失防控研究[D]. 郝雪.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4]国资监管制度建构逻辑与实施绩效研究 ——深圳市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的社会学分析[D]. 产耀东. 武汉大学, 2016(01)
  • [5]职务犯罪预防主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检视和推进——以浙江省财会人员职务犯罪为例[A]. 王建国. 犯罪学论坛(第二卷·下), 2015
  • [6]遂宁国资委防范大英盐化公司改制国资流失的案例研究[D]. 程长贵. 电子科技大学, 2014(03)
  • [7]适应性调整: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的中国体制转型研究[D]. 李艳. 南开大学, 2013(07)
  • [8]法院执行中的暴力抗法:1983-2009[J]. 徐昕,田璐. 法治论坛, 2011(02)
  • [9]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相关因素及其防治[A]. 惠大康.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册), 2009
  • [10]国有产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D]. 蒋言斌. 中南大学,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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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企业改制的制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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