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制度缺陷与改革思路

注册会计师制度缺陷与改革思路

一、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制度缺陷与改革设想(论文文献综述)

仉立文[1](2020)在《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文中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是各国监管层继美国SOX法案以后要求参照实施的一项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系统的可靠性,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缺陷的披露来抑制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最终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内部控制审计通过鉴证、出具审计意见的方式来发挥监督功能和信号传递作用,从微观层面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然而,首先,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难以观测,审计意见结果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对简单。其次,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审计市场需求较弱,审计师出于经济利益和审计市场竞争的考虑都会保留相应的审计投入,甚至对审计独立性做出妥协,从而伤害了审计质量。因此,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手段是否可以发挥相应的审计功能实现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目标?对提高审计质量是否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否可以帮助公司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具有相应的信息含量?这些问题都都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挖掘。目前我国金融开放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方面,为了引进外资不断扩大开放市场,放宽各类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与即将实施的注册制使得当前的监管压力不断扩大和深化。如何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引入外部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机制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公共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我们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进行研究,基于审计理论通过对是否实施内控审计和内控审计意见两个层面,对内控审计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和内控审计质量进行了检验,具体包括:第一,代理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一定的监督功能。研究发现:与未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相比,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少公司财务重述的发生,并能抑制应计项盈余管理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真实盈余管理并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揭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财务重述、违规处罚和应计项盈余管理。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在不同内控水平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会降低内部控制审计对减少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当前内控审计体现出的监督功能说明,实施内控审计可以帮助公司识别内控内控缺陷并督促公司改进内控和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减少了公司财务重述并抑制了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行为。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提示公司未来发生舞弊和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然而,内控审计难以改变公司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存在,并不能抑制被出具非标内控意见公司的重述、违规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公司内控水平的差异导致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发挥存在异质性,存在实质内控缺陷的公司抑制了内控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公司由于业绩压力和公司固有内控缺陷的存在让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盈余操纵仍存在机会。第二,信息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信息功能。研究发现:首先,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中,非标内控审计意见伴随着较低的财务报告可靠性及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市场投资者会做出负向的市场反应。公司同时收到非标内控和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引起的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超过了单独收到非标内控或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带来的影响。并且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可以向市场传达显着的负向信息,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以上证据证实当前内控审计已经具备了一般审计的信号功能,可以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公司内控相关的信息并在股价中得到反映。其次,基于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在季报和半年报中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的财务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季报、半年报以及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提前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和预测,而投资者无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事前的判断和了解。随着内控审计实施年份的增长,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联系的认知更加深入。当公司被单独出具内控审计意见或是同时出具非标内控和财报审计意见时就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市场反应。最后,市场投资者对公司风险的规避超过了对公司盈利的关注。与公司盈利相比,投资者显现出对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的关注。说明现有市场投资者对内控缺陷可能引起的舞弊及欺诈更倾向于“风险厌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很难在短期得到纠正,意味着未来发生舞弊和欺诈的可能,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向市场传递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信号作用被投资者所关注。第三,保险理论视角下,内部控制审计具有保险功能。研究发现,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增加了公司的审计费用,公司存在内控缺陷带来更高的审计费用溢价;法律风险在对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实施内控审计增强了审计师和公司对内控缺陷带来法律风险的认知。一方面审计师通过提高审计费用来增强内控审计的保险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希望通过内控审计来缓解自身的法律风险,并接受审计费用的溢价。从法律风险与内控审计意见的关系来看,审计师会对高法律风险的公司出具非标内控意见,通过非标内控意见来为公司释放法律风险,同时也缓解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保险价值产生影响。审计师提高了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会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从而显着增长了公司审计费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在不同法律环境下存在差异,在高法律环境地区,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可以提高审计师对公司内控缺陷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显着提高审计费用,但这种关系在低法律环境地区并不显着。此外,公司被出具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后并没有积极改进内部控制消除可能的法律风险。第四,内控审计质量与内控审计功能发挥。研究发现,首先,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越高,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越低,且这种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其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了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检验结果说明内控审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意见购买活动。上市公司会通过审计师变更来实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相比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进一步分析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不受审计行业专长的影响,高审计行业专长不能帮助上市公司减少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从而说明审计师难以抑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再次,内控审计中存在意见购买的成因是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由于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和审计意见的形成都难以观测。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比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更具不可预测性。内控审计质量的高低难以进行直接量化和评价,给公司带来了意见购买的机会。目前在内控审计功能发挥中,审计信息功能体现相对显着,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并不充分。因此,提高内控审计质量和加强监管力度是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的必然条件。因此,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内控审计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审计功能,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内控审计的监督功能抑制了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发生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并未充分抑制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和监管违规等机会主义行为。内控审计的信息功能促使公司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修正和优化,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息,相应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效率,同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具有负向市场反应,促使公司在监管和融资压力下寻求对自身有利的内控审计意见;内控审计的保险功能促使公司和审计师之间产生了更多的经济依赖,建立了内控缺陷和法律风险之间的联系,非标内控审计意见降低了公司和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体现出相应的保险价值。研究创新和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进行研究,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信息和保险功能的检验,揭示了投资者、监管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内部控制审计治理作用及实施效果的问题。第二,有效区分了两类非标审计意见,并对其市场反应的进行研究。检验了当前市场投资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认知和反应,及内控审计信息功能的表现。让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对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第三,从制度设计最终目标上探究了当前市场中内控审计治理的效果情况,进一步通过检验发现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这个结果,并以此来分析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及审计功能发挥的原因。尝试打开由于内控审计的不可预测性导致的执业“黑箱”。第四,采用了学术和实务界共同认可的多种变量作为衡量内控审计监督、信息及质量的替代变量,避免了单一变量检验结果不稳定的情形,保证了结论的稳健性。第五,采用了机器学习中交叉检验的方法来对内控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尝试了突破现有延续财务报告审计质量衡量方式的局限性。由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边界不局限于财务和会计活动,且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是领先于审计和会计职业及其理论发展的,因此必须采用新的评价方法来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葛梦颖[2](2020)在《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研究 ——以瑞华所医药制造业客户的审计评价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国民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进行,市场竞争激烈,我国上市公司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持续经营问题日益突出,监管机构和各利益方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状况予以越来越多关注。2016年12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颁布了12项修订准则,其中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准则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单独部分,强调重点关注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的风险提示功能。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审计,不仅要关注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更强调评价公司未来持续经营的能力。由于上市公司所处环境复杂,审计范围广泛,投资者依赖于公允的审计结果进行经济决策,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要求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对于维护市场稳定和审计权威至关重要,但是目前审计上对于这种能力的衡量体系仍不严密,评价标准有待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本文采用理论基础与案例应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体系。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介绍本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基础理论和制度的规定,是下一步展开论述的基础。其次基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对持续经营审计报告的数量、趋势和成因展开分析,并总结注册会计师在持续经营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随后,基于上述现状,结合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建立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体系,包括评价的关注点、评价方法和评价流程。最后,针对瑞华事务所的28家医药制造业审计客户应用评价体系,并在指标表现、不利事项和风险控制三个方面得出持续经营审计评价结果。本文的创新点是:在评价的关注点上,考虑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特别风险和控制风险;在定量指标分析中采用因子分析法评价方法;在定性事项的分析中强调对重大不利事项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予以足够重视。

段传龙[3](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认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薄萍萍[4](2019)在《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资本市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证券市场制度又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中的关键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资本市场是中国改革的方向,因此完善证券市场治理体制成为发展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解决我国目前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要注重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证券服务机构在证券市场中的制度设计初衷是负责核查、验证、审核公司信息,保证上市公司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于公司价值准确定位、公司风险防控及治理以及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把控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但是,实践中由于其约束机制及权责划分的缺陷,导致其作用发挥不甚理想。因此,作为功能发挥的外在保证,对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则显得尤其重要,如何通过监管外强约束、内生动力是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重要目标。第一章: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论框架。本章主要是从证券服务机构自身出发进行界定剖析,目的是为提升监管机制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首先从理论上界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范畴与特征,其所具备的信息传递性、专业性、独立性、可责性以及集群性特征,是界定证券服务机构权责的基础,也是监管的重要标准与目标,对其内在特性的分析是展开证券服务机构权责分析的前提,也是最终监管实现的目标追求。其次,对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的历史成因进行分析。证券服务机构的产生及发展是各种因素结合的结果,从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特征出发其需要证券服务机构发挥信息的传输作用,而从交易成本降低的角度来看,证券服务机构可充分利用自身能够连接交易各方以及决策制定者的优势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最后从公司监管挑战的角度来看,证券服务机构作为外部监督,是对目前广泛采用的公司内部监督策略的一种创新,通过对监管与被监管这一关系本质的改变,提升公司监督效率。这些都是证券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样也是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重要依据。反之,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要保证其能够充分发挥传递信息、降低成本以及带动创新的作用。最后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约束机制进行分析。有效监管的前提是对监管对象自身的约束机制进行全面把握,这是实现监管“有牙齿”的重要方面。证券服务机构的约束机制主要有声誉约束机制、责任约束机制,各项约束机制各自发挥作用的前提与方式各不相同,声誉约束机制主要是在证券服务机构行业内部,是一种具有内生性、自发力量的约束形式。而责任约束机制则是一种通过外在力量实现总体平衡的约束方式。两种不同的约束机制,分别代表市场与国家两种不同的约束力量。第二章:证券服务机构之功能定位及责任厘清。本章主要是对证券服务机构的功能与责任进行界定,分别从宏观的功能定位与微观的义务类型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监管虽是常态化的,但是不同的监管措施采取的标准却不尽相同,具体则要根据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履行情况也即“勤勉尽责”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把握,证券服务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第三方执行机制,是交易双方的中介,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交易双方各自所承担的义务具有一定重叠性,并且在各证券服务机构间亦有重叠,那么证券服务机构作为第三方侵入的程度需要严格考量,需要在内部监督失效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监督职责。同时从证券服务机构最大效用发挥的角度考虑,职责分担的目标应当是震慑与引导作用兼顾,以此为前提设定不同的监管要求。所以,这就决定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性质,从执业角度分析,具有明显的服务性,但是从其策略选择角度来讲,则具有明显的被动性。但是证券服务机构在职责配置方面的存有各种困境,宏观层面是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职责混淆导致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过程中对市场与政府力量的控制调节不到位;中观层面是机构之间由于自利本性以及竞争缺乏导致的共谋问题;微观层面则是机构自身职责设定的层层矛盾。实践中对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内容主要是勤勉尽责的义务,进行类型化分析,则包括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及谨慎义务。第三章: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与现状反思。本章的思路逻辑遵循从微观现状到宏观设计对当前的监管进行抽丝剥茧式的分析。首先从目前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处罚案件情况入手,对现行的监管处罚手段进行整体分析。其次对目前有关监管的现状进行反思,主要从立法与执法两个层面进行分析。最后,由微观的现状分析上升到当前监管失范的原因分析,主要包括法律关系错位、市场化秩序扭曲、自律监管缺失以及责任机制不到位四个方面。法律关系错位从证券服务机构所处法律地位与其所承担的投资者保护义务之间的矛盾境地出发进行分析,而市场化秩序扭曲主要从目前证券服务机构行业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行业垄断产生,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声誉机制作用的发挥。自律监管缺失主要是针对目前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过于注重行政监管,而缺乏对自律监管的运用现状,而无论是从证券服务机构自身的机构特性还是目前存在的监管问题来看,我国证券服务机构加强自律监管都具有必要性。最后从违法成本的角度考虑,目前的责任约束机制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因此很多证券服务机构选择铤而走险。第四章: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念选择。对于制度建设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制度的建设理念,即一个制度为实现何种目标而建立,为实现该目标的制度应当具有何种功能,以及这些功能通过何种机制来实现。对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理念定位的基础是政府管制与市场约束之间的力量博弈,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理念需要在考察现有监管基础、监管对象特征以及监管目标定位的基础上确定政府与市场的力量界限,同时还要在综合公司能力、融资标准等因素的情况下满足监管适应性的要求。而证券服务机构良好监管的标准则需同时满足前瞻性、灵活性以及强制性的特征,以“成本—收益”为核心进行监管合理局限的划分。同时在新时代背景下,注重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平衡是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方面,在市场化前提下,政府如何发挥最大效用是监管效果实现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注重政府的角色定位,另一方面则要注重市场监管方式的扩大。从目前政府与市场的替代性来看,市场仍不具有取代政府的前提,政府作用发挥更大程度应当定位于市场裁判者地位。而对于市场监管的扩大则主要依赖于自律监管的扩大,通过行业自律增强监管有效性,这是与市场要求相契合的。第五章: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完善。从理论与实证两个角度出发,目前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既要注重基础法律关系的处理,同时要注重制度机制的构建,首先针对委托关系错位的问题,要从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本意出发,实现证券服务机构委托由私人性向公共性的转变。其次,从现有监管模式类型考虑,行政监管在模式构建上几乎已经穷尽其能,可以考虑扩大发挥自律监管的效用发挥,设立专门的证券服务机构协会作为自律组织,有效避免现行自律监管的缺陷,保障自律监管的效果。最后,责任约束机制应当是监管中最具有惩戒性的部分,但是事实是目前的责任机制根本不具有威慑性,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的责任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优化现行的过错责任原则,尤其是在交叉引用情况下的责任进行区分,同时要注重免责情形的适用。

龙稳全[5](2019)在《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研究》文中提出投资银行作为证券市场最为重要的中介机构,是联系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在保证发行人质量、维护投资者信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被称之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但是,现实并非像田园诗般美好,近些年来,无论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还是中国等新兴国家,都曾爆出因欺诈发行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之所以出现此情形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投资银行未能履行勤勉义务。本文旨在通过对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本源进行梳理,探寻有关国家或地区在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实现机制、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先进成熟的经验,以此解决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存在的问题,促使我国投资银行能够最大限度地履行勤勉义务,既保护投资者利益,又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全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正文共分为五章。绪论从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出发,详细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关于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研究现状,并以此为基础阐述论证的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以及对我国具有的现实意义。正文从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基本理论、判断标准、实现机制、法律责任以及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问题及完善等五方面进行论述。第一章重点阐述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基本理论。目前,学界对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性质的认识存在分歧,实质上投资银行勤勉义务乃是基于信义关系而产生,属于注意义务的范畴,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统一体。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产生的内在诱因在于投资银行商业机会的获取和规避自身风险的需要,其建立与金融危机的爆发密切相关,并在金融危机处置过程得到了完善。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是政治、经济、法律等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是有限政府的要求,也是用最低交易成本实现信息生产最真实完整的效应的使然,更是权利义务对等与平等原则的驱动。第二章探讨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是衡量投资银行是否履行勤勉义务的尺度,在性质上是行为标准、普适性标准、抽象与具体的结合体,能够弥补投资银行行为规则的漏洞、明确投资银行行为边界以及合理区分投资银行与其他主体的责任。当前,主要存在“谨慎人”标准和“理性人”标准两种判断标准。前者适用于美国,后者则适用于美国以外的一些国家或地区,二者的产生与发展有着历史的必然。尽管两种判断标准内涵存在较大差别,但都兼具了原则性和灵活性,从而得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三章论述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实现机制。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的构建应当考虑内因与外因、激励与约束、成本与收益等因素,并以此可分为内部与外部实现机制、激励与约束实现机制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薪酬与晋升机制、声誉机制、看门人监督机制等激励机制在运转过程中,能够产生促进投资银行更加勤勉尽责的效应。投资银行的公共执行机制、私人执行机制、内部约束机制、发行承销费用支付机制、媒体监督机制等约束机制在运转过程中,能够起到约束投资银行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但每一种具体机制自身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不足,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必须互相配合,才能发挥最佳效应。第四章研究了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制度价值实现的重要保证。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可能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目前,学界对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认识存在分歧,实际上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应构成侵权责任,并应合理区分投资银行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从业人员之间的责任,同时投资银行可基于时效消灭、请求权人故意、因果关系不成立等因素进行抗辩。由于行政责任制度具有快捷、高效的特点,容易陷入路径依赖,行政处罚应强调处罚措施与违法行为的匹配性,遵循正当程序。只有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探讨了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问题及完善。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主要经历了审批制、通道制、保荐制三个阶段。截至目前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体系,但仍然存在着规制理念存在偏差且纠正不足、判断标准模糊且存在缺失、实现机制激励不足且制衡功能失效、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单一且责任分担失衡等问题。实际上,对于这些问题,证券市场相对发达的有关国家或地区都曾经历过,并且有着先进成熟的解决经验和措施。我国应在借鉴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和措施的基础上,通过重塑投资银行勤勉义务规制理念、重构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完善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以及优化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法律责任制度等对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进行完善。结束语是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包含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实现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每个具体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运转对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价值的实现有重要意义。我国应借鉴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措施,及时完善有关制度,促进投资银行积极履行勤勉义务,保证证券发行质量,为我国证券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源流活水,这对我国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樊亚军[6](2019)在《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对审计定价影响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审计产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一方面,从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用,获取经济利益,另一方面,还需要维护其他可以免费使用审计产品的相关利益群体。审计定价既要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同时还要受到事务所特征、被审计单位特征的影响,因此,审计定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由于审计定价问题的复杂性,对审计费用影响因素的研究一直是理论界研究和讨论的热点问题。通过梳理现有的研究文献可知,影响审计定价的因素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是否亏损、股权激励等方面,少有文献研究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对审计定价的影响。以上文背景为基础,本文研究了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本文大致包含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首先梳理了审计定价相关的研究文献,然后论述了审计费用结构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控制权私利理论以及信息理论等相关理论,并分析了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审计定价的机理。第二部分,在理论分析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并结合审计实践,对现有的审计模型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加入了跨期的因素,使得模型更符合实际,然后本文选取了沪深A股上市公司2014年-2017年的数据,运用R语言进行了实证研究,包含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回归分析、稳健性、进一步分析。第三部分,根据前面的实证研究,得出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并分别从事务所、监管机构两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最后总结了本文研究存在的不足,并指出了后续研究的方向。通过研究发现:(1)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与审计费用均显着正相关;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意愿也会影响到审计费用的高低,相对于强制信息披露而言,自愿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企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对审计费用的关系有所弱化;股权层级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相互协同对审计费用产生作用。(2)通过进一步研究产权性质、地区市场化程度对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发现,相较于非国有企业而言,在国有企业中,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与审计费用的关系弱化;相比于市场化程度低的地区,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程度对审计费用的影响作用更强。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审计定价的影响因素,丰富了审计定价研究的文献,同时,加入了跨期的因素,使得审计定价模型更符合审计定价实践。本文的结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确定提供了参考,同时,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相应的建议。

陈敏[7](2018)在《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对审计质量的作用机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审计质量理念的变化,“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对审计质量的作用机理”研究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一方面,在实务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复核1(或称为独立复核)流于形式现象较普遍。更重要的是,资本市场对信息有用性保证的高度重视,将会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改变合规性检查的观念。最近三年,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处罚审计师的严厉程度前所未有。境内外多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未履行勤勉尽职责任判决的上诉请求被驳回,最终承担数倍于审计费用的巨额罚款。当下,资本市场对信息有用性保证的需求推动了《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重大改革。以向报告使用人提供有用信息为目的,新审计报告准则要求所有公众公司审计报告披露关键审计事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18年3月发布了新《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会计准则》将迎来自1989年以来的一次全面修订。另一方面,在学术领域,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是审计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受到数据可得性影响,最近10年文献未能成气候。虽然已有文献对复核现象的研究细致入微,但是缺乏理论分析框架构建,导致原因分析不够深入。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对审计质量的作用机理”还是一个黑箱问题。解决此问题,不仅可以为独立复核观念更新提供一定指导,还可以通过构建独立复核的理论分析框架,提供相关经验证据,从而丰富审计理论。本文将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看作是一项资源配置机制,其作用在于:保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本市场期望的审计质量。围绕这一研究主线,会计师事务所复核被置于比制度环境更加微观的事务所层面。在资源配置视角下,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成为事务所处理其与内部、外部利益相关人之间关系的治理工具。而在制度规范视角下,它往往是事务所对内部员工的监督工具。文中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两种方法。(1)在规范研究中,除了影响层面分析之外,还在本质层面探讨了独立复核属性。本质层面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出概念性工具-信息含量损失,从降低信息含量损失入手,通过分析独立复核的设置动因、真实含义,指出:在资源配置视角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资源配置分为项目审计和独立复核,项目审计资源配置有益于实现规模收益,独立复核配置有益于增加质量预期的确定性。根据产生信息含量损失的原因,将审计质量问题分解为规则执行人自利性和认知偏差,以及规则有限性问题,从而将独立复核分为合规性复核、认知偏差复核和规则性复核。(2)在实证分析中,将可操纵性应计盈余和审计报告激进程度作为资本市场期望的审计质量的代理变量,检验独立复核与审计质量相关关系的显着性;并将信息化技术升级投入(包括审计软件和管理信息系统)作为独立复核对审计判断的协调力的代理变量,检验代理变量的调节效应。独立复核对审计判断的协调力,是对审计判断中的程序理性和结果理性的一种平衡能力,有益于建立审计判断的共识。经上述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独立复核可以增加质量预期的确定性。独立复核是由合规性复核、认知偏差复核和规则性复核共同组成的一项资源配置结构。这三组复核分别针对规则执行人的自利性和认知偏差,以及规则设计人的知识有限性问题,可以依次增加审计证据的详实程度、证据选择的专业度、集体决策的有效性,有助于事务所提供资本市场期望的高质量审计服务。第二,独立复核对审计判断的协调力,可以促进独立复核和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在复核过程中,复核主体与项目审计组、监管机构派出的检查组会进入博弈、互动的状态。其沟通有益于建立审计判断的共识。具体而言,合规性复核、认知偏差复核和规则性复核,依次对经验判断、概念型逻辑判断和推理型逻辑判断具有协调力。第三,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在信息时代,审计质量对规则性复核的依赖程度,随着不确定事件的增加而加深。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在于可以在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打造高效的信息共享、信息沟通平台,因而促进了规则性复核和审计质量的相关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其一,研究视角较新。本文选择从会计师事务所资源配置角度分析独立复核,而非从常规的制度规范角度。在资源配置视角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活动的资源配置分为项目审计和独立复核。项目审计的活动属性是生产,其资源配置目的在于增加事务所规模收益,它在信息含量损失处理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配置独立复核资源,是增加事务所自身质量预期确定性的必要的理性选择。根据信息含量损失产生原因,通过将审计质量问题分解为规则执行人自利性和认知偏差,以及规则有限性问题,指出独立复核是依次由合规性复核、认知偏差复核和规则性复核组成的资源配置结构。其二,诠释独立复核的含义。本文揭示独立复核提高审计质量的根本原因在于:独立复核是增加质量预期的确定性的检查。独立复核这一含义,体现了资本市场在节约信息交易成本上的价值取向,表明它不是单纯的合规性检查,意味着它对审计质量具有项目组现场审计不可代替的作用,甚至可以认为独立复核和现场审计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合规性复核意味着增加审计证据详实度,故能提高审计质量;认知偏差复核意味着增加证据选择的专业度,故能提高审计质量;规则性复核意味着增加对不确定事件的有效集体决策,故能提高审计质量。其三,发现了独立复核对审计判断的协调力。独立复核对审计结论的评价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审计判断基础上。在与项目审计组、监管机构博弈、互动过程中,独立复核通过平衡审计判断中的程序理性和结果理性,建立审计判断的共识,从而改进审计判断。独立复核对审计判断的协调,具体表现为合规性复核对经验判断的协调、认知偏差复核对概念型逻辑判断的协调、规则性复核对推理型逻辑判断的协调。实证结果的进一步分析表明,上述独立复核对审计判断的协调力,都可以促进独立复核和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其四,发现了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本文将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投入作为规则性复核和审计质量关系的调节变量,实证分析显示,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投入可以促进规则性复核和审计质量的相关性。规则性复核是对缺乏规则指导的不确定事件进行推理型逻辑判断的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投入是规则性复核对推理型逻辑判断的协调力的代理变量。上述发现表明,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并非单纯实现事务所内部办公的现代化,而是提高审计质量的价值投资。这项价值投资的意义在于通过增加推理型逻辑判断的准确性,保证信息有用性。在当前实践中,由于会计师事务所采用集体决策模式可以增加推理型逻辑判断的准确性,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保证了集体决策模式的有效执行。

苏秋云[8](2018)在《内部控制质量、未决诉讼与审计意见》文中提出在资本市场上,审计报告一直为财务报表使用者们传递着重要信息,对缓解上市公司与外部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中非标准审计意见受到人们格外的关注。由于非标准审计意见往往会传递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出现不确定性等负面信号,所以对审计意见影响因素进行研究一直是相关领域的重要课题。本文基于内部控制具有的提高财务报告信息可靠性和降低审计风险的作用,对内部控制质量会对审计意见产生怎样的影响展开研究。此外,上市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会因涉及各种纠纷而卷入诉讼,诉讼在年末还未判决就形成了未决诉讼。未决诉讼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职业判断来做出审计判断,面临较高的审计风险,基于未决诉讼的不确定性,本文也研究了未决诉讼与审计意见的关系。最后,本文引入未决诉讼与内部控制质量的交乘项,考察二者对审计意见的交互作用。本文选取2010-2016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及保险理论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1)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对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审计意见起到正向作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越高,越不容易收到非标准的审计意见。(2)未决诉讼也会对审计意见产生影响。存在未决诉讼的上市公司更容易收到非标准的审计意见类型。(3)加入未决诉讼与内部控制质量的交乘项后发现,未决诉讼的存在使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意见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即未决诉讼削弱了高质量内部控制对标准审计意见的正向作用。本研究不仅具备理论价值,还可对实务工作起到指导作用。一方面,本文研究内部控制质量、未决诉讼与审计意见的关系,能够丰富前两者经济后果的研究,拓展关于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并为探究三者关系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证据。另一方面,内部控制质量和未决诉讼对审计意见的不同影响可以指导上市公司通过提高内控质量和加强对未决诉讼的管理,从而提高收到标准审计意见的概率,也可以使注册会计师明确在审计时应该更关注未决诉讼等不确定事项,降低未决诉讼对审计风险的影响,从而出具更值得信赖的审计意见。

李秋蕾[9](2012)在《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会计舞弊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和研究界关注的热点。最近十年我国被查处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件陆续增加,引发投资者损失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影响资源有效配置、降低投资者信心等一系列恶性后果。各国都将防控会计舞弊作为重要的监管任务,但由于会计舞弊行为的特殊性和监管制度、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会计舞弊监管在中外都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当前对我国会计舞弊问题的研究,大量集中在设计识别会计舞弊行为的模型,或寻找舞弊公司指征,系统研究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很少。论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具有社会危害大、行为隐蔽、涉及面广和监管难度大等不同于一般违规行为的特点。要强化对会计舞弊的监管,有效抑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应当从优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的角度系统分析,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舞弊监管制度。论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特征的分析,提出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整体框架和具体内容。首先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现状入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我国会计舞弊发生的动因和行为特征。然后研究了现行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总体设想。论文立足中国国情和市场特点,以制度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系统阐述了监管制度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前的预警监管制度、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后的识别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行为被确认后的处罚监管制度。对每一类监管制度,都针对具体的监管目标设计了明确的制度框架,从制度的基本要素、制度构成、运行方式、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等方面分别论述,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制度建设思路和实施措施。论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根本动机是追求市场超额利益;现行制度的刚性监管弱化为会计舞弊提供了实施机会;公司治理缺陷为会计舞弊创造了实施条件;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引致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1993-2010年期间被查处的会计舞弊案件反映出我国会计舞弊行为有舞弊金额高、舞弊行为持续时间长和社会损失大的特点。第二,对会计舞弊特征的实证分析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手段主要是虚增利润和虚增资产。舞弊公司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地域分布与当地上市公司数量不成比例。舞弊公司的资产规模普遍偏小;营业收入、每股收益、营业利润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明显偏低。公司治理指标反映出一股独大现象突出、董事会规模偏大、独立董事和监事人数偏少的特征。第三,我国现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监管制度设计不合理、监管权配置不当、执行能力弱化、反映滞后、缺乏主动性、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足等。论文构建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包括预警、识别和处罚三个子制度。总制度和各子制度都包含制度框架和八项制度要素,各制度之间以及制度内部各组成部分间相互联系和作用,共同实现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监管。第四,会计舞弊预警监管制度,是以预防会计舞弊行为的实现为目的。通过制度建设、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来阻止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舞弊性会计信息。通过基础制度的完善减少制度对会计舞弊动机的诱导,要改革发行制度、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会计准则的执行机制。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上市公司对会计舞弊的自我监管,包括股权制衡、规范董事会运作、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和经理人治理等方面的完善。证监会和财政部建立应分类风险监控机制,实时监控上市公司行为。注册会计师要维护审计独立性和执业精神,在履行受托审计职责中实现对会计舞弊的监管。第五,会计舞弊识别监管制度,是以识别已披露的舞弊性财务报告为目的。借助会计舞弊识别模型等手段,以政府监管、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的三方力量共同快速准确查证会计舞弊行为。证监会作为会计舞弊政府监管的主导力量,通过监管权的优化配置和监管方法改进,实现对会计舞弊的有效稽查。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也应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与证监会相互沟通配合。证券交易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监管规则的完善,切实行使对成员的监管义务。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合理引导媒体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对会计舞弊行为的社会监管氛围。第七,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是以惩罚会计舞弊者、补偿受损者和警示社会为目的,以强制力保障整个监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对会计舞弊的处罚分析反映出,当前行政处罚、自律处罚和刑事处罚都表现出处罚制度不清晰、处罚主体权力受限、处罚标准过低、处罚手段单调和处罚执行不严等问题。行政处罚应当完善法规,协调法规间冲突,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要改变罚款金额与会计舞弊金额或舞弊者收益间过分悬殊的状况。自律处罚应增加处罚方式,主动行使对成员的处罚权。改革民事诉讼制度,增加集团诉讼和诉讼支持制度,取消前置程序,鼓励会计舞弊受害人行使诉权。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标准。通过罪目重归类和修改处罚标准,加对大会计舞弊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王恩山[10](2011)在《我国企业对CPA审计的需求 ——理论归纳、经验证据与制度解析》文中提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供给方面的推动与需求方面的牵引。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通过做大做强等战略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审计市场的供给。但在需求方面,多年来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改善,这无疑不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进一步高质量地发展。本文将研究视线定位为审计需求,力求准确把握我国审计需求的现状,探究背后的制度成因,为改善我国审计需求现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本市场的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本文利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有关原理为指导,在描述审计需求现状、探究制度成因的过程中,主要取得了以下三点创新:1.构建了更一般化的企业审计需求决定模型。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将企业的审计需求看做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审计需求的有机合成,认为企业的审计需求取决于两个因素:(1)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偏好;(2)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表达能力。其中,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偏好取决于利益相关者自身利益与该审计类型的一致性;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表达能力主要是指其对企业审计需求决策的影响力,这受到制度环境的制约,如股权表决制度、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区域市场化程度等。2.提出了通过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股权回避的方式来完善审计委托制度的制度改革设想。现行审计委托制度下,股东大会对审计委托事项进行表决时,所有股东的股权都不回避,结果委托权实质性地落在了同时是大股东的经营者手中,经营者提供会计报表,并请人来审计自己,出现审计悖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成功实践以及上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步完善为我国审计委托制度的进一步创新提供了充分条件,于是本文大胆提出了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在表决审计事项时回避的制度改革建议。同时进一步从理论上阐述了外部股东监督权与经营股东经营权的制衡,建议独立董事选举时,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对应股权也应回避的制度建议。3.发现并分析了证监会的“审计需求表达困境”。我国当前的IPO制度是核准制,证监会对上市申请不但要进行形式审查还要进行实质性审查,面对千差万别数以百计的待上市公司,证监会确需高质量审计的帮助以鉴别申请资料的可信度,证监会因此成为现实中最大的审计服务消费者。自由表达自己的消费偏好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但作为“审计服务消费者”的证监会却没有这一权利,原因就是它同时是审计市场的监管者。作为审计市场的监管者理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待被监管对象一视同仁,证监会若表现出一定的“消费偏好”,将形成权力经商,严重危害审计市场的公平竞争。所以,证监会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对待自己的审计需求偏好,经常是遮遮掩掩、欲言又止,本文将这种现象称为证监会的审计需求表达困境。全文共分七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是“导言”。介绍本文的选题动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路径与结构安排。第2章是“文献综述”。从审计需求理论假说、审计需求现状和影响审计需求的制度环境三个方面进行文献回顾,为本文的研究确定理论坐标。第3章是“审计需求的决定:理论归纳”。本章包括历史回顾、概念界定与需求影响因素分析、企业审计需求决定模型、企业利益相关者及其需求偏好、以及我国审计需求制度背景初步分析等共5节,构建了企业审计需求的决定模型,为后文的分析奠定理论基础。本章的主要结论是企业的审计需求取决于各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偏好与各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表达能力两个方面,而外部股东在各类利益相关者中是最需要高质量审计需求的。第4章是“审计需求的现状:经验证据”。研究我国审计需求的现状,先用历史梳理和文献归纳的方法对我国的审计需求现状给出一个总体判断,然后用实证的方法分角度为这一判断提供经验证据。该章分为四节,主要内容包括:(1)我国审计需求现状的总体特征是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有三种表现:企业的低质量审计审计需求偏好、外部股东对审计质量的理性冷漠、审计需求的行政依赖。(2)利用近三年的年报审计数据研究审计师变更与审计质量的关系,为企业的低质量审计需求偏好提供经验证据。(3)利用2005年1月至2010年4月我国A股IPO数据实证检验审计师声誉对IPO定价的影响,为人们理解投资者对审计质量的冷漠态度提供经验证据。(4)利用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战略逐步明确的支持态度,为审计需求的行政依赖提供新证据。第5章是“审计需求现状的成因:微观制度解析”。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公司治理的一个环节,而产权性质、股权结构则是公司治理的基础。在行政权力对市场利益分配具有重大而直接的影响时,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都会有审计需求上的行政依赖,只是目的不同而已。国企在审计需求上的行政依赖是一种路径依赖的表现,因为政府是其“大老板”,国企官员的升迁决定权在政府手中。而私企在审计需求上的行政依赖主要是功用性的。一股独大仍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特征,其他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能力越强,高质量审计需求越大。当前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就是其他股东缺乏对第一大股东的制约能力。而更直接的制度原因是现行审计委托制度存在缺陷。谁掌握审计委托权,企业的审计需求就更多地表现出谁的意愿。现行审计委托制度下,股东大会对审计委托事项进行表决时,所有股东的股权都不回避,结果委托权实质性地落在了同时是大股东的经营者手中,出现审计悖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成功实践以及上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信息披露制度的逐步完善为我国审计委托制度的进一步创新提供了充分条件,于是本文大胆提出了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在表决审计事项时回避的制度改革建议。在分析这一制度建议的必要性时,本文将思路稍作扩展,提出“外部股东监督权”的概念,审计委托权只是外部股东监督权的一项内容。为了公司治理的完善,建议在所有外部股东监督权事项表决中都实行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股权回避。第6章是“审计需求现状的成因:宏观制度解析”。该章探讨宏观制度与审计需求的关系,包括五节:概述、市场化改革进程与审计需求的关系、资本市场行政监管与审计需求的关系、资本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与审计需求的关系,以及宏观制度改革建议。主要结论有:审计需求与市场化程度显着正相关;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整体表现出“前紧后松”的特点,这是导致投资者对审计质量保持冷漠态度的重要原因;证监会面对审计服务,存在角色冲突,正深陷“审计需求表达困境”,即证监会既是应一视同仁的管理者又是可以偏好明显的审计服务消费者,两者存在明显的冲突。第7是“结语”。归纳全文的主要结论、政策建议和创新点,明确本文研究的局限,并对后续的研究进行展望。

二、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制度缺陷与改革设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制度缺陷与改革设想(论文提纲范文)

(1)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问题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1.2.1 内部控制
        1.2.2 内部控制审计
        1.2.3 审计监督、信息与保险功能
        1.2.4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1.3 概念框架与研究内容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3.3 章节安排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1.4.1 研究创新
        1.4.2 研究意义
2 文献回顾
    2.1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2.1.1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区别与联系
        2.1.2 整合审计的研究综述
    2.2 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
        2.2.1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
        2.2.2 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
        2.2.3 内部控制审计市场反应
    2.3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2.3.1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行业监管
        2.3.2 审计师与客户关系
        2.3.3 审计意见购买
    2.4 现有研究文献评价
3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3.1 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能
    3.2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发展
        3.2.1 国外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
        3.2.2 国内内部控制审计发展
    3.3 监管环境的发展与变革
        3.3.1 金融监管发展与需求
        3.3.2 法律环境建设
    3.4 理论基础
        3.4.1 审计需求理论
        3.4.2 政府监管理论
        3.4.3 不完全契约理论
        3.4.4 有效市场理论
    3.5 理论分析框架
4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监督功能
    4.1 研究背景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4.3 研究设计
        4.3.1 实证模型
        4.3.2 变量定义
        4.3.3 数据来源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4.1 描述性统计
        4.4.2 多元回归分析
    4.5 拓展性检验
    4.6 小结与结论
5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信息功能
    5.1 研究背景
    5.2 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5.3 研究假设
    5.4 研究设计
        5.4.1 实证模型
        5.4.2 变量定义
        5.4.3 数据来源
    5.5 检验结果
        5.5.1 描述性统计
        5.5.2 单变量分析
        5.5.3 多元回归结果
    5.6 稳健性检验
    5.7 本章小结
6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保险功能
    6.1 研究背景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6.2.1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费用
        6.2.2 内控缺陷对法律风险中介效应的影响
    6.3 模型设定与实证方案
        6.3.1 样本选择
        6.3.2 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6.4.1 描述性统计
        6.4.2 回归结果分析
        6.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6.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法律风险
        6.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6.5.2 检验结果
    6.6 本章结论与启示
7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审计功能实现
    7.1 本章背景与预期贡献
        7.1.1 研究背景
        7.1.2 预期贡献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7.3 研究设计
        7.3.1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7.3.2 样本选择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7.4.1 描述性统计
        7.4.2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7.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7.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
        7.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7.5.2 检验结果
        7.5.3 进一步分析
        7.5.4 稳健性检验
    7.6 本章小结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8.1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8.2 政策建议
    8.3 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数据集

(2)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研究 ——以瑞华所医药制造业客户的审计评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1.3 论文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3.2 论文创新点
第二章 持续经营能力审计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持续经营的会计假设
        2.1.2 持续经营的审计规范
    2.2 评价持续经营能力的责任界定及披露的规定
        2.2.1 管理层的责任及披露
        2.2.2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及披露
    2.3 评价持续经营能力的理论依据
        2.3.1 企业能力理论
        2.3.2 委托代理理论
        2.3.3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
第三章 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审计现状分析
    3.1 审计准则对持续经营审计评价的规定
    3.2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审计评价意见的分布
    3.3 注册会计师判断持续经营能力所考虑的因素
    3.4 对注册会计师持续经营能力职业判断的评述
第四章 注册会计师在评价持续经营能力职业判断中存在的问题
    4.1 倾向于显性财务指标
    4.2 易忽视隐性非财务事项
    4.3 对重大不利事项未予足够重视
第五章 提升注册会计师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的对策
    5.1 评价持续经营能力的思路——风险导向审计流程的运用
        5.1.1 评估企业的外部风险因素
        5.1.2 评估企业的内部风险因素
        5.1.3 评估企业的特别风险
        5.1.4 评价企业的控制风险
    5.2 评价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方法——因子分析法的运用
        5.2.1 因子分析法的涵义
        5.2.2 因子分析法在评价持续经营能力中的适用性
        5.2.3 因子分析法的运用流程
第六章 案例研究——对瑞华所医药制造业审计客户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
    6.1 瑞华所医药制造业审计客户外部行业概况
        6.1.1 医药制造行业的总体发展现状
        6.1.2 瑞华事务所医药制造业审计客户的现状
    6.2 设计评价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体系
        6.2.1 从财务视角需考虑的因素
        6.2.2 从经营视角需考虑的因素
        6.2.3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6.2.4 因子分析法的检验及主成分提取
        6.2.5 样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排序及分析
    6.3 关注重大不利事项以评估企业的特别风险
    6.4 关注内控制度以评价企业的控制风险
    6.5 瑞华事务所医药制造业审计客户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结果
第七章 研究结果与展望
    7.1 论文研究的成果
    7.2 论文研究的不足
    7.3 对未来的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变迁史
    二、证券服务机构监管问题的提出
    三、研究综述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
第一章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论框架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内涵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范围界定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共性分析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作用发挥的历史成因
        一、中介制度的兴起
        二、交易成本的降低
        三、公司治理监管挑战的选择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约束机制分析
        一、声誉约束机制
        二、责任约束机制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证券服务机构之功能定位与责任厘清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责任的功能定位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前提:内部监督失效
        二、证券服务机构职责分担目标:震慑与引导兼顾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特殊性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性质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责分配困境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的义务内容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行为标准
        二、证券服务机构义务的类型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与现状反思
    第一节 对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证检视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处罚案件数量综述
        二、处罚手段综述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现状反思
        一、监管法规立法情况
        二、监管法规的立法缺陷
        三、监管的执法漏洞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失范原因分析
        一、法律关系错位:投资者保护义务的尴尬处境
        二、市场化秩序扭曲:市场竞争不充分
        三、自律监管缺失:自律的功能弱化
        四、责任机制不到位:违法的成本过低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理念选择
    第一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理念定位及要求
        一、证券服务机构理念监管的意义
        二、政府管制与市场约束的博弈:理念定位的基础
        三、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适应性要求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正当标准
        一、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良好标准
        二、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的合理局限:以成本-收益为视角
        三、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模式的选择
    第三节 市场化前提下政府的最大效用发挥
        一、政府角色的定位——市场的裁判者
        二、市场监管的重要方式——自律监管的扩大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完善
    第一节 委托关系的重构:由私人性向公共性的转变
        一、公司委托模式的非适当性
        二、公共介入模式的功能性构建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自律治理的扩大: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
        一、自律监管的框架
        二、监管职能的自律性
        三、监管执法的自律性
        四、自律监管的不确定性展望
    第三节 责任约束机制的完善:执法与司法的双重要求
        一、建立全面的责任制度体系
        二、优化现行过错责任原则
        三、关于责任机制的反思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5)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缩略语表
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三、论证思路与方法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第一章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性质、内涵与内容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性质辨析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内涵剖析
        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内容探讨
    第二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产生与反思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产生的背景
        二、投资银行履行勤勉义务的内在诱因
        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反思
    第三节 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理论阐释
        一、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政治学基础
        二、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法律经济分析
        三、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法理支持
        四、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理论间的关系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
    第一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本质与作用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本质探源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作用解析
    第二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分类及评析
        一、“谨慎人”标准的内涵界定、作用分析及形成探因
        二、“理性人”标准的内涵界定、作用分析及形成探因
    第三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比较分析
        一、“谨慎人”标准在理念层次上高于“理性人”标准
        二、英美及我国香港特区的判断标准较德日更有利于投资者保护
        三、不同国家或地区相同事项勤勉尽责要求程度不一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实现机制
    第一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的分类与构建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构建的考量因素论析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的分类及内容构成
    第二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激励机制的运转及效应分析
        一、投资银行薪酬与晋升机制的运转及绑定效应
        二、投资银行声誉机制的运转及标签效应
        三、看门人监督机制的运转及竞争效应
    第三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约束机制的运转及作用分析
        一、公共执行机制的运转及监管作用
        二、私人执行机制的运转及威慑作用
        三、投资银行内部约束机制的运转及控制作用
        四、发行承销费用支付机制的运转及预防作用
        五、媒体监督机制的运转及监督作用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民事责任
        一、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民事责任的性质与归责
        二、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四、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民事责任分配
    第二节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政责任
        一、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行政责任类型及构成要件
        二、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行政责任的比较分析
    第三节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刑事责任
        一、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刑事责任与构成要件
        二、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刑事责任的比较分析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问题及完善
    第一节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
        一、审批制下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建立与缺陷
        二、通道制下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发展与不足
        三、保荐制下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形成与成效
    第二节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规制理念存在偏差且纠正不足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模糊且存在缺失
        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激励不足且制衡功能失效
        四、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单一且责任分担失衡
    第三节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完善
        一、重塑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规制理念
        二、重构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
        三、完善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
        四、优化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法律责任制度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博士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6)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对审计定价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内容及方法
        1.2.1 研究内容及结构框架
        1.2.2 研究方法
        1.2.3 技术路线图
    1.3 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
        2.1.1 审计费用
        2.1.2 股权层级
        2.1.3 企业社会责任
    2.2 文献综述
        2.2.1 审计定价相关的文献综述
        2.2.2 股权层级相关的文献综述
        2.2.3 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文献综述
        2.2.4 文献述评
    2.3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机理分析
    3.1 理论基础
        3.1.1 审计费用相关理论
        3.1.2 股权层级相关理论
        3.1.3 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论
    3.2 股权层级、CSR影响审计定价的机理分析
        3.2.1 股权层级影响审计定价的机理分析
        3.2.2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审计定价的机理分析
    3.3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股权层级、CSR对审计定价影响的研究设计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4.1.1 股权层级与审计定价
        4.1.2 企业社会责任与审计定价
        4.1.3 股权层级与企业社会责任的交互影响
    4.2 模型选择
    4.3 变量定义
    4.4 数据来源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股权层级、CSR对审计定价影响的实证分析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5.2 相关性分析
    5.3 回归分析
    5.4 稳健性检验
    5.5 进一步分析
    5.6 本章小结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6.1 主要研究结论
    6.2 针对性的建议
        6.2.1 事务所层面
        6.2.2 监管机构层面
    6.3 本章小结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7.1 研究局限性
    7.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致谢

(7)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对审计质量的作用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三、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第一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文献回顾
        一、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目标
        二、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的因素
        三、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的行为后果
        四、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存在的缺陷
    第二节 审计质量相关文献回顾
        一、审计质量概念的内涵发展
        二、审计质量领域的相关成果
        三、质量控制研究的相关成果
    第三节 文献评述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对审计质量的作用机理分析
    第一节 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二、信息学理论
        三、实证审计理论
    第二节 制度背景分析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复核本质层面分析
        一、信息含量损失及高质量会计信息
        二、会计师事务所复核设置动因
        三、会计师事务所复核的真实含义
        四、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对审计判断的协调力
        五、会计师事务所复核资源配置结构的组成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影响层面分析
        一、会计师事务所复核作用于审计质量的分析框架
        二、合规性复核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分析
        三、认知偏差复核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分析
        四、规则性复核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分析
第三章 合规性复核配置与审计质量
    第一节 规则执行人自利性下的信息含量损失
        一、规则执行人自利性导致审计证据不充分
        二、审计证据不充分导致信息含量损失
    第二节 理论分析、假设提出与研究思路
        一、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二、样本选择、变量界定和模型设计
    第三节 实证分析与假设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
        三、回归结果分析
    第四节 实证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一、问题提出
        二、实证结果分析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第四章 认知偏差复核配置与审计质量
    第一节 规则执行人认知偏差下的信息含量损失
        一、规则执行人认知偏差导致审计证据不恰当
        二、审计证据不恰当导致信息含量损失
    第二节 理论分析、假设提出与研究思路
        一、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二、样本选择、变量界定和模型设计
    第三节 实证分析与假设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
        三、回归结果分析
    第四节 实证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一、问题提出
        二、实证结果分析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第五章 规则性复核配置与审计质量
    第一节 规则有限性下的信息含量损失
        一、规则有限性对审计证据收集的影响
        二、审计证据收集缺乏规则指导导致信息含量损失
    第二节 理论分析、假设提出与研究思路
        一、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二、样本选择、变量界定和模型设计
    第三节 实证分析与假设检验
        一、描述性统计
        二、相关性分析
        三、回归结果分析
    第四节 实证结果的进一步分析
        一、问题提出
        二、实证结果分析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第六章 研究总结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研究建议
    第三节 可能的创新点和研究局限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8)内部控制质量、未决诉讼与审计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1.4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1.4.1 研究思路
        1.4.2 论文框架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关于审计意见的研究
        2.1.1 财务特征与审计意见类型
        2.1.2 治理监管特征与审计意见类型
        2.1.3 事务所特征与审计意见类型
    2.2 关于内部控制质量的研究
        2.2.1 内部控制质量的经济后果
        2.2.2 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意见的关系
    2.3 关于未决诉讼的研究
        2.3.1 未决诉讼的经济后果
        2.3.2 未决诉讼与审计意见的关系
    2.4 文献述评
第三章 制度背景、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念
    3.1 制度背景
        3.1.1 法律环境
        3.1.2 监管环境
        3.1.3 行业自律环境
    3.2 理论基础
        3.2.1 委托代理理论
        3.2.2 信号传递理论
        3.2.3 保险理论
    3.3 相关概念
        3.3.1 内部控制质量
        3.3.2 未决诉讼
        3.3.3 审计意见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研究设计
    4.1 假设的提出
        4.1.1 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意见的关系
        4.1.2 未决诉讼与审计意见的关系
        4.1.3 未决诉讼、内部控制质量与审计意见的关系
    4.2 变量选择与定义
        4.2.1 被解释变量
        4.2.2 解释变量
        4.2.3 控制变量
    4.3 模型设计
第五章 实证检验结果分析
    5.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5.3 相关性分析
    5.4 回归结果分析
    5.5 稳健性检验
    5.6 本章小结
结论及建议
    1. 研究结论
    2. 政策建议
    3. 研究不足及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9)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
        1.1.3 研究意义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2.1 研究框架
        1.2.2 研究方法
        1.2.3 研究内容
        1.2.4 创新之处
第2章 会计舞弊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2.1 会计舞弊的动因
        2.1.1 会计舞弊的动机
        2.1.2 会计舞弊的经济学原因
    2.2 会计舞弊的手段和影响因素
        2.2.1 会计舞弊的手段
        2.2.2 会计舞弊的直接影响因素
        2.2.3 会计舞弊的间接影响因素
    2.3 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2.3.1 国外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2.3.2 国内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2.4 会计舞弊的预警与识别特征
        2.4.1 公司治理特征
        2.4.2 财务指标特征
        2.4.3 红旗标识
        2.4.4 外部审汁特征
    2.5 会计舞弊识别方法
        2.5.1 L/W模型法
        2.5.2 回归模型法
        2.5.3 人工神经网络技术
        2.5.4 其他识别方法
    2.6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
        2.6.1 鼓励自我监管
        2.6.2 强化政府监管
        2.6.3 促进社会监管
        2.6.4 倡导综合监管
    2.7 文献研究评述
        2.7.1 国外文献评述
        2.7.2 国内文献评述
第3章 会计舞弊监管的相关理论分析
    3.1 基本概念界定
        3.1.1 会计舞弊的涵义
        3.1.2 会计舞弊与相关概念辨析
        3.1.3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界定
    3.2 会计舞弊的动因理论
        3.2.1 冰山理论
        3.2.2 三角形理论
        3.2.3 “GONE”理论
        3.2.4 风险因素理论
    3.3 会计舞弊的基础经济学理论
        3.3.1 产权理论
        3.3.2 契约理论
        3.3.3 有限理性
    3.4 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
        3.4.1 有效市场理论
        3.4.2 信息不对称理论
    3.5 会计舞弊监管的理论依据
        3.5.1 市场失灵理论
        3.5.2 代理理论
第4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动因和特征分析
    4.1 会计舞弊的动因分析
        4.1.1 根本需要—获取市场超额利益
        4.1.2 外部机会—制度不严监管弱化
        4.1.3 内部条件—制约不足压力增大
    4.2 会计舞弊的特征分析
        4.2.1 手段和表现形式特征
        4.2.2 规模和时间持续性特征
        4.2.3 地域和行业分布特征
        4.2.4 会计舞弊公司的治理特征
        4.2.5 会计舞弊公司的财务指标特征
    4.3 会计舞弊的社会影响分析
        4.3.1 舞弊时间长,监管难度大
        4.3.2 舞弊金额大,社会损失重
        4.3.3 干扰市场运行机制
第5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框架构建
    5.1 现行监管制度的问题和改革方向
        5.1.1 监管制度的重要作用
        5.1.2 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5.1.3 监管制度完善的必要
    5.2 监管制度的目标设计和模式选择
        5.2.1 证券监管制度的目标设计
        5.2.2 证券监管制度的模式选择
    5.3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总体框架
        5.3.1 总框架结构
        5.3.2 基础性要素
        5.3.3 主体性要素
        5.3.4 保障性要素
第6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预警监管制度—防范于未然
    6.1 会计舞弊预警监管制度概述
        6.1.1 预警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6.1.2 预警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6.2 发行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建设
        6.2.1 改革股票发行制度
        6.2.2 完善公司退市制度
        6.2.3 推进会计准则执行
    6.3 基于自我约束的公司内部预警监管
        6.3.1 股东会治理:所有者角度的监管
        6.3.2 董事会治理:执行者角度的监管
        6.3.3 监事会治理:监督者角度的监管
        6.3.4 经理人治理:管理者角度的监督
    6.4 基于实时风险监控的政府预警监管
        6.4.1 政府实时会计舞弊风险监控机制
        6.4.2 舞弊公司财务风险特征指数模型
    6.5 基于受托责任的外部审计预警监管
        6.5.1 审计失败与审计质量
        6.5.2 独立性与利益冲突
第7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识别监管制度—昭然于析辨
    7.1 会计舞弊的识别监管制度概述
        7.1.1 识别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7.1.2 识别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7.2 识别手段:舞弊信号的实证研究
        7.2.1 会计舞弊识别特征研究
        7.2.2 会计舞弊识别模型研究
    7.3 证监会主导的政府识别监管制度
        7.3.1 会计舞弊政府监管权配置
        7.3.2 证监会监管权与监管方式
        7.3.3 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方式
    7.4 自律及其他组织的识别监管制度
        7.4.1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7.4.2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
        7.4.3 其他中介和自律组织的监管
    7.5 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识别监管制度
        7.5.1 投资者监管与投资者教育
        7.5.2 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管权
第8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警世于惩戒
    8.1 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概述
        8.1.1 处罚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8.1.2 处罚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8.2 会计舞弊处罚制度的实证研究
        8.2.1 会计舞弊处罚情况分析
        8.2.2 会计舞弊处罚的市场反映研究
    8.3 会计舞弊的行政和自律处罚制度
        8.3.1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问题
        8.3.2 行政处罚的改进
        8.3.3 自律处罚的问题和改进
    8.4 会计舞弊的民事和刑事处罚制度
        8.4.1 会计舞弊的民事责任承担
        8.4.2 会计舞弊的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
        8.4.3 会计舞弊的刑事责任承担
第9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9.1 主要研究结论
    9.2 研究的局限性和展望
        9.2.1 研究局限性
        9.2.2 研究展望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10)我国企业对CPA审计的需求 ——理论归纳、经验证据与制度解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动机
    1.2 研究对象
        1.2.1 企业审计需求的决定因素
        1.2.2 企业审计需求的现状
        1.2.3 企业审计需求现状的制度成因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路径与结构安排
第2章 文献综述
    2.1 关于审计需求理论假说的研究
        2.1.1 监督假说
        2.1.2 信息假说
        2.1.3 保险假说
        2.1.4 简要评述
    2.2 关于审计需求现状的研究
        2.2.1 审计需求的表现
        2.2.2 审计需求的检验
        2.2.3 简要评述
    2.3 关于审计需求制度环境的研究
        2.3.1 行政管制与审计需求
        2.3.2 国有产权与审计需求
        2.3.3 股权结构与审计需求
        2.3.4 公司治理与审计需求
        2.3.5 简要评述
    本章小结
第3章 审计需求的决定:理论归纳
    3.1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的审计需求发展进程
        3.1.1 产权的多元化与审计需求的产生(13世纪至20世纪初)
        3.1.2 股东的大众化与审计需求的发展(20世纪初至20世纪80年代)
        3.1.3 股东的外部化与审计需求的扭曲(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
        3.1.4 股东保护制度的强化与审计需求的规范(21世纪初至今)
        3.1.5 启示:企业的审计需求是企业利益相关者需求博弈的结果
    3.2 审计需求的相关概念界定与影响因素分析
        3.2.1 审计需求的相关概念界定
        3.2.2 审计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3.3 企业审计需求决定模型
        3.3.1 企业的审计需求
        3.3.2 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偏好
        3.3.3 利益相关者的审计需求表达能力
    3.4 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偏好
        3.4.1 股东、经营股东与外部股东
        3.4.2 证监会
        3.4.3 债权人等其他相关者
        3.4.4 小结:外部股东最需要高质量审计
    3.5 对我国审计需求制度背景的初步分析
        3.5.1 我国经济制度总体特色
        3.5.2 审计需求现状的制度成因分析思路
    本章小结
第4章 审计需求的现状:经验证据
    4.1 我国审计需求现状的形成:历史回顾与总体判断
        4.1.1 我国审计需求的变革与发展
        4.1.2 对我国审计需求现状的总体判断
    4.2 审计师变更与审计质量:企业的低质量审计偏好
        4.2.1 研究假设
        4.2.2 研究设计
        4.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4.2.4 结论
    4.3 审计师声誉与IPO抑价:投资者的理性冷漠
        4.3.1 研究假设
        4.3.2 研究设计
        4.3.3 实证结果及分析
        4.3.4 结论
    4.4 政府支持与大所优势:审计需求的行政依赖
        4.4.1 研究假设
        4.4.2 研究设计
        4.4.3 实证结果及分析
        4.4.4 结论
    本章小结
第5章 审计需求现状的成因:微观制度解析
    5.1 影响审计需求的微观制度概述
    5.2 企业的产权性质与审计需求
        5.2.1 一般分析
        5.2.2 经验证据
        5.2.3 私有产权性质对审计需求的影响
    5.3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审计需求
        5.3.1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及对策
        5.3.2 股权结构对审计需求的影响
    5.4 企业的股权表决制度与审计需求
        5.4.1 审计的起源与审计铁三角
        5.4.2 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与审计悖论
        5.4.3 国外对审计悖论的应对
        5.4.4 我国对审计悖论的应对
    5.5 微观制度改革建议
        5.5.1 通过股权回避完善审计委托制度的必要性
        5.5.2 通过股权回避完善审计委托制度的可行性
        5.5.3 通过股权回避完善审计委托制度的具体设想
    本章小结
第6章 审计需求现状的成因:宏观制度解析
    6.1 影响审计需求的宏观制度概述
    6.2 市场化改革进程与审计需求
        6.2.1 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历程
        6.2.2 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地区差异
        6.2.3 市场化程度影响审计需求的经验证据
    6.3 资本市场行政监管与审计需求
        6.3.1 新股发行(IPO)的监管与审计需求
        6.3.2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与审计需求
        6.3.3 上市公司股票流通制度与审计需求
    6.4 资本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与审计需求
        6.4.1 现行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制度的形成与特点
        6.4.2 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制度对审计需求的影响
    6.5 宏观制度改革建议
    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语
    7.1 主要结论
    7.2 政策建议
    7.3 本文创新点
    7.4 本文的不足及研究展望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附录
    附录1: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附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参考文献
后记

四、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制度缺陷与改革设想(论文参考文献)

  • [1]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D]. 仉立文.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2]持续经营能力审计评价研究 ——以瑞华所医药制造业客户的审计评价为例[D]. 葛梦颖. 河北大学, 2020(08)
  •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4]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研究[D]. 薄萍萍.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研究[D]. 龙稳全. 厦门大学, 2019(12)
  • [6]股权层级、企业社会责任对审计定价影响的研究[D]. 樊亚军.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06)
  • [7]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对审计质量的作用机理研究[D]. 陈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8]内部控制质量、未决诉讼与审计意见[D]. 苏秋云. 福州大学, 2018(03)
  • [9]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D]. 李秋蕾. 天津财经大学, 2012(06)
  • [10]我国企业对CPA审计的需求 ——理论归纳、经验证据与制度解析[D]. 王恩山. 东北财经大学, 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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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制度缺陷与改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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